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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根据《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如下:

一、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及范围:

1、三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级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及由抗感染治疗会诊专家组会诊同意后的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药物。

2、二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

3、一级限制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

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青霉素G钠、哌拉西林、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大观霉素、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克拉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甲硝唑、克林霉素、磷霉素、盐酸特比萘芬。

限制使用级药物: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克肟、头孢克肟、头孢他美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依替米星、妥布霉素、阿奇霉素、替硝唑、酮康唑、氟康唑氯化钠。

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0DDD

5、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30%

6、首次使用时间合理率≥90%(术前0.5-2小时)

7、预防使用疗程合理率≥90%(预防使用时间小于24小时)

8、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五、抗菌药物使用的要求:

1、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三级权限)医师开具处方。

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使用限当天量,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抗菌药物分级应用申请表)。

4、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5、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六、口腔科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特点:

口腔颌面部手术包括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手术。

Ⅰ类:即清洁切口手术,大多无须使用抗生素。

Ⅱ类:即清洁—污染手术,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口咽部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且多有厌氧菌污染,一般应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并在此基础上可加用甲硝唑等。

Ⅲ类、Ⅳ类:即污染或严重污染手术,在术前已有污染,严重污染或已存在细菌性感染,可应用抗生素治疗,这种感染多为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在使用青霉素、头抱菌素类抗生素的同时需配合使用甲硝唑或替硝唑。

口腔颌面部感染性疾病抗生素的应用与Ⅲ类、Ⅳ类手术类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 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安全、规范、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要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馈意见。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三不良反应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经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四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五?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七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共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理论知识。八?利用信息化手段,HISS系统及合理用药软件,不断地促进和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为规范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和临床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和体内过程与疗效的关系。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除病情危重且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者外,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因抗生素用后常使致病微生物不易检出,且使临床表现不典型,影响临床确诊,延误治疗。 (三)病毒性或估计为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并无疗效,对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是无害无益的。咽峡炎、上呼吸道感染者90%以上由病毒所引起,因此除能肯定为细菌感染者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四)皮肤、粘膜局部尽量避免反应应用抗生素因用后易发生过敏反应且易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因此,除主要供局部用的抗生素如新霉素、杆菌肽外,其它抗生素特别是青霉素G的局部应用尽量避免。在眼粘膜及皮肤烧伤时应用抗生素要选择告辞适合的时期和合适的剂量。 (五)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1.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2.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3.感染灶切除时,依治病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 4.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 5.结肠手术前采用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 6.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生素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7.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扩张症患者,可在冬季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限于门诊)。 8.颅脑术前1天应用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六)强调综合治疗的重要性在应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体防御机制的重要性,不能过分依赖抗生素的功效而忽视了人体内在的因素,当人体免疫球蛋白的质量和数量不足、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吞噬细胞性能与质量不足时,抗生素治疗则难以秦效。因此,在应用抗生素的同进应尽最大努力使病人全身状况得到改善;采取各种综合措施,以提高机体低抗能力,如降低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根据《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如下: 一、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及范围: 1、三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级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及由抗感染治疗会诊专家组会诊同意后的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药物。 2、二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 3、一级限制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 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青霉素G钠、哌拉西林、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大观霉素、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克拉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甲硝唑、克林霉素、磷霉素、盐酸特比萘芬。 限制使用级药物: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克肟、头孢克肟、头孢他美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依替米星、妥布霉素、阿奇霉素、替硝唑、酮康唑、氟康唑氯化钠。 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0DDD 5、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30% 6、首次使用时间合理率≥90%(术前0.5-2小时) 7、预防使用疗程合理率≥90%(预防使用时间小于24小时) 8、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五、抗菌药物使用的要求: 1、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三级权限)医师开具处方。 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使用限当天量,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抗菌药物分级应用申请表)。 4、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5、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六、口腔科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特点: 口腔颌面部手术包括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手术。 Ⅰ类:即清洁切口手术,大多无须使用抗生素。 Ⅱ类:即清洁—污染手术,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病原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病原体所致疾病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见表2);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给予针对性目标治疗(见表3)。临床无感染表现而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时,应注意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定植菌的可能。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选择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和感染情况,尽量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感染部位药物浓度高的品种,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等)、药物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参考各医疗机构及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四)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病情较重者可采用注射剂。 (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抗菌作用强、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六)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情况等。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 48 小时)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病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 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综合治疗。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 八、应尽量避免将全身用抗菌药物作为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产生耐药菌株。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气道预防给药。 九、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十、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其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三合乡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 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 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 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 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 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征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 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短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要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 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

副主任:药械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院方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题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强度、金额、使用量排名前几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等。通过基本情况调查,找出我院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1.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配备感染专职人员;加强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发展,配备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及相关专业培训,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培养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专业培训,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3.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由医务科监督实施。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整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 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制度规定与规范.doc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

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药物的选择 1.选择抗菌药物基本原则:应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根据《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如下: 一、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及范围: 1 2 3 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0DDD 5、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30% 6、首次使用时间合理率≥90%(术前0.5-2小时) 7、预防使用疗程合理率≥90%(预防使用时间小于24小时) 8 1 2 3 4 5 六、口腔科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特点: 口腔颌面部手术包括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手术。 Ⅰ类:即清洁切口手术,大多无须使用抗生素。 Ⅱ类:即清洁—污染手术,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口咽部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且多有厌氧菌污染,一般应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并在此基础上可加用甲硝唑等。 Ⅲ类、Ⅳ类:即污染或严重污染手术,在术前已有污染,严重污染或已存在细菌性感染,可应用抗生素治疗,这种感染多为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在使用青霉素、头抱菌素类抗生素的同时需配合使用甲硝唑或替硝唑。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考试试题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考试试题 姓名科室成绩 一、选择题 1.正确的抗菌治疗方案需考虑: ① 患者感染病情② 感染的病原菌种类③ 抗菌药作用特点④ 以上3 项 2.可辅以抗菌药局部应用的情况有: ① 化脓性胸膜炎大量胸腔积液② 反复发作性尿路感染③ 隐球菌脑膜炎④ 化脓性腹膜炎 3.下列哪种情况有抗菌药联合用药指征: ① 慢支急性发作②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细菌感染③ 急性肾盂肾炎 ④ 急性细菌性肺炎 4.抗菌药分三类管理是为了 ① 规范抗菌药按一、二、三线使用② 按感染病情轻重分别用药 ③ 抗菌药合理临床使用的管理 5.限制使用类抗菌药是限制: ① 抗菌药应用适应证和适用人群② 限制抗菌药作二线使用③ 限制抗菌药用于重症感染患者 6.下列情况何种是预防用药的适应 ① 昏迷② 中毒③ 上呼吸道感染④ 人工关节移植手术 7.预防用药用于何种情况可能有效 ① 用于预防任何细菌感染② 长期用药预防③ 晚期肿瘤患者④ 风湿热复发 8.外科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何时使用

①手术开始前24小时②术前60分钟内③手术开始后2小时④手术结束后2 小时 9.手术前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 ① 切口感染② 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③ 肺部感染④ 切口感染和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感染 10.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多数不超过 ①手术后3天②术后24小时③术后1周④用至患者出院 11.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给药剂量的药物为 ① 红霉素酯化物② 利福平③ 氟康唑④ 头孢他啶 12.肾功能减退时,需调整给药剂量的药物为 ① 氨基糖苷类② 克林霉素③ 利福平④ 大环内酯类 13.新生儿感染时不宜选用 ① 头孢菌素② 青霉素类③ 克林霉素④ 氨基糖苷类 14.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用于 ① 腹腔感染② 感染性心内膜炎③ 革兰阴性菌败血症④ 孕妇无症状菌尿 15.下列哪种药物对铜绿假单胞菌不具抗菌活性 ① 哌拉西林② 头孢哌酮③ 头孢他啶④ 头孢噻肟 16.需鞘内给药的抗菌药物为 ①青霉素②头孢曲松③两性霉素B④氟康唑 17.大肠埃希菌所致尿路感染治疗不宜选用 ①克林霉素;②SMZ/TMP ;③氨苄西林/舒巴坦;④左氧氟沙星 18.无论脑膜有无炎症,不能透入脑脊液的抗菌药物为 ① 氯霉素;② 头孢噻肟;③ 青霉素;④ 多粘菌素B

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一、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及扁桃体炎)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 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其他类(克林霉素) 2、选药依据:患者有病毒感染的同时有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流感嗜血杆菌等感染。 3、用药时机:体温超过38.3℃,血常规:白细胞总数>10×10/L,中性粒细胞百分数>70%。抗病毒对症治疗未见好转。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3至7天。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口服每日红霉素1-2克或罗红霉素150毫克或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用药3至7天。 克林霉素0.9克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热退后口服3天。头孢呋辛0.5克,每日2次口服,用药3至7天。 二、急性气管-支气管炎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其他类(克林霉素)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 2、选药依据:患者有病毒感染同时有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感染。

3、用药时机:白细胞明显增高、胸部X线改变明显,患者有原发病不能承受轻微感染者,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3至7天。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口服每日红霉素1-2克或罗红霉素150毫克或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用药3至7天。 克林霉素0.9克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热退后口服3天。头孢呋辛0.5克,每日2次口服,用药3至7天。 左氧氟沙星0.3,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 三、慢性阻塞性肺病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 2、选药依据:痰、血病原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3、用药时机:患者有气急加重、痰量增加、脓性痰。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7至14天。 头孢哌酮/舒巴坦钠(限制使用级)1.5克,每日2次静脉滴注,7至14天。 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每日1次静脉滴注,7至14天。左氧氟沙星0.3,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药7至14天。 四、肺炎

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试题 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 A 氟喹诺酮类 B 氨基糖苷类 C β—内酰胺类 D 氯霉素类 2、亚胺培南、美罗培南等青霉烯类抗菌药主要用于() A 革兰氏阴性产酶菌 B 革兰氏阳性产酶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3、对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宜首选类抗生 素。() A 碳青霉烯类 B 氯霉素类 C 大环内酯类 D 氨基糖苷类 4、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A 革兰阳性菌 B 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5、在细菌所引起的医院内感染中,以感染在我国最常见。() A 尿路感染 B 术后伤口感染 C 肺部感染 D 皮肤感染 6、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要措施,以下哪项说法不正确( ) A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应使用抗菌药物 7、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A 疝修补术 B 甲状腺腺瘤摘除术 C 乳房纤维腺瘤切除术 D 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 8、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MRSA)的治疗应选用() A 青霉素 B 头孢拉啶 C 头孢哌酮 D 万古霉素 9、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A 免疫抑制剂应用者 B 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 C 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 D 以上都是 10、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在抗菌药物分 级管 理中属于( ) A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B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C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D 以上都不是 11、青霉素G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 A 肝肾损害 B 耳毒性 C 二重感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 (一)制订和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推进感染性疾病多学科诊疗。各医疗机构要重点针对疑难感染性疾病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学科的联系协作,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感染性疾病综合诊疗水平。要研究建立多学科诊疗的工作机制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 (三)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

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四)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通过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要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养和配备,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感染性疾病诊治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

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制度

舟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令第84号[20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二、医务处负责全院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院感科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检验中心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审议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对遴选、清退、更换抗菌药物进行全程监管,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细菌耐药监测预警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分析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防止发生药源性事故,确保抗菌药物使用安全。 (六)负责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并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罚。 (七)负责对科室抗菌药物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医院全年抗菌药物整体检查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工作目标。 第七条医务处为抗菌药物管理的牵头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检验科微生物室、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抗菌药物应用管理。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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