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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表

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表
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表

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表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1.图纸资料审查(整梯)套1680.

2.图纸资料审查(部件)套112.

3.各元件基本性能检验套1680.

4.装置基本性能检验套1960.

5.接线端子净拉力试验套280.

6.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率次56.

7.防护等级次56.

8.漏电起痕指数台224.

9.硬度测试项112.

10.绝缘电阻台87.

11.接地电阻台85.

12.耐电压强度台95.

13.焊接质量检测台364.

14.振动试验台1204.

15.动载试验台296.

16.超载荷试验台257.

17.稳态电流态168.

18.零部件尺寸个84.

19.照度点17.

20.位置误差项45.

21.形状误差项45.

22.粗糙度误差数值个112.00

23.零部件其它项目项22.

24.液压系统试验台1366.

25.静载试验台296.

26.密封性能试验台496.

27.振动试验台1204.

28.制动距率测定台168.

29.可靠性试验台6916.

30.安全装置检测台325.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31.外观质量台112.

32.铭牌、标志检查台28.

33.合格证台22.

34.分组制动能力台112.

35.噪声台280.

36.转速测量台224.

37.效率台493.

38.承载能力台1232.

39.减速机渗漏台168.

40.电梯层门件49.

41.轿壁机械性能件50.

42.制动性能试验台584.

43.钢丝绳的实测破断拉力试验绳840.

44.液压泵超载试验台2615.

45.温升试验台1398.

46.链条抗拉强度条711.

47.链长偏差、链长同步精度、梯级距同步条711.

48.泵站运转检验台1064.

49.泵站满载检验台1288.

50.泵站调速特性试验台649.

※检验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由于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项目是根据电梯型式试验规程制定的,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设备相同,所以电梯型式试验收费可参照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编制:行业设备网https://www.sodocs.net/doc/3017922066.html,

电梯安全检验要求示范文本

电梯安全检验要求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梯安全检验要求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 理,防止电梯运行时发生伤害事故,确保人身安全,根据 GB/T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梯的国家标准要求, 使用电梯应遵守下列规程。 2、凡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 施安全检测: ①新装或更新的电梯在交付使用前。 ②在用电梯,每年一次。 ③重大改造或事故后。 ④年检时,可对在新检后不改变的项目,不进行检

测,但对于可能变化及部分安全试验必须检测。 二、电梯安全检测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新装检电梯) 1、制造厂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其中①-⑧项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②电梯机房、井道平面图。 ③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④电梯的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⑤电梯电气接线图。 ⑥电梯部件安装图 ⑦电梯安装调试说明书。 ⑧备品备件目录。 ⑨下列装置式实验报告副本: a.层门锁闭装置。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二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梯安全检验标准与要求

电梯安全检验标准及要求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梯运行时发生伤害事故,确保人身安全,根据GB/T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梯的国家标准要求,使用电梯应遵守下列规程。 2、凡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安全检测: ①新装或更新的电梯在交付使用前。 ②在用电梯,每年一次。 ③重大改造或事故后。 ④年检时,可对在新检后不改变的项目,不进行检测,但对于可能变化及部分安全试验必须检测。 二、电梯安全检测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新装检电梯) 1、制造厂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其中①-⑧项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②电梯机房、井道平面图。

③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④电梯的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⑤电梯电气接线图。 ⑥电梯部件安装图 ⑦电梯安装调试说明书。 ⑧备品备件目录。 ⑨下列装置式实验报告副本: a.层门锁闭装置。

b.限速器。 c.安全钳。 d.缓冲器。 2、电梯安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①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梯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安全认可书证书副本。 ②电梯安装合同。 ③按安装规范验收的自验报告。

3、变更设计时,电梯使用单位应提供经制造厂或土建设计部门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4、以往历次安全检测记录、报告、运行许可证。 三、电梯安全检测前的基本条件 1、电梯正常工作应符合GB/T10058-97中3.2条的规定: ①海拔高度不超过计划1000米。 ②机房内温度保持在5到40度。 ③供电电压相对额定电压波动不超过7%。

特种设备电梯检测收费标准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梯集选控制加收35%:微机控制加收40%,梯群控制加收45%。 (2)电梯5层以上每增加1层加收1 0%,每增加1个贯通门层站加收10% (3)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200%收费。 (4)扶梯提升高度大于4m的加收20%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加收1 0%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 (5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6)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往:(1)吨位每增加5吨加收10%。 (2)跨度大于16.5m时,每增加3m加收1 0%。 (3)防爆型加收100%;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非标起重机加收40%。 (4)电动葫芦按桥式的80%收费。 (5)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6)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1)起升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10m加收1O%,最高不超过50%。 (2)行走式加收20%。 注:(1)高度大于20m,每增加1层加收10%。 (2)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80%收费。

(3)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检验费. (4)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 注:(1)起重量>16t的,每增加5t加收20%检验费. (2)带有副杆的加收30%检验费. (3)带有副钩的加收20%检验费. 注:(1)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2)载重量大于1Ot的,每增加lOt加收30%检验费。 (3)有起重机构的加收50%检验费。 (4)挖掘机加收30%检验费。 (5)改装车加收50%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0.5%收费。 (2)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30个,每超出1个加收50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8人,每超出1人加收50元. (3)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200元检验费。 (4)水上游乐设施加收80元检验费. 2、其它类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 注:1 2、热水锅炉以每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 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及收费单位: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10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8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6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 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增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如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增收50%。 5、焊接钢瓶收费标准为40立升,如?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如≥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100%。 (六)在用火车、汽车罐车

电梯检验规范第修改单

附件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 2.6、2.8、2.9、2.10、 3.11、7.1、7.5、8.2、8.8,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

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原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1.3(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8.将1.3的检验内容与要求增加:

施工升降机标准

施工升降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同时代替GB/T7920.3-1996《施工升降机术语》、GB/T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GB10053-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T10054-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和GB/T10056-199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7920.3-1996等5个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3章术语和定议内容,参照欧洲标准EN12159;2000《带垂直导轨式吊笼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对GB/T7920.3-1996《施工升降机术语》 作了增删和修正; —参照欧洲标准EN12159;2000《带垂直导轨式吊笼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或增添;并按“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和“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分别叙述; —取消了原标准中施工升降机的规格系列; —参照JG121-2000《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对原标准中的防坠安全器动作速度的取值范围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制动距离 等相关内容; —取消了原标准试验方法中“电动机功能测定”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述方法按照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幼新、何振础、周迎春。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史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920.3-1987 GB/T7920.3-1996 GB10052-1998 GB/T10052-1996 GB10053-1988 GB/T10053-1996 GB10054-1988 GB/T10054-1996 GB10056-1988 GB/T10056-1996 1范围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常用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一、GJJ牌SC型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1.SC200/200TD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 速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 2.SCD200/200TD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 速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1000kg。 3.SCD200/200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内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2×1000kg。

4.SCD200/200GZ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 升速度0-63m/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2000kg调速变频升降机。 5.SC200/200GZ 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0-6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调速度升降 机。 6.带对重 7.不带对重 二、吊笼内尺寸有两种:

1.长*宽*高:3.2*1.5* 2.5 2. 3.0*1.3*2.5 三、施工电梯选型及参数 1.施工电梯选型 综合考虑拟建建筑物的高度、平面形状、尺寸及周边场地情况和经济效益,本工程3#楼拟选用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C200/200型施工电梯。 2.施工电梯参数 主要技术性能如下:每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2000kg/25人;吊笼内尺寸(长×宽×高):3.2×1.5×2.5(m);额定提升速度位0~80m/min;每个吊笼的功率:380~415V/50HZ;标准节:尺寸0.65×0.65m,高度 1.508m,重量187kg;吊笼的重量2540kg;基本单元尺寸:3.6×4.4×4.7m。 …… 四、基础设置 1、产品说明中对于基础的技术要求 (1)地面压实后承载力,高度小于100m时不得低于0.1Mpa,高度大于100m时位0.15 Mpa。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3)基础的尺寸为: 4.0m×6.0m×0.3m(京龙)。 2、本工程基础方案

电梯最新检验规范第号修改单

附件 1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 S G T7001—2009,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 ?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2)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3.将(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

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4)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原(5)调整为(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8.将的检验内容与要求增加:“(4)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①加装方案(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默纳克电梯有限公司别墅电梯(家用电梯)规格和报价说明

默纳克电梯有限公司别墅电梯(家用电梯)规格和报价说明 一、默纳克别墅电梯规格说明:别墅电梯的规格主要从三个方面区分 1、载重规格:默纳克别墅电梯的载重分为固定三档:260kg、320kg、400kg,曳引机也是依据相应载重进行配置 2、承载人数规格:通常以能站得下为依据分为1人、2人、3人、4人、5人几种,默纳克别墅电梯(家用电梯)乘载人数与载重标准和轿厢面积大小紧密相关联,额定载重规格一般要超过人数×75kg(单个成年人体重),一般1人、2人、3人电梯载重规格是260kg,4人电梯的载重规格一般为320kg,5人电梯的载重规格一般为400kg。 3、轿厢面积规格:因为家用电梯(别墅电梯)基本是定制式的,即在客户井道基础上尽量轿厢最大化,所以轿厢面积会有无数种可能,一般将轿厢面积(轿厢宽度×轿厢深度)≤1㎡的作为260kg规格,轿厢面积≤1.2㎡的作为320kg规格,轿厢面积>1.2的都为400kg载重规格 二、默纳克家用别墅电梯(别墅电梯)报价包含项目: 1、电梯设备。即别墅电梯(家用电梯)的完整成套机械,如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限速器、安全钳、导轨、轿厢、轿门、顶灯、地板、钢丝绳(钢带)、配重块、导向轮、绳轮、相关支架、线路和连接器等。 2、别墅电梯(别墅电梯)的安装费用。电梯属于现场二次成型产品,故此只有完成现场安装并确保电梯设备正常运行才能算是成品,所谓电梯设备“三分设备、七分安装”说的就是安装的重要性。为确保一次安装到位,默纳克别墅电梯目前是采取厂家亲自安装。 3、别墅电梯专用的UPS电源,又称停电应急保护装置或应急平层系统。这是为了确保断电状态下电梯仍能运行至就近楼层停稳并打开电梯门放出轿内人员。 4、第一年的免费质保和维保。质保是对电梯整梯及配件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障,对不合格配件只换不修。维保是日常性地对电梯运行状态的调试及检查设备配件的良好状态,所以需要定期上门进行服务,并非有了故障才需要上门。但由于客户安装电梯一般要提前于入住时间几个月,所以我们通常会相应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而客户不用担心提前安装电梯影响首年免费质保和维保。 5、合同总款的发票,默纳克别墅电梯(家用电梯)税票不存在不开票就降价的说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同时也是客户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这点很重要!很多顾客不明白这点的重要性,别墅电梯(家用电梯)是安全设备,很多小厂子或非正规升降机正是利用顾客可以不要税票的疏忽逃避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给客户长期使用留下后患。也可以说,没有税票就意味着客户的电梯在国家质监部门就没有备案,近乎三无产品。 6、电梯运输费用。即从工厂发到客户别墅现场的运输费。二、家用别墅电梯价格可选项目: 1、别墅电梯(家用电梯)专用井道。电梯井道分为土建、自建钢结构和工厂配套钢结构(铝合金)三种,前两种井道我们不承担施工但可以免费辅导客户,工厂配套钢结构(铝合金)我们实行按层收费,钢结构和铝合金价格略有差别,一般钢结构适用于封闭式井道,铝合金适用于玻璃观光式。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核心提示: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 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 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1、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QT60/80型塔机动臂式塔机,因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能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2、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3、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

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4、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二、以下几种限制使用: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 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2、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特种设备电梯检测收费标准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梯集选控制加收%:微机控制加收%,梯群控制加收%。 ()电梯层以上每增加层加收,每增加个贯通门层站加收 ()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收费。 ()扶梯提升高度大于的加收%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每增加加收%检验费,最高不超过%。 (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往:()吨位每增加吨加收。 ()跨度大于.时,每增加加收%。 ()防爆型加收;冶金类起重机加收;非标起重机加收。 ()电动葫芦按桥式的%收费。 ()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检验费。 ()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起升高度大于时,每增加加收%,最高不超过。 ()行走式加收%。 注:()高度大于,每增加层加收。 ()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收费。

()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收取检验费. ()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检验费. 注:()起重量>的,每增加加收%检验费. ()带有副杆的加收检验费. ()带有副钩的加收检验费. 注:()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载重量大于的,每增加加收检验费。 ()有起重机构的加收%检验费。 ()挖掘机加收%检验费。 ()改装车加收%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收费。 ()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个,每超出个加收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人,每超出人加收元. ()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元检验费。 ()水上游乐设施加收元检验费.

电梯安全检验标准及要求

1、为了加强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梯运行时发生伤害事故,确保人身安全,根据 GB/T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梯的国家标准要求,使用电梯应遵守下列规程。 2、凡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安全检测: ①新装或更新的电梯在交付使用前。 ②在用电梯,每年一次。 ③重大改造或事故后。 ④年检时,可对在新检后不改变的项目,不进行检测,但对于可能变化及部分安全试验必须检测。 二、电梯安全检测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新装检电梯) 1、制造厂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其中①-⑧项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②电梯机房、井道平面图。 ③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④电梯的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⑤电梯电气接线图。 ⑥电梯部件安装图 ⑦电梯安装调试说明书。 ⑧备品备件目录。 ⑨下列装置式实验报告副本: a.层门锁闭装置。 b.限速器。 c.安全钳。 d.缓冲器。 2、电梯安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①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梯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安全认可书证书副本。 ②电梯安装合同。 ③按安装规范验收的自验报告。 3、变更设计时,电梯使用单位应提供经制造厂或土建设计部门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4、以往历次安全检测记录、报告、运行许可证。 三、电梯安全检测前的基本条件 1、电梯正常工作应符合GB/T10058-97中3.2条的规定: ①海拔高度不超过计划1000米。 ②机房内温度保持在5到40度。 ③供电电压相对额定电压波动不超过7%。 ④运行环境中最潮湿时,最高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平均最低温度不低于

常用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GJJ牌SC型施工升降机常用型号及技术性能参数表 1.SC200/200TD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 2.SCD200/200TD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 速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1000kg。 3.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4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内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2×1000kg。

4.SCD200/200GZ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 升速度0-63m/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两传动,对重重量为 2×2000kg调速变频升降机。 5.SC200/200GZ型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为2×2000kg额定提升速 度0-60min,传动装置在吊笼顶部,三传动,无对重调速度升降机。 6.带对重 7.不带对重 、、吊笼内尺寸有两种: 1.长*宽*高:3.2*1.5* 2.5 2. 3.0*1.3*2.5 、、施工电梯选型及参数 1.施工电梯选型 综合考虑拟建建筑物的高度、平面形状、尺寸及周边场地情况和经济效益,本工程3#楼拟选用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

SC200/200型施工电梯。 2.施工电梯参数 主要技术性能如下:每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2000kg/25人;吊笼内尺寸(长×宽×高):3.2×1.5×2.5(m);额定提升速度位 0~80m/min;每个吊笼的功率:380~415V/50HZ;标准节:尺寸0.65×0.65m,高度1.508m,重量187kg;吊笼的重量2540kg;基本单元尺寸:3.6×4.4×4.7m。 …… 、、基础设置 1、产品说明中对于基础的技术要求 (1)地面压实后承载力,高度小于100m时不得低于0.1Mpa,高度大于100m时位0.15Mpa。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3)基础的尺寸为:4.0m×6.0m×0.3m(京龙)。 2、本工程基础方案 (1)3#楼施工电梯基础直接置于地下室顶板上。 3、基础设计 (1)3#楼施工电梯基础 因基础设置于地下室顶板上,故须对顶板进行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如下:采用Φ48×3.5钢管进行加固,在施工电梯导架中心四周 1.8m×1.8m范围内立竿按300×300间距支撑并配备方木和可调顶托加固,其他在基础范围内立竿按500×500间距加固。

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 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 关于修定《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 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我省《关于下发<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冀劳人锅(1990)257号实行以来,对推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的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监察、检验业务的增加,特别的近几年来检验费用的不断提高,原来的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这项工作的发展。为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的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经研究,对现行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机构要向用户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这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 二、各收费单位接通知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费用纳

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三、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同时废止。 附:《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锅炉压力容器收费通知

抄送:省劳动厅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收费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劳动部门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省级(含省级)以上劳动部门进行资格认可和授权的检验单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检验等业务的收费。 2、按本办法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劳动部门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收取的监督、检验费属职能性事业收费,所收费用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额参加财政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检验业务支出,如设备购置费、检验用房租建费、技术培训与交流、按规定开支的劳保用品、人员工资,以及直接与检验工作有关的业务开支等,不得挪作他用。年终结余可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比例经当地财政部门确定。 3、费用的支付:定期检验由产权单位支付,监督检验由被监检单位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包干经费或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企业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安装质量监检及验收、修理、化学清洗、改造检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并

【2019年整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967)

附件 :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工业锅炉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产品名称种类 收费标准(元/ 台)(按受检产品设备价) 蒸汽锅炉D<4 t/h 0.7 % 蒸汽锅炉D≥ 4 t/h 0.5 % 热水锅炉Q<2.8 MW 0.7 % 热水锅炉Q≥ 2.8 MW 0.5 % (二)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 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类型项安装(元 / 吨)重大维修、改造 目(元/ 吨) 蒸发量T/H 整组D≤ 1 300(立式、电锅)200 装锅350(卧式)300 炉 1<D≤ 2 350(立式、电锅)300 750(卧式)650 2<D≤ 4 1300 1100 4<D≤ 6 安装工程费的4%,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 但不低于1800元4%,但不低于1300 元6<D≤10 安装工程费的4%,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 但不低于2500元4%,但不低于1800 元10<D≤20 安装工程费的4%,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 但不低于3500元4%,但不低于2800 元 D>20 安装工程费的4%,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 但不低于5500元4%,但不低于4500 元

电站 ≤35 1350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锅炉 4%,但不低于10000 ≤75 950 元≤130 850 ≤220 750 ≤400 650 ≤670 550 ≤1000 550 ≤2000 450 备注:1、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以锅炉蒸发量为基础,按差额定价累进法计算。 2、热水锅炉按0.7MW折合1t/h 蒸汽锅炉收费。 类型项安装(元 / 台)重大维修、改造 目(元/ 台) 蒸发量T/H 散装D≤4t/h 安装工程费4%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 锅炉4% D>4t/h 安装工程费4%,但不低 重大维修、改造费的 于6000元。4%,但不低于3000元(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单位: 元/ 台 项 目 蒸 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炉墙检验 发 量 t/h D≤ 1 340 460 160 20 1<D≤ 2 400 550 170 30 2<D≤ 4 450 660 180 50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梯检验费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梯检验费标准的通知 (赣发改收费字[2010]609号) 省质监局、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随着城市经济、特别是城市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电梯使用数量迅猛增加,因此,电梯检验的单位成本相应降低,为切实保护电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现对我省电梯检验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检验 1、住宅电梯:按电梯层站计算,12层(含12层)以下,825元/台;13层至24层,1025元/台;25层(含25层)以上,1225元/台。 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00元/台。 3、简易升降机:400元/台。 4、各类电梯年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复检费。 5、国家《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二、监督检验(验收检验) 1、各类新增电梯的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其收费标准按电梯总造价的2%计算。 2、电梯改造及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其收费标准按上述定期检验费标准收取的同时,对改造、维修新增投资部分加收2%的检验费。 三、电梯检验机构对电梯的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减少检验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四、电梯检验机构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相关手续方可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检验收费应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0年4月15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行字[1996]62号)中有关电梯、自动扶梯的年度检验和监督检验(验收检验)收费标准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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