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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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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协调制度2007年版研究)之十五附录二

其他海关归类制度

一、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的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海关应当依法对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

第十条海关在审核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依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力,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

(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

(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并且根据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进行商品归类。

第十一条条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补充申报。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海关可以根据其申报的内容依法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第十二条海关经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编码不正确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报关单进行修改、删除。

第十三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编码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海关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完毕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十五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 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以下简称预归类)。第十六条申请人申请预归类的,应当填写并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格式文本见附件1 )。预归类申请应当向拟实际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提出。

第十七条直属海关经审核认为申请预归类的商品归类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

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以下简称《预归类决定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 ) , 并且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申请人在制发《预归类决定书》的直属海关所辖关区进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时,应当主动向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申请人实际进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并且按照《预归类决定书》申报的,海关按照《预归类决定书》所确定的归类意见审核放行。

第十九条《预归类决定书》内容存在错误的,作出《预归类决定书》的直属海关应当立即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撤销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格式文本见附件3 ) ,通知申请人停止使用该《预归类决定书》。

作出《预归类决定书》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有关的《预归类决定书》不再适用的,作出《预归类决定书》的直属海关应当制发《通知单》,或者发布公告,通知申请人停止使用有关的《预归类决定书》。

第二十条直属海关经审核认为申请预归类的商品归类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

第二十一条海关总署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

进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

第二十二条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

第二十三条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商品归类决定失效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

第二十四条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撤销。

撤销商品归类决定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被撤销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撤销之日起失效。第二十五条因商品归类引起退税或者补征、追征税款以及征收滞纳金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海关总署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七条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07 年5 月1 日起施行。2000 年2 月24 日海关总署令第80 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预归类

预归类是指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申请人以海关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必要时提供样品,海关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决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2007年)第158 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目前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实行的预归类已不同于过去的约束性预归类。因为根据2000 年2 月24 日海关总署令第80 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约束性预归类决定仅对该决定的申请人和作出决定的海关具有约束力,对该决定书所述货物的海关商品归类在其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该令现已废止。现在海关做出的预归类决定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即进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预归类制度将归类工作前置,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完成商品的归类,从而有效地提高海关归类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速货物通关。

预归类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还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一次预归类的办理工作,且对应一份预归类申请,只能填写一件商品,海关只能做出一件进出口商品的预归类决定。详情参见“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有关章节。

为区别上述预归类,我们把企业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归类申请,海关根据归类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商品确定归类,但对申请人和海关都无法律约束力,仅供企业参考的预归类行为,称为非约束性预归类。如:对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的报关凭证工作就属非约束性预归类,而报关凭证不是企业实际进口货物的归类法律依据。

三、简化归类

简化归类是海关为进一步规范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减轻现场归类工作压力,加快货物通关速度,在所征税款与正常归类所征税款基本持平的前提下,对不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部分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机电产品和杂项货品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归类制度,即多项不同税号的商品按一定条件归入一个税号的归类制度。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只对一般贸易征税进口货物实行简化归类;

(二)简化归类货物不涉及许可证件;

(三)对简化归类货物的品种、数量、税率和价格有限制;

(四)海关和纳税义务人双方同意对货物实行简化归类,且在所征税款不低于正常归类所征

税款的前提下进行。

详情请参阅“关于简化归类的有关规定”章节。

四、海关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

根据《关税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明确《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及其它归类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其中所称“其它归类注释”,主要是指海关总署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的《协调制度注释》编译的《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和海关总署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

另外,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也作为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五、关于明确《税则注释》法律依据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2年3号公告

根据中国政府加入的《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目录自2002年1月1日起采用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发布的200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世界海关组织为使各缔约国能够统一理解、执行协调制度,编制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或HS注释),该注释是关于协调制度各品目的商品范围及所涉及商品的唯一解释。根据协调制度,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简称“税则注释”或“统计目录注释”)作为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税则归类或统计目录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六、关于明确《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法律效力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2年10号公告

为保证世界各国应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的一致性,解决因归类争议而引起的国际贸易纠纷,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将其历届会议对较重要的或各国有争议的商品所作出的归类决定向各缔约国公开发布。

根据中国政府加入的《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规定,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税则或统计目录归类应与世界海关组织的协调制度归类决定一致。

为使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了解进出口货物的协调制度归类,准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海关总署根据世界海关组织2001年以前发布的协调制度商品归类决定,制定了《海

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作为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税则归类或统计目录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的执行日期为归类决定作出时的日期。

七、关于归类补税的有关规定

署税发〔 2008 〕 240 号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归类决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有关规定,总署陆续对外公布了商品归类决定。现就商品归类决定的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有明确规定的商品归类事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以商品归类决定及相关公告作为调整已征收税款的依据。

二、对外公布的其他商品归类决定,应自公告执行之日起执行。对于以前征收的税款,不予调整。

特此通知。

八、关于发布本国子目注释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35号公告

为使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准确理解进出口货物的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正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以下简称《本国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或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本国子目注释》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本国子目注释》自2003年6月1日起生效。

九、关于多功能机电产品不完整品归类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5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多功能机电产品的不完整品,如在报验时具有完整品的基本特征,海关应按照其设计功能来确定商品的税则归类,即对能够确定其主要设计功能的,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按其主要设计功能归类;对无法确定

主要设计功能的,则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三)按税则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号。

十、关于简化归类的有关规定

根据署税函[2002]413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减轻现场归类工作压力,加快货物通关速度,经研究,决定对进出口机电产品和杂项货品实行简化归类的有关办法修订如下:

(一)实行简化归类必须在所征税款与正常归类所征税款基本持平的前提下实行。

(二)简化归类仅适用于以下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货物:

1、成批进口未构成整套散件、按规定应分别归类的属于税则和

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第84章至第90章中的同一种机电产品的零部件,但本通知第三条所述及的商品除外;

2、成批进口的杂项货物,如饮料(不包括含酒精饮料)、零星食品、日用百货(塑料或玻璃制厨房用具等)、玩具、装饰用的物品等。

(三)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以下机电产品零、部件不得实行筒化归类,而应按商品的具体列名分别归类:

1、需征进口消费税的商品,涉及进口暂定税率、配额税率的商品,开征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的商品;

2、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

(四)根据第二、三条规定可以实行简化归类的第87章以外的机电产品零、部件,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一次申报进口的机电产品零部件,当品种在10种以上、进口优惠税率在15%及以下、且单项品种的总值不超过1000美元(航空、航天器的零部件单项品种总值不超过2000美元)时,可一并归入其所属主机的零部件品目;

2、对于一次申报进口的机电产品零、部件中,进口优惠税率在15%以上或单项品种的总值超过1000美元(航空、航天器的零部件单项品种总值超过2000美元)的,必须按零部件归类原则分别归类;在剔除分别归类的商品后,其它零部件可按本条(一)的规定办理;

3、一次申报进口、品种在10种及以下的机电产品零、部件应按零部件归类原则分别归类。

(五)一次申报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当品种在10种以上,且单项品种的总值不超过2000美元时,按以下原则归类:

1、单项品种的进口优惠税率在25%及以下的,可一并按汽车零件归入品目87.08,再按其中价值最大的零件归入87.08项下的一级子目,最后根据汽车类型归入该一级子目项下的相应子目;未列名车型的,合并归入一级子目项下的“其它”子目;

2、进口品目87.03项下车辆的零、配件,则不论其税率是否高于25%,直接按其价值最大的零件一并归入87.08中一级子目项下的“其它”子目或相应子目;

3、其它优惠关税税率在25%以上的或单项品种价值在2000美元以上的汽车零件、配件,不论是否与其它汽车零、配件一同进口,均应按税则列名分别归类;在剔除列名归类品种后,其它零、配件可按本条第1款的原则归类。

(六)第二条第2款的杂项货物,当一次申报进口品种在5种(不包括5种)以上、关税优惠税率在50%以下、单项价值不超过600美元的,可按以下原则简化归类:

1、杂项食品合并归入税则子目2106.9090;

2、其它杂项货物可按货物中价值最大的货品合并归类。

(七)海关欲按上述规定对进出口货物实行简化归类时,应当通知纳税义务人仔细阅读并填写《海关简化归类确认单》,并按纳税义务人的意见对其货物归类。

(八)本通知自二○○二年十月十五日起执行,《关于执行“汽车零、配件及杂项货物简化归类规定”的通知》(署税〔1993〕959号)、《海关总署关于对机电产品零部件实行简化归类的补充通知》(署法〔1999〕616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海关简化归类确认单(略)

十一、关于海关商品归类磋商与质疑程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第51号公告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争议处置程序,依法保障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商品归类磋商与质疑程序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因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与海关发生争议,可以向海关申请进行磋商。海关对商品归类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质疑,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作进一步说明。

(二)对于通过商品归类磋商与质疑程序无法解决的商品归类争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三)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对直属海关作出的预归类决定存有异议的,应向该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归类磋商申请书》(格式文

本见附件1 ) ,并随附相关资料。海关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有必要进行磋商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磋商。对于不需要进行磋商的,应当告知理由。

(四)海关与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通关过程中对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存有争议的,可采取口头磋商形式处理,必要时参照本程序第三条处理。

(五)海关对已放行货物的商品归类存在疑问时,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归类质疑通知书》(以下简称《质疑通知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 ) ,将质疑内容告知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自收到《质疑通知书》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进一步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或其他证据。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说明,或者海关在审核相关资料或证据后仍有理由怀疑其原归类准确性的,海关可以根据所掌握资料,依法重新审定商品归类。

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对已放行货物的商品归类存在疑问的,参照本实施程序中第三条的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归类磋商申请书(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归类质疑通知书(略)

十二、关于药品的归类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18号公告。

公告指出:为便于海关对药品进行商品归类,自公告之日起,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相关注释另有规定以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作为海关商品归类的依据之一。在海关需要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提供该证的复印件。

十三、关于冶金商品子目注释译文有关问题的规定

海关总署通过税管传〔2004〕229 号文明确指出:“经研究并商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七十四章注释二、第七十五章子目注释一(二)、第七十六章子目注释一(二)和第八十章子目注释二中关于铜、镍、铝和锡四种合金的解释存在中文译文和英文原文不一致的现象,应在上述四段中文译文中插入翻译时省略的英文单词“or”的中文译文“或”,并与英文原文相对应。即上述四种合金只要满足所列条件之一即应视为符合对应的合金的定义。”

因此,根据税则第74章章注二的规定,结合此文,只要“按重量计锆含量超过0.3%”的未精炼铜,就符合铜合金的定义。

超市商品分类原则

超市商品分类原则大分类的分类原则 在超级市场里,大分类的划分最好不要超过十个,比较容易管理。不过,这仍须视经营者的经营理念而定,业者若想把事业范围扩增到很广的领域,可能就要使用比较多的大分类。大分类的原则通常依商品的特性来划分,如生产来源、生产方式、处理方式、保存方式等,类似的一大群商品集合起来做为一个大分类,例如,水产就是一个大分类,原因是这个分类的商品来源皆与水、海或河有关,保存方式及处理方式也皆相近,因此可以归成一大类。 中分类的分类原则 (一)依商品的功能、用途划分 依商品在消费者使用时的功能或用途来分类,比如说在糖果饼干这个大分类中,划分出一个“早餐关连”的中分类。早餐关连是一种功能及用途的概念,提供这些商品在于解决消费者有一顿“丰富的早餐”,因此在分类里就可以集合土司、面包、果酱、花生酱、麦片等商品来构成这个中分类。 (二)依商品的制造方法划分

有时某些商品的用途并非完全相同,若硬要以用途、功能来划分略显困难,此时我们可以就商品制造的方法近似来加以网罗划分。例如:在畜产的大分类中,有一个称为“加工肉”的中分类,这个中分类网罗了火腿、香肠、热狗、炸鸡块、薰肉、腊肉等商品,它们的功能和用途不尽相同,但在制造上却近似,因此“经过加工再制的肉品”就成了一个中分类。 (三)依商品的产地来划分 在经营策略中,有时候会希望将某些商品的特性加以突出,又必须特别加以管理,因而发展出以商品的产地来源做为分类的依据。例如:有的商店很重视商圈内的外国顾客,因而特别注重进口商品的经营,而列了“进口饼干”这个中分类,把属于国外来的饼干皆收集在这一个中分类中,便于进货或销售的统计,也有利于卖场的演出。 小分类的分类原则 (一)依功能用途分类 此种分类与中分类原理相同,也是以功能用途来作更细分的分类。 (二)依规格包装型态来分类 分类时,规格、包装型态可做为分类的原则。例如:铝箔包饮料、碗装速食面、6kg米,都是这种分类原则下的产物。 (三)以商品的成分为分类的原则

进出口商品归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实务考核试题 一.名词解释:(20%) 1.线分类法 线分类法又称垂直分类法或者层级分类法,将分类的商品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志逐项分成若干层级,排列成一个有层次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表现为大类、中类、小类、品类。 2.商品条形码 商品条形码简称条形码或者条码,是商品的一种代表符号,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设备阅读并实现数据输入计算机的特殊代号,是由一组粗细不同、黑色(彩色)相同的“条”、“空”符号及对应字符按一定规则排列组合而成的商品标志。 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简称《协调制度》或者HS,是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它广泛应用于海关税则、国际贸易统计、国际贸易运输、国际贸易谈判、贸易管制、原产地规则等多种领域,截至2011年,世界上已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式采用了《协调制度》,国际贸易总量98%以上的货物是以《协调制度》分类体系进行分类的,所以《协调制度》成为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标准语言”。 4.品目条文 品目编码所对应的商品名称栏目称为品目条文,品目条文是限定品目商品范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在品目归类时居于优先使用的地位。

5.预归类制度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实际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以下简称预归类)。 二.简答题:(80%) 1.商品学研究的整体内容有哪些? (1)自然属性(2)固有属性(3)质量变化及影响因素(4)对质量的评价、管理和保护方法 (5)使用价值的实现 (6)大类商品 2.简述影响商品质量的主要因素。 (1)市场:了解顾客的需求,研究市场的信息,商品的供求情况(2)设计:是商品质量的前提 (3)原料:商品的原材料的质量水平决定商品的质量水平 (4)生产工艺和设备:对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就可以成为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 (5)管理检验和人的素质 (6)信息 (7)流通过程(包装、运输、装卸、储存、保养、售后服务)(8)使用的范围与条件、方法和维护保养 3.什么是标准?它有哪些种类?什么是标准化?它包括哪些主要形式?

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及实务操作技巧(Leon Wang)

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及实务操作技巧(2天) 培训时间:2016年4月21-22日上海7月14-15日上海11月24-25日上海 培训费用:3600元/人(授课费、教材费、培训证书、发票、午餐及茶点等) 培训对象:公司高管、进出口部门经理、采购经理、合规经理、物流经理、财务经理、关务主管及相关人员。 课程特色: 知识的系统性:把握商品归类工作重难点,全程案例教学,充分理解和掌握海关商品归类正确操作;内容的实用性:洞悉商品归类海关管理和技术操作技巧,对企业的关务工作提供切实的指导和帮助;讲解的实战性:以最新最全的海关案例来解析课程内容,以成功的经验解决学员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课程收益: 本课程可以让培训者获得以下收益: ⒈对国际通用的《协调制度》在海关管理、贸易管制、出口退税等方面的应用具有一定的了解; ⒉熟悉我国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归类工作机制,通过对其归类技术层面的条款及法律依据的充分掌握,合理规避相关税费,谋取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⒊充分理解海关新近推出的归类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合理有效的利用这些政策降低成本,便利通关。课程大纲: 第一模块、海关商品归类与《税则》的关系 1、进出口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发展历程 2、《协调制度》在我国应用演变情况 3、《税则》实施与管理的现状与展望 4、海关税收形式与企业商品归类风险 …… 第二模块、进出口商品归类政策解析与应对 1、海关商品归类政策的有效运用 2、 ***案引发的国际贸易争端 3、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 4、中国与美欧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 5、典型商品海关归类政策运用剖析 6、海关商品归类政策运用途径解析 7、HS编码确定在中国为何如此重要 8、海关颁布的归类政策的理解与应用 …… 第三模块、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解析1、进出口税则结构及税号子目编排 2、中国海关商品归类的组织机构及全国分布 3、海关商品归类工作总流程及风险监控流程 4、海关化验与社会化验的辩证关系 5、海关化验的组织结构及其法律地位 6、海关化验工作流程及其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海关商品预归类(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流程 8、预归类指导意见书的法律效力与实际使用效果 9、海关商品预归类、归类行政裁定及归类决定对比 10、海关系统内部商品归类疑难问题的处理流程和思路 11、海关与企业对商品归类争议的有效解决途径

商品分类的原则修订版

商品分类的原则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商品分类的原则 一、大分类的分类原则 在超级市场里,大分类的划分最好不要超过十个,比较容易管理。不过,这仍须视经营者的经营理念而定,业者若想把事业范围扩增到很广的领域,可能就要使用比较多的大分类。大分类的原则通常依商品的特性来划分,如生产来源、生产方式、处理方式、保存方式等,类似的一大群商品集合起来做为一个大分类,例如,水产就是一个大分类,原因是这个分类的商品来源皆与水、海或河有关,保存方式及处理方式也皆相近,因此可以归成一大类。 二、中分类的分类原则 (一)依商品的功能、用途划分 依商品在消费者使用时的功能或用途来分类,比如说在糖果饼干这个大分类中,划分出一个“早餐关连”的中分类。早餐关连是一种功能及用途的概念,提供这些商品在于解决消费者有一顿“丰富的

早餐”,因此在分类里就可以集合土司、面包、果酱、花生酱、麦片等商品来构成这个中分类。 (二)依商品的制造方法划分 有时某些商品的用途并非完全相同,若硬要以用途、功能来划分略显困难,此时我们可以就商品制造的方法近似来加以网罗划分。例如:在畜产的大分类中,有一个称为“加工肉”的中分类,这个中分类网罗了火腿、香肠、热狗、炸鸡块、熏肉、腊肉等商品,它们的功能和用途不尽相同,但在制造上却近似,因此“经过加工再制的肉品”就成了一个中分类。 (三)依商品的产地来划分 在经营策略中,有时候会希望将某些商品的特性加以突出,又必须特别加以管理,因而发展出以商品的产地来源做为分类的依据。例如:有的商店很重视商圈内的外国顾客,因而特别注重进口商品的经营,而列了“进口饼干”这个中分类,把属于国外来的饼干皆收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 归类总规则介绍 归类总规则是为保证每一个商品,甚至是层出不穷的新商品都能始终归入同一个品目或子目,避免商品归类的争议而制定的商品归类应遵循的原则。归类总规则位于《协调制度》的部首,共有六条构成,它们是指导并保证商品归类统一的法律依据。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归类总规则的使用顺序为规则一优先于规则二,规则二优先于规则三,我们必须顺序使用。下面,我们逐一介绍这六条归类总规则: 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规则解释: 第一段“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要将数以万计的商品归入编码表中的几千个子目之内并非易事,为便于查找编码,《协调制度》将一类或一章商品加以概括并冠以标题。由于现实中的商品种类繁多,通常情况下一类或一章标题很难准确地对本类、章商品加以概括,所以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类章中的商品并不是全部都符合标题中的描述。例如: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许多贱金属制品并不归入该类,如铜钮扣归入第96章“杂项制品”;贱金属制的机械设备归入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如第22章的标题为“饮料、酒及醋”,但是通常被我们认为是饮料的瓶装蒸馏饮用水却不归入该章,而应归入第28章“无机化学品”,类似的例子还很多。第二段“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这里有两层含义。第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是按品目名称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商品编码;第二,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目录规定进行归类。这里介绍一下类注、章注(简称“注释”)的作用。注释的作

外贸品学堂商品编码第一讲课后练习题(归类总规则综合练习)

外贸品学堂商品编码第一讲课后练习 一、单选题: 1、《协调制度》共有() A、20类、96章 B、21类、97章 C、6类、97章 D、21类、96章 2、H.S编码制度,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从类来看,基本上是按()分类。 A.贸易部门 B.社会生产 C.同一起始原料 D.同一类型产品 3、我国的《统计商品目录》共有()。 A、20类、96章 B、21类、97章 C、22类、99章 D、21类、96章 4、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前,向()申请就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A、45日;所在地海关 B、30日;直属海关 C、30日;海关总署 D、45日;直属海关 5、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 最相类似、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6、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一般税目 B、在进行商品归类时,混合物可以按照其中的一种成分进行归类 C、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商品的包装容器应该单独进行税则归类 D、从后归类原则是商品归类时,优先采用的原则 7、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品目条文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这些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A.基本功能 B.相同用途 C.基本特征D、核心组成部件 8、在进行商品税则分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 C、最相类似、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D、具体列名、最相类似、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9、在进行商品税则归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C、从后归类、基本特征、具体列名 D、基本特征、从后归类、具体列名 10、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给予撤销。撤销商品归类决定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被撤销的商品归类决定自()失效。 A、再进口该货物之前 B、再出口该货物之日 C、撤销之日 D、再进出口该货物之日 二、多选题: 1、H.S编码制度将国际贸易商品分类后,在各类内,则基本上按()设章。 A.贸易部门 B.生产部门 C.自然属性 D.用途(功能)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归类的依据的是()

A,B,C,D类商品分类原则

A,B,C,D类商品分类原则2011-8-28 16:19阅读(0)转载自高仕权 ?赞 ?转载(53) ?分享(3) ?评论 ?复制地址 ?编辑 上一篇 | 下一篇:N架堆头你是这样... A,B,C,D类商品分类原则扎市百旺超市 . A类:二线品牌,小有名气,毛利空间大,销量不俗,厂家实力较强,支持力度大,贡献度 2. B类:一线品牌(如宝洁、丝宝),毛利空间小,销量特大(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其他贡献 力度小甚至一毛不拔。然而此类品牌不可或缺。现代外企已把此类品牌称为“流血商品”(传统采购员会把此类产品不屑一顾,只会把其当作点缀品;外企对付其有效的办法是:一般把此类产品安排在“死角”,用于吸引人应商就范,主动让步,要求重点陈列,配合出台促销活动并主动给予优惠政策。 3. C类:三线品牌,属不知名品牌或新品,销售业绩平平,厂家实力小,支持力度不大(无 有一定销售潜力(有一定市场),属“鸡肋”型产品(较有实力,支持力度大且特价力度大者可重点陈列); 4. D类:此类商品为滞销品,外企称之为“流泪的商品”,主要表现为销量小,利润空间小 水平;供方力量薄弱,支持力度小,此类产品多为家庭作坊生产(主要是生鲜系列或日配系列),除应季产品不坚决清场! ? A、B、C、D级供应分级原则: 1. A级:厂家实力强,经营品牌多为A类品牌(销量较大,有市场潜力,利润空间大,贡献 大。(此类产品应重点陈列,大力推介) 2. B级:厂家实力强,经营品牌多为大品牌(即B类产品),利润空间小,支持力度弱,但 品,不可或缺,其自然销量大,供方一般“一毛不拨”,曲型的铁公鸡型(应对办法:应力争其返利扣点和销售 3. C级:一般品牌,知名度低;但质量不错,毛利空间大,销量平平但有一定市场潜力,厂 较小。 4. D级:以供应短期应季产品为主,多为家庭作坊式的私营小厂,主要产品为熟食、日配系 为永续订单或货到付款。 ? 简述陈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科学合理的陈列,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经营面积,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进一步扩大经营面积,吸引顾客对费,而且可以美化购物环境,提升卖场气氛,创造舒适的购物环境,从而达到提升客单价,增加企业效益的目的 1. A类:卖场合理的动线设计及商品的分类定位原则: 动线:也就是顾客流动的路线,根据卖场的地形尽可能地规划一个循环线路,从进口到出口循环一周,便可环顾路,从而避免顾客浪费时间,提高购买率。(分类定位:根据卖场的地形及实际的商品资源,科学合理地以大类些特大品类的陈列位置,不仅方便顾客根据需要而选择商品,节约顾客购物时间,提高购物效率,而且方便管理间,提高工作效率。 传统的商场,整个卖场零乱,品类不分,象迷宫般的地摊一样,令顾客晕头转向,不知何去何从,工作人员操作增加管理难度。 2. B:分类定位的原则: 原则是畅销品类摆放于最里层,或边远的角落,以促销区的形式陈列,目的吸引顾客往里走,促使顾客不自觉地从而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 3. (全黄金陈列法)货架陈列: 全黄金视线陈列法:即纵向大系列陈列,整个排面陈列同一品牌或同一品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相对应。原则小商品摆放于上层,形成上下就是典型的全黄金视线区,能集中吸引顾客视线。 小系列陈列法:即把品类相近,功能包装相近的各小系列产品集中纵向陈列于同一排面。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协调制度2007年版研究)之十五附录二 其他海关归类制度 一、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的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商品分类的原则和办法

精心整理 商品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一、 复习回顾:商品的使用价值分为几种使用价值? 二、 课程引入:超市里的商品是不是全部堆在一起的,有没进行分类的? 三、 讲授新课 1、商品分类的定义: 商品分类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或需要,根据商品的属性或特征,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志将商品划分成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品类或品目,以及品种、花色、规格等。 门类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共性对商品总的分门别类,属最高类别,我国商品有23个门类。 品 010203040506070809101121) 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商品科学分类是合理组织商品生产和流通,提高商业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3) 商品科学分类是合理编商品目录的前提,是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程。 4) 商品科学分类有利于国际经济信息资源共享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5) 商品科学分类有利于商品教学工作和商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3、商品分类的原则: (1)科学原则 科学原则就是要选择商品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 (2)系统原则 系统原则就是将选定的事物、概念的属性和特征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套合理的

精心整理 科学分类体系。 (3)可扩延原则 可扩延原则通常应设置收容类目,以便保证增加新的事物或概念时不至于打乱已建立的分类体系,同时也可为下级信息管理系统在本分类体系基础上进行扩延细化创造条件。 (4)兼容原则 兼容原则即要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并要求分类体系能兼容并蓄地将总体范围的商品全部包含进去。 (5)综合使用原则 综合使用原则即在满足系统总任务、总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的实际需要。 4、商品分类的基本方法 商品分类方法基本上有两种:线分类法和面分类法。 细类。 (1)(2)

商品归类题

海关图书增值网练习题 课时练习题 ()1、单选:目前,给予我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__________ 个:A:38 B:39 C:40 D:41 ()2、多选:除了保险单以外,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常采用的保险单据有: A: 担保保险单B: 保险批单C: 预约保险单D: 保险凭证 ()3 、填空:根据《原产地条例》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贸易管理措施及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证明。 ()4、填空:原产地证书签发的依据是()。 ()5、填空:商品归类决定,是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6、判断: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 ,其法率效力与保险单相同。 ()7、判断:由出口商、生产厂家出具的厂商产地证,不属于一般原产地证书的范围。 课时练习题(归类总规则) ()1、单选: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 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则B: 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 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则D: 章注—子目注释—类注—归类总则)2、单选:具有扫描功能和传真功能的组合机,其中传真功能为主要功能,

归入品目8517,运用的依据是: A: 归类总规则一B: 归类总规则二(二)C: 归类总规则三(二)D: 归类总规则四()3、冷冻的鸡胗,依据规类总规则一,应将货品归入品目: A: B:01.05 C: D: ()4、马戏团的马匹看似可归入第一章的“活动物” ,但第一章注释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 ”的动物,因此,根据章注释、品目条文,将该货品归入品目,此归类依据为:A: 规则一B: 规则四C: 规则五D: 规则六 ()5、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 A: 归类总规则一说明标题不能作为归类的依据 B: 归类总规则一说明标题,仅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C:归类总规则一说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只是税目条文。 D: 商品在《协调制度》中的归类依据有税目条文、类注或章注以及归类总规则。 ()6、判断:依据《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 应是按类、章及分章的标题和税目条文及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归类。() 课时练习题 ()1、单选:成套的手机散件应按照整机归类,归入税号手持(包括车载) 式无线电话机,运用的依据是: A: 归类总规则二(一)B: 归类总规则二(二)C: 归类总规则三(二)D: 归类总规则三(三) ()2、单选: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 A: 归类总规则二说明税目所列货品应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进出口商品归类(含答案)

期末复习思考题2 一、单项选择题(答案来自2010.6.27答疑系统) 1.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A)作为报验状态。 A.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 B.向海关申报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状态 C. 《规范申报目录》规定的状态 D. 合同规定的状态 2.预归类申请人应向货物(D)提出预归类申请。 A. 拟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B.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C. 分管拟进出口所在地海关的归类分中心 D.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直属海关 3.银合金制的项链应作为(A)归类。 A. 首饰 B. 金银器 C. 仿首饰 D. 杂项制品 4.“复印机”应归入第(A)章。 A.84 B.85 C.90 D.96 5.“机动车辆用电器照明装置”应归入品目(A)。 A.85.12 B.85.39 C.87.08 D.94.05 6.以(C)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纺织品分为丝织品、毛织品、棉织品、麻织品、化纤织品等。 A.加工方法 B. 特殊成分 C.原料来源 D.用途 7.以(D)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纸分为印刷纸、生活卫生用纸、包装纸等数种。 A. 加工方法 B. 制造方法 C. 主要成分 D. 用途 8.《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由(C)组成。 A.前言及10项条款(正文) B. 前言及15项条款(正文) C. 前言及20项条款(正文) D. 前言及25项条款(正文) 9.以(A)为分类标志可以将茶叶分为红茶、绿茶、黄茶等数种。 A.加工方法 B.颜色 C.原料来源 D.茶种 10.协调制度主要以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商品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为(B)的划分依据。 A.类 B.章 C.品目 D.子目 11.以下选项中采用一般列名方式描述商品的是(B)。 A. 品目07.07鲜或冷藏的黄瓜 B. 品目07.08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 C. 品目07.09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D.无 12.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C)组货品几乎与所用材料或物质无关。 A.一 B.二

归类总程序讲解

归类总程序讲解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商品归类总规则 规则一 1、条文内容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体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2、规则解释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本身不是归类依据,归类的法律依据应该是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如果按品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依次按规则二,三,四,五,六来归类。 规则二 1、条文内容 品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2、规则解释 规则二(一):所有列出某一物品的品目范围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还应扩大到包括: (1)不完整品(是否缺少关键部件)例如:缺少电池的,仍然按照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2)未制成品(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例如:齿轮毛坯,虽需要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制成品,但是已具有制成品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则可以判断为具有齿轮的基本特征。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例如:组装木制家具,为了方便搬运拆开了,也应按家具归类,而不是木板。 规则二(一)要点:只要具备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就按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 规则二(二):两层含义 (1)是针对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规定品目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例如:品目40"天然软木制品"应该包括天然软木制成的或者天然软木和其他材料制作成的,比如,53"涂蜡的热水瓶软木塞

第四章:商品归类总规则(四)(年新版)

第四章:商品归类总规则(四)(2013年新版) 1、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当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没有专门规定,商品归类不能确定时,按与该商品最相类似的商品归类 2、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一般税目 B、在进行商品归类时,混合物可以按照其中的一种成分进行归类 C、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商品的包装容器应该单独进行税则归类 D、从后归类原则是商品归类时,优先采用的原则 3、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品目条文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这些非完整 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 A.基本功能 B.相同用途 C.基本特征 D.核心组成部件 4、在进行商品税则分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 C、最相类似、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D、具体列名、最相类似、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5、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应为()。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规则 B、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 D、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 6、“装于皮革制小提琴盒内的小提琴”进口时根据()的规定,按小提琴归类。

HS归类总规则

HS归类总规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Harmonized System) 一、规则一 (一)条文内容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体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二)规则解释 1、“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没有法律效力) 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3、“如果按照品目条文、类注或章注无法确定归类,,按以下的其他规则(规则二、三、四、 五、六)确定品目的归类。” 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如果按品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依次按规则二、三、四、五、六来归类。 二、规则二 (一)条文内容 (一)品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二)规则解释 规则二(一):所有列出某一物品的品目范围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还应扩大到包括: 1、不完整品(是否缺少关键部件) 例如:缺少电池的笔记本电脑,仍然按照笔记本电脑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2、未制成品(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 例如:齿轮毛坯,虽需要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制成品,但是已具有制成品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则可以判断为具有齿轮的基本特征。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例如:组装木制家具,为了方便搬运拆开了,也应按家具归类,而不是木板。 规则二(一)要点:只要具备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按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λ 规则二(一)一般不适用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品目的商品。λ 历年考题: 2007年判断题:按照归类总规则的规定,税目所列货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物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出口时的未组装件和拆散件。 答案:对 规则二(二):两层含义 1、是针对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规定品目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如:品目4503“天然软木制品”应该包括天然软木制成的或者天然软木和其他材料制作成

进出口商品归类(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进出口商品归类》期末考试大纲 (答案来自2010.12.13答疑系统,供参考) 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期末试卷试题内容70%以上出自所列题目范围。 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查找八位数编码)。 单项选择题占20% 多项选择题占20% 判断题题占20% 商品归类题(查找八位数编码)占40% 期末复习思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A)作为报验状态。 A.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 B.向海关申报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状态 C. 《规范申报目录》规定的状态 D. 合同规定的状态 2.预归类申请人应向货物(D)提出预归类申请。 A. 拟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B.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C. 分管拟进出口所在地海关的归类分中心 D.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直属海关 3.银合金制的项链应作为(A)归类。 A. 首饰 B. 金银器 C. 仿首饰 D. 杂项制品 4.“复印机”应归入第(A)章。 A.84 B.85 C.90 D.96 5.“机动车辆用电器照明装置”应归入品目(A)。 A.85.12 B.85.39 C.87.08 D.94.05 6.以(C)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纺织品分为丝织品、毛织品、棉织品、麻织品、化纤织品等。 A.加工方法 B. 特殊成分 C.原料来源 D.用途

7.以(D)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纸分为印刷纸、生活卫生用纸、包装纸等数种。 A. 加工方法 B. 制造方法 C. 主要成分 D. 用途 8.《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由(C)组成。 A.前言及10项条款(正文) B. 前言及15项条款(正文) C. 前言及20项条款(正文) D. 前言及25项条款(正文) 9.以(A)为分类标志可以将茶叶分为红茶、绿茶、黄茶等数种。 A.加工方法 B.颜色 C.原料来源 D.茶种 10.协调制度主要以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商品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为(B)的划分依据。 A.类 B.章 C.品目 D.子目 11.以下选项中采用一般列名方式描述商品的是(B)。 A. 品目07.07鲜或冷藏的黄瓜 B. 品目07.08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 C. 品目07.09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D.无 12.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C)组货品几乎与所用材料或物质无关。 A.一 B.二 C.三 D.一、二及三 13.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二组货品的基本特征主要由货品的(A)决定。 A.材料属性 B.物质属性 C.原理、功能或用途 D.结构 14.(B)是以CCCN为基础进行编制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目录。 A.《布鲁塞尔税则》 B. HS C.协调制度公约 D.现行中国海关税则 15.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三组货品的基本特征主要由货品的(C)决定。 A.材料属性 B.物质属性 C.原理、功能或用途 D.结构 16.《协调制度》实际于(B)起正式生效。 A. 1987年1月1日 B. 1988年1月1日 C. 1992年1月1日 D.1983年6月14日 17.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影响第三组商品归类的主要因素是(B。 A. 构成货品的基本物质 B. 货品的原理、功能或用途

超市商品分类的原则

超市商品分类的原则 一、大分类的分类原则 在超级市场里,大分类的划分最好不要超过十个,比较容易管理。不过,这仍须视经营者的经营理念而定,业者若想把事业范围扩增到很广的领域,可能就要使用比较多的大分类。大分类的原则通常依商品的特性来划分,如生产来源、生产方式、处理方式、保存方式等,类似的一大群商品集合起来做为一个大分类,例如,水产就是一个大分类,原因是这个分类的商品来源皆与水、海或河有关,保存方式及处理方式也皆相近,因此可以归成一大类。 二、中分类的分类原则 (一)依商品的功能、用途划分 依商品在消费者使用时的功能或用途来分类,比如说在糖果饼干这个大分类中,划分出一个“早餐关连”的中分类。早餐关连是一种功能及用途的概念,提供这些商品在于解决消费者有一顿“丰富的早餐”,因此在分类里就可以集合土司、面包、果酱、花生酱、麦片等商品来构成这个中分类。 (二)依商品的制造方法划分 有时某些商品的用途并非完全相同,若硬要以用途、功能来划分略显困难,此时我们可以就商品制造的方法近似来加以网罗划分。例如:在畜产的大分类中,有一个称为“加工肉”的中分类,这个中分类网罗了火腿、香肠、热狗、炸鸡块、薰肉、腊肉等商品,它们的功能和用途不尽相同,但在制造上却近似,因此“经过加工再制的肉品”就成了一个中分类。 (三)依商品的产地来划分 在经营策略中,有时候会希望将某些商品的特性加以突出,又必须特别加以管理,因而发展出以商品的产地来源做为分类的依据。例如:有的商店很重视商圈内的外国顾客,因而特别注重进口商品的经营,而列了“进口饼干”这个中分类,把属于国外来的饼干皆收集在这一个中分类中,便于进货或销售的统计,也有利于卖场的演出。 三、小分类的分类原则 (一)依功能用途分类 此种分类与中分类原理相同,也是以功能用途来作更细分的分类。 (二)依规格包装型态来分类 分类时,规格、包装型态可做为分类的原则。例如:铝箔包饮料、碗装速食面、6kg米,都是这种分类原则下的产物。 (三)以商品的成分为分类的原则 有些商品也可以商品的成分来归类,例如100%的果汁,“凡成分100%的果汁”就归类在这一个分类。 (四)以商品的口味做为分类的原则

产品归类和条码规则

商品录入中条码规则管理 商品条码的特点: 1. EAN-13 标准,通常有690-695 数字开头的国家工商编号,末尾数字自动生成 2.具有唯一性,商家定位的可追溯性 条码标准:所有商品采用EAN-13 样式 (下文参见此编码) 条码系统管理: 系统中单件商品对应唯一的入库条码号,由全联汽车百货根据规则制定,出厂有厂家定义的型号标准,以及系统管理的编号。 注册商品在出厂会有出厂条码,而出厂条码的商品可能存在多个类属(比如颜色不同的商品注册商品条码的号码一致),在系统中会作为不同的入库条码号。 商品出厂条码入库条码号商品型号产品名称规格工业质量标准67213169082381234567890NO823 080型莱特薄本199×140 42页紫色QB/T1438-2007 1234567891NO823 080型莱特薄本199×140 42页红色QB/T1438-2007 系统中存在的部分对应关系, 商品——> 厂家 商品——> 价格 商品——> 数量 商品——> 库存编号

系统中涉及的诸多对应关系: 通过关系对应,我们能够找到存在关系的详细信息,例如: 商品出厂条码号——> 供应商 6721316908238 ——> 13923849 供应商号——> 供应商信息 13923849 ——> 产品、地址、联系方式、服务评级等 商品出厂条码号——> 商品入库条码号 6721316908238 ——> 1239840180 6721316908238 ——> 1239840181 商品入库号——> 商品属性 6721316908238 ——> 颜色、规格、供货周期等 商品入库条码——> 产品的数量 6721316908238 ——> 补货数量、补货时间 ——> 销售数量、销售时间、销售总量 ——> A服务店数量、C体验中心数量、库存总量 通过产品的条码号(无论入库条码或者出厂条码)均可以找到唯一的生产供应商,而通过生产供应商可以找到系统中供应商品的状态。 同样可以根据任何一个产品编号找到产品的状态 商品类目编号: 制定独立的库存管理条码,在于方便分类和定位。 产品分三级,一级分类11个类目,二级分类目前不超过8个,三级分类类目目前不超过40个一级、二级分类按双数表示,三级分类 商品分类、产品规格、堆放仓库及货架、商家编号 产品分类:01- 03- 039 产品编号:1239840180 仓库货架:02109 商家代码:13923849 供应商条码与库存管理条码关系: 商品条码和入库条码均是对应,如6721316908238 对应入库条码010303960037812325 产品型号定义:

商品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商品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一、复习回顾:商品的使用价值分为几种使用价值? 二、课程引入:超市里的商品是不是全部堆在一起的,有没进行分类的? 三、讲授新课 1、商品分类的定义: 商品分类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或需要,根据商品的属性或特征,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志将商品划分成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品类或品目,以及品种、花色、规格等。 门类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共性对商品总的分门别类,属最高类别,我国商品有23个门类。 大类是按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行业来划分的,我国商品在门类的基础上分87个大类。 中类是指商品种类,是若干具有共同性质或特征的商品总称,它包括若干商品品种,如针棉织品 小类是根据商品的某些特点和性质进一步划分的,如针织外衣等。 商品的品种是按商品的性质、成分等特征来划分是指具体商品名称,如运动衣等。 商品的细目是对商品品种的详细区分,包括花色、规格等,如170/95A运动衣 国家标准GB7635-87《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 A农、林、牧、渔业产品 01 农业产品 02 营林产品 03 人工饲养动物和捕猎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04 渔业产品 05 观赏植物 06 其它农、林、牧、渔业产品 B矿产品及竹、木采伐产品 07 煤、石油和天然气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10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11 木、竹采伐产品 2、商品分类的作用 通过商品分类,可以将成千上万种商品在生产、交换、流通中,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条理化、系统化,以实现商品使用的合理化和流通管理的现代化。因此,商品分类对发展生产,促进流通,满足消费,提高现代管理水平等有着重要作用。 1)商品科学分类是深入研究商品使用价值和准确认识、评价商品质量的重要方 法,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2)商品科学分类是合理组织商品生产和流通,提高商业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的 重要手段 3)商品科学分类是合理编商品目录的前提,是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现代化的重要 基础工程。 4)商品科学分类有利于国际经济信息资源共享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商品归类总规则

商品归类总规则 一、概述: 《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共包括21类97章商品。 第1类到第4类是农副产品,从第5类到21类是工业品。第1类到第4类的排列是:动物——植物——油脂——食品来排列。而工业品中呢,是原料——半成品——成品;整机——零部件;具体列名——未列名等。 在查找商品编码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要确定商品21类商品中的哪一类商品, 例:查找“火鸡”的编码,先要确定,火鸡是活动物,第一类,这是一个大的范围,在掌握这些前提下,查看每章的商品排列情况。要先查阅四位数品目号列及其黑体字。在0105 就可以找到家禽,那么鸡属于家禽类,再进一步确定它的8位数编码,0105.9994. 判断题:《协调制度》中的编码采用的是8位数编码。 答案:错 8位数编码,前两位表示项目所在章,3、4位表示在该章的排列顺序号。第5位表示的是它的一级子目,第6位表示二级子目,第7位表示三级子目,第8位表示四级子目。 “—”表示1级子目 “——”表示2级子目 “———”表示3级子目, “————”表示4级子目。 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如何判断是一级目录,还是二级目录还是三级目录,还是四级目录,关键就是从“商品名称前面的”横杠“来确定。 二、归类总则 归类总规则是《国际商品编码协调制度》中所规定的最为基本的商品归类规则。

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一,有三层含义, 1、它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例如说,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按标题,它应该包括,所有的活动物和和动物产品,但第一类中,根据章注,咱们就可以知道,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不包括在第一类里面。所以说“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在第一章章注中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的动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所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3、“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税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是最重要的。如果按税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能够按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四、五、六来归类。 例题: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则 B、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则 D、章注—子目注释—类注—归类总则 答案:A 规则二 (一)项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或出口时候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口或出口时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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