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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本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确保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

3、术语/定义

4、职责

5、工作流程及要求

5.1车辆的使用申请

5.1.1公司公务用车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调度,如需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附件 1),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本公司以外的人借用,需经总经理审批,综合部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协调安排。

5.1.2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需登记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然后领取钥匙,并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1.3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部报备,次日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同一方向的用车人一起出车。

5.1.4如有未申请、未登记、未按规定出车的,按100元/次处罚。

5.2车辆的使用规范

5.2.1各部门用车期间,驾驶人必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或允许无证人员驾驶,如有按200元/次处罚。如有违章、遗失等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坏由个人照价赔偿外按每50元/次处罚。如有保险赔付的,按赔付额的10%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5.2.2车辆执行公务完成应及时返回公司,驾驶员完整填写《派车单》中回程信息并上交车钥匙。

5.2.3原则上不得公车私用,特殊情况下需用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如有违章、用油、损坏、事故等由个人承担责任。

5.2.4车辆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清理车内物品,并进行必要的清扫、清洁,保持车内及后备箱的整洁,未及时清理者,按10元/次处罚。车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还车时检查车内有烟灰为准)按20元/次处罚。

5.2.5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下班后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的,应打电话跟综合部说明原因,第二天上班及时将钥匙归还;放假期间需要用车的,放假前一天向综合部申请,完整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批准之后方可借车,放假期间车钥匙由借车人代为保管,假期结束及时将车钥匙交给综合部并填写回程信息,借车期间,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不提前申请的,综合部有权拒绝借车。

5.2.6为提高工作效率返程后1小时内必须还车,如半小时内需继续用车的可连续用车,如有返程未登记、未及时归还钥匙,按50元/次处罚。

5.3车辆的用油管理

5.3.1车辆用油统一由综合部购买油卡并造册登记车辆加油人员、时间、数量。

5.3.2驾驶员不得以油卡给公务用车以外的车辆加油,违者赔付加油金额,并处以相应金额的50%罚款。

5.3.3车辆加油需打印一份加油回单,并将油卡和加油回单先送回综合部再办其他事情(若遇紧急情况或者半小时以内可以返回的,可考虑还车时交油卡),不履行者,按50元/次处罚。

5.4车辆维修管理

5.4.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综合部填写维修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后,需维修的内容由驾驶员报综合部,填写《维修申请单》(附件2)交于修理厂,取车时驾驶员应对车辆当面验收,确认没有问题方可取车,并随车带回修理厂开具的维修结算清单交综合部,综合部做好维修登记。

5.4.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应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进行维修。

5.4.3由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车辆损坏的,个人承担责任。

5.4.4公司办有洗车卡,借车人有定期洗车的义务(原则上安排在周五下班前)。

5.5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5.5.1借车期间,有下列情况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5.5.1.1无证驾驶

5.5.1.2酒后驾驶

5.5.1.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5.5.1.4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引起的违章或交通事故

5.5.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5.5.3综合部每月底进行一次车辆违规查询,及时通知责任人在次月15日之前进行处理,如不按规定按时处理者,按交管部门罚款金额的200%进行处罚,并不得再借用公司车辆。

5.6车辆拆装管理

5.6.1因车辆空调型号为我司研发生产,针对我司车辆固有资产方便研发部提高技术研究及实际操作,研发人员可对车辆进行拆装实验。研发人员需要拆卸前,填写车辆拆装申请表副总签字同意后于综合部报备。整个拆装过程必须在技术总负责人(或技术总授权人)的监督下进行,过程中不得损坏原有正常使用的部件,若因操作不当损坏部件费用500元以下的则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超出500元以上大件超出部分按照10%的费用赔偿。试验完毕后需按正确流程安装恢复,技术总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归还钥匙。

5.6.2拆卸前车辆完全无故障情况下,装车后车辆需保证无因拆卸操作造成使用风险。若后期使用因拆卸操作造成的事故,技术总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操作人员承担事故部分责任。

5.6.3拆卸前车辆有故障情况下,拆卸前必须充分排查检测故障原因,不得因拆卸操作增加故障项目。出现故障项目增加需操作人员及技术总负责人负责维修装车。

6、附件

6.1附则

6.1.1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制定与解释,经批准后实施,增删修改亦同。

6.1.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管理制度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将在运行过

程中逐步补充和完善。

6.1.3本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为综合部,执行过程中的一切解释权归综合部。

6.2附件

附件1:派车单

附件2:车辆维修申请单

附件3:车辆拆卸申请单

XX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派车单

车牌号: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综合部经办人:

附件2:

车辆维修申请单

单位车牌号:

附件3:

车辆拆卸申请单单位:车牌号: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 车辆使用管理是体现公司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二、管理办法 (一)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部门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批准后并通知办公室驾驶班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 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并通知驾驶班安排可以派车。 (三) 下班后或节假日有公务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领导,否则不予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四) 车辆出差外地时,由驾驶员统一保管(使用),驾驶员认真做好出车准备。 (五)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车辆管理负责人安排。 (六) 车辆在上下班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八) 车辆如需送维护、年检、修理等事宜,须事前报公司办领导批准。 (九) 驾驶员必须凭公司办的派车通知或公司办领导认同出车,否则不予派车,同时做好往返公里数、加油记录登记,用车人员签字确认,交财务核对,特殊情况除外。 (十)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办理。车辆司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好车辆,如个人原因造成处罚、处理、损失等事故由本人负责。 三、日常管理 1、本公司车辆的钥匙上交车辆管理负责人,工作时间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安排车辆调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及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驾驶人员应及时登记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路线、里程数、事项及车辆使用状态。 3、所有车辆保险、年审、维修、清洁等由驾驶员负责。 4、驾驶员及派车人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驾驶员应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工作时间内所有车辆公司指定位置停放,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5、驾驶员禁止在车内吸烟。 6、驾驶人员在驾驶前须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便于界定责任。 二、安全管理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使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降低用车成本。下面 是对于公车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 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 送客户等。) 第六条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一、车辆使用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Management document of motor vehicle parking for em ployees of the company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 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 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公司用车管理细则

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指定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指定人员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司机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100%责任。 8、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9、车辆钥匙、行驶证、油卡由部门领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需用车在办理用车申请批准后交与驾驶员,用车完毕后将车辆钥匙交还部门领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不得将以上物品转交他人。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用车申请条件 1.1、领导用车:因总经理等公司领导需要,接送客户或外出(优先安排)。 1.2、业务用车:因业务人员出差业务地或接送客户。 1.3、实施、维护用车:因项目实施、维护所需。 1.4、市内外运送货物。 1.5、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先报先派和特急、特重要先派)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公司高层出车,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派出。 3.2部门日常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需副总经理批准)等由部门主管直接领导派车。 第五条用车管理程序

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进出公司各类车辆的管理,确保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工程机械车辆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 2 职责 2.1 安环科负责进出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2.2 保安队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出的有关手续,并负责车辆停放的监督以及进出车辆、物资的检查、放行工作。 2.3 销售科负责运输液氨、氨水、硫磺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3 内容 3.1车辆进出管理 3.1.1 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 3.1.1.1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公司及员工小汽车进出办公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和检查手续。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由安环科统一核发公司内部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办公区门岗,并接受门卫检查。 3.1.1.2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饭堂送饭车进出生产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出门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1.3 非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员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1.2 外单位车辆 3.1.2.1 外单位车辆须通过公司领导或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门岗,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 3.1.2.2 内部倒运肥料至生活区堆场的车辆由安环科登记备案,倒运肥料进出生产区门岗时,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空车出门岗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2.3 运输原材料(如煤、石灰、设备设施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4 运输公司产品(如肥料、液氨、氨水、硫磺、炉渣、废油、废旧钢材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凭提货单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5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如携带有自有物资、工具的,应提交物资清单,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通过门卫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3.1.2.6 运输公司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出厂维修或更换的车辆出生产区门岗时,凭公司主管科室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并通过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7 车辆过磅后至出生产区门岗过磅前,严禁放掉车辆水箱的水,不得使用水箱的水洗手、洗脸或用作他用。 3.1.2.8 非生产、经营需要,外来单位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2 车辆出门检查 3.2.1 所有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必须接受检查。 3.2.2 车辆检查办法 3.2.2.1 载有物资或产品出门的车辆,门卫必须对照放行条以及物资工具清单等出门证明,仔细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并检查驾驶室、工具箱等。 3.2.2.2 空车出生产区门岗的车辆,门卫应仔细检查驾驶室、车箱、底盘等。 3.3 车辆停放管理 3.3.1 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3.2 未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的车辆,应停放在生活区道路的两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3.3.3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除生产作业和应急抢险需要外,必须在装卸货物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3.4 车辆安全管理 3.4.1 所有在生产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和信号标志行驶。 2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化使用,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情况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综管部直管车辆、工厂专配车辆。 综管部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公司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公司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 工厂专配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主要用于工厂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综管部对工厂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综合办负责(不含领导个专用车辆)公司车辆派遣使用, 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工厂专配车辆由工厂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公司综管部负责监督,财务部负责费用报销审核。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

效的管理车辆。 3.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她人驾驶时,应尽善驾驶人 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定期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综管部保管备案,并审核 安排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5.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有综管部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 路桥费、停车费、等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 单》(附表1)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交综管部调派并备案。无或未审批的《用车申请单》的,司机禁止出车。 2. 《用车申请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需加注里程 数。但能够用“出货清单”代替。 3. 综管部对审批经过的用车申请,(前台/内勤)填制《车辆 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录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4.司机收到《车辆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 油量情况,司机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出行及加油记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公司驾驶员及各种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现就公司车辆管理事宜如下: 一、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一律不准将公司车辆交由公司以外人员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三)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无出差任务时,一律将所驾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五)驾驶员要提高警惕,严防车辆被盗、被毁。 (六)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进行。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八)驾驶员对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良好车况。

(九)车辆肇事或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和逃避。 (十)行驶证未经年审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十一)车辆必须配备电动打气泵、警示牌、千斤顶、灭火器、越野车配防滑链等随车应急设备及工具。 二、车辆维修 (二)车辆需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由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日常登记和管理。车辆报修项目和费用要严格审核,杜绝浪费。 (三)车辆修理应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经专人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后,报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维修管理员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驾驶员应对车辆修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工作规定 (一)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调度,接到工作任务出车做到安全正点。 (二)不得擅自提供私人用车。 (三)认真执行安全行车规定和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勤洗勤检,使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运行。 (四)做到文明驾驶,工作时统一着(公司配发)正装,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 (五)不得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各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城设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中建城设公司公务车辆分为综合部直管车辆、公司领导专用车辆和单位定向车辆 三、职责和权限 1、直管车辆由综合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2、定向车辆正常情况下由所在单位管理、调度;专用车辆正常情况下由使用人直接调度,综合部管理;公司特殊需要或定向单位(使用人)没有外出任务时,由综合部实行统一调度。 3、公司公务车辆的证照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车辆报修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按车建立《车辆证件登记表》。 4、综合部有权对各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派车规定 1、派车范围:原则上为中建城设公司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可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其它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但可以搭乘顺向车辆。 2、派车原则:综合部派车时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领导后部门和能够合并用车尽可能合并用车的原则;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原则上非公司领导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长途不派车;三人以上、任务紧迫或携带物品较多时可酌情派车;一般客人来公司,原则上不安排长途接送;各单位(部门)长途用车符合规定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用车手续。 3、公司主要领导的用车相对固定,可直接与专车驾驶员联系,由专车驾驶员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后出车。 4、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用车应事先填写《用车审批单》(见附件1),由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协调后统一派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用车审批单》者,应先电话联系车辆管理人员,有出车条件的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 费用报销 1.5.1 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 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 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 离车注意

公司小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小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小车管理,严格审批和管理制度,降低小车使用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小车,是指以轿车、商务车以及越野车为主的非生产性车辆;派车指公司办公室因公派车。 第三条不提倡私车公用,私车费用不予报销,特殊原因需私车公用需报公司董事长批示。 第四条车辆必须参加保险。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小车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小车班的日常管理,即用车计划、车辆调度、公里补助的核算、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车辆维修计划的报批、各种证件的办理、各种规费的缴纳、车辆维修和保养的申报工作等。 第六条小车管理部门每年要制定小车司机管理考核办法。 第三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所管辖小车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司领导公务用车。 第八条其他用车情形:

(一)公司重大事情经公司董事长同意需派小车的; (二)部室、中心业务单位领导因公需要到外地办理紧急业务,经请示小车管理部门的公司领导同意的。 第九条其他情形均不得派车。 第四章车辆调度 第十条需求单位用车必须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内部用车申请单》,经公司小车管理部门的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到公司办公室进行登记后,公司小车班依据派车单派车。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需先行出车的,用车单位应口头向公小车管理部门的公司领导报告同意后,再由小车管理部门派车,返回后用车单位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小车不得对外出租,内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租车时,应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并坚持先缴款后出车的原则向承租人收取不低于每公里2元的出租费,出租费根据物价升降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小车管理部门应作好派车记录、行车记录。 第五章油、材料及保养维修 第十四条小车装饰、材料由小车管理部门统一购买发放,并分车建立帐户;小车油费实行油卡管理,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油卡的,要说明原因,小车管理部门签字认可方可报账;小车在出车期间所购物资、材料一律由驾驶员支付费用,小车管理部门登记、签字,经领导审签核报。过路过桥费必须及时随同车台差旅费一并核报。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群星物流 1、目的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防止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施工作业及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定,本规定适用于群星物流有限公司部门以及群星物流外单位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3、术语 3.1、厂内机动车辆(企业内机动车辆) 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含施工现场)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 3.2、厂内机动车辆范围 汽车、叉车、电瓶牵引车、清洁车、装载车、小翻斗等车辆。本规定特将汽车起重机(俗称:汽车上吊)列入此管理范围。 4、厂内机动车辆的本质安全要求 4.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2常亮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4.3车辆均匀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4车辆驾是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倒车 提示器,刮水器。 4.5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4.6车辆必须涂有与守卫环境有明显区别的颜色。 4.7未经制造厂批准,不得进行任何设计上的修改,也不的附加任何物体,以免影响 车辆的能力和作业安全。 5、管理职责 5.1、生产物流部 5.1.1 厂内机动车辆登记及建档,内容包括:

1) 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5.1.2 负责各部门的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事宜。 5.2 拥有厂内机动车辆的部门 5.2.1 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5.2.2 制定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5.2.3 按照“人机匹配”原则,合理配备驾驶人员。 5.2.4 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5.3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含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5.3.1 合法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以备检查。 5.3.2 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作业安全; 5.3.3 及时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5.3.4 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5.3.5 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得培训、复审; 5.3.6 办理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进场手续及教育; 5.3.7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中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和处罚; 5.3.8 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及人员伤害事故的处理。 6、进厂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 6.1 由工程发包室提出申请,同时应对外单位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操作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有: 6.1.1 是否有操作证。 6.1.2 有操作证的,是否按期进行复审(查看副证上的有效期限)。 6.1.3 对于无操作证的,或操作证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复审的,应当面回绝,不予办理进场申请手续。 7.、处罚 公司各部门及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所驾驶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违章者,依照公司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批:日期: 文件更改记录

1.目的Purpose: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Scope: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3. 车辆使用管理Manage: 3.1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3.2车辆派遣 3.2.1公务用车用于财务部门提存现金业务和公司重要客户、重要客人接待及公司各项业 务办理,其他事项公司不再安排公务用车。 3.2.2各部门外出公务用车,必须提前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 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并领取车钥匙。到门卫进行登记《门卫车辆登记表》,驾驶员方 可用车。 3.2.3车辆回公司后驾驶人将车钥匙拿回人事行政那,并将《车辆使用登记表》剩余部分 填写完毕,确认车钥匙归还后签字,行政人事部审核并编号存档。 3.2.4青岛、胶州班车,下班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钥匙,在门卫处做好班车使用登记,早 上班车到公司后在门卫处做好班车登记后,将钥匙统一交到行政人事部。 3.2.5非工作时间,如周末或下班后,使用车辆办理公务,需提前与行政部报备,并后补 《车辆使用登记表》。 3.2.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 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3.3车辆管理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及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 司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司字〔2014〕6号 公司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做到规范用车、及时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发挥车辆在业务接待和业务联系中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行政职能中心是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公司公务车辆的安排、保险、使用、保养、维修、年审、安检进行管理。公司车辆必须送至公司制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洗车等。 第三条 公司用车由行政职能中心指定车辆管理员根据本管理规定原则负责统一调度,主要用于: 1、公司领导固定用车; 2、公司级副总经理级别每天上下班及平时回家探亲接送机; 3、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含部门经理)平时回家探亲接送机; 4、业务部门业务需要用车; 5、接待客户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 6、运送公司活动所需物资; 7、其他用车; 8、所有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除特殊情况如:该车超出限载人员时由董事

长特准,可以不用专职司机驾驶。 第四条、车辆安排原则 1、车辆申请必需提前1-3天申请,临时突发情况除外。当天申请无法保证车辆 及时调配,行政部将积极协调解决。 2、不同时段(以半个工作日为一个时段计),按“先申请先安排”原则安排。 3、同一时段多人申请用车时,考虑路程远近、用车人数、事件轻重缓急等要素, 按以下原则安排用车: 4、业务需要优先,业务包括:销售,财务,接待,四大事业部等; 5、重要访客(客户及政府人员)优先; 6、董事长亲自交办事件优先; 7、合并办事优先(联合用车的情况); 8、有预约车辆的优先。 第五条、申请用车流程: 1、为便于查询用车情况,行政运营中心每周五发布下周用车安排给各相关用车 部门文员及负责人; 2、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1-3天在行政部填写《商务用车申 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应详细填写用车人、用车事由、目的地及出车时间和使用周期; 3、车辆管理员按照上述第四条车辆安排原则审批用车申请,签批申请单; 4、用车申请人联系被派出车辆的司机确认用车,司机凭签批申请单到行政部取 钥匙出车; 5、若用车取消,用车申请人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及相关司机; 6、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临时用车,用车人员可将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 由等信息编辑短信发给车辆管理员,经口头确认后由管理员安排司机出车。 用车申请人最迟必须在用完车的首个工作日,补交用车《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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