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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定损理赔操作规程(试行)

甘肃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定损理赔操作规程(试行)
甘肃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定损理赔操作规程(试行)

甘肃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定损理赔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分散林业经营风险,提高林业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自救能力,规范森林保险查勘定损和赔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及林业相关技术规程和森林保险政策规定,特制定

《甘肃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定损理赔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甘肃省境内政策性森林保险产品因灾害而发生的勘查定损理赔工作。

第三条森林保险理赔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及时主动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程》保险责任包括:火灾、暴雨、沙尘暴强风、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干旱和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病害、虫害)等。在保

险期限内,政策性参保林地因上述灾害所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界定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承保公司按保险合同

约定(政策性森林保险规定保额)负责赔偿。

第五条投保人应在灾害发生后3个工作日(72小时)内向承保公司报案,并做好

受灾面积估算定损及相关材料准备。承保公司接到报案后,根据投保人估算受

灾面积确定勘查定损等级,组织开展勘查定损工作。林木损失清晰的,承保公

司应在接到报案后15日内完成勘查定损工作,林木损失一时难以确定的,可设定30-90天观察期,观察期后7日内完成勘查定损工作。

第六条承保公司根据所确定的查勘定损等级,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派出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林业部门接到申请后, 2个工作日内拟定外派人员

及专家名单,并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勘验工作,并自觉接受承保

公司监督人员监督;技术人员及专家相关费用由承保公司承担。

第七条参保单位发生灾害报案后,根据受灾面积来确定勘查定损等级,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应由所属单位上级部门对受灾面积进行协调勘查定损(省直单

位由省森林保险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勘查定损等级划分为三级。

(一)Ⅰ级灾害:受损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下(含100亩)的,承保公司与县

级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受害面积和损失情况进行认定。

(二)Ⅱ级灾害:受损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上300亩以下(含300亩)的,承

保公司与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受害面积和损失

情况进行认定。

(三)Ⅲ级灾害:受损森林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承保公司与省级林业主管部

门协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受害面积和损失情况进行认定。

第八条森林灾害查勘定损分为不可抗力森林灾害及其他林木灾害。保险森林受损范围应以受保森林小班为依据,即在受保森林小班所确定的四至界线范围内

进行受损森林的面积调查。确定受损面积时,均应采用大于或等于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勾绘或者采用实测方法确定受损面积。承保公司如对勾绘面积的准

确性有疑义,也可采用遥感技术、GPS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重新确定。

(一)受保森林小班全面发生森林灾害时,受损森林面积与受保森林小班面积

一致,以保单上的投保面积为准,不再对受损森林面积进行调查。

(二)森林火灾查勘定损期间,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已侦破该起火灾案件拟

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直接采用森林公安机关认定的受损面积进行理赔。

(三)受保森林小班局部发生森林灾害时,在受保森林小班范围内,需进行现

场查勘确定受损森林面积。现场查勘方法分为区域查勘和地块小班查勘两种。

区域查勘适应于受损程度相对一致地块的现场查勘,地块小班查勘适应于受损

程度不一致地块的现场查勘。具体方法是:

1.确定区域范围,受损对象、受损小班、受损面积。

2.抽取有代表性的地段,采用标准地、样园或样带等调查方法,推算损失程度。

3.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勘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保公司提供现场勘察报告,

并附现场地形图。

第九条各森林灾害类型损失林木认定标准

(一)森林火灾损失林木认定标准

过火地块和救火损毁林木地块为森林火灾受灾范围,受损范围的面积为森林火

灾面积。在受损范围内分别按烧毁、烧死、烧伤、未烧伤、救火损毁的林木进

行调查统计,确定森林火灾林木损失程度后计算受损比率。

烧毁木:林木树冠全部烧焦,树干严重被烧,采伐后不能作为用材的,为烧毁木,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烧死木:林木树冠2/3以上被烧焦,或树干形成层2/3以上被烧坏(呈棕褐色),树根烧伤严重,林木已无恢复生长可能,采伐后尚能做用材的,为烧死木,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烧伤木:林木树冠被烧一半或1/4,树干形成层上保留一半以上未烧伤,树根烧伤不严重,还有恢复生长的可能,为烧伤木,以统计损失株数作为火灾损失程

度认定依据。

未烧伤木:林木树冠未被烧,树干形成层未受伤害,仅外部树皮被熏黑,树根

没被伤害,为未烧伤木,不作为损失林木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救火损毁木:因开辟通道、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导致林木损毁的,

按100%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二)林业有害生物损失林木认定标准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由于森林中的病原微生物和有害昆虫、鼠、兔类种群及

有害植物的流行或猖獗危害,造成林木受损或死亡的现象。初步进行损失评估

后设置30-90天的观察期,观察期满后7天内完成现场查勘定损工作。

1.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分为原发性灾害及突发性(爆发性)灾害两种。

林业有害生物原发性灾害:原林区已有发生,并列入该林区重点防治范围内的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林业有害生物突发性(爆发性)灾害:(1)原林区未大面积发生,尚未列入该林区重点防治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2)通过其他途径(包括传染、运输等方式)进入林区,并造成灾害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2.林业有害生物原发性灾害导致保险林木损毁死亡,林分受害程度按照防治前

森林病虫害危害程度的分级,分级标准为轻微、中度、重度。受害程度达到中度、重度,损失程度按5%计算。受害程度未达到中度标准的,不予定损;林木受害后按要求必须全部清理的,其损失程度按100%计算。

3.林业有害生物突发性灾害导致保险林木损毁死亡,林分受害程度按照防治前

森林病虫害危害程度的分级,分级标准为轻微、中度、重度。受害程度达到中度、重度,损失程度分别按5%、10%计算。受害程度未达到中度标准的,不予

定损;林木受害后按要求必须全部清理的,其损失程度按100%计算。

损失程度中度:针叶树叶部虫害被害率21%-50%;阔叶树叶部虫害被害率

31%-60%;树干、树梢虫害被害率21%-40%;蛀干害虫被害株率6%-15%;树

木病害鼠害受害株(梢)率21-30%,林木死亡株率10-20%。

损失程度重度:针叶树叶部虫害被害率51%以上;阔叶树叶部虫害被害率61%

以上;树干、树梢虫害被害率41%以上;蛀干害虫被害株率16%以上;树木病

害鼠害受害株(梢)率31%以上,林木死亡株率21%以上。

4.发生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灾害,必须全林清理的,其损失程度按100%计算。

5.上年已经赔付过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同一林区次年保险期间不得重复赔偿。(三)暴雨、暴雪、大风、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雹、霜冻、雨雪冰冻损失

认定标准

在受损林地内,应分别按腰折、倒伏、翻蔸、断稍、冻死、劈裂、爆裂、流失、掩埋的林木进行调查统计,确定因暴雨、暴雪、大风、洪水、滑坡、泥石流、

冰雹、霜冻、雨雪冰冻等灾害造成林木损失后,抽取临近同条件的林班,采用

样方或样带等调查方法调查抽样小班亩株数后确定受损林木合计面积。

腰折木:林木树冠以下部分被折断,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倒伏木:林木被压弯倒伏在坡面上,影响正常生长的,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翻蔸木:林木被连根拔起,根系完全离地或根系严重扯断,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断稍木:林木主梢被风力、重力等外力折断,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冻死木:林木主梢被冻死影响林木成活,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劈裂木:林木主干如被劈似的分裂开来,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爆裂木:林木因灾爆裂开来,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流失木:林木被水力、风力、泥石流等外力带走,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

掩埋木:林木被泥沙等物质所掩埋,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四)干旱损失认定标准

因干旱致使林木死亡的地块为受灾范围,受灾范围的面积为受损面积。其中:

树梢干枯,不能萌发新叶的林木为受灾林木,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阔叶树树叶脱落、针叶树树梢1/3以上树叶变干或树叶失水变黄的林木,雨季来临时,仍不能萌发新叶的林木,按100%的损失程度调查统计损失株数。损失株数确定后,抽取临近同条件的林班,采用样方或样带等调查方法调查抽

样小班亩株数后确定受损林木合计面积。

第十条各类型森林灾害受灾损失程度认定遵循标准:

(一)受损小班(地块)内的林木完全被毁、或需全部清理时,其受损小班

(地块)的灾害损失程度为100%;

(二)当受保森林小班(地块)局部发生森林灾害且受损林木分布不均时,确

定受灾范围后,抽取有代表性的地段,采用样方或样带等调查方法调查统计损

失林木株数,推算损失程度。

(三)天然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在株数调查时,分别统计胸径

大于等于5厘米的损失林木株数和总株数,胸径小于5厘米的林木不纳入受灾

损失程度计算。

第十一条现场勘验后,承保公司应组织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勘验技术人员对勘查定损最终结果进行三方确认。如有争议,由承保公司组织具有高

级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法定资格的3位以上(单数)人

员进行评估和鉴定。如仍有争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当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查勘结论无效,承保公司应当重新组织查勘。

1.现场查勘人员经由林业主管部门推荐,但未经承保公司认可的。

2.现场查勘人员不接受承保公司监督的。

3.现场查勘人员是被保险人近亲属或和被保险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勘查,按规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4.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现场的。

5.现场查勘人员收受当事人财物(含其它利益)和弄虚作假的。

6.其它违反勘查有关规定,可能影响现场勘查客观、公正的。

第十三条依照本《规程》核定的森林保险灾害损失结果,需经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签字确认后提交灾害损失鉴定报告(说明),方可作为森林保险灾害损失的

理赔依据。

第十四条灾害受损森林面积确认后,当损失率未达到100%时,赔款=每亩保

险金额×受害面积×损失率。当灾害损失率达到100%时,赔款=每亩保险金额×

受害面积。林农个人受灾需定损到户,各户赔款按其实际受损面积计算。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按照保险条款要求提供保险单(保险凭证)、索

赔申请书、损失清单、投保林木的林相图或森林资源分布图,并标注小班号、

树种、林龄、面积等;同时提供身份证明(个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林木权属证明、银行卡号信息等有关材料。被保险人无法前往申请理赔的,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进行理赔服务,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六条森林保险实行限时赔付制度。各地承保公司县级分支机构在完成勘查

定损,并在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公示七日无疑义后,十日内将赔偿金支付给

被保险人。如发现被保险人骗赔行为,承保公司应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予以查处。第十七条本《规程》由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甘肃保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森林保险理赔操作规程

森林保险理赔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森林保险查勘定损和赔付工作,根据 《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森林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闽林综〔2010〕13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森林保险理赔操作 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境内参加森林保险的林 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损失而进行的理赔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保险责任包括:森林火灾、林 业有害生物(包括松材线虫病),以及暴雨、暴风、洪水、滑坡、 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淞、干旱等人力无法抗拒的 自然灾害。 第四条森林综合保险理赔工作基本原则为: (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维护保险合同约定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便于操作、及时主动的原则。 第五条人保财险公司在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及时组织 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做好调查询问和笔录,确定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受灾情况等。对于林木损失确定清晰的,人保财 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15日内(桉树5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对于林木损失一时难以确定的,可设定15天观察期,观察期后7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第六条人保财险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林业部门申 请派出现场勘验技术人员或聘请有资质的林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勘验。对林业部门派出的现场勘验技术人员,人保财险公司应承担差旅费、外业补贴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森林保险灾害查勘定损的依据是《森林保险灾 害损失认定标准》 第八条森林火灾查勘定损应采用地形图勾绘或者实 测方法来确定受害面积。 对受害面积在15亩以下(含15亩)的森林火灾,县人 保财险支公司可委托县级林业部门进行受害面积的认定,并 直接采用林业部门认定的数据进行理赔;受害面积在15亩以上的森林火灾,由县人保财险支公司牵头进行现场勘验,确定受害面积;森林火灾查勘定损期间,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已侦破该起火灾案件拟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直接采用森林公安机关认定的受害面积进行理赔。 第九条森林火灾以外的其他林木灾害现场查勘方法 分为区域查勘和地块小班查勘两种。区域查勘适应于受损程度相对一致地块的现场查勘,地块小班查勘适应于受损程度不一致地块的现场查勘。具体方法是: 1.确定保险森林灾害发生的区域范围,包括受灾对象、 受灾地块小班、受灾面积。 2 .在确定的受灾区域或地块小班内,由林业专业技术 人员根据不同林分、树龄以及专业要求,抽取有代表性的地

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6, 5(5), 691-695 Published Online November 2016 in Hans. https://www.sodocs.net/doc/2b14986333.html,/journal/ass https://www.sodocs.net/doc/2b14986333.html,/10.12677/ass.2016.55096 文章引用: 李文会. 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J]. 社会科学前沿, 2016, 5(5): 691-695.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Forest Industry Insurance Wenhui Li 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Received: Oct. 19th , 2016; accepted: Nov. 2nd , 2016; published: Nov. 8th , 2016 Copyright ? 2016 by author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s://www.sodocs.net/doc/2b14986333.html,/licenses/by/4.0/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llection of China’s central document and relevant forest insurance documents, this paper mainly aims to card the necessity and significance of forest insurance, and analyzes the pol-icy evolution of forest insurance under the “No. 1 File”. And then it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forest insurance in our country, for example, insurance type is single, insur-ance information is imbalanced, forestry property right is not clear,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perfect and so on. So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relevant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Keywords Forestry, Forest Insurance, No. 1 File 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 李文会 西南林业大学,云南 昆明 收稿日期:2016年10月19日;录用日期:2016年11月2日;发布日期:2016年11月8日 摘 要 在收集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和森林保险文献的基础上,梳理发展森林保险的必要性及意义,分析Open Access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森林保险条款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森林保险条款 (2019集体林适用)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集体林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林木”),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林木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黑龙江省范围内生长的集体林,经过确权并颁发《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的林木; (二)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和商品林。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林木的死亡,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导致保险林木的死亡或推定死亡,且受损面积的损失程度达到1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洪水、暴风(雨、雪)、台风、雨(雪)淞、冰雹、霜冻、旱灾、地震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火灾、泥石流等意外事故; (三)森林有害生物灾害。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或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采用不成熟的管理技术,或不接受林业生产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五)人工砍伐、盗伐及其他人为恶意破坏行为。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间接损失; (二)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林木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林木再植成本(包括灾害木清理、整地、种苗处理与施肥、挖坑、栽植、抚育管理到树木成活所需的一次性总费用),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费实行预收制,按照当年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确定投保人应交保险费,每年确定一次。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期间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保险期间内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规定一次性向保险人提出赔偿金申请时,保险人应及时前往现场进行查勘定损,查勘定损及理赔结果经被保险人确认后,按照本保险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 第十二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将林木保险承保、理赔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林木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养殖业保险管理办法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养殖业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公司“抓农、带财、强企”总体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农险立司,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抓好养殖业保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现行的养殖险相关规章制度以合规为原则、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流程顺畅为标准、以做实做规范为目的,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养殖险业务展业与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养殖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养殖险业务发展规划;协调与沟通省部级财政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养殖险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探索研究养殖业保险理论;监督、指导分支公司养殖险工作,养殖险管理部设总经理岗、承保岗、理赔岗、综合内勤岗。 第四条分支公司。凡开展养殖险的,可在农险业务部增设一名副经理,专职管理养殖险,根据业务规模设置岗位,配备养殖险专(兼)职人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养殖险发展规划,协调与沟通县(市)级财政扶持政策;执行总公司各项养殖险制度;监督、指导县支机构开展养殖险业务。 第五条县支机构。凡开展养殖险的,按阳光发[2010]15号和阳光发[2011]33号文件精神,根据业务规模设置岗位,配备养殖险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养殖险业务的具体工作。第六条养殖险系列工作人员的调配,由业务管理部门提出需求报总公司,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考核调配;养殖险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由业务管理部门提出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费用管理 第七条养殖险展业费用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分为:固定费用、可变动费用(理赔费用、承保费用)。 第八条购买查勘防护用品列支理赔费用中的低值易耗品,本着“节约、效用”的原则采购查勘防护用品,并有专人保管。 第九条加大科技含量高、标的跟踪管控效果好的设施投入,用于道德风险防范,提高承保质量。 第十条养殖险展业代办费用于支付代理机构的代办费用。控制在全口径保费收入的4%以内,分支公司不得变相列支,不得提高代办费支付标准,必须银行转账支付。 第四章展业范围 第十一条本办法称养殖险业务特指政策性养殖险业务。开展政策性养殖险业务必须在各级政府同意支付财政补贴,养殖户自愿参保的前提下进行。险种为:奶牛养殖保险和能繁母猪养殖保险。 第十二条垦区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应保尽保;县(市)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养殖大户(存栏30头以上的)为主,逐步扩大规模。 第十三条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支持,开展国家新增财政补贴险种试点。如:育肥猪养殖保险等。 第五章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第十四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饲养人员的故意行为及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

森林保险工作总结

森林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积极发展林业保险的要求,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对应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与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对如何开展森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森林资源现状 (一)地理位臵 我局位于四川省西北、甘孜州中部,道孚、新龙、雅江三县交界地带。北邻炉霍林业局,南抵雅砻江边,东连丹巴林业局,西接新龙林业局,坐标为东经100°25′02′—100°23′22′′,北纬30°12′26′′— 30°12′26′′。南北长105公里,东西宽53公里,幅员面积平方公里。 (二)自然地理概况 地质构造属松潘—甘孜地槽褶皱断裂带、雅砻江—鲜水河构造。由一系列背斜向斜构造单元形成了众多的反“S”型构造系列。 施业区内古夷平面被河流解体变形,多见角峰刃脊、狭窄沟谷、悬崖峭壁、高原丘峦。地势北高南低、中部突起。

山体属大雪山支脉,海拔4000—4900m的山峰有海子山、白日 山、老乌山、格勒万涅山、加巴加果山。 施业区域海拔高度2620—5820m。平均海拔3400m,相对高差3200m。 (三)河流水系 施业区内地表河流属长江流域上游,长江一级支流金沙江支流雅砻江及雅砻江支流鲜水河水系。主要河流有雅砻江和鲜水河。 (四)气候土壤 在中国气候区,带划分体系中,施业区属“青藏高原区—HⅡ高原温带”(《中国自然地理》)。在川西高原气候分区中,工程区属康定—雅江暖温带、温带区。气候特点是春秋季短、冬长无夏、降水量少、雨热同季、灾害性天气频繁。年均气温°C,极端高温32°C,极端低温-22°C。年均降雨量,蒸发量,无霜期110天。 因受各种气候要素和天气现象垂直分布特点的影响,致使工程区内的土壤类型分布垂直带谱特征比较明显。包括不同海拔段的3个土壤分布带。成土母岩为砂岩、灰岩、花岗岩、玄武岩。 (五)森林植被 在四川森林分区体系中,施业区“属B.亚高山暗针叶林

汽车保险与理赔-第61.62节 教案-定损与核损(四)底盘、电气设备定损的修与换

教学设计

中低档轿车多为前轮驱动,碰撞常会造成外侧等角速万向节(俗称球笼)破损,常以更换方式修复,有时还会造成半轴弯曲变形,也以更换方式修复为主。 2、变速器 手动变速器损坏以后,其内部的机件基本都可以独立更换,对变速器齿轮、同步器、轴承等部件的鉴定,碰撞后只有断裂、掉牙才属于保险责任,正常磨损不属于保险责任,在定损中要注意界定和区分。变速操纵系统遭撞击变形后,轻度的损坏常以整修修复为主,中度以上的以更换修复为主。 (三)变速器及离合器的定损 ?自动变速器托底 对于自动变速器,从保险的角度看,主要的损失形式是托底。自动变速器发生托底碰撞后,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检测与修复处理: 1、报案告诫。 2、根据查勘结果救援。 3、修复处理。 (四)车轮损坏检测认定及修复 其遭受撞击后通常会产生变形、爆胎及破损,一般不能继续使用或者继续使用会有安全隐患,所以一般需更换。 案例:制动盘开裂是修还是换? 张先生的车用了几年以后发现制动盘出现裂纹,对于车辆知识不是太多的张先生在纠结到底是修还是换? 案例分析 转向、制动系统各部件遭撞击损坏后,从安全角度出发,多以更换为宜。因此本案例因予以更换。 案例:轮胎损坏是修还是换? 张先生的车开了好几天崎岖恶劣的山路,轮胎损坏严重如下图,请问这种情况轮胎可以修复后继续使用吗? 案例分析 当轮胎遭受撞击后通常会产生变形、爆胎及破损,一般不能继续使用或者继续使用会有安全隐患,所以一般需更换。 因此本案例轮胎应予以更换。 二、电气设备定损的修与换 思考 蓄电池的壳体一个侧面破裂,应修复还是更换? 主要内容 蓄电池、发电机、雨刮系统、仪表类、收音机、DVD或CD、汽车电脑、安全气囊、电器设备保护装置等的修换。(一)蓄电池 蓄电池的损坏多以壳体四个侧面破裂为主,应更换。(二)发电机 皮带轮变形应更换,散热叶轮变形可校正,壳体破损、转子轴弯曲以更换发电机总成为主。 (三)雨刮系统 雨刮片、雨刮臂、雨刮电机等,因撞击损坏主要以更换教师讲授,学生认真 听讲,记好笔记。 通过播放视频和举 例子说明知识点。 案例导入加深了职 业认同感,创造学习 情境。 4min 5min 4min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doc 30页)正式版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修订版) 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

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节垫付和追偿 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全国森林保险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20131106

森林保险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研究开展与调整情况 自2009年启动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我国森林保险工作快速发展,全国已有江西、福建、湖南等17个省(区、市)参加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参保面积达12.89亿亩,保费收入达16.9亿元。随着森林保险的快速发展,一些查勘定损和理赔问题,如现有政策适应性、保险责任的确定、查勘抽样方法、损失率和理赔标准的确定等已经显现。项目最初设计立意主要是通过该研究,解决理赔操作上的政策问题和技术问题,规范理赔程序,实现科学、公正、和谐理赔,促进森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森林保险工作进展状况、现场查勘和理赔定损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等。根据最初的研究设计思路,工作总站及时对研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研究工作由工作总站负总责,江西省林业厅、湖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林业厅和河南省林业厅作为参加单位参加了该项目的研究工作。2013年7月,总站在内蒙满洲里召开了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会,各研究单位都提交了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了项目进展汇报。会议最后,大家在讨论过程中一致认为,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应更多关注宏观政策和管理问题,不要偏重于查勘定损与理赔等技术性较强的细节问题,

其可作为项目的一部分内容而探索性研究。中期汇报会后,项目研究重点转向森林保险管理及宏观政策研究,研究内容包括:现有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政策的适应性、林业部门参与情况、管理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等方面。 二、研究方法 研究中期报告森林保险理赔和查勘定损 在森林保险由起步走向快速发展过程中,理赔问题已成为森林保险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理赔涉及到林农的切身利益,与保险公司的信誉和社会公平也密切相关, 为全国森林保险 一、全国森林保险开展情况 1984年我国开始恢复森林保险和其它商业保险业务,但森林保险并没有获得同其它商业保险同样的发展,仅有中国人保财险等个别保险公司开展少量森林保险业务外,大部分保险公司并没有涉猎该项业务。自1984年至2007年的24年间,中国人保财险平均每年承保森林面积约1300万亩左右,仅占全国森林面积1.75亿公顷的0.5%。 自2009年启动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12年,全国有17个省(区、市)参加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参保面积达12.89亿亩,保费收入达16.9亿元。

4S店事故车维修保险理赔流程(精)

4S店事故车维修保险理赔流程 1现场拍照(取得客户同意 2环车检查(现场事故认定书初步 确定受损部位并得到客户认同 3收集客户资料(驾驶证交通事故责 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勘查单交强险保 单商业险保单分别用来定损和续保 4确定责任权属 (分别是:全责、三责、同等责任、 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5驾驶证、行驶证(理赔资料、核 实有效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单、确定责任划分、责任比例、确定车俩受损部位 6保险单(确定保险公司,核实有无 指定专修特约维修条款,三责用户需 要复印用来免责互陪 7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 (商业险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 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 不计免赔、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 划痕险、自燃险、指定专修特约险、

后视镜及大灯单独险加装险 8双方事故责任权属不同,理赔定损 也不同( 1.同责: 2000元以内,互碰自赔,2000 以上各自赔付对方2000 ,超出部分责任赔付。 2.主次责任: 2000元以内.互碰自赔。2000元以上先 各自赔付对方交强险额度2000,超出 部分按责任赔付。 9.理赔时需带上双方驾驶证、行驶证复印 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定损单、定损照片、维修发票、回收单、车主银行、车主 身份证、银行盖章按揭单。 人伤需要资料 (1 公安交警部门或法院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判决书。

(2伤者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报告 (3医疗费原始票据,住院用药费用明细清单 (4误工费证明(伤者所在单位出险前三个月工资表加盖财务章, 以及住院全休期间单位停发工资证明 (5护理费(同上 (6残疾鉴定书 (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指定的县级以上法医鉴定部门出具 (7 被抚养人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复印件及有关抚养证明 (8 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火化证明

森林保险工作总结

森林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市森林保险工作情况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3年在全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由鄂尔多斯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各旗区林业局组织实 施,全面开展鄂尔多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今年,我市森林参保面积为3270.465万亩,全部为公益林,其中乔木林431.208万亩、灌木林2839.257万亩。参保范围涉及八个旗区、康巴什新区、市造林总场,投保金额共计4269.52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自治区财政承担40%,市旗两级财政承担10%。截至目前,全市各旗区、康巴什新区、市造林总场已分别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单。森林保险工作的全面展开将大力提高我市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并为农户林地流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二: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积极发展林业保险的要求,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对应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与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对如何开展森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森林资源现状 (一)地理位臵 (二)自然地理概况 地质构造属松潘—甘孜地槽褶皱断裂带、雅砻江—鲜水河构造。由一系列背斜向斜构造单元形成了众多的反“s”型构造系列。 施业区内古夷平面被河流解体变形,多见角峰刃脊、狭窄沟谷、悬崖峭壁、高原丘峦。地势北高南低、中部突起。山体属大雪山支脉,海拔4000—4900m的山峰有海子山、白日 山、老乌山、格勒万涅山、加巴加果山。 施业区域海拔高度2620—5820m。平均海拔3400m,相对高差3200m。 (三)河流水系

森林综合保险理赔规程

森林综合保险项目理赔操作规程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扎实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根据相关保险方案、保费补贴、操作细则等规定,结合森林综合保险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森林综合保险项目相关工作适用本规程。 第二章保险条件 第三条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的同时,应履行相关保险责任和服务义务。 1、保险标的:凡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和公益林。 2、保险金额:以亩为单位,每亩保险金额按保险林木再植及管护至郁闭成林的平均成本确定。 总保险金额等于投保林地面积乘以每亩保险金额。 3、保险费率。 4、保险期限:一年。 5、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条款中载明的保险责任造成保险林木死亡或推定死亡的。 在保险期间内,为了防止和减少保险责任直接对保险标的的危害,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而导致的保险标的

死亡或推定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章理赔工作要求和流程 第四条理赔工作原则:理赔工作坚持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履行赔偿责任,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操作便捷,及时主动的提供优质、高效、快速的理赔服务。 第五条出险报案 保险人应公布统一的报案电话,全年365天24小时接受报案;在接到客户出险报案后,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分户)名称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记录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亩)、报损金额、报案人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和报案服务单,同时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或调度查勘管理岗安排现场查勘。 第六条查勘定损 查勘人员应第一时间对保险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保单信息、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间、出险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已交费等等,确认后应携带必备的查勘工具赴出险位臵进行现场查勘。 由于保险人保险责任损失认定的专业技术和力量不足,保险人可以委托国家相关技术部门为森林保险事故发生后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标准()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 适用专业:汽车营销 1、前言 课程的性质 * 本课程适用于汽车营销专业,它属于汽车营销专业的必修课程。课程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学生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向客户介绍推销保险、计算保险,办理事故车定损及理赔,让学生掌握汽车保险的基本险种、汽车保险承保与理赔的基本流程,并结合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方面的实务操作,进行工作任务引领式的项目实训,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办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能力。掌握本课程完成之后要求学生可以取得《汽车保险理赔员》培训合格证书, 同时获得《汽车保险公估师》的职业书。 本课程以《汽车推介》、《汽车构造与配件》、《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政策法规》为前续课程,后续课程为《汽车营销实务》等课程。 设计思路- 该课程是依据“汽车维修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工作任务设置的。本课题的设计项目是以客户介绍推销保险、保险出单、定损、理赔、续保这一完整的过程来设置的,包括汽车保险的基本概述、汽车保险的合同、车辆定损、保险理赔、如何计算保险费等,结合案例分析对事故车辆的定损及理赔。该课题学习项目的排序是以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介绍流程为依据而设置的,以此来设置本课程的学习任务及学习成果。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环节上应多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当大力开展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此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加强校实验实训室的管理等途径,采取工学结合,充分开发教学资源,向学生展示不同银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战的操作流程;为学生提供汽车营销介绍保险阶段的模拟实

车辆事故、货损理赔处理流程及操作细则

车辆事故、货损理赔 处理流程及具体操作细则 为规范车辆事故及货损理赔处理标准,便于各部门同事能及时快捷处理车辆事故及货损理赔事宜,特梳理车辆事故、货损理赔处理流程及细则如下: 一、货损理赔处理流程 1、处理流程: - - -责任车队/营销 - - - 车挂事务部 - - - 责任营销

二、车辆事故处理流程

1 2、具体对接事项 - - - 责任车队 - - - 责任车队 - - - 责任车队/车挂事务部 - - - 责任车队 责任车队 - - - 现场司机

三、车辆事故处理细则

1、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后续处理方案,大事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小事故如果和解损失小于按流程处理的损失,可以现场私了,具体情况事故当事驾驶员可以依据现场情况判断。 发生事故万万不能逃逸,逃逸后事故性质就发生变化,人身伤忙事故驾驶员逃逸要判刑,财产损失驾驶员逃逸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2、具体操作: 3.1停车判断: ①事故发生后,在保证不发生二次损失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停驶车辆,在停驶车辆后部200 米设置警示标志; ②观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有人伤首先询问伤者伤情,对伤情做出初步判断,如果涉及到 财产损失要判断财产损失的状况; ③微小事故:私了损失小于按照流程处理的损失,建议私了,是否可以私了,驾驶员可根据现 场情况判断; ④事故涉及到货损:对货物受损情况进行查勘,预估货物大概的损失程度,如发生火灾类事故 要及时就行扑救,第一时间将明火扑灭。 3.2信息收集: ①事故涉及人伤:询问伤者姓名、家庭地址、亲属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将伤者身份证牌拍照 留存; ②涉及到他人车损及物损:记录好对方车辆号牌、拍好对方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 确定对方保险公司然后拍照留存;如果是对方财物受损,拍好损坏财物的照片,记清楚损失数

养殖业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养殖业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养殖业保险业务管理,规范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吉林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养殖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保字[2008]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殖业保险,是指享受中央及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能繁母猪、奶牛等养殖保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保险经办机构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其所属市(州)、县(市、区)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其所属市(州)、县(市、区)公司。 第二章承保 第四条投保标的必须符合下列投保条件: (一)养殖场地及设施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二)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投保个体应是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并必须具有识别身份

的统一标识; (四)投保标的具备一定规模,便于业务管理; (五)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经保监部门审定通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因人为管理不善、故意或过失行为,以及违反防疫规定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所造成的投保个体死亡,保险经办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设疾病观察期15天。 第七条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投保标的信息,在畜牧兽医等部门的配合下,逐一查验投保标的。对无耳标、带病投保、没有进行免疫、年龄不够、投保数量不够等不符合投保条件的,不予承保。 第八条参保养殖户、龙头企业自交保费和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须一次性划入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帐户,保险经办机构在完成保费收取、查验标的,核对投保手续等工作后,为投保人出具保险单。 第三章报案 第九条投保标的出险后3小时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全国统一服务专线报案。 第十条各承保公司应建立“出险报案登记台帐”,并分险种进行填制、整理和归档。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积极发展林业保险的要求,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对应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与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对如何开展森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森林资源现状 (一)地理位臵 我局位于四川省西北、甘孜州中部,道孚、新龙、雅江三县交界地带。北邻炉霍林业局,南抵雅砻江边,东连丹巴林业局,西接新龙林业局,坐标为东经100°25′02′—100°23′22′′,北纬30°12′26′′—30°12′26′′。南北长105公里,东西宽53公里,幅员面积4007.5平方公里。 (二)自然地理概况 地质构造属松潘—甘孜地槽褶皱断裂带、雅砻江—鲜水河构造。由一系列背斜向斜构造单元形成了众多的反“S”型构造系列。 施业区内古夷平面被河流解体变形,多见角峰刃脊、狭窄沟谷、悬崖峭壁、高原丘峦。地势北高南低、中部突起。山体属大雪山支脉,海拔4000—4900m的山峰有海子山、白日

山、老乌山、格勒万涅山、加巴加果山。 施业区域海拔高度2620—5820m。平均海拔3400m,相对高差3200m。 (三)河流水系 施业区内地表河流属长江流域上游,长江一级支流金沙江支流雅砻江及雅砻江支流鲜水河水系。主要河流有雅砻江和鲜水河。 (四)气候土壤 在中国气候区,带划分体系中,施业区属“青藏高原区—HⅡ高原温带”(《中国自然地理》)。在川西高原气候分区中,工程区属康定—雅江暖温带、温带区。气候特点是春秋季短、冬长无夏、降水量少、雨热同季、灾害性天气频繁。年均气温7.8°C,极端高温32°C,极端低温-22°C。年均降雨量578.6mm,蒸发量1682.5mm,无霜期110天。 因受各种气候要素和天气现象垂直分布特点的影响,致使工程区内的土壤类型分布垂直带谱特征比较明显。包括不同海拔段的3个土壤分布带。成土母岩为砂岩、灰岩、花岗岩、玄武岩。 (五)森林植被 在四川森林分区体系中,施业区“属B.亚高山暗针叶林区—Ⅵ。亚高山冷杉云杉亚区—18.大雪山面坡川西云杉林、鳞片冷杉林、高山栎林、高山松林小区”。包括道孚—新龙

森林保险制度的完善分析.docx

森林保险制度的完善分析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维持陆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及其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中枢和杠杆作用[1]。因我国森林资源总量大、人均少、覆盖率低,而森林保险旨在降低森林资源的经营风险,自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以来便引起了重视。然而,目前的森林保险总体依旧是政策性的规定占多数,森林保险的实施无法真正落实,森林资源仍得不到有效保护,关于林业的民事刑事案件有增无减。因此,有必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根据目前森林保险的发展情况,对其进行制度化研究,对森林保险予以法律约束,做到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整体环保工作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1森林保险内涵厘析 1.1森林保险的定义参考《农业保险条例》规定,森林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基于农业保险合同,适用于种植、林业等生产活动,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疫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活动。参考学界对于森林保险的定义,可以认为森林保险,即以林木(包括已砍伐及未砍伐的)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从而获得保险人在保期内为森林可能遭受的灾害而带来的经济损失所提供经济补偿的合同行为。目前,森林保险包括用材林险、防护林险、人工松木林险、混合林险等具体险种[1]。而由于人为破坏行为的主观性,保险实际操作过程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很难得到森林保险的有效保障,现有的森林保险一般保障的是森林资

源受自然灾害后经营者的利益。 1.2森林保险的特殊性 1.2.1法律关系特殊普通商业保险法律关系仅有两方,即投保人和保险人,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在森林保险中,主体从两方扩展到实际的三方主体,即投保人、保险人和政F。 1.2.1.1主体地位上的不平等森林保险中双方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并不完全平等,保险机构或由政F直接设立,或受政F支持或补贴,它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事主体,与投保人之间也不似普通商业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最终结果是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同时,森林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被保险人、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以及政F[2]。 1.2.1.2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一般而言,商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对等的。但是,森林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存在明显的不平等。在森林保险中,政F充当了很重要的角色,政F提供保费补贴,从某种层面来说,似是政F与林业经营者共同缴纳保费。 1.2.2保险标的特殊,经营成本高森林保险标的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生态价值,其特殊性决定了森林保险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其标的价值难确定,费率厘定、灾后定核损难度大[3]。森林保险业务需要制定特殊的理赔程序和定损方法以保证赔付的合理性,而这就相应地增加了承保人的经营成本。 1.2.3保险期限具有周期性在森林保险合同中,保险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的起始时间。在一般财产保险中,保险期限

森林保险讲义

政策性森林保险讲义(承保) 人保财险锡盟分公司 ?一、森林保险基本情况 ?二、森林保险承保流程 ?三、保费补贴资金申请相关事项 ?四、条款主要内容讲解 ?五、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义务 (一)森林保险概念 森林保险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原始天然林和各类人工营造林为标的,对它们在生长过程中因约定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的一项保险业务。 森林保险按用途分为公益林保险和商品林保险;按保费构成分为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目前我盟承保的森林保险属于政策性公益林保险。 (二)2015年森林保险承保情况 截止2015年9月21日我公司共承保政策性森林保险2323.94万亩,签单保费3442.34万元。其中:乔木公益林共计承保716.56万亩,签单保费1433.12万元;灌木公益林共计承保1607.38万亩,签单保费2009.22万元。 各旗县承保情况: 1、西苏旗承保209.85万亩,签单保费263.63万元;

2、白旗承保203.72万亩,签单保费261.58万元; 3、太旗承保112.46万亩,签单保费178.64万元; 4、阿旗承保129.72万亩,签单保费194.68万元; 5、东苏旗承保251.25万亩,签单保费315.04万元; 6、正蓝旗承保399.76万亩,签单保费673.05万元; 7、多伦县承保250.99万亩,签单保费443.01万元; 8、锡市承保123.75万亩,签单保费为161.75万元; 9、东乌旗承保229.02万亩,签单保费337.94万元; 10、乌拉盖管理区承保5.88万亩,签单保费8.09万元; 11、西乌旗承保235.47万亩,签单保费387.26万元; 12、镶黄旗承保154.99万亩,签单保费195.43万元; 13、二连承保17.08万亩,签单保费22.27万元。 (三)政策性森林保险理赔情况 截止到2015年10月26日,锡盟分公司在各级林业、财政、气象以及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共处理森林保险事故29起,赔款金额1054.7466万元,对于近期发生的林地损失案件,我公司理赔人员正在同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进行灾害现场查勘定损工作,待损失核实后,我公司将根据核定的保险林木损失程度足额支付应赔偿的保险金。 (一)森林保险承保所需手续 1、投保人所保林木基本情况和生产技术管理的资料,包括林地所有者提供的投保林木的林场平面图、林相图及投影信息说明。林场

汽车保险与理赔试卷及答案.doc

一.单选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风险的构成要素( D ) A 风险因素 B 风险事故 C 损失 D 经济风险 2. 汽车保险的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 C )天 A 10 B 20 C 30 D 40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主要内容的( D ) A 出险报案 B 投诉建议 C 保单查询 D 电话报案 4.( A )是保险理赔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A 查勘工作 B 保单查询 C 现场查勘 D 核赔 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事故车辆定损方式( B ) A 协商定损 B 交警定损 C 公估定损 D 专家定损 6.( A )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 A 风险因素 B 风险事故 C 损失 D 经济风险 7.最早的汽车保险单签发是在哪一年( B ) A1878 B1898 C1789 D1889 排量指的是汽车发动机气缸容量为( B ) 9.( A )是保险理赔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A 查勘工作 B 保单查询 C 现场查勘 D 核赔 10.( D )是车险理赔的风险控制核心环节 A 复勘 B 查勘 C 核价 D 核损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 25 分) 1、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是以保险汽车的损失,或者以保险汽车的所有人,或驾驶员因驾驶保 险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所负的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保险费、保险费率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缴纳给保险人的费用保险费率是保 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 3、核损 (核损是继查勘完成后核损员根据查勘员现场查勘的情况、估损单、损失照片等,初 步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发生过程,核定车辆和相关物损损毁情况,确定车辆更换部件、维修工时、相关物损赔偿费用、施救费用的过程) 4、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 个及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在相同的时间内,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5、车险理赔(车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给付赔 偿金的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和过程三、简答题(每小题7 分,共 ) 35 分) 1、车险投保流程是什么 答案:( 1)分析车辆风险(2)确定保险需求(3)确定投保险种(4)选择保险公司(5)选择投保方式( 6)填写投保单 2、简述汽车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 答案:( 1)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 ( 2)自愿原则 ( 3)境内投保原则 ( 4)专业经营原则 ( 5)公平竞争原则 3、简述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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