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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状

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状

原告:邵东县两市镇素质联盟网络中心负责人:易娟

地址:邵东县两市镇民强路27号电话:138********

被告:邵东县公安局法人代表:谢伟宏职务:局长

地址:邵东县两市镇解放路25号电话:0739-2721413

诉讼请求:

确认邵东县公安局擅自设定《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事实与理由:

2016年5月20日,被告下属机构网络安全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之规定,吊销原告网吧所谓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原告直至此时,才知网吧还有什么所谓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但从未见过。

原告认为,原告网吧是合法成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其正常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被告作为公安行政机关,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非法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被告这是要干嘛?!要超越法律?!要凌驾于法律之上?!

综上,被告非法给原告网吧设定《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管理条例》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邵东县人民法院

原告:邵东县两市镇素质联盟网络中心

负责人:易娟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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