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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备案注意事项(新)

就业登记备案注意事项(新)
就业登记备案注意事项(新)

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因故未在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可在员工当前劳动合同期到期之前申请补办就业登记。补办就业登记的业务操作调整如下: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0日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在60日之内补办就业登记的,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办就业登记申请书(详见附件);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后可带回)。

B、用人单位申请补办就业登记的日期超过劳动合同起始时间60日以上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补办就业登记的劳动合同期内有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历史凭证。就业登记的单位名称应与参保单位名称一致,若两者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登记中合同起始时间以申请单位最近一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时间为准。若出现社保中断、停保或用人

单位变更等情况,社保中断、停保前或劳动者在其他单位的就业时间不计入补办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

(2)补办就业登记的劳动合同期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证明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情况说明(需单位盖章),以及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或单位工资单(需显示最早发放工资时间,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补办就业登记中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要与用人单位最早发放工资的时间一致。

备注:1、广东省用人单位录用备案资料登记表填写之后打印两份加盖公司公章。

2、表一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要填写好(很长的那份表格),然后会自动生成表三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打印简化版)。将打印简化版的那份表打印两份加盖公司公章。

☆注意在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电脑输入“合同开始日期”和“合同结束日期”时,格式为'20160102,必须输入'这个符号。

3、提交U盘,里面有上述填写好的两个电子文档。

注意: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 注意事项 1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注意事项 一、每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套(三份)就业协议书,对应一个代码,不能借用和复印。 二、填写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签约须知与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如不认真阅读,出现问 题后果自负。 三、填写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求清楚、 工整,不得涂改,不可有空缺项。 四、协议书填写要求: 1、”协议书封面”:用人单位名称一定要认真填写工整,而且一律填写名称的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健康状况】能够填写”良好”、”健康”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 6月 【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县、乡(镇)、村格式详细填写 XX省XX市XX县XX街道【身份证号】填写时保证无误 511129X 【应聘意见】统一填写”我同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名XXX及 2

签署日期。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逐项填写完整,并加盖用 人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专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 (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 职,如大中型企业等国有单位 ),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股份制、民 营、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须到当地(市)人事局办理人事 代理手续,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须”用人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 心”公章 (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 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填写所在班级班主任名字 【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就业处电话 【邮政编码】614007 【院(系、所)意见】统一填写” 同意”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 5、”备注”一栏: 3

公司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或注册号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股份 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股东 (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备注

股东 (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名称注册号 增设分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出资时间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附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18/Login/UserLogin. aspx,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⑴在 栏下的“信息录入”输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录入人员信息,重点注意: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以前在本市参加过工作的信息会显示。 ⑵在 栏下的“信息管理和打印”,勾上人员信息,点击 可以导出《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市城镇、本市农村: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省城镇、本省农村、外省城镇、外省农村(称为“外来人员”):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到证; 4.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称为“三十日内转移”):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4. 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二、用人单位办理完就业备案,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社保申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99/wssb/pages/qdyth/ wsbs/login.jsp,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填写就业推荐表注意事项

附件:2012届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及就业推荐表填写的通知 各位2012届毕业生: 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已经开始。从即日起,2012届毕业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填写《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既将作为毕业生主要的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又将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确凿。 操作步骤: 1、登录校学生就业中心网站,(登录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身份证号); 2、点击菜单栏内『个人信息中心』,进入『核对基本信息』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本人信息无误】按钮,如有问题需学生本人持证件到就业中心修改,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附录中关于“生源地”的相关规定确认本人生源情况; 3、激活推荐表填写权限,进入推荐表填写,准确填写《就业推荐表》中的各栏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相关说明: 1、不需填写推荐表的毕业生只需完成步骤1及步骤2即可。 2、在院系统一申请打印前可以查看并修改推荐表信息。 3、毕业生网上统一填写《推荐表》的时间是2011年9月9日——10月7日。 4、填写《就业推荐表》范围:2012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研究生、已确定直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除外)。 5、已经填写过推荐表的延期至2012届毕业生不需要网上激活重新填写,若需更新推荐表信息,请参照附录中修改流程。 6、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如有任何问题,可在网上问题咨询频道提出。 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2011-9-9

附:推荐表常见问题解答: :推荐表有什么作用?该如何使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专门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推荐函,每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原件。应聘单位时请使用该表复印件,待最终确定意向单位后,再将原件交至签约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进沪申请户籍时,推荐表也是必需的送审材料之一。准备考研、出国等暂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也需要填写推荐表。 :推荐表填错了或需更改相关信息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在初次打印推荐表前并在规定的统一填写日期内,可以随时进入填写页面,修改推荐表内容;若推荐表已打印完成后需修改,需先向就业中心申请开通修改权限,方法是本人登录就业网站,在“就业问题咨询”中留言,待修改权限开通后再次登录就业网更改内容,并持推荐表原件到就业中心办公室交还,并打印换领新表。 :推荐表遗失怎么补办? :须先自己写明遗失情况,然后由院系毕业班辅导员签名并盖章,再到就业中心申请打印新的推荐表。 :推荐表在规定日期内未填写,怎么补办? :若所在班级已统一打印完成,而自己尚未填写的,请先登录就业网“填写推荐表”页面填写推荐表并通知辅导员网上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完成后到就业中心申请预约打印推荐表。 :推荐表上的“生源地”一栏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为学生进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毕业研究生的生源地为学生进入学校之前的户口所在地(有工作经历)或高考前户籍所在地(无工作经历)。具体到各省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即可(例: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如果是直辖市,则要具体到区县(例如: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具体认定原则如下: (1)如果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无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以考入本科前其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2)部分外地生源学生,在上海参加高考,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以家庭所在地为生源地。 (3)生源地是上海三线地区的毕业生,如南京梅山、徐州大屯、山东张家洼等,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认定为外地生源。

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申报登记→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劳工合同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确认并签章→发放给用人单位。 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人员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确认并签章→发放给本人。 失业登记工作流程 失业人员→申报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失业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到个人。 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人员→填写《技能培训登记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相片3张等相关材料)→学员审查→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班→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培训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培训合格后颁发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电话抽查跟踪回访确保培训质量。 创业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人员→填写《创业培训登记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

照片2张)→学员筛选→培训机构组织培训→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培训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审核创业计划书→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上述培训,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昌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培训科咨询报名。 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承包合同、下岗失业证、退伍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将有关数据录入“劳动99”系统→将有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审核→报送经办银行→放贷→贴息。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信息录入“劳动99”三版信息系统→提供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放有关补贴。 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立户→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表》→经办人员受理并审核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工备案等材料→录入信息数据→核

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帮助手册

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 系统帮助手册 版本<1.0>

目录 1简介 (4) 2信息申报 (4) 2.1单位信息申报 (4) 2.1.1单位信息申报 (4) 2.1.2单位信息修改 (5) 2.1.3重大信息变更 (6) 2.2个人信息申报 (6) 2.2.1个人信息查询 (6) 2.2.2新增个人信息 (7) 2.2.3修改个人信息 (8) 2.2.4删除个人信息 (9) 2.2.5个人信息批量申报 (10) 2.2.6个人信息上报 (11) 3就业登记管理 (12) 3.1续办和终止 (12) 3.1.1续办查询 (12) 3.1.2续办 (13) 3.1.3批量续办 (14) 3.1.4终止查询 (15) 3.1.5终止 (15) 3.1.6续办和终止上报 (16) 3.1.7查询 (17) 3.2打印 (18) 3.2.1打印单位基本情况表 (18) 3.2.2打印年度办理劳动就业登记表 (19) 3.2.3打印签定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 (20) 3.2.4打印深户个人情况表 (21) 3.2.5打印暂住人员名册 (22) 3.3岗位需求预测 (23)

3.3.1岗位需求预测查询 (23) 3.3.2岗位需求预测新增 (24) 3.3.3岗位需求预测修改 (24) 3.4招工介绍信申请 (25) 3.4.1招工介绍信查询 (25) 3.4.2招工介绍信新增 (26) 3.4.3招工介绍信修改 (26) 3.4.4招工介绍信上报 (27) 4系统管理 (28) 4.1工种设置 (28) 4.1.1增加工种 (28) 4.1.2减少工种 (29) 4.2单位基本信息 (29) 4.2.1单位基本信息修改 (29) 4.3修改密码 (30) 4.3.1修改密码 (30)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推荐表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是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面谈的重要媒介之一,往往在推荐就业中起着很大作用,因此不可马虎。首先应注意字迹整洁,文句通顺,切忌涂抹,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其次在内容上,简要写清自己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政治情况、来源地区及家庭地址等;第三,详细准确地写清所学专业和专业适应范围,并恰如其分地介绍自己在校表现和能力水平,既不夸张也不卑谦,最好能附上历年来的学习成绩及组织评语;第四,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如受过处分应主动说明原因,着重讲讲认识态度和改正决心,切不可隐瞒,主动讲明说明你态度诚恳,能取得用人单位谅解和信任,不会影响就业。反之,通过档案了解到后,用人单位会认为你不老实;第五,最后表达你自己想得到应聘的迫切心情,并表明自己今后工作态度。 毕业生求职择业应该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是: (1) 学校名称统一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隶属填深圳市市政府; (3) 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 (4) 必须贴一寸免冠半身照片,并加盖院(系)公章; (5) 姓名填写与户口、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 现家庭住址与入学时有变化者,必须出示《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薄》原件, 经二级院(系)审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可后按现住址填写; (7) 奖励情况填写院(系)两级以上的奖励、处分情况; (8) 学习成绩要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学习成绩不得作任何涂改; (9) 推荐表填写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交院(系)审查盖章,以便及时发还毕业生; (10)推荐表原件由决定录用并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保存,作为录用和编制、上报就业方案的依据。 盖章流程:毕业生推荐表 1.学院检查学生推荐表填写情况,并统一在“院系意见”处加盖学院公章; 2.以学院为单位,与就业中心预约盖章时间,并统一前来盖章。原则上没有特殊原因,不接受学生单独前来盖章。 毕业生登记表 1.学院检查学生登记表填写情况,毕业前根据学生毕业资格取得情况,填写院系意见并盖章; 2.以学院为单位,与就业中心预约盖章时间。对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给予盖“准予毕业”章; 3.原则上没有特殊原因,不接受学生单独前来盖章。 四方协议书 1. 学院检查学生协议书填写情况、公司签章、学生签名; 2. 学院盖章; 3. 学院或学生个人均可到就业中心来办理登记和盖学校章; 4. 四方协议第一联交予单位、第二联交予就业中心、第三联交予学院、第四联毕业生个人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通过,发现信息录入的有问题,需要补录或者修改,有两种处理方法: 1、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批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出来后,选择前面的小方框,点击审批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审核状态,然后用审核帐户进入系统,打开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查到审批未通过信息, 点击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申请状态,然后用申请帐户登陆系统,打 开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如下图: 录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查出此人,点击后此

人的信息会铺到页面上,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点击保存按钮,这样由于误操作审批通过的错误信息就可以得到修改,如果要删除的话,在申请页面将此人查出来,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直接删除。 2、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既然已经审批通过了,可以给继续发放,发放后不要直接点击打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模块中,如下图所示: 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录入发放后产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点击回车,查到此人信息,进行修改,然后保存,如果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无法进行变更修改,在前台操作的话只能是给注销掉,如果需要重新办理的话用申请账号登录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页面重新登记。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或者失业登记审批后,发现申请信息录入错误,需要修改 这种情况与就业失业登记的操作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审批环节回退之后,用审核帐户登录系统,审核页面的查询条件认定状态或者是登记状态要给手动置为审核,然后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别的信息联合查询可以查询到确定的某条信息,审核不通过后,即可回退到申请页面,然后在申请页面进行修改。

《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关于组织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推荐表的填写规范、清楚,并如实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各方面表现,为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现将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班在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前,须将本通知的各项内容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毕业生推荐表是学院为帮助毕业生就业,专门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的推荐函,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可靠性,该表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很重要。在指导毕业生填写推荐表时,须要求毕业生认真对待,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只能人手一份。毕业生在联系就业单位的过程中,需用复印件。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后,单位需要推荐表原件时,才将原件交与录用单位。 4、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中旬前完成推荐表的填写,填写完成的推荐表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以二级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集中由班长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最后审核盖章并加推荐意见。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盖章。 5、毕业生必须使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推荐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对采用其它格式或打印的推荐表一律不给予办理审核手续。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可用其它求职材料,同时附上推荐表的复印件。

6、推荐表必须妥善保管,毕业生若不慎遗失,须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补办申请,经主管就业辅导员签名后提交招生就业办公室核实,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7、推荐表填写要求: ①学校名称统一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②学校隶属填“广东省教育厅”; ③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能填写简称,应与学校上报到省就业中心的专业名称一致; ④修业年限填写:本科的填写“4年”,专科的填写“3年”,专插本的填写“2年”; ⑤“生源地区”填写毕业生高考时前户口所在地;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填写在校期间曾任的职务,参加过的实习、活动等;奖惩情况填写校、院、系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有何特长填写在体育、文娱、学习等方面的特长;外语水平请勿夸大,填写已通过的外语考试级别(最好不要笼统地填写“一般”、“较好”等)若毕业前仍进行等级考试建议可先留空。 ⑥“自我鉴定”栏内容应就本人在大学学习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作综合自我评价;请认真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内容完整,合理安排好版面,尽量不要留太多空白,最后亲笔签上本人名字。 ⑦“本人求职意愿”主要填写希望从事的职业、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性质等情况,填写就业范围要宽阔一点,期望值适度;

2018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2018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2018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 本指南是个人申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操作指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符合《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接收条件的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接收条件 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由代理机构申请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重要提示: 1.关于毕业生接收程序 毕业生接收包括接收和报到两个环节。符合上述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已办理接收并经学校派遣后,还须办理毕业生报到。 2.关于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已存在调令信息的问题 根据我市户籍系统管理规定,同一申请人只能存在一条入户指标信息。如果申请人之前曾申办过我市人才引进并获批,再次申报时人才引进系统将会有提示,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以及本人情况在下列选项中选择一种:1.“曾申

报人才引进取得调令但未办理入深户手续。”,2.“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之后户口迁出我市,现需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或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后因学历晋升需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选择后点击按钮“确认属实,同意作废之前信息并继续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后,方可继续申报。本次调令获批时,之前的入户指标信息将作废。第1种未入深户的,之前调令予以撤销;第2种曾入深户的,之前调令改为待查状态,申请人今后在办理退休或其他业务需使用之前调令信息的,可向调令使用部门提供之前的入户证明材料来判定该调令的有效性。 3.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 4.关于子女信息填写及子女随迁问题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子女信息时,填报“有随迁子女”的,需填写随迁子女信息,非随迁的子女信息不用填写。 根据我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5.关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及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或新

外来人员网上就业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外来人员网上就业登记备案常见问题Q&A 1、Q: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提示?该职工不属本单位?是什么原因? A:出现这一提示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由于本单位已为该员工办理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二是由于本单位之前未为该员工办理过招工登记备案手续;三是由于该员工未办理过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退工登记的,在网上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的过程中如遇问题的,可咨询相应的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 2、Q:网上办招退工的时间是否是每月的5日到25日? A: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有关规定,每月1-31日均可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因此,通过?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系统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没有时间限制。 同时,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就业起始之日起30天内为该员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3、Q:现在外地员工的招退工和参保手续是不是都只能在网上操作,还能去柜面上办吗? A: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含招工、退工、劳动合同备案等)手续,本市新增了单位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网上就业登记备案功能。无法实现网上办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前往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4、Q:单位前往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为员工办理个人信息初始化后,是否仍需继续在网上操作招工?可否直接在柜面上申办就业登记? A:用人单位招用的外来人员如未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的,需携带《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前往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办妥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后,可通过?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系统,或直接在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5、Q:网上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和‘就业起始日期’的填报有什么要求?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0-12-7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 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执一份,职工人事档案里备存一份。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https://www.sodocs.net/doc/2714585874.html,)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 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 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 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 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 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 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及当月人员保险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有 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 工本人签字的《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为职工办理社保增加业务。 上述业务,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5、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https://www.sodocs.net/doc/2714585874.html,网站下载《社 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 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 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高企申报经验

一认定的优势以及条件回顾 优势 1.税收及优惠政策 从申报当年开始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可以进相应的研发费用减免。 就是2月份3月份就要开始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如果企业研发费比较高,或者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比较高,也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减免企业所得税。 2.人才引进政策 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就可以到人事局给企业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 认定需要准高新技术企业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满足条件的企业员工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 取得居住证后,可以根据国家积分落户制度对于就职的人员进行加分,居住证制度今年下半年拟开始实施。 3.其他优势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在国家的一些扶持项目申报上均有帮助,有些项目申请还强制要求必须具有国家高新资质; 比如海淀区每年都给高新技术企业有研发费用补贴,最高的补贴金额可达三百万。 高新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 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表格,是毕业生求职时所有自荐材料中唯一加盖学校和院(系)公章的材料,对用人单位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所以大部分用人单位把该表作为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因此,大学生对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高度重视。既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写,又要字迹工整、内容条理清晰。下面,结合《推荐表》几个主要内容框架谈一下表格的填法。 一、履历表 履历表即个人材料,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生源地、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按照履历表的次序,还应填写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特长、求职意向、联系方式等。 要想求职成功,履历表的作用不可忽视。所以,毕业生在有限的空栏里,应简洁明了、真实客观地填写相关内容,传达给招聘单位最需要的相关信息,为自己争取更进一步的机会打下基础。 二、成绩单 成绩单须填写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课程的成绩,要真实填写,以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为准。 三、奖惩情况 荣誉证书是求职者综合素质的重要支撑材料,毕业生应将自己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等次、荣誉称号以及参加重大竞赛活动获奖情况如实填写。如荣誉证书较多,可挑选一些荣誉等级较高的填写。 四、学校推荐意见 从学校角度出发,推荐意见中的据实描写都应反映出毕业生的综合表现,突出其个性特点,这有利于毕业生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校、院(系)两级负责人在核实了《推荐表》中毕业生所填写的内容属实后,分别签字、盖章,同意推荐。 五、自荐信 自荐信的内容主要包括自己具备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哪些条件、自己对工作的态度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简单地自我介绍;(2)简述自己对该单位感兴趣的原因;(3)说明自己期望在该单位供职和自己具有的资格。写好自荐信应把握三个要点:1.以“情”感人;2.以“诚”动人;3.以“美”悦人。 六、学校概况

申报补贴流程(个人)(1)

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网上申报系统 快速上手指南(个人) 第一章登录系统 1.系统登录地址 ?正式系统地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indexldl.jsp,推荐使用 ie8以上浏览器。 2.系统登录用户 ?个人通过自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通过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记登录系统。

第二章系统功能介绍1.系统功能 2.业务办理流程

第三章个人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1.个人信息维护 功能说明:个人用户成功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进入该模块维护其个人基本资料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就业情况、培训意愿三部分信息。 功能入口:网上业务-->个人业务-->个人信息维护-->在线办理 操作步骤:依次录入以下三部分信息(详见下图): 2.个人补贴申报 功能说明:申报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补贴)》打印功能。 功能入口:网上业务-->个人业务-->个人补贴申报-->在线办理 操作步骤:按下图步骤进行操作:

【填报说明】: 1)个人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自相关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填写申请培训补贴信息。 2)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系统不允许重复申报补贴。 3)若在系统成功申领补贴,再次申报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时,不允许申报低于或等于已申请补贴的等级。 3.个人补贴申报查询 功能说明:查询本人所有的补贴申报记录,查看补贴申请的办理状态、补贴申请信息,并提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补贴)》打印功能。对未审批的补贴申报记录,系统允许“取消申请”操作。 功能入口:网上业务-->个人业务-->个人补贴申报-->办理结果查询及维护 操作步骤:按下图步骤进行操作: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注意事项(精)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注意事项 一、每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套(三份)就业协议书,对应一个代码,不能借用和复印。 二、填写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签约须知与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如不认真阅读,出现问 题后果自负。 三、填写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求清楚、 工整,不得涂改,不可有空缺项。 四、协议书填写要求: 1、“协议书封面”:用人单位名称一定要认真填写工整,并且一律填写名称的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健康状况】可以填写“良好”、“健康”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6月 【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县、乡(镇)、村格式详细填写 XX省XX市XX县XX街道 【身份证号】填写时保证无误511129************ 【应聘意见】统一填写“我同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名XXX及签署日期。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逐项填写完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 部门人事专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职,如大中型企业等国 有单位),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股份制、民营、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须到当地(市)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须“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填写所在班级班主任名字 【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就业处电话 【邮政编码】614007 【院(系、所)意见】统一填写“ 同意”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 5、“备注”一栏: 用人单位若无要求,毕业生可以在此项中不填写。如有需要可简单填写相关内容,如与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外协定,务必填写于备注栏。主要内容可以包括:签约年限;违约条件与违约责任;违约金;社会保险;是否准予参加专升本等。五、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只有一份,在签约时一定慎重考虑,一旦用人单位在上面签字,要更改或换发协议,必须有用人单位同意更改或放弃该协议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更改和换发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旦三方签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则,涉及违约事宜,只能按违约程序办

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及社保程序

企业为员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人员基本信息表 2,身份证复印件到4、5号窗口输入信息并取得证号,6、7号窗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口打印就业登记信息(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6号表)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须知:1,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与就业登记同时办理,个人或企业均不可单独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员工不需重复办理,可直接到6、7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 3,人员基本信息表需完整、如实填写。 天津市户口人员必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才可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外地户口可以没有 就业失业登记证,直接办理就业登记备案。 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程序: 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二,申办材料: 1,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合同书1页和5页复印件 3,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2至5页复印件 5,《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6,《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 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劳动者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三,办理就业登记时限: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劳动者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四,用人单位提供资料齐全即来即办。 退工退档手续: 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二,申办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 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需由本人签字)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5,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连续并已鉴证或备案) 6,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做招工备案)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填好记录并由劳动者确认签字) 8,失业保险缴费清单(参保区社保机构打印) 9,合同到期若有劳动者提出不续定的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不续定合同证明 10,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原因,用人单位还需提供一下材料: 1,协商一致,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2,试用期不合格,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始事实记录和单位处理决定; 3,劳动者过失性(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旷工等)提供违纪事实记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单位处理决定等,单位考勤记录、发信凭条、登报报纸及单位处理决定等 4,不胜任工作:提供不胜任工作情况说明、岗位调动及员工到新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说明。 5,医疗期满: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6,劳动者辞职:提供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辞职报告、单位同意辞职的批复。 三,办理退工的程序要求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国 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 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 续。 本办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 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含申请补发、换发证件和证件延期)时,须提交由所在 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否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 受理。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 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 开原岗位但未满解密期的人员)。 第四条第三条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由有关单位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制度(以上人员简称“登记备案人员” )。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制作出国(境)证件时必须比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 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 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采集(含下属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汇总后,移交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 驻苏中央直管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该单位采集汇总后移交所在市、县公安机关。 第六条已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增减登记备案人员的,有关单 位应当随时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数据,并按照原工作程序报送公安机关。 第七条有关单位采集、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统一使 用由公安机关提供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数据 时应提供电子介质的信息数据和数据清单。登记备案人员不满

居住证申报填表说明

就业登记(居住证)网上申报系统 ——数据填写注意事项 (各项数据请如实填写,数字和字母用半角输入) 一、登陆 ●机构代码为固定9位,其中的“-”不用填; ●初始密码为“888888”; ●登陆框下方的三个链接都可以使用; ●登陆后仔细阅读“承诺书”后点击“同意”方可进行信息申报。 二、信息申报 1.单位信息申报: ●“单位名称”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机构代码”不需要填写,自动生成; ●“单位地址”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社保编号”用半角输入; ●“注册资金”单位是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用半角输入; ●“行业类型”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企业法人”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企业法人”后方的“联系电话”填写法人联系电话号码; ●“联系人”填写企业日常事物联系人; ●“联系人”后方“联系电话”填写企业日常事物联系人的电话

号码; ●“传真”填写企业内日常接收传真的传真机号码; ●“邮编”填写企业所在地接收邮件的编码; ●“网格化信息”如实填写企业归属的区、街道、居委会; ●“劳动规章制度”如实在后方三项中选择“是”或“否”; ●“员工人数”按照后方的项目如实填写数字,单位是“人”; ●“劳动合同”如实在后方三项中填写数字和选择“是”或“否”; ●“工作时间”在后方框内如实选择企业的工时制度,然后填写 相应栏的数字和选择“是”或“否”; ●“工资支付”在后方如实填写工资发放时间和在另三项按情况 选择“是”或“否”; ●“社会保险”如实选择“是”或“否”,并填写好人数,如果 选则“否”则不需要填写人数; ●“其它”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附件”部分须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或用工信息的扫描件;(本 项可以不用上传) ●首次填写好后需点击下方的“保存”按钮; ●非首次填写或者执行修改,只需在相应项目直接修改后点击下 方的“修改”按钮。 2.个人信息申报: ●查询部分不支持部分匹配,单项的查询信息要输入完整,填写 日期的部分点击后方的空格在弹出的小日历表上选择日期,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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