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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规程

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规程
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规程

编号:SY-AQ-0150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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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

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for working at height and using ladders and platforms

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规程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从事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的安全带,衣着整齐,禁止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现场要

有监护人进行监护,不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特殊作业场所不具备

使用安全带条件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

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

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4、电气人员的架空线路作业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

行。

(1)梯子不得缺档,梯子横档间距30cm为宜。

(2)梯子禁止垫高或接长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有

防滑脚,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人字梯夹角约40

±5°为宜,并有可靠的限跨装置。

(3)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4)梯子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缺档、缺防滑脚、缺限跨装置的梯子禁止使用。

5、禁止在屋架、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作业,禁止使用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登高作业。

6、超过二米的台、凳要加装防护栏。用平板搭制的平台,平板须扎牢,以防探头板翻倒,使用跳板的宽度单人通道不得小于0.6米,双人通道不得小于1.2米,坡度不得大于1:3。

7、载货电梯或吊篮,禁止人员乘坐,禁止人员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物上下。

8、在铺设石棉瓦或其它轻体材料的屋顶上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严禁直接踩踏。

9、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能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严禁抛掷传递工具、物料。

10、高空作业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

由专业人员参照国家标准确定。

11、作业完毕后,建筑物、工作台的孔洞必须加盖封闭防止人员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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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内,外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凡在公司内,外进行高空作业的公司任何人员,都适用于本规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业。 3.在进行高空作业均需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梯子,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后,方可使用。 5.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防滑橡胶绝缘鞋,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清理高空作业周围区域的物品杂物及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7.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中,严禁工具袋或工具、等由高空掉落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等。 8.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或向上投掷抛送物件。 9.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有一根绳索,地面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持吊篮平衡。 10.在高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现场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氧,乙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11.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12.生产部门及车间必须把高空作业或外出高空作业项目及维修项目通知公司安全部,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特性,制作高空安全防范措施报告,宣传落实到作业人员 13.高空作业各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业。 14.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15.在起吊重大型工件,超过距地面2米以上前,应需设备维修部门专职人员对起重设备,吊车,行车,起吊绳索等进行全面保养整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操作。 16.遇雨雪天气,光线不足,风力大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部门应通知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夜间高空作业。 17.无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是行走或作业。 18.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大脑跑跳。 19.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时,必要时可用对讲机保持工作上下联系。 二.梯子(登高作业) 1.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空作业车司机安全操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高空作业车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集团《机械司机通用安全守则》和《高空作业车使用说明书》。 3 内容与要求 3.1 基本要求 遵守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2 作业前 3.2.1 司机及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2.2 服用任何导致判断力、反应敏感度下降的药物不得登车作业。 3.2.3 上车前首先查看车辆运行日志有无记载故障点和注意事项。如无不良记录,则对全车进行细致检查。 3.2.4 行驶时严禁驱动油泵。 3.2.5 到达作业现场之后,应首先检查作业现场地形环境,根据需要准备垫木块垫在支腿下面;对整机进行例行检查,查看各检查肘的联接是否可靠;各润滑点的润滑是否正常;连接螺栓是否松动,结构件是否有开焊现象;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和过度磨损;液压油箱内液面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液面高度。检查完毕,确认正常之后方可作业。 3.2.6 作业地点应选择地面平整,且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5°的坚实地面。需要在斜坡上工作时,停车时应将驾驶室冲着坡顶,车辆的纵向与斜坡的方向一致,不能横在坡上。 3.2.7 起动发动机,将变速器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刹车,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取力器操纵开关拨至啮合位置,使取力器齿轮与变速箱内的齿轮啮合,然后慢慢松开离合器带动油泵运转,确定油泵运转正常,无异响后,调节怠速旋钮,将发动机转速调至800r/min,即可作业。 3.2.8 按照支腿操控箱上的标示铭牌,分步骤逐次打开支腿。操纵下车手动阀和转阀,先伸水平支腿,后伸垂直支腿,抬起车身(前后轮胎离地)。通过转阀和垂直支腿换向阀,调整垂直支腿的伸出长度,将整机调整平稳,然后将转向阀转到全闭位置。 3.2.9 在支撑整车时应注意: 3.2.9.1 在高低不平场地或支脚支撑处地基较软时,用垫木块垫在支脚下。 3.2.9.2 必须在工作臂处于初始位置时(在臂支架上),才可以进行支腿操作。基本臂离开臂支架后,支腿锁死,不能进行操作。 3.2.9.3 伸支腿时,必须先伸水平支腿,再伸垂直支腿;收支腿时,先收垂直支腿,后收水平之腿。 3.2.9.4 伸支腿时,注意观察水平仪,以保持车架基本水平,应使水平仪的气泡位于最小的圆圈内,否则,应再调节支腿,使车架水平,支腿伸出后,轮胎必须离开地面一定距离(10-30mm)。 3.2.9.5 支腿操作完毕后,注意将手柄全部置于中间位置。 3.2.9.6 支腿没有完全支好时,严禁作业;支腿没有完全收回到初始位置时,严禁行车。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新编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新编版)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

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 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 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 体软管或气瓶上。

梯子安全使用规定(新版)

梯子安全使用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46

梯子安全使用规定(新版) 1、必须正确的选择适用的梯子。 2、梯子使用前应对其外观、横杠、扶杆、支撑点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不能使用已经损坏的梯子。 3、梯子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 4、人员在上下梯子时必须面部朝支撑梯子的建、构物或支撑物体方向;严禁手持工具或物体上下梯子。 5、上下梯子时要小心,必须要两手扶在梯子上。如果你需要什么工具或设备,应用工具袋携带,或用合格的吊绳提升。为了防滑,应在上梯子前检查检查鞋子和梯子,以避免滑落。 6、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严禁两个人以上站在同一架梯子

上同时作业,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人在梯子上作业时或人站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 7、梯子一般不宜接长使用,如必须接长使用时,应用铁卡子或铁线绑扎牢固,并加设支撑,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禁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物体上使用。 8、梯子使用时,如不能用绳索支撑固定稳时,应由专人在下面扶持,应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扶持人员的安全措施,在通道处使用梯子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 9、在门窗或转动机构附近使用梯子时,应采取必要隔离防护措施。 10、梯子应存放在规定位置。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操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现场操作人员首次上机操作前必须经过学习,对操作规范、 安全注意事项熟悉了解,并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 2)有关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措施规定,劳动保护及 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为准,严格执行。电源必须接地配备漏电开关。 2、操作规定 1)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保养、维护。 2)吊篮至少有两人操作,应在互相配合下进行安全操作并应 系扣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在现场使用中,距离整机10m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 平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包括载员重量)当发现平台倾斜时应 及时调整,保持水平两边相差不超过 15cm。 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车, 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拆装。 8)当上限位装置作用后,应降低平台上限位开关脱离限位块。 9)平台内载荷应大致均布,以防两端受力不匀和平台倾斜。 10)吊篮使用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规定,在雷雨、大雾天气及 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使用。

11)吊篮使用结束后,关闭控制箱及总电源,并将提升机、安 全锁用塑料纸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12)吊篮不适用于酸碱液体、气体下使用,不得不用吊篮时应将提 升机,安全锁与腐蚀性气体、液体隔离,并小心使用。 13)安全锁的钢丝绳不能弯曲,不能有污物、不能接触油类, 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安全锁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安全锁不得擅自拆封。 14)提升机的钢丝绳严禁有油污砂浆、杂物粘附,如发现开裂、 乱丝、变形等现象必须立即更换,如提升机发现异常噪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15)操作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严禁赤膊、赤脚进入篮内,并不 得在篮内打闹、嬉戏。 3、紧急时的安全措施 1)工作时断电,首先关闭电源,防止来电发生意外,如需平 台下降回地面,则小心同时松开两个电磁制动器,使平台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2)工作时断绳后的处理。首先,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在确 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工作人员派专业人员进入篮内,先将断的钢丝绳从提升机内退出,再将上面送下的钢丝绳穿入提升机在安全锁不打开状态下向上升,看能否正常工作,然后小心松开安全锁,再开车下降到地面后,严格检查后才允许重新使用。如钢丝绳不能退出,则用安全锁锁牢钢丝绳,并用加固钢丝绳固定好工作平台,再打开提升机进行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92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爬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济南枢纽南东上行联络线特大桥(26#-106#) 石济客专SJZ-8标二分部 爬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中铁十局集团石济客专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15年11月1日

中铁十局SJZ-8标石济客专二分部 爬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爬梯安全管理,确保作业项目中使用的作业梯使用安全、拿放及使用正确,保障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规定。 1、使用者应负责在使用爬梯前对之进行彻底检查。如果发现问题严禁使用。 2、爬梯设置前应对地面进行夯实及混凝土硬化,不应设置在软土、箱、桶、平板车等不稳固的物体上,不准垫高使用,以防止受载荷后发生不均匀下沉或梯脚与垫物间的松脱,产生危险。 3、爬梯设置应与地面垂直,倾斜过大则易发生倾覆,具有危险性,爬梯要全部用铁丝网或密目网包裹。 4、爬梯应与墩身或梁体结构物采用槽钢或钢管链接,连接间距不易过大。 5、工人在攀爬作业梯时,手中不得携带扣件、螺丝、螺帽、短钢筋等,避免掉落造成人员伤害。小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结构件禁止抛掷。 6、一次同时上下作业梯不大于5人。上下爬梯时严禁逗留打闹。 7、在爬梯上的工作人员不应探身,以防止重心偏移而摔伤。

8、爬梯顶临边作业要设置好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9、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安全爬梯搭设或拆除工作,雨、雪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0、安全爬梯应做好接地、避雷措施,特别是有电线穿过支架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整个安全爬梯带电。 11、不得在安全爬梯基础及其临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12、装拆安全爬梯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 13、爬梯应设置门锁,在无人作业或停工时门上锁,防止闲杂人员或儿童进入。

桥梁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操作规程

桥梁高空作业专项安全 操作规程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一、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凡从事坠落高度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适用本规程。 凡从事坠落高度在2m以上高度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人员要求: 1、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疾病,定期进行体检;凡有不适合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高处作业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工作中必须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互相合作、相互配合,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下开展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的软底鞋、扎紧袖口、束好衣服下摆、扎好裤管口,做到衣着灵便。 5、凡有起重吊装工作的高处作业要求统一指挥,服从指令,做到相互密切配合,行动统一。 6、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岗前饮酒,作业中严禁打闹,开玩笑,在作业的高处睡觉,打赌斗狠,作业中严禁因争抢时间而违章冒险作业;工间休息应选择安全的地方休息。 (二)、作业环境要求: 7、高处作业工作面必须铺设好脚手板、铺设的脚手板要捆绑牢固;探头板要捆绑好,做好防护,谨防探头板伤人事故发生。 8、搭设的梯子要搭挂牢固,并捆绑好,谨防梯子滑动伤人,梯子应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木、竹梯缺档处应及时补齐,铁梯档脱焊处应及时补焊。 9、临边的高处平台应设有1.2m高的栏杆,栏杆下方应设踢脚板拦护,以防人员和物件坠落,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设稳妥,不得有探头板和空洞。 10、临空处下方应设有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应悬挑出平台边缘1.5m以上,安全网挂设应牢固、稳妥,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并随时清除网内杂物。 11、高处作业(长期使用的)平台四周应用密目安全网包裹,以防止人员和物件坠落伤人,并能调整作业人员的心理状态。 12、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应妥善爱护,不得擅自移动,凡有危险的作业工点应及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明示危险存在。

梯子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梯子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梯子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scope发布范围: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开发区 内容: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责任 4.执行 5.健康和安全 6.环保 7.文件/记录 1.目的 为确保梯子的安全使用,特编写此规定。 2.适用范围 大连爱瑞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责任 此程序由设备部监控 4.执行 4.1作业人员在使用梯子前,应接受培训和指导。 4.2有眩晕症或服用药物等可能影响身体平衡的人员禁止使用梯子。 4.3在使用梯子进行与水平面1.8米高处作业时,须签发登高票。 4.4每次作业前检查梯子的牢固程度,不安全的梯子严禁使用。 4.5铝合金拉伸梯的锁固装置,梯脚脚垫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4.6铝合金拉伸梯的梯子不得超过10米,工作角度75度±5度,使用时顶节梯子支撑点应与支撑物固定,防止梯子侧滑。 4.7变电所内禁止用金属梯子,必须用绝缘梯子。 4.8伸缩梯或直梯应装有防滑安全脚,长度不超过40英尺(12.2米);跨步梯子的高度不应超过20英尺(6.1米);梯子不能用在脚手架或踏板平台。 4.9梯子踏级应防止油脂,也不得刷油漆,人员上下应面对梯子,双手抓牢扶手,工具和其它物品应放入工具袋中而不应上下梯子时带在手中。 4.10使用伸缩梯和直梯应在顶部或底部与固定物系牢,应有人做安全监护,梯子上只准一人操作。 4.11当在梯子上用手实施工作时,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好其它保护用具,需要大的作用力的工作不应在梯子上进行。 4.12当在门口或过道使用梯子,应设安全屏障。 4.13使用人员在上下梯子时须面对梯子并要保持三点接触。 4.14使用人字梯或伸缩梯时,要注意可动部分和旋转部分夹手 4.15使用人字梯时,要将梯子两侧拉杆完全打开并四脚着地后方可使用。 4.16梯子使用完毕后需放回指定位置放好,防止长期雨淋、日晒,存放时防止梯子处于扭曲状态。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基准面距地面二米(含2米)以上,且有垂直坠落可能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凡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 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不 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4、所有需要使用安全带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正确安全穿戴安全带和如何实现100% 系挂的培训,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伤;梯子、跳板、 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绳100%的系挂到可靠的锚点上,不准将安全带绑在活动或 不牢固的地方,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防护栏或者警界线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 通行”等警示语,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 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坠落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9、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 以防附件伤人。 10、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松紧及 绞绳,串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禁止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 11、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 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12、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 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作业时,应加强联系,

竹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竹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035-48 竹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竹梯应配备有效的防撞、防滑措施,梯子两头应装设橡皮套。 2、在竹梯的顶部第三档用红漆划定警戒线,警戒线以上不能站人。 3、使用前检查:使用人员每次使用竹梯前应进行检查无缺损,竹梯使用前,对梯子进行应检查确认工作负荷不超过其最大允许载荷。 4、使用时固定方法(提前在梯子的适当位置绑定绳子):当作业人员登梯后,用绳子把竹梯上部横挡与贴近的建筑物或设备管道(固定物)绑扎联接,防止竹梯横向滑动移位。 5、使用时角度:一般与地面成60°--70°左右,不宜过大或过小。 6、竹梯可用在户外4m以下的短时间可完成的高

空作业。 7、竹梯承重不得超过200kg。 8、使用过程注意事项: 1)在梯子上工作时,作业人员要穿橡胶底或其它类型的防滑鞋。 2)在攀登任何梯子之前,都应确认您的口袋中没有任何刀具、剪刀或其它尖头工具。 3)使用竹梯时,站立的高度不要超过梯顶向下的第三档(警戒线)。 4)使用梯子进行高空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和扶持,梯上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5)在梯子上工作时,应该将身体重心保持在两个扶手之间,以获得平衡。 6)梯子作业附近要保持“净空”,放置警告标志、阻碍物等以防止人员或车辆不小心碰撞梯子,造成危险。 安全监察部 20xx年3月21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自1992-8-1 起执行 ---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主 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 自1992 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 由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高空作业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平台安全操作规程。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高空作业平台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A、进行高空作业时,事前必须检查各类工具的手柄是否牢固可靠?有否破裂损坏,如有破损现象绝对禁止带往高处使用。 B、爬竿登高时严禁穿塑料底鞋和硬底皮鞋。 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D、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E、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与安全帽、安全绳、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许作业。 F、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J、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 H、凡身体患病(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畏高症患者),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I、凡离地面进行高空操作时,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和脚踏板是否牢固?高度超过三米以上的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扎端一定要扎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登高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防止坠落伤人。 N、在高空下层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将四周遮拦好保证来往人安全,避免火花烫伤别人,或工具零件落下伤人。 M、高空作业量较大时间较长,必须搭好牢固的脚手架和辅好踏脚板,如临时高空焊补作业时,所用的梯子上端必须用绳索扎在固定物体上,严防梯滑坠落事故发生。 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梯子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梯子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scope发布范围: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开发区 内容: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责任 4.执行 5.健康和安全 6.环保 7.文件/记录 1.目的 为确保梯子的安全使用,特编写此规定。 2.适用范围 大连爱瑞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责任 此程序由设备部监控 4.执行 4.1作业人员在使用梯子前,应接受培训和指导。 4.2有眩晕症或服用药物等可能影响身体平衡的人员禁止使用梯子。 4.3在使用梯子进行与水平面1.8米高处作业时,须签发登高票。 4.4每次作业前检查梯子的牢固程度,不安全的梯子严禁使用。 4.5铝合金拉伸梯的锁固装置,梯脚脚垫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4.6铝合金拉伸梯的梯子不得超过10米,工作角度75度±5度,使用时顶节梯子支撑点应与支撑物固定,防止梯子侧滑。 4.7变电所内禁止用金属梯子,必须用绝缘梯子。 4.8伸缩梯或直梯应装有防滑安全脚,长度不超过40英尺(12.2米);跨步梯子的高度不应超过20英尺(6.1米);梯子不能用在脚手架或踏板平台。 4.9梯子踏级应防止油脂,也不得刷油漆,人员上下应面对梯子,双手抓牢扶手,工具和其它物品应放入工具袋中而不应上下梯子时带在手中。 4.10使用伸缩梯和直梯应在顶部或底部与固定物系牢,应有人做安全监护,梯子上只准一人操作。 4.11当在梯子上用手实施工作时,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好其它保护用具,需要大的作用力的工作不应在梯子上进行。 4.12当在门口或过道使用梯子,应设安全屏障。 4.13使用人员在上下梯子时须面对梯子并要保持三点接触。 4.14使用人字梯或伸缩梯时,要注意可动部分和旋转部分夹手 4.15使用人字梯时,要将梯子两侧拉杆完全打开并四脚着地后方可使用。 4.16梯子使用完毕后需放回指定位置放好,防止长期雨淋、日晒,存放时防止梯子处于扭曲状态。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098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Model of safety regulations for aerial work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

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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