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佛山海关驻禅城办对报关申报错误实行现场处罚的通知

佛山海关驻禅城办对报关申报错误实行现场处罚的通知

佛山海关驻禅城办执行《程序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从8月1日起,广州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进行处理。佛山海关驻禅城办新港监管科也将在2011年8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这个规定。

一、此次施行的简易程序案件是指海关在货运监管、快件监管现场发现的违法事实清

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追查价值,有法定依据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二、符合案件定义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作简易程序案件办理:

(一)具有《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且属于海关总署规定可处警告或1000元罚款的。

(二)具有《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因通关单等问题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涉案货物价值1万元以下,处以警告的;涉案货物价值1万以上5万元以下,处以1000元罚款的。

(三)具有《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海关能够当场计核漏缴税款且漏税1000元以下的,处以漏缴税款1倍罚款。

(四)具有《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情形,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可多退税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以可多退税额1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各位尊敬的客户,你们可直接上网查看《海关总署第18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随着海关对监管货物的措施越来越多,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为了保障贵司的利益和加快贵司货物的通关速度,我司结合新港现场通关的实际情况,请按如下要求提供报关单证。以便向三检,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望贵司给予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请耐心查阅

佛山新港出口报关资料制作要求

请务必在头程截关的前一天提供齐下列单证,以便向三检,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如下单证全部需要正本:

***货物务必要用中文名称描述***

A:报关单证要求: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1、出口手写报关单1份,空白报关单1份。需盖有经营单位椭圆型报关专用章,报关章

的规格是50*36MM,(手写报关单供打单用;务必填写货源地及商品编码等申报要素:如货物的牌子,型号,材质,具体用途。申报要素可参考海关申报规范,如有通关单,法检货物一定要放报关单的前面申报。),如不填写清楚,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自负。

2、广东省出口专用发票第五联(海关存查联)1份,深圳出口单位的用深圳市出口专用发票,

一定要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广东省外的出口单位,可以用形式发票,,但也必须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货物总价只能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发票上面要求打上成交方式。

3、装箱单1份,务必明细化,一目了然。两个柜以上的一定要提供分柜资料(非常重要)

4

话)

5、合同1份(若做FOB,要求FOB佛山;务必注明启运港为:佛山):

6、出口收汇核销单(要求备案广州海关5100)

7、其他海关需要的单证(有的货物需要)。列如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出口许可证等。

B:报检

1、报检委托书1份(一式三联,一定要盖公章),并且填写清楚企业商检注册登记号及

报检单上委托人的相关信息,如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报检委托书是广东省统一用的,如外省的要寄过去盖章。

2、法检货物要有效期的通关单或换证凭条,:换证的一定要注意换证凭条上的生产

批号要与货上的生产批号一致,否则商检不给予放行。

3、有木包装的要提供熏蒸合格证(商检不给后补合格证),无木的请提供盖有

章的无木质包装声明或盖章的空白A4纸。

4、出口陶瓷的一定提供有效期的备案表(并在表上写上厂家在商检的注册号)。

5、最好每份单提供备用空白A4纸2-3份(加盖公章或中英文章)

佛山市口岸报关有限公司交单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路39号新港码头办公楼二楼

2011-7-30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0757-********/9048 FAX:0757-********

MSN:oyz615@https://www.sodocs.net/doc/225851943.html, QQ:369772044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