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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安全管理】物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精编【安全管理】物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精编【安全管理】物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精编【安全管理】物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堆场、仓库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527.2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2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T 556 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

JT/T 557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其测量方法

JT xxx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

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或物品。

3.2

危险货物集装箱dangerous cargo container

从装入危险货物之时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前为止的集装箱。

3.3

直取direct lift down

进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或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4

罐柜集装箱portable tank container

按照国际或我国有关规范建造,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外部框架具有集装箱相同结构用于装载散装危险货物的可移动罐柜。

4 一般要求

4.1 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

运输、装卸、储存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应执行GB 6944和GB 12268的规

定。

4.2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管理

4.2.1 国内运输、装卸、储存等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则(以下简称“水路危规”);在国际航线运输、装卸等作业,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规定;同时兼有国内、国际航线运输时,执行“水路危规”第十七条规定。

4.2.2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取得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作业资质认定。

4.2.3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作业人员,应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2.4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演练记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2.5 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箱体两侧及两端应粘贴或印刷符合GB190或“国际危规”规定,且与箱内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一致的危险货物标志。

4.2.6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根据所装卸危险货物的特性,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防护用品和清洗、消毒、急救等用品。

4.3 港口作业基本要求

4.3.1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GB11602的有关规定。

4.3.2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时,距装卸地点50m范围内为禁止明火作业区域。

4.3.3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在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装卸、过驳、堆存、

拆装箱和危险货物包装等作业开始24h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4.3.4 作业前,应召开工前会,相关作业人员应确认危险货物申报单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标志、标牌一致,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4.3.5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3.6 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残留物和人员所着装的护具用品。

5 装卸作业

5.1 码头前沿作业

5.1.1 装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在装船或卸船前,作业方应会同船方代表对集装箱外观进行目视检查,检查集装箱结构是否有实质性损坏、检验金属铭牌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有无撒漏或渗漏现象。发现不符合情况的集装箱,应通知有关部门作妥善处理。在未得到及时处理之前,均不得装卸。

5.1.2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时,作业人员下舱前应先开舱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必要时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5.1.3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作业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发出的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

5.1.4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装要求及船方确认的配载图,做好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积载隔离工作,隔离要求见附录A。

5.1.5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司机,应做到小心作业,稳起稳落,严禁拖、碰、撞集装箱。

5.1.6 船舶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期间,不得进行加油、加水(岸上管道加水除外)等作业;装卸装有爆炸品(第1.4S除外)集装箱时,不得使用或检修雷达、无线电报发射机。所使用的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

5.2 水平运输作业

5.2.1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在车顶悬挂危险三角顶灯。

5.2.2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车辆应遵守所在地港口关于危险货物运行路线、速度等方面的规定。如不能立即作业,应在指定位置等候。

5.2.3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超车、急转弯、急刹车,前后车辆应保持安全距离。

5.2.4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

5.3 堆场作业

5.3.1 堆场符合第7章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的,可以存放“水路危规”中规定的除第7类外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不具备第7章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的,应实行直取,不准在港内存放。

5.3.2 堆场存放“水路危规”中规定的第1、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应限期限量,具体时间和数量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5.3.3 对装有“水路危规”中规定的第7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取,不准在港内存放。

5.3.4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作业,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5.3.5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严格划分各类危险货物的堆存区域,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要求堆码。

5.3.6 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只许堆码二层,并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做好有效的隔离,隔离要求见附录A;但未清洗的空箱可以堆码三层。

5.3.7 装有遇潮湿易产生易燃气体的4.3类货物的集装箱和需敞门运输的易产生易燃气体的集装箱,宜在第二层堆码。

5.4 仓库作业

5.4.1仓库内作业的危险货物,应制定危险货物的入库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标记,单证、资料不符的不得出入库。

5.4.2 装卸、搬运危险货物时应按其各自要求进行。危险货物堆码要整齐、稳固,货物堆码高度距照明灯具不少于1.5 m;货物距仓库墙距不少于0.5m,两堆货物间距不少于1 m;性质不相容的危险货物,消防方法不同的危险货物不得同库存放;同库存放的其它危险货物应符合隔离要求,隔离要求见附录B;对撒漏货物要清扫干净,交货主处理。

5.4.3 各类危险货物分类、改装、开箱(桶)检查应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5.4.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5.4.5机动车辆装卸完危险货物后,不准在库房内停放或修理。

5.5 罐柜集装箱作业的特殊要求

5.5.1 装卸可移动罐柜前,应分清罐柜类型、危险货物标志或标牌并检查罐体外观设施及备件的完好程度。

5.5.2 装卸作业时发现移动罐柜发生渗漏、异味、烟雾和罐体角件变形,应停止作业并妥善处理。

6拆、装箱作业

6.1 一般要求

6.1.1 港内拆、装和查验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时,应在专用危险货物仓库或堆场中进行。

6.1.2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必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拆、装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禁止穿带铁掌(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拆、装毒害品的作业期间严禁进食。温度高、时间长、作业量大时,应轮换或间歇作业。作业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全身冲洗、换装后方可进食。穿过的工作服、手套等防护衣物应单独清洗。

6.1.3 凡进入作业现场的水平运输机械应配备火星熄灭装置,作业完毕,及时撤离作业现场。拆、装易燃易爆货物,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和不会磨擦产生火花的工属具,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6.1.4 在拆、装装有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毒害气体、剧毒品集装箱时,所有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6.1.5 拆、装感染性物品,应经有关部门监测批准后方可作业。在夏季高温季节,拆、装对温度敏感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时,应根据港口所在地气候条件,确定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在有遮蔽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货物不得在阳光直射处存放。

6.1.6 拆、装危险货物集装箱时,遇有闪电、雷雨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关闭箱门,对箱外货物作妥善处理;雨、雪、大雾天禁止露天拆、装遇湿易燃货物。

6.2 装箱作业

6.2.1 涉及海运危险货物的装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TXXX的规定。

6.2.2 内河港口之间危险货物的装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可参照JTXXX的规定执行。

6.3 拆箱作业

6.3.1 拆箱前应检查施封是否完好,开箱门时,应先开一扇门,不准迎面站立,进行通风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拆箱作业。

6.3.2 拆箱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禁止仍摔、拖拉、翻滚和撞击,发现损坏、渗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置。

6.3.3 对卸空危险货物集装箱要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扫或清洗。经清扫或清洗完毕的集装箱,及时清除所有标志、标牌,经检验合格后,按普通集装箱进行管理。对未作清扫或清洗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按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要求处理。

7堆场、仓库安全技术要求

7.1 专业化集装箱港口

应设危险货物集装箱专用堆场,必要时应设危险货物专用仓库。

7.2 堆场和仓库的设置

7.2.1 远离人口稠密区和重要设施,符合GB50016和与危险货物种类、特性相适应的国家

标准规定。

7.2.2 四周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并设置环形消防通道。环形消防通道应与出入口形成连通,通道宽度不小于3.5m。

7.2.3 出入口应不少于两处,并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7.2.4 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7.2.5 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应符合JT/T 557的规定。7.2.6 防雷接地设施应符合JT 556规定。防雷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测,保证技术状况良好。

7.2.7 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满足掌握堆场、仓库的作业、堆存状态要求。

7.2.8 设置环保设施。作业或应急救援所产生的污水应收集处理,排放标准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7.2.9 道路应按GB5768的规定划线并设置限速、转弯等标志。堆场面层应采用混凝土面层,地面应按GB6527.2的规定标明箱位线和通道标线,箱位应按冷藏箱区、重箱区和空箱区分区并满足消防应急的要求,通道宽度应满足最大装卸机械转弯半径要求。

7.2.10 堆场应根据气温条件设有喷淋降温装置和必要的遮阳棚。

7.2.11 仓库应根据危险货物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监控、监测、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备设施,并配备必需的应急防护用品。各类系统宜集中自动控制。

7.3 堆场和仓库值班室

7.3.1 堆场和仓库应设值班室,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昼夜值班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堆场和仓库。

7.3.2 值班人员对进入堆场和仓库的人员、车辆、箱号应作好进出记录。

7.3.3 值班室内应张贴堆场、仓库示意图,配备灭火器材和特种防护用品(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面具、耐酸碱手套和套鞋等)。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新编版)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和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或撑伞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5.船未靠妥码头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舷梯、合格绳梯或跳板,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2人,上下绳梯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被外档船夹伤,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舷,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6.进入港区、库区、货场、堆场及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物品操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明火作业要按规定审批。 7.禁止在接班前10小时以内喝酒和在当班时间喝酒 8.不准下江河?泳、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 9.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布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 10.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码头作业区,不准在码头护轮坎和护栏木上逗留,不准坐在码头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部位上休息,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非生产性车辆不准驶入码头平台。 11.不准在关下、关路和不明情况的舱板上站立和作业。 12.禁止高空抛物,登高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工具放入工具包内,且攀登时手上不能拿东西。 13.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的照明,保持能见度清晰,并注意前后盲区。对照明能见度低应及时反馈调度人员。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港口作业现场装卸人员和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 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服从指挥。 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工艺,并由经 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港口安全事故发生。 二、港口有关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 服、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行装卸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装卸机械 设备,使之保持良好和完整,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方可 使用。 四、有关作业人员在患有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疾病期 间,必须停止进行任何港口作业。有关港口作业人员在连 续工作3小时后,必须休息,防止疲劳作业而引发港口安

全事故。 五、凡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从事高空作业者,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采取系安全绳、加装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六、禁止任何人员在货堆上休息。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3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9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区内装卸、过驳、仓储危险货物等行为。 第三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港口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一)涉及储存或者装卸剧毒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二)沿海50000吨级以上、长江干线3000吨级以上、其他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危险货物码头;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10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第七条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需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2. 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时作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上机前检查,动力转动防护装置,须牢固可靠。

3. 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4. 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 对机械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汇报,不得带病作业。 6. 对各种特殊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以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学习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职能部门组织每年1~2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讲课。 2. 对新工人和新调动工种的人员,及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者,教育人员做好教育记录。 3. 人事部门应配合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工人及“四工”人员进单位,应通知安全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部门和班组也要进行教育。 4.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作业。 5. 公司根据不同时间的实际情况,利用多样形式的安全会议(职工大会、部门会议、班前班后会)。黑板报、通讯、简报、事故现场分析会、广播来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三)安全检查制度 1. 每一次公司安全检查,应由公司领导参加,职能部门协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2. 公司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部门每旬检查一次,班组每天都要检查。 3. 检查中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并根据生产情况、天气变化或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的确定检查目标。 4. 对检查出的隐患,逐条整理,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有的整改项目确有一定难度,由公司领导研究。但要落实有关部门做好临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 对隐患整改项目,各部门应按职能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整改。执行好回应职能部门,可整改,而未落实整改的扣部门奖金。 6. 职能部门应做好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登记和整改通知书的送收,做到心中有数。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和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或撑伞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5、船未靠妥码头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舷梯、合格绳梯或跳板,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2人,上下绳梯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被外档船夹伤,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舷,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6、进入港区、库区、货场、堆场及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物品操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明火作业要按规定审批。 7、禁止在接班前10小时以内喝酒和在当班时间喝酒 8、不准下江河?泳、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 9、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布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

10、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码头作业区,不准在码头护轮坎和护栏木上逗留,不准坐在码头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部位上休息,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非生产性车辆不准驶入码头平台。 11、不准在关下、关路和不明情况的舱板上站立和作业。 12、禁止高空抛物,登高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工具放入工具包内,且攀登时手上不能拿东西。 13、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的照明,保持能见度清晰,并注意前后盲区。对照明能见度低应及时反馈调度人员。 14、各种工索具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按时检验并有合格证书,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不超安全负荷,不超定员,不带“病”运转。 15、各种车辆、船舶必须遵守交规,特别是限速规定,嗽叭、灯光、信号、刹车等必须完好。严禁违章停车,车未停妥禁止上下。司机在操作时,禁止与他人闲聊。 16、大船深舱(暗舱、暗道)禁止单人上、下或作业,必须有人监护,开舱后确认安全方可下舱。 17、特殊工种人员须经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实习操作并要有正式技术人员带领。 18、船舶作业、下舱前先打开舱盖板及道门并固定住,通风半小时后,确认道门及舱盖板已固定锁住,下舱梯子完好无损,晚上照明良好,作业工人戴好防护用品后,方可下舱作业。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水平的进步,我们港口的机械化程度也不断提高。这为港口生产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经验告诉我们,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必须同时从技术、教育、管理三大措施入手。特别是从管理入手。通过对港近十年来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发现,大部分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这些事故大多是由指挥人员的违章、操作人员的违章、相关人员安全知识的匮乏造成的。 少数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识和贯彻不到位。为了有效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让职工在安全、稳定、无害的环境中放心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不伤害”等规章。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基本分析 生产事故的发生是具有一定因果关系事件的连锁反应,即其结果是有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求我们经常性地召集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通过对职工经常性地教育,安全生产规章进入耳朵里、进入脑海里、进入心里。于此同时,还应该让职工从内心里意识到,安全生产的考核不是以罚钱为目的,二是要大家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日常工作中,会有个别的职工违反安全规定被考核后会觉得没面子。我们的安全生产教育就是要能扭转职工的这种思想。 对于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我们各个基层队每天、每周、每月都有对设备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维修,当检查到时及时解决。另外,我们还有公司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这些基本可以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种原因,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思路: 1.控制危险源。这点在公司的许多文件上都有,这里不再赘述。 2.从总体出发,实行系统安全管理。在港口装卸生产中,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人、设备和环境等因素。安全是同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和情况发生联系并受其制约的。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在做好个体安全的同时,还要关联地来看总体安全。因此,实施系统安全管理应该包括,安全制度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生产计划的合理安排,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3.以人为本,重视激励作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尊重人、关心人,以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a I时'间H 卜/ / 1 / 4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 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穿戴好各种防 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和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或撑伞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5.船未靠妥码头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舷梯、合格绳梯或跳板,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2 人,上下绳梯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被外档船夹伤,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舷,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6.进入港区、库区、货场、堆场及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物品操 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明火作业要按规定审批。 7.禁止在接班前10 小时以内喝酒和在当班时间喝酒 8.不准下江河?泳、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 9.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布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 除 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 10.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码头作业区,不准在码头护轮坎和护栏 木上 逗留,不准坐在码头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部位上休息,自行 车、电瓶车、摩托车等非生产性车辆不准驶入码头平台。 11.不准在关下、关路和不明情况的舱板上站立和作业。 12.禁止高空抛物,登高作业2 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工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 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 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 详细阅读内容。 一、港口作业现场装卸人员和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服从指挥。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工艺,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港口安全事故发生。 二、港口有关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行装卸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装卸机械设备,使之保持良好和完整,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方可使用。

四、有关作业人员在患有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疾病期间,必须停止进行任何港口作业。有关港口作业人员在连续工作3小时后,必须休息,防止疲劳作业而引发港口安全事故。 五、凡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从事高空作业者,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采取系安全绳、加装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六、禁止任何人员在货堆上休息。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2016年9月5日交办水〔2016〕122号)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检查方式和频次、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以规范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行为,指导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履职尽职。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则。 本指南适用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督检查的活动。其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可参照执行。 按本指南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港口法》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 397)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JT/T 947)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监督检查人员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 3.2 隐患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不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3.3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

交通运输部令年第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名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27号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14日主题分类: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 索引号:2017-00843主题词:交通运输部令;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区内装卸、过驳、仓储危险货物等行为。 第三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港口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一)涉及储存或者装卸剧毒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二)沿海50000吨级以上、长江干线3000吨级以上、其他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危险货物码头;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10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版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港口作业现场装卸人员和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服从指挥。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工艺,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港口安全事故发生。 二、港口有关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行装卸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装卸机械设备,使之保持良好和完整,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方可使用。

四、有关作业人员在患有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疾病期间,必须停止进行任何港口作业。有关港口作业人员在连续工作3小时后,必须休息,防止疲劳作业而引发港口安全事故。 五、凡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从事高空作业者,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采取系安全绳、加装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六、禁止任何人员在货堆上休息。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港口安全管理有感

港口安全管理有感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港口安全管理有感港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借水而兴,安全是港口的第一命脉。在港口工作了这么多年,我深深感到只有用安全教导每一位员工,激发员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本能意识,才能实现根本的安全。 安全生产,重要的是安全意识。管理者安全意识不强,“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等观念没有牢固树立,就谈不上重视和抓好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就不具备辨识能力、操作能力、防护能力,安全就没有保障。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就是用安全管理的理念引导员工,意识决定思维、思维源自理念,有了切合实际的管理理念,企业就有了安全目标,员工就有了方向。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威胁。员工的安全行为不仅可以直接避免事故,还可以克服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劣习是酿成事故的固疾,隐患是引发事故的温床,事故的发生,90%以上是源自三违、劣习和隐患。港口安全管理工作,要引导员工从行为上识别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纠正不良的作业

习惯。善于识别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隐患,不断地整改隐患,从而规范、提高员工的防护能力。 在安全管理上大量运用图片、影像、标志等视觉化的方法,能达到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能达到提示、警示的效果,能对安全操作进行规范。通过醒目形象的颜色、图案、文字,产生视觉冲击力,从而反映入大脑,支配人的思维和行动。装卸作业指挥手的旗语、手语表达、危险化学物品的标志,货物的置放要求等等,都根据物品的性质、环境的状况,在视觉上作以表达,这一无声的语言最直观、最形象。提醒我们注意危险因素,掌握操作方法,告诫我们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闯“红灯”,不犯“章法”。视觉识别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能达到时刻提醒员工注意安全,使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高度警惕,大大减少危险源演变为事故的机率。 营造港口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细致的工作,它不像制定一项具体的制度,提一个宣传口号那样简单,它需要企业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长期的总结、提炼、倡导和强化。要与经营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推行科学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文化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造就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创造一个民主、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实现监督与考核,建设港口与员工利益的共同体。只有让员工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应对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应对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73-89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应对措施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港口企业进入了迅猛发展的阶段,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货物吞吐量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文中分析了港口的安全生产现状及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港口;生产现状;安全管理;措施 港口生产是一种动态的立体交叉形式的特色生产过程。它受限于人、机械设备、货物、环境等多种因素,要求各个环节紧密联接,而且相互制约,若是中间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导致生产无法正常开展,更严重的将造成机损、货损事故甚至伤亡事故。 1、港口安全生产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港口重特大事故及主要港口的年千人死亡率和每百万吨货物吞吐量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都在逐年下降,但是与中等发达国家相比,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形式依然严峻。 集团目前正处于全面高速发展的阶段,大量的高科技设备投入生产,货物吞吐量逐步攀升,多个专业化码头相继投入建设,在未来将按瓯江南北两岸来划分港口功能,与国际接轨逐步实现港口功能专业化。但是现阶段集团下属的几个码头专业化、自动化程度都不高,普遍存在多个货种及人、机交叉作业等现象,而由各类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认真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不难发现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⑴、港口的生产设备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码头生产离不开设备,现代化码头装卸作业基本上都是由机械设备来完成的,已经远远脱离了原来的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964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 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 管理,保障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 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结合港口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港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 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的港口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 港口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立项;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合格的,不得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管理工作,安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安全审查。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港口建设项目,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其他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港口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

港口库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港口库场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港口库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在桩头作业应选择好站立位置,防止踏空,不准站在 关路,死角和桩头边缘上操作。 2.堆桩标准化,应做底大顶小,不得“盖帽”,桩脚收 顶时,应留有站脚和操作的足够余地。 3.拆桩时应先检查桩头有无倾斜危险,应从上到下依次 按层起桩,不准拆反桩。 4.桩脚上和桩脚边不准躺卧休息。 5.上、下高桩时,应使用根部包扎橡皮的扶梯,不准抓 绳子和网络。 6.桩头上有两人以上同时操作时,必须明确其中一名与 司机联系。

7.在仓库内使用铲车配合操作时,应防止行车伤人和废气中毒。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港区车船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港区车船加油作业安全操 作规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479港区车船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Safe operation rules for vehicle and ship refueling operations in the port area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根据相关资料提供黄骅港口船舶靠泊信息,作业车停靠至码头,作业人员根据船方大副提供的油类存储量、物理状态,公司作出油品注油计划,与船方大副达成协议,并询问大副在加油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二、作业前的工作准备。 1、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 2、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作业。 3、指导人员开会提出作业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作业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准备工作

(1)送油罐车进港后,现场安全监察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2)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油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2、加油作业 (1)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加油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2)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3)加油员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现场安全监察员集中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4)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5)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6)卸油完毕,现场安全监察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人员部分机考试题

判断题 1.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的识别由车间(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 4.在危险货物裤长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禁止倒车。禁止叉车通行 5.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包括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性评价。(√)

6.口对口人工呼吸,放在前额的手拇指和食指掐紧鼻孔,将口包住病人的口,先深呼吸一口,然后吹2次气,吹气时不要用力过猛。吹气后,病人胸部有起伏说明人工呼吸有效。(√) 7.硝酸铵化肥(UN 2071)在无法阻止分解的情况下(例如天气恶劣),会对船舶结构立刻造成危险。(√) 8.应急准备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港口内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规模较大的办公设施建设费用可以向港口经营人少量摊派。(×) 11.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2.在危险货物库场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必须穿防护服。必须穿救生衣 13.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港口法》有关规定执行。(√) 14.危险货物的衬垫材料应具备缓冲、吸附和缓解作用。(√) 15.不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16.燃烧三要素可以简单地表示为燃料、氧和火源。(√)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00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和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或撑伞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5.船未靠妥码头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舷梯、合格绳梯或跳板,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2人,上下绳梯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被外档船夹伤,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舷,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6.进入港区、库区、货场、堆场及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物品操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明火作业要按规定审批。 7.禁止在接班前10小时以内喝酒和在当班时间喝酒 8.不准下江河?泳、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 9.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布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

精编【安全管理】物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精编【安全管理】物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堆场、仓库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527.2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2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T 556 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 JT/T 557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其测量方法 JT xxx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 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或物品。 3.2 危险货物集装箱dangerous cargo container 从装入危险货物之时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前为止的集装箱。 3.3 直取direct lift down 进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或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4 罐柜集装箱portable tank container 按照国际或我国有关规范建造,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外部框架具有集装箱相同结构用于装载散装危险货物的可移动罐柜。 4 一般要求 4.1 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 运输、装卸、储存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应执行GB 6944和GB 12268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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