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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含政治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含政治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含政治学与行政法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名称: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含政治学与行政法学)

一、考试要求:

专业综合包括政治学与行政法学两门课程,属于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笔试科目。它要求考生全面理解和把握政治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政治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解决现实行政管理问题;考生应关注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热点问题。

二、考试内容:

政治学部分:

第一编:政治与政治学。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以及政治的定义;掌握政治与经济、法律、宗教、道德的关系;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产生与特点、行为主义政治学

的特点;掌握现代西方政治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

第二编:政治关系。掌握政治关系的概念与层次;掌握利益的形成与本质、利益的

内在矛盾、利益关系、共同利益及其特点、利益矛盾及其成因;掌握利益的地位与作用;掌握政治权力的含义、构成要素、特性、作用及其特点与方式;掌握政治权利的含义、

特性;掌握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与作用。

第三编:政治行为。掌握政治行为的概念及其要素;掌握政治统治的含义、基础、

特征、类型、实施方式;掌握政治管理的定义、特征、职能、类型,政治管理的政治行

为方式与管理行为方式、政治管理的作用;掌握政治参与的含义、特征、类型、方式、

基本条件与影响因素、作用与发展方向。

第四编:政治体系。掌握政治体系的概念及构成;掌握国家的含义与特殊性、国家

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掌握国家机构的含义、特征与设置原则,了解国家机

构的类型;掌握政党的含义与特征、类型与特点、政党的作用;掌握政党制度的含义、

特点及其影响因素,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掌握政治社团的含义、形成

与特征、资本主义压力集团、特点及其评价、社会主义政治社团的特点;掌握政治社团

的作用方式与作用。

第五编:政治文化。掌握政治文化的概念及其构成;掌握政治心理的含义、特性、

形成基础、构成要素与作用;掌握政治思想的含义、特性、结构与作用;掌握政治社会

化的含义与特点、媒介与影响因素、类型(按政治社会化的方式)与作用。

第六编:政治发展。掌握政治发展的概念;掌握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政治革命的

概念与特征、类型与方略(政治战略与政治策略)、方式、作用;掌握政治改革的含义与

特征、政治改革目标确定的与实施的原则、政治改革的方式、主客观条件、作用;掌握

政治民主的含义与特征,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

主的发展途径及其作用。

行政法学部分:

第一章:绪论。掌握行政、行政权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掌

握行政法的概念;掌握行政法的渊源;掌握行政法的特点;掌握行政法关系的特点,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构成要素、特征;掌握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主体等;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作用,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原则、具体内容,行政合理性原则含义、具体内容,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含义;掌握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行政法的作用。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掌握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和特征,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掌握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与区别,行政机关以外行政主体的具体形态;掌握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含义、内容、发生、变更、消灭,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责任;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地位。

第三章:行政行为。掌握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掌握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掌握行政行为的分类;掌握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掌握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成立要件;掌握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行政立法的原则、权限、程序、监督;掌握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五章至第七章:具体行政行为。掌握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概念、特征、作用、原则、分类、条件等;掌握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作用;掌握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废除;掌握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指导的种类、意义与作用,国外行政指导制度的特征;掌握我国行政指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八章:行政程序法。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种类,行政程序法的概念与地位。;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九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掌握行政违法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行政不当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违法与不当的法律后果;掌握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构成要件、追究与免除;掌握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第十章: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特征,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依据;掌握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范围、程序、方式、标准;掌握行政追偿的概念、国家补偿的概念。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基本原则、意义;掌握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主体、客体、内容;掌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管辖、程序。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掌握司法审查的概念、作用、宪法依据、理论基础、原则;掌握司法审查的对象与范围、主体及其管辖、参加人;掌握司法审查的标准、法律适用、审理程序等。

三、试卷结构:

a)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政治学、行政法学各占75分)b)题型结构

a: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b:简述题(每题10分,共60分)

c: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四、参考书目

《政治学基础》(第二版),王浦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行政法学》(第二版),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作业答案part 2

天翔友情提示:关于下面第一题思考题及公务员法、行政不当的名词解释,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其他内容为教材中相关解答的拓印版,部分可删减请各位同学根据个人理解进行调整,避免重复。有可能出现个别字或标点的错误,对于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纠纷概不负责。 前一部分答案见群“科大MPA14级周末班”群共享。 行政法学 第四章 思考题(P61): 1.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答:我国行政机关体系主要由下列行政机关组成。 一、国务院。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直接依据宪法而设立。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二)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可归纳为几类:抽象行政行为权、对国家权力机关的提案权、执行权、对行政事务的领导权、对行政机关的领导及监督权、行政区划权、部分地区的戒严决定权、人事权及其他被授予的权力等。 (三)国务院的组成。 1、人员组成。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2、机构组成。国务院的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目前,国务院共有22个部,5个委员会,17个直属机构,6个办事机构,10个由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40多个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除上述机构以外,国务院还在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设有派出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办公室。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与我国的行政区划相一致,我国的地方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县(区、旗)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四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2016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近200名,硕士生导师600余名。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近7000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近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在全国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各大型国企和金融机构,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千个;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游学、攻读学位,或与国(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全新需求,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重心,以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为重点,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推荐免试生占40%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65个,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5个,分别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翻译。中国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

《法理学》期末试卷A试题(哈哈)

《法理学》期末考试A卷 姓名:专业: 学号:学习中心: 成绩: 一、简答题(40分) 1、法的一般分类有那些? 答:①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按照法的创制主体与适用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国内法与国际法。 ⑤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与特别法。 2、法律的行为分类? 答:①根据行为与法律的要求是否一致,把法律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有学者提出,还可以再分出一种中性行为。所谓中性行为,即介于合法 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虽没有得到法律允许又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而 处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外,无法以现行法律规定进行评价的行为。 ②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是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把法律 行为分为:积极法律行为(作为)和消极法律行为(不作为)。 ③按照法律行为的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可以分为:抽象法律行为和具 体法律行为。 ③按照行为的主体情况,人的行为可以分为:个体法律行为和群体法律 行为。 3、简述主权与人权的关系。 答: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在当代的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中,人权与主权也是并存的,而且都拥有应有的地位,共同地为着世界和平和正常的国际秩序,为增进人权的正义事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4、简述资本主义法制的特征。 答: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一个总体特征就是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工作的本质要求,建立了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这一特征集中体现在下述原则之中,(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契约自由原则;(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014南大网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一次作业

作业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一次作业出卷人:SA 作业总分:100 通过分数:60 起止时间:2014-5-8 12:57:51 至 2014-5-8 13:20:53 标准题总分:100 标准题得分:100 详细信息: 题号:1 题型:多选题(请在复选框中打勾,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答案可以是多个)本题分数:3 内容: 哪些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A、某市政府关于启动电子公务系统的通知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C、人民法院的行政判例 D、一般法律原理与学说 学员答案:ACD 本题得分:3 题号:2 题型:多选题(请在复选框中打勾,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答案可以是多个)本题分数:3 内容: 以下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基本原则“是为了加强法律的灵活性而设立的机制” B、能够体现行政法的价值内核,对行政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性或适用性的基本规则或理念 C、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宪法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实现 D、与民法基本原则没有什么区别,可以相互通用 学员答案:ABC 本题得分:3 题号:3 题型:多选题(请在复选框中打勾,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答案可以是多个)本题分数:3 内容: 下列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 A、则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的事项,则只能通过法律来规定或者由行政机关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制定行政法律规范作出规定 B、法律保留的事项分为绝对保留事项和相对保留事项 C、凡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就只能由法律进行创制性的规定,不允许立法机关授权给国务院进行规定 D、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犯罪和刑罚属于绝对保留事项 学员答案:ABD 本题得分: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介绍 - 湖北学位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特色学科简介 一、学科团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点现有教师由22人组成,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下。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10人、在读博士3人,其余的均具有硕士学位,有3人具有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经历。本学科队伍力量雄厚,有多人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工程支持计划,省部级“跨世纪学科(术)带头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湖北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刘茂林教授、方世荣教授分别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二、学科基地(平台)建设 本学科建有校一级的研究机构——“宪政理论研究所”,与湖北省人大共同组建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创办并连续出版了《公法评论》,创建了“中国公法评论网站”,作为发表学术成果和与同行交流的主要平台。 三、主要学科带头人 刘茂林教授是我国知名的宪法学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宪法学专家组主要成员、二级教授、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负责人、《公法评论》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他在宪法学基本理论,如宪法结构、宪法秩序、地方制度、村民自治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开拓性,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并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 石佑启教授为年青的行政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他在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私有财产权的公法保护、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研究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获得了多项奖励。王广辉教授的著作《比较宪法学》,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体系和内容富有创新,在学术界产生了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

卷号:(B)(2010年6月)机密 湖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试卷 法理学(2) 考试范围第16章至第30章命题人汪火良院系政法学院 考试形式闭卷课程类别必修学期20101 专业法学0902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分) (从下列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党的政策也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 B.法律必须公开才具有约束力,党的政策则不需要向全社会公开而不影响其约束力 C.党的政策有时也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 D.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时候,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3.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4.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 扩张解释 B .文法解释 C .目的解释 D. 历史解释 5.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没有正确揭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 ) A.法律对政治有确认、保障作用,法律确认政治体制,反映政治要求,调整政治运行 B.法律对政治有预测作用,法律可以预知政治的发展 C.政治可以影响法律的内容,政治也可以为法律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

行政法学(第2版)_在线作业_2

行政法学(第2版)_在线作业_2 一、单选题 1.(5分)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行政法是宪法统领下的三大部门法之一,有学者将其称为“动态的宪法” ? B. 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在我国各部门法中占领先地位 ? C.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交织并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D. 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统一的行政法典 2.(5分)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部门规章的是()。 ? A. 国务院研究室 ? B.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C. 北京市人民政府 ? D.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3.(5分)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B. 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 C.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 D. 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4.(5分)甲、乙两村因林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乡政府以政府6号文的形式对林地使用权作出认定。根据行政行为理论,该文件属于()。 ? A. 抽象行政行为 ? B. 具体行政行为 ? C. 内部行政行为 ? D. 行政调解行为 5.(5分)下列法律、法规中,不属于行政组织法的是()。 ? A.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 B. 《国务院组织法》 ? C.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 D. 《公务员法》 6.(5分)2017年8月,T市遭受特大暴雨袭击,位于郊区的城北县爆发山洪、泥石流,受灾严重。在灾后救助过程中,城北县政府根据灾民是否拥有T市户口发放赈灾物资,结果使许多受灾的外来农民工没能领到帐篷。请问,县政府的赈灾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 A. 合理行政 ? B. 程序正当 ? C. 诚实守信 ? D. 权责统一 7.(5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是()。

高中政治学习方法总结

高中政治学习方法总结 不能靠死记硬背 过去,人们对政治这样一类的学科,认为只要死记硬背就能得高分。不过,新课改后,试题的开放性逐年增强,使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 现实生活问题的试题越来越多,对学生水平梯度的考查逐年增大,光 靠死记硬背课本知识已满足不了高考备考需求。 注重变化 近三年命题特点,很挑战学生的知识储备和知识面。前三年的中高考命题反映社会热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水平,对 考生综合使用学科知识的考查水平趋强,考查的梯度更加明显,注重 区分度,更能体现中高考选拔人才的要求。在答题上,考生如果完全 按照书本上的原话作答,已不能得高分。这要求考生在复习备考时, 既要注重基础知识,又要懂得结合实际生活,用探究的眼光去组织答题,对考生的知识储备和知识面是否广泛是一个挑战。如去年考查的 网络购物,以及结合奥运会志愿者谈建设和谐社会,这些问题都是热 点问题,与实际生活息息相关。 从2009年的命题来看,选择题的难度增大,双向选择题较多,对考生使用历史知识分析和解答现实问题的要求更高,主观题更加开放,提问的角度很灵活,这对考生的审题要求很高,答题方向要对,内容 要细化,对考生的水平考查要求更高了。另外,考生要适当注重图表题。 抓住热点 注重热点和反映公平公正的问题。无论高考试题如何变化,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会回归到教材当中,所以,打好基础是关键。在审 题时,要注重抓关键词,要明白出题人的意图,知道设问分几个角度,需要用哪个模块的知识作答,如果在提问中没有指明,就要从设问的 关键词去判断,千万不要犯方向性错误。建议考生多做往年的高考题,

注重注重热点,如发展低碳经济,以及今年颁布的《选举法》等热点, 注重民生和反映社会公平、公正的热点问题。 注重结合 往年考生在辨析题上失分较多,主要是思维水平不强,找不准答题点,看问题不全面。如试题中表现的是文化生活的材料,但设问却要 求用哲学或政治生活的观点作答,部分考生审题不清,以为文化生活 的材料要用文化生活的观点作答,导致判断失误而失分,十分可惜。 建议考生在复习时要增强记忆理解水平的训练,要学会对所学知识的 融汇贯通,尤其要重视平时训练和考试中错漏较高的错题,找出复习 的薄弱点,即时查漏补缺。还要注重时事热点,注重知识点和热点相 结合的水平训练。 高中政治学习方法浅析 一、如何学好高中政治 很多同学认为高中政治没有初中政治好学,这是为什么?怎样学好高中政治?相对于初中政治来说,高中政治更具有学科化的特点,每一 年级都是一个学科,所以相对增加了一些难度,但如果你肯下功夫, 并方法得当的话,逐渐也会觉得一样好学。我认为,首先是要处理好"死"与"活"的关系,"死"指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一定要准确全面把握,要死掉;"活"指要能够联系实际,实行活学活用,这就要求我们 要走出教材课堂的小圈子,尽一切可能的将所学原理和现实生活相联 系,其实经济学、哲学就在现实生活中,你不花钱吗?花最少的钱办的事就是经济,而且花钱这个活动中就涉及分配、消费、储蓄、保险、 股票、第三产业等诸多经济学的问题,我们在网上交流就涉及第三产 业、信息化、工业化的问题,所以关键还是要做个有心人,充满兴趣, 主动地去感知政治,研究政治,而不是被动地去背政治。相信知识获 得的同时,乐趣的获得也会成为一种必然。正因为政治着重水平的培 养,但又作为高考的一个科目,所以我们在学政治的时候要学会读书, 把厚书读薄。在读书的过程中掌握"不动笔墨不读书,不记忆不读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现在很多考研考生都会选择学习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下面小编跟大家说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怎幺样,希望对你有帮助。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就业前景 1、社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需求加大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但需要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的制定或修改,而且急需加速对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加强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搞好国家机关的建设和体制改革,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效率极高、办事公正而又廉洁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2、就业压力面前事在人为当前,就业压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如果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比较感兴趣,然后在大学期间好好学习,那就业前景也是很好的。法学就业前景不是差,而是很多法学学生不好好学,知识掌握的不好,就业也就一踏糊涂。其次,社会上对法学的人才要求一般比较高,本科生不是十分得到认可,所以,如果你想在法学方面有所发展并作为以后就业的去向,就要做好考研的准备,大学期间好好学知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就业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毕业主要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

行政法学作业一答案

《行政法学》作业一 一、填空题 1.行政权是由国家的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2.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管理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3.行政法规要经过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4.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 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申辩全、听证权和要求回避权。 6.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管辖。 7.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作出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履行。 8. 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行为。 9. 程序违法主要有两大类表现形式:方式违法和步骤违法。 10. 在我国,确认行政违法的机关包括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司法审判机关的确认具有最高、最后的效力,但只限于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判机关只限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行政机关的确认效力最低但运用最广泛。 二、单项选择题 1.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a )。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公定力 D、执行力2.行政主体向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方收取排污费、滞纳金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c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收 D、行政征用 3.行政征收是以相对人有行政法上的( b )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 B、缴纳义务 C、履行义务 D、不作为义务 4.《海关法》规定,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 c )。 A、48小时 B、36小时 C、24小时 D、72小时5.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 a )签署。 A、总理 B、主管部长 C、秘书长 D、国务院法制局局长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单项选择题(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 )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奴隶制法律制度 ?.封建制法律制度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是( )。 ?.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益”,这是一个( )。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法律概念 ?.法律标准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 ?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甲乙二人依法签订合同,甲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无故拖延交货,给乙造成了 万元的损失。甲在乙的强烈要求下,交付了货物,赔偿了乙 万元的损失。甲赔偿乙之损失的行为,从法律责任的承担与实现方式上来看,属于( )。 ?.惩罚 ?.主动承担 ?.法律制裁 ?.被动承担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属于( )。 ?.非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法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作业答案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作业答案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作业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1解答提示 第一小题: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着重结合本职工作实践谈运用。 答: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在深圳的出现公安机关对于嫖客、卖淫、拉皮条和妈眯的游街示众的处罚,本人也是一个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妥当,严重违背了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1)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是能够管理社会治安的部门,但是,并没有规定到,作为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等人员有进行游街示众的处罚的权力。仅仅是规定到罚款或者行政拘留、警告的处罚手段。作为公安机关不能够自己创造相关的处罚种类来进行处罚,仍然必须是强调法律本身的规定、法律本身的授权。 (2)该行为的产生,恰恰表明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依照法律的,而是依照我们传统上的道德来执法,来进行对对方进行惩罚。 第二小题: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 答:那作为大家,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是一个行政主体?那我们就要把握住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 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样的一个特征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了区分。 人大不是行政主体。因为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显然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立法主体;那作为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因为作为法院、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 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为行政主体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来进行处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呢?这里仍然不是,要成为行政主体必然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在处罚决定书上,上面的印章其实是汕头市公安局。

政治学考提纲最终版

经济生活 1、影响价格的因素:(1)价值决定价格(2)供求影响价格 2、影响消费水平的因素: ⑴根本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 ⑵居民的收入。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收入越多,消费量越大。 ⑶物价总体水平。物价越高,消费水平越低。 ⑷其他因素:商品的外观、质量、服务、个人的消费观念等 3、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怎样做理智的消费者/消费原则) (1)量入为出、适度消费(2)避免盲从、理性消费(3)保护环境、绿色消费。(4)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4、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 (1)公司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2)公司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3)公司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5、生产和消费的关系 (1)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反作用于生产: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导向作用;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消费为生产创造新的劳动力。 6、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或者说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3)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 7、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1)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 (2)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 8、国家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1)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作用。 (3)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9、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10、市场配置资源的优点和作用 (1)市场能够通过价格涨落比较及时、准确、灵敏地反映供求关系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配置。 (2)面对市场竞争,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在利益杠杠的作用下,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推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11、完善市场秩序 (1)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市场规则来维护。 (2)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培养目标 本着优化研究生的知识与能力结构的方针以及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原则,培养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知识、能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人才,为教学、科研单位及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级实务部门输送高素质的理论应用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宪法学 2、行政法学 3、部门行政法学(包括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等) 4、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行为规则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 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着作选读108课时4学分 第一外国语144课时4学分 专业外语36课时2学分 (二) 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中国宪法54课时3学分 比较宪法54课时3学分 行政法学54课时3学分 行政诉讼法学54课时3学分 (三) 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宪政史方向1限选36课时2学分 港澳基本法方向1限选36课时2学分 比较行政法方向2、3限选36课时2学分 行政程序法方向2、3限选36课时2学分 国家赔偿法方向2、3限选36课时2学分 司法组织学方向4限选36课时2学分 法律职业行为规则方向4限选36课时2学分 第二外国语2学分 (四) 读书报告(计2学分)

2016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4 课程代码:00364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最终决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社会因素是该国的(D)。 A.文化历史传统 B.阶级力量对比 C.政权组织形式D.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对该条文的如下理解,正确的是(D)。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也是保护性法律规范 B.该条文只是政策性规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 D.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也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 3.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标准是:查看相应后果是否(B)。 A.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B.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C.产生或变更法律关系 D.具有法律上的意义 4.关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大陆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 B.英美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 C.大陆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D.英美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5.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有权公布法律的主体是(A)。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政协主席 6.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文件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法律和发布的决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和发布的所有决定 7.法与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可能有的情形是(D)。 1

高二政治学考知识点归纳

2014年高二政治学考知识点归纳 必修一《经济生活》 1、供求影响价格:①当供大于求,货多不值钱,价格下降(称买方市场)。②当供小于求,物以稀为贵,价格上升(称卖方市场)。气候、时间、地域、生产条件、宗教信仰、习俗等是影响价格的间接因素,这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是通过改变该商品的供求关系来实现的。 2、价格变动对人们生活的影响:①一般来说,当某种商品价格上升时,人们会减少对它的购买;价格下降时,会增加对它的购买。②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③在互为替代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价格下降,导致另一替代商品的需求量减少。④在互补品中,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会使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减少;价格下降,会引起另一互补品的需求量增加。⑤在收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物价上涨,会引起人们的购买力下降,降低消费水平。 3、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调节产量;调节生产要素的投入。 4、影响消费水平的因素有两个:①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人们当前可支配收入越多,对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量就越大;如果人们对未来收入有非常乐观的预期,就会加大当前的消费、反之就会节制当前的消费;人们收入差距过大,总体消费水平会降低;反之,总体消费水平提高。②物价总体水平:在收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物价水平上涨,会引起人们的购买力下降,人们消费水平降低;反之,则人们消费水平提高。 5、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我国现阶段除公有制经济之外,还存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我们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企业经营成功的因素:(1)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学管理、科技进步等手段,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3)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 7、劳动和就业:(1)重要意义:①从国家角度看:就业是民生之本,有效的就业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②从社会角度看: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社会生产顺利地运转。③从个人角度看: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就业形势:我国的人口总量和劳动力总量都比较大;劳动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完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就业信息不畅通。(3)解决措施:党和政府: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劳动者:①劳动者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谋求自主创业,靠自己的双手开拓自己的生活。②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即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职业平等观和多种方式就业观,主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③劳动者要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8、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1)为什么:①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②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2)怎么办:党和政府:制定和完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完善社会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1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要求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测试的入学考试科目。要求考生对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知识和原理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并能对具体的案、事例进行专业性的判断与分析。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试卷结构 宪法学75 分;行政法学75 分。 四、考试内容 (一)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 熟悉和掌握宪法的内涵、表现形式、精神实质,宪法的分类及宪法规范的特点,了解宪法产生的条件、过程以及发展演变的阶段,在此基础上对宪法具有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全面的认识;领悟宪法、宪政、宪法秩序等基本范畴的内涵;理解和掌握宪法基本原则蕴含的原理以及这些原理外化的制度在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形式;了解制宪权理论的基本内容和宪法制定的主体、程序,对我国宪法制定涉及到的一般问题能够理解和评价;掌握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审查中的有关原理和方法,了解我国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监督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能就其发展趋势、如何完善展开分析。 2、宪法制度 熟悉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来源、归属、分配方面的制度,对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内涵、表现形式能够准确理解;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等能够进行全面分析,深刻理解其构成要素和运行原理,了解其现实运行状况;熟悉和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在了解各种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领导体制

的基础上,能够准确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理解其遵循的原则与其它国家的不同。认识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与宪法之间的关系,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的基本内容。 3、基本权利 熟悉和掌握基本权利的特征、类型和发展演变过程,能准确区分人权、基本权利、公民权利、宪法权利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理解各项基本权利的内涵、构成要素,掌握基本权利保障的有关原理与宪法规定;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内容,掌握其规范含义及实践与其它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对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背景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就其面临的问题和如何发展完善展开分析;认识基本权利保障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我国基本权利保障的相关制度及发展趋势。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行政法基础理论:熟悉和掌握公共行政概念、特点及其种类,行政法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探讨有所认识;了解行政法的历史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功能,能对国内外相关观点进行充分的阐释;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能全面认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能理解行政法的渊源,并能对行政法渊源中表现出来的特殊现象进行分析;熟悉和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种类、特点、构成要素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能对行政法律关系各方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公务人员和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进行准确的分析,特别要掌握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内容。 2、行政组织法:熟悉和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相似概念的区别;能对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性质、种类和地位进行辨析,掌握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异同;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律制度,对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职权职责以及相关的问责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不同身份及其认定标准有所了解。 3、行政行为法:熟悉和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理解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合法要件和生效要件,掌握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生效和失效的各种情形、以及行政行为瑕疵的种类及其对行政行

行政法学平时作业

1、简述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分为三类: 1)行政主体内部的行政组织关系; 2)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3)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2、简述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由于行政法在形式上不是一部统一的法典,其效力层级也就必然反映出多 样性和差异性。根据我国立法的规定,上述行政法渊源的效力层级是不同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什么是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相对人因对国家权力合法性的信任予 以遵守从而形成了信赖利益。在违法原因可归责于行政主体的情况下,应首先 着眼于相对人的权利。若确实出于“明显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该项权利, 也必须给予受益人合理补偿,以免让相对人承担政府自身的违法责任。 4、行政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从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来分析,行政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主要具有以下几方 面的特征。 1)形成上的单方意志性 2)性质上的多样性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管理者) 4)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地位的不对等性;(管理与被管理) 5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性; 5、什么是行政主体? 所谓行政主体,一般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权(表现为行政管理活 动),并对自己的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我国的行政主体主要包括行政机关 和被授权组织两大类. 理解: 第一、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020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参考书目、分数线、考研经验汇总

2020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参考书目、分数线、考研经验汇总 院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位于上海市,简称”华政“,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前身是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6月由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在圣约翰大学旧址合并成立。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截至2017年10月,学校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法律文献中心,中外文法学数据库在全国法律院校中排名第一;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设有21个学院(部),160余个科研机构;法学一级学科在近两次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前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类项目、司法部项目立项数近五年多次获得全国第一。 专业介绍 考研选专业时,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怎么样是广大考研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介绍,包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培养目标、就业方向和就业前景等,同时还推荐了一些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比较不错的学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 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