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人类从什么时候才发现了“儿童”?

人类从什么时候才发现了“儿童”?

人类从什么时候才发现了“儿童”?

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事情其实只有很短的历史。现代人普遍认为儿童与成人有别,并认定童年是一个特殊的成长阶段,但这种观念在西方只不过是近四五百年才有。而在中国,直到一百多年前才重新“发现”了儿童。

1960年,法国社会历史学家菲力浦·阿利埃斯出版了震动西方史学界的著作《儿童的世纪》。阿利埃斯指出:“中世纪没有儿童”。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把儿童作为缩小的成人来看待。“儿童”是一个晚近的概念,一直要到17世纪,随着新教以及中产阶级兴起才逐步被建构起来。

《儿童的世纪》的问世掀起了一股研究儿童史的热潮。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关于儿童生活的资料出现得越来越多,虽然后来学者对阿利埃斯的某些论断多有诟病,但对“儿童”是个历史建构的概念从未动摇过。不同的国家、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看待儿童的方式,也就会建构出不同形态的儿童观。阿利埃斯考察了中世纪以来人们对待儿童的态度,发现:中世纪人们对儿童期是漠视的,儿童在未成年就穿上成人式服装进入到工厂工作;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疏远的,因为儿童的死亡率很高;孩子尚未成为家庭的中心,因为那时家庭是社

会性的、开放的,没有核心的小家庭,也就没有现代家庭的隐私性。中世纪没有对儿童进行教育的观念。孩子一断奶,或者断奶后不久,就自然成为成人的同伴。因而“人们认识到,对于生活,儿童还不够成熟。在让他们进入成人世界之前,儿童必须受到一种特殊的对待,一种保护性的隔离”。这种“隔离所”就是学校,学校将此前不受拘束的儿童关闭在一个有纪律且日益严格的体制中。对教育的关注完全改变了社会,学校将儿童从成人社会拉回。从而,“儿童”被发现了,现代的“儿童”观念建立起来。

在中国,传统上儿童被视为一个尚未成熟和合格的人,“尊老”更甚于“爱幼”,直到一百多年前才重新“发现”了儿童,转而将他们视为民族国家的希望,寄托着对未来国民的设想,“赤子之心”未失的儿童,还促成了对成人世界的反省和再造。

当然,中国历史上成人关于“儿童”观念并非一直如此单一,也有特别个例,比如明朝的王阳明,就主张尊重孩子的天性,因势利导。他在《训蒙大意》中说“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果硬性压制,就会对儿童身心造成摧残。教孩子就应该让孩子“趋向鼓舞,中心喜悦”,用快乐教学法去激活孩子的灵性,激发孩子向善的本能。

不同时期的《闹学图》《婴戏图》

而从晚清到五四时期,“童心崇拜”则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幼稚”和“天真”这些概念也被赋予了正面价值及崭新意义。包括鲁迅在内的一批重要

作家都致力于发展现代儿童文学,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件,而拥有“童心”的成年读者也作为一个崭新的读者群同时出现了。

比如周作人建构起一种崭新的“儿童”观念。

“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

“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做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做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甚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

“中国向来对于儿童,没有正当的理解,又因为偏重文学,所以在文学中可以供儿童之用的,实在绝无仅有。”

在当时,这确实是一个划时代的新理念。细究起来,这本身就源于一种深刻的危机意识:古老而沉重的传统已变成前行的负担,唯有“新人”才能开创出新的未来,人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已经不再是远古的尧舜时代。1900年梁启超写下著名的《少年中国说》,热烈召唤一个进取的“少年中国”来取代那个没落守旧的“老大帝国”。在这之后,一代代的中国人都将革新、进步的希望寄托在了下一代人身上。

在梁启超这里,“儿童”或“少年”实际上无关乎实际的生理年龄,更多的倒不如说是一种全新的现代意识,即重视和相信新人将成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并引领国家、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儿童”在那个时代成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隐喻,象征着国家由弱小而蓬勃发展的抽象进程,民族的发展被认为有赖于儿童的发展。

1900到1950年代这半个多世纪中,“儿童”在中国民族国家历史中的特殊形象,直到今天仍强烈地影响着中国人对待孩子的态度。从晚清童蒙教育中向儿童灌输现代观念,到鲁迅喊出“救救孩子”,再到致力于创建现代儿童文学,进而用全新的儿童形象来引领和教育儿童。儿童在此前的中国史上从未被如此认真看待过。

然而,在当时启蒙救国的氛围下,改革儿童教育,发展儿童文学,实际上却从未将现实中的儿童视为对象。儿童在教育和文学层面上几乎都是哑默无声的。当时的文人,更多的是将自己的希望投射到一个抽象的“儿童”身上,希望他来

摆脱传统文化的阴影,负载成人已失落的童心,并通过他来落实对未来中国的想像。

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儿童”与其说是现实中的一个个孩子,倒不如说是成人所希望他们成为的样子。这个时代急切地想要用儿童来展示一个“新人”的形象,一个符合成人价值观和希望的的全新公民。从1930年代的新生活运动开始,国家力量开始大规模介入这种对新人进行再教育的进程,而其中最重要的课题,就是通过一系列具备公民美德的典型“理想儿童”的形象来让下一代成为符合未来需要的新国民,因为儿童关乎“国民素质”。

回顾这段历史,最令人感慨的,虽然许多人一再赞美儿童的力量,但儿童的解放却似乎有赖于成人的行动——他们并不是实现自我的主体,而是寄托着成人理想的客体。人们注意的焦点与其说是儿童本身,倒不如说是别的问题。

熊秉真在《童年忆往:中国孩子的历史》中说,一旦“发现儿童”,整个社会反倒在态度上对孩子生出许多要不得的关注与约束,这种特殊的重视可能还比原先的漠视或误解更糟糕。由于太过关怀孩子,因此就不免加意想把孩子塑造成某种理想模型——以前不过是为了“列祖列宗”而教养小孩,现在还加上“社会福祉”、“国家富强”、“中华之崛起”等种种理由,总之人生的意义被设想为

是做一个“有用”的人。

当下有孩子的家长几乎无不重视子女教育,有关儿童教育的争论几乎从未平息。儿童观的演变,使得这一变化也在养育儿童这件事上格外明显。如今中国已经没有那种迫切的危亡感,但有些父母仍然常常不由自主地将自己未实现的希望转移到下一代身上——孩子从“民族的希望”渐渐变成“家庭的希望”,从而加剧了那种“从娃娃抓起”、“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全民焦虑。如果把孩子视为一个有潜质的、值得尊重的人,那么就不应把他们仅仅看作是一种被塑造、被引导的被动角色。

相对的,接受了现代儿童观影响的家庭,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孩子:挑战》的作者鲁道夫·德雷克斯认为,当今孩子们出现的问题,不论在数量上还是程度上,都比过去多且严重,而绝大多数父母面对这些新问题时会不知所措。因为从帝制农奴时代,到大宪章签署,法国大革命,美国内战,再到今天,人们逐渐明白,人生而平等。这种平等,不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更是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得到摸得到的相互尊重、平等对待。这个发展变化,暗示着民主并不只是一个政治理想,它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在人人具有平等意识的社会中,我们不能控制和命令别人。这使得丈夫失去了对妻子的统治权,父母也失去了对孩子的统治权。而这种平等观念通常使人十分不安。因为很多人错将平等当成相同一致,将放纵当成自由。平等,是虽然每个人都有能力和性格上的差异,却有权利享受同样的尊重。而自由,是在限制和责任中的自由。因此基于新时代儿童观,建立基于此的教育新方式和秩序,也是人们格外关注的。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