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保安制服领用制度

保安制服领用制度

保安制服领用制度
保安制服领用制度

关于保安制服领用、发放和管理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领用、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保安制服领用、发放范围,收费及折旧办法、着装要求、检查等。

二、职责

1.行政人事科负责公司制服发放的购置申请、保管和领用核签的归口管理工作。

2.行政人事科负责员工着装的检查工作。

3.行政人事科负责制服发放名单的统计核实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保安制服分类:共分冬装、夏装和春秋装三种,其中含附件有:黑色领带

2条,领带夹2只,帽子2顶,帽徽2只,腰带2条,不锈钢区号2只,不锈钢警标2只,布肩章2副,布臂章6只。

1.冬装包括:黑色警服2套,蓝色长袖衬衫2件,棉外套1件。

2.夏装包括:蓝色短袖T恤或蓝色短袖衬衫2件。

3.春秋装包括:蓝色长袖衬衫2件。

(二)保安制服发放范围

1.制服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保安队员。

2.新进保安入职后即发放制服。

3.领用制服由保安队长统计名单,经核对后报行政人事科分管科长批准后发

放,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

(三)保安制服发放时间及数量

1.发放时间:冬装为每年10月;夏装和春秋装为每年3月。

2.每次发放制服2套。

(四)着装要求

1、保安必须按规定着制服上标准岗,违者每次罚款30元。

2、着制服时,保持制服整洁,所配警用标志齐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保安下班后不得着制服,且不得将制服带离公司,必须将制服放置于规定场所,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五)保安制服领用及折旧办法

冬装、夏装和春秋装的使用年限各为两年,价格以实际购价为准。

1、保安自领取第一套制服起满二年后,可以再领取第二套制服。

2、保安制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制服上班,由本

人向行政人事科提出申请,经科长签批,当事人可对丢失的服装按折旧费予以赔偿,同时行政人事科核实后发放新制服。

3、保安离岗、转岗,如未及时返还制服或制服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4、保安离职、转岗,如及时返还制服,则按制服折旧计算方法计算折旧。折旧费

由保安个人承担,从其工资中扣除。

5、制服折旧计算方法:

(1)在职满半年、不满一年、离职或转岗,交纳制服费用按四分之一折旧费计算。

(2)在职满一年、不满一年半、离职或转岗,交纳制服费用按二分之一折旧费计算。

(3)在职满二年,不承担折旧费。

本规定自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科

二OO七年五月一日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