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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自2008-08-01起实施)【收藏】

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hemical synthesis products category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的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镉、烷基汞、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 6920—1986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7490—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11889—19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0—19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 11912—19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193—1991 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GB 13194—1991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4204—1993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5441—1995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

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7130—1997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GB/T 17133—1997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HJ/T 70 —2001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71 —2001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132 —2003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化学合成类制药采用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应生产药物活性成分的过程。

3.2 现有企业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

3.3 新建企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

3.4 排水量指生产设施或企业排放到企业法定边界外的废水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废水等)。

3.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排放限值

4.1.1 现有企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2010 年6 月30 日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1.2 现有企业自2010 年7 月1 日起执行表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1.3 新建企业自2008 年8 月1 日起执行表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为mg/L(pH值、色度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pH值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色度(稀释倍数)50

3悬浮物70

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0(35)

5化学需氧量(CODcr)200(180)

6氨氮(以N计)40(30)

7总氮50(40)

8总磷 2.0

9总有机碳60(50)

10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计)0.07

11总铜0.5

12挥发酚0.5

13硫化物 1.0

14硝基苯类 2.0

15苯胺类 2.0

16二氯甲烷0.3

17总锌0.5

18总氰化物0.5

19总汞0.05

20烷基汞不得检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1总镉0.1

22六价铬0.5

23总砷0.5

24总铅 1.0

25总镍 1.0

* 烷基汞检出限:10 ng/L

注:括号内排放限值适用于同时生产化学合成类原料药和混装制剂的生产企业。

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为mg/L(pH值、色度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pH值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色度50

3悬浮物50

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5(20)

5化学需氧量(CODcr)120(100)

6氨氮(以N计)25(20)

7总氮35(30)

8总磷 1.0

9总有机碳35(30)

10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0.07

11总铜0.5

12挥发酚0.5

13硫化物 1.0

14硝基苯类 2.0

15苯胺类 2.0

16二氯甲烷0.3

17总锌0.5

18总氰化物0.5

19总汞0.0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0烷基汞不得检出*

21总镉0.1

22六价铬0.5

23总砷0.5

24总铅 1.0

25总镍 1.0

* 烷基汞检出限:10 ng/L

注:括号内排放限值适用于同时生产化学合成类原料药和混装制剂的生产企业。

4.1.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现有和新建企业执行表3 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为mg/L(pH值、色度除外)

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pH值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色度30

3悬浮物10

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

5化学需氧量(CODcr)50

6氨氮(以N计)5

7总氮(以N计)15

8总磷(以P计)0.5

9总有机碳15

10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0.07

11总铜0.5

12挥发酚0.5

13硫化物 1.0

14硝基苯类 2.0

15苯胺类 1.0

16二氯甲烷0.2

17总锌0.5

18总氰化物不得检出1)

19总汞0.0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0烷基汞不得检出2)

21总镉0.1

22六价铬0.3

23总砷0.3

24总铅 1.0

25总镍 1.0

1)总氰化物检出限:0.25mg/L。

2)烷基汞检出限:10 ng/L。

4.2 基准水量排放浓度换算

4.2.1 生产不同类别的化学合成类制药产品,其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见表4。

4.2.2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按污染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

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4.2.3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1)式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式中:

C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Q总——排水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3);

Y i ——某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

Qi基——某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3/t);

C实——实测水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若Q总与Σ(Yi·Qi基)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表4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为m3/t产品序号药物种类代表性药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1神经系统类

安乃近88阿司匹林30咖啡因248布洛芬120

2抗微生物感染类

氯霉素1000磺胺嘧啶280呋喃唑酮2400阿莫西林240头孢拉定1200

3呼吸系统类愈创木酚甘油醚45 4心血管系统类辛伐他汀240 5激素及影响内分泌类氢化可的松4500 6维生素类

维生素E45

维生素B13400

7氨基酸类甘氨酸401

8其他类盐酸赛庚啶1894注: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 所列的方法标准。

5.6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表5 水污染物项目分析方法

序号污染物项目分析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

1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6920—1986

2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GB11903—1989

3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1914—1989

4化学需氧量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70—2001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

锰酸钾法

HJ/T132—2003

5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

接种法

GB7488—1987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

光光度法

GB11894—1989

6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05 7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1989

8氨氮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7479—19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7481—1987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78—1987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5—2005

9总有机碳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

吸收法

GB13193—1991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

外吸收法

HJ/T71—2001

10急性毒性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GB/T15441—1995 11总汞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

12总镉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GB7475—87

13烷基汞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4204—93

14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

GB7467—87

15总砷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

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16总铅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GB7475—87

17总镍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12—89

18总铜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GB7475—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

光光度法

GB7474—87

19总锌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2—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GB7475—87

20总氰化物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

测定

GB7486—87

21挥发酚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

分光光度法

GB7490—87

22硫化物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GB/T17133—1997

23硝基苯类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

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24苯胺类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

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11889—89

25二氯甲烷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GB/T17130—1997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2018年高考化学真题分类汇编专题17 有机化学合成与推断(选修)

1.【2018新课标1卷】化合物W可用作高分子膨胀剂,一种合成路线如下: 回答下列问题: (1)A的化学名称为________。 (2)②的反应类型是__________。 (3)反应④所需试剂,条件分别为________。 (4)G的分子式为________。 (5)W中含氧官能团的名称是____________。 (6)写出与E互为同分异构体的酯类化合物的结构简式(核磁共振氢谱为两组峰,峰面积比为1∶1)______________。 (7)苯乙酸苄酯()是花香型香料,设计由苯甲醇为起始原料制备苯乙酸苄酯的合成路线__________(无机试剂任选)。 【答案】氯乙酸取代反应乙醇/浓硫酸、加热C12H18O3羟基、醚键 、

【解析】分析:A是氯乙酸与碳酸钠反应生成氯乙酸钠,氯乙酸钠与NaCN发生取代反应生成C,C水解又引入1个羧基。D与乙醇发生酯化反应生成E,E发生取代反应生成F,在催化剂作用下F与氢气发生加成反应将酯基均转化为醇羟基,2分子G发生羟基的脱水反应成环,据此解答。 (7)根据已知信息结合逆推法可知合成苯乙酸卞酯的路线图为 。 点睛:本题考查有机物的推断和合成,涉及官能团的性质、有机物反应类型、同分异构体的书写、合成路线设计等知识,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考查有机合成与推断、反应条件的选择、物质的结构简式、化学方程式、同分异构体的书写的知识。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自学能力、接受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考查了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机物的结构、性质、转化、反应类型的判断、化学方程式和同分异构体结构简式的书写及物质转化流程图的书写是有机化学学习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掌握常见的有机代表物的性质、各类官能团的性质、化学反应类型、物质反应的物质的量关系与各类官能团的数目关系,充分利用题目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是解答的关键。难点是设计合成路线图时有关信息隐含在题干中的流程图中,需要学生自行判

化学制药工艺学期末复习资料-

清洁技术用化学原理和工程技术来减少或消除对环境有害的原辅材料、催化剂、溶剂、副产物;设计并采用更有效、更安全、对环境无害的生 产工艺和技术。 全合成药物由简单原料经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和物理处理过程制得的途径。半合成药物由一定基本结构的天然产物经化学结构改造和物理处理过程制得的途径。 类型反应法指利用常见的典型有机化学反应与合成方法进行药物合成设计的思考方法。 分子对称法具有分子对称性的药物可由分子中两个相同的分子合成制得的思考方法。 追溯求源法从药物分子的化学结构出发,将其化学合成过程逐步逆向推导进行寻源的思考方法。 模拟类推法对化学结构复杂、合成路线设计困难的药物,可模拟类似化合物的合成方法进行合成路线设计。 一勺烩(一锅合成) 在合成步骤变革中,若一个反应所用的溶剂和产生的副产物对下一 步反应影响不大时,可将两步或几步反应按顺序,不经分离,在同 一反应罐中进行。 简单反应由一个基元反应组成的化学反应称为简单反应。 复杂反应两个和两个以上基元反应构成的化学反应则称为复杂反应 单分子反应只有一分子参与的基元反应。 双分子反应当相同或不同的两分子碰撞时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反应。 零级反应反应速率与反应物浓度无关,仅受其他因素影响的反应。 可逆反应两个方向相反的反应同时进行的复杂反应。 平行反应反应物同时进行几种不同的化学反应 溶剂化效应指每一个溶解的分子或离子,被一层溶剂分子疏密程度不同地包围着的现象。 催化剂某一种物质在化学反应系统中能改变化学反应速度,而本身在化学反应前后化学性质没有变化,这种物质称之为催化剂。 固定化酶将酶制剂制成既能保持其原有的催化活性、性能稳定、又不溶于水的固形物。 外消旋化合物其晶体是R、S两种构型对映体分子的完美有序的排列,每个晶核包含等量的两种对映异构体。 外消旋混合物等量的两种对映异构体晶体的机械混合物,总体上没有光学活性,每个晶核仅包含一种对映异构体。 原子经济反应使原料中的每一个原子都转化成产品,不产生任何废弃物和副产品,实现“零“排放。 清污分流指将清水与废水分别用不同的管路或渠道输送、排放、贮留,以利于清水的循环套用和废水的处理。 活性污泥法活性污泥是由好氧微生物及其代谢和吸附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组成的生物絮凝体。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6-89 1989-12-05发布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宜和范围 1.1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宜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 引用标准 GBJ48 医院水排放标准(试行)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G491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BG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根据地面水水质规划、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差别,将全省划分为五类控制区。 3.1 特殊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水体保护区,不得设置排污口。其他水体保护区,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不得新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的排污口。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和非工业设施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 3.2 一类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经济渔业水体保护区和海水浴场。 本控制区内,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设备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3 二类控制区,指附录1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4 三类控制区,指附录2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三级标准。 3.5 四类控制区,指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四级标准。 3.6 各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可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1 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污口取样,其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不准稀释排放。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L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 5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术语 3.1 活屠重 指被屠宰畜、禽的活重。 3.2 原料重 指作为加工肉制品原料的冻肉或鲜肉。 4技术内容 4.1 加工类别 按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类别分为: a.畜类屠宰加工; b.肉制品加工; c.禽类屠宰加工。 4.2 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4.2.1 排入GB3838中III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 排入GB3838中IV、V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 4.2.5 GB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 标准置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的排水量和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等指标,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臵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

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臵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臵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放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198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1987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

三年高考化学真题分类汇编专题 有机化学合成与推断(选修)

1.【2017新课标1卷】(15分) 化合物H是一种有机光电材料中间体。实验室由芳香化合物A制备H的一种合成路线如下: 已知: 回答下列问题: (1)A的化学名称是__________。 (2)由C生成D和E生成F的反应类型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 (3)E的结构简式为____________。 (4)G为甲苯的同分异构体,由F生成H的化学方程式为___________。 (5)芳香化合物X是F的同分异构体,X能与饱和碳酸氢钠溶液反应放出CO2,其核磁共振氢谱显示有4种不同化学环境的氢,峰面积比为6∶2∶1∶1,写出2种符合要求的X的结构简式____________。 (6)写出用环戊烷和2–丁炔为原料制备化合物的合成路线________(其他试剂任选)。2.【2017新课标2卷】(15分)

化合物G是治疗高血压的药物“比索洛尔”的中间体,一种合成G的路线如下: 已知以下信息: ①A的核磁共振氢谱为单峰;B的核磁共振氢谱为三组峰,峰面积比为6∶1∶1。 ②D的苯环上仅有两种不同化学环境的氢;1 mol D可与1 mol NaOH或2 mol Na反应。 回答下列问题: (1)A的结构简式为____________。 (2)B的化学名称为____________。 (3)C与D反应生成E的化学方程式为____________。 (4)由E生成F的反应类型为____________。 (5)G的分子式为____________。 (6)L是D的同分异构体,可与FeCl3溶液发生显色反应,1 mol的L可与2 mol的Na2CO3反应,L共有______种;其中核磁共振氢谱为四组峰,峰面积比为3∶2∶2∶1的结构简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7新课标3卷】(15分) 氟他胺G是一种可用于治疗肿瘤的药物。实验室由芳香烃A制备G的合成路线如下: 回答下列问题: (1)A的结构简式为____________。C的化学名称是______________。 (2)③的反应试剂和反应条件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该反应的类型是__________。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 GB4287-92 代替GB4287-84及GB8978-88 纺织印染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 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术语 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 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 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4.1.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自2008-08-01起实施)【收藏】 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hemical synthesis products category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electroplating (征求意见稿) DB44 ICS 13.040.40 Z 60

前言 .............................................................................................................................................. I 引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内容 (3) 4.1 区域划分 (3) 4.2 污染物排放限值 (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 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 (5) 5.2 污染物监测要求 (6)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12)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规则进行起草,是在《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地方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xx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于xxxx年x月x日首次发布,自xxxx年x月x日实施。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 1 范围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级规定了75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现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技术内容 2.1 标准分级和限值 2.1.1 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湖泊、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见《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2.1.2 在划定的II、III类水体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按照水体功能的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在已进行污水截流的其他水域也禁止新建排污口。 2.1.3 排入北京市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其中:向《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A;排入其他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B,限值见表1。 2.1.4 排入北京市III、I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二级限值,限值见表1。 2.1.5 排入北京市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三级限值,限值见表1。 2.1.6 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限值见表2。 2.1.7 排入未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体的功能,分别执行本标准2.1.3、2.1.4、2.1.5的规定。 2.2 其他规定 2.2.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8703的规定。 2.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执行本标准中一级限值A,限值见表1。 2.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I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2.2.4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III、IV、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三: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 制 说 明 (二次征求意见稿)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二OO八年七月

目 录 1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3) 1.1 纯碱的工业的基本情况 (3)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3) 1.3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3) 2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和预期目标 (4) 2.1 编制原则 (4) 2.2 预期目标 (4) 3 纯碱主要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4) 3.1 氨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4) 3.2 联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6) 3.3 天然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8) 4 国际纯碱生产技术水平及水污染物控制水平 (8) 5 我国纯碱生产技术水平及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技术 (10) 5.1 我国纯碱工业的优、劣势分析 (10) 5.2 我国纯碱企业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技术 (11) 6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内容和指标的确定 (12) 6.1 适用范围 (12) 6.2 术语和定义 (12) 6.3 标准时段划分与区域划分 (12) 6.4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12) 6.5 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对比 (15) 7纯碱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效益分析 (15) 8 达标投资及运行成本分析 (16) 9 达标可行性分析 (16) 10达标治理技术(脱氮技术)说明 (16) 附件1: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处理表 (17) 附件2:专家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说明 (25)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1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1.1 纯碱的工业的基本情况 纯碱工业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化学工业,始建于1917年,到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可谓中国的 “化工之母”。纯碱产品是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料,是建筑玻璃、日用玻璃等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料并广 泛应用于轻工业、冶金工业和食品工业。纯碱工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纯碱生产能力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近年的进出口量见表1。 表1 2000-2007纯碱进出口量 单位:万吨 年份 进口 出口 2001 7.8 110.4 2002 29.4 114.7 2003 30.1 125.5 2004 19.7 143.0 2005 7.1 177.5 2006 14.2 181.0 2007 4.0 170.6 目前,世界纯碱生产能力为4500万吨/年,其中合成法约占三分之二,天然碱法占三分之一。 但在我国纯碱工业中,天然碱法比重很小,主要采用氨碱法和联碱法这两种合成法来生产纯碱。我 国现有纯碱生产企业50家,其中氨碱法生产企业13家,联碱法生产企业36家,天然碱生产企业1 家。自2003年起,我国纯碱生产能力和产量稳居世界首位。2006年我国纯碱生产能力为1670万吨, 其中氨碱法的生产能力为826万吨,联碱法的生产能力为748万吨,天然碱法的生产能力为96万吨。2006年我国纯碱产量为1543万吨,约占世界纯碱产量的三分之一。 2006年纯碱工业纯碱生能为:1574万吨。按氨碱法生产纯碱(826万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 量以1.38kg/t碱计算排1.14万吨氨氮。联碱法生产纯碱(748万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以1.9 kg/t 碱计算排1..4万吨氨氮。全年纯碱工业废水排氨氮为2.56万吨。2006年全国工业废水氨氮总排放量 为:42.4万吨,纯碱工业废水排放氨氮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实际氨氮排放占有率要小于该 值。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纯碱生产对环境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特征污染物是联碱的含氨废水和氨碱的蒸氨废液。而 天然碱法除了有一些固体废物产生,与生产直接接触的废水基本都是回用的,基本没有工业废水外 排,仅有少量的厂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外排,因此本标准对于天然碱法生产纯碱的水污染物排放 控制与生产纯碱的其他两种有所不同,不仅水量少,而且污染因子也没有氨氮和硫化物,只有常规 的COD、pH、悬浮物和石油类四种控制指标。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随着纯碱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行清洁生产, 纯碱工业在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物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纯碱工业一直没有本行 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尤其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企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部分企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或地方标准。由于这些 标准针对性不强,既不符合纯碱企业的生产实际,又造成了行业执行标准的不统一。因此,各地方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企业普遍要求制定符合纯碱行业特点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适应环境保护管 理和纯碱工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1.3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1.3.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度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环办[2002]62号文),由中国化工 环保协会和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组织纯碱行业和环保行业的专家于2002年起开始编写《纯碱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合同编号:2002-37)。 1.3.2 标准编制过程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特点及排放标准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镉、烷基汞、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1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的来源及特点 1.1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来源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艺是根据配方,按部就班地进行各种化学反应来完成生产产品的。规模较大的化学合成类制药厂在不同的时期可能会生产不同的产品。一批合成药生产完成后,清洗设备,选用不同的原料,根据不同的配方,就可以生产不同的产品,因此也会产生不同的污染物。在化学合成工艺中,企业往往使用多种优先污染物作为反应和净化的溶剂,包括苯、氯苯、氯仿等。由于合成制药的化学反应过程千差万别,有简有繁,因此,排水点不好统一概括,但是也可以笼统地分为四类: (1) 母液类,包括各中结晶母液、转相母液、吸附残液等; (2) 冲洗废水,包括过滤机械、反应容器、催化剂载体、树脂!吸附剂等设备及材料的洗涤水; (3) 回收残液,包括溶剂回收残液、前提回收残液、副产品回收残液等; (4) 辅助过程排水及生活污水。 1.2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特点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与发酵类制药废水相比,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产生量小,并且污染物明确,种类也相对较少。其特点如下: (1) 水质成分复杂:医药产品生产流程长、反应复杂、副产物多、反应原料常为溶剂类物质或环状结构的化合物,使废水中的污染物组分繁多复杂,增加了废水的处理难度。 (2) 废水中污染物质含量高:制药工业生产过程本身大量使用各种化工原料,但由于多步反应、原料利用率低,大部分随废水排放,往往造成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居高不下。 (3) COD偏高:在制药工业中,COD在几万、几十万mg/L的废水是经常可以见到的。这是由于原料反应不完全所造成的大量副产物和原料或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人量溶剂介质进入废水体系中所引起的。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_(GB21900_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放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198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1987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3-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7484-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啉酮比色法 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化学制药工艺学题库有答案2014修订版

2014年10月《化学制药工艺学》自考复习资料 整理者:李玉龙 一、选择题 1、下列哪种反应不就是复杂反应的类型【A 】 A、基元反应 B、可逆反应 C、平行反应 D、连续反应 2、化学药物合成路线设计方法不包括【C 】 A、类型反应法 B、分子对称法 C、直接合成法 D、追溯求源法 3、下列方法哪项不就是化学药物合成工艺的设计方法【C 】 A、模拟类推法 B、分子对称法 C、平台法 D、类型反映法 4、化工及制药工业中常见的过程放大方法有【D 】 A、逐级放大法与相似放大法 B、逐级放大法与数学模拟放大法 C、相似放大法与数学模拟放大法 D、逐级放大\相似放大与数学放大 5、下列不属于理想药物合成工艺路线应具备的特点的就是【D 】 A、合成步骤少 B、操作简便 C、设备要求低 D、各步收率低 6、在反应系统中,反应消耗掉的反应物的摩尔系数与反应物起始的摩尔系数之比称为【 D 】 A、瞬时收率 B、总收率C、选择率D、转化率 7、用苯氯化制各一氯苯时,为减少副产物二氯苯的生成量,应控制氯耗以量。已知每l00 mol苯与40 mol氯反应,反应产物中含38 mol氯苯、l mol二氯苯以及38、61 mol未反应的苯。反应产物经分离后可回收60mol的苯, 损失l mol的苯。则苯的总转化率为【D 】 A、39% B、62% C 、88% D、97、5% 8、以时间“天”为基准进行物料衡算就就是根据产品的年产量与年生产日计算出产品的日产量,再根据产品的总收率折算出l天操作所需的投料量,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物料衡算。一般情况下,年生产日可按【 C 】天来计算,腐蚀较轻或较重的,年生产日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缩短。工艺尚未成熟或腐蚀较重的可按照【 D 】天来计算。 A、240 B、280 C、330 D、300 9、选择重结晶溶剂的经验规则就是相似相溶,那么对于含有易形成氢键的官能团的化合物时应选用的溶剂就是【 A 】A、乙醇B、乙醚C、乙酮D、乙烷 10、下面不属于质子性溶剂就是的【 A 】 A、乙醚 B、乙酸 C、水 D、三氟乙酸 11、载体用途不包括【 B 】、 A、提高催化活性 B、改变选择性 C、节约使用量 D、增加机械强度 12、为了减少溶剂的挥发损失,低沸点溶剂的热过滤不宜采用【B 】 A、真空抽滤,出口不设置冷凝冷却器 B、加压过滤 C、真空抽滤,出口设置冷凝冷却器 D、不能确定 13、工业区应设在城镇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药厂厂址应设在工业区的【A 】位置。 A、上风 B、下风 C、下风或上风 D、侧风 14、《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A 】污染物能在环境或生物体内积累,21、对人体健第康会类产生长远的不良影响。 A、第一类 B、第二类 C、第三类 D、第一类与第二类 15、化学需氧量就是指在一定票件下, 用强氧化剂氧化废水中的有机物所需的氧的量,单位为mg、L-1。我国的废水检验标准规定以【 B 】作为氧化剂 A、高锰酸钾 B、重铬酸见 C、双氧水 D、浓硫酸 16、仅含有机污染物的废水经【B 】后,BOD5通常可降至20~30 mg、L-1, 水质可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A、一级处理 B、二级处理 C、三级处理 D、过滤并调节PH值 17、氯霉素有几个手性中心【B 】 A、一个 B、2个、 C、3个 D、8个 18、氯霉素就是广谱抗生素,主要用于【D】 A、伤寒杆菌 B、痢疾杆菌 C、脑膜炎球菌 D、以上都就是 19、下列不具有抗癌作用酌抗生素就是【D 】 A、放线菌素 B、博来霉素 C、阿霉素 D、四环素 10、青霉素工业大规模发酵生产采用二级种子培养,属于几级发酵【A 】 A、三级 B、二级 C、四级 D、一级 20、四环素发酵培养工艺中,氨基态氨浓度应为【A 】 A、100-200mg/L B、100-200 C、100-200kg/L D、100-200g/L 21、甾体化合物的生产工艺路线包招【D 】 A、天然提取 B、化学合成 C、微生物转化 D、以上都就是 22、紫杉醇属于哪类化合物(A)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6-89 1989-12-05发布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宜和范围 1.1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宜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 引用标准 GBJ48 医院水排放标准(试行)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G491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BG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根据地面水水质规划、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差别,将全省划分为五类控制区。 3.1 特殊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水体保护区,不得设置排污口。其他水体保护区,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不得新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的排污口。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和非工业设施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 3.2 一类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经济渔业水体保护区和海水浴场。 本控制区内,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设备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3 二类控制区,指附录1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4 三类控制区,指附录2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三级标准。 3.5 四类控制区,指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四级标准。 3.6 各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可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1 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污口取样,其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不准稀释排放。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L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3 年,1992 年第一次修订,2001 年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履行国际公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监控要求和水污染物排放基准排水量; 3、将可吸附有机卤素指标调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关于修订〈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52 号)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二噁英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 6920-1986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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