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关于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挂点联系县(市、区)
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清委[2008]29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11
【实施日期】2008.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清远市委关于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挂点联系
县(市、区)安排的通知
(清委〔2008〕2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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