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文化课分数线
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分数线如下:
1、录取原则:
(1)造型类、设计类各专业和书法专业
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江苏(文化满分440分):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
新疆(文化满分450分):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
其他省(文化满分750分):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
(2)艺术教育、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经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审核通过后,将用EMS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造型类、设计类和书法各专业预计时间为7月20日左右,艺术教育、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预计时间为8月10左右)。
3、各省录取最低分数如下表(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省市名称
分数线录取最低分
文化外语
专业
(造型/设计/书法)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
艺术
教育
建筑学
风景
园林
理论类
北京36050230/230/21070.22774.65372.173天津36050230/230/无71.17368.620
河北38060230/230/22569.62071.06771.320山西235/232/220
内蒙古36050235/232/22073.05372.86066.280辽宁37060235/230/22071.66069.927
吉林37060230/230/22076.61371.72069.407黑龙江230/230/210
上海36050230/225/22070.46072.57367.107江苏23050230/225/22072.25973.93967.317
浙江230/225/220
安徽36055235/230/22070.53372.66769.293福建37560235/232/22074.09374.61369.653江西235/232/220
山东37060230/232/23070.06072.20072.167河南230/225/225
湖北235/230/220
湖南230/230/220
广东235/230/225
广西40060230/230/22572.26773.34769.420海南230/230/220
重庆230/225/220
四川38560230/225/22072.00073.01370.547贵州235/230/210
云南235/230/220
西藏36050215/220/无68.31370.207
陕西230/230/220
甘肃235/230/225
青海230/230/无
宁夏230/230/220
新疆24060230/230/22071.8677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