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2010年11月修订)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检查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教学阶段,也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工程意识、开拓创新能力、社会经济文化观念都具有重要作用。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规范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综合运用大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和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毕业生初步达到能独立工作,能够检索资料、阅读中外文献,并初步具备综合分析、计算、设计、实验研究、模拟训练、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思辩的能力。

第三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毕业生的文化素质、

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观点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第四条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的题目。

第五条选题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力求实践性、科学性和社会性。选题不得与往届重复,题目类型可多样。

第六条文科类专业学生应依据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选题要有针对性,使学生有具体工作内容,避免过空过大。

航海类专业学生应结合所在船舶的实际做专题毕业设计(论文)。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应坚持每人一题,各院(系)提供给学生选择的题目量至少应为学生数的110%。对于大而难的题目在经过教学系(教研室)讨论、提交院(系)批准后,指导教师可将其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落实到单个学生作为题目。

第八条非航海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每年11月底前确定,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2

3.如何充分使用实验室、企事业单位等的条件。

第十五条院(系)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每个学生要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对课题内容与要求的深入研究情况、有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情况、提交的已查阅的参考文献,已获得的实验数据,应完成部分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等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设计(论文)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工作量是否饱满,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3.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

4.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中期检查要形成中期检查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结题验收在实验或设计完成后,答辩前3周完成,由教学系(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和有关老师实施检查,检查要点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观点是否正确;

2.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3.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完成全部工作;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情况。

第十七条院(系)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组织预答辩。教学系(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预答辩。预答辩时间在正式答辩前2周完成。预答辩内容主要针对结题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并做好预答辩记录。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第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和技能用于毕业设计(论文)中。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对工程技术实际、社会经济文化和经营管理等问题的分析、设计能力,设计(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与建议在理论与实际应用中有一定意义。

第十九条各专业可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要求。

第二十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独立装订成册,格式要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不得自行设计,内容包括:

1.封面(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

2.中、英文内容摘要;

3.正文目录(含页码);

4.正文(计算说明书、图纸、文献综述、研究论文等);

5.列出参考文献或资料;

6.附录或后记。

1

——

第二十一条内容摘要是设计(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完成的成果。要求字数在500汉字左右,并译成英文。

第二十二条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0字(包括图表);文科类毕业设计(论文)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包括图表);航海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包括图表);达不到规定字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成绩。

第二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统一用标准A4纸打印成文,电子文档拷贝送至教学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应使用计算机绘制。图纸尺寸标注应符合国家标准。完成图应按规定叠好。所有曲线、图表、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得徒手画,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

第二十五条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所检索的文献资料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起作用。参考文献按序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列出;书按序号、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顺序列出。

第二十六条涉及计算机程序设计、工程设计的论文,原程序及工程图纸等要作为附录。

2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至少翻译一篇外文文献,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外文应不少于20000印刷字符,译文不少于5000汉字。原文和译文应与毕业论文一起存档。

1.外文文献内容必须与题目(或专业内容)有关,且是近5年内正式出版的外文期刊,由指导教师在下达任务书时指定;

2.外文原文复印成标准A4纸大小、译文用标准A4纸打印成文;

3.将原文同译文统一印成A4纸规格装订于论文之后,译文的基本格式与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相同,要求有页眉、页脚等。原文在前,译文在后。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二十九条教务处负责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实习及答辩经费下拨到各教学单位。

第三十条院(系)主管院长(主任)领导组织本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此项工作担负着领导、组织、检查、监督的职责,并负责本院(系)学生毕业实习经费的

1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