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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门诊诊药药房房调调剂剂操操作作规规程程

为进一步提高门诊药房调剂工作质量和药学服务水平,规范门诊药房调剂操作程序,防止门诊药房调剂差错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门诊西药房、门诊中药房药学工作人员。

内容:

1 基本配置

1.1设发药窗口二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配和发药人员各一名。

1.2用药咨询窗口一个,配备药品咨询服务人员一名。

2 人员、环境要求

2.1 药品调剂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工号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大声喧哗、不玩手机、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2.2 药品调剂人员在窗口工作时应遵守《高青县人民医院医院服务规范用语手册》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一律做到平顺、和蔼。不得态度冷漠,更不可与患者或其家属发生争吵。

2.3 药品调剂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2.4 保持岗位环境卫生、整洁,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2.5 药品调剂人员应经过专门上岗前培训,掌握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

2.6 具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药师方可有资格调配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3 普通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3.1 收方调配

3.1.1 窗口调配人员向取药者收取“医疗门诊费票据”,辨别票据是否符合要求,并与 电子处方核对姓名和门诊病历号是否一致,辨别是本人还是家属或他人代取药。

3.1.2 审查处方完整性,包括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体重、科别及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药费金额等是否清楚、正确、有效。

3.1.3 审查用药合理性,核对临床诊断与所开具药品药理作用是否相符,如审查出不相符情况,调剂人员应立即与开方医师联系问明情况,予以更正或退方重新开具。

3.1.4 审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对药名相近相似而药理作用不同的药品,应问清患者病情是否与所用药品对应。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咨询窗口,由药学服务人员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加盖签名确认。

3.1.5 审查处方合格后,窗口调剂人员打印药品处方,交付后台药品调剂人员,后台药品调剂人员按照药品处方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进行药品调配。调配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可打开最小包装;有效期药品应检查是否过期。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调剂,取剩药品放回原位。

3.1.6 后台药品调剂人员按药品处方调配完成后,将所取药品、处方交给窗口调剂人员。

3.2 发药

3.2.1 窗口调剂人员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确认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无误后,按处方顺序将药品逐个交予取药者,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药品处方所载是否一致,并将药品交予取药人。并注明用法用量。并检查可打开的最小包装是否完整,数量是否准确,药品是否过期或变质。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等。

3.2.2 窗口调剂人员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两人在处方上签字。

3.2.3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3.2.4 以上各项操作中若发现其它问题,应及时与本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医师、工作人员联系。

4 麻精药品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4.1 收方调配

4.1.1 窗口调配人员向取药者收取“医疗门诊费票据”和“麻醉、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辨别票据是否符合要求,并与专用处方核对姓名和病历号是否一致,辨别是本人还是他人代取药品。

4.1.2 窗口调剂人员认真审查专用处方信息,包括处方前记:日期、患者的姓名、性

别、年龄、科别、身份证明号、门诊病历号、费别、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号、病情及诊断;正文部分: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给药途径;后记部分:医师印(审查是否有麻方权限、医师签字签章是否与备案一致)。

4.1.3 专用处方经审查后,调取电子处方,核对手写专用处方与电子处方的一致性。

4.1.4 核对取药人提供的上次使用过的空安瓿或空贴剂,数量应与专用处方上药品数量相符,并核对批号进行登记。

4.1.5 审查专用处方用药合理性,核对临床诊断与所开具药品药理作用是否相符,如审查处不相符情况,调剂人员应立即与开方医师联系问明情况,予以更正或退方重新开具。

4.1.6 审查专用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咨询窗口,由药学服务人员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加盖签名确认。

4.1.7 审查专用处方合格后,窗口调剂人员在专用处方“审核处”处签字或签章,并打印药品处方,交付后台药品调剂人员,后台药品调剂人员按照药品处方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进行药品调配。调配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可打开最小包装;有效期药品应检查是否过期。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调剂,取剩药品放回原位。

4.1.8 后台药品调剂人员按药品处方调配完成后,将所取药品、处方交给窗口调剂人员,并在专用处方“调配处”签字或签章。

4.2 发药

4.2.1 窗口调剂人员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确认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无误后,按处方顺序将药品逐个交予取药者,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药品处方所载是否一致,并将药品一并交予取药人。注明用法用量。并检查可打开的最小包装是否完整,数量是否准确,药品是否过期或变质。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等。

4.2.2 窗口调剂人员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并在专用处方“核对处”和

“发药处”签字或签章。

4.2.3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4.2.4 以上各项操作中若发现其它问题,应及时与本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医师、工作人员联系。

4.2.5 麻精药品专管员每天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并核对在库数量相符性,数量保证麻醉、精神药品手帐和电脑账目一致。

4.2.6 麻精药品专管员每天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登记,单独保存。

4.2.7 空安瓿或空贴剂专册登记后,由专人负责定期集中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高青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2014年3月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 操作流程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药品调剂科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1 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四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剂和复核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器一台、工作站电脑一台、标签打印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粘胶标签、药篮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2 人员、环境要求 工作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看手机、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应做到平顺、和蔼。 工作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自己分管药柜药品上架,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应保持工作台面环境卫生、整洁,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3 处方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 调配药师查看打印标签并将同一病人的打印标签撕下,放入取药篮。 调配药师逐一查看打印标签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调配药师按照标签上显示的药品定位码与药品逐一对应、查看、准确调剂。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有无拆封现象;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小药袋

内,贴上打印标签并密封,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需冷藏药物和高危药品应粘贴相应标签。皮试药品应将备用药物统一放在皮试药品存放区。调剂过程中若遇到药品不全时应告知相应病人并让其等待,同时查询库存并积极联系库管人员及时配送药品。 调配药师将所调剂完整的药品整齐放置于复核发药人员的工作台面上。 复核发药 复核发药药师收取病人的就诊卡、药费收据、处方。 复核发药药师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将就诊卡交还取药者。 复核发药药师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还病人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重新签名确认。 复核发药药师逐一核对、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处方所载是否一致。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 复核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药房日常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药房发药、收费日常操作规程 以病人为中心,做有良心的医生,办负责任的医院,树立良好的口碑,为病人提供满意的诊疗服务。 一、班前准备: 1.在上班时间前10—15分钟到达科室。 2.签到,整理工作台、更换工作服、平底鞋、整理头发、化淡妆。3.清点数量,把药品按规定整齐摆放在药架上,保障药品供应。4.收费人员检查零钱备用金、收据、复写纸、计算器、验钞机等必要办公用品。 5.参与临床医生、化验、治疗、护理等其他岗位员工的碰头会,对住院欠费情况与病房医生交流沟通,保证不影响患者治疗用药,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二、划价、收费、发药、核对工作的开展 ㈠划价收费工作流程 1、划价时见到病人到达药房窗口应立即站立并接过处方,确认药品 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当天药房的库存是否足够药房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 2、认真审阅处方后(对处方不明或书写不清之处应立即亲自咨询开 处方的医生但不得随意更改处方)按规定划价,如果药房没有处方所开的药品,可告知医生换用相同效果的同类其他药品。

3、划价时将“挂号费、注射费、输液费、诊查费”合并入“诊疗费” 计价。 4、计算:第一次计算出费用总和,记在心里或写在其他稿纸上,重 新计算第二遍结果与第一遍相同后,把得数留在计算器上,同时记录在处方或检查单上并站立报数,(若在医院优惠活动期内,报价应说明“总额XX,优惠XX,实收XX”如有优惠,则按优惠价计算),注意计算器上的得数不要消除。 5、划价人员报价后,把处方交予收费人员,收费人员收到钱款后, 在处方上写明金额,并签上收费员的名字,盖上“现金收讫章” 后开具三联票据。 6、住院病人记账前要落实有无欠费,若有欠费,应婉转说服患者补 交住院费(或者电话通知病房主管医生),无欠费直接记账并加盖记账章后交给病人,指引其前往相应科室做检查。 注: A:报价时应当站立报出病人的名字和收费金额(语气要柔和,如有优惠,则先报原价,再报优惠幅度和优惠后的价格),病人如对收费有异议,收费人员应对其解释如: (1)让利50%——应说明药品利润按照国家标准只有15%,我们是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标准收费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只收了7.5%,让出了利润的一半; (2)优惠10%——应说明的是总费用优惠10%。(或是各项费用分别优惠的幅度。) (3)若病人提到药费贵时,可以告知患者----医院药价严格执行

中医诊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中医诊所管理制度及 操作规程

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病人例外)。 2、导医做到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心接待,工作细心负责,简化手续,减少排队,耐心解答病员提问。 3、收、付现金必须当面点清,认真辨别真假钞票,若遇可疑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医师执业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师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馆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麻醉药物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麻醉药品,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Ⅰ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制度与操作规程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制度与操作规程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九、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一、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十二、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十三、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十四、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十五、调剂室年出差错率≤0.01%。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记价 1、收方:收方是病人和药师接触的第一个窗口,收方后药师首先应审核处方。 2、审方:

药房操作规程

药房操作规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企业经营需要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的购进渠道进行采购。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供货企业提出配送申请,同时将拟采购药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等数据传递给电脑操作员,电脑操作员将采购信息输入“药品监督管理软件”。 2、药品验收 药店收货: 验收员依据采购员提供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提供的随货同行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主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同时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到货记录上签字。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采购员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验收员应将新购进的药品存放于待验区,未设待验区的可放在柜台上,并在2小时内验收。 药品验收:验收员在根据验收要求首先检查待验药品的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开箱检查药品。根据“随货同行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进行

逐个品种逐批验收,符合规定的,在“随货同行单”上注明“合格”并签名或加盖印章。验收完毕后,及时将验收合格药品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上架或储存。凡发现有可疑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确认,确认合格的,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上架或储存,确认为不合格的,转移到不合格区,同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验收记录:验收员将验收合格药品的“随货同行单”传送给电脑操作员,电脑操作员将验收情况输入“药品监督管理软件”。输入完毕后,“随货同行单”交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将“随货同行单”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顾客可以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可不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销售:销售时必须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或具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在岗,仔细询问顾客病情、症状过往ADR史等情况,根据顾客实际情况,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销售:见《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规程》。 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药品调剂科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1 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四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剂和复核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器一台、工作站电脑一台、标签打印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粘胶标签、药篮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2 人员、环境要求 2.1 工作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看手机、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2.2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应做到平顺、和蔼。 2.3 工作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2.4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自己分管药柜药品上架,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应保持工作台面环境卫生、整洁,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3 处方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3.1 处方调剂 3.1.1 调配药师查看打印标签并将同一病人的打印标签撕下,放入取药篮。 3.1.2 调配药师逐一查看打印标签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3.1.3 调配药师按照标签上显示的药品定位码与药品逐一对应、查看、准确调剂。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有无拆封现象;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小药袋内,贴上打印标签并密封,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

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需冷藏药物和高危药品应粘贴相应标签。皮试药品应将备用药物统一放在皮试药品存放区。调剂过程中若遇到药品不全时应告知相应病人并让其等待,同时查询库存并积极联系库管人员及时配送药品。 3.1.4 调配药师将所调剂完整的药品整齐放置于复核发药人员的工作台面上。3.2 复核发药 3.2.1 复核发药药师收取病人的就诊卡、药费收据、处方。 3.2.2 复核发药药师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将就诊卡交还取药者。 3.2.3复核发药药师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还病人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重新签名确认。 3.2.4复核发药药师逐一核对、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处方所载是否一致。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 3.2.5 复核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 3.2.6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完整

望京金象大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 1.1 人员要求:采购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1.3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总部提出配送申请,与总部协调相关的进货事宜,待配送申请成功提交后,根据采购商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2、药品验收 2.1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配送人员提供的“分店回执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分店回执单”上签字。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

2.2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根据“商品配送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商品配送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并将“商品配送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通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2.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总部提供的“商品配送单”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 3.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题目:药品调剂操作规范文件编号NCYXB-GC-001-01.1 起草人:唐捷审核人:批准人: 修订日期:2016-01-20 版本号:01 执行日期:2016-01-31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Ⅰ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和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和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④、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2、处方调配

药房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 1.1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企业经营需要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的购进渠道进行采购。 1.2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供货企业提出配送申请,同时将拟采购药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等数据传递给电脑操作员,电脑操作员将采购信息输入“药品监督管理软件”。 2、药品验收 2.1药店收货: 验收员依据采购员提供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提供的随货同行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主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同时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到货记录上签字。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采购员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验收员应将新购进的药品存放于待验区,未设待验区的可放在柜台上,并在2小时内验收。 2.2药品验收:验收员在根据验收要求首先检查待验药品的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开箱检查药品。根据“随货同行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进行逐个品种

逐批验收,符合规定的,在“随货同行单”上注明“合格”并签名或加盖印章。验收完毕后,及时将验收合格药品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上架或储存。凡发现有可疑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确认,确认合格的,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上架或储存,确认为不合格的,转移到不合格区,同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2.3 验收记录:验收员将验收合格药品的“随货同行单”传送给电脑操作员,电脑操作员将验收情况输入“药品监督管理软件”。输入完毕后,“随货同行单”交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将“随货同行单”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 3.1 非处方药销售:顾客可以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3.2 可不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销售:销售时必须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或具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在岗,仔细询问顾客病情、症状过往ADR史等情况,根据顾客实际情况,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3.3 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销售:见《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完整

药品调剂操作规 Ⅰ目的: 为规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的相关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④、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2、处方调配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唱收唱付,发药时应耐心细致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特殊药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串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11、门诊退药时门诊药房组长必须将患者所退药品与处方、发票核对无误,核对批号,确认该药品为本院发出后方可在发票上签字,然后由门诊收费处办理退费事宜。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注意事项。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做好特殊药品交接班工作。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收方后收方人员要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处方前记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院号或门诊号等项目,以及处方后记中处方医生签名是否完整。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二)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书写是否正确。药名应为药品通用名称。 (三)处方中需要皮试的药品是否有皮试结果。 (四)核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五)核对用药的剂量、用法是否合理、准确规范处方中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是否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是否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7日用量;控缓释剂型是否超过15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是否为一次用量,并且仅限于

本院内使用。 (七)给药途径和溶媒选择、用量是否合理。 (八)处方中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无禁忌。 (九)对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及时反馈给处方医师。 二、调配 (一)按处方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造成差错。 (二)调配人员首先要认真仔细阅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用药合理性。 (三)调配时按处方药品顺序逐个调配,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四)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上患者的姓名、用法、用量。 (五)处方调配完成后应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再次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给复核发药人员。 三、复核发药 (一)进入电脑发药系统,与处方对应的患者,按“四查十对”要求,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质量是否合格等。 (二)按处方发票姓名呼叫患者到相应窗口取药。发药前确认患者身份(查对发票、姓名、性别、年龄等),确认无误后将药品逐个

药剂科操作规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 责任人: 全院医务工作人员。 容: 1.药品使用个人或部门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 2.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会同报告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按国家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3.对于紧急的药品不良反应,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在24小时上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非紧急的不良反应,经院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再网上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新药申请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新药申请程序,确保新药质量。 责任人: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 容: 1.新药是指第一次进入本院的药品。 2.由新药的主要适应症科室主任按规定填写新药申请。 3.药剂科应根据生产厂产品质量、品牌、价格、服务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临床使用的品种和使用围。 5.讨论通过的品种由药库在经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定的进货渠道中采购,供临床试用。 6.在3个月试用期围,药剂科根据临床使用科室反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药库操作规程 目的: 加强药品库存管理,确保药品数量及质量。 责任人: 库房全体人员。 容: 1.采购员根据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施行。 2.药品到库后,由管理员根据《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进行实物验收,再由药品会计将发票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3.经药库管理员确认和财务确认后药品正式入账。 4.各班组请领人根据临床药品消耗情况发送药品请领信息发至药库。 5.药库管理员确认请领信息后打印请领单,根据请领单发放药品,配发完毕交复核员复核。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单。随出库单将药品发放至各请领班组并签收。 6.各班组签收完毕后,再进行出库单确认。 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目的: 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采购药品数量及质量。 责任人: . .

中医门诊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

中医门诊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病人例外)。 2、导医做到衣、帽整洁,态度和蔼,热心接待,工作细心负责,简化手续,减少排队,耐心解答病员提问。 3、收、付现金必须当面点清,认真辨别真假钞票,若遇可疑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医师执业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师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馆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麻醉药物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麻醉药品,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门诊西药房工作岗位操作规程

门诊西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 收方后收方人员要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处方的内容有: 1、处方前记: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院号或门诊号等项目,以及处方后记中处方医生签名、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2、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书写是否正确。药名应为药品通用名称。 3、处方中需要皮试的药品是否有皮试结果。 4、核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5、核对用药的剂量、用法是否合理、准确规范。处方中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是否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是否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7日用量;控缓释剂型是否超过15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是否为一次用量,并且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7、给药途径和溶媒选择、用量是否合理。 8、处方中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无禁忌。 9、对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反馈给医生。 (三)、调配 1、按处方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造成差错。 2、调配人员首先要认真仔细审阅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用药合理性。 3、调配时按处方药品顺序逐个调配,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4、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用法、用量。 5处方调配完成后应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再次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给复核发药人员。

大药房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大药房 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2016版】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2、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制度 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5、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6、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7、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8、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9、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0、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1、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2、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4、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5、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6、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7、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8、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9、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20、药品退回管理制度 21、药品追回管理制度 22、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3、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4、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25、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2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27、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 28、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2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药品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4、药品收货人员岗位职责 5、药品验收人员岗位职责 6、药品养护人员岗位职责 7、处方审核、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8、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9、营业员岗位职责 10、收银员岗位职责 三、操作规程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3、药品收货操作规程 4、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5、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6、处方审核、调配、审核操作规程 7、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8、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10、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养护操作规程 11、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12、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13、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药房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基本操作规程为:收方——审方——调配处方——核对处方——标注用法用量——复核——发药。 1、收方:双手轻取患者就诊卡并打印处方。 2、审方:指调剂员收到处方后,在配方过程中和发药前对处方进行的核对。处方审核是调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差错、事故,保证调剂质量的关键。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处方书写;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审查处方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案号、就诊科别/病房床号、开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是否合格。 (2)门诊处方应当日内调剂。 (3)每张处方限开五种药品。品种数超过规定的,应经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在原处方上注明原因并签字,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调剂。 (4)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应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5)严格执行药品的剂量规定。对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

配。 ①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不超过三天用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十五日用药量;癫痫、结核、肝炎、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②对于特殊管理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对于特殊患者、特殊情况用药需经处方医师特别注明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配。 (6)处方用药应与临床诊断的相符合,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应合理。 (7)不得有重复给药现象,处方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 (8)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法用量超过常规的需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 (9)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由医师写明、重新签字,核实无误,方可调剂。 (10)调剂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自行修改处方。 3、调配:指处方经审核合格后,依照处方要求取、配药品的过程。调配药品时必须按照调配顺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1)调配程序:按处方书写顺序调配→在药品外包装上按医嘱注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再次自行核对→调配人员签字、盖章。 (2)需拆外包装的药品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并尽可能保存其内包装或使用厂家的原容器包装。对于必须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再

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是医院提供药物治疗服务的关键环节。处方调配工作质量,直接影响药物治疗效果。而错发药则会给患者带来心理、生理上不同程度的损害,并造成患者和医院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医院声誉。为进一步提高门诊药房服务水平,杜绝差错,特制定门诊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如下: 一、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一个,配备收方调配和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记账用微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另设用药咨询窗口一个,配备药品咨询服务人员一名。 二、人员、环境要求 1.药剂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工号胸章,出示工号牌,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2.药剂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一律做到平顺、和蔼。不得态度冷漠,更不可与患者或其家属发生争吵,也不提倡微笑服务。 3.药剂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4.保持岗位环境卫生、整洁,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5.药剂人员应经过专门上岗前培训,掌握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1.收方调配 (1)收方调配人员向取药者索取处方和磁卡。辨别医保、自费相关单据是否符合要求。辨别是本人还是家属或他人代取药。 (2)审核处方完整性,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及药名、剂型、剂量、数量和用法、合计是否清楚、正确。 (3)用电脑读卡机读取磁卡信息,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收费是否准确。 (4)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对药名相近相似而

门诊西药房工作岗位操作规程

门诊西药房工作岗位操 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门诊西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 收方后收方人员要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处方的内容有: 1、处方前记: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院号或门诊号等项目,以及处方后记中处方医生签名、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2、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书写是否正确。药名应为药品通用名称。 3、处方中需要皮试的药品是否有皮试结果。 4、核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5、核对用药的剂量、用法是否合理、准确规范。处方中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是否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是否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7日用量;控缓释剂型是否超过15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是否为一次用量,并且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7、给药途径和溶媒选择、用量是否合理。 8、处方中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无禁忌。

9、对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反馈给医生。 (三)、调配 1、按处方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造成差错。 2、调配人员首先要认真仔细审阅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用药合理性。 3、调配时按处方药品顺序逐个调配,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4、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用法、用量。 5处方调配完成后应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再次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给复核发药人员。 (五)、复核发药 1、进入电脑发药系统,与处方对应的患者,按“四查十对”要求,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质量是否合格等。 2、按处方发票姓名呼叫患者到相应窗口取药。 3、发药前确认患者身份(查对发票、姓名、性别、年龄等),确认无误后将药品逐个发给病人并交待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等。发药完毕在处方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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