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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暂行)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类别及加分细则

1.各类学生干部:考核合格且任期满一年者。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创新创业协会、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成员加分:

(注意: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最高级别按照学生会部长加分)

主席(会长):0.5分

副主席(副会长):0.4分

部长(主任):0.3分

副部长(副主任):0.2分

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党小组按副主席级别加分,伙食委员会按部长级别加分。

2)系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创新创业协会)成员加分:主席(会长):0.4分

副主席(副会长):0.3分

部长(主任):0.2分

副部长(副主任):0.1分

3)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加分:

班长、团支书:0.4分

其他班干:0.2分

2.各类获奖情况:

备注:(1)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骨干队员按上述级别加分,普通组员加分减半;

(2)班级及以上单位参加的集体比赛不加分。

(3)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算校级一、二、三等奖。

2)论文、专利类:

3

备注:先进集体指先进班级、优良班风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先进寝室、书香寝室、卫生示范寝室等,集体内所有学生均加分。

3.同等性质(同一类型竞赛或同一作品获奖)加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减分类别及减分细则

1.受到校、系、班级处分者减分,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

2.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4.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按《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宿舍建设办法(暂行)》,每通报一次,寝室成员减0.1分;

5.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6.同性质减分项,按最高等级减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减分不超过2.0分。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操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

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四、其他事项

1.各系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过程中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情况,参照上述同等标准给予加减分。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

3.本细则由归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班级加减分奖惩制度

班级加减分奖惩制度 一、原始分为0分,实行加减分制度兼单周总结奖励与惩罚制度。 二、加分制度 1、参加校运会、歌咏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英语竞赛等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加9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3分,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以此类推,第九名加1分。若该赛事没有评出具体的名次,则成绩优异者,酌情给分。 2、参加县级、市级、省级举办的比赛,获得奖项的同学,获得分数分别为校级的两倍、四倍、六倍。 3、每次月考,成绩总分在年段前300名内,且成绩退步不多于30个名次的同学各加5分;成绩总分在年段排名中进步最大的5名同学各加5分;班级中,单科成绩进步最大的2名同学各加2分。 4、班级在板报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5分;获得二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3分;获得三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1分。(擦洗后黑板的同学加1分) 5、在校文明班级的评比中,为班级加分的同学,(如为野草叶文学社投稿并被录用,每篇加8分),酌情给分。 6、做有益于班级,有助于提升班级形象的事(比如拾

金不昧、义务劳动等),酌情给分。 7、为班级发展建言献策,富有建设性且付诸实施的同学,酌情给分。 三、扣分制度 1、有迟到行为的扣一分,有早退行为的扣2分,有旷课行为的扣3分。 2、损坏学校或班级公物,视其情况,扣1—3分。 3、没有按时完成作业,缺交作业,每人每次扣1分。 4、有辱骂、殴打同学等使班级出现不和谐现象的行为,视其情节扣2—5分。 5、在课堂上、晚自修中起哄、睡觉、讲话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扣2分。 6、乱扔果皮纸屑,破坏班级卫生整洁,扣1分。 7、值日生在值日当天,卫生评比被评为“中”,值日生扣3分,被评为“差”,值日生扣5分。 8、根据本班卫生安排表,当天值日的同学没有按时打扫教室和卫生区卫生,垃圾没有及时倾倒处理,扣1分。 9、有损坏班级形象行为的(比如课间操或升旗仪式因秩序混乱被点名批评),视其严重性,扣3—6分。 10、携带手机进入班级被发现,每次扣两分并没收。 11、教室值日生在上课铃声响起前没擦黑板,每次扣1分。 12、上课或自修时私自调整座位,每次扣1分。 13、在校文明班级评比中,使班级被扣分的同学,视其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3月修订) 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 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 一、德育成绩测算: (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 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 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doc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海大研字〔2014〕21 号 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科研能力和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学校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名额,统筹安排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条学校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在充分考虑各院(系)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对于优势重点学科、基础学科等予以适度倾斜。 第五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到中国海洋大学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均有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并能将知识内化为创新潜能; (五)创新思维活跃,发展潜力突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或有明确创新点的已接收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其他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2.获得具有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活动,成绩优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在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明确创新点的论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在专业和职业领域研究或实践中,创新成果优秀,并有经过规范程序认定的相应成果。

绩效考核考评加减分的办法

《绩效考核考评加减分的办法》 一、奖励加分项目 .招生任务未完成的“一票否决”,不能评一档。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每完成一个加分; .当年指导教育实习并圆满完成任务,未出任何差错的,下乡镇的每人加分,在市内的每人加分; .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活动的老师原则上给予加分奖励。获得系部一等奖、院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加分;获得院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优秀奖的加分;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或国家级优秀奖的加分;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的加分;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的加分;国家一等奖加分。等级确定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依据。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获得市级二等以上奖励的加分,获得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加分,获得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的加分。以上三项每上升一个等次,在原有分值基础上增加一番。不累计加分。 .老师当年获得市级以上官方颁发的个人荣誉,按荣誉等级酌情加分,原则上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加分,省厅颁发的加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颁发的加分。 .组织各种以系部名义举办的学科活动或技能竞赛其主要策划人和组织者原则上给予加分奖励。主要策划人和组织者(限一人)每次加分,主要参与者(限三人之内)每次加分。 .当年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的编写、精品课程或专业申报的给与加分奖励。其中,精品课程或专业申报每次加分,其他两项各加分。 .担任教研室主任的每人每年加分。评为优秀教研室主任的再加分。 .担任班主任的每人每年加分,当年评为系部优秀班主任的每人每次加分。评为院级优秀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加分。分值不累计计算,取最高一项。担任多个班主任不重复加分。 .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在第一现场、处理得当并有重大贡献的,原则上给予加分奖励,加分标准由系部确定。

中南大学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精神,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南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指导思想。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造型的人才。 2、坚持三个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2)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加减分)四个方面。评定基本依据见《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包括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测评减分。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满分20分)+k×智育素质分(满分70分)+体育素质分(满分10分)+测评附加分(满分5分)。 (注:K为中等教育差别系数,第一学年计算以下省份:内蒙、海南、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的学生综合素质分时K=1.02,其余学年K=1)。 4、综合素质测评按年级专业排名。 5、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学年奖学金评定的基本依据。如有一科以上(包括一科)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特殊情况由班级申请,学工办视情况酌定。 三、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的组织与程序: 1. 在每一新学年开学之后,进行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2. 综合测评由院学工办负责,以班为单位进行,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小组负责本班测评工作。 3. 班级测评小组组成:成员9名,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组成,成员中应包含班长、团支书,其他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4人)。 4. 综合测评分排名以年级专业为单位。 5. 综合测评具体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各班成立成立测评小组。 (2)各班测评小组开始收集审核学生成绩、考勤、奖惩和其它记录材料。各班须将本班测评附加分中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工办认定。 (3)干部加分由学工办会同团学会根据《航空航天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评定细则》考核认定给出。 (4)组织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统计并计算每个学生的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和综合素质加减分,计算出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综合测评成绩总表,并将结果上报学工办奖学金评定专干老师。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皖教秘[2012]480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如有变动,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注册在籍的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MBA、MPM等人事档案(含工资等)不转入的培养类型学生,在入学满一年后均可申报。 第四条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的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

下达。学校根据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学科、专业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确定各学院(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限报名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第二章评定项目与权重 第五条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项目与权重见下表: 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成绩均以安工大为第一归口单位且在读研期间获得; (2)论文、科研奖励和科研项目的类别均按《安徽省普通本科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安工大〔2011〕85号)中的相关规定; (3)竞赛项目类型及级别须经工创中心和团委等有关部门认定。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基本依据为:某名参评研究生综合总分T=20%A+30%B+30%C+20%D,各培养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

加减分细则

2021级2班道德操行量化细则 一、加分细则 1、凡每周能够遵守纪律而不被扣分者,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加3分/周。 2、值日任务完成较好的值日生加1分/次。 3、测验中获得单科前3名的,依次加3、2、1分/次,总分前6名的依次加6、5、 4、3、2、1分。 4、在学校组织的月考中,前30名者,依次从高到低相应加分。 5、在学习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同学加5分/次。 6、对班上违反纪律〈主要是指上网、打游戏及其他各类情况〉的同学进行督促、举报的,经查属实的,奖励5分/次。 7、好人好事的〈情况要属实〉视情况分别奖励1分/次、2分/次、3分/次。 8、其他各类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奖励相应的分数。 二、处罚细则 1、考勤方面:无故迟到1分/次,早退2分/次,旷课5分/次。 2、学习方面: 〈1〉不按时交课堂作业的1分/次(指被老师在课堂中点名指出者) 〈2〉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背书、练习册、各类试卷、练字等〉1分/次。(指被老师在课堂中点名指出者) 〈3〉抄袭他人作业的2分/次,考试舞弊的3分/次。(指被老师在课堂中点名指出者) 3、纪律方面:〈1〉违反学校重大规定的〈如:爬围墙、打架、破坏公物、抽烟、喝酒等〉5分/次。 〈2〉在课堂上违反纪律、干与课堂无关的事〈睡觉、吃东西、看课外书、做其他作业、做小动作、玩游戏机、听单放机、打闹、随意调换位置、坐姿不端正等〉1分/次。 〈3〉在不允许时间段进入网吧、游戏室及其他各类娱乐场所的5分/次。 〈4〉损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3分/次。 4、卫生及生活方面: 〈1〉在学校及教室乱扔乱丢、随地吐痰的1分/次。 〈2〉其他各类现象视情扣分。(至少1分/次) 三、说明:〈1〉全班每位同学基准分为80分/人,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总评,对表现好的同学给予奖励,在班级进行通报表扬,并优先享受班级及学校的各种荣誉。 〈2〉每周扣分较多者要在班会上作检讨,并作出书面保证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抄写相关制度,每月小结中扣10分者将通知其家长来校协助教育。 〈3〉学期结束低于60分的将视为不合格,将该同学所有的情况表现汇总班级给予相应的处罚。 注明:望全班同学认真遵守执行本细则,你的“量化管理”得分将决定你在本班的诚信度! 2021级2班全体同学制订(试行)2018年09月01日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篇一) 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

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贵大资字[2013]20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选出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我院特制定“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参评学生符合“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参评学生所修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三、评分规则 (一)学习成绩 所修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的50%作为基本分数。 (二)科学研究成绩 科学研究分为科研获奖、发表科研论文和主持科研项目三部分,计算公式为:科学研究成绩=科研获奖成绩+学术论文发表成绩+主持科研项目。参与统计的科学研究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所有成果只能参评一次,已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取得专利授权的情况按照科研获奖省部级二等奖计分。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表: 表1 科研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注:根据研究生在科研获奖证书中的排名情况,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20分,排名第四及其后的不再加分(不分等级的获奖按二等奖计分)。科研获奖分值可累加,取得专利

授权的情况按照科研获奖省部级二等奖计分(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30分,排名第三及以后不做计算) 表2 出版专著或发表科研论文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注:发表论文或专著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均算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的分值可累加,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贵州大学《硕博论坛》论文集可以加分)。论文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以前,录用通知、增刊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表3 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注:参与各类课题(包括导师的课题)研究是研究生培养的必须环节,不作为加分条件。 (三)社会活动成绩 社会活动成绩分为社会活动获奖、社会活动职位两部分。计算公式为:社会活动成绩=社会活动获奖成绩+社会活动职位工作量成绩。 表4 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最新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电力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6日

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同济大学文件 同济研…2015?41号 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经2015年7月6日同济大学2014-2015学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同济大学 2015年7月10日 —1 —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015年修订)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分类标准详见附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 —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国家制定,目前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学术型研究生要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6.申请面向新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简称“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要求入学考试成绩或考核评价结果优秀,并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 —3 —

学习小组加分扣分细则

各项评定及加扣分细则 加分细则 1、每月全勤者加2分,整个学习小组月全勤,每人加1分。(副班长负责) 2、获得双优班每人加2分,获得卫生流动红旗,每人加1分。 3、每周作业交齐并交最先交次数最多的学习小组,每人加1分。(科代表收作业时,统计最先交齐的学习小组,以及未交作业名单) 4、月考、段考,考试成绩在班级前五名,一人次加5分;班级前十名,一人次加3分,班级前十五名,一人次加2分。考试进步比较大的前五名(级段),一人次加4分。学习小组平均级排名排在前一二三名,相应学习小组成员分别加4分,3分,2分。(学习委员负责统计) 5、在小测中,考试成绩在班级前三名,一人次加2分,考试成绩前六名,一人次加1分。学习小组平均成绩排第一、二的,相应小组成员分别加2分、1分。(各科代表负责统计) 6、为班级、学校做贡献者(如黑板报获奖、好人好事等),一人次加1分。(风纪委员负责统计) 7、班干部班级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为班级出谋划策,解决班级实际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每月加3分。 扣分细则 1、按照学校作息表,按时进班,要求全体同学不准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向班主任和班长请假。若有迟到者,一人次扣2分,所在学习小组的所有成员扣1分。(副班长负责) 2、不交作业者每次扣2分,迟交作业者扣1分,所在学习小组的所有成员扣1分。(科代表负责) 3、平常小测,每个人都必须按照考试要求做好,考试期间不得讨论核对答案。若学习小组中有成员在考试期间讨论核对答案,相应学习小组所有成员扣2分,并且此小组的成员有符合加分,也不予加分。(学习委员负责) 4、月考、段考,考试成绩在年级1650名以后,一人次扣2分。考试退步比较大的前五名(级段),一人次扣2分。学习小组考试进退步平均级排名排在最后一名,相应学习小组成员扣1分。(学习委员负责统计) 4、“两操”;要全体同学参加,请假同学必须按请假程序请假,无故不得缺席。缺席者一人次扣2分。(体育委员负责)旷课每节扣2分,旷晚修一次4分。不准未经批准私自离校,一经发现者一人次扣5分。(副班长负责) 5、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及其他学校活动(月考、段考总结会),一人次扣2分;(体育委员负责) 6、不准染烫怪发、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背心、短裤。一经发现,一人次扣5分,被记名者扣10分,指甲和校园卡不合规定扣3分。(风纪委员负责) 7、不准谈情说爱及在教室或校园内做出有伤大雅的亲密举动;不准吸烟,喝酒,打牌,听MP3,猜拳行令;不准偷窃别人的东西。一经被领导及其他老师发现,一人次扣10分。(纪律委员负责) 8、卫生值日被扣分或值日速度慢被年级批评的值日组组员每人扣2分,不扣分不奖不扣;若被德育处通报批评扣分的值日组组员每人扣5分,被通报表扬的值日组组员每人加5分。(卫生委员负责) 9、课堂上睡觉或看课外书被领导及其他老师发现者;一人次扣2分;上课期间

班级工作加减分细则

班级管理加减分细则 为了让我们的班级变得更团结,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做班级的主 人翁,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大家的自制力。特此制定了以下符合我们班 级特色的管理条例。 一、班级管理扣分细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2分。 (一)晨读:(班长负责) 1、迟到者; 2、随意离开座位者; 3、在教室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者; 5、被老师口头表扬加1分/次,批评扣1分/次,严重批评扣2 分/次。 (二)课堂纪律:(班长负责) 1、预备铃后仍离开座位、说话者。 2、上课铃响仍未准备好当堂所需学习用品及课本者。 3、随便说话,扰乱课堂纪律者。 4、上课睡觉、看课外书、吃东西、传纸条者。 6、上课写与本课无关的作业者。 (三)课间纪律:(班长负责)

1、在教室、楼梯、走廊追逐打闹者。 2、手持公物打闹者。 3、出现打架等不安全现象,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10分)(四)学习、作业(课代表统计后上报班长) 1、作业未及时上交者及虽交未完成者。 2、抄袭作业者。 3、作业不及时改正者。 4、未完成预习作业者。 (五)卫生(卫生委员负责,上报班长) 1、教室、楼道随便乱扔纸屑、垃圾者。 2、值日过程中打闹或值日不合格者。 3、在校期间个人座位附近脏乱者及个人卫生不合格者。 4、破坏卫生工具者,并再买回相同的工具。 (六)课间操、升旗、放学(班长负责) 1、个人磨蹭、拖拉,影响集体站队速度者。 2、在队伍中说笑打闹者。 3、无故不参加者。

二、班级管理加分细则 1.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一次加1分。被老师口头表扬加3分。 2.为班集体做好事,视情况每次加1-3分。 3.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帮老师忙,视情况每次加1-3分。 4.月竞赛在全班前三名,每次依次加10分、8分、6分。 5.月竞赛成绩有明显进步,视情况加1-3分。 6.为班级或学校争得荣誉者加5分,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每次加3分。 7.一周内按时交作业并认真完成者加5分。 8.一周内未被扣分者加10分。

上海理工大学2018年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上海理工大学2018年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旨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和《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沪财教〔2014〕37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国家奖学金评审时应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校内外义工(持有义工证)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学生; 6.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

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仅限于以下各项:(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我校按照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

加减分细则

关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 通知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手册学生量化管理办法实施条例,现作出以下综测加分原则: 1.加分所在学期以拿到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时的学期(日期)为准(注:在学期初综测 加分结束之后,再拿到的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哪个学期拿到(接到)的就加到哪个学期里去,不以加分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2.加分所在月以拿到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的月份(日期)为准。(注:在学期初综测加 分结束之后,再拿到的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哪个月拿到(接到)的就加到哪个月里去,不以加分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3.综测加分每个月一小结,一学期一大结,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与每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为截止日 期,过期不补,只可以加到下个月或下个学期。 4.加分的同学必须自觉在截止日期(每月最后一天)前将加分证明交到各班纪检委员处。 5.多项任职(学生会,社团,班级等)加分只能加最高一项 (本原则解释权归纪检部,如有疏漏,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班级纪检委员或纪检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纪检部 2013年9月

注:此表只作为参考,当新的加分细则上没有出现时,才参照此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分加减细则(表2) 项目分值受省、院、系通报表扬、批评分别加减 4.0/2.0/1.0 被评为院“文明宿舍”的舍员、舍长+1.0/1.2 旷课一课时,旷操一次-0.3 迟到、早退一次-0.1 无故夜不归宿-0.5 考试作弊-1.5 受校、院警告处分-2.0/1.0 受校、院严重警告处分-3.0/2.0 受校、院记过处分-5.0/3.0 受校、院留校查看处分-6.0 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5/1.5/1.0/0 校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0/1.5/1.0/0 院学生会、纪检委员、学习委员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0/1.5/1.0/0 校学生会副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1.5/0.8/0.3/0 班委其他成员、班级信件收发员优、良、合格、不合格+1.0/0.7/0.5/0 宿舍舍长+0.5 校学生会干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1.0/0.7/0.5/0 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3.0/2.5/2.0 参加校级(校团委)及以上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2.0/1.5/1.0 参加校社团及院系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1.2/1.0/0.7 校、院社团社长/副社长/社团理事+1.2/1.0/0.8 参加国家、省、校、院活动未拿名次者+1.0/0.8/0.5/0.3 参加体育比赛破国家、省、院记录+6.0/4.0/3.0 参加“流动杯”篮球赛(前五\获得名次\没有名次)+2.0/1.5/1.0 通讯员发表简报在校报以外大型报刊上(每次)+0.5 向校报投稿见报+0.5 向齐鲁晚报等大型报刊投稿见报+2.0 英语四/六级>425分(不累计加分,以第一次通过为准)+0.5/1.0 必修课不及格一门-1.0 献血200ml、400ml +0.5/1.0 对校、院工作有贡献或有较大突出贡献者(需加分条)+0.2~3.0 省级优秀志愿者+2.0 参与校、院大型活动(运动会、迎新晚会等)服务、演出等工作表现优 +1.2 异者 运动会方阵参与者+1.5 校内社会实践0.5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无本人所在寝室卫生 总评不合格记录或本人持有或使用违规电器记录(具体参照《生化学院 学生文明寝室建设与管理制度(试行)》)、无旷课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考试作弊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至少获得1次校级优秀奖学金、参评学年无挂 科记录;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考虑到学院名额均衡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不转专业的同学。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四章名额分配 第七条学院根据当年学校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总人数,将名额近等额分配给各年级。不能多评,也不能少评。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八条学院通过班主任、班长、贫困生联络员多种渠道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第九条申请人在学院网页“学工在线”下载《生化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附表1),附加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按评审表填写的项目顺序依次装订)交至生化学院学工办,由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定。(具体参照《生化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十条评审以年级为单位(专升本同学除外),评审成员包括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集体研究确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同济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同济研…2015?41号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分类标准详见附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国家制定,目前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学术型研究生要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6.申请面向新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简称“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要求入学考试成绩或考核评价结果优秀,并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

班级分组加减分奖惩制度

班级分组加减分奖惩制度 一、加减分制度 每组原始分为0分,实行加减分制度兼每月总结奖励与惩罚制度。(奖励,小组和个人可以自己提出物品在班费能承受之内) 二、加分制度 1、小组成员参加歌咏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英语单词竞 赛等(这些活动以后学校都会出现)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参加可加1分。成绩优异者,酌情给分。 (这里的加分是班主任给个人加分,分组配合分酌情给分) \ 2、参加市级、省级举办的比赛,获得奖项的同学,获得分数分别为校级的 两倍。 3、每月考勤,小组考勤成绩总分在班级前3名内,小组加5分;班级考勤 成绩总分排名在学院排名中进步大班级小组考勤排名第一的每个成员另外加2分(这种加分是为个人加分,个人加分为以后班会的个人奖和小组奖的奖励看分 数多少);班级中,上课表现(如个人积极回答问题,小组讨论回答问题都将由小组奖励分1分和个人奖励分1分)日常表现(如学校的活动,班级活动,班会 展示,课堂展示都会有小组奖励分和个人奖励分1-3分)优异小组和个人在每月班会都会有丰厚的奖品。 4、小组自学课外知识和技术技能:为班级讲解和其他小组互助带领全班及 小组活动奖励1-3分。 5、小组组长为小组付出多,(如监督小组成员出勤,带领小组活动互动活跃,小 组成员成绩各项技能有明显提高)等,个人加分3分。 6、为班级服务做有益于班级,有助于提升班级形象的事(比如拾金不昧、义 务劳动等),将为个人加分酌情给分1-3分。(班委每个月评分都将额外为其加个人得分1-3分) 7、为班级发展和活动建言献策,富有建设性且付诸实施的同学,酌情给分 1-3分。(一切活动需要的物资都将由班费提供) 三、扣分制度 尽量遵守学校规定(以下都是合适班级制度的惩罚)

热门-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

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篇一) 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 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 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 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 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 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 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 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 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 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 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 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 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 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 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 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1) 特优奖:10人,奖金额 4000 元/人; (2) 优秀奖:30人,奖金额 2000 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1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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