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精选模板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精选模板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精选模板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精选模板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广大基层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家庭纠纷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笔者认为应从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加强与妇联等社会组织协作等角度,加大妇女维权力度,使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概况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整合法律援助、“**”法律专线等工作,积极畅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2007-20XX年,共办理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共301件,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20XX以来全市办理各类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06件,解答咨询1522人次。其中关于离婚、家庭暴力、计划生育、继承等方面问题构成咨询热点,占比%。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显著增多。

二、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年**省首次将家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受害妇女举证不力、法律援助受案范围过窄、家庭暴力认定难,受害妇女在损害赔偿上的限制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受害妇女举证不力

20**年施行的《**省法律援助条例》第7款明确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这种规定现实操作中存在诸多缺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是妇女维权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受害方不会刻意保留加害方殴打自己的证据,当受害方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最多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同样由于重婚、同居的隐蔽性,使受害人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得确凿的证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大多数女性无法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能够提供的只是丈夫与同事、友暧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20XX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15位妇女诉称遭受家庭暴力,但仅有1件有报警记录,其余2件有

照片、病历证明受了侵害。**镇一中年妇女印某,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丈夫经常在吵架或酒后对印某拳打脚踢、语言恐吓、赶出家门甚至扬言杀人。但是由于印某觉得“打官司”丢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盲目忍让,导致失去了保护自己和取得证据的最佳时机。印某来申请法律援助时无法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也没有丈夫与第三者长期同居的证明,从而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二)受案范围过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案件不断增加。20**年,**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自选动作”,将“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但在实践中,目前的法律援助范围相对于妇女这类弱势群体的需求还是太窄。如法律援助机构经常会遇到这类妇女求助者,她们收入很低或没有收入或重病缠身,她们长期忍受着来自丈夫的家庭暴力甚至遗弃,在丈夫或因有外遇提出离婚时,她们则因为处于被告地位而不能获准法律援助。如城镇妇女宗某,因长期夫妻感情不和引发精神分裂,当其丈夫提出离婚时,她仍因是被告而不符合法援条件。虽然该案最终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协调下撤诉,但这并不是当事人的初衷。宗某的家属也同意结束婚姻关系,但只是希望通过法律援助够给失去自活自理能力的宗某获得应有的生活保障。类似的案件,在无力聘请律师的情况下,许多本处于弱势群体的妇女权益很可能得不到充分保障,这必然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应尽可能多的把那些困难妇女的离婚案件尽可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三)损害赔偿权救济的不足

据20Xx年**法院对该院审理的800余件离婚案件调研发现:超过50%的女性称自己在婚姻中的权益受到伤害。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规定无过错方才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这种规定现实操作中存在诸多缺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如果女方不要求离婚就不能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就是说,无过错方要想得到赔偿必须以离婚为代价;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无过错方不要求离婚而只要求损害赔偿。(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真正遇到此类情况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的并不多见,**市法律援助中心20XX-20XX年受理的“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张离婚的”

案件数为零,因为这类情况取证“难”、认定“难”。家庭暴力、虐待的隐蔽性、长期性和习惯性,使受害者既不能提供有力的物证,又不能提供关键的人证,由于举证不能,使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则不能得到支持和实现。

三、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受害人寻求司法介入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但由于受害妇女的维权意识不强、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过窄、损害赔偿的救济不足等原因,受害妇女寻求法律援助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笔者建议从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加强妇联等社会组织建设的角度加大妇女维权力度。

(一)提高妇女的依法维权意识

要结合“六五”普法的实施,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妇女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婚姻家庭法》等与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受害妇女知晓法律援助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普法宣传提醒受害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法律手段而不是极端的报复手段解决问题,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时及时求助于邻居、街道、所在单位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帮助,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及时报案,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扼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将经济困难妇女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是给那些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实现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又无力支付法律费用的公民,义务提供法律等方面的帮助,是人权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现行的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均将离婚妇女的被告列入法律援助范围之外,这显然和法律援助的设立宗旨相违背。现实生活中,由于立法层面、可操作性层面存在的缺位及不周密,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致使司法实践中妇女的实体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法律援助作为中国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理应体现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应该放宽对于诉讼能力差,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妇女的申请法律援助的限制,尽可能多的把那些有可能影响到妇女权益的社会稳定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包括困难妇女离婚案件,直至取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的限制。

(三)加强与妇联等社会组织的联动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为了更加便民、利民,各县(市)一般都在妇联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于妇联这类社会组织的独特工作职能,可以更加直接、更加广泛接触到受援对象,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形成特定的优势。建议县(市)级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大对妇联设立的社会法律援助组织的联动,针对妇女维权工作

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就妇女维权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疑难的法律问题进行有侧重的专题交流和讨论,以充分发挥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这类社会团体的独特工作职能,在妇女法律援助和妇女维权方面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妇女法律援助方面的新需求。可以充分利用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妇女维权方面的宣传,鼓励广大妇女发生家庭暴力,及时求助于周围各方面的力量,如亲朋好友、“110”报警中心、司法所、社区居(村)委会、各级妇联组织等。

完善妇女群体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我们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帮助他们真正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法律援助发挥功效。

.下列温度最接近23 ℃的是.人体的正常体温.北方冬季的平均气温.让人感觉温暖、舒适的房间温度.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当温度发生变化时,物质的状态通常会发生变化。下列现象中物态变化判断正确的是.初秋的早晨,草叶上出现的晶莹剔透的露珠属于固态变为液态现象.晒在太阳下的湿衣服变干是气态变为液态现象.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液态变为气态现象.初冬树上的霜是液态变为固态现象.下面是四位同学用温度计测水温的实验操作过程,其中正确的是)4.在测量水的温度时,甲、乙、丙三位同学按如图所示方法读数,正确的是__乙__,水的温度是__42__℃,温度计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体的__热胀冷缩__。.摄氏温度规定,在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为 A.120℃ B.100℃ C.90℃ D.80℃6.下列温度值最接近实际的是.健康成年人的体温是39 ℃.让人感觉温暖而舒适的室内温度是25.洗澡时淋浴的适宜水温是60 ℃第一节物态变化与温度.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盐水的凝固点是0 ℃.下面分别表示几位同学在练习用温度计测液体的温度实验中的做法,正确的是)8.如图所示的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该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该温度计的量程是20℃~100℃.该温度计此时的示数约为21℃9.如图所示是实验室常用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该温度计的示数为39 ℃.该温度计的分度值是0.1 ℃.常用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10.物质通常有三种状态:__固态、液__态和__气__态。在个标准大气压下5 ℃的酒精、氢气、铁三种物质中,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的是__铁__,既没有固定的体积又没有固定的形状的是__氢气__。11.把①糖、②醋、③白雾、④碗、⑤勺子、⑥味精、⑦水蒸气、⑧二氧化碳、⑨干冰按物质的状态进行分类:属于气态的是__⑦⑧__;属于液态的是__②③__;属于固态的是__①④⑤⑥⑨__。均填序号)12.气象学里的平均气温是一日当中的时、时、14时、20时这四个时刻气温的平均值,若某地某日这四个时刻的气温如图所示,则此地的最高气温是__5 ℃__,最低气温是-2 ℃__,一天的温差为_7 ℃__,平均气温是__1.25 ℃。13.在寒冷的冬天,河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若冰面上方气温是-10℃,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冰的上表面为-10℃,下表面是℃.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10℃.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冰层下表面的温度是-10℃14.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世界上最小的温度计碳纳米管温度计。研究人员在长约10-米,直径10-米的碳纳米管中充入液态的金属镓,当温度升高时,管中的金属镓会膨胀,通过电子显微镜就可读出温度值。其测量范围为18 ℃~490 ℃,且精确度高,可用于检查电子线路是否异常毛细血管的温度等许多方面。根据以上信息,你认为下列推测错误的是)A.碳纳米管的体积在18 ℃~490 ℃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金属镓的熔点很低,沸点很高.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比较均匀15如图所示,甲是体温计,乙是实验室用温度计,它们都是利用液体__热胀冷缩__的性质制成的。可用来测沸水温度的是__乙__;没有甩过的体温计的读数是38℃,用两支这样的体温计给两个病人测体温,如果病人的体温分别是37.℃和38.6℃,则这两支体温计的读数将分别是__38__℃和__38.6__℃。16.如图所示是小明同学设计的一个气体温度计的示意图。瓶中装的是气体,瓶塞不漏气,弯管中间有一段液柱。(1)这个温度计是根据__气体__的热胀冷缩来测量温度的。(2)将此装置放在室内,温度升高时液柱向__左__(选填左或右移动。(3)若放到冰水混合物中,液柱处的刻度应标__0__℃。(4)该温度计测量温度时__会__(选填会或不会”受到大气压的影响17.有一只刻度均匀,但实际测量不准确的温度计,把它放在冰水混合物中,示数是4 ℃;把它放在标准大气压下的沸水中,示数是94 ℃。把它放在某种液体中时,示数是22 ℃,则该液体的实际温度是__20 ℃__,当把该温度计放入实际温度为40℃的温水中时,温度计的示数为___40 ℃__。第四节地球上的水循.水是生命的乳汁、经济的命脉,是自然界奉献给人类的宝贵资源。下列关于地球上的水循环和水资源,认知正确的是)A.水循环的过程伴随着水的物态变化过程.水循环按照固态→液态→气态的固定顺序循环进行.地球上的淡水大约占地球总水量的3%,淡水资源丰富.大量开采地下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损害,可以解决部分地区饮水问题.霜、露、雾、冰、“白气”中,由液化而形成的是.霜、雾、白气.霜、露、白气.露、雾、白气.露、雾、冰.冬天晾在室外的湿衣服里的水会结成冰,但是冰冻的湿衣服也能晾干,这是因为衣服上的冰升华成水蒸气了__。.有下列物态变化:①洒在地上的水慢慢变干的过程;②放入衣箱中的樟脑球变小的过程;③冬天室内的水蒸气在玻璃窗上形成“冰花”的过程;④出炉的钢水变成钢锭的过程。其中属于凝华的是__③__,属于吸热过程的是__①②__填写序号。5.有一天,雨、露、冰、雪四姐妹在一起争论自己的出生由来,谁也不认同谁。下列她们的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A.雨说:我是水汽化而来.露说:我是水蒸气凝华而来.冰说:我是水凝固而来.雪说:我是水升华而来6.对下列现象的成因解释正确的是.早春,河中的冰逐渐消融——汽化.盛夏,剥开包装纸后冰棒会冒“白气”——熔化.深秋,清晨的雾在太阳出来后散去——液化.严冬,堆起的雪人逐渐变小——升华7.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叙述中正确的是.蒸发和沸腾在任何温度下都能发生.烧水时在壶口上方看到的白气是水蒸气.衣柜里的樟脑丸逐渐减少是汽化现象.霜的形成是凝华现象,放出热量8.以下常见的物态变化实例中,放热的是.春天,冰雪消融.夏天,积水干涸.秋天,草木上出现了霜.冬天,冰冻的衣服变干9.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判断,正确的是.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升华现象,需要吸热.夏天会看到冰棒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需要吸热.秋天的早晨花草上出现小露珠,是液化现象,需要放热.寒冷的冬天室外飘起了雪花,是凝固现象,需要放热10.关于自然界的水循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水蒸气在高空遇冷吸热液化成小水珠.冰山上的积雪只能先熔化,再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江河湖海中的水吸热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积雪放热熔化成水归入大海11.英国科学家研发出一种激光橡皮。在激光照射下,纸张上的黑色碳粉直接__升华__填物态变化名称为高温碳蒸气,字迹消失;经过特殊冷却装置,高温碳蒸气又直接__凝华__成碳粉。这样,废纸和碳粉重新得到了利用,可有效地节约资源并保护环境。12.夏天,从冰箱中取出饮料瓶,可观察到瓶子表面有小水珠,擦干后很快又形成,这个过程中发生的物态变化是__液化__;南极地区年平均气温是-25℃,降水量很小,但这里的空气却很湿润,这是由于冰发生了升华现象,升华过程需要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13.随着科技的发展,过去呼风唤雨的神话已成为现实。人工降雨的原理是用飞机在空中喷洒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干冰在空气中迅速吸热__升华__,使周围空气温度急剧下降,空气中的水蒸气遇冷__凝华__成小冰粒,冰粒逐渐变大而下落,下落过程中遇到暖气流就__熔化__成水滴,水滴降落就形成了雨。均填物态变化名称)14.农谚说霜前冷,雪后寒,其中蕴含的道理是:气温低的时候水蒸气会凝华形成霜,雪熔化形成水的过程中需要__吸__热。15.阳光照射下,海洋、陆地上的水会不断地__汽化成水蒸气;夜间气温降低时,水蒸气会__液化__成小水珠,附着在空气中的浮尘上,形成了雾。冬天,夜晚气温如迅速降到℃以下,你家窗户的玻璃上会形成一层冰花,这是水蒸气__凝华__而成的,这层冰花在你家窗户玻璃的__内侧__(选填外侧或内侧。16.某同学在探究物态变化的实验中,在试管中放入少量碘。塞紧盖子放入热水中,观察到试管中固态碘逐渐消失,变为紫色的碘蒸气并充满试管。(1)此过程固态碘发生的物态变化是升华_(填物态变化名称。(2)在上述实验中,小明同学猜想:固态碘是先变成液体,再变成气体,因为速度太快,液态碘出现的时间太短,因而没有观察到。为验证猜想,他查询了一些小资料:碘的熔点是113.5℃;碘的沸点是184.4℃;水的沸点是100℃。请你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说明小明的猜想是错误的原因:__热水温度低于碘的熔点,碘不可能熔化__。(3)为了进一步探究此类现象,小明在试管中放入适量温水,然后放入一小块干冰固态二氧化碳,此时观察到水中有大量气泡产生,同时水面上有大量白雾。水中大量的气泡是由__干冰升华吸热__形成的。水面上大量的白雾是由__水蒸气遇冷液化__形成的17.有霜的季节,农作物常被冻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遭到霜冻。实际上,农作物不是因为霜而受冻的,℃以下的低气温才是真正的凶手。当空气干燥时,即使温度降低到-20℃~-10℃,也不会出现霜,但此时农作物早就被冻坏了,农民们称这种情况为“黑霜”。(1)霜是由__水蒸气__直接变为小冰晶形成的,对应的物态变化名称是__凝华__。(2)请根据短文,对霜形成的条件提出猜想。猜想:霜的形成条件是__空气湿润__和__气温在0 ℃以下__。(3)某同学为验证上述猜想,做了如下实验:从冰箱取出一些-10℃的冰块,放在不锈钢杯子里,一段时间后可看到在杯底出现一些白色的小冰晶即霜。你认为该实验能否验证上述猜想,请简要陈述理由第三节汽化和液.下列措施中,能使蒸发加快的是)A.给播种后的农田覆盖地膜.把新鲜的蔬菜装入保鲜袋中.把盛有酒精的瓶口盖严.给湿头发吹热风.下列哪一种现象属于液化?)A.钢水浇铸成火车轮.倒在地上的水一会儿变干了.清晨,草的叶子上有露水凝结.用久了的灯泡的钨丝比新时.如图是对一定质量的水持续加热过程中温度随加热时间变化的图像,由图像可知:水的沸点是__98__℃;水在沸腾过程中,需要不断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其温度__保持不变。第题图题图.如图是草叶上出现的露珠,露珠的形成是__液化__现象,形成的过程中需要__放__(选填“吸”或“放”)热。.张家界景区雨后云雾缭绕,犹如仙境。关于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雾是水蒸气.雾是山中冒出来的烟.雾是水蒸气凝固形成的.雾是水蒸气液化形成的6.人游泳上岸以后,风一吹感觉身上很凉。这是因为( C )A.水中的温度比岸上的气温高.人的皮肤产生的错觉.人身上的水分蒸发,要从人体吸热.风把身上的热量带走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春天,早晨经常出现大雾,是汽化现象.夏天,从冰箱中取出的易拉罐过一会儿表面出现水珠,是液化现象.深秋,枯草上出现的霜,是凝固现象.冬天,窗玻璃上会出现冰花,是汽化现象8.如图甲、乙所示,是在“探究水的沸腾”实验时,两组同学分别安装的实验装置,图丙是他们根据实验数据绘制的水的温度跟时间的关系图像。根据有关信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图线对应的是乙实验中的数据.图线对应的是甲实验中的数据.水的沸点跟水的多少无关.到100℃时温度不再上升是因为水不再吸热9.夏天,人们常吃雪糕解暑,剥开雪糕包装纸时,雪糕周围冒“白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熔化时要放热.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汽化时要放热.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液化现象.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10.下列关于水沸腾的实验说法正确的是 B .水沸腾时冒出的“白气”是水蒸气.水的沸点随气压的降低而降低.水沸腾的现象只发生在液体的表面.水沸腾后继续加热,水的温度会不断升高11.取一只大的注射器吸进适当的乙醚,用橡皮帽堵住注射器的小孔,向拉

2020年法律援助须知参照模板

目录 一、您了解法律援助吗? 1.什么是法律援助? 2.国家为什么要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3.您获得法律援助需要交纳费用吗? 4.法律援助会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5.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援助? 二、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1.咨询服务需要申请吗? 2.如何申请咨询服务以外的法律援助? (1)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2)申请须提交哪些材料? (3)不提供完整的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4)经济困难证明 ①您属于经济困难的人群吗? ②什么是经济困难证明? ③哪些证明文件可以被认为是经济困难证明? ④《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必须由哪些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⑤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5)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6)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吗?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援助? 三、您的法律援助申请会被批准吗? 1.事项范围审查 2.经济困难条件审查 3.申请合理性审查 4.如果您的申请不被批准,还有什么补救途径呢? 四、刑事法律援助 1.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2.哪些人可以申请刑事法律援助? 3.公民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受诉讼阶段的限制吗?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5.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五、您在接受援助过程中有哪些权利义务? 1.您的权利 (1)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基本权利 (2)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中受援人的特殊权利

①缓交、免交诉讼费 ②缓交、免交劳动仲裁费 ③缓交、减免法律援助案件的相关鉴定费用 ④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可不提供担保 (3)刑事诉讼法律援助中受援人的特殊权利—拒绝指定辩护 2.您的义务 六、哪些情形下法律援助会被终止? 一、您了解法律援助吗? 1.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您因为经济困难无钱聘请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确认满足一定条件后,政府将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果您是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被指控犯罪,或者被指控的犯罪可能被判处死刑,即使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将为您指定律师提供免费辩护。 2.国家为什么要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法律体系日趋复杂,聘请专业人士解决法律问题以弥补自身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的不足逐渐成为必要,特别是一些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如果缺乏专业人士的帮助,当事人的权利可能受到不法侵犯,但高昂的律师费使很多经济上比较拮据的公民望而却步。为了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项宪法基本原则的实现,保障公民不因个体经济状况的差异导致法律保护的不平等,国家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 3.您获得法律援助需要交纳费用吗? 法律援助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其公民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法律援助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国家拨付一定的资金,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我国目前阶段,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您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买单。 3.法律援助会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1)咨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 (2)代书:主要是起草法律文书,为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开始提供文书准备。 (3)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和解、调解、仲裁等; (4)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 4.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援助? 获得法律援助(不包括咨询服务)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申请法律援助和人民法院对特殊刑事案件指定辩护。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

如何写法律援助公函?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法律援助公函模板与参考。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1 存根 编号:( )援刑转函字[ ]第号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函用于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情况,交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刑转函字[]第号 本中心(处)_______年___月____日收到你院(局)关于为____________一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申请法律援助的来函。经审查,本中心(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与予以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一案________阶段的_____________律师。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一份 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2 存根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函专用于民事、行政、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交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处理机关外本函也专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_________: 本中心(处)接受_________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中的____________代理人。 特此函告。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妇女与婚姻家庭

3月5日妇女与婚姻家庭张李玺 主讲人简介 张李玺,教授,中华女子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中国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联合国社会性别项目高级顾问。 内容简介 1910年国际妇女代表大会将3月8日定为“国际妇女节”,这个节日的确立对此后世界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近百年来,妇女运动围绕的一个核心始终是妇女的地位和权利。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联合国189个成员国共同通过了一个《行动纲领》,其中涉及了全世界妇女发展的12个关切领域,内容包括妇女与贫困、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等问题。2000年5月14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和联合国性别主题组根据这个《行动纲领》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又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问题研讨,分别是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教育、妇女与保健、妇女与就业、妇女与参政、妇女与法律、妇女与传媒、妇女与环境、女童的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和老年妇女。所以在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之际,我们也就这十个方面当中的七个焦点问题展开研讨,意在透过对各个领域中存在的一些性别现象和性别问题的分析,向大众传播一些基本的性别意识的理念。 今天妇女事业的发展,不单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社会进步,也直接关系到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节目宗旨是:推动男女平等思想,渗透性别平等意识。 而在今天的节目中,中华女子学院的张李玺教授主要就妇女与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向观众朋友做一次详细的讲座。 全文 应该说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来探讨女性和婚姻家庭的问题。婚姻和家庭几乎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间,我们在不同的人类居住的区域环境中间,我们通过不同的角度,我们都可以看到、听到和发现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关注。那么今天我就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讨论婚姻和家庭的问题。 既然婚姻和家庭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和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在生活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我们都可以看到有关婚姻家庭的讨论。但是我们是不是想过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女性为什么永远都是婚姻和家庭的主角?在婚姻和家庭这样一个这么大的一个平台上来讨论问题的话,为什么女性占据了那么大的空间呢?我们成天费了很多劲,我们要给女性争取这样的权利,给女性争取那样的权利。但是在婚姻家庭领域中间,我们不用争,我们永远都是主角。 我们在我们生活中间我们会听到很多人这样说。你比如说,说你看这个人家里,真像个没有女人的样子,没有女人的样子,是个什么样的家呢?没有女人的样子的家里应该是乱七八糟的,什么事情都是没有条理的,所以有些男性可以说,哎呀!说我真倒霉,说我跟没娶媳妇一样。那我娶了媳妇应该是什么样呢?我娶了媳妇就应该有人管我换衣服,有人管我鞋在哪里放,有人管我吃饭,有人管孩子。他就觉得这就像娶了媳妇的样,所以我们在生活中间我们会看到很多很多这样的问题都是跟女性联系在一起的。一旦说贤妻良母的时候我们的脑海里马上就有个贤妻良母的一个形象但是我们说贤夫良父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呢?我还得想一想所以说起来不那么顺嘴听起来也不那么顺耳。那么这就是一些什么呢?就是我们在生活中间我们会看到为什么女性总是在婚姻家庭的这个领域中间扮演着主角,而且影响又比较负面其实也很简单有一个答案。什么答案呢?就是这就是一个性别分工这就是个性别分工这种性别分工就是说基于性别的对于家务劳动的一种分工在家庭中间的这种性别分工。那么这样一种性别分工它不简单地是谁干家务活的问题不是说你洗三个碗我洗两个盘子你扫地,我叠被子你送孩子,我做饭不是这样一种家务劳动的分工它是一种家庭责任的分工。 这种家庭责任的分工实际上就是把家庭和社会给隔离开来了把它隔离成国和家隔离成公

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律援助公函,供大家参考! 法律援助公函 援函字[ ]第号 : 本中心(处)对 (受援人) 一案,已指派 (承办机构) (承办人)担任其代理人/辩护人。 特此函告。 承办人联系方式: (公章) 年月日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民函字[ ]第号 _________: 本中心(处)接受_________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中的____________代理人。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公函(通知辩护) 援刑通函字[ ]第号 发往单位: 受援人: 案由: 经办人(签字):日期: 注: 本函用于法律援助机构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辩护公函。法律援助公函(通知辩护) 援刑通函字[ ]第号:本中心(处)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通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函,现指派 (承办机构) 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特此函告 律师联系方式: (公章) 年月日 法律援助公函相关文章:

1.民事公函范文 2.河北省关于法律援助最新条例 3.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五个好处 4.试论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 5.律师会见时不能违反的规定有什么 6.辩护人可以行使的权利详解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变化 摘要: 中国历史上,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转型一直发生着变化,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社会地位影响着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同时,女性对婚姻家庭的观念也不断发生改变。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享有很高的社会与家庭地位;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成为了社会与家庭的主宰,女性沦为附庸;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女性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甚至男性的玩物;而当今社会,女性在婚姻家庭的地位逐渐提升,观念上也追求男女平等。 关键字: 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化 引言: 所谓婚姻乃人生大事,尤其对女性而言。中国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充分地说明了婚姻家庭对一名女性的重要性。探究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对女性学有着重大意义。 正文: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便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9缘计算。女性是家族的领导者,子孙归母亲所有。母系氏族社会女性负责生产,是农业、畜牧业、制陶业、纺织业的主要发明者,而男性负责狩猎,没有突出的作为。因此奠定了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受到高度尊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性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母权制渐渐过渡到父权制,父系氏族逐渐形成。在父系氏族时期,氏族以父权为中心子孙皆归父亲所有。男性成为生产经济领域的主要生产力量,而女性的生活劳动则局限于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除了生儿育女之外,还负责纺织、炊煮等家庭劳动。从此,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退于从属地位。 社会进一步发展,人们的劳动出现了剩余,奴隶社会逐渐代替了原始社会。历史不断发展,又进入了封建社会。但是父权制并没有动摇,甚至逐渐的加强。在这段历史中,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在婚姻家庭中,女性变得没有任何地位。 封建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受到男性的统治,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句话概括了封建社会时期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一生。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总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诗·小雅·斯干》最后两章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意思是说,生了儿子,要把他放在床上,给他穿华美的衣裤,让他玩玉器。他那响亮的哭声,光彩闪耀的衣服,都表明他将来高官厚禄,可以振兴家业。而生了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 怎么写法律援助公函?下面是小编给大伙儿分享的法律援助公函模板,欢迎大伙儿阅读与参考。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1 存根 编号:( )援刑转函字[ ]第号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刻: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函用于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决定赋予法律援助的事情,交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刑转函字[]第号 本中心(处)_______年___月____日收到你院(局)对于为____________一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申请法律援助的来函。经审查,本中心(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与予以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一案________时期的_____________律师。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赋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一份 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2 存根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时刻: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函专用于民事、行政、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交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处理机关外本函也专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_________: 本中心(处)同意_________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中的____________代理人。 特此函告。 附:授权托付书一份 律师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3 援函字[ ]第号 发往单位: 受援人: 案由: 经办人(签字):

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操作规程剖析

法律援助操作规程 操作办法: 1.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辖区审理或者处理;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3.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8)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0)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1)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2)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是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群众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是公诉人

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并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下列人员,可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职工、军人军属、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病灾户”、优抚对象、其他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 二是盲、聋、哑、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是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受援人。 服务流程: 1、咨询及申请法律援助;

2020年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模板

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模板(第次) 说明: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时需要提供《庭审笔录》,以前书记员会让法律援助律师拍照打印,现在不可以了,需要律师自己记录,根据实际情况,特设计本模板,公大家下载打印使用。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法院第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不公开 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书记员: 涉嫌罪名: 公诉人: 被告人: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开庭 (一)核对基本信息 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

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年月日收到。 (二)(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人民法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人民法院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本院书记员担任本案庭审记录。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几点思考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广大基层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家庭纠纷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笔者认为应从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加强与妇联等社会组织协作等角度,加大妇女维权力度,使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概况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整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专线等工作,积极畅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2007-2012年,共办理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共301件,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2014以来全市办理各类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06件,解答咨询1522人次。其中关于离婚、家庭暴力、计划生育、继承等方面问题构成咨询热点,占比56.12%。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显著增多。 二、法律援助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年**省首次将家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受害妇女举证不力、法律援助受案范围过窄、家庭暴力认定难,受害妇女在损害赔偿上的限制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受害妇女举证不力 20**年施行的《**省法律援助条例》第7款明确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这种规定现实操作中存在诸多缺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是妇女维权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受害方不会刻意保留加害方殴打自己的证据,当受害方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最多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同样由于重婚、同居的隐蔽性,使受害人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得确凿的证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大多数女性无法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能够提供的只是丈夫与同事、网友暧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201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15位妇女诉称遭受家庭暴力,但仅有1件有报警记录,其余2件有照片、病历证明受了侵害。**镇一中年妇女印某,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丈夫经常在吵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公函.doc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公函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1 存根 编号:( )援刑转函字[ ]第号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事由: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函用于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情况,交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刑转函字[]第号 本中心(处)_______年___月____日收到你院(局)关于为 ____________一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申请法律援助的来函。经审查,本中心(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与予以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一案________阶段的_____________律师。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一份

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2 存根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函专用于民事、行政、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交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处理机关外本函也专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_________: 本中心(处)接受_________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中的____________代理人。 特此函告。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姓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公函模板3

最新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本中心认真依照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报告介绍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

民事援助公函格式范文

民事援助公函格式范文 民事援助公函怎么写?法律援助又有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事援助公函格式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存根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发往单位、 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函专用于民事、行政、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交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处理机关外本函也专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_________、 本中心(处)接受_________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案件中的____________代理人。 特此函告。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姓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相关阅读、 【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本条作了三处修改、一是适当扩大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二是适当调整了法律援助的办理程序。三是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移至特别程序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加以规定。 本条共分三款。第一款是关于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援助,是由国家、社会来承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上的帮助,当他们需要辩护人,而由于种种原因未委托辩护人时,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则无偿地为其提供律师的帮助。本款规定删去了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这一适用条件。这是因为,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诉案件中公诉人都应当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对于自诉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本款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担任辩护人等,因此未委托辩护人。这一

当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妇女家庭权益是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婚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因此产生的合法权益的总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婚姻家庭权益有集中、系统的规定。婚姻家庭权益的享有不因主体的性别而异,夫与妻、男性和女性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以9个条文(第43条至第51条),对保障妇女的家庭权益做了若干有实际针对性的规定,这是对婚姻法的重要补充。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对促进婚姻家庭领域里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平等,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问题,建议 妇女作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与男子的对比中,妇女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尤其在农村,妇女的家庭权益保障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结合当前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一、当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保障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立法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总体来看,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家庭地位比以前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近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我国农村以及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保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生育自由权。妇女拥有自由决定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的权利。我国对此有多处立法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农村及偏远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盛行,甚至把妇女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使妇女心理上、身体上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完全丧失了妇女的生育自由权。 (二)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即一个人为了控制和支配与之具有或有过某种亲属关系的另一个人所使用的任何暴力的或者欺辱性行为。广义的家庭暴力包括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狭义的家庭暴力仅仅指夫妻之间的,尤其是丈夫对妻子的施暴行为。本文的研究主要限定在狭义范围内。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和睦温馨,社会才能安定、文明、进步。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尤其是农村家庭暴力,己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容忽视的社会难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人们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这种情况虽

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该同志自94年投身法律服务行业以来,积极贯彻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服务相关政策、知识,不断提升个人服务水平和能力,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主动参与人民调解,用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为民服务誓言,被xx镇老百姓亲切的称之为“乡间汪大姐”。 帮群众写代理词,她能干通宵;为了不耽误调解纠纷,她即使腿脚受伤也要一瘸一拐地坚持下乡;面对情绪过激的当事人,她会勇敢地站出来保护对方;她就是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年、无一例当事人投诉上访事件发生的xx县xx镇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xxx。 以法为绳情系百姓 xxx是从1994年10月开始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经常主动承担最麻烦的法律调解事务,几乎成了她勇于面对困难、自加压力的“保留节目”。XX年4月22日,该县xx镇桂花村10组村民刘某及亲人十余人到临村张某家,收取她在XX年冬天为张某建房所欠的工钱及建房工具,不料张某父子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发生抓扯,导致刘某丈夫、儿子,张某和其父均受伤。事后双方因赔偿医疗费等问题愈加对立。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xxx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7次说服教育、4次专业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达成有关赔偿及和解协议。 xxx说,工作中也常常遇到调解双方情绪激动、当事人不理解自己工作的情况,“有时自己还得受点委屈才行。”

XX年4月21日,xxx村民杨某在建筑工地不慎摔伤,经医治无效死亡。20多名受害人家属情绪异常激动,纷纷到服务所“讨说法”。 “当时,施工方负责人也在我这里咨询有关法律问题,看到受害人亲属即将与施工方负责人发生激烈冲突,我赶紧用身体护着施工方负责人。”xxx说,“我一边要求对方保持理性克制,一边耐心给大家讲法律、讲道理,让受害者家属的过激情绪渐渐平复。”最后,经过xxx耐心细致、合理合法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共识。 曾经在外地打工遭遇黑心老板强制劳动,由xxx组织成功解救的当地民工康某说,“别看x主任是个女同志,为了帮我们什么苦都能吃!” 康某说,XX年春节期间,他和同伴在外地通过电话求助xxx后,“她当天就和同事们赶到了我们务工的地方,将我们接到宾馆安顿好,就开始调查取证,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了情况,然后又连夜同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解救了我们被关的10多名农民工。” 以法为先促进发展 某镇位于某县省级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域,全镇目前已建成投产企业有23家,在建企业有11家,已初步形成了煤炭、化工、建材、冶炼、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和商贸物流等主要产业集群。 日益繁荣的工业经济在为当地群众创造越来越多就业机会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为企业、为群众服好务”也成为xxx 心里的一件头等大事。 XX年10月18日,某镇和平村村民张某在当地一企业务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其左手手指十级伤残。XXX在援助办理该案中,多次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于XX年3月23日达成了处理协议。

论妇女在罗马婚姻家庭法中的地位变迁

论妇女在罗马婚姻家庭法中的地位变迁 ——看罗马妇女法律地位的变化 陈茜 09法学 2009221102200024 【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但在就业和个人发展中,仍然出现性别歧视的现象,在某些领域,妇女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不断困扰着当代女性,不仅限制了女性的独立意识,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而妇女的法律地位,则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纵观全球,妇女地位的长期低下,不仅仅是中国一个国家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妇女至今仍在为自己的权利地位斗争。这个历史的溯源,一直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从当时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变迁就可以略见端倪。本文通过从罗马婚姻制度的演变看罗马妇女法律地位的变化。 【关键词】妇女罗马婚姻家庭制度地位变迁特点 在早期的罗马,无论是在国家制度还是在家庭制度中,男性都处 于绝对的统治地位,这就决定了罗马的婚姻家庭事务必然会服从于男性统治的需要,而妇女只能处处依附于男性,她们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十分低下。布匿战争后,罗马社会进入到了转型时期,政治、经济发生了大变革,男性在国家制度,家庭制度中的权力受到削弱。这就有利地推动了政府在妇女问题立法上的思考和决策,妇女的

法律地位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妇女在婚姻关系中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在家庭关系中,妇女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并且取得了一定相对独立的财产权。本文将从妇女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的目的,方式,和四大时期的不同特点展开讨论。 婚姻的目的 婚姻:是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集团。早期,婚姻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被视为男女的终身结合,目的在于生男育女,继血统,承祭祀。共和国后期,不再以生子、继嗣等家族利益为基础,而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婚姻目的; 结婚的方式 有夫权婚姻是市民法上的结婚方式,据此,家长对婚嫁的女子失去家长权,而使她处于夫权或夫家的家长权之下。按有夫权婚姻产生的先后,共有“时效婚”、“买卖婚”和“共食婚”三种形式。共食婚这是一种宗教上的结婚方式,产生在罗马建城后的农业社会,为贵族所采用。买卖婚“买卖婚”是将女子视为物品,通过买卖成立婚姻关系。在证人和司秤前买入妇女,和购买奴隶、牛马一样,从而取得对她的完全支配权(夫权)。时效婚时效婚原是将女子视为动产,对其“占有使用”一定时间便取得“所有权”,也就是男子对女子取得夫权。后来产生的无夫权婚姻,其主要方式是自由结婚。

2021年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事迹

建立法律求助网络 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记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 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来,一直在专业人员欠缺的条件下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备律师和公证员双重资格的康之强任主任以来,我中心根据县政府有关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县情实际,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了构筑保德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 一、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是 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达9万人次; 2、利用县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为3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 3、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2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15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5份; 4、利用全县乡村社区的普法黑板报,累计出了3期法律援助宣传教育专版; 二、探索刑事法援对象的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中心早在23年就与县检察院签订了《关于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协议》, 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议签订以后,我中心积极与县检察院配合,在开展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始终将弱势群体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止到25年5月份,我中心共受理县检察院指定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件,占我中心法律援助案总数的五分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弱势群体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5年4月,我中心又与县检察院续签了《关于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补充协议》,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决定不起诉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初步建立了双方联合回访等制度。 三、加大法律援助调解力度,及时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几年来,我中心共居间调解解决息事并制作调解协议书22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四、整合社会团体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 我中心先后在县妇联、工会、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站。为了使法律

婚姻家庭中妇女财产权利维护指南及案例

婚姻家庭中妇女财产权利维护指南及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对家庭、对社会的贡献有目共睹。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利特别是财产方面的权利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也得到法律的尊重和维护。作为家庭的重要组成成员的女性,知晓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有利于正确处理好自己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也有利于激发女性积极创造家庭财富的工作热情。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作为武汉地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特组织一批民商事专业律师编辑整理了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和部分案例,藉此奉献给广大的女同胞,希望该指南能指导女性朋友有力维护自己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促进建设和谐、富裕的小康之家。 第一部分婚姻家庭妇女财产之婚前篇 一、婚前个人财产当明确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女性达到法定婚龄时,谈婚论嫁自然也成为女性的关注点,恋爱、婚姻、组建家庭的课题摆上议事日程。家庭的组成首先是人员的组合即夫和妻,其次要考虑的是家庭的物质基础。 虽然“裸婚”现象时有出现,那也只能说是在结婚成本日益高涨的社会环境下的无奈之举。组建新家庭最初的物质基础在当今社会主要来自两大渠道:一是夫、妻婚前的财产积累;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亲属的财产上的资助。 对于形成家庭物质基础的这些财产,到底哪些应属于妻子婚前个人财产,她对此又享有哪些权利,我们将通过以下问题来简要回答。 1、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婚后的归属?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