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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出具成果文件后,按上述要求整理资料并附资料目录,填写纸质版资料移交单(见下附表1)。同时,电子版资料按要求填写电子版资料移交单(见下附表2)。

2、项目负责人将所有成果资料报该业务版块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合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资料交资料管理员进行存档,其中咨询成果关键页(咨询报告书封面、结算定案表等)扫描件与电子版资料,由部门经理统一保存到部门的移动硬盘。

3、项目管理和监理项目造价控制经该业务板块部门负责人签认后,全部资料分别移交到项目管理部和监理部,并由部门资料管理员分类排序登记。

三、成果资料文件的上传及造价业务咨询业务登记

定点小型审计项目、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需要上传到北京市工程造价服务平台,相关要求如下:

1、定点小型审计上传要求

每个工程文件夹下建立两个压缩文件:

审核说明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编制说明”;

定案表、汇总表、分部分项审核对比表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文件”。

2、造价咨询项目

(1)需要先填一个成果文件上传模板;

(2)每个工程文件夹下建立两个压缩文件:

清单编制说明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编制说

明”;

各专业电子导出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文件”。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在共享文件内造价咨询业务登记表中填写相关数据及归档日期。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补充至公司《造价咨询业务手册》中相应部分。

纸质版成果资料移交单

电子版成果资料移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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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最新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公司资料、文件保管程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并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的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及局机关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有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的管理,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工程设计、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财务管理、销售供应等涉及企业经营各方面的,反映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历史面貌具有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实物、文字、图纸、图片、软盘、光盘、声、像等资料。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健全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隶属于公司综合部,负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对全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综合的管理工作。 健全档案人员网络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档案收集、编制、移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进行初级管理。专(兼)职档案员一旦工作岗位调整,则需要重新制定专(兼)人员并报办公室备案,以保持档案工作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1、各项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围,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负责人收集、整理;会议文件由综合部收集。 4、强化业务学习,各专职及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熟悉掌握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集、整理、归档的围和标准。 四、档案归档 (一).归档要求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以下会计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鉴定意见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六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一)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相应的信息系统生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数据;能够输出符合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并履行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电子签证程序。 (三)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数据,符合电子数据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应纸质会计档案的索引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数据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209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Restructuring and Transferring Archiv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移交,是特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与当地国家综合楼馆之间定期的档案交接。 第三条档案移交依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单位和省属单位(除国家、省有明文规定外)的档案须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县(区)、乡(镇)单位的档案须向当地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二章移交范围

第四条各行政区划辖区仙的下列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凡年满10年、保管期限为永久与长期的,均属移交范围: 一、市级地方党委、纪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等机构及其工作部门、直属临时性单位; 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属工作部门和派出单位; 三、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隶属的独立分管某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 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管辖的国营企业; 五、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或虽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领导但省级部门未设专门档案馆的单位; 六、撤销单位和国家破产企业; 七、有代表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八、市级国家综合档案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第五条所移交的档案门类必须齐全完整,即应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以维护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扩大或缩小档案的移交范围和延长或缩短移交时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招标业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招标业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本单位的业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明确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形式(或方法)、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单位开展的所有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业务适用于本规定。 第3条业务档案是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及公司要求,需在项目结束后统一保存或移交的项目资料,包括:招标(采购)类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文件、往来信函、传真、会议记录等文字、图纸、电子文档、影音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4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其承办招投标(采购)业务活动的程序,从项目接受委托开始,做好业务所有原始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并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式移交给档案管理员。项目经理应当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归档过程和质量全面负责,是该项目档案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第5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查验、入库、保管及查(借)阅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丢失。 第6条档案管理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

续,由分管档案业务的领导监交。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当在《业务档案移交表》上签字。移交人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该岗位。 第二章、档案的整理及要求 第7条项目经理在招标(采购)工作结束,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及时将业务资料整理归档,填写《归档资料登记表》并向档案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应归档资料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第8条所有正常立项的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业务项目须按《归档资料登记表》中所列需归档文件的要求进行统一归档。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其要求及时将业务档案完整移交相应监管部门。 第9条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合同及项目摘要 (二)项目甲供资料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 (四)招标全过程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第10条业务档案归档形式分为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 纸质归档,是指将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类业务从项目立项至项目完结涉及的所有资料统一整理装入专用档案盒存档的 归档形式。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公 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 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及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委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暂行办法》和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事务所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 第三条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对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业务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四条业务档案归档范围: 1、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业务底稿,如业务约定书、客户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的有关资料;审计计划与总结,未审和审定会计报表,各种差异调节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以及取得的客户声明书,陈述等。 2、执行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底稿,如各种明细表、汇总表、抽查表、测试表、分析表、审定表、询证函等。 3、备查参考底稿,如客户的营业执照、合营协议、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验资报

告、企业内控制度、会计制度等。 第五条业务档案归档时间: 审计业务结束后,应将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工作底稿按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和据为已有。按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归档时间定为自报告签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归档手续。 第六条业务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审计工作底稿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有关规定,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标识一致。 2、按照文号为单位进行规档。归档前认真检查应收集的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管理建议书、委托单位声明书、未审会计报表、审计差异调理表及试算平衡表、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与委托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复制件、审计计划与结论、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应予补充并对不需归档的材料进行剃除。 3、归档前应对上述资料中的盖章、签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做逐一检查,并予以完善。 4、工作底稿中的传真材料应重新复印后再归档。 5、各项目负责经理对业务档案归档前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 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政府机关核准文、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材料的归档范围。

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草稿)

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2013年3月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2013年3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过程规范,并能保证后续软运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项目移交对象为信息中心承接的信息化项目及局内其他单位或部门委托管理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移交或委托分简单登记托管移交、技术内部运维移交和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移交三种方式。 简单登记托管,只负责所托管系统的登记、及简单维护协助(维护工作由移交方为主完成,网络资源部只提供维护协助和数据库等资源);技术内部运维移交,需要移交方完整移交技术资料并对网络资源部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由网络资源部负责内部技术维护;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属于项目全面移交,由网络资源部全面负责内外部运维和服务工作。 二、管理职责 第四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移交过程组织、把关、监督工作。第五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所移交软件项目资料的接收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接受运维技术的掌握和运维工作。 第七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业务推广及培训转移接受工作。三、移交要求 第八条,由网络资源部和移交方共同制订移交计划,并作为移交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移交方必须提供齐全的软件项目资料,包括系统使用手册、

系统部署与维护手册、软件开发方的联系方式、项目合同(可以是复印件)、项目建设方案、数据库说明书、其他补充约定等。资料不全者,网络资源部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条,移交方必须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运维技术培训,经过移交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一条,对需要进行业务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移交方必须事先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经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二条,对于项目移交方,在移交期间承担主要的项目运行、推广等责任,直至移交正式结束,责任转移到网络资源部。 第十三条,在移交期间,发生应急事件,移交方负责人要同步到现场,协助应急工作。 第十四条,在移交结束后的一年内移交方负责人需要承担业务指导和咨询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项目,需要签订正式的项目委托运维协议。 第十六条,凡是涉及在建项目中遗留的问题,由移交方向网络资源部做书面说明,并做有关问题解决的协助。(主要涉及项目未正常验收、功能未解决、资金拨付未完成等问题) 第十七条,移交方或委托方必须全面移交跟运维相关的所有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移交流程 第十八条,在建项目移交流程: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十二、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四条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5.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8.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第五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十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 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sodocs.net/doc/2217101710.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XX档案移交规定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XX档案移交规定 xx局xx年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使我局档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xx年县级各部门及省市县单位档案意见工作 ___》(xx函〔xx〕35号)和县档案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档案移交工作安排如下:一、档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档案移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xx同志具体负责档案移交相关工作,各科室档案管理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 二、档案移交范围我局1984年至xx年底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国家有明确规定不移交县国家档案馆的档案除外)。会计档案、人事档案暂不列入本次档案移交范围。 三、时间安排 3月1日至10月30日四、实施步骤(一)、查补资料阶段(7月1日-8月31日)在对文书档案室所有资料严格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所缺材料,列出清单,按照清单进行收集。

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核校、分类,按照档案相关要求进行装订、编写、录入。资料力求规范。 (二)移交资料阶段(9月1日——9月30日)按照县档案接收、移交相关手续,按期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档案移交是单位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因此,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人员要集中精力,及时提供、各类资料,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2.加大投入,确保运转。此次档案移交工作任务重、项目多,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购买必要的档案用品和设备。同时,积极抽调档案、录入人员,专司其职,将档案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此次档案立卷归档、移交过程中,各股室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协调好抽调人员的其他工作,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经典公司档案实施及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 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编号:GDHiPAL-DCC-P2-004 版本号:0 所属体系:行政管理 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职责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文档的移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文件的保管利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修改日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授信业务移交管理办法

******** 信贷业务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以下简称中心)信贷业务交接程序,保持信贷业务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根据《信贷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指我中心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 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票据承兑等)的业务。 第三条信贷业务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二)业务交接应在线上信贷管理系统中完成信贷业务相关联的移交。在线下应填写《移交清单》进行移交。 (三)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移交清单见附表1),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四)信贷业务内容涉及国家、本中心和企业的秘密,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五)由中心总经理或中心经理担任监交人,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前交接的,须报送行长办公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移交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移交清单留档备案。 第二章业务移交内容 第四条业务移交分为自愿移交与强制移交

自愿移交适用范围:中心各部门、团队人员因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请长假时(1周以上)、休假期间等的交接情况。 (一)自愿移交应遵循移交人与接收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二)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信贷业务的管理责任、信贷业务借款的主体及保证人或抵质押物、信贷业务相关档案资料及中心其他规定; (三)移交人移交后仍为业务第一风险责任人,如出现风险应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接收人应承担后续管理、催收和清收的责任。如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将风险第一责任人移交至接收人,业务移交后接受人为风险第一责任人,但相应的收入也应一并移交; (四)接收人应该尽快了解信贷业务内容,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强制移交适用范围: (一)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构成刑事案件的行为; (二)违反我行规章明确的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存在现有法律法规及我行规章明确的其他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在信贷业务决策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五)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五条移交人责任 要按照《移交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第六条接收人责任 必须认真填写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移交内容资料,保证与实际已交内容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等,确保真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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