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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报告

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报告

一、研究背景

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强调到二〇二〇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会议明确指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的概念,强调建设“美丽中国”,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尤其强调了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生态文明的融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美丽中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推进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建设路径。

全国唯一的“美丽中国”研究机构——四川大学“美丽中国”研究所对“美丽中国”进行了持续而深入地研究,成立“美丽中国”建设水平评价课题组,课题组成员认为“美丽中国”概念是美学概念、

生态学概念和社会学等多学科概念的统一,是学术概念与治国理念的高度统一,是时代趋势、人民呼声与集体智慧的统一。它有三个基本点:一是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三是“美好生活”这一奋斗目标。因此,美丽中国,是环境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百姓之美的总和,是世界视野、国家高度和百姓感受的统一,是中国价值、中国目标和中国道路的统一。而建设美丽中国,核心就是要按照生态文明要求,通过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五位一体的建设,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参见图1:“美丽中国”概念模型图)

图1:“美丽中国”概念模型图

生态文明 经济

建设

政治 建设 文化

建设

社会 建设 美好

生活

美好

生活

美好 生活

美好 生活

《“美丽中国”省区建设水平(2015)研究报告》是“美丽中国”省区“五位一体”建设水平的研究报告。“美丽中国”研究所密切结合党中央精神,深入研究“美丽中国”的深层含义,广泛参考“美丽中国”建设相关研究成果,“美丽中国”省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在去年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最新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了,新增了部分指标。新增指标包括:新增国家级重点贫困县数量、生态建设与保护投资、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数量、是否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是否实施干部差异化绩效考核制度。

“美丽中国”研究所根据党中央关于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完善“美丽中国”建设评价体系的指标选取和权重分配,科学评价“美丽中国”建设水平。需要指出的是,港澳台地区因统计口径不相同,也暂不包括在本报告中。

二、指导设计原则和指标体系构建

“美丽中国”省区建设水平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美丽中国”的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五位一体”建设综合发展、融入生态文明的理念,客观科学地测评相关省区的建设水平,促进各地深入、有效建设“美丽中国”。

(一)指标设计的指导原则

衡量指标的选择要求既要充分反应出各个省区“美丽中国”的建设现状,也要呈现“美丽中国”省区建设力度和潜力。“美丽中国”

建设水平评价课题组成员在参考国内外城市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遵循导向性、合理性、客观性、开放性等指导原则选取评价指标。

导向性原则。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导向、引领作用,激励各省区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有效地加快科学发展进程。指标设臵要与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习近平讲话和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等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标衔接一致,以增强指标体系的政策导向与实践意义。

合理性原则。指标选取符合逻辑,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论证性。测算方法基于学界现有的研究基础。在坚实的学理基础上,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选取充分反映“美丽中国”三个基本方面建设水平的指标。

客观性原则。指标选择具有客观性,同时兼顾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可获得性,使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

开放性原则。指标体系具有动态性和开放性,根据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阶段性以及评价对象的差异性对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指导原则,“美丽中国”评价指标体系由生态维度、经济维度、政治维度、文化维度、社会维度构成,分别反映生态之美、发展之美、治理之美、文化之美与和谐之美,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框架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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