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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县秋利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位于沿海路以北中支渠以东,占地面积580亩。其中,流转土地面积亩,涉及药王阁村16户农民,已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16份,流转土地亩,随着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入社农户不断增加,流转土地面积有望进一步扩大。

合作社成立于20**年12月,并在乐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合作社由53名农民共同组成,入社成员全部为本县水稻种植农户,注册资金 600万元,法人代表王秋利。合作社办公地点位于王滩镇新开口村,新增办公地点位于王滩镇垛瓦村南,种植基地内现有播种机一台,插秧机2台。合作社有办公、宿舍、仓库等建筑设施。合作社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合种植区远离附近村庄1500米,四周没有加工企业,经乐亭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合作社成员共同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为每个社员均设立了个人账户,并记载了社员出资额、产品交易量、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返还。

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管理民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为成员提供稻种、肥料、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合作社设有理事长1人,理事1

名,副理事1名,执行监事1名,财务2名。合作社分为生产组、技术组、信息组和销售组。20**年1月合作社被中共唐山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唐山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合作社有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完善,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农户为宗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不断延伸产业链、拓展发展空间,使合作社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合作社严格按照《章程》办事,自觉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保持高度的公开与透明。每到年底,合作社都要召开全体成员大会,由理事长报告全体工作,提出新的设想,全体讨论,集体决策。在发展过程中,合作社不断强化与种植户的紧密联系,采用“四统一”的方式,向种植户统一供应稻种,统一供应肥料及生物药物,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回收稻谷,确保了种植户的核心利益。同时,合作社坚持“让利于民”原则,在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主动以保护价收购稻谷,维护了种植户的利益,赢得了广大种植户的信任。

有机 (天然)食品等以其无污染、安全且富有营养而独具魅力,成为食品消费领域的热点,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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