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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浅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只要坚持做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地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能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关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又一经典论断,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也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课题。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战略目标作了重要部署,从而将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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