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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出厂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隔离或报废等处理。

2、销售部门或消费者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卫生部门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

3、销售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420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封存,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三、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发事件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产品销售后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其他原因需召回时,对召回过程进行规范制,从而确保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及销售食品召回管理。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定召回级别,启动召回,并配合追溯、召回和调换。 3.2 质管部负责提出有关通知和(或)产品召回意见,并对召回产品提出处置措施。 3.3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跟踪、信息收集、数据整理、通知相关方、产品召回和产品 3.4 销售部有权申请调换货。 3.5 质管部负责产品检验和(或)处理产品意见,并对调换产品提出处置措施。 4.正文 4.1定义 4.1.1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我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或其它原因不合格的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1.2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4.1.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4.1.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4.1.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 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4.1.2.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4.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通过客户投诉、相关部门抽检、企业自查等途径,

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4.3不安全食品的判定: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4.3.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4.3.1.1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4.3.1.2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4.3.1.3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4.3.1.4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4.3.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4.3.2.1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4.3.2.2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4.3.2.3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4.3.2.4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4.4公司获知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危害或接到省 级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应当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同时填写《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参见表1),书面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及时通过孝感市食品监督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 4.5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4.5.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4.5.2食品安全风险评诂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

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2职责 3.1 本程序由质管科归口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科,质管科有关负责人 4.1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3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 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质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4工作不合格 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其它 5.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5.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6 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餐饮服务经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得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得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得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与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得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探索与推行先进管理规范与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与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与不符合卫生要求得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得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内部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得维护保养。 五、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得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得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得,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得其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得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得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得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得,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与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得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得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得,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食品流程 三、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经理执行,董事监督指导。 四、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 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

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 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 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 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接收。

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 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召回,防止给使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3.内容 物流部负责外部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质检部。 质检部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 生产部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实施的部门。 4.工作程序: 召回的分类: 1)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2)一般性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3)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召回信息的收集渠道: A.内部信息:由各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加工厂自测和自查的结果等。 B.物流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 客户通知:消费者的需求和反馈: 新闻媒体: 报纸,电视,电台等。 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 同行的信息。 C.召回信息的评估

根据内,外部信息的来源,由质检部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召回及召回范围及制定召回方式。 产品的召回 A 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物流部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监督部门,消费者,食用方),由质检部制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检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检部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物流部,库房停止该批次产品出库和配送。 B 质检部专人立即调阅配送记录和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召回数量,召回方式,时间,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批准后交物流部,质检部备案跟进。 C 物流部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召回记录表,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产品去向。 D 当召回品和已确定去向的为召回品数量总量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经质检主管批准后结束。 E 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区。,经质检部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F 生产部对召回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 金麦地中央厨房加工厂

不合格管理制度

不合格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中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损失和危害消费者健康。 2 适用范围 2.1不合格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物; 2.2不合格半成品; 2.3不合格成品。 3 工作程序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范围和程度,通知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 3.1原辅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3.1.1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填写《不合格处置记录》,由采购人员处理。 3.1.2拒收的原材料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退货; 3.1.3让步接收的原材料,由采购人员与供货方交涉,采购人员按降级后的等级挂牌标识,入库存放。 3.1.4贮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各相关部门通知质检部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通知原材料供应商挑选使用或报废。

3.1.5采购人员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3.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3.2.1半成品达不到工艺标准,由质检部通知生产部门作返工、降级或报废处理,如出现异常情况,由质检部通知生产车间查找原因,做好标识和记录,等待处理。 3.2.2不合格的半成品的评审意见和处置记录由质检部和生产车间分别在相应的检验单和生产记录上予以记录。 3.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3.3.1感官、理化、卫生指标与产品标准不符的不合格品,质检部做好记录,通知成品库隔离、标识,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做返工、降级或报废处理。 3.3.2产品感官、净含量不合格的,由生产车间进行返工。 3.3.3包装质量不合格,质检部作好记录,通知原料库隔离、标识,同时通知原材料供应商退货。 3.3.4对包装间在线检验的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成品、品管员检验剔除的不合格品,由包装间直接返工处理。 4 管理要求 4.1各岗位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总经理。 4.2总经理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评价,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4.3总经理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4半年和年总结时,对不合格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相应记录归档保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我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药监、医疗等相关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 相关方面和部门做好事件解释工作。 三、应急组织联系电话: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 区卫生局电话: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

四、应急处理程序 1.对发生食物中毒者或疑似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疑似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疑似食物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的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品安全事件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高坪镇中心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 二、认真做好学生饮用水工作。对提供学生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 二、投诉受理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八、餐饮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十、粗加工管理制度 十一、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十三、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十四、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 十五、凉菜配制安全制度 十六、生食海产品加工安全制度 十七、食品冷藏安全制度 十八、留样制度 十九、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及方法 二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二十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

求。 2、进行采购检查与进货验收得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查验得其她产品。 3、到证照齐全得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与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得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得合同、 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得检验机构出具得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得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得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她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得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9、采购得食品在食品入库与/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与/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得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0、妥善保管索证得相关资料与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二、投诉受理制度 1、顾客投诉得接收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得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得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制度 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6.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国家食药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索证索票要求一览表

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检查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5.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10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 本程序由质量部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量部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4.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科,质量部有关负责人 4.1 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量部。 4.1.3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

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 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质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4工作不合格 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 其它 5.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5.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7、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制度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状况。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周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月自查1次,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

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店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店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店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店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店: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店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店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店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店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 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工商局版本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 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 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物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 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 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 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三、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 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五、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 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食品退市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二、下列食品应当采取退市制度: 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 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2.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 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 地址的; 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6.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7.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三、发现上述食品自动进行退市处理; 四、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退市通知后,及 时退市; 五、退市处理的食品做好记录: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 地、规格,及时通知供货商或生产者将食品拉走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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