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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项目策划顾问服务合同

“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商业项目策划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广州合城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策划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标的

1-1标的名称:东方世纪城广场商业项目

1-2标的地址:陕西省延安市百米大道与嘉陵桥路的相邻地块

1-3标的功能:规划功能包括:商场、住宅、酒店和写字楼,本合同服务内容仅限于商场部分。

1-4标的面积:约12.6万平米,其中商场面积约平方米

1-5标的进度:

1-6本合同的顾问服务总共分为三大阶段,其中包括:策划咨询阶段、招商执行阶段、经营管理顾问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如下: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策划咨询阶段工作内容。

2-2该项目策划咨询阶段细分为六个部分,其中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定位策划、项目招商策划、项目推广策划、项目经营管理策划。

2-3-1项目市场调研

2-3-1-1商业物业业态调查:业态规模与结构、功能规划、商家组合、租赁经营模式、租值政策、人流表现、经营管理模式与状况与趋向、物业外观与户外广告经营状况等。

2-3-1-2旅游娱乐休闲环境调查:旅游资源与状态、旅游发展规划、娱乐资源与状态、娱乐发展规划、旅游与娱乐消费状态等。

2-3-1-3本项目环境调查:区域未来规划、城市未来商业规划、交通现状及未来规划、城市配套状况及未来规划、项目状态及资料等。

2-3-1-4城市(区域)民生状况及行为习惯调查:收入与日常支出状况、消费模式与习惯、消费结构、娱乐休闲习惯与喜好、消费潜力与趋向等。

2-3-1-5城市(区域)媒介及推广环境调查:媒介力量状态与价格、推广渠道挖掘、推广模式现状、市民接受状况、广告表现方式、线下广告状况及价格等。

2-3-1-6为了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工作准确顺利地开展,乙方提供开展项目研究和策划所需要的数据清单(具体参考合同附件一:《市场调查清单》),甲方根据数据清单要求,协助提供乙方所

需的资料,并为乙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方便。

2-3-2项目可行性分析

2-3-2-1总结资料所呈现的市场现况、趋势判断。

2-3-2-2提炼可供定位、形象、招商、推广、物管之定位规划、策略拟订使用的有价值的数据及观点。2-3-2-3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对本项目主体功能经营的定位、面积比例、投资规模和收益分析,进行多方位的比较和分析,从而确定项目总体经营方向和策略,提出符合甲方整体

利益最大化的对策和意见。

2-3-3项目定位策划

2-3-3-1项目招商SWOT分析。

2-3-3-2项目消费者定位及依据。

2-3-3-3项目商业运营定位及依据。

2-3-3-4项目招商方向定位及依据。

2-3-3-5项目形象定位(描述)及推广策略定位及依据。

2-3-3-6项目经营管理定位及依据。

2-3-3-7在已确认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总体经营策略,对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并对各分项功能区的有关经济技术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建议。以上三部分工作完成后,综合制成第一份报告书:《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分析定位策划报告》。

2-3-4项目招商策划

2-3-4-1项目招商定位及策略详细阐述。

2-3-4-2平面布局及商业功能规划。

2-3-4-3人流导向及配套功能规划。

2-3-4-4项目租赁价格分析与定位。

2-3-4-5项目租赁价值及收益评估。

2-3-4-6招商客户群定位。

2-3-4-7初步招商资料及文件编订。

2-3-5项目推广策划

2-3-5-1项目形象定位(描述)及推广定位及策略详细阐述。

2-3-5-2广告策略及模式计划。

2-3-5-3推广阶段、目标及内容拟订。

2-3-5-4媒介分析、媒介策略及媒介计划。

2-3-5-5项目形象识别系统(VIS)平面创意表现。

2-3-6项目经营管理策划

2-3-6-1经营管理定位详细阐述。

2-3-6-2经营管理模式及流程设计。

2-3-6-3管理岗位职能规划。

2-3-6-4行政管理制度目录。

2-3-6-5以上三部分工作完成后,综合制成第二份报告书:《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营运策划报告》。2-4策划咨询阶段各部分工作所需周期

2-4-1项目市场调研工作,工作周期为2 周。

2-4-2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周期为1 周。

2-4-3项目定位策划,工作周期为2 周。

2-4-4以上工作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第一份报告:《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分析定位策划报告》并进行讨论会议,报告书内容经过甲方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2-4-5项目招商策划,工作周期为2 周。

2-4-6项目推广策划,工作周期为2 周。

2-4-7项目经营管理策划,工作周期为2 周。

2-4-8以上工作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第二份报告:《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营运策划报告》并进行讨论会议,报告书内容经过甲方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2-5策划咨询阶段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2-5-1策划服务总金额为¥750,0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2-5-2签定合同时收订金30%即¥225,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2-5-3提交第一份报告时收取35%即¥262,5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

2-5-4提交第二份报告时收取30%即¥225,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2-5-5报告修改完毕后收取5%即¥37,500.00元,(大写:叁万柒仟伍佰元整)。

2-6招商执行阶段工作内容

2-6-1招商团队管理及招商实施执行工作

2-6-1-1制定该项目招商人员编制方案,组建、培训及管理该项目的招商人员团队。

2-6-1-2派驻不多于3人的招商小组,负责执行具体的招商工作。

2-6-1-3招聘、培训及管理当地招商小组,协助派驻小组共同负责执行具体的招商工作。

2-6-1-4向甲方反映客户的要求、条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

2-6-2招商策划细则规划工作

2-6-2-1根据策划方案制定具体的项目招商计划及价格政策。

2-6-2-2编辑及整理该项目的招商文件、资料及工具。

2-6-2-3制定内部招租、对外招租、交接期的各项工作制度。

2-6-2-4以月报告形式,通过每月的报告会议向甲方反馈招商工作计划,及招商工作进度。

2-6-2-5招商资料平面设计。

2-6-2-6招商推广计划及媒介计划

2-3-2-7招商推广平面创意表现。

2-3-2-8监控项目的整体招商进度。

2-7招商执行阶段工作所需时间

2-7-1招商执行阶段工作需要9个月,招商起始时间以项目具备正式招商条件、双方签署开始招商的正式文件为准。

2-7-2 招商条件:

2-8招商执行阶段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2-8-1以月费形式收取固定金额¥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招商工作酬金。开始招商文件正式签署后5天内,甲方须支付二个月的月费,其中包括一个月的月费及一个月的按金,按金部分于招商工作结束招商佣金结算时抵扣。

2-8-2招商执行工作期间,如该项目的商铺一经出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户首年一个月的租金金额的75%作为招商佣金,以月结形式,于每月的15日前给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招商佣金。

2-9经营管理顾问阶段工作内容

2-9-1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顾问工作。

2-9-1-1根据经营管理策划组建团队组成架构。

2-9-1-2协助编划人员薪酬福利制度。

2-9-1-3协助编划经营管理成本预算案。

2-9-1-4协助编划各岗位人员招聘工作

2-9-1-5团队人员入职岗前学习培训。

2-9-1-6建立项目客户档案和管理处档案。

2-9-1-7招聘或自建清洁公司(团队)。

2-9-1-8招聘或自建绿化公司(团队)。

2-9-2日常经营管理顾问工作。

2-9-2-1对甲方的咨询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

2-9-2-2指导及协助甲方的日常事务及客户的纠纷、投诉及突发事件之处理。

2-9-2-3商铺的置换招商季度工作计划建议。

2-9-2-4项目推广季度计划建议。

2-9-2-5组织月度相关业务培训。

2-9-2-6组织季度总结会议,编写季度总结报告及下季度工作建议报告。

2-9-3经营管理工作定期评估。

2-9-2-1汇总由甲方提供的相关经营管理资料、资料。

2-9-3-2主动记录或收集经营管理相关的资料、资料、问题及客户反馈情况。

2-9-3-3综合甲乙双方的资料及资料做出整体评估。

2-9-3-4编写每季度经营管理评估报告,供甲方参考修正。

2-10经营管理顾问阶段期限为1年,起始时间以物业开业前半年起计算,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

2-11经营管理顾问阶段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2-11-1甲方同意按¥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营管理顾问的服务酬金。

2-11-2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经营管理顾问服务酬金。物业经营管理顾问开始文件签署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顾问服务酬金,其中一个月为当月酬金,一个月为按金,按金部分在物业经营管理顾问服务最后一个月退还。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3-1权利

3-1-1甲方是“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的投资方及策划咨询服务的委托方(简称“业主方”),享有决定策划咨询事项范围内的所有权利。

3-1-2甲方可根据其实际需要授权委托乙方行使业主部分权利,但同时仍享有最终的决策权。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委托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有关法律程序。

3-2义务

3-2-1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建议、报告、报表等事项应及时的答复,并签署有关书面批复文件,以确保本合同按计划完成。

3-2-2一般性文件及请示,甲方代表可直接答复的,应于一天内进行书面或口头答复;甲方代表需请示甲方管理决策层的,应于三天内进行书面答复;阶段性重要文件或报告,甲方需进行内部研究的,应于十五天内进行书面答复,如甲方逾期不作答复且没有合理延时理由的,视为同意;

3-2-3及时提供甲方拥有的设计、工程施工有关的书面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积极协助乙方调取当地的有关资料;

3-2-4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指定有关的经营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展有关工作;

3-2-5按期支付本合同所列明的各款项。

3-3乙方

3-3-1权利

3-3-1-1乙方是“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中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被委托方(简称“管理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咨询、招商执行、经营管理顾问三个阶段的服务工作;

3-3-1-2在按时完成当期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各阶段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的合同价款。

3-4义务

3-4-1按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服务范围,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3-4-2确保在工作过程中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力量的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人员、策划人员;3-4-3在本合同各实施阶段按时向甲方提供各类工作范围内应提交的报告、报表等书面文本,并对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供书面参考意见。

第四条双方人员代表

4-1甲方代表:甲方指定为“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全权代表,协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关系,直接代表甲方参与有关本项目的工作会议,进行书面文件及口头信息的传达;但甲方对本项目中各重要事项的最终决策均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4-2乙方代表:乙方指定为“东方世纪城广场项目”策划咨询服务代表,协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直接代表乙方参与有关本项目的工作会议,进行书面文件及口头信息的传达;但乙方对本项目中各重要事项的最终提议均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4-3为保持工作的连贯性,双方代表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作变动;如必须调整,应于正式调整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如不依照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每天按该笔应付未付款项的0.1%向甲方收取违约滞纳金;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作出答复,视为同意。

5-2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工作的阶段全部价款,双方解除合同。

5-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将该阶段所有工作成果无偿提交给甲方,双方解除合同。

5-4如乙方不按期完成提交各阶段成果资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每天按当期应付款项的0.1%扣减违约金;超出合理期限,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

5-5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乙方要求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资料、及时答复乙方提交的各项文件和指派人员配合有关工作,造成工作的失误和延误所引致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有关计划任务、或工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

6-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第七条合同期限

7-1本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起计至本合同履行完成时截止。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当合同执行过程中,遭遇洪水、地震、战争或其它如国家强制性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如征用、规划等)等情况时,视为不可抗力,由此给甲乙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合同出现争议时,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本合同所涉及之甲方付款金额以现金支付、并乙方不开具发票为标准。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可以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解决,其它形式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广州合城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200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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