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学习资料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学习资料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学习资料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学习资料

河南XX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河南律师2009年09月28日

(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本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

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

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本所的具体业务分类立卷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业务档案的建立应与本所统一收结案制度、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相结合。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

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中性笔书写或打印,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三条律师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业务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一般顺序为:

(一)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笔录;

8、申诉、控告书;

9、办案小结;

10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 、移送起诉意见书;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律师调查收集的证据;

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

9、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0 、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

11 、集体讨论记录;

12 、辩护意见书;

13 、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

14 、办案小结;

15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三)审判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起诉书、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刑事上诉状或刑事申诉状;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

8、律师会见被告人、委托人笔录;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10 、辩护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1 、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2 、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3 、集体讨论记录;

14 、出庭通知书;

15 、庭审笔录;

16 、辩护词或代理词;

19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四)民事代理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 、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7 、阅卷笔录;

8、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10 、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1 、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2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3 、集体讨论记录;

14 、出庭通知书;

17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8 、办案小结;

19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五)法律顾问卷

1、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协议);

2、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3、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4、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记录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法律事务:① 接受咨询;

② 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③参与重大商务谈判;④ 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⑤代办登记注册;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⑦提供有关法律信息等)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律师函、记录和有关材料。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5、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6 、工作小结;

7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 、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 、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4 、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7、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8 、调查材料;

9、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10 、工作小结;

11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第十六条行政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第十七条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十八条业务档案填卷宗目录,并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注明页次。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号,页号位置位于材料正面右上脚、背面左上脚,无字页不编号。

第十九条承办业务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顾问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日。

第二十条业务卷宗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

(1)破损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

(2)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3)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

(4)业务资料卷面为A4 纸,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

( 5 )卷内的所有金属物包括钉书钉要全部剔除干净。

( 6 )不要在卷内资料上人为涂画、标注。

第二十一条卷宗装订可以使用棉线绳装订,也可以使用其他合理美观方式装订。

第四章归档

第二十二条本所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并建立业务档案室、档案柜。

第二十三条本所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片,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业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并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权及其他非公开信息。不得违反制度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二十四条业务档案在业务办结后一个月内装订完毕,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并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在案卷封面左上角应盖“归档”章。

如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接收并要求重新整理。

第二十六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约定本所承担保密义务的律师业务案卷归档时应列为保密卷,确定密级保管。

第二十七条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第二十八条对归档案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顺序、业务类别、保管期限等排列编号,绝密案卷单独编号。

第二十九条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可以合并保管。合并保管原则是按时间顺序后卷随前卷保管。

第五章档案的查询与借阅

第三十条查询档案填写《查询登记薄》,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档案编号、查询人签字、是否复印。

借阅档案须填写《借阅登记薄》,包括借阅日期、借阅档案编号、册数、借阅人签字、审批人签字、归还情况、归还日期等。

第三十一条借阅、查阅,不得从卷内抽取、涂写、标记、污损材料。

第三十二条同级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律师业务档

案的,应出示正式调卷函件,并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借阅有关档案的,应出示正式查卷函件,经本所主任同意后办理查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凡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业务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阅和查阅。

第三十五条对查阅或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如发现卷宗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本所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六条律师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凡属于需要长远查考、利用的律师业务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凡属于在长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作为证据保存的律师业务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二十年至六十年。

凡属于在一般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作为证据保存的律师业务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五年至十五年。

列为长期或短期保管的律师业务档案,具体保管期限,由立卷人提出并报本所主任决

第三十七条律师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该项法律事务办结和终止后的下一年起算。

第三十八条具体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所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收进登记簿、档案移出登记簿、档案销毁登记簿、档案销毁批件及档案检索卡片列为永久保管。

第七章档案的统计、保护及清理

第四十条档案的统计、移交、保护按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事务所设置变更时,应对业务档案进行清理,清理办法如下:

(一)事务所撤销的,应交由同级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代管,或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二)事务所分立的,档案交由分立前的一个事务所管理。

(三)事务所合并的,事务所的档案交由合并后的事务所管理。

(四)事务所撤销、分立或合并时,没有办理完毕的律师业务视情况移交给新的事务所继续办理,承办该项业务所形成的档案应由新的事务所保管。

第四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岗前作好档案移交工作,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经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负责解释。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

河南××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河南律师2009年09月28日 (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本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本所的具体业务分类立卷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业务档案的建立应与本所统一收结案制度、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相结合。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中性笔书写或打印,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三条律师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业务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一般顺序为: (一)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技术档案归档要求及其管理办法

技术档案归档要求及其管理办法 一、总则 技术档案是公司产品各阶段开发、技术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和形成的各种技术资料的归纳、积累和总结,是公司宝贵的技术财富。为完善上述资料的归档及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归档范围 ⑴产品开发分为研制、试制、批生产三个阶段,各产品开发部门在上述各阶段中所进行的技术活动而产生的资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ⅰ.立项依据性文件:市场调研报告、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政策性文件等。 ⅱ.研制、试制、批生产各阶段的设计生产文件、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书、方案论证报告、评审报告、设计计算、成套图纸(含更改单)、装配及调式细则、测试设备(图纸及技术条件)、成套工艺资料、产品试验报告、产品技术条件、产品各阶段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及解决措施、产品各阶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国外进口产品的翻译资料、各产品阶段设计、研究总结报告、重要的来往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ⅲ.产品鉴定及成果申报资料: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编写的产品鉴定成果申报资料。 ⅳ.专利申报及批准文件。 ⅴ.参加有关学会、行业协会、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技术信息资料。 上述有关资料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归档。 ⑵经营、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用户洽谈原始资料(用户技术要求、我方方案、报价、进度、参加人员等)、经济技术合同、广告宣传、产品样本、参展资料(含照片、录像资料)及参展总结、产品创优、评奖以及国内外订货合同、生产技术协调纪要、备忘录、协议等。上述有关资料由技术部门负责整理完毕后,上交行政人事部。 ⑶产品维修原始记录、用户反馈意见等由产品服务部门负责归档。 ⑷各种项目由行政人事部门参照上述⑴、⑵两项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决定归档内容。 三、归档要求 ⑴各归档责任部门,应将归档工作纳入日常技术工作,定期检查,能完成的应及时完成归档,技术归档工作完成的质量。也列入为有关人员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⑵各有关人员在日常的技术工作中,应注意资料的积累与整理。当项目结束

(完整版)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设计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设计文件的技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使用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校审、归档与发送等方面的管理。 2.设计文件种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酌情增减) 2.1设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设计的原始资料、设计条件资料、设计中间资料、设计施工阶段资料、设计资料文本、全套完整图纸等交院档案室统一并存档。 2.2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存档设计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设计资料入库清单和设计资料存档表上签字确认。 2.3经院档案室存档的设计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院内借阅者,需填写设计资料借阅登记表。院外借出者,需经院长签字,总工办备案。 3.设计归档的资料包括: 设计原始资料: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文件和资料,设计审批批文、规划的红线及河道蓝图、地质详勘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资料等; 设计条件资料: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包括本专业接受和提出资料、会议纪要等; 设计中间资料:校审意见卡及图纸、各专业提出和接受的设计条件

及确认单、审图公司意见及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施工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及变更附图,设计变更(修改)的批件或会议纪要。变更记录汇总表、施工验收、调试文件等; 4.设计文件的归档 4.1全部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不得擅自保管。 4.2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签收和检查手续,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提出。 4.3所有设计文件应按项目进行归档,并依照本管理办法施行 5.设计资料的验收 5.1档案室需校对设计资料,并在完成验收后进行签收。同时填写设计项目设计资料图库的目录清单,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和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5.2设计资料验收后,档案室应填写该项目设计资料入库的设计图纸图库清单和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入库汇总表。 6.设计文件的发送 6.1设计文件归档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供发送设计文件的目录清单和发送地址。 6.2院总工办在完成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后,负责复制后对外发送。 6.3项目负责人需将发送回执单及时返回,以备查询。 6.4未加盖“设计资质”印章的图纸,对外发送均无效。

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编号:83940-DC-PR01-0007修改: A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元坝气田天然气净化厂工程 设计、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 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目录 1编制说明 (2) 2规定内容 (2)

1编制说明 为使元坝气田天然气净化厂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文件统一、明了,便于过程中收集整理和工程结束时归档,经参与本工程的业主(净化厂)、监理、总承包方SEI及参建单位开会讨论,对本工程的资料归档事宜予以了明确,形成了会议纪要并报档案馆审批。 本规定即以本次会议纪要为主要依据编写。 2规定内容 详见附后的档案管理对接会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对接会会议纪要 6月21日,净化厂、SEI、长江监理公司、华夏监理公司等4家单位在净化厂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净化厂项目档案管理对接会,纪要如下: 一、净化厂形成文件分两类设置编码 1、第一类为管理类文件,为四级编码,格式为: YBJH-JHC-L-0001、YBJH-SEI/TCC-L-0001 其中: 第一级“YBJH”为项目代码; 第二级“JHC”为文件起源单位代码,各单位代码见前期发布文件(可以在其后加“/”扩展,如JHC/PC为净化厂控制组); 第三级“L”为文件主题词代码,见前期发布文件(详见附件1); 第四级“0001”为文件流水号。 2、第二类为交工技术文件,按单项工程汇编、单元工程组卷(详见附件2),资料编码为四级编码,格式为: YBJH/83940-110/TCC-TJ-0001 其中: 第一级“YBJH/83940”为项目代码; 第二级“110”为单元号,单元代码见设计文件; “TCC”为资料起源单位英文缩写(无缩写的,填写汉语拼音缩写,详见附件3); 第三级“TJ”为专业代号(分为综合ZH、设备SB、土建TJ、钢结构GJG、

案卷管理办法

监察总队案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和利用工作,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案卷是指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在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材料。 第三条总队案卷属于总队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整理立卷,交由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第四条总队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科、室、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员做好案卷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般为一案一卷;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可分正卷、副卷。案卷各类文书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科学编目,利于检索;装订规范,利于保存。 第六条案卷的整理、立卷、装订工作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科室进行联合监察的,由主办科室承办人负责。案件承办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注意收集、保管与案件相关的材料、文书,在组卷整理时做好材料、文书的筛选、检查、修补工作,确保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七条案卷文书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投诉举报登记表;(4)投诉举报材料;(5)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的调查处理过程涉及的所有文书、证据;包括询问通知书(含送达回证);、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笔录、先行保存证据通知书、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调查取证材料、委托鉴定书、鉴定报告、调查终结报告、案件讨论记录、责令改正决定书(含送达回证、整改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含送达回证);、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含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含送达回证)、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当场处罚决定书(含送达回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罚款回执、结案审批表、卷宗封底等。 第八条以下文书材料不用附卷装订: (1)内容重复的文书材料;(2)没有定稿的文书材料;(3)与案件无关的文书材料。 第九条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并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法定程序另案实施行政处罚,应重新收集有关案件文书材料另案立卷归档,原案案卷和案卷序号保留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的原始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工作,保证产品在 20年使用寿命内的资料的可追溯性及完整性,防止生产过程中原始 资料的丢失或外流,结合公司实际及客户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产品的原始技术资料及记录的管理,包括炼钢、锻造、热处理、机加工及防腐等工序具有归档保存 价值的工艺、指导书、生产过程记录、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 3、管理职责 3.1技术中心负责产品的原始技术资料及记录的归档和管理的组织 与协调工作,并对各生产单位的原始技术资料及记录的归档管理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 3.2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工序内的原始技术资料及记录的归档和 管理。 4、管理内容 4.1技术归档资料的确认 为保证技术归档资料的有效性及严肃性,避免在后续存档及查 阅过程中产生混乱现象,列入归档的资料明细具有有效性和一致性。具体存档资料明细如下: 炼钢工序: 锻造工序: 热处理工序:热处理工艺、粗加后磁粉探伤报告、粗加后超声波探 伤报告、仪表记录、机械性能报告、成品分析报告、金相报告、热 处理后超声波探伤报告。

机加工及防腐工序:加工工艺、生产过程记录卡片、防腐规范、防腐过程记录、精加工后磁粉探伤报告、尺寸检测原始记录、质量合格证。 4.2归档技术资料要求。 4.2.1归档技术资料应为各生产单位实际的有效文件的复印件,资料要有效可控。 4.2.2资料原件在原生产单位归档封存,管轴公司以复印件的形式按照原始炉锭号统一归档。 4.2.3归档的资料要求质量优良,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装订整齐美观,归档时要求用档案袋统一封存,包装良好。 4.3归档时间 产品的技术资料炼钢、锻造工序以每个月月末为节点,将本月的归档资料复印件上交至技术中心核查后,统一归档到管轴公司。管轴公司以半年为节点,将归档资料上交技术中心档案处封存管理。5、归档资料的管理 5.1各单位制定专人负责产品归档资料的管理,以做到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到人。 5.2对归档资料的管理应注意防潮、防火等。所有资料力求管理规范、归类准确、保存完整。 5.3 产品归档资料入技术中心档案处后,如需查阅,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审批调阅。

公司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73061

公司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文件资料管理,完善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 实现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资料的来源和范围 文件、资料的来源有两种:接收和发放。 1、接受到文件时填写《文件接收登记表》和《文件移交登记表》。 2、发放的文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和《文件移交登记表》。 文件、资料的来源范围分为:公司内部文件、总公司文件和外来文件。 二、公司文件、资料归档的范围和归档分类 本公司文件、资料应归档分类和归档范围如下: 1、行政类: 本公司对内和对外已行文的规章制度、规定、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件、会议纪要、公司各类证照。 2、经营业务类: 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经营情况、委托书、协议书、合同、项目方案等。 3、人事类: 劳动人事档案、劳动工资档案等。 4、政府类:政府下发至公司的各类文件。 5、财务类:各种财务票证、票据,财务审计档案,会计档案,统计资料等。 6、音像类: 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纸、软件、照片、光碟、音像等。

三、公司文件、资料归档的编制及编号 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编制和编号应遵循和符合: 统一归类、清晰明了、轻重有别、“一案一号”、便利查阅和保管的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1、本公司所有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为文件的来源、文件的范围和部门头一个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合并来做编号之首。如:公司办公室的编号首为FNB;总公司财务部发来的文件编号为SZC;燃气协会人事部发来文件为SWR。 2、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分类按本制度第一条进行分类,代码为: 1行政类; 2经营业务类; 3人事关类; 4政府类;5财务类; 6音像类。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编号按照入档时间的先后,以年月日加十位进行归编。 4、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应根据文档性质的重要性和阅读级别区分文档的重要性和受保密度。分为“一般级”“重要级”“机密级”。以“A”代表一般级,“B”代表重要级,“C”代表机密级。“A”一般级文档包含: 公开发布的公司经营发展大纲、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各类通知和通告、任命、年度总结和领导讲话、一般性会议纪录等。“B”重要级文档包含:公司重要会议纪要、重要经营项目及决策、经营合同、公司经营情况、重要项目资料、项目合同协议等,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C”机密级文

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准则

_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准则范本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 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 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为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车辆及其所换机件的技术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档案是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的技术文字说明等技术性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二、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三、本厂技术档案由调度资料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 保管工作由调度资料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四、每类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当月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并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便查阅。

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并在每周进行一次移动硬盘存储,防止数据丢失。 五、修理厂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修理厂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六、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必须建立单车维修档案,数据、信息准确全面,按信息归类存放,并做好重要的维修数据记录其换件记录。 七、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销毁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八、所有档案保存期限为长期。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文件归档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在过去和现在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的日常工作活动中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所直 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证件、合同、协议、设计图纸、 报表、文字、图表、账册、凭证、照片、声像、胶卷等各类文件 材料、技术资料、电子文档、电脑盘片、荣誉实物等不同形式的 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监督,分级保管、责任到人、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科学化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项档案在工程竣工、项目终结后统一移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移交手续要完备。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七条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指导、检查本公司各部门的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工作。 第八条凡需归档的案卷、文件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装订整齐、牢固,书写字迹清楚、工整,图面清晰,图幅符合要求,签署手 续完备,建立电子版和物理版档案目录,注明序号、编号、归档 资料名称、归档资料相关单位名称、签发时间、备注。文稿及签 名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第十条归档的照片、底片整理成册,并附有文字说明,注明序号、编号、项目名称、概况、施工单位、时间、地点、人物、事由、专 业技术活动。 第十一条各部门取得的各种批复或外单位往来文件原件必须及时归档。第十二条各类经济合同签订时至少需要一式四份,财务部、办公室各留一份原件。份数可按照各部门实际需要增加,但一式不得少于四 份。 第十三条我公司盖章外发的各类文件及各种申请或填报的表格等,在办公室保存一份原件或一份复印件。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拟归档的技术资料指由公司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工程项目,在承接、实施、成果完成整个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可追溯性、证明性的和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形、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 技术档案管理依据及总体要求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工作,明确职责,规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文件及档案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1 归档文件总体质量要求 1.1.1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符合管理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1.1.2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1.1.3 归档的工程文件原件应为手写或打印件。签名必须本人手签,不得打印。工程文件的书写一律采用黑色碳素墨水书写,要求字迹端正,无缺、漏现象。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需要改错的,将错误用单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除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1.1.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1.1.5施工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招标代理文件、设计监

理与咨询、项目评估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工程管理及其它项目按工程项目组卷。 1.1.6 根据工程文件的多少,立卷时可分册或不分册组卷。 1.1.7 工程档案整装方式、封面和装盒以及填写,按有关部门的归档要求进行。 2 文件的分类立卷归档要求 2.1各类型项目完成后,应将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有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成最终的项目文档及时立卷,由公司相关部门指定专项责任人进行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并保证其完整性,统一向工程管理科技术资料室进行归档。 2. 2 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 2. 3 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 2.3.1施工监理项目按独立的单位工程验收之日算起,个月完成相应单位工程的资料归档; 2.3.2 招标代理项目按独立的标段投标有效期到期之日算起, 个月完成资料归档; 2.3.3 公司投标的成果资料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算起,个月完成资料归档(未中标项目的成果资料本部门自行保存); 2.3.4 设计评估或受委托审查、设计监理与咨询、施工图审查项目在标段审查完成(或较小项目整体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之日算起,个月完成资料归档;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 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 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运营部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档案资料工作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本部门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共七部分: 一、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 四、立卷程序 五、归档案卷的整理程序 六、资料档案管理的档案利用 七、资料档案管理的档案员(内勤人员)职责 《运营部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一、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簿册、图表、书信、会议材料、表单存根、照片、底片、录音带等均属归档范围;涉及到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档案,归档范围依照《内部保密管理制度》第二条保密范围实施。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的整理应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3、己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系统、准确,必须是原件。 5、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编号。

6、档案目录应确切反映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7、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8、归档时间 8.1各归档小组于任务完成验收后三天内向内勤移交相关资料和信息档案。 8.2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已存档的资料,应先办理档案借阅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8.3内勤人员需每月26日之前按《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整理本月存档的资料。 9、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 为确保部门内部资料档案的完整性、严密性、信息更替及时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登记: 来往行文、会议材料、内部文件以及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带回的文件均应逐件登记保存。 2、及时收集: 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办完一件收集一件或定期清理。各小组完成任务后按工作任务跟踪单上的内容,必须向内勤人员交纳全部的文件资料。 3、随办随归:“办”是指办理完毕,“归”是指文件经若干整理环节后归入档案盒内。 4、妥善处理: 对办理完毕后已整理的和未办理完毕不需整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分门别类,登记在册,做到有目可查,运转有序,保管安全。 四、立卷程序 1、立卷的原则 1.1、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我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内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办法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工作中形成的,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经过整理立卷归档系统保管的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必须一案一卷。 第四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人员立卷制度,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一切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都应收集立卷。 第五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案件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涉及和形成的相关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归档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可视情况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六条立卷的案件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复的材料一律剔除。 (二)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应当使用A4办公纸,

并碳墨打印或用毛笔、钢笔(碳素、蓝黑墨水)书写。禁用“三色笔”及热敏纸。 第七条立卷的案件材料的排列顺序,应遵循办案程序的实际进程及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之间的有机联系,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的原则。 具体排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受案登记材料,包括举报登记表、投诉登记表、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4)立案审批表;(5)调查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有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调查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调查检查纪录、询问笔录、其他证据材料(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等);(6)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有关材料,包括送达回证、用人单位改正情况材料等;(7)调查终结报告;(8)告知相对人权利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听证通知书等;(9)处理、处罚文书,包括讨论案件记录、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处理报批表、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程序材料等有关材料、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10)执行材料,包括行政处罚罚没收据、强制执行申请书、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裁定书等原件或复印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或行政起诉状副本,答辩书(状)、复议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等原件或复印件; (11)结案审批表;(12)其他材料;(13)卷内备考表及卷底。 第八条回避申请和含答复意见、延长办案期限报批材料、中止办案报批材料及恢复办案报批表等文书材料,应根据形成的具体时间排序。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X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完整保存和科学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设备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设备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分厂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设备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图纸等 (2)设计院的设计图纸、技术说明、设计计算书、设备清单等 (3)设备附录及工具清单 (4)设备大、年修理施工总结、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5)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6)设备改造、更新技术 (7)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8)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9)设备基础图及土建图 (10)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11)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12)其他资料 1.3 按介质划分设备档案资料可分为下述类型: (1)纸拷贝(蓝图、透明图、照片、白图和其它印刷文件) (2)电子文档(用CAD或其它软件形成的设计图、文字资料和音像制品等) 2.管理职责 2.1设备部是设备技术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2.2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备部设立设备技术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档案室在设备部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设备、基建等设备技术档案。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3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要把设备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制度借阅并及时返还,并在使用中对技术档案中的错误及时通知档案室或设备部,以保证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设备档案的归档 3.1技改和基建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速将下述技术资料归档: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文件收发、归档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文件信息依赖存储介质的不同可将文件分为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按性质种类区分:行政类〈有关规章制度、事项决策、通知、会议纪要等〉,业务类〈有关业务合同、客户函件等经营事项〉,人事类〈有关人员招聘、安排、奖惩等〉,技术类〈有关技术标准、工程技术文件等〉,其它类〈不宜归入上述各类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CAD图、效果图、预结算文件、财务帐套、资产配套的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领导或各部门订阅的办公文件外)均由办公室文秘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办公室文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文秘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文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员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文秘分送承办部门经理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阅批后分送相关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多个公司或部门会办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与各公司、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文秘应在接到文件的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经理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员工宿舍和公共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资料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 1.3 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1.4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做到书写材料优质,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3.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四、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太原市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范、标准等执行。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等执行。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山西省内工程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A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