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湖南省政策法规要点汇总

湖南省政策法规要点汇总

湖南省政策法规要点汇总
湖南省政策法规要点汇总

湖南省政策法规要点汇总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1.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政府制定投融资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按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整合公用事业项目资源,通过理顺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2.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编制各项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通过科学完善的规划调控,有计划、有步骤综合配套安排资金投入地下管网、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市政道路、园林、排水等设施建设。

3.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市政公用事业准入门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

4.进一步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打破垄断,实行市场竞争,建立规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市场。对污水(污泥)处理、垃圾处理、燃气设施、停车场等准公益性项目,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投资运营企业。对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市政维护、中水回用等公益性项目,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运营养护企业。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和决算建立专门预算科目,确定财政资金适当规模和比例,保障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省

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对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贴息。

6.公用事业附加省统征统管,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刚性征收,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减免或缓征,对违规减免的应当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1. 各级政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有效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

2. 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

3. 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境监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试点项目。

4. 购买主体应会同财政部门,围绕购买服务流程、招投标管理、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绩效考核、能力建设等环节,做好相关标准研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购买服务标准体系。

5.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购买服务。

6.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和管理事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下列事项可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7.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

8. 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9. 购买主体应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需求,采用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条件成熟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0. 承接主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现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也可以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不同形式,由财政部门审核购买服务合同后,采取其他支付方式。

11. 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

果。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评价。

12.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从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

1.对经营性领域,以市场化运营为主;对回报较高的准经营性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对收益不高的准经营性领域,通过政府补贴吸引民资;对纯公益性领域,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2.结合我省实际,当前重点推进医疗、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工业地产、公路、铁路、水利、金融、养老等领域引入民间资本。

3.对一些高风险行业,民间投资介入有顾虑的,可以由财政出资组建担保基金,降低民间投资风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公共服务业。

4.对所有公益或准公益性项目,原则上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医疗、工业地产等行业,积极探索试点分类资格审查与“招拍挂”相结合的供地方式,以“招拍挂”出让,并相应给予地价优惠。支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和地质灾害治理,探索采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等方式予以合理回报。

5.积极推动建立各种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多元化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加大民间投资信用担保支持,加强银担合作,逐步扩大民营企业贷款担保规模。

6.推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信托产品,推进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对预期收益比较稳定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允许以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收费权和收益权为质押权益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

7.对经营性项目,在定期审核成本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实际成本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对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积极研究探索项目捆绑开发、政府补贴等支持机制,并通过项目法人招标优选投资者进入,既保证投资人合理回报,又切实降低政府和社会公众负担。

◆关于引导扶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若干意见

1.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依托闲置的学校、村部等场所,通过改造修缮、添置设备、拓展内容,开展村级老年人互助养老服务。

2.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从2015年起,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

3.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通过信贷贴息、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多种途径,引导更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

4.鼓励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允许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享有与公办养老机构

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机构提供的赡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

1. 建设“一纵五横”为重点的水路运输网。协调推进长江航道治理,尽快实现长江湖南段常年5000吨级通航标准,推进长江湖南段航道6米维护水深的前期研究工作,并适时启动洞庭湖岳阳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一纵五横”(一纵:湘江;五横:沅水、淞虎—澧资、澧水、资水、涟水)航道建设,建设通达便利的内河运输网。将岳阳城陵矶新港打造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将长沙霞凝港区打造成专业化运输核心港区,提升株洲、湘潭、常德、益阳、衡阳、永州等重点港口功能。

2. 建设“六纵六横”为主干的铁路运输网。抢抓沿江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建设机遇,加快沪昆、怀邵衡等快速铁路,蒙华、黔张常等铁路新线,渝怀、焦柳等既有线扩能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建设西安至长沙快速铁路、兴(贵州兴义)永郴赣、常德至桂林至海口等铁路。加快形成以“六纵六横”(六纵:焦柳、安张衡、常德至桂林至海口、洛湛、京广、蒙华;六横:黔张常和常岳九、重庆秀山至益阳、沪昆、渝怀及怀邵衡和衡茶吉、湘桂、兴永郴赣)为主干的铁路运输网。加快长沙(株洲)、怀化、衡阳三大铁路枢纽建设。

3. 建设“七纵七横”为骨架的公路运输网。重点推进新增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繁忙路段扩容项目、出省通道和断头路建设,加快形成“七纵七横”(七纵:武汉至深圳、北京至港澳、许昌至广州、华容至常宁、二连浩特至广州、呼和浩特至北海、龙山至通道;七横:杭州至瑞丽、浏阳至花垣、平江至安化、浏阳至芷江、上海至昆明、泉州至南宁、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网。

4. 建设“一枢纽一干多支”为支撑的航空运输体系。实施长沙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空港配套工程等项目,将长沙空港打造成长江中游重要的航空枢纽。推进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将张家界机场打造成为大型旅游机场和重要的干线机场。加快常德、怀化机场改扩建,永州零陵机场迁建,衡阳、武冈、岳阳机场新建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湘西自治州、郴州、娄底支线机场。加快形成以“一枢纽一干多支”(一枢纽: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一干: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为支撑的航空运输体系。

5. 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租赁经营、股权投资、公私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6. 投资政策方面,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投资补助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

◆湖南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1.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建

设管理模式。

2.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按标段或分专业实行总承包。

3. 总承包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总承包单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总承包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分别具有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业绩、人员、财务能力及信誉;(三)总承包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建设单位、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5. 总承包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陷责任期维修养护费、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总承包风险费。总承包风险费用于支付应由总承包单位承担的全部风险所计列的费用,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风险水平,分专业合理设置总承包风险费比例,总承包单位的风险费报价比例应不低于建设单位设置的比例。

6. 总承包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总承包工程风险。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总承包合同价应予调整;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承担的风险,总承包合同价不予调整。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7年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

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病

政策法规科20xx年度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科2015年度工作总结(一) 2015年工作总结 (项目科)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发改委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科室及同事的帮助下,我市重大项目工作认真贯彻为继续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发展年”活动,按照“谋大、谋深、谋远”的要求,紧扣2015年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前期及策划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推进、抓前期、抓协调、抓环境”四大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求真务实,克难而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方面 (一)项目建设跟踪情况 2015年我市共确定重点开工建设、完工投产项目135个,重点民生工程25类110项。 1、着力推进重大前期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库尔勒机场改扩建工程完成了

可研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前期手续办理完毕,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工作;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方案》已获得到国家发改委审批,可研已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库尔勒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正在准备前期手续,争取在2015年开工建设。 2、抓紧重点项目建设, 推动“三化”进程。2015年全市共确定135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240.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99亿元。截止6月30日,重点建设项目5个 项目已完工,93个项目已开工,44个项目未开工,1个项目未复工,开工率69%。截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25亿元,占全年任务的28%;25类110项重点民生工程总投资16亿元,3个项目已完工,77个项目已开工,30个项目未开工,开工率70%。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5亿元,占全年任务的7%。 3、促进民生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计划投资16亿元,已完成投资5亿元。45个补贴类项目已全部实施,其中2个项目已完成补贴任务;65个建设类项目中,1个项目已完工,34个项目已开工,30个项目未开工。 (二)认真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 实施项目倒排工期,根据市项目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填报重点开工建设项目倒排工期表的通知》,已将1325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按月倒排

政策法规科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讲课讲稿

重点涉权项目一: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1、风险环节 政策落实环节 2、风险岗位 政策管理岗 3、风险点及风险等级 (1)政策解答不到位。(中级) (2)没能有效贯彻各项税收政策,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正常税收工作。(高级) (3)其他违反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谋取私利行为。(高级) 4、风险描述 (1)由于税收政策解答不到位,导致纳税人多缴或少缴税款。(2)没按照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贯彻落实,影响了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 (3)为谋取个人或集体的利益,违反了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 5、防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及省、市局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 6、防范措施

(1)加强各项税收政策及制度的学习,强化法纪意见和责任意识。(2)严格遵守税收工作流程,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按规定处理好相关事项。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岗位人员树立健康、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 (4)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工作责任心。 7、监控部门及人员 主管领导、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及上级督察管理部门。 重点涉权项目二: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1、风险环节 规范性文件审核环节 2、风险岗位 规范性文件审核岗 3、风险点及风险等级 (1)未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中级) (2)因税收政策掌握不足,导致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错误。(中级)(3)因主观原因,故意对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认定为合法。(高级)4、风险描述 (1)没有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导致规范性文件制定失去监管。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与我国婚姻法是不矛盾的,而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指的是最低结婚年龄,不等于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国家号召男女青年晚婚、晚育与《婚姻法》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我国晚婚晚育率较低,早婚早育现象严重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提前。早婚往往导致早育,1987年,我国早育人数高达250万左右。早婚早育直接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它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值人口的出生高峰,尽快改变早婚早育严重的状况至为重要。据统计分析,女性初婚年龄每推迟1岁,本世纪内就会少生1000余万人。要制止早婚早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坚持婚姻登记制度,真正把《婚姻法》落到实处,婚姻登记严格把关,未到法定婚龄,但未领结婚证者不得同居、生育。 (2)动员社会有关力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写作贯彻活动,向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教育青年及家和知法、守法,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现象的发生。 (3)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手段,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人进行限制。

个人工作总结,法规科

个人工作总结,法规科 篇一:政策法规科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政策法规科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政策法规科岗位所在的单位)政策法规科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政策法规科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政策法规科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政策法规科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政策法规科岗位所在的单位)政策法规科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政策法规科岗位所在的单位)政策法规科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政策法规科岗位所在的单位)政策法规科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政策法规科工作岗位,但我时刻 篇二: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政策法规科法规管理科员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篇三:法规科行政管理科员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法规科行政管理科员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法规科行政管理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法规科行政管理科员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法规科行政管理科员岗位的工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友提问:计生政策哪年开始实施?哪年颁布计划生育条例?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08年,政策法规工作在市局党组和省局政策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市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完成,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新进展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收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407项,其中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12项,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15项,对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的审核380项,受理许可407项,准予许可407项。4月份,协助市监察局和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做好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在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安装了摄像头,接受有关部门对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监督。 (二)加强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并将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省局备案。对各县区局报送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会同各业务科室进行审查。今年我科对市局制发的《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的补充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网上认证系统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意见》、《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水泥等产品进项抵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会签。 (三)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创建活动下阶段工作。选取了两个创建活动出色的单位参加省局评选,其中直属税务分局获得了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称号。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两个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项目,并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开展“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下发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12月,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工作方案,直属分局和湘东区局率先开展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制作了“依法行政标兵”流动牌,每季度或每半年评选一次“依法行政标兵”,并将根据评选结果向市局推荐参加全省“依法行政标兵”竞赛人选。 (四)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市局各业务部门人员与司法局等20余家单位一起,在市八一东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接受市民有关税收问题的咨询,解读各项税收政策,并向市民散发办税服务指南、税收法律责任、税收优惠政策多种税收宣传手册,宣传税收法律知识,普及纳税权利义务观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教学内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 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P11-13页)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依法行政面临着许多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P20-22页,共7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P56-60) 答: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P73-85) 答: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权; 4、学籍管理权; 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9、其他合法权益。 高等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2)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 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工作总结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32188700.html,)/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xxxx年初以来,政策法规处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系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稳步推进了全年工作。 一、认真开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xxxx年,我处结合《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实际情况,加强主动宣传和正面引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广大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和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管药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条例》宣传工作,由省局统一领导,各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广场咨询宣传、培训班、讲座、竞赛等活动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年初,我们组织编印了《条例》单行本,并发各市、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扎实做好宣传准备工作。3月24日至25日,在南京江宁举办了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精神和具体内容。在培训班上,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在自身加强学习的同时,回去后更要广泛地开展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月29日,省局举行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各大媒体以及中央驻苏媒体参加。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主持了会议,省局新闻发言人朱勤虎副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就《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特色亮点、重点规范的内容、着重解决的问题等作了介绍,并答记者问。4月下旬,在新华日报上刊登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条例》知识竞赛题目,通过竞赛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更加广泛地宣传和普及这部新的地方性法规。目前,竞赛已圆满结束。该知识竞赛吸引了全国各地近五千人参加,经过阅卷组统一阅卷,南京市公证处公证抽奖产生了全部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共224名,并通过省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高效地宣传了《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地方法地方法即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地方法即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006年9月13至14日,中国法学会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沈阳召开。这次会议全面回顾两年多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 中央的态度 中央政法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央政法委陈冀平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现在法学会正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时期,召开这次会议,对继续全面深入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推动地方法学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陈冀平指出,中政委在2004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贯彻落实不只是中国法学会的任务,更多的是我们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贯彻该文件。文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其中主要的是第一条,要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这里提到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地方法学会的领导并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要摆上议事日程,要加强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上的领导,及时传达党的指示精神,吸收参加相关会议,发给有关文件,经常了解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情况,保证法学会工作的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帮助法学会创造条件,使之在全局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政法委的同志来讲,不仅是政法委主要领导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还要使各级党委、政府都来重视和支持法学会的工作,使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同时,他强调,当前,全国政法战线正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法学会要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法学会的工作和法学研究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法学会韩杼滨会长讲话时指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不仅仅只是完成换届工作,而是要全面加强地方法学会的组织建设。有的法学会虽然换了届,但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组织机构还不健全,人员编制还没有到位等;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不仅仅只是解决组织建设的问题,而是要把法学会工作整体推进,最重要的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法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起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不仅仅只是对省级法学会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地方法学会的要求。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过程中,只有少数几个省级法学会制定了加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相当一部分地市法学会工作没有得到明显的加强。

人口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法规

人口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法规 一、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的条件及程序 注:《生育服务证》、《生育证》一般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因婚姻关系形成的事实迁移并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办理。 1、《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条件:夫妻双方依法登记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前需领取《生育服务证》 程序:夫妻双方申请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带夫妻双方登记照两张到乡镇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注:①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②免费基本项目包括:孕情环情检查、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2、《生育证》的办理: 条件: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规定条件,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前需申请办理《生育证》,实行持证生育。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不分夫妻双方户口性质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过子女且子女死亡的或解除收养关系的)。 按夫妻双方户口性质分为以下两类: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户籍或一方是城镇,另一方是农村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①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需经县级病残儿领导小组鉴定) ②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③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④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胞兄弟姐妹,或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夫妻双方均属农村村民的,除适用以上四条外,符合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①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是指夫妻一方本身及其父母一方均为独生子女) ②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必须持有能证明其伤残等级的证明) ③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独生女家---是指夫妻只生育或未生育而收养一个女孩的家庭。落户---是指男方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并尽家庭成员的义务)。 ④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⑤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 ①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子女依法由对方抚养的;[必须出具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证明] ②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另一方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过子女且子女已死亡或解除收养关系的] 注:①农村村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其生育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可以适用关于农村村民的生育政策的规定。②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间隔必须在四年以上。③女方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期规定限制。④夫妻生育第一个

法规科,工作总结

法规科,工作总结 篇一:政策法规科20XX年度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科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法规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局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八个禁止”、“八个做到”进一步强化职能管理和优质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协调各科室间的工作关系,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监督办理力度,严格把关,规范执法,确保了局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上半年度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我科20XX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我科是局综合性管理科室,工作涉及面广,日常事务琐碎,且人员较少、目标任务难度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我科采取措施,合理部署,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办公规范,明确职责,对企业报告、群众举报、领导交办的事项做到随叫随到,不拖拉、不推诿。每月认真进行事故案件的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坚持每月按时上报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常州局。今年初,常州局正式启用国家安监总局20XX年版执法文书,我科接到通知后,立即通过网络将原模板进行下载更新,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对执法文书模板

进行了认真修订,使其更加适合我市的实际。同时,为规范我市安监系统执法资格,在今年1月、4月份,我科与法制办积极协调,及时为全市共69名安监人员(其中我局执法人员25 名,其余44名为镇安监人员)办理了换领证工作,确保了全市安监人员能够持合法证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一年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科严格按照执法文书的要求进行认真规范,把好立案案件的审查关,半年来,立案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件为12起(一科6起二科5起,危化1起),结案12起,结案率达100%,事前处罚53起(大队40起,一科7起,二科3起,危化3起),其中已结案42起,结案率达%。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共5起,做到件件有着落、样样有回声,截至目前为止,无一起行政复议和刑事诉讼,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二、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作为执法机关,学习法规知识是必修课,作为执法机关的法规部门,更是如此。今年以来,由于人员竞聘上岗,调整幅度大,法规科原有3人变成了2人,人少事多,完成目标任务的难度明显加大,加之近年来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要想做好法规科工作,没有捷径可循,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解放思想、抓住

云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

云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试行) (2005年8月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通过自2005年l1月l日起施行) 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结合我省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和相关文件文本。 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文本,参照本规范。 第一部分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 一、法规的名称 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完整、简洁,能高度概括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法规的名称一般采用条例、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规则、决定。“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出的全面、系统的规定;“实施办法”用于贯彻实施法律而作出的比较具体、详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出的比较具休的规定;“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事项作

出的部分或者专项性的规定;“规则”用于对某项程序性活动或者某种特定行为准则作出的规定;“决定”用于对某项重大问题作出的安排或者部署。 二、法规的题注 法规的题注是法规标题下用以反映法规文本的形成过程或者显示经过不同立法阶段的提示性文字,一般在括号内标注。 (一)法规通过前的题注 1.法规起草阶段形成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拟稿”;印发有关单位或者通过大众媒休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文本题注表述为“征求意见稿”;组织论证的文本题注表述为“论证稿”; 2.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的法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案”; 3.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法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案修改稿; 4·若法规文本需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题注表述为草案二次修改稿;

5·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的法规文本,题注表述为草案表决稿。 (二)法规通过后的题注 法规通过后的题注,应当注明法规的通过日期、通过机关、通过的会议届次等,经过修改、批准、批准修改的法规,还应当注明修改、批准、批准修改的日期、机关以及据以修改、批准修改的决定的名称。 1.制定的法规题注 (X年X月X日XXX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 2.经修改的法规题注 (X年X月X日XXX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根据X年X月X日XXX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xx 条例〉的决定》修正) 经多次修改的法规,在题注中按修改的时间顺序依次标明修改的次数,中间用空格隔开。 3·经批准的法规题注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导读:本文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以下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供您参考!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

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

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xxxx年初以来,政策法规处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降实科学进展观,深入贯彻降实全系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的支持、配合下,紧紧环绕全局中心工作,仔细履行各项职责,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稳步推进了全年工作。 一、仔细开展《江苏省药品监督治理条例》宣传贯彻,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xxxx年,我处结合《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实际事情,加强主动宣传和正面引导,经过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广阔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和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别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管药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条例》宣传工作,由省局统一领导,各市结合工作实际,经过报刊、广播、电视、络等媒体,以广场问宣传、培训班、说座、比赛等活动形式,有打算、有步骤的开展。 年初,我们组织编印了《条例》单行本,并发各市、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扎实做好宣传预备工作。3月24日至25日,在南京江宁举办了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经过培训,使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精神和具体内容。在培训班上,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在自身加强学习的并且,回去后更要广泛地开展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月29日,省局凉快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新闻公布会,邀请省内各大媒体以及中央驻苏媒体参加。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主持了会议,省局新闻发言人朱勤虎副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就《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特色亮点、重点规范的内容、着重解决的咨询题等作了介绍,并答记者咨询。4月下旬,在新华日报上刊登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条例》知识比赛题目,经过比赛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更加广泛地宣传和普及这部新的地点性法规。目前,比赛已圆满结束。该知识比赛吸引了全国各地近五千人参加,经过阅卷组统一阅卷,南京市公证处公证抽奖产生了全部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共224名,并经过省局站进行了公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高效地宣传了《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集中受理,规范行政许可 xxxx年,我们对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成立以来的运行事情进行仔细地总结,分析目前还存在的别脚,主动走出去,学习兄弟部门的先进经验,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许可受理行为。一是加强集中受理制度建设。在对局受理中心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外省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修改完善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集中受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明确各项行政许可办理要求,方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组织编印了《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工作要点》,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二是稳步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xxxx年对药品托付加工生产审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审核、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同意境外企业托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备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医疗机构制剂托付配制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同意境外制药厂商托付加工药品备案、办理药品销售证明书等2项行政确认项目实施集中受理。三是探究全系统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组织市局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和医疗器械出口产品销售证明两个事项,简化了审批流程,方便了相对人。四是深化便民服务。在局受理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为申请人免费提供上、查询、修改电子材料等人性化服务收到好评。 xxxx年,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共受理3756件,发放各类材料4700件。其中,注册窗口签收1740件, 三、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利公开运行

政策法规与规划统计科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与规划统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批管理. 2.负责对行政处罚听证的审核、报批管理. 3.负责对行政处罚及调査取证的审核、报批管理. 4.负责对行政复议的审核、报批管理. 5.负责对行政诉讼的审核、报批管理. 6.负责对行政赔偿的审核、报批管理. 7.负责对执法监督情况的审核管理. 8.负责对信访案件的审核管理. 9.负责对统计调查资料的审核管理. 10.负责对人口计划的审核、报批管理. 11.负责对生育证管理与发放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统计报表数据的审核、报批管理. 13.负责对城市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管理. 14.负责对计算机数据的审核、报批管理. 15.负责对调査研究的审核管理. 16.负责其搬斗室调查取证资料的接紅作. 17.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工作. 1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负责公司信纸、信封、名片、业务礼品和企业形象所需印刷的定制工作,确保质量和时间要求. ?对购进物品保存质保书、保修单,对使用中的问题负责,并及进与厂商联系解决. ?对购进物品做好移交验收工作,提供合法齐全的原始发票及附有的技术说明书. ?主办或协办向有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申报、年检、申领各类证照,完成批文手续及出境手续等事宜. ?具体办理来宾食宿安排、购票和迎送事宜,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和联谊活动的后勤总务保障. ?必要时充任临时驾驶员完成紧急用车任务. ?完成行政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 2016-01-28 17:12: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1年2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以民为本,体现人民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四)从本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体现地方特色; (五)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立法公开,推进立法协商,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章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第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实施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等途径,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