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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55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艰苦卓绝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六)金库锁匙暨暗锁,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九)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帐,是否经常核对。

(十)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十一)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纪录,所存现款与未转帐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十五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财务稽核

第十六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帐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二)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三)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四)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第十七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十八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是否妥善。

总务人事稽核

第十九条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二)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三)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二十条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帐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二)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三)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四)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始行核发。

(五)已领物品未转帐者,与储藏物品合计表,是否与帐面存量相符。

(六)有无损坏待废物品,帐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第二十一条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稽核管理制度13506

1.0目的 加强管理人员责任,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按规定执行,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管理变革。 1.1通过稽核,提高执行力。 1.2通过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责任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改善。 1.3检查、落实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1.4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 1.5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的贯彻执行和反馈。 1.6掌握公司全员工作状态,促进各部门提高效率。 1.7建立、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约机制。 1.8惩恶扬善,奖优罚劣,在企业树立正气。 2.0 范围 2.1公司日常工作稽核、专项案例稽核. 2.2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员工)。 3.0职能 3.1 稽核办职能 3.1.1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 程、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规定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 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建议权。 3.1.5有权召集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参加调查座谈会。 3.2稽核办主任权责 3.2.1接收总经理分派的稽核任务。 3.2.2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建议。 3.2.3主持稽核办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稽核案例分析会、稽核专项会议。 3.2.4为稽核专员和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稽核工作提供建议、指导。

3.2.5汇总每个稽核周期工作,撰写稽核报告向总经理汇报。 3.3稽核专员权责 3.3.1熟知公司各项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奖罚尺度,准确督促部门和岗位工作改善。 3.3.2按时按质完成《稽核任务书》、总经理下达指令及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奖罚汇总表》、《专项稽核报告》的填制和上交。 3.3.5向稽核办主任反馈稽核过程发现的规定、标准不完善之处,并提出改善建议。3.4公司各部门权责 3.4.1向稽核人员提供相关工作计划、表单、证据、数据、记录。 3.4.2负责提供管理变革项目任务已完成的书面证明材料。 3.4.3对各种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程、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3.4.4对稽核工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提出申诉,由总经理在管理例会上回复并形成决议。 4.0稽核办组织架构 4.1 稽核办直属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4.2 建立以稽核办主任、稽核专员为成员的稽核办公室。 4.3组织架构 4.4稽核办人事任免决定 稽核办成员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内控稽核部管理制度11.doc

内控稽核部管理制度11 内控稽核部工作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有效执行,有效防控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般规定 1、内控稽核部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内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2、内控稽核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3、内控稽核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提名并任免。 4、内控稽核部应当保持独立性。 5、公司各部门或单位,应当配合内控稽核部的各项工作。 6、内控稽核部至少每月向董事会汇报一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控管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质量、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改善建议。 第三条主要职责 1、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预决算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稽核; 3、关注和检查公司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并对舞弊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根据董事会要求,跟进公司重大项目; 5、根据董事会要求,对公司管理人员离任进行审计; 6、对公司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审计; 7、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对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和建议; 9、为被审计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协调等服务; 10、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向董事会提交次一年的内控稽核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内控稽核工作报告。 第四条具体实施 1、内控稽核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10-11-05 11:43:27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作者:i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doc 5页)

五、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根据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根据(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根据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根据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

《稽核管理制度》word版

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部专设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稽核工作。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稽核工作保持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稽核部门在公司总稽核领导下工作。 1. 稽核业务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为单位,实行稽核专员管理制度。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设置专(兼)职稽核员。稽核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门的指导。 3. 稽核工作的实施方式,包括: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专项稽核。 第四条公司稽核部门的职责是: 1. 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有关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 定期组织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核,对公司内控环境的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3. 对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4. 查处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和其它责任事故。 5. 对外出具公司内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检查报告。 6. 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五条稽核检查和离任审计活动,以工作小组或审计小组的形式进行,由稽核主审担任组长, 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组长的职责包括: 1. 负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组织方式、重点和完成时间。

2. 负责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 3. 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进度,并向总稽核报告工作。 4. 负责起草和提交稽核(审计)报告。 第六条稽核部门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 1. 参与制定、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2. 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业务数据、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及报告材料。 3. 对被稽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检查,纠正违规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 对违法乱纪行为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阻挠、拒绝稽核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提请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稽核专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行使调查、谈话、查阅、取证的权力。被稽核对象应在下述工作范围内,配合稽核专员履行其职责。 1. 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调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 调阅各业务部门有关经营管理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 要求被检查部门就相关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第八条稽核部门及稽核专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对稽核事项的调查程序和工作报告的结论负责。 1. 在稽核检查周期内,对被稽核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经营风险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2. 对被稽核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体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3. 对被审计个人的经营管理责任事项充分揭示无重大遗漏。 4. 对出具的稽核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客观性负责。 第九条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免除责任: 1. 稽核检查或审计工作报告中已给予充分以说明的; 2. 按例行工作程序,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了通报的; 3. 按审计准则和审计惯例可以免除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第十条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1. 符合公司员工选聘的基本要求; 2. 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从事稽核业务要求的综合专业素质;

稽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1检查发现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被稽核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改善; 1.2检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其工 作进度; 1.3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信息的贯彻执行和反馈; 1.4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责任制约机制; 1.5准确掌握全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公司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各部门提高工 作效率; 1.6加强与促进公司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 1.7纠错纠偏,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 1.8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范围 2.1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案稽核; 2.2涵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生产一线员工)。 3权责 3.1稽核部权责 3.1.1稽核部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 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权; 3.1.4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负责监督稽核部的全盘运作; 3.2.2任免稽核部主管及成员; 3.2.3向稽核部下达稽核工作任务; 3.2.4审核稽核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听取稽核情况汇报,并督导实施; 3.2.5对稽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审批或裁决; 3.2.6主持、协调、安排好稽核部工作; 3.3稽核部主管权责 3.3.1接收总经理所分配的稽核工作任务; 3.3.2向稽核成员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提案; 3.3.3为稽核成员提供工作指导; 3.3.4对稽核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5指导专员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稽核部主 管; 3.3.6对公司流程/制度的总体运作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和维护。 3.4稽核成员(含稽核专员、稽核学员)权责 3.4.1认真学习各种制度条文,在稽核中熟练掌握奖罚尺度,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 续发展; 3.4.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自动自发的进行稽核工作; 3.4.3按时按质完成《稽核任务书》和稽核部主管分配的专项稽核任务; 3.4.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汇总表》、《专项稽核报告》、《奖 惩单》、《稽核奖惩汇总表》的填制和上交; 3.4.5及时向稽核部主管反馈和汇报在稽核工作中发现的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 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并提出建议。 3.5公司各部门权责 3.5.1负责提供工作计划与总结; 3.5.2负责提供各种例会和专题会议的记录; 3.5.3负责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此项任务已完成; 3.5.4对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可提出修改建 议; 3.5.5对稽核工作有异议可书面向稽核部主管提出申请,由稽核部主管提议在稽核例会 上讨论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3.6行政部权责 3.6.1核查稽核小组成员转交的《稽核奖惩汇总表》《奖惩单》的有效性,确认后发出 乐捐通告。 3.7财务部权责

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稽核管理制度55223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1页共 8 页 编制部门总经办编制人 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日期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A/0 新制定2017.5.27 评审栏 部 门 会 签 正睿项目组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 批准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2页共 8 页 1、目的: 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使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项稽核; 2.2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一线员工)。 3、权责: 3.1总经办: 3.1.1总经办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制度规范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改进和按制度行使奖惩权; 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主持总经办日常工作,包括总经办例会、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 3.2.2为稽核员提供工作指导; 3.2.3对稽核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 稽核员、兼职稽核员权责: 3.3.1认真学习公司及各部规章制度、流程,在稽核过程中熟练运用,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3.3.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工作; 3.3.3按时完成《稽核任务书》及总经理、正睿老师临时安排的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奖罚通知单》的填制和提报;3.3.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3.3.6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工作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入职程序 第一条.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1.入职者按综合办要求的时间上岗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2.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交纳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验证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身份证、资质证等) 3.领取上岗所需物品,熟悉所内相关制度; 离职程序 第二条.辞职 1.凡正式员工需要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工作未满1个月的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3天内经综合办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要求离职的需按规定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领导签字后可按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2.员工持《离职申请表》至综合办审批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交综合办备存。 4.辞职人员的工资统一到工资发放日发放。 5.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直接报所长签字批准。经理级别以下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所在分管部门经理、综合办领导、所长签字批准。 第三条.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除名、开除处分者,由所在综合办将其材料汇

总后要求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条.自动离职 1.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 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两年按照两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2.审批程序:经理级及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公司综合 办后由所长签字批准。 3.由综合办将离职员工档案撤出、装订保存,备查。 以上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须遵照执行! 工资的发放制度 为了明确本所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员工工资根据审核过的考勤表来进行考核 (二)所有员工工资均实行本月发上月 (三)员工工资均实行等级工资制 (四)员工未办理手续自行离职的,未发放工资不得实际发放 (五)无试用期人员在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的: 1.最后1个月工资不得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未办理报销手续不再予以报销 2.如果未配合作好善后交接工作的,未发放工资提成以及福利费用均不予以发放或报销 (六)试用期人员、实习人员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发放工资 (七)辞职人员必须在辞职之前,完成所负责的项目工作,否则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八)员工事假等扣工资按当月实际日历工作日折算 (九)由于事务所的特殊性,工作未完成需要周末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只做午餐补助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客户稽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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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我公司客户稽核工作流程更畅顺,职责更清晰,同时验证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达到体系推行持续改进,保证客户审核的正常实施。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交易往来的客户或其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或监管组织对本公司所有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ONY GP)所作的书面、现场审核工作。 第三条职责 营销中心: ①负责与客户进行前期沟通,确定书面审查内容、现场审查时间、审查人数及工作 岗位、审核范围、现场审核路线,以及客户来我司后相关的工作总的协调; ②收到客户之审核计划或通知,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相关部门发出审核通知, 以便各部门作好相关准备,如当日收到客户参观需要的特殊情况除外。 ③负责对我司企业经营模式、发展方向进行公司简介; ④负责客户审核完毕后,统一由营销中心跟进客户发出的问题点清单,转发至品质 部体系科;问题点分析完毕后,确认问题点回复内容的适宜性,发送至客户; ⑤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交流,验证客户对问题点的认可或关闭程度,并将信息 传达至公司内部。 行政部: ①协助品质部、营销中心完善相关方现场审查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如客人接待、会 议室、工作设备按排;监督各部门现场6S检查及劳保用品穿戴。 物控部: ①主导车辆调度相关工作。 品质部: ①负责客户书面对管理体系的调查表单的回复,必要时提供证据; ②依据营销中心提供的客户审核范围,确认客户来我司后首、末次会议参加部门名 单; ③负责接待客户,作好审核安排,确保审核过程顺利进行。整个审核过程应全程陪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007-02-02 21:54:24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企业经营和管理行为,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优化资金结构,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业务性资金实行计划管理 1、年初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

计划和目标,编报资金使用计划、单项工作计划表,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公司各部门计划内业务用资金,须填制资金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执行副总经理审批。 二、费用性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管理 1、所有费用的支出,每月均有总经理审批执行。 2、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执行。 3、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执行副总经理会同财务主管审批后执行,

同时上报总经理。 4、差旅费用的审批由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共同审批,同时上报总经理。 5、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确定报董事会批准。 6、专用性票据要正规票据, 7、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购置。 8、员工工资的审批由总经理审批。 三、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严格票据和现金管理。 财务人员及时做好原始票据的催缴回收工作,杜绝白条下账和抵库。 1、职工因公领用款项,一般情况下

要七天内核销报账,无特殊原因,月满不报者扣发工资顶替。 2、内部职工个人借款,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办理,经领导批准的借款,必须注明还款日期及办法,否则财审部拒付。 3、不论支票、现金,发生费用时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开具正式发票。支票发出时,财审部门要执行审批手续,登记支票使用备查薄。要准确填写金额,如具体额度不确定,应限位数,使用限位数支票时,经办人应亲手填写或严格监督收方填写,并让其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公司受经济损失。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55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艰苦卓绝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

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稽核工作的依据主要有: 1、财经法律、法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3、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九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十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十三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公司会计审计管理制度(doc 20)

会计审计 管理体制 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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