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条款(最苛刻)

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条款(最苛刻)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二零一五年月日

目录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第3条乙方、丙方述与保证

第4条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第5条其他

第6条附则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本补充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5年某某某月日在市签署:

甲方:科技(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某某某(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1),中国公民,:

住址:

(2),中国公民,:

住址:某某某

(3),中国公民,:

住址:

鉴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

2.为保障甲方投资乙方后的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签

订如本补充协议。

3.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定义与《投资协议书》所使用简称、定义相一致。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及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1.1业绩承诺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如下经营指标:

(1)某某某;

(2);

(3)年月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成下轮融资,且整体估值不得低于亿元人民币;

如果实际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则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1.2补偿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在第1.1条约定业绩承诺完成日后对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时间未能完成全部承诺经营指标,则甲方有权选择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同时或之一的形式要求丙方进行补偿:股权补偿方式:丙方(1)应将5 %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1.3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各创始人丙方(1)、丙方(2)的股权将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后4年进行锁定,并于锁定期按年等额分期解锁,即每年末可解锁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权的25%的股权,未解锁股权不得对外转让。如任一方在锁定期从目标公司离职,则其未解锁股权应以1元价格按照其他股东登记持股情况按比例转让给其他股东。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2.1优先分红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和目标公司不得对任何股东进行股息、红利分配。

(2)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丙方及目标公司触发回购义务但尚未履行时,目标公司应进行分红,且应优先向甲方进行分红直至甲方获得相当于投资额每年复利【12】%的部收益回报率的分红金额;如有余额再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2新股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再融资,甲方根据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有权优先认缴出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如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按其比例的认购,甲方对该放弃部分享有第一序位的优先认购权。

2.3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较其他股东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决定受让股权部分以外部分,其他股东可以主优先购买权。

2.4领售权

在本轮融资交割结束年后,且在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低于亿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如甲方提议将目标公司在资本市场整体出售,丙方应予以同意。如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出售,那么该等股东应该以不低于第三方的价格和条款购买甲方股权。

2.5随同出售权

丙方承诺并保证:在目标公司合格的IPO之前,如果丙方计划出售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给第三方,丙方首先需保证该第三方以同等条件按照甲方持股比例购买甲方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在丙方有出售其所拥有目标公司股权(股份)计划、意图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容包括并不限于第三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售股权(股份)的数量、价格、时间、支付方式等容,同时,丙方应取得该第三方愿意以同等条件按照其购买丙方股权(股份)的比例购买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股份)的书面承诺。

2.6优先清算权

(1)目标公司在合格的IPO之前发生清算事件的,在目标公司依法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目标公司债务后,甲方有权优先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取得相当于其投

资款120%的金额,以及持股比例对应的未分配利润(简称“清算优先额”)。

(2)在清算优先额得到足额支付之后,任何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的目标公司资金和资产将按持股比例

在所有股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若目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全额支付甲方的清算优先

额,则应以目标公司的所有可分配资产偿付甲方。

(3)如果甲方依据前述条款所享有的清算优先权因为法律的限制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得到保障,则丙方

同意以无偿赠与其所应享有的目标公司清算财产、向甲方无偿提供现金/股权补偿,或法律许可的其他

方式尽力实现甲方在本补充协议中享有的清算优先权。

(4)为了本补充协议的目的,除法律规定的法定清算事由外,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反确认,否

则以下事由应视为目标公司的“清算事件”:

1)出售、转让目标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的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处置;

2)将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全部或实质上排他地且不可撤销地授予任何第三方;

3)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任何形式的交易。

2.7反稀释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再融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指每股或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低于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成本,则丙方应以现金(或无偿转让股权)方式补偿甲方,使甲方投资成本不高于目标公司再融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

2.8优先投资权

如目标公司发展不及预期,丙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再次创业时,则甲方:

(1)享有优先投资权,且丙方(1)或丙方(2)给予甲方的投资额度应不低于20%。

(2)本次向目标公司进行增资的现金金额应根据届时丙方(1)或丙方(2)再次创业项目的估值计算,

换算成甲方应无偿享有的该项目股权比例。前述约定,由各方采取合法合规路径实现。

如丙方(1)或丙方(2)再次创业项目仍未实现甲方合理退出,则其后续创业项目应遵守本协议第2.8条约定。

2.9优先出售权

目标公司后续融资时,如甲方同意出售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部分或全部,丙方应要求后续投资人同意以购买甲方所同意出售股权的方式进入目标公司。

2.10股权转让豁免权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将持有目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丙方应对于该部分转让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应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完成该次股权转让。

2.11同等待遇

本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后续融资(无论是股权融资或债权融资)并且目标公司给予任一后续投资人享有的权利优于甲方享有的权利,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各方应促使目标公司通过相关决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使甲方享有该等权利。

2.12回购权

(1)在发生本条第(2)项所述的回购触发事件时,根据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有权(但非义务)要求丙方按照回购价格(定义见下文)购买甲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权”)。

(2)在下述任意一项事件(“回购触发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行使其回购权:乙方或丙方实质性地违反本补充协议、投资协议书、章程或者与本补充协议或投资协议书或者其他生效协议项下的增资认购或股权转让相关的各项规定。

(3)如果甲方决定行使其回购权,其应向丙方发出记载要求丙方回购相关回购股权的数量与日期的书面通知(“回购通知”),丙方应当在收到回购通知后六十(60)天(“回购期限”),以下述价格中较高者(“回购价格”)购买相关回购股权:1)就回购股权支付的认购价,加上按照其认购价以年回报率百分之十二(12%)计算的利润,并减去已分配的利润;或2)回购股权支付的认购价,加上以下两者的乘积:(i)自支付认购价之日至收到全部回购价格之日之间实现

的公司净利润;与(ii)在上述期间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的加权平均值,并减去已分配的利润。为本条款之目的,此处的年回报率以复利计算,“年”为自支付认购价之日至回购完成之日之间的天数除以365天的数额。

(4)各方同意,对于任何按照本协议第2.1条规定确定的股权转让和回购,各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予以实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必要的股东会决议,并促使其委派或推荐的董事投票支持该项交易。如果因法律规定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第2.1条约定的回购条款无法执行,各方应各尽最大努力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手段以达到相同效果。

2.13 犹豫期

各方同意,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设立一个犹豫期,犹豫期的期限以投资协议所约定的第一笔增资款支付日期为届满期,在该犹豫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增资款支付义务;丙方(1)亦有权在该犹豫期届满前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股权出让及工商变更义务。但各方在行使该单方协议解除权时应以明确的方式及时通知协议各方。

2.14股东会

(1)股东会为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修改公司章程;

7)审议公司在一年购买、出售资产或单笔经营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

8)任何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9)任何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10)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1)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50万元的关联交易;

12)公司章程约定的其它事项。

(2)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包括甲方在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作出有效决议。

(3)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提议召

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15董事会

(1)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

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可以或视频会议的方

式进行,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和主持。

(2)除另有约定外,下列重大事项应经目标公司包括甲方提名董事在的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

可通过: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公司年度奖金提取和分配计划;

3)公司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4)任命公司总经理及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主要经营团队成员的报酬事项;

5)审议公司在一年购买、出售资产金额或单笔经营支出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10%以下的事项;

6)审议公司任何对外借款或贷款;

7)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10万元并低于50万元的关

联交易;

8)聘请或更换公司的审计师,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资金政策;

9)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约定的其它事项。

2.16知情权

(1)本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报送甲方,同时建档留存备查:1)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送交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2)每季度结束30天送交该季度未经审计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45天送交下一年度综合年度合并预算;

4)甲方要求的主要运营数据。

(2)甲方如有任何信息上的疑问,可在给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目标公司

及其下属机构财务的原始单据,了解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运营状况。目标公司应就重大事项或

可能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造成潜在义务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3)聘任或更换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甲方认可。

第3条乙方、丙方述与保证

3.1真实信息及披露

丙方、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或披露的全部信息、资料、保证或承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的、无遗漏的、真实的、准确的、可靠的和没有误导性的。

3.2目标公司的股权所有权

(1)丙方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全部公司股东,丙方与目标公司先前股东之间、丙方各方之

间就目标公司之前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宜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并均已遵守了与股权

转让有关的中国法律;

(2)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并同意目标公司

增资事项;

(3)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

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

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

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4)丙方特别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尽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的

股权,设为期权池,该部分股权仍暂由丙方代持。

3.3遵守法律

(1)不违反法律

目标公司及丙方未曾因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任何责任或刑事或行政处罚,或以其他方式对

目标公司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知识产权、员工的各项社

会保险金的缴付、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的登记、备案、批准或验收等。

(2)许可

目标公司拥有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所需的所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该等资质、许可、

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均真实、完整、充分且合法有效。目标公司没有违反或不履行任何该等许可、

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

(3)税务合规

1)所有要求提交的有关目标公司税收的纳税证明和报告均已按时提交;2)所有要求在该等纳税证明和

报告上显示的或以其他方式到期的税收均已按时支付;3)所有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在所有重要方面均

真实、准确和完整;及4)任何税务部门均未正式或非正式地提议就该等纳税证明作出不利于目标公司

的调整,且不存在进行任何该等不利调整的依据;5)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潜在的对目标公司提起的有关评定或收取税收的诉讼或程序。

3.4资产状况

(1)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目中记载的资产,均为目标公司依法或依合法有效合约约定拥有所有权、直接支配权或其他排他权利的资产,上述资产之上均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第三方权利。

(2)对于正在使用的资产,目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权利,有权在其现有业务和/或拟经营业务的经营中使用,并足以凭借上述资产支持其正常业务的运转。

(3)目标公司已经向甲方提供有关目标公司租赁的全部资产的真实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租约复印件,目标公司遵守所有该等租约。

(4)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3.5知识产权

(1)目标公司合法拥有其目前及未来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详见附件一)。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目标公司没有授予也没有义务授予任何的许可、分许可或转让权;

(2)目标公司未曾从事任何行为或怠于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申请费、审查费、发证费、注册后续费用及维持费、年费、复审费、使用费、转让对价及类似费用),经合理判断没有可能造成对其合法拥有、使用的知识产权有被放弃、取消、注销、丧失、失效、终止或不可执行的情形;

(3)目标公司已根据一般惯例、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并始终保持所有商业秘密的信息的性;

(4)任何由第三方许可人向目标公司作出的使用许可,均已履行有关核准、备案手续,是完全有效的,并且目标公司均未构成任何该等许可项下的违约,而且第三方许可人均未曾对任何该等许可行使终止权;(5)截至目前,1)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针对目标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未经许可的使用或侵害索赔,或就目标公司自有的或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效力提出质疑的未决法律程序,并且2)目标公司未接获任何质疑其(全部或部分)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性的通知或主。3)目标公司对自有知识产权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合法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4)目标公司自有的或取得许可的知识产权没有受制于未履行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

3.6财务制度完备

(1)目标公司已建立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置备完善之账簿。

(2)目标公司提交甲方的财务报表(包括在每一情况下的附注)在所示期间均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所发生的历次税后利润的提取和分配均符合中国法律之要求。

3.7经营

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不存在下述情况:

(1)对目标公司使用的资产或经营成果、前景或目标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损坏、破坏或损失;

(2)目标公司放弃有价值的权利或应向目标公司偿还的重要债务;

(3)目标公司存在可能对目标公司目前从事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3.8雇员

(1)目标公司没有受到罢工、停工或其他重大劳资纠纷的威胁;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关于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报酬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

(2)除法律要求以外,目标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补偿协议或股权激励机制、离职费支付、利润分成计划、退休协议等其他类似补偿安排;

(3)除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披露的以外,就雇员个人和目标公司各自应向有关政府机关缴纳的按有关政府机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的行为;

(4)根据目标公司和丙方所知,目标公司的高级职员、主要员工均未意图终止受聘于目标公司,而

且目标公司现时也未意图终止聘用上述雇员。

3.9无诉讼

(1)目标公司没有参与任何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

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均没有参与任何已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

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上述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

(2)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可能对目标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

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可能的、可预见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持有人

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且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

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3.10无资不抵债

丙方没有作出任何结束目标公司营业的命令,或就此通过决议,或为目标公司委任临时的财产清算人,或为结束目标公司营业提交申请或召开会议。没有为目标公司或其所有或任何资产委任破产管理人。目标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无法支付其到期债务的情况。

3.11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发生的未付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

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2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发生的、未向甲方披露的任何性质的负债、未付税款和政府规费或其他原

因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3上述述、保证如实质上(不论有无过错)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而令目标公司或甲方受到损失,丙方应向

目标公司及甲方作出充分的赔偿,赔偿金额应不低于甲方增资总额的20%,丙方(1)和丙方(2)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4《投资协议书》及本补充协议中任何涉及甲方权利实现,目标公司及丙方承诺、述与保证、义务履行、

违约责任等事项,均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4.1对外股权投资披露

丙方承诺,丙方及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二)将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甲方披露其全部对外股权投资信息,包括目前已投资项目和未来投资项目。

4.2合理使用本次增资款

丙方承诺,甲方本次向目标公司增资的资金应用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并得到最大化效率使用。丙方承诺,将根据本补充协议附件三所列示计划使用本次增资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3丙方承诺,丙方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甲方或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不会以非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名义为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原有客户提供与甲方或目标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

4.4丙方承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甲方及目标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甲方及目标

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甲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5丙方(1)及丙方(2)作为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少五年继续在目标公司

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目标公司离职,并尽可能为目标公司创造最佳业绩;且未经甲方同意,丙方(1)及丙方(2)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

4.6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1)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

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2)目标公司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它投资者,(3)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得进行质押或设置任何其它权利负担。

4.7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中国国家和地方相关税收法规及要求,并争取依法可享有的各项税收优惠

和政府补贴。

4.8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员工福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其他

5.1本补充协议为《投资协议书》的补充,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

等,适用《投资协议书》之约定。

第6条附则

6.1本补充协议一式份,乙方留存一份,其他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如果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决或裁定为无效,则该条款应当视为与本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分

割,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性执行,各方应尽力达成新的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协议各方订立原条款时的意思表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签署页)

甲方:金葵花网络科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某某某(签字)

乙方:某某某(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1):某某某(签字)丙方(2):某某某(签字)丙方(3):(签字)

合伙型联营协议书(完整版)

合伙型联营协议书 合伙型联营协议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简称甲方,所有制性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简称乙方,所有制性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一、联营组织 名称: 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联营项目: _________。 二、联营方式 _________。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 _________。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_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 _________;乙方分___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 五、劳动管理_________。

六、财务管理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 _________; 2.亏损负担: _________。 八、联营期限_________。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_________。 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 _________;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 4.免责条件: _________。 十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联营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分别送_________等单位各1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条款最苛刻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二零一五年月日

目录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第3条乙方、丙方述与保证 第4条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第5条其他 第6条附则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本补充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5年某某某月日在市签署: 甲方:科技(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某某某(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1),中国公民,: 住址: (2),中国公民,: 住址:某某某 (3),中国公民,: 住址:

鉴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 1.甲方、乙方、丙方各方已于2015年月__ 日签署了《关于某某某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 称“《投资协议书》”)。 2.为保障甲方投资乙方后的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签 订如本补充协议。 3.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定义与《投资协议书》所使用简称、定义相一致。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及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1.1业绩承诺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如下经营指标: (1)某某某; (2); (3)年月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成下轮融资,且整体估值不得低于亿元人民币; 如果实际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则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1.2补偿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在第1.1条约定业绩承诺完成日后对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时间未能完成全部承诺经营指标,则甲方有权选择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同时或之一的形式要求丙方进行补偿:股权补偿方式:丙方(1)应将5 %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1.3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各创始人丙方(1)、丙方(2)的股权将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后4年进行锁定,并于锁定期按年等额分期解锁,即每年末可解锁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权的25%的股权,未解锁股权不得对外转让。如任一方在锁定期从目标公司离职,则其未解锁股权应以1元价格按照其他股东登记持股情况按比例转让给其他股东。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2.1优先分红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和目标公司不得对任何股东进行股息、红利分配。 (2)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丙方及目标公司触发回购义务但尚未履行时,目标公司应进行分红,且应优先向甲方进行分红直至甲方获得相当于投资额每年复利【12】%的部收益回报率的分红金额;如有余额再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2新股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再融资,甲方根据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有权优先认缴出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如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按其比例的认购,甲方对该放弃部分享有第一序位的优先认购权。 2.3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较其他股东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决定受让股权部分以外部分,其他股东可以主优先购买权。

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完整版)

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磐安德弘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之 补充协议

目录 第1条合伙企业............................................... - 1 - 第2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 4 - 第3条合伙企业的投资......................................... - 7 - 第4条合伙事务的管理与执行................................... - 8 - 第5条合伙费用.............................................. - 11 - 第6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 12 - 第7条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 - 14 - 第8条权益转让及退伙........................................ - 16 - 第9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 21 - 第10条陈述与保证............................................ - 22 - 第11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23 - 第12条违约责任及免责........................................ - 24 - 第13条其他条款.............................................. - 26 - 附件一:有限合伙人的通知方式.................................... - 1 - 附件二:认缴确认函.............................................. - 1 - 附件三:受让确认函.............................................. - 2 - I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Word范本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本补充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署: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姓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姓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姓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 1、甲方、乙方、丙方各方已于2015年月__ 日签署了《关于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 2、为保障甲方投资乙方后的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签订如本补充协议。 3、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定义与《投资协议书》所使用简称、定义相一致。 第一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及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1.1业绩承诺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如下经营指标: (1); (2); (3)年月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成下轮融资,且整体估值不得低于亿元人民币; 如果实际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则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1.2补偿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在第1.1条约定业绩承诺完成日后对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时间未能完成全部承诺经营指标,则甲方有权选择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同时或之一的形式要求丙方进行补偿:股权补偿方式:丙方(1)应将%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1.3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各创始人丙方(1)、丙方(2)的股权将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后年内进行锁定,并于锁定期内按年等额分期解锁,即每年末可解锁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权的%的股权,未解锁股权不得对外转让。如任一方在锁定期内从目标公司离职,则其未解锁股权应以元价格按照其他股东登记持股情况按比例转让给其他股东。 第二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2.1优先分红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和目标公司不得对任何股东进行股息、红利分配。 (2)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丙方及目标公司触发回购义务但尚未履行时,目标公司应进行分红,且应优先向甲方进行分红直至甲方获得相当于投资额每年复利%的内部收益回报率的分红金额;如有余额再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2新股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再融资,甲方根据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有权优先认缴出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如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按其比例的认购,甲方对该放弃部分享有第一序位的优先认购权。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完整版)

有限合伙协议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双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 有限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即: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总额。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金额。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双方”。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双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上海象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2.4.3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5 合伙人 2.5.1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为: 姓名: 住所:

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

《内容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三方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合同《内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一)、原合同中:第二条第6款:乙方同意,【】可以将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授予【】的权利转授给任何第三方行使。 修改为:乙方同意,【】可以将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授予【】的权利转授给授权书中约定的第三方(“转授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各子公司(下称“各移动公司”)以及其他第三方于在线教育业务及其他业务中行使。”)。 (二)、原合同中:第三条第1款: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权在本协议和授权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乙方授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运营商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有线或无线)和其他营销渠道等进行复制、发行、出版、传播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咪咕阅读业务将作品提供给用户阅读、在线聆听、存储、下载。 修改为: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权在本协议和授权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乙方授权的作品。仅限于授权书中的第三方,如运营商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有线或无线)和其他营销渠道等进行复制、发行、出版、传播和销售,仅限于通过咪咕阅读业务将作品提供给用户阅读、在线聆听、存储、下载。 (三)、原合同中:第三条第8款:在合作期满甲乙方不再续签或合作提前终止(无论是否可归责于哪一方的原因),【】可以使用乙方已授权作品至授权期限届满, 授权期限届满后,对用户已购买的作品,【】仍有权保留在该用户在相关阅读平台内的个人空间中。 修改为:在合作期满甲乙方不再续签或合作提前终止(无论是否可归责于哪一方的原因),对用户已购买的作品,【】仍有权保留在该用户在相关阅读平台内的个人空间中。 (四)、原合同中:第三条第12款:【】有权在乙方所提供的作品中附加宣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及第三方自有业务及第三方广告宣传,并有权决定是否将乙方作品置于【】相关平台特定栏目内。 修改为:【】有权在乙方所提供的作品中附加宣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并有权决定是否将乙方作品置于【】相关平台特定栏目内。 (五)、原合同中:第四条第11款:若至合作期限届满,仍有任何第三方以【】或(及)与【】合作的第三方所使用的乙方提供的作品侵害其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为由向【】或(及)与【】合作的第三方主张权利(含此前未结纠纷),或有主张权利的可能的,【】有权从乙方待结款项中暂扣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为风险保证金,直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起满1年为止。若在此期间内发生诉讼或其他形式的争议处理,【】有权从风险保证金中扣回发生的费用、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与扣除等额的款项以补足风险保证金,逾期应按每日千分之一为标准支付滞纳金。

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分公司运营

《合伙协议》 之补充协议 甲方(项目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甲方于年月日与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通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众筹平台为拟成立的合伙企业融资总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剩余款项为其他投资人出资,现已融资完成。 2、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及其他投资人签订《关于成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为“合伙协议”)。 3、《合伙协议》中约定甲方与乙方及其他投资人注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通过该有限合伙企业运营《合伙协议》中约定成立的众筹店。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设立分公司

乙方为便于企业运营统一管理,经与甲方及其他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决定不再成立合伙企业,而是成立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形式运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经营内容。 第二条拟设立的分公司信息 名称: 注册号: 营业场所: 负责人: 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管理 分公司的后续运营移交甲方负责运营后,乙方及其他投资人不参与该分公司的实际经营。甲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及时进行该分公司的财务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将每日的营业数据和每月的财务报表用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易于乙方及其他投资人接收的方式发送至乙方及其他投资人等)。乙方及其他投资人对甲方运营的该分公司享有知情、监督等权利。 第四条出资、股权及分红 甲乙双方及其他投资人将《合伙协议》约定成立的合伙企业以成立分公司的方式设立并交由甲方统一经营后,甲乙双方和其他投资人对合伙企业的股权指的即是对甲方运营的该分公司的股权,分红指的即是对甲方运营的该分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同时甲乙双方及其他投资人的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各投资人分红比例及分红时间、方式保持不变,仍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资金使用

合同范本之投资合同补充协议

投资合同补充协议 【篇一:《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鼎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钮达人 住所地:青浦区练塘镇湾塘新村18号24室 乙方:徐磊身份证号: 住址:上海市区号室 丙方:董伟身份证号: 住址:上海市区弄号室鉴于: 1. 甲、乙、丙三方于2013年9月20日共同签订《投资协议书》, 就上海鼎 淞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实际工商登记名为:上海鼎淞国际 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的设立和日常运营相关 事宜作了约定; 2. 《投资协议书》第4.1条约定,乙方需向甲方交 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作为乙方、丙方履行《投资协议书》义务的担保,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乙方共向甲方交纳 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丙方共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3. 自2013年11月1日设立以来,上海鼎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尚未开展 任何经营活动。并产生相关费用(附表1) 4. 上海鼎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大丰港成立全资子公司:大丰 鼎淞船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就《投资协议书》第二条关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相关内容,甲、乙、丙三 方在此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1) 货代公司系甲方独资设立,货代公司注册资本共人民币600万元,均 由甲方出资提供,货代公司有且仅有甲方一个股东; (2) 乙方和丙方在名义上和实际上均未向货代公司出资,不享有任何 货代公

司的股东权利; (3) 货代公司和船务公司的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由甲方制定,乙方和 丙方根 据甲方制定的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乙方和丙方 在货代公司和船务公司应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尽可能有效开展货 代公司和船务公司的相关业务、合理控制公司成本支出。 (4) 乙方和丙方在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发展开拓业务,并实现盈利后,应 分别享有其完成业务的14%和 7%净利润分成。其中不包括其他团 队和其他业务员所完成的业务。上海鼎淞和大丰鼎淞在的相互的逻 辑关系在前面的文字中已经体现得很明晰,无需累述。 2. 乙方应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补齐尚未向甲方支付的剩余保 证金人民 币5万元。 3. 若乙方和丙方在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所承接业务在2014年10 月31前 未能达到收支平衡(包含附表1以及后续相关开办、运营费用), 甲方有权解除《投资协议书》,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和丙方 在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业务应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当月收支平衡。如未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解除《投资协议书》,甲乙丙三方承担各自责任。 4. 至《投资协议书》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解除之日止,若乙方和丙 方所承接业 务账面仍为亏损,则甲方、乙方和丙方应该分别按75%、15%、10%,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费用(包含附表1以及后续相关开办、运 营费用),若乙方和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亏损和相关费用,则乙方和丙方应按照比例补足不足的部分。 5. 甲在大丰鼎淞船务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若 毛利率超过 银行年息的两倍都应视为合理要求。 6.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7. 如本协议与《投资协议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 议未约定的 内容,以《投资协议书》为准。

完整word版,合伙协议范本(完整版)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2 证件名称:, 第十条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以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

四人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四人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人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XXX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之 补充协议 由 [XXX有限公司你] 与 [XXX有限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 XXX有限公司投资标的 签订 2015 年 1 月日 中国某地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5 年 1 月日在中国某地签订: 甲方(投资方): XXX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XXX原股东(乙方1)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XXX实际控制人(乙方2) 住址: 身份证号: XXX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或“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乙方、标的公司及其它方于2015 年1 月日共同签署《关于天XXX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由甲方支付投资人民币XXX万元,从乙方1处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投资后标的公司XXX%的股权; 2、XXX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3、各方一致同意,尽快完成标的公司并购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 为此,各方就《投资协议》未尽事项补充如下,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1条业绩承诺 1.1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投资方共同承诺: 2015年度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XXX万元; (上述年度指日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述净利润的计算需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1)以经由投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内IPO及并购领域排名前十)的归属于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净利润”;以税后净利润与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数为准)为计算依据,经各方确认后确定; (2)帐外利润(或者其他任何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利润)不以任何形式计入净利润之内,亦不在估值调整的净利润考虑范围之内; (3)基于各方一致同意,尽快完成标的公司并购或IPO,因此上述净利润的计算尚需满足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财务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比例、存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需符合证监会要求的标准。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标的公司同意投资方有权对标的公司2015 年年度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自行安排一次审计,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标的公司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审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1.2 估值调整 1.2.1各方同意,投资方投资于标的公司的估值条件如下: (1)投资估值=XXX万元; (2)2015年度投资市盈率=XXX估值万元/ XXX投资额万元=XXX倍(市盈率); 1.2.2若标的公司2015年实际净利润没有达到上述承诺,则投资方投资于标的公司的估值基础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各方同意,以估值为核心调整投资方的投资成本或占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1)2015 年实际估值=市盈率*当年实际净利润(单位:万元); (2)初始投资成本=XXX万元; (3)初始股权比例=初始投资成本/投资估值= XXX%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共计(人民币)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

卖方:xx公司售楼电话:83116666 地址:xx诺德金融中心 买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买卖双方于年月日就购买诺德假日花园一期栋座层号房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现双方就认购书做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买卖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签定本认购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2)向银行借款方式: 若买方选择银行按揭,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房款,即人民币元(含定金)。按揭金额、按揭年限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如银行贷款金额减少,首期款将相应增加。 2如买方采用银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卖方或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或不签署相关文件)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项不计利息退回买方;由于银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发生巨大变化等)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买方已付款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回买方。 无论何种原因买方未能成功办理按揭,但同意继续认购本房地产的,买方应在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3买方须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房款,若买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每逾期1日,买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滞纳金。

《合作协议》之经典补充协议-三方

补充协议 甲方:XXXXXX集团XX公司 乙方:XXXX酒业有限公司 丙方:XXXX酒业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丙三方于20XX年6月8日签订的“ZZ”系列柔和酱香型白酒《合作协议》,经三方友好协商,现将产品的价格、经销区域、政策支持及销售任务作如下变更(补充)。 一、本补充协议之目的是为对《合作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增加部分条款,以约定甲乙双方在进一步后续合作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更紧密合作原则。本补充协议为《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作协议》一并阅读。 二、经销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含大陆、港、澳、台)

此价格体系源于甲、乙、丙三方于20ZZ年1月21日协商的结果,根据20XX 年供货价格的基酒成本下调10%测算。新价格适用于20ZZ年1月1日起出库调拨的货品及数量。 四、质量标准: 甲方企业标准(XXX香型,标准号Q/MTJKXXX)。 五、信用额度 1、为进一步提高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甲方同意给予乙方20ZZ年9月、12月两个月各1500万元的信用额度,即甲乙双方同意在9月、12月两个月时终止《合作协议》第七条及第九条下关于“先款后货”的约定,即:乙方在20ZZ年9月、12月甲方给予乙方信用额度的两个月无需按照《合作协议》第七条、第九条的约定在每批次订单确认后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货款的百分之三十(30%)预定金,亦无需在甲方交货前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货款余款。 2、乙方在当期信用期满起五日内将实际使用的信用额度实际支付于甲方,甲方在收款后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六、销售任务约定 1、20ZZ年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进货总金额(量)不低于两亿元(人民币)。

《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201 年月日共同签订《投资协议书》,双方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屯昌县城镇供水工程(屯城镇及周边地区)项目达成了约定; 《投资协议书》第5.1条约定,目标公司承诺,甲方本次投资的年投资收益率为 1.2 %,目标公司应于投资完成日后每年的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按季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甲方每期收取的投资收益=甲方实际投资(即甲方本次投资总额-甲方已收回的投资本金)×年投资收益率×上一期支付投资收益日(含)至本期支付投资收益日(不含)之间存续的天数/360。 其中,首期支付投资收益日指投资完成日后首个自然季度月末21日,首期投资存续天数为自投资完成日(含)起至首个自然季度月末21日(不含)之间存续的天数;最后一期支付投资收益日期指投资期限届满之日前10个工作日,最后一期投资存续天数为自上一期支付投资收益日(含)至投资期限届满之日(不含)。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就《投资协议书》第五条关于“投资收益”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方在 此作进一步补充解释说明:

(1)目标公司就甲方公司于2015年12月01日收到中国农发重点建设资金 投资款后所支付的投资收益进行的全部补偿。补偿的支付的时间为 2016年和2015年所支付的投资收益费用。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3.如本协议与《投资协议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 内容,以《投资协议书》为准。 4.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应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商务会所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卡拉ok包房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 新增资金,但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合作补充协议

合作补充协议 甲方:浙江鼎信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泉州巨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泉州华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55万,占股股份比例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万,占股股份比例45%。双方自2014年11月20日开始正式项目启动,经过近一年的运作经营。2015年10月7日,经甲方发起股东会议,并于2015年10月7日在“泉州华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召开了第二次股东会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双方约定,自2015年10月15日开始,原乙方开设的分销店铺(“巨研鞋类专营店”、“华耐伸阳专卖店”、“华耐讯创专卖店”)均并入“泉州华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在“华耐伸阳专卖店”和“华耐讯创专卖店”所投入的人民币22万平台保证金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并根据甲乙双方约定,期限内给予乙方退回。 2、双方约定,自2015年10月15日开始,原股权结构不变更的前提下,变更经营管理模式,变更后“泉州华爵科技有限公司”由独立经营管理,变更为按照甲方分公司模式管理。变更后,甲乙双方分工如下: 甲方负责:合资公司财务管理、仓储管理、货品采购管理、定价审批、线上活动审批等; 乙方负责:经营团队组建及管理、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年度目标及季度目标,每月制定详细销售计划及费用计划,并提报甲方审批。

备注:每季商品采购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3、双方约定,自2015年10月15日开始,“泉州华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按照甲方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合资公司经营所得收入均打到“浙江鼎信实业有限公司”,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双方约定,自2015年10月15日开始,合资公司的财务结算方式变更为,乙方代运营管理。即,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扣点承包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合资公司运营团队人员工资、房租水电、运营团队差旅费用等。财务及仓库人员费用不列入管理费用范畴,仓库人员费用结算方式为出仓每双鞋1元,向乙方收取费用)。具体约定扣点如下: (1)每月10号,财务提供上月销售报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在每月18号前,将合资公司上月销售总额12%返点打至乙方指定账户。(2)一季度结束后,财务提供整季度销售报表,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于当月18号前,将任务达成部分返点打至乙方制定账户。 (3)经营费用中,快递费用统一由甲方对外结算。 (4)经营费用中,推广费用,由乙方制定每月销售计划和费用计划,经甲方审批后,将相应推广费用打至乙方指定账户。 (5)考虑到自2015年10月15日起,经营管理和货品管理均按甲方要求执行。 2015年10月15日后,经营所产生的库存折旧损失,乙方可以不予承担。

合伙协议范本(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伙协议范本(完整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白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白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于2016年【】月【】日签署《【】(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经充分协商,就原协议未尽事项,作出本协议中的补充约定。 一、原协议第十一条补充第四款如下: 4、在【】成功上市或挂牌后出现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所述情形时,则自有限合伙人于【】上市时所承诺的锁定期(如有)届满后,有限合伙人须按照本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于【】书面指定的日期,抛售全部本企业财产份额和/或【】股份。 抛售本企业财产份额和/或【】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在扣除有限合伙人为持有本企业财产份额的原始出资额后,按照有限合伙人自【】离职或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按照如下方式处置: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满一年(365天),出现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所述情形的, 有限合伙人抛售本企业财产份额和/或【】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的70%归【】所有;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满一年(365天),但不足两年,出现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 所述情形的,有限合伙人抛售本企业财产份额和/或【】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的50% 归【】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两年(730天),但不足三年,出现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 所述情形的,有限合伙人抛售本企业财产份额和/或【】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的30% 归【】所有。 有限合伙人须在抛售本企业财产份额和/或【】股份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收益交予【】。

二、原协议第十一条第三款相应修改为第十一条第四款。 三、本协议是原协议的补充,与原协议构成同一份完整协议,具有相同约束力。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执行事务合伙人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