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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施农业钢架大棚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设施农业钢架大棚补贴将原16个补贴分档调整为8个分档,即不再按粮油、蔬菜产业和其他产业分别确定补贴额,而是取原补贴额中间值重新确定补贴额,如825型单体棚原按粮油、蔬菜产业和其他产业的补贴额分别为

7.5~6.5元/平方米,调整后统一为7元/平方米。因2015年玻璃温室补贴额过高,今年统一调低为200元/平方米(原粮食产业补贴额300元/平方米、蔬菜产业和其他产业补贴额240元/平方米)。

操作规定: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各地可以在5月30日、10月30日前分两次将拟建设项目统一报至省农机局,经确认反馈后列入当地年度补贴计划。年度内未经申报已经建设、但符合立项条件的,可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补报。建好通过确认后申请补贴资金。二是设施大棚原则上要在农业“两区”范围内建设,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只允许建设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配套的绿化炼苗大棚,避免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标配整体”即按我省制定的设施农业设备建设标准的配置要求。为鼓励禁养、限养区养殖户转产从事种植业,需要建设施大棚的允许在“两区”外建设。三是设施大棚补贴起补面积与去年相同,其中:单体钢架标准大棚,经济欠发达地区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其他地区集中建设2万平方米起补;连栋钢架标准大棚,经济欠发达地区集中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其它地区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其它产业育苗中心起补面积500平方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配套的绿化炼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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