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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行政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8年国家司法行政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可以是。()

A. 行政机关

B.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C. 行政机关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D. 法人

2.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不能以下列哪种方式裁判?

A. 法院驳回民事诉讼

B. 法院对民事诉讼部分先行裁判

C.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裁判

D. 对行政诉讼部分先行裁判

3.法院在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时应适用。()

A. 行政诉讼法

B. 行政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

C. 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D. 只能是民事诉讼法

(二)多项选择题

1.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的有。()

A. 行政诉讼案件成立

B. 两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之间应有内在的关联性

C. 民事诉讼请求需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出

D.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议

2.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请求的提起方式有。()

A. 与行政诉讼请求同时提出

B. 在行政诉讼开始后、终结前提出

C. 在行政诉讼审结后

D. 在行政诉讼判决执行过程提出

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应依据。()

A. 对行政诉讼部分应适用行政诉讼法

B. 对民事诉讼部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

C. 在适用法律时没有具体的限制

D. 全部案件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

3.AB

(三)简答题

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1.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成立的条件

2.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参考答案】

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因诉讼主体的同一,法院对案件合并审理的诉讼制度。虽然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诉讼形式,但刑事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中可以参照这一规定,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意义有以下几点:(1)节省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提高审理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3)有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和有序。

2.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1)行政诉讼案件的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依附于行政诉讼,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以行政诉讼案件的成立为前提条件的。(2)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引起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议,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一方面引起当事人对其行政决定的不服;另一方面引起了新的民事纠纷或对业已存在的民事纠纷发生影响,从而引起两种不同性质彼此相关的争议。(3)两种分属不同诉讼系列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和民事两种不同争议和纠纷;二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有待于行政争议的解决。(4)有关的民事诉讼请求需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诉讼开始后、终结前的任何时候提出。

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当是除行政侵权赔偿诉讼之外的,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裁决民事纠纷或者在行政行为中包含民事内容而形成的诉讼。具体包括两大类:(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与他人之间的权属纠纷所作的裁决,诉诸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裁决

并要求人民法院重新确定权属的;(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与他人有关损害赔偿裁决或处理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行政机关的裁决或处理决定,并重新对损害赔偿问题作出裁决。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裁决而未同时要求人民法院重新确认民事关系的,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只有同时提出,既撤销行政行为,又同时重新确认民事关系的,才是附带民事诉讼。

(一)单项选择题

1.裁定是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就问题作出的决定。()

A.实体

B.程序

C.实体和程序

D.实体或程序

2.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判决种类的有。()

A.确认判决

B.撤销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3.对于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

A.行政许可

B.行政处罚

C.行政裁决

D.行政强制执行

4.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能否被提起上诉?()

A.可以

B.不可以

C.应根据再审的程序决定

D.只有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的人民法院再审的行政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行政诉讼第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条件是。()

A.适用法律错误

B.适用法规错误

C.应当回避的审判员没有回避

D.案件主要事实清楚,但没有次要证据佐证的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不同,行政诉讼判决种类可以分为()。

A.第一审判决

B.第二审判决

C.再审判决

D.缺席判决

2.按照《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增加的判决形式有()。

A.履行判决

B.确认判决

C.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D.变更判决

3.按照行政诉讼法规,作出维持判决的条件有。()

A.证据确凿

B.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C.符合法定程序

D.当事人没有异议

4.作出撤销判决的理由有。()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5.对于被告的下列情况可以作出履行判决。()

A. 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B. 错误履行法定职责的

C. 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D. 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的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A

3.B

4.C

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BC

3.ABC

4.ABCD

5.AC

(三)简答题

1.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可以作出什么样的判决?

2.第二审判决的种类。

1. 简述变更判决

【参考答案】

1.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经过审理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作出以下判决:(1)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

⑤滥用职权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这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增加了两种判决形式,一种是确认判决,一种是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判决可以分为以下两种:(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判;(2)依法改判。即第二审人民法院用判决的形式直接改正第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这种改正判决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改正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法规的错误,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正确的,只是在适用法律时发生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另一种是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有错误或审理程序有错误,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也可以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3.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运用国家审判权直接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进行的判决。《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是人民法院进行变更判决的法律依据。根据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变更权是有一定限制的,这些条件是:(1)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变更权只能在行政处罚范围内,即只有对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可以行使司法变更权。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中,可能会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损害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这种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变更,这对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止行政机关乱处罚的现象是十分必要的。(2)人民法院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判决变更,并非对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以行使变更权。如果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滥用职权,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判决撤销,而不能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只能是显失公正得行政处罚。所谓显失公正,是指行政处罚虽然在形式上合法,但在掌握处罚幅度上

明显不公正,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显失公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形式上合法,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第二,行政处罚明显不公正;第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论述题

论述撤销判决。

【参考答案】

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原行政行为,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规定了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的几种情况。该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根据该款的规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要证据不是,这里的证据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事实根据。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认真调查事实,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才能作出裁决。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确凿充分的证据作出是其发生法律效力前提。因此,当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是时,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错误援引法律、法规。它包括援引错误的法律、法规,援引法律、法规

中的错误条款,援引无效的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冲突适用规则等。具体行政行为,无论是赋予权利或者设定义务,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援引法律、法规是行政行为合法生效的一个要件。因此,行政机关援引法律、法规错误是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一种情形。

(3)违反法定程序,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上的要求。现代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仅要在实体上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程序上也应符合程序要求。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制定了专门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程序。尽管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的行政程序法,但是在许多单行法律、法规中,都有有关行政程序的规定,在行政机关违反这些程序规定时,应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4)超越职权。行政机关的职权是由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法规在授予行政机关职权的同时,也规定了其权力的范围和幅度,这就是所谓的行政职权的权限。超越职权即为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了行政权限。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超出权限为无效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依法撤销。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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