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2016年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2016年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2016年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2016年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

(征求意见稿)

满分100分(组织建设5分,基础设施建设15分,应用系统建设30分,数字档案资源建设35分,保障体系建设15分),加分8分。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1.领导与组织5

1.1.明确了本单位电子文件归

档管理与数字档案室建设

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2 1.未明确分管领导的,本条扣2分。

2.明确分管领导,但未明确档案部门为数字档案室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的,

扣1分;未明确信息化部门、电子文件形成部门、保密部门在数字档案室建设中承担职责的,扣0.5分。

1.2.将电子文件归档与数字档

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电子

政务建设发展规划1 1.未将电子文件归档与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

的,本条扣1分。

2.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但规划中未明确电子文件归档与数字

档案室建设工作目标的,扣0.5分。

1.3.建立档案部门、信息化部

门联合开展业务系统电子

文件归档功能开发、数字

档案室建设与管理机制1 1.未形成联合工作机制的,本条扣1分。

2.形成联合工作机制,但单位业务管理系统未同步规划设计电子文件归档功

能的,每个系统扣0.2分,扣满0.6分为止;单位信息化部门未参与数字档案室建设或管理的,扣0.5分。

1.4.数字档案室建设与管理工

作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职责

和年度考核1 1.数字档案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未纳入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的,扣0.5分。

2.数字档案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未纳入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的,扣0.5分。

1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2.基础设施建设15

2.1.数字档案室主机房配置科

学合理2 1.主机房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要求的B级机

房标准的,本条不扣分。

2.主机房未达到B级机房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a.主机房选址不合理,未远离强电磁场、强振动源、强噪声源等场所和区

域,未远离粉尘、油烟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区域的,扣0.4分。

b.主机房未具备双路供电系统的,扣0.1分;未配备计算机设备专用配电

柜的,扣0.1分;未配备计算机设备专用后备式不间断电源或蓄电池组

供电时间低于2小时的,扣0.1分。

c.未配备主机房安全防范与监控系统的,扣0.2分;未配备门禁设施(如

身份卡、指纹、虹膜等识读设备)的,扣0.1分;未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或监控视频保存周期达不到三个月的,扣0.1分;未配备温度、烟感等

报警装置的,扣0.1分。

d.未配备主机房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扣0.2分。

e.未配备主机房专用空调设施的,扣0.2分;主机房开机、关机温湿度控

制不符合标准要求(开机温度22-24℃、湿度40%-55%,关机温度5-35℃、

湿度40%-70%)的,每项扣0.1分。

2.2.数字档案室配备能够满足

数字档案资源管理需要的

网络基础设施2 1.数字档案室应具备政务外网、政务内网、单位内部局域网等网络信息点。

缺少一种网络信息点的,每项扣0.1分。

2.数字档案室各网络信息点数量配置应满足业务要求。办公区、整理区和利

用区网络信息点数量不能满足需要的,每项扣0.1分。

3.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行在与因特网物理隔离的局域网或基于VPN构建

的政务外网虚拟专用网络。系统运行在政务外网公共网络区域的,扣0.4分。

4.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行网络带宽满足各类数字档案资源传输、利用要

求。主干线路未采用光纤铺设的,扣0.3分;管理利用终端桌面网络带宽未

2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达到100M的,扣0.3分。

5.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行网络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等网络交换设备未

实现冗余的,扣0.4分。

2.3.数字档案室配备能满足工

作需要的专业服务器3 1.数字档案室应配置专业服务器(包括本单位自行采购部署的专业服务器或

电子政务云统一提供的虚拟机)。与其他业务合用专业服务器的,扣1分;

使用非专业服务器的,扣2分。

2.数字档案室专业服务器应为近三年采购的主流配置产品。专业服务器使用

时间超过6年的,扣1分;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但低于6年的,扣0.5分。

3.数据库服务器和WEB应用服务器合用1台服务器的,扣0.6分。

4.数字档案室服务器未实现冗余的,扣0.4分。

2.4.数字档案室配备数字档案

资源在线存储设备3 1.数字档案室应配备SAN、NAS等专用磁盘阵列(包括本单位自行采购部

署的存储设备或电子政务云统一提供的存储池)。使用服务器硬盘作为在线存储设备的,扣0.5分。

2.在线存储设备可用容量应至少能满足本单位数字档案资源2年的增长量。

在线存储设备只能满足1年增长量的,扣0.2分;可用容量低于1年增长量的,扣0.5分;磁盘阵列不具备可扩展性的,扣1分。

3.磁盘阵列的I/O吞吐量应达到3Gb/s以上。I/O吞吐量高于1.5Gb/s但达不

到3Gb/s的,扣0.2分;I/O吞吐量达不到1.5Gb/s的,扣0.5分。

2.5.数字档案室配备近线或离

线备份系统1 1.数字档案室应配备近线和同城异地备份设备(包括本单位自行采购的近线

和同城异地备份设备或电子政务云统一提供的近线和同城异地备份设备)。

未配备近线和同城异地备份设备的,扣0.5分;近线和同城异地备份设备未使用国产化产品的,扣0.2分。

2.数字档案室应配备离线备份设备,采用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脱机存储

介质进行离线备份。未配备离线备份设备的,扣0.3分。

3.数字档案室未配备离线备份介质检测设备的,扣0.2分。

3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2.6.数字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正

版基础软件1 1.数字档案室配备正版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全文检索、

光学字符识别(OCR)等基础软件。缺少基础软件的,每项扣0.1分;基础软件未使用国产化产品的,扣0.1分。

2.数字档案室配备通用的字处理、图像查看、音、视频服务器或播放等工具

软件。缺少工具软件的,每项扣0.1分;工具软件未使用国产化产品的,扣

0.1分。

2.7.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有关要求为数字档案室

应用系统建立安全保障体

系2 1.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

求》(GB/T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的,本条不扣分。

2.未达到等级保护二级测评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a.应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档案信息系

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等开展管理工作。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立

安全管理机构、未实施人员安全管理、未开展系统建设管理、未开展系

统运维管理的,每项扣0.1分。

b.应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档案信息系

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等落实技术保障措施。物理安全保障不到位、网

络安全保障不到位、主机安全保障不到位、应用安全保障不到位、数字

安全及备份恢复保障不到位的,每项扣0.1分。

c.配备入侵防御、查杀病毒、防火墙、用户认证、数字签名、移动存储介

质管理、业务审计等安全管理工具(本单位自行采购部署的或由电子政

务云统一提供的安全管理设备、工具等)。缺少安全管理设备或工具的,

每项扣0.1分;安全管理设备、工具未使用国产化产品的,扣0.1分。

3.档案部门与信息化部门应联合实施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三员管理。未实施

三员管理的,扣0.5分;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审计员授权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扣0.2分。

4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2.8.数字档案室配备满足工作

需要的终端及辅助设备1 1.按照档案室在岗档案管理人员数量满配专用终端计算机。缺少终端计算机

的,扣0.2分。

2.档案室利用区配备专用档案查阅终端计算机。未配备专用档案查阅终端计

算机的,扣0.1分。

3.档案室配备恒温恒湿防磁柜、扫描仪、数码照相机、刻录机、打印机等辅

助设备。缺少设备的,每项扣0.1分。

3.应用系统建设30

3.1.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

能3 1.业务系统应内嵌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具备自动或

半自动鉴定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划定保管期限和预归档功能,能够完成格式转换等基本整理。

2.未实现内嵌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每项扣0.5分。

3.未实现自动或半自动鉴定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功能的,扣0.4分;未实现划

定保管期限功能的,扣0.4分;未实现预归档功能的,扣0.2分。

4.未在业务系统中完成格式转换等基本整理要求的,扣0.5分。

3.2.档案门类管理2 1.具有多门类档案管理功能,档案门类划分合理,应用软件界面档案门类树

罗列准确。系统应具备文书、声像(照片、录音、录像)、科技等档案门类

管理。缺少档案门类的,每项扣0.2分。

2.按照《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核查专业档案门类。缺少档案门类的,每

项扣0.2分,扣满0.4分为止。

3.具备新增档案门类功能,新增电子档案门类和实体档案门类应能实现电子

文件、元数据和目录信息的接收采集、分类编目、检索利用、鉴定处置、统

计打印等功能。不具备新增档案门类功能的,扣0.1分;新增档案门类缺少

功能的,每项扣0.1分。

3.3.配置信息管理2 1.具备建立、管理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保管期限处置表功能。不具备建立

档案分类方案、保管期限处置表的,每项扣0.3分;不具备档案分类方案、

5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保管期限处置表管理(增删改)功能的,每项扣0.2分。

2.具备各种门类电子档案的元数据方案建立与管理功能和元数据值有效性

验证设置功能。不具备建立电子档案的元数据方案的,扣0.3分;不具备电

子档案的元数据方案管理(增删改)功能的,扣0.2分;不具备元数据值有

效性验证功能的,扣0.5分。

3.4.接收采集功能4 1.系统应具备自动或手动接收采集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不同类型电子

文件功能,接收采集电子文件时应确保电子档案的内容与元数据、电子档案

的各组件保持关联,同时应自动记录接收采集业务行为元数据。

2.不具备办公自动化等业务系统的电子文件在线自动接收登记功能的,扣1

分。

3.不具备照片、录音、录像类电子文件接收采集功能的,扣0.3分;不具备

电子文件批量采集功能的,扣0.3分。

4.不具备设置接收采集电子文件元数据项目功能的,扣1分。

5.不具备电子档案的内容与元数据、电子档案的各组件关联功能的,扣0.4

分。

6.不具备自动记录接收采集业务行为元数据功能的,扣1分。

3.5.分类编目功能4 1.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支持电子文件的分类、编目、命名和存储,完成电

子文件的归档保存,辅助完成纸质等传统载体归档文件的分类、编目工作。

2.系统应能够按照分类方案、元数据方案对电子文件进行分类和元数据自动

采集,根据权限手工著录、修改电子档案实体元数据,并具备辅助传统载体

归档文件分类、著录功能。不具备电子文件分类功能的,扣0.3分;不具备

辅助传统载体归档文件分类功能的,扣0.3分;不具备根据分类结果自动赋

予电子档案档号功能的,扣0.3分;不具备自动采集记录电子档案元数据功

能的,扣0.3分;不具备根据权限手工著录、修改电子档案实体元数据功能

的,扣0.3分;不具备辅助传统载体档案著录功能的,扣0.3分。

6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3.系统应具备档案资源的删除与回收功能,档案资源回收后应确保电子档案

及其组件与元数据的关联关系。不具备档案资源删除回收功能的,扣0.4分;

回收后电子档案关联关系存在问题的,扣0.2分。

4.应具备对归档电子文件自动或手动进行PDF或OFD格式版式文件转换功

能(业务系统已经具备格式转换功能的,此处不扣分),并具备对电子档案

各组件进行签名功能。不具备版式文件格式转换功能的,扣0.5分;仅具备

手工转换功能的,扣0.2分;不具备电子档案签名功能的,扣0.5分;不具

备签名验证功能的,扣0.2分。

5.系统应具备依据档号等带有语义信息的唯一标识符自动、逐级建立并命名

电子档案内容存储文件夹功能,确保电子档案存储文件夹与元数据的唯一关

联。不具备自动建立存储文件夹功能的,扣0.5分;自动建立存储文件夹不

能确保与元数据的唯一关联的,扣0.3分;未使用带语义信息的标识符为存

储文件夹命名的,扣0.2分。

6.系统应具备自动编制电子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功

能。缺少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编制功能的,每项扣0.1

分。

3.6.检索利用功能3 1.系统应以权限管理为基础,支持多途径、多角度且易用的检索和利用方式,

应能满足用户各类查档需求。

2.系统应具备不设定检索字段的简单检索、选定多项检索字段及其逻辑关系

的高级检索、跨档案门类检索、全文检索等功能。不具备跨档案门类简单检

索功能的,扣0.5分;不具备全文检索功能的,扣0.4分;不具备高级检索

功能的,扣0.3分。

3.系统应具备在线查看、打印、下载目录数据和档案内容功能。缺少目录数

据打印、下载功能的,每项扣0.1分;缺少档案内容在线查看、打印、下载

功能的,每项扣0.1分。

7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4.系统应支持档案借阅流程管理和利用审批功能。不具备借阅流程管理功能

的,扣0.3分;缺少借阅登记、利用效果反馈功能的,每项扣0.2分。

5.系统应具备在本单位主要工作网络开展档案自助查询利用服务功能。不具

备档案自助查询利用服务功能的,扣0.6分;不具备查询数据自动同步功能

的,扣0.3分。

3.7.鉴定统计功能3 1.系统应具备各门类档案资料的鉴定处置功能,应具备对各种档案资料以及

相关业务情况的统计管理功能。

2.系统应具备以自动触发的方式提示处置任务功能。不具备提示处置任务功

能的,扣0.2分。

3.系统应具备按工作流程开展处置鉴定、续存、销毁、移交、开放鉴定工作

功能。缺少流程管理功能的,每项扣0.2分;各项流程不具备业务行为元数

据自动记录功能的,每项扣0.2分。

4.系统应具备实体档案、数字档案资源室藏量的统计功能,统计条件应包含

档案门类,保管期限、文件格式、类、卷(件)、年度等。缺少统计条件的,

每项扣0.1分。

5.系统应具备档案利用情况统计功能,包括利用档案的职能部门及人次、利

用实体档案和数字档案门类及数量、数字档案下载浏览量等。不具备档案利

用情况统计功能的,扣0.2分。

6.系统应具备按档案工作统计年报统计数据功能,通过统计报表、柱图、饼

图或曲线等各类方式显示统计报告。不具备统计报表多方式显示功能的,扣

0.2分。

3.8.监督指导功能3 1.系统应具备对所属单位、部门各门类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整理齐全完整和

规范性检查。

2.系统应具备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档案检查功能。不具备流程管理功能的,扣

0.3分;不具备档案检查提醒功能的,扣0.1分。

8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3.系统应具备档案目录、元数据项目齐全规范性自动检查功能。不具备齐全

规范性自动检查功能的,每项扣0.5分;不具备自动形成检查报告功能的,

扣0.3分。

4.系统应具备档案内容齐全性、准确性检查功能。不具备齐全性、准确性检

查功能的,每项扣0.5分;不具备自动形成检查报告功能的,扣0.3分。

3.9.系统管理功能3 1.系统应具备日志审计跟踪功能,记录、审计系统各类管理、操作行为。不

具备日志审计跟踪功能的,扣1分;随机抽检5个管理操作行为,发现一个

行为记录日志不全的扣0.1分,扣满0.5分为止。

2.系统应具备三员管理用户组配置功能。不具备三员管理用户组配置功能

的,扣0.5分。

3.系统应具备功能权限与数据权限授权与关闭授权功能。不具备功能权限授

权功能的,扣0.2分;不具备数据权限授权功能的,扣0.2分。

4.系统应具备具备用户口令或数字证书管理功能。不具备用户口令或数字证

书管理功能的,扣0.3分。

5.系统应具备多种通用格式的元数据、目录数据和档案内容导入、导出功能。

不具备元数据、目录数据和档案内容导入、导出功能的,每项扣0.1分。

6.系统应具备各门类档案档号配置功能。不具备档号配置功能的,扣0.2分。

3.10.技术文档管理1 1.系统采用开发方式建设的,应保存功能规格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书、数

据库设计书、技术报告、用户手册等文档;采购商品化应用软件的,保存数

据库设计文档、用户手册等文档。

2.采用开发方式建设缺少文档的,每项扣0.2分;采购商品化应用软件缺少

文档的,每项扣0.5分。

3.11.系统测评鉴定1 1.以开发方式建设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的,系统通过建设方、承建方、监理

方、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鉴定验收报告。采购商品化应用软件

的,应用软件应出具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9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2.没有项目鉴定验收报告或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的,扣1分。

3.12.技术指标要求1 1.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平均响应时间超过5秒的,扣0.4分。

2.独立式数字档案室5用户并发访问、集中式数字档案室10用户并发访问

时,系统运行正常,服务器CPU使用率<70%,内存使用率<80%。CPU使

用率达不到要求的,扣0.2分;内存使用率达不到要求的,扣0.2分。

3.系统支持7*24长期运行。系统达不到7*24长期运行要求的,扣0.2分。

4.数字档案资源建设35

4.1.各种门类电子档案和传统

载体档案全部纳入数字档

案室应用系统集中统一管

理2 1.涉密与非涉密数字档案资源分别在对应安全保护级别的数字档案室应用

系统中管理。涉密档案进入非涉密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管理的,扣0.6分。

2.各种门类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全部纳入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集中统

一管理。缺少门类的,每项扣0.2分,扣满1.4分为止。

4.2.使用档号或唯一标识符为

电子档案或传统载体档案

数字副本命名2 1.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使用档号自动命名电子档案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

副本。使用档号以外的其他唯一标识符自动命名的,扣0.2分;未使用唯一标识符命名的,扣1分。

2.档号编制不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档号编制规则》(DA/T13-94)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要求的,扣0.5分;档号编制规则存在唯一性和扩展性问题的,扣0.5分。

4.3.电子文件归档及时,齐全

完整,整理规范6 1.本单位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主要门类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门类实施

归档管理。缺少门类的,每项扣0.2分。

2.按照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接收或收集各门类归档电子文件。按

照各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每门类抽查20份上年度归档电子文件,每门类归档率不足80%的,扣0.4分;不足90%的,扣0.2分;达到95%以上不扣分。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主要门类中有一个门类文件材料归档不及时的,每项扣0.1分。

3.电子文件归档程序规范。发现本单位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主要门类

10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中有一个门类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格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2分;发现

一个门类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存在加密、染毒的,扣0.1分;发现一个门类

未填写《电子文件归档登记表》的,扣0.1分。

4.归档电子文件整理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发现本单位文书、

照片、录音、录像等主要门类中有一个门类电子文件整理不规范的,扣0.2

分。

5.归档电子文件可以正常浏览。抽查近3年内20份不同格式的归档电子文

件,发现一份无法正常浏览电子文件扣0.1分,扣满1分为止。

4.4.电子档案文件格式、质量

符合规范要求6 1.采用规范的计算机文件格式、质量保存文书类电子档案。文书类电子档案

的正本、定稿、公文处理单应以OFD、PDF、PDF/A等版式文档格式归档保存,版式文档格式应符合《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 47-2009),并支持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采用的长期保存格式转换(公文处理单采用HTML、DOC等格式的,不扣分);集中记录修改过程的彩色留痕稿以及确有必要保存的重要修改稿可以WPS、RTF、DOC等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认可的格式归档保存。文书类电子档案的正本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要求。抽查20件上年度归档的文书类电子档案,发现一份不符合格式、质量要求的电子文件扣

0.1分,扣满2分为止。

2.采用规范的计算机文件格式保存照片类电子档案。照片类电子档案以

TIFF、JPEG格式保存,其可交换图像文件(EXIF)信息保存完整,像素数不低于300万。抽查10件上年度归档的照片类电子档案,发现一份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扣0.1分,扣满1分为止。

3.采用规范的计算机文件格式保存录音类电子档案。重要或珍贵的录音类电

子档案以WA V格式保存,其他的以MP3格式保存,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 kHz。抽查5件录音类电子档案,发现一份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扣0.1

11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分,扣满0.5分为止。

4.采用规范的计算机文件格式保存录像类电子档案。录像类电子档案以

MPG、MP4格式保存,比特率不低于8Mbps。抽查5件录像类电子档案,

发现一份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扣0.1分,扣满0.5分为止。

4.5.电子档案元数据齐全完整6 1.文书类电子档案文件实体基本元数据齐全完整,包括:聚合层次、立档单

位名称、档号、年度、机构或问题,保管期限、题名、日期、责任者、文件

编号、密级、件号、子件号、稿本、文件组合类型、页数、稿本、格式信息、

计算机文件名、计算机文件大小、文档创建程序、紧急程度、主送、抄送、

信息系统描述、当前位置、脱机载体编号、脱机载体存址、签名规则、签名

时间、签名人、签名结果、证书、证书引证、签名算法标识、数字化时间、

数字化对象描述、数字化授权信息、色彩空间、扫描分辨率、扫描色彩模式、

存储格式、存储路径、扫描设备类型、扫描设备制造商、扫描设备型号、数

字化软件名称、数字化软件版本、数字化软件生产商、阅读所需软硬件条件、

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信息等。记录关键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实体、业务实体

等元数据齐全完整,关键管理过程包括电子文件拟办过程、用印,以及归档

登记、数字签名、销毁、移交、迁移等。抽查20件处于不同管理节点的文

书类电子档案,发现一份电子档案元数据项目不齐全扣0.1分,扣满2分为

止。

2.照片类电子档案的档案实体元数据齐全完整,包括:聚合层次、档号、年

度、题名、摄影者、著录者、摄影时间、数字化时间、修改时间、人物、地

点、版权信息、在线存址、离线存址、密级、业务活动描述、计算机文件名、

计算机文件大小、格式信息、垂直分辨率、水平分辨率、图像宽度、图像高

度、色彩空间、设备制造商、设备型号、签名规则、签名时间、签名人、签

名结果、证书、证书引证、签名算法标识等。记录关键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

实体、业务实体等元数据齐全完整,关键管理过程包括归档登记、数字签名、

12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销毁、移交、迁移等。抽查10件处于不同管理节点的照片类电子档案,发

现一份电子档案元数据项目不齐全扣0.1分,扣满1分为止。

3.录音类电子档案的档案实体元数据齐全完整,包括:聚合层次、档号、年

度、题名、录音者、录音时间、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密级、保管期

限、计算机文件名、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时间长度、音频编码标准、

音频比特率、音频采样率、音频采样精度、声道数、设备制造商、设备型号、

签名规则、签名时间、签名人、签名结果、证书、证书引证、签名算法标识

等。记录关键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实体、业务实体等元数据齐全完整,关键

管理过程包括归档登记、数字签名、销毁、移交、迁移等。抽查5件录音类

电子档案,发现一份电子档案元数据项目不齐全扣0.1分,扣满0.5分为止。

4.录像类电子档案的档案实体元数据齐全完整,包括:聚合层次、档号、年

度、摄像者、编辑者、摄像时间、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密级、保管

期限、计算机文件名、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时间长度、视频编码标

准、色彩空间、帧大小、帧速率、视频比特率、音频编码标准、音频比特率、

音频采样率、音频采样精度、声道数、设备制造商、设备型号、签名规则、

签名时间、签名人、签名结果、证书、证书引证、签名算法标识等。记录

关键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实体、业务实体等元数据齐全完整,关键管理过程

包括归档登记、数字签名、销毁、移交、迁移等。抽查5件录像类电子档案,

发现一份电子档案元数据项目不齐全扣0.1分,扣满0.5分为止。

4.6.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7 1.规划本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

未制定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的,扣0.2分;方案要求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扣0.1分。

2.档案数字化工作文件收集齐全且管理规范。数字化工作文件包括数字化工

作方案、数字化审批书、数字化流程单、数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数字

化成果移交清单等,采取委托外部机构实施时,还应包括项目招标文件、投

13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保密协议等。上述数字化工作文件收集不

齐全的,扣0.1分;数字化工作文件未整理归档的,扣0.1分;保管期限低

于数字化对象保管期限的,扣0.1分。

3.室藏非涉密,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30年)文书档案数字化率达到60%

以上。未开展数字化工作的,扣3分;完成率在60%以下的,按比例扣分。

4.以磁带、银盐感光材料为记录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全部数字化。

未开展工作的,扣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5.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

家规范要求。检查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档案整理不齐全的,扣

0.2分;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内容不规范(包括服务外包合同、外包公

司资质、数字化操作规程、监管记录不符合规范要求,未签订保密协议,未

制定保密制度等)的,扣0.2分。

6.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技术参数等符合国家、行业或本省标准规范要求。纸

质档案(含银盐感光纸质照片档案)数字化技术参数、图像处理、数字化元

数据采集、目录数据库建设、数字副本命名和文件格式符合《纸质档案数字

化规范(DA/T31)》《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要求;录音档案、

录像档案数字化技术参数、图像处理、数字化元数据采集、目录数据库建设、

数字副本命名和文件格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以及本

评价指标3.4.3、3.4.4、3.5.3、3.5.4等要求。抽查10件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

和5件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副本,发现一份档案数字化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

扣0.1分,扣满1分为止。

4.7.传统载体档案数据库建设6 1.完成室藏全部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要求。未开

展各门类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建设的,扣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为开展各门类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的,扣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

分。数据库质量存在问题的,扣0.2分。

14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2.室藏涉密档案目录数据库或元数据库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门类涉密

档案目录数据或元数据的非涉密著录项,包括档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

保管期限、密级等应纳入非涉密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管理。未纳入管理的,

扣0.2分。

3.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管理规范,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与相

应数字化元数据、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未融合管理

的,扣0.1分。

4.室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全部导入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并通过档号或

计算机文件名等与相应的元数据建立关联。抽查10件档案,检测目录与数

字化副本的关联关系,发现一份档案关联关系有问题扣0.1分,扣满0.5分

为止。

5.按照本单位电子政务信息备份和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策略开展备份工作。未

实施近线备份的,扣0.4分;未实施异地备份的,扣0.6分;未实施数字档

案资源离线备份的,扣1分;离线备份存储结构不规范的,扣0.1分;离线

存储介质编号不规范的,扣0.1分。检查离线数据备份记录和备份介质,备

份不及时或备份内容不完整的,每项扣0.1分;备份介质管理不规范的,扣

0.1分。

5.保障体系建设15

5.1.数字档案室建设经费保障4 1.数字档案室建设、管理、升级和运维等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未纳入本单

位预算的,扣2分。

2.数字档案室软件开发与维护,硬件配置、维护、升级,室藏档案数字化等

费用能满足工作需要。经费不足的按比例扣分,扣满2分为止。

5.2.数字档案室建设制度保障7 1.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中长期规划或在单位信息化工作中长

期规划中有档案工作内容。未制定并实施规划的,扣1分。

2.制定并实施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等门类档案分类方案。

15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分类方案缺少门类的,每项扣0.2分;分类方案不规范的,扣0.1分。

3.制定并实施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处置表。未制定的,扣1分;

未通过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扣0.5分。

4.制定并实施包含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等门类电子档案元

数据方案。缺少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的,每项扣0.2分;元数据方案不规范

的,扣0.1分。

5.制定并实施文件材料归档制度、人才配备与经费保障制度、数字档案资源

备份管理制度、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维和安全管理制度、数字档案室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数字档案室管理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电子档案鉴定和

销毁制度、移交制度、保密制度和利用制度。缺少制度的,每项扣0.2分。

5.3.数字档案室建设人才保障4 1.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纳入单位业务工作流程。发现一项主要业务工作流程未

纳入归档工作扣0.2分,扣满1分为止。

2.数字档案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集中式数字档案室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管

理人员。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扣2分,集中式数字档案室专职管理人员

不足2人的,缺一人扣0.5分,扣满1分为止。

3.数字档案室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或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

历,能胜任数字档案室管理工作。专职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的,扣1分。

6.工作亮点(加分项)8

6.1.专业类纸质档案全部建立

目录数据库2 1.完成全部专业档案案卷级(以卷为单位)或文件级(以件为单位)目录数

据库建设加1分,未全部完成的按比例加分。

2.目录数据库结构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导入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的,加

1分。

6.2.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

的专业类电子文件实现归

档2 1.形成的电子文件属于国家专业档案基本目录范畴的,其业务系统具备满足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5.5.2专业类电子文件归档基本要求”、本评价指标3.1、4.3、4.4、4.5等要求的电子文件归档功能,加1分。

16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

2.本单位属于种国家专业档案基本目录范畴,实现1种以上专业类电子文件

归档的,加1分。

6.3.对纸质文书档案数字副本

进行OCR识别2 1.在形成纸质文书档案源版数字图像基础上,经OCR识别等技术生成一套

双层PDF格式数字副本,或者生成一套TXT格式数字副本加1分,两种格式数字副本不重复加分。

2.OCR识别率达到100%,识别正确率达到90%,加1分。

6.4.开展低价值电子档案单轨

管理2 1.完成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所需配套制度、设施设备的配置工作,制定的长期

保存策略完善合理的,加1分。

2.在电子档案齐全完整性、保持电子档案之间有机联系、计算机文件格式和

元数据采集等方面符合本评价指标基础上,对管理期限为10年的部分文书类电子档案实行单套管理并形成经验的,加1分。

17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1.档案组织管理 (1)建立档案工作,设立档案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管理网络。 (2)机关各级分管领导职责明确,履职到位。 (3)制定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中长期规划或在机关工作中长期规划中有档案工作内容。 (4)机关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按规定时限完成重大活动档案移交,档案统计年报、政府公开信息报送,档案进馆及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 (1)配备符合档案业务管理要求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稳定。 (2)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档案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3.档案工作保障制度 (1)档案工作列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程序,与其他工作制度有机衔接,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建立档案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制度,联系单位实际,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包括机关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文件材料归档、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文件交接、离岗交接清点、设施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以及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 (3)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或者转发机关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档案资源建设 1.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门类齐全,材料完整 (1)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全部档案。 (2)建立健全机关档案门类,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照片、声像、实物、重大活动档案以及政府公开信息、资料等,门类齐全。 (3)各门类档案材料收集规范、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应归尽归。 2.其他介质文件归档齐全 (1)收集除纸质档案之外的光介质、磁介质、银盐感光介质等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材料。 (2)按照数据标准,收集各门类档案的电子文件和数字副本文件,包括机关网页信息、公务电子邮件及机关公务社交媒体产生的数字信息等。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1.信息化规划设施 (1)统筹协调数字档案室与单位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关系,实现文档一体化、馆室一体化管理。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

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 一、组织管理 (一)设置与集团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 1、下发文件成立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一般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 2、建立档案、情报、资料、信息处理的一体化部门 (1)集团公司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集中在档案室保管(2)成立档案、情报、资料、信息一体化部门 3、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 (1)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 a、集团公司发展规划中有明确的档案发展目标 b、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中(每年的工作思路、计划、和总结中对档案工作有详细的内容) (2)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计划:要达到什么目标、水平,有长期和短期的计划。 (二)人员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等) 2、档案室有负责人 3、专职档案员 (1)档案人员有相关的文化和专业素质 (2)对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工作 4、成立档案领导小组和档案专、兼职人员网络

(三)制度建设 1、制定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2、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工作制度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中; (2)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管理办法(含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保管期限表、档案保密制度、底图保管、更改及复制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 3、制定档案人员“三纳入”、“四参加”制度,这是保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控制措施和手段。 1、建立健全“三纳入”制度 “三纳入”:是指将集团公司文件材料的形成、运转、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生产技术、经营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的程序,纳入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纳入集团公 司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2、建立“四参加”制度 档案人员参加重要计划工作会议;参加科研课题、设计项目以及产品评审、鉴定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开箱。 3、做好档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设施设备建设 (一)库房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 (1)库房面积要有余地 (2)“八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潮湿、防虫、防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国家档案局 2014年

说明 本指南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钢朱煜忱丁德胜毛海帆傅培超会琴红吴惠敏。

目录 1 概念与基本特征 (1) 1.1 概念 (1) 1.2 基本特征 (1) 2 建设原则与容 (2) 2.1 建设原则 (2) 2.2 建设容 (2) 3 基础设施建设 (3) 3.1 网络基础设施 (3) 3.2 系统硬件 (3) 3.3 基础软件 (3) 3.4 安全保障系统 (4) 3.5 终端及辅助设备 (4) 4 应用系统建设 (4) 4.1 档案门类管理 (4) 4.2 接收采集 (5) 4.3 分类编目 (5) 4.4 检索利用 (6) 4.5 鉴定统计 (6) 4.6 系统管理 (7) 4.7 技术文档管理 (7) 4.8 测评鉴定 (7) 5 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8) 5.1 基本要求 (8) 5.2 数字档案资源命名规则 (8) 5.3 文书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9) 5.4 声像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9) 5.5 科技和专业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10) 5.6 纸质档案数字副本质量要求 (11) 5.7 数字档案资源的备份 (11) 6 保障体系建设 (12) 6.1 经费保障 (12) 6.2 制度保障 (12) 6.3 人才保障 (13)

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下同)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传统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着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及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严峻挑战,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亟需强化的重要节点。 数字档案室是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室的“升级版”,是管理机关档案信息、联结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关键一环。建设符合国家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数字档案室,有利于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机关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核心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为数字档案馆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以推动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健康、均衡发展。 1 概念与基本特征 1.1 概念 本指南所称的数字档案室,是指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等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存储、管理,并通过不同类型网络提供共享利用和有限公共档案信息服务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平台。 1.2 基本特征 与传统档案室相比较,数字档案室具有独有的特点和功能: 1)档案资源“数字”化。数字档案室以统一的数字形式存储各种信息,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压缩了存储空间,改进了组织形式。信息记录形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室的基本特征。 2)档案实体“虚拟化”。通过对纸质档案、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等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实体“虚拟化”,使之能够与其他数字档案资源一并进行管理和规。 3)档案管理系统化。将档案业务流程、标准规固化在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中,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系统、规管理。 4)信息传递网络化。数字档案室依附于网络而存在,通过不同类型的网络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用户不必亲自“登门造访”,就可以利用所需的信息,从而加快信息交流与反馈的速度。 5)档案利用知识化。数字档案室将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信息载体与信息来源在知识单元的基础上有机组织并起来,以动态分布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实现由档案的提供向知识的提供转变。

数字档案室及档案数字化建设方案

《数字档案室》建设方案适用于机关单位、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

目录 一、背景 (1) 二、建设原则 (1) 三、建设目标及内容 (2) (一)建设目标 (2) (二)建设内容 (2) 四、建设方案 (3) (一)数字档案室系统建设方案 (3) (二)档案数据资源建设方案 (13) (三)应用及存储体系建设方案 (15)

一、背景 机关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传统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着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及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严峻挑战,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亟需强化的重要节点。 2015年国家档案局针对机关档案室发布了《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逐步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分层次多渠道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和社会共享服务。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在部署工作中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数字档案馆(室)的建设标准继续推进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示范点建设。数字档案室是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室的“升级版”,是管理机关档案信息、联结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关键一环。2017年,我公司多次协同各机关档案室建立数字档案室示范单位且赢得了上级主管单位的一致好评。 建设符合国家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数字档案室,有利于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机关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核心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为数字档案馆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以推动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健康、均衡发展。 二、建设原则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当遵循“资源为先,标准规范,整体推进,确保安全”的原则,统筹规划,积极实施,务求实效。 1.1资源为先。资源建设是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根本。数字档案室应坚持“资源为王”,着眼于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着重于非数字档案的数字化和数字档案的及时、完整、有效归档,规划设计以最大限度保证数字档案资源建设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应该有助于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有利于数字档案资源的有效管理和方便利用。

数字档案馆规划及建设

数字档案馆的规划与建设 国家档案局科研所邱晓威 一、数字化档案馆提出的背景 1、概念的出现 数字档案馆的概念源于三种途径:一是随着计算机档案管理的普及,使档案馆的信息管理数字化,实现了从档案机读目录的管理到档案原文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二是随着办公自动化和生产科研的计算机化,直接产生了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实现了档案进馆前的数字化;三是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发展,国家基础数字信息工程建设中对档案馆、档案信息以及其他部门的各种信息的综合管理与使用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数字档案馆的提出与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有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是由于包括中国在的一些国家正在积极建设的数字图书馆工程,带动了档案馆对自身数字化建设的思考,于是出现了数字档案馆的提法。 数字档案馆是信息时代的产物 数字档案馆的规划和建设是信息技术对档案事业发展影响和要求的必然结果。数字档案馆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和

网络等信息技术,配置先进的软硬件设备,研制高性能的信息管理系统;数字档案馆要解决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给档案管理带来的复杂问题,要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长期可读。 数字档案馆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单位办公自动化的一个必需的组成部分,是信息社会中档案管理新模式的集中体现,代表着新世纪档案馆工作的发展方向。 2、国际上数字图书馆的建设 1994至1995年,美国国家数字技术通讯指导办公室把数字图 书馆列为9项重点项目的第一位,排在危机及应急处理、教育及终身学习、电子商务、能源管理、环境控制和废品最小化、保健、加工处理和产品、公众存取政府信息等重要项目之前。这项工程从1999年到2001年为第一阶段,投资4亿美元,2002年以后的第二阶段继续投资6000万美元。其他国家对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投资也十分可观,如英国投资4亿美元,俄罗斯每年投资2亿卢布。到2001年为止已经宣布正式开始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国家有20多个。由此可见,数字图书馆受重视程度非同一般。 国际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情况 在美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作为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项目的 一个组成部分,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局就成立了数字档案馆特别工作组,开始数字档案馆的研究和筹建工作。到了20世纪90

数字化档案馆建设指南

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 (国家档案局发布2010年6月) 1.总体要求 1.1概述 数字档案馆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适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建没数字档案馆,有利于提高档案馆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确保数字档案永久存储与安全保管,有利于促进公共档案服务能力拓展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建没数字档案馆.有利于促进国家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信息服务的现实需求。 数字档案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调研、立项、论证、软件开发、平台构建、资源准备、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诸多环节,需要各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共同参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1.2建设原则与要求 数字档案馆建设应当遵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项目带动、重点突破,需求导向、保证安全,合理适用、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框架和基本要求,及时将数字档案馆建设与区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相衔接,综合考虑自身信息化发展水平、技术力量、资源规模、基础工作水平、资金投入等因素,确定总体布局和实施步骤。 项目带动、重点突破。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撑和带动数字档案馆整体建设和发展将数字档案馆建设分成若干子项目,以项目带

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及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获得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投入,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有针对性地重点解决数字档案馆建设中的核心问题。 需求导向、保证安全。数字档案馆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着眼于党政机关、社会公众在线利用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推动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技术方法,配备必要的软硬件没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灾难恢复服务机制,确保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运行的安全。 合理适用、稳步实施。要重视前期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提出创新性高、应用性强的功能需求,以确保系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合理性、适用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档案部门的业务人员应全程参与,及时研究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重大项目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要求,引入监理机制,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1.3 建设目标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标是:紧紧依靠国家和当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政务网平台、公众网平台以及各类网络资源,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集成建设适应本部门本单位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符合功能要求的管理系统,推动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逐步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分层次多渠道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和社会共享服务。 其中,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提供档案信息利用和社会共享服务,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分阶段推进,有步骤实现。 1.4建设内容 数字档案馆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 l )按照数字档案馆基础网络架构、主要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配置基本要求,集成建设适应馆藏档案基础数据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数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

青岛市区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 青岛市档案局(馆) 2003年12月 “淮南子档案业务交流网”整理 青岛市数字档案馆已于2003年8月20日通过了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并与当日在国内第一个正式投入运行。按照青岛市档案信息化发展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及数字档案馆建设理论,我市所属12个区市综合档案馆应相继建成数字档案馆,与市数字档案馆组成两级数字档案馆群,建设青岛市“档案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充分共享,资源互相利用,为数字青岛、数字区市、数字园区建设服务,为我市各级政府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电子公文归档工程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各级档案馆实现现代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升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数字档案馆建设现状 2001年,国家档案局将青岛、深圳确立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试点城市,2002年以来,杭州市档案馆、天津开发区档案馆、江苏电力公司档案馆等也逐步开始试点建设数字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于2002年12月份在深圳召开了数字档案馆建设现场演示会,2003年8月,青岛市数字档案馆通过了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认为:“该研究课题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数字档案馆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应用。课题研究成果在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对数字档案馆的工程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

同日,青岛市数字档案馆在国内第一个正式投入使用,受到了国内媒体的关注,得到了国内同行的认可。 区市(县)数字档案馆建设,目前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浙江省萧山区档案馆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包括广东省顺得市、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福田区和宝安区等在内的档案馆正在积极筹措,有的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展。山东省济宁市档案局在其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在2006 年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化档案馆的计划,并通过“两办”印发。 二、区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基本依据 在青岛市建设区市数字档案馆,形成两级数字档案馆群,具有以下优势: 1、环境优势。青岛市作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城市,经济比较发达,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化建设极为重视,并于1996年6月专门成立了青岛市委市政府计算 机中心(正局级事业单位),承担青岛市电子政务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和技术管理职能。“九五”期间,青岛市宏观决策和办公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工程(“金宏工程”)获得了国家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2002年青岛市开始实施国家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程。经过多年建设,青岛市电子政务建设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四统一分”体制和“强核-辐射”模式,建设了4个应用平台,即网络平台、软件平台、安全支撑平台、政务信息网站平台。其中网络平台上连国家、省办公网络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三、档案用房建筑 1. 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 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 (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 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 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 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 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 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 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2 7. 档案库房地面应光洁、平 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200 公斤 / 平方米以上, 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500 公斤/ 平方米为宜。8. 档案库房墙体要求光洁、平整、 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9. 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 金属管保护。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上下水立管 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四、档案库房的安全防护 1. 健全制度:档案库房管 理制度,包含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每天温湿度控制、保持整洁卫生、遵守保密规定等内容。档案员每月应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并做好检查、清点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防高温、防潮: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 14-24 C,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土 2 C;相对湿度控制在 45%-60% 之间,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5%。库房内应配备温湿度仪,应配备空调、除湿机、加湿器 等调温调湿设备。当温湿度超过标准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符合要求,档案库房安装柜式或壁挂式空调为宜。 3. 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乳白色防爆灯罩的白炽灯。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窗户要安装防光窗帘,避免阳光 直射档案。 4. 防有害生物:档案库房应尽量将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档案箱柜内应放置防虫、防霉药品,并及时更换。有条件的库房可配备臭氧发生器,净化库房空气。为防虫和防鼠,管道通过墙面或楼、地面处均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 5. 防尘、防污染:档案库房及箱柜保持整洁、无灰尘,箱柜、地面要用吸尘器、拧干的抹布、拖把清洁。严禁将其他用品与档案一同存放。 6. 防火:档案库房应配备消防器材, 采用气体或干粉型,并定期检查更换。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库房内各类电器

档案馆库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7年月日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及用地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档案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应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 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 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 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5)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6) 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8) 第五章建筑设计 (9) 附录一省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0) 附录二市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3) 附录三县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6)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范本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范本 第1章数字档案馆介绍 我们所要建立的数字档案馆既不是模仿纸质档案为主体的实体档案馆,也不是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形成的封闭的档案信息库,而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基础上,把分散于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以高度有序的企业综合档案信息资源为处理核心,为企业生产、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的超大规模、分布式数字信息系统。 根据档案界有关专家学者对数字档案馆的研究以及我们的认识,企业数字档案馆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馆藏资源数字化 数据是数字档案馆的核心,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反映,所以数字档案馆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信息资源库,在这个资源库中,不仅有文字、图像,还有声音等多媒体介质,因此,数字档案馆除了现已存在的电子文件以外,还必须将馆藏的实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永久的存储在服务器的磁盘、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中。 档案信息结构标准化 应该说信息结构标准化既是馆藏信息数字化的基本依据,又是档案信息能否方便快捷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尤其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将要引进比较复杂的元数据的概念和很多

新的数据处理技术,比如: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数据压缩技术、数据迁移技术等等。这就要求档案信息结构的标准化。 档案信息传递网络化 网络化是信息社会的重要特征。要实现信息利用的社会化,首先必须实现网络化,这是个重要的基础。同样,由于数字档案馆是在网上运行的,因此,宽带高速网对档案信息的迅速传递是必不可少的途径和条件。目前,支持数字档案馆的网络技术主要有:局域网技术,internet技术和intranet技术。考虑到档案信息不同于图书或其他信息,其传递的范围要受到密级的限制和访问权限的约束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因此,在许多场合使用局域网技术和intranet 技术较为稳妥。 生成空间虚拟化 由于数字档案馆是一个群体概念,是由一个部门、单位乃至一个地域的众多档案馆或信息资源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通过网络实现跨库互动查询,达到使用信息的目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正是由于网络技术的运用,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档案馆改变了存在的性质和方式,延伸了传递的途径和条件,拓宽了使用的环境和范围。这也正如部分档案学者指出的那样:通过网络的连接,传统档案馆被分成两类:一类是信息资源档案馆,一类是终端档案馆,前者为数字档案馆提供信

(完整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 发布日期:2017-05-12 访问次数:12396 字号:[ 大中小]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2010年8月3日批准,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Code for design of archives buildings JGJ 25-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施行日期:2 0 1 1 年2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23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5—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0.5、7.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8月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档案防护;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电子档案阅览、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信息化技术等功能用房。2.增加建筑节能、综合布线、供电等级、防水等级、安全防范、重要电子档案电磁安全屏蔽要求等技术内容。3.调整术语、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中的部分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邮编:100050)。 本规范主编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档案办公室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冯丽伟杨战捷韩光宗常钟隽王建库姜莉姜中桥周萌刘晓光张振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何玉如郭嗣平吴英凡王良城顾均祝敬国孙兰李伯富卢求 1 总则 1.0.1 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使档案馆建筑设计满足功能、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档案馆建筑设计。 1.0.3 档案馆可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档案馆的适用范围及耐火等级要求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4 特级、甲级档案馆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乙级档案馆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乙级档案馆宜按七度设防。 1.0.5 档案馆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修订)

大连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TEL:0411-******** Dalian Hengzhi Sci & Tech Development Co., Ltd. 大连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

目 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意义 (2) 第三章:数字档案馆馆内建设目标、内容 (3) (一)“数字档案馆”馆内总体建设目标 (3) (二)“数字档案馆”馆内总体建设内容 (3) 第四章:数字档案室建设 (11)

第一章:前言 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办〔2010〕116号《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中指出: 数字档案馆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适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建设数字档案馆,有利于提高档案馆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确保数字档案永久存储与安全保管,有利于促进公共档案服务能力拓展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建设数字档案馆,有利于促进国家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信息服务的现实需求。 数字档案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调研、立项、论证、软件开发、平台构建、资源准备、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诸多环节,需要各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共同参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标是:紧紧依靠国家和当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政务网平台、公众网平台以及各类网络资源,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集成建设适应本部门本单位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符合功能要求的管理系统,推动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逐步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

2016年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 (征求意见稿) 满分100分(组织建设5分,基础设施建设15分,应用系统建设30分,数字档案资源建设35分,保障体系建设15分),加分8分。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1.领导与组织5 1.1.明确了本单位电子文件归 档管理与数字档案室建设 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2 1.未明确分管领导的,本条扣2分。 2.明确分管领导,但未明确档案部门为数字档案室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的, 扣1分;未明确信息化部门、电子文件形成部门、保密部门在数字档案室建设中承担职责的,扣0.5分。 1.2.将电子文件归档与数字档 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电子 政务建设发展规划1 1.未将电子文件归档与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 的,本条扣1分。 2.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但规划中未明确电子文件归档与数字 档案室建设工作目标的,扣0.5分。 1.3.建立档案部门、信息化部 门联合开展业务系统电子 文件归档功能开发、数字 档案室建设与管理机制1 1.未形成联合工作机制的,本条扣1分。 2.形成联合工作机制,但单位业务管理系统未同步规划设计电子文件归档功 能的,每个系统扣0.2分,扣满0.6分为止;单位信息化部门未参与数字档案室建设或管理的,扣0.5分。 1.4.数字档案室建设与管理工 作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职责 和年度考核1 1.数字档案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未纳入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的,扣0.5分。 2.数字档案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未纳入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的,扣0.5分。 1

项目评价指标标准分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自评计分2.基础设施建设15 2.1.数字档案室主机房配置科 学合理2 1.主机房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要求的B级机 房标准的,本条不扣分。 2.主机房未达到B级机房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a.主机房选址不合理,未远离强电磁场、强振动源、强噪声源等场所和区 域,未远离粉尘、油烟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区域的,扣0.4分。 b.主机房未具备双路供电系统的,扣0.1分;未配备计算机设备专用配电 柜的,扣0.1分;未配备计算机设备专用后备式不间断电源或蓄电池组 供电时间低于2小时的,扣0.1分。 c.未配备主机房安全防范与监控系统的,扣0.2分;未配备门禁设施(如 身份卡、指纹、虹膜等识读设备)的,扣0.1分;未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或监控视频保存周期达不到三个月的,扣0.1分;未配备温度、烟感等 报警装置的,扣0.1分。 d.未配备主机房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扣0.2分。 e.未配备主机房专用空调设施的,扣0.2分;主机房开机、关机温湿度控 制不符合标准要求(开机温度22-24℃、湿度40%-55%,关机温度5-35℃、 湿度40%-70%)的,每项扣0.1分。 2.2.数字档案室配备能够满足 数字档案资源管理需要的 网络基础设施2 1.数字档案室应具备政务外网、政务内网、单位内部局域网等网络信息点。 缺少一种网络信息点的,每项扣0.1分。 2.数字档案室各网络信息点数量配置应满足业务要求。办公区、整理区和利 用区网络信息点数量不能满足需要的,每项扣0.1分。 3.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行在与因特网物理隔离的局域网或基于VPN构建 的政务外网虚拟专用网络。系统运行在政务外网公共网络区域的,扣0.4分。 4.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行网络带宽满足各类数字档案资源传输、利用要 求。主干线路未采用光纤铺设的,扣0.3分;管理利用终端桌面网络带宽未 2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国家档案局 2014年

说明 本指南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钢朱煜忱丁德胜毛海帆傅培超会琴红吴惠敏。

目录 1 概念与基本特征 (1) 1.1 概念 (1) 1.2 基本特征 (1) 2 建设原则与容 (2) 2.1 建设原则 (2) 2.2 建设容 (2) 3 基础设施建设 (3) 3.1 网络基础设施 (3) 3.2 系统硬件 (3) 3.3 基础软件 (3) 3.4 安全保障系统 (4) 3.5 终端及辅助设备 (4) 4 应用系统建设 (4) 4.1 档案门类管理 (4) 4.2 接收采集 (5) 4.3 分类编目 (5) 4.4 检索利用 (6) 4.5 鉴定统计 (6) 4.6 系统管理 (7) 4.7 技术文档管理 (7) 4.8 测评鉴定 (7) 5 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8) 5.1 基本要求 (8) 5.2 数字档案资源命名规则 (8) 5.3 文书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9) 5.4 声像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9) 5.5 科技和专业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10) 5.6 纸质档案数字副本质量要求 (11) 5.7 数字档案资源的备份 (11) 6 保障体系建设 (12) 6.1 经费保障 (12) 6.2 制度保障 (12) 6.3 人才保障 (13)

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下同)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传统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着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及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严峻挑战,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亟需强化的重要节点。 数字档案室是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室的“升级版”,是管理机关档案信息、联结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关键一环。建设符合国家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数字档案室,有利于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机关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核心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为数字档案馆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以推动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健康、均衡发展。 1 概念与基本特征 1.1 概念 本指南所称的数字档案室,是指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等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存储、管理,并通过不同类型网络提供共享利用和有限公共档案信息服务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平台。 1.2 基本特征 与传统档案室相比较,数字档案室具有独有的特点和功能: 1)档案资源“数字”化。数字档案室以统一的数字形式存储各种信息,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压缩了存储空间,改进了组织形式。信息记录形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室的基本特征。 2)档案实体“虚拟化”。通过对纸质档案、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等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实体“虚拟化”,使之能够与其他数字档案资源一并进行管理和规。 3)档案管理系统化。将档案业务流程、标准规固化在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中,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系统、规管理。 4)信息传递网络化。数字档案室依附于网络而存在,通过不同类型的网络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用户不必亲自“登门造访”,就可以利用所需的信息,从而加快信息交流与反馈的速度。 5)档案利用知识化。数字档案室将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信息载体与信息来源在知识单元的基础上有机组织并起来,以动态分布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实现由档案的提供向知识的提供转变。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 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 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 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 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资源建设部分详解解析

数字档案馆宣贯提纲 一、资源建设的意义 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是数字档案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一定规模的数字档案资源, 就不能说是真正建成了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的是为社会查阅利用档案信息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如果说系统平台建设为服务社会创造了条件的话, 那么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就是数字档案馆服务社会的内在要求。没有资源数字档案馆建设就失去意义。资源建设也是衡量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指标之一, 资源规模越大、质量越高, 数字档案馆的地位、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就越高。 二、电子文件接收 1、接收机制: 电子文件接收数字档案馆资源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为了保证各单位所形成电子文件能依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移交到数字档案馆, 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首先需要建立起科学、通畅的接收机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与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建立法定或者固定的移交、接收关系, 从有利于国家、有利于形成单位、有利于社会大众的目标出发, 为形成单位的电子文件确定归属与流向。如同传统档案需经过形成单位档案人员整理归档后才能接收进馆一样,电子文件也应经过形成单位档案人员整理、鉴定、归档,然后系统地向数字档案馆移交, 这样一种接收机制是我国档案工作的优势, 也是我国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特殊环境。 2、接收范围 数字档案馆接收电子文件的范围与传统档案应基本一致。从单位范围看, 凡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形成和保存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价值的档案, 都可列入接收范围。由于数字档案所占用空间狭小, 所以接收范围可以更大一些。从档案范围看, 接收电子文件也不仅仅限于电子公文。数字档案馆建设要充分考虑电子文件的多样性, 将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