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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论文

教育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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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管办评分离”机制下关于“办”和“评”的问题

袁星莲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小学重庆 401420

摘要:本论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着重阐述了在管办评分离机制下关于学校如何办学,社会如何评价的问题。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管理上的放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办学的改革和创新是核心。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能真正见到实效。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评价的改革和创新也十分重要,评价往往是指挥棒,下游的评价可以反过来带动上游的管理和中游的办学。教育督导部门要扎实推进多元主体评价,提高“评”的水平,推进“评”的现代化。

关键词:管办评办学评价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要求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办学体制的改革思路。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建成政府适度管教育,学校规范办教育,社会科学评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新环境”是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管办评分离”的要求。

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綦江区教育管理部门联合各学校及社会多部门已开展了一些实践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的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名从教20多年的教育工作者,本人在不断的教育实践和研究中,重点针对“管办评分离”机制下关于“办”和“评”的问题提出以下见解。

一、构建现代办学机制,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管办评分离”机制下,学校应着力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办”的水平,推进“办”的现代化。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办学的改革和创新是核心。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能真正见到实效。

(一)校长负责,高瞻远瞩

办学理念,决定着办学的方向、层次和规模,办学目标影响着办学的质量、效率和高度。作为校长,我时刻秉承着“以人为本、以德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面向市场,科学确立发展定位,认真做好各项规划。了解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动态,深入研究和创新教师培训改革的模式和途径。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办学模式,尝试以教师继续教育为立足点,走教师培训与其他类型培训相结合,学历合作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路子,创新开展学校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打造办学特色,努力提高学校培训教学质量、办学效益。要想办好一所学校,校长是关键。作为一校之法人,校长应该明确办好学校的三要素:一是要有现代化的办学思想;二是要有科学可行的学校发展规划;三是要有先进的学校文化。

学校文化是师生共同培植的道德、观念、价值等取向,是共同的信念与追求。治学严谨、人文关怀、艺术品位、审美感动、创新激情、儒雅风范、理想追求、健康精神……构成了学校文化的灵魂。学校文化包括三种: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种学校文化,特别是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要怒力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目标和价值追求,体现以人为本,关注和引领师生发展和精神追求,要有连续性和先进性。严格考核并不是不要人文管理,人文管理体现在是教师员工是否关心上,所谓的管理要先有制度。

(二)建立机制,科学管理

学校管理者要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学校建设与发展之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用制度来规范和调节各种关系,使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可循。建立健全决策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对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决策执行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依法办学,狠抓质量

管办评分离之后,教育的核心落在学校办学,不但要依法办学,明晰权责,更要以特色和活力赢得尊重肯定。教育管理部门要相信学校,向学校放权,学校要向教师、学生放权。

要想提高办学质量,学校干部教师还应树立五种现代教育观念:一是树立既教书又育人的教育观;二是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三是树立发展性教育观;四是树立平等民主的师生观;五是树立全面的评价观。

如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培养优质的教师队伍

(1)加强思想建设,让教职员工发扬敬业和奉献精神。

利用学校黑板报、各种教师会宣传政治、时事、形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让所有教师齐心协力、无私奉献,

(2)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教师的待遇,以使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并乐于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利用工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增强教师之间的友谊,增强教师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教师团结合作。

(3)搭建各种平台鼓励教师提升专业素养,将“教、研、训”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加强教学教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加强“六认真”工作,注重细节,管理力求细化、量化。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通过师徒结对活动、校际观摩交流以及教学开放周活动等提高教学质量。

二、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推动学校长足发展

政府放权了,质量靠学校,评价在专业机构。但专业机构对教育的理解不同,如果评价的标准太细,势必会增加学校的“应对”成本。如何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充分、客观地评价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2、推动学校积极开展自我评3、构建多元化评价标准,切实保证教育评价科学

教育督导部门要扎实推进多元主体评价,提高“评”的水平,推进“评”的现代化。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评价的改革和创新也十分重要,评价往往是指挥棒,下游的评价可以反过来带动上游的管理和中游的办学。一是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考试是根指挥棒,指挥棒要指向全面素质教育,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来引领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二是要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在评教育方面,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

进行评估,形成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要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五个方面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三是要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越是在强调放权和减少事前审批的时候,就越是要加强过程监管和督导评估,这样才能“放而不乱”,“放而有效”。

三、“管办评”主体融合,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

如果说过去我国“管办评”的状态是“政府既是运动员也是教练和裁判员”,那么对“管办评分离”的浅层次理解就是“政府是教练,学校是运动员,社会是裁判员”,而对“管办评分离”的深层次理解应该是“政府作为教练对运动员给予科学的技术指导,运动员在指导下赛出最佳水平,裁判员对运动员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并向教练反馈比赛结果。”

总之,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还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的水平,推进“管”的现代化。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是首先需要改革的方面。管理上的放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

[2]《管办评分离的本质探析与实现路径》《教育评论》2015年第3期作者:高兵杨小敏雷虹

教育法律法规论文

教育法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上的实施困境及解决办法 一,青少年学生不容忽视的自杀现象 近年来,关于青少年学生自杀的报道越来越成为各大媒体最吸引人眼球的新闻之一:《海口一女中学生因失恋竟两度寻死》;《因班长职务被撤换,13岁男孩喝农药自杀》;《向父母要零花钱遭拒初二男生尖刀割腕》……尤其是一个个仅仅是因为日常小事而造成青少年自杀的惨剧。一个个幼小的生命在如花般绽放的年纪凋谢,不仅给他们的家族带来了灭顶般的灾难和剧痛,也给社会带来惊雷般的刺痛和震撼。另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有28.7万名青少年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相当于每两分钟就有一个孩子自杀身亡。 面对逐年不断上升的数字,是什么使得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如此脆弱?什么样的教育才能增强和改善孩子们的抗压能力?改善心理发展畸形等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成为中国教育体制下一个不容回避和忽视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法律层面看,2006年颁布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都明确规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主体都有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的责任。但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条款在现实实施中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 二,教育法实施在现实中的困境 一般认为,引起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指导纲要》也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说明了各个主体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应负有的责任。然而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影响法律执行效果的各种各样的阻力和困境。 1.家庭方面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条中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但是在现实实施过程中,良好的家庭环境很难有统一标准。有些家长认为衣食无忧,小康之家就是良好环境,只关心孩子在物质上的享受,而忽视孩子的精神世界。尤其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家庭结构都是“4—2—1”式,即孩子的四位祖父母,两位父母围着一个孩子转,导致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千依百顺。孩子从小在过于顺利的环境中长大,孩子只需努力学习,所有困难和问题都由父母解决,这样就导致儿童心理承受能力极差,受挫能力脆弱,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产生厌世情绪;有些破裂的家庭,根本无法为孩子提供和睦的家庭环境。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容易产生自负或者自卑的负面情绪;虽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对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的明确规定,见于第十一条: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但是现实中,由于家长的生活背景,受教育程度不同,尤其是没有受过专业的心理指导教育。有些家长不明白如何观察孩子的心理问题,或者有些心理问题隐藏很深根本

《教育政策法规解读及职业道德》学习心得

《教育政策法规解读及职业道德》学习心得 泸州十中朱巧玲今天上午的学习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张贻宗老师向我们讲解教育政策法规,主要讲解了常见的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违反教育法规的处理办法、师德以及明确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相比的特殊性;二是潘永莉老师和黄文彬老师现身说法,告诉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一名有师德的老师。通过上午的学习,我获益匪浅。以下是我关于本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 在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这一课程的学习中,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张贻宗老师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解读让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应用教育政策法规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二、有关师德讲座的心得体会 潘永莉老师和黄文彬老师的现身说法让我明白想要成为一名受人爱戴的老

小学生习惯养成论文小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思考与实践

小学生习惯养成论文小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思考与实践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小学生习惯养成论文:小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思考与实践良好习惯的养成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良好的习惯乃是人在其神经系统中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不断地增值,而人在其整个一生中就享受着它的利息。”小学阶段是一个人养成良好习惯的关键时期,每个教育者都有责任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一、对小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思考 审视当前的小学德育工作,情况不容乐观:德育主题不明确,学校经常以月为阶段频繁更换所谓“新的德育主题”;喜欢做德育“大”事,不愿顾及、重视那些对学生终生受益的“小”事;德育目的不甚纯正,学校开展的有些德育活动,或为了迎合领导的口味,或为了应付上级的考核检查……正是由于学校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视不足,导致学生行为习惯不佳,直接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1.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应成为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在德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教育中最“实”的基础部分,也是教育的“质”的指标。没有这“实”的基础、“质”的保障,人就难以健康、持续地成长、发展,即便满腔热情也难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和贡献。研究表明,3—12岁是一个人形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关键期。因此,小

学阶段是个体良好习惯形成的关键阶段,必须牢牢把握,切不可疏忽。如 果错过了这个重要时段,即使“亡羊补牢”也只能事倍功半。 2.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应是小学德育工作的永恒主题。良好习惯 养成教育应是每一所小学长期的、重要的德育任务。对学校而言,不同年级有不同年级的养成教育任务,期望开展一两个活动、抓一两个月就使小学生在方方面面都养成良好习惯是不可能的。养成教育要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年年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3.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就良好习惯的 内容来讲,它主要包括生活习惯、学习习惯、行为习惯、交往习惯、礼仪习惯等方面;就良好习惯的实施主体来讲,它主要包括学校、家庭、社会 及个体自身等方面;就良好习惯的养成时间来讲,从一个月到几个月甚至 一年,长短不一,且中间难免会有反复……因此,学校开展良好习惯养成教育时应该统筹考虑,系统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因素,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坚持杜绝任何简单化、随意化的行为和做法。 4.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应依照科学规律实施。学校必须充分依照 心理学、教育学等有关原理,科学实施养成教育。如行为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于一个行为,一个人重复21天以上会形成习惯,重复90天就会形成稳 定的习惯;习惯的形成大致经历“刻意,不自然”(1—7天左右)、“刻意,自然”(7—21天左右)和“不刻意,自然”(21天—90天左右)三个阶段。为此,学校在开展良好习惯养成教育时必须依照科学的规律进行,以达到 事半功倍的 教育效果。

教育政策的评价

一、教育政策评价的概念 讨论政策评价的概念首先应考虑三条原则: ( 1 ) 揭示政策评价的内涵; ( 2 ) 明确政策评价的外延; ( 3 ) 对政策评价内涵和外延的界说力求确切、简要。根据上述原则,本文给政策评价下这样的定义: 所谓政策评价 ( pol i c y e va l ua t i on) ,是指按照一定的价值准则 ( c - r i t e r i on 复数c r i r e r i a ) ,对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教育政策评价是公共政策评价的一个重要分支,根据彼得森的观点:教育政策研究没有比其它公共政策研究需要有特殊的概念或特殊的方法。因此,本文不妨给教育政策评价下这样的定义:所谓教育政策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准则,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强调教育政策评价的本质,即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所作出的 " 价值判断 " 。 " 评价 " 一词,英文e v a l ua t i on,在词源上的含义为引发和阐发价值;《朗曼当代英语词典》解释为:计算价值或程度 ( t o- c a c i l a t e t he va l ue or de g r e e of ) ;台湾版的《中文大词典》对该词的解释是:平定其价值也 " 。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评价是一种认识与反映的过程。近年来,在我国哲学界,有人把人的认识过程分成 " 知识性认识 " 和 " 评价认识 " 两种类型。关 于这两种类型的认识,李德顺在《价值论》一书中解释为: " 知识性认识和认知以反映客体本身的规律和尺度为主导内容,它们是客体性认识的过程和规律;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试题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试题 选择题(共10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2分,共20分) 1、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4、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指() A.未满12周岁的公民 B.未满14周岁的公民 C.未满16周岁的公民 D.未满18周岁的公民 7、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可以() A.体罚 B.变相体罚 C.辱骂 D.严厉批评 8、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A.一律不公开审理 B.一般不公开审理 C.可对学生公开审理 D.可对老师公开审理 9、下列做法,不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是:() A.书店给未成年人出售恐怖内容的图书 B.一商场给未成年人出售战争题材的影碟 C.音像店给未成年人出租凶杀内容的光碟 D.售报亭给未成年人出售暴力内容的报纸 1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二、判断题(共5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10分)

教育政策法规结课论文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课程论文)

发展更加科学健康的高等职业教育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层次需求上的向上延伸的必然。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但因此而来的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雨后春笋突显,让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不明确,管理和问责等机制的不健全,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问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只有明确制定相关法律条文,制定相关管理章程,严格进行有据可依的执行,方能使高职院校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资源;经费投入;职业教育宣传;教育政策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积极领导下,我国高职教育以其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和我国高等教育出现了两分天下的良好势头,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既有必要理论知识,更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上手快”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在减轻就业压力,拉动国内需求,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快速的发展必然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必然带来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矛盾,存在一系列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开展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1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分布不公平。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但是现实中却存在很多的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东部地区与西部地

区、城镇与农村、中心城市与边远地区,在教育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上都相差甚远。即使在一个城市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 2高职教育办学不够规范。高职教育未成类型,未完全按高职办学标准审批新成立的高职院校是主要的一点,至少部份高职院校一诞生就先天不足,其中尤其是师资匮乏,还有一点就是学科类和高职类办学未能分开,至使不具条件的一些本科院校办高职,影响了高职的声誉。 3相关部门认识高职不足。相关政府部门对高职教育认识普遍不足,重视高职普遍不够,有的认为:高职教育不如专科教育,是可以少花钱就可办的高等教育,主要是靠考生交费上学的一种民办的高等教育。对高等职业教育认识的严重偏差,就直接导致了政府对高职教育政策支持的削弱,资金投入的减少,最终严重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认识不清晰,以至高等职业教育内部,对此问题的认识都存在误区,结果导致办学模式、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方式发生偏差,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4办学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论是教育经费拨款,还是专项经费投入,无论是基本建设投入,还是配套资金到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有些学校条件简陋,苦不堪言,甚至负债累累,举步维艰,学生意见很大,教师怨气冲天,严重挫伤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严重影响了高职人才的培养质量,培养的高职人才高职特色不明显,又造成用人单位不欢迎,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必须影响高职发展,这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一节教育政策 一、什么是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二、教育政策的类型? 1.根据主体的制定范围不同:a.政党的教育政策 b.国家的教育政策c.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a.总政策 b.基本政策c.具体政策 3.根据范围效力不同:a.全局性总政策 b.区域性总政策 4.根据政策的作用不同:a.鼓励性政策 b.限制性政策 5.根据适用时间不同:a.短期政策 b.中期政策c.长期政策 三、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 指政党、国家和社会团体制定的有关教育政策的存在极其表现形式。 结构分为:横向结构:不同领域内的教育政策,如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和残疾人教育政策。 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依照空间的系列划 分有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依照政策阶段性过程;来划分 的有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使教育政策。 四、什么是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 教育政策制定是判定教育政策问题和对策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其过程大致分为五步:a.认定政策问题 b.确定政策目标c.拟定政策方案d.选择方案e.颁布方案。 五、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那些因素? 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一下因素:a.方向正确 b.抓住要害 c.适度d.具体 六、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 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看:a.经济 b.政治 c.技术d.实施条件 七、拟定教育政策的任务和阶段? 任务: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寻找途径和办法。 阶段:a.调查研究 b.预测 八、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哪些程序? 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一下程序:a.领导和专家意见 b.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c.模拟试运转d.正式提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二节教育法规 一、什么是教育法规? 指有关教育方面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以国家机器为后盾而实施的,对人们接受教育权利和义务起着保护和规范的作用。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有? 1.从方式上分为:a.成立法: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成立法: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养成教育及行为规范方面的论文

言传身教重在说理 ——浅谈我在班级养成教育的工作 摘要:养成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中心内容,是形成良好校风、学风的关键。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是学生从事其他活动的重要前提,而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则是优良品德形成的标志。作为一名一线教育者,必须特别注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以有助于他们日后的发展。 关键词: 养成教育基本原则教育途径落实过程 在中学教育过程中,养成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中心内容,是形成良好校风、学风的关键。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是学生从事其他活动的重要前提,而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则是优良品德形成的标志。我在班级管理中特别注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下面是我在学生中进行养成教育工作的情况。 一、养成教育的基本原则 1、注重实践的原则 养成教育是非常注重实践的教育。交给学生做人的基本道德,不仅是要让他们明理,而且要重在导行,引导学生从尊师爱幼、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勤俭节约等做起,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学会做人,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边学边做,达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2、因人制宜的原则 养成教育是非常复杂的教育,不仅涉及到每个学生的个体,还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社会情况非常复杂,客观环境千变万化,学生的心理、生理、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家庭状况等千差万别,而国家和社会对下一代道德品质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所以,养成教育的方法也因人而异,要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采取不同的方式,求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3、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伦理道德的核心是讲是非、辨正恶。正面教育就是从提高道德认识入手,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以理服人。特别是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要注意引导疏通、正面说明。青少年可塑性强,要善于抓住教育的有利时机,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让真、善、美在他们的心中牢牢扎根。 4、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学生的基础情况是不同的,要因人而异,不能一刀切,更不能盲目武断。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及时发现他们的良性改变,及时表扬,鼓励,给他们以信心。另一方面,行为规范教育也不能停留在一般人的思想水平,应该本着从实际出发,面向发展,逐步提高。 二、养成教育的途径 1、加强实践锻炼 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最简要的方法就是将道德教育与现实教育结合起来。如要培养学生孝敬父母的良好品德,可以开展“今天我当家”、“记住父母的生日”等实践教育活动,让学生跟着父母做家务,即体验了生活,又体会到做父母的艰辛,培养了他们的自理能力和关心他人的良好品德。是他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达到道德品质,追求高尚,让父母放心;在生活上,学会自主,让父母少操心;在学习上,刻苦努力,让父母称心。这样将孝敬父母教育落实到具体活动中,即加强了道德教育的实践性,又增强了道德教育的针对性,从而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2、通过榜样感召 中学生具有善于模仿,可塑性强,富于幻想,主动活泼,追求高尚品德的特点。我们应充分利用学生的这些心理特征,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他们。科学家、革命领袖、英雄模范人物事迹能有效地激励青少年学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为祖国的昌盛、人民的富裕,贡献自己的

教育政策法规整理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学校 第十五条县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

2021年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一)

2021年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 答案(一) 1、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abcd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A、教育方针 B、政策 C、法律法规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bcd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A、共产主义B、爱国主义C、集体主义D、社会主义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 )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A、身份证 B、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D、教材教法合格证 5、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cd )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A、宪法B、教育法C、劳动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

6、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b ),制定本法, A.宪法 B.教育法 C.未成年人保护法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ab )。A.学费B.杂费 C.书费 D.住宿费 8、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c )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d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A、耐心B、个性C、平等D、个体差异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 )来保障”。A、靠教师B、靠社会C、靠法制D、靠制度 10、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bc )放在突出地位。 A、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信息技术教育 1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 )A、民事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 1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bcd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生习惯养成教育论文-

学生习惯养成教育论文: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但需要教育者殚精竭虑的奉献,也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配合。小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更是如此。下面是WTT给大家推荐的学生习惯养成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学生习惯养成教育论文篇一 《浅析农村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 【摘要】习惯的养成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在我国农村,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仍相对落后,为了能提高农村小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习惯,笔者从农村小学生养成教育的现状入手,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最终提出几点改进措施,希望可以对农村小学生习惯养成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农村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教育合力教育措施 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曾经说过:“少若成天性,习惯成自然。” 英国作家萨克雷也曾说过:“播种行为,可以收获习惯;播种习惯,可以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可以收获命运。” 由此可见,儿童习惯的养成,对其今后性格、品性的形成至关重要。

由于我国很多农村地域边缘化,经济相对较为落后,教育重视程度低,因此,农村小学生的习惯养成较之城市小学生来说,具有一定的差距。 一、农村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现状 经实地调查,农村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的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农村小学生的家长与城市相比,整体素质不算高,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占大多数,他们很大一部分都忙于生计,家长们大多认为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其他都无所谓,更谈不上对孩子习惯养成的教育。因此,农村孩子的一些不良习惯相对城市学生就多一些。 二、不良现状产生的原因 1.独生子女增多造成的客观原因。由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现如今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增多,家长心理上认为只有一个孩子,处处以孩子需要为主,过于溺爱孩子,造成很多孩子唯我独尊,目无他人的性格,很多农村家长为了减少孩子磕碰,很少或几乎不让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视野相对较窄,习惯相对较差。 2.家庭成员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由于农村长期轻视教育,农村家长的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很多学生家长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农村父母就很难完成指导孩子的道德认知、学习态度、是非观、价值观的任务,这也是农村孩子习惯养成教育在家庭中出现缺失,使孩子们失去了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环境。随着孩子年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评价

对现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分析与评价 一、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基础,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奠基阶段。它对基础教育的巩固与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消除贫困、缩小不利人群的差距乃至提升综合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L1 据美国一项长达30年的追踪研究表明:在学前教育上每投资1美元,可获得17.07美元的回报,其中4.17美元是对个体成长的回报,12.9美元是对社会公共事业的回报,体现在社会福利、补救教育、预防犯罪方面投入的降低,以及纳税的增加。学前教育如此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学前教育面临许多的问题。可是现有的政策法规并不能解决,需要学前教育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解决相关问题。而且,无论是作为人大代表的一些高校教授,还是普通平民,对于学前教育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多。笔者从个人的角度研究了现有的法规中已有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期能给将来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一些建议或启示。 二、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 1.建国前。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公布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蒙养院,从此,我国的学校教育在制度上得以确立。在<奏定学堂章程》中,专有<蒙养院章程家庭教育法章程>部分,这是我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 2.建国后。1949年至2008年有关的幼儿教育的重要文献有108项,其中相关法律5部,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政策性文件和法规83项,如幼儿园指导纲要和规程;有关领导人讲话、报告和题词11项及其他相关文件9项。这里限于篇幅,仅列几部相对重要的法规。 1951年,颁布<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实施幼儿园的组织为幼儿园”,明确了幼儿园教育为我国学制的第一个环节,把幼儿教育纳入学制系统。1952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试行<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195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1956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颁发《关于托儿所、育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对托儿所、幼儿园的领导管理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966年~1976年,十年的动乱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学前教育事业没有得到发展。1988年1O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和<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分别在1989年、1991年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1991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2月,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12月卫生部、国教委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6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确定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1997年又颁布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就“九五”期间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措施保障等提出了基本要求。1998年12月,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的欲望”。从以上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我们可以看到学前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但在现实中,学前教育的“地位”却并不高,幼儿教师在很多人眼中不过是照顾孩子的“阿姨”而已。它并不与中小学“同起同坐”。而法国早在1886年颁布的《机构法》中,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国学制系统,即将幼儿学校纳入法国“实行初等教育的小学”范围之中。法国的学前教育不仅在法律条款中予以规定,在现实中也具有同等于中小学教育的重要性。 三、已有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材料5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学校法律地位的涵义 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我国学制系统内的基本教育阶段分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所谓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法律根据学校这种社会组织的目的、任务、性质和特点而赋予其的一种同自然人相似的“人格”。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理解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 1.学校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其法律人格。我们知道,做为生命体的自然人具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法学上借用“人格”一词,把社会组织体看成一个“人”(民法上称“法人”),其人格主要是指该社会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相应的责任能力,并主要以这三种能力在某种法律关系中取得主体资格。学校的法律人格,主要从其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反映出来,是其办学自主权的抽象化、形象化。 2.学校法律地位的内容体现其任务、条件和特点。从民法意义上讲,学校的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决定于成立该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法人无权进行违背它的宗旨和超越其业务范围的民事活动。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的具体权利,体现了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宗旨。而对不同条件和特点的学校,如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其权利义务内容也不完全相同。 3.学校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学校是相对独立的组织教育活动的实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这是无庸置疑的。学校成为法人的实体要求是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教育法》第31条明确规定了“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些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法律地位,扩大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促使教育机构广泛参与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应当指出,学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包括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也包括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则由宪法和行政法所规定。(二)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 1.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共性 在许多国家,都有“公法人”的概念。所谓公法人,一般指行使、分担国家权利或依属于公法的行政法等特别法,以公共事业为成立目的的法人。换言之,是按照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建立的,能够作为公权力并承担义务的组织,是为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主体,它与依照民法、公司法等法律设立的私法或合伙组织不同。国外教育立法中或明文规定学校为公法人,或强调其公共性。如德国规定,学校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论文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 课程论文

浅谈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摘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事故轻则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重则危及幼儿的人 身安全,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 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事故发生后, 要理性分析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 到最低。 【关键词】:安全事故幼儿园安全教育案例分析责任归属宝宝在幼儿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是妈妈觉得堵心,幼儿园老师觉得棘手的事情。虽然谁都不愿遇到这个问题,但是一般的碰伤、摔伤等(对宝宝的身体造成的伤害不是很严重的事故),在幼儿园里还是时有发生。最好的老师可以保证教学几十年从没有被家长投诉的现象,但不敢保证几十年教学她所教的孩子里没有被磕、碰的。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实际上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率是很低的,虽然妈妈自己带孩子活动时也会发生意外,但幼儿

园方面,即便是宝宝受了很微小的轻伤,对带班老师的考核也是非常严格的,对老师的评先、晋级通常会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 近几年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另一方面是由于有关幼儿园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幼教工作者不能单凭经验从事教育工作,而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园。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界定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教育政策与法律

教育政策与法律 《教师法》对我们的启示作用 摘要:《教师法》是教育政策与法规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项法规,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教师法》的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对教师职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为突出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场地位打下了基础,更要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历史责任,以为我国教育事业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教师法教育教师法规 《教师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事。众所周知,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建设,努力完善教育制度,加大师资投入,使我国的教育事业越办越好。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教育立法方面体现为制定并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表明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其中《教师法》作为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在我国的教育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学者提出,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因而《教师法》的宣传和普及

工作就必须抓紧抓好,在师范院校开设相关课程,让广大师范学生通过学习《教师法》及其相关法规,学会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自觉在以后的教师岗位上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教育改革,进而提高全民的教育质量。 《教师法》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职业的方方面面,在这里不能面面俱到的进行讲解,因此只是从概括的角度,简略地叙述一下该法律所体现的教师的地位,对其中所作的关于教师的相关规定做一个梳理和解释,并结合具体实践和生活实际,探讨目前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便我们这些师范院校学生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能够做到有例可循、有法可依。 显而易见,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的工作,从深层次来讲,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制定《教师法》等法规是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宏大教师队伍的根本保障,这也是《教师法》制定的目的所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法》的制定,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法律保障。《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①这一规定为教师社会地位的确立提供了依据。但另一方面,《教师法》的规定,也为教师队伍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教师在

小学生养成教育论文

养成教育“三步走”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指出:“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的习惯。”抓养成教育,实质上就是抓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小学阶段,儿童的模仿性强,可塑性大,是养成教育的关键期,必须抓好抓实,为孩子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低年级重在唤醒习惯养成意识 孩子刚跨人小学的大门,他们满怀欣喜和豪情地迈进学校,首先面临的是许多不同入学前的主导活动是做游戏,入学后主导活动是学习。儿童入学后的学习是按外部一定要求或成人的指令而进行的活动,是由外部动机而引起的活动。学习有一定的任务,要求儿童在学习过程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发展一定的能力,学会一些做人的道理等,有一定的约束性,这就要求小学低年级教师对儿童要加以引导,采取多种方法,唤醒儿童的习惯养成意识。我们知道,儿童的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情境性和不稳定性,他们的行动随着兴趣而转移,之就需要引领他们适应这些变化,教育他们遵守学校常规,唤醒其习惯养成意识,使他们将自己的行为自觉地纳入到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上来,逐渐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劳动习惯、心理习惯等。 1、以人为本,立足校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成教育序列。这就

要求教师抓养成教育的计划性要强,工作思路要明确,方法要恰当。针对学生实际,我确定了养成教育的工作重点。从幼儿园跨进小学的大门,儿童首先产生的是一种新鲜感和自豪感,随后又会觉得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此时教师应采取先入为主的原则,及时让儿童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儿童原有的行为方式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如《小学生一日常规》、《低年级养成教育》、《十个好习惯》等。这样目标明确具体,儿童可以对照去做,从而逐渐适应小学的学习。 2、严格要求,抓好第一次。一个人的一生中有很多难忘的第一次,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做作业、第一次做家务、第一次……这些事情会在人的脑海里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一生也挥之不去。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就是由这关键的第一次开头,头开得好,就成功了一半,如果连第一次都没有强化好,以后想要养成好习惯就难了。比如开学的入学教育,就要严格要求。小学生太小,只有抓住这第一次,才能让学生不自觉地形成一种自我约束力,当集体都具有这种约束力的时候,个体在其中就具有了一种从众心理,当他不自觉地想动的时候,由于受到集体的影响,他就会克制自己,跟随大家的习惯。如此良性循环,学生习惯就会越养越好。而老师只是刚开始的时候会累一些,等到学生养成了习惯,老师就不必费多少力气了。第一次做作业是这样,其他讲卫生、遵守课堂纪律、社会起码的公德等习惯都是这样。

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了教育政策法规我对如何做一名人民教师,做一位教育工作者有了一些感想,下面是我的学习体会心得。 1教育法规体会 学习了《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让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 通过学习,更坚定了我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学生也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学习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还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方面,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我认识到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当今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为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所以教师一定要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今后一定要在工作中,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2师德建设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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