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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现状与建议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现状与建议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现状与建议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现状与建议【摘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遍布于城市和城乡结合地带,物美价廉的优势是这些小作坊、小摊贩拥有广大的市场,同时,他们的存在也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但是,最近曝出的“染色馒头”、“臭味香干”、“甲醛鸭血”等小作坊、小摊贩生产销售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警觉。

【关键词】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非常广泛地分布在人们周围,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和美味的食品。但是,小作坊的卫生安全问题也日益令人担忧,由于法律、行政权力配置等种种原因,对于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困难重重。

一、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

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小作坊、小摊贩,大都分布在城乡结合地带或城市居民聚居地区。他们大都从事的是特色的传统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或快餐类的行业,来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一)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

小作坊、小摊贩主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低于10人的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人。小作坊、小摊贩在我国大量存在着,有调查现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小作坊、小摊贩占食品行业的78.8%,其数量规模十分庞大。同时,小作坊、小摊贩的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很小,主要是对居民提供现时的食品服务,因此,生产经营的门面、

生态环境调查报告

生态环境调查报告 wtt为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态环境调查报告1 生态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整个外部世界的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能量基础、生存空间基础和社会经济活动基础的综合体。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类的健康。迁安工业比较发达,尤其是近几年铁矿大量开采,给我市的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通过实地调查及各种渠道了解,发现了现存的几点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存在问题 (一)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少数村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不强。由于受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影响,部分农民缺乏生态环保意识。秸秆乱堆、垃圾乱倒、生活污水乱排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个别村甚至出现了"垃圾围村"的现象;少数农民在施用化肥、农药、农膜以及畜禽养殖过程中,缺乏标准化生产意识,随意性比较大,容易造成农村土壤、水体污染;有的偏僻地区缺乏秸秆处理能力,就一烧了之,不仅污染了大气,也白白浪费了可利用资源。这些现象的存在,与中央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二)农村区域工业环境污染仍然存在,个别地区表现突出。一是农村区域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稳定。有的企业经过多年治理虽然能够达标排放,但受经济利益驱使,环境污染治理主动性不强,环保意识淡漠,个别企业治污达标不稳定和偷排偷放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极少数小作坊式企业或偏远地区小民营企业,治污设施落后或形同虚设,所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直接排往农田、河道、水库。有的排污企业离居民生活区很近,排放的污染物造成村内饮用水污染。 (三)农村区域水土保持工作不尽如人意。一方面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北部山区有的采选矿主重采选、轻治理,尾矿砂乱堆乱放淤塞河道等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很庞大。 (四)农村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村比重较大。据年统计,农村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村很多,涉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 53.7%。饮水不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含氟超标、苦咸水、未经处理的各类不合格地表水、污染严重的地下水及其它水质不达标的水等;饮水困难的主要问题是地下水位下降导致水量不足、北部山区居住分散打井成本过大、个别村地质条件复杂水源难找、村民只能到较远的地方拉、运水吃等。 (五)农村新能源利用发展不均衡。一方面,全市除沼气外的其它新能源利用率普遍不高。一些安全、无污染的能源,如太阳能等在适用地区都没有达到普遍利用的程度;另一方面,全市沼气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管讲稿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管讲稿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这条规定,在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中,很多基层工商部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辖区内无证、无照的小餐饮,并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接到取缔无证照餐饮服务的督办函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往往非常无奈:首先,这些小餐饮都是自发产生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手餐饮服务监管之前,它们就已然存在。第二,对这些小餐饮实施许可吧,其很难符合条件;不实施许可吧,其又涉嫌无证照经营。第三,如果进行取缔,这一群体原本就是社会弱势群体,很多都是为了生计才无证照经营的,强制取缔,很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第四,这些小餐饮大多服务于特定的人群,如集市、学校、居民小区等,依法取缔后,会对这些人群的生活带来不便。第五,如进行取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人员、精力,监管力量不足,取缔后的监管也是个大问题。第六,这些小餐饮大多打游击,即使今天取缔了,明天又来了,根本遏制不了。 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卫生许可里有一种临时性卫生许可,卫监部门可以通过采用这种临时性许可的办法解决小餐饮的市场准入问题,也可通过临时性卫生许可强化对小餐饮的监管。《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餐饮服务许可取消了“临时证”,这就使得很多小餐饮游离于市场的边缘地带,它们拿不到证,就无法进行工商注册,无法工商注册就没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而要

拥有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就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要办这个证,它们又不具备办证的条件。 拿不拿证?发不发证?无论是对小餐饮经营者,还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处于一种两难之中。但法律是严肃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如果按这一条执行,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去处罚的小餐饮几乎遍地都是。 法是现实的需要,法会不尊重既有的事实吗?特别是经过立法部门反复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它会作出这种不切实际的规定吗?显然不会。在《食品安全法》里,对无证生产经营,都没用“依法取缔”的表述,而是采用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做更加细致的分析。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共三款,第一款是总的原则: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第二款、第三款是对这一基本原则做出的两方面补充。其中,第二款是对一些不需要特定许可的补充规定:一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

浅谈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全面质量管理对策

浅谈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全面质量管理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也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如三鹿奶粉和苏丹红等事件,大大的延缓了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应详细的分析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现状,总结诸多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并且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全面质量管理对策,从而真正的保证我国食品的质量安全。文章便对我国食品质量管理中的问题、我国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我国食品质量全面管理的对策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从而详细的论述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及管理对策。 标签:食品质量;安全现状;管理对策 1 我国食品质量管理中的问题 1.1 产品的可追溯性差。一般情况下,我国食品行业的加工方式都是劳动密集型,那么食品生产企业就必须严格的控制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员工的唾液以及呼吸都很容易将细菌传染到食品上。比如物理性危害,因原料的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污染是要比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严重得多的,常见的有水产品中发现鱼钩以及食品原料中加入金属块而使其符合要求等;又如化学性危害,食品的加工过程其实并不繁琐,但是超标的兽药或是农药残留物还是会进入到食物链中。 1.2 食品安全标准不够健全。随着我国“三鹿奶粉”以及“苏丹红一号”等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广大人们群众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凸显出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够健全这一问题。欧美等国家早己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而在我国的食品生产过程中却一直可以使用并且也没有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显然我国食品行业的安全标准还是门槛较低。很多食品生产企业根本不重视国家所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甚至他们还自行制定与国家标准相矛盾的标准,再加上监管力度的不严,就导致了我国诸多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另外,我国绝大部分的食品生产企业都无法使用国际通常的安全标准,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的无标生产和无标上市的食品,这类食品在城乡结合部和我国的农村地区经常出现。针对我国农副产品的兽药和农药的残余量问题,我国也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也存在明显的漏洞,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质量。 1.3 原料的生产方式较为粗放。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基本上都没有采用集约化的生产方式,通常都是采用粗放型的加工而生产的,而这就无法保证我国食品行业的原料质量。而在现阶段,我国很多食品生产企业也已经逐步的转变成为了与农户合作的生产加工方式,但是很多粗放型原料生产而导致的问题也还是不可避免,常见的问题的生产的原料不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对产品的寄生虫、农药残留物处理技术落后等,都大大的影响的我国食品的质量安全。 2 我国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doc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2010-10-09 来源:食品伙伴网浏览次数:1063 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综述,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提出的食品安全良性发展对策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马长路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102442) 【作者简介】马长路(1978- ),男,黑龙江佳木斯市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食品质量安全控制 【摘要】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综述,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提出的食品安全良性发展对策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原因分析;发展对策;HACCP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 。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流行事件,涉及44个地区,病人逾万人;英国的疯牛病事件,引起整个欧洲乃至世界的恐慌;二恶英事件使数十个国家禁止从比利时、荷兰、德国、法国进口鸡、猪、牛肉和蛋、奶等制品[2]。。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仅以2005年为例,苏丹红食品遭到封杀;全国严查孔雀石绿;雀巢奶粉碘超标;广东凉果被逐出京;光明“回奶”事件;深圳黑作坊生产哈根达斯;薯条致癌等等,都令国人“谈食色变”,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一、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一)主要的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 微生物危害是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危害, 也是食源性疾病的最大祸根[3]。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年修订)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年修订)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经2020年4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0年4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贮存、运输和安全管理等活动。 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等,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

位,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实行政府监管、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工作,确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村(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实行群防群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实行联防联控,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进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督促会员依法生产经营。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加强监督,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工作。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现状及发展方向的调研报告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监管现状及发展方向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中,其中50%以上都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造成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已是当前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之一,也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如何有效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确保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监管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和努力的方向。为了解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更好地加强监管,我市食安办于今年5月中下旬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状及监管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这些问题展开分析,提出改进监管的建议。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中国国情的特殊产物,是农村农民和下岗职工养家糊口的重要渠道,是广大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吃到价格便宜的特色食品,是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而且,许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承载着传统工艺,有独到的口味,已成为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品,有相当范围的固定消费群体,有的甚至承传上百年的历史,存在也就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我市的河粉加工、烧腩、烧鸭等)。经调查,梧州辖区内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约1742个(包括食品加工户及加工点),其中:林业加工小作坊25个及季节性加工点301个,生产加工环节780个,流通环节

446个,烧卤熟食制作190个。464个已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占26.62%;555个正在各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待备案、发证,占31.85%;无证经营的723个,(其中80%是农户季节性加工点)占41.53%。 调查显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种类主要是白酒、食用植物(干八角、肉桂皮、桂油、花生油、茴油、油茶籽、竹笋干、食用菌)、其他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大米等,这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0%分布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与我市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市的小作坊基本上是以家庭小作坊及农户季节性加工点为主,年销售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下,约解决了5000多人的就业问题。其销售收入是其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但在当地的税收所占比重小。这些小作坊不但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而且还能吸纳消化农副产品,就地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对传统的生产加工工艺也有保留作用,更重要的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 但目前食品小作坊的状况还是令人担扰的,从使用的原料来看,大部份小作坊原料储存不规范,使用于食品的着色、防腐、调味等原料,基本上来源于农贸市场,无购进记录,使用的剂量也无法保证符合要求;从生产环境状况来看,加工车间基本比较狭小,生产设备陈旧简陋,有的是简单的自制工具,普通的火炉,三五元钱的塑料盛器,周边环境都比较脏、乱、差,不符合卫生条件,生产场地和日常生活场地在一起,没有内部管理制度;从执行标准情况来看,大部分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分析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 分析及对策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问题继续存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和寄生虫污染等;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食品污染问题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已在国内多个省发生了严重的

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

食品小作坊考试卷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食品培训试卷 (时间:30分钟总计:100分) 单位名称:姓名:成绩: 一、填充题(每空6分,共30分) 1、《安徽食品安全条例》于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本法自年12月1日起实施。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接受社会监督。 4、食品小作坊每年应当对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至少进行 次检验。 5、食品小作坊购进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进行查验,如实记录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购货日期。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年。 二、单选题:(每题8分,共40分) 1、《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于()年12月1日起施行。 A、2015 B、2016 C、2017 2、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A、道德谴责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3、食品小作坊登记实行()原则,即同一个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A、一坊一证 B、一坊多证 C、多坊一证 4、食品小作坊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新投产、()重新生产或者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生产、销售。

A、注销后 B、停产后 C、使用新原料 5、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按照食品类别提出。食品的分类遵照()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执行。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B、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多选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开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备那些条件:() A、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B、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C、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 D、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下列哪些食品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 A、食品添加剂; B、乳制品、罐头制品、饮料等食品; C、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D、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 E、国家和省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3、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载明:() A、食品小作坊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 B、食品类别、登记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C、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 D、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答案:1,2012;2,五;3,食品安全承诺书;4,一;5,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销售范围固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从事地方特色或者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小作坊集中生产经营场所,鼓励小作坊进入集中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

照各自职责对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安排人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工商登记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小作坊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开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 (五)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无食品安全标准的,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图、包装形式等加工技术规范; (六)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小作坊的

浅谈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现状及对策

浅谈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现状及对策 瞿肖 (合肥工业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2214081)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问题是当前社会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也是频频发生,让人相当气愤,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已非食用原料 和发霉原料加工的违法企业屡禁不改,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全中国人民的健康, 又加我国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技术文化素质低,食品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 本文分析这些原因后,对症下药,提出一些关于对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有益的相 关建议。主要从社会对百姓的认知,到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企业监管,食品检测等 提出对策。 关键字: 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现状;对策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要素。在任何一个国家,食品质量及其安全性都是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百姓共同关注的一个永恒主题。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还涉及到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国家的声誉。由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还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国际间的合作。为此,笔者简要论述了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性。 1 乳制品 我国乳制品工业面临的问题 养殖方式较为落后,良种覆盖率和单产水平低。我国户养奶牛规模小,20头以上规模养殖仅占29%,良种覆盖率只有44%,平均单产3.9吨,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0%【日本、韩国分别为7.09吨和8.26吨.以色列高达9.79吨】,原料奶质量亟待提高。世界千人均奶牛占有量为36.5头,欧洲约50~85头。而中国为11.2头,为世界平均

的1/3。世界人均奶类占有量为93kg,而我国为25.6kg,不足其l/3【印度为 81.68kg,发达国家高达150~400kg】。 乳品加工企业恶性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 全国乳品加工企业多达1000余家,年加工能力达5500万吨。但大部分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布局不合理,伊利、蒙牛、光明、三元和完达山5家乳品企业销售 收入占全国总销售额近50%;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开工率只有60%。企业为抢占市场,捆绑销售,低价倾销,乳品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率仅为5.28%左右。 乳品加工企业与奶农的利益关系不顺,原料奶定价机制不合理。奶农合作组织发育滞后,加之鲜奶不宜储存,奶站管理混乱,存在压级压价、强买强卖、克扣奶农等不法 行为,奶农没有话语权。消费群体培育滞后,市场开拓不力。 对牛奶营养知识的宣传和产品推广工作力度不够,加之受饮食结构、消费习惯的影响,我国乳品现实需求与潜在市场需求有较大差距。监管主体混乱,监管体系薄弱,安全事故频发。监管主体混乱,监管体系薄弱,虽然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乳制品)标准和规范,但标准的起草企业主导的痕迹太多【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 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重大乳制品质量安全事故:2004,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2005,郑州山盟光明回奶事件;2008,三聚氰胺事件。2010版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台过程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 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药监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疾控中心、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协调小组,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行整合完善。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提高我国乳制品安全的对策 完善企业的牛奶检测管理程序和技术。生产牛乳的企业要制订严格具体的牛乳操作规程,购买先进的机器设备,学习发达国家的优秀技术,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检测水平,使有有问题的牛乳无法进入加工企业,不能在市场销售。一旦发现牛奶中有可疑成分,即刻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防止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 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现状分析:中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国外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 中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研究历史悠久。早在上古时代,便有神农氏遍百草,测试毒性。其中有毒的,纷纷被各大江湖门派所亲睐;无毒味美的,便成为百姓人家的盘中餐;无毒味不美的,可能就被制成中药了吧。 炎帝乃神农氏后裔(一说炎帝就是神农氏),中华民族又是炎黄子孙,因此可以认为,勇于品尝各种有毒食品,是我们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传统。而这种传统,在当下得到了极大的继承和发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大头娃娃”、“毒大米”、“毒奶粉”、“雪碧汞毒门”、“染色馒头”、“瘦肉精”、“皮鞋制酸奶、胶囊”等事件的频发,让消费者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推广,提高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更多发生,保护自身身心健康安全,我们必须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现状: 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残存化肥、农药等物质,使这些食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十分担忧。在农业生产中,一些菜农、果农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来喷洒蔬菜、水果,这直接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超标,这样的蔬菜、水果被消费者食用后肯定会带来身体健康上的很大危害。例如,在2009年曾经有相关的组织对北京市4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樱桃、甜瓜、桃子、油桃、苹果5种水果进行抽查,结果一共检测出了17种农药,甚至有的农药是法律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可见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多么不容忽视。 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一些黑心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受金钱的驱使,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往往违规使用、超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激素,甚至不惜掺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加工食品使用的添加剂的品种及其用量,如果超量使用很可能会对人体带来危害。但是为了追逐利润,一些食品加工者却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多倍超标量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了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还有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像这些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却能导致人们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化学物质到处可见,令人防不胜防,触目惊心。(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在种植业、养殖业中滥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使水果、蔬菜、家禽家畜、水产品在短期内获得丰收、成熟。例如,带尖的西红柿,坚硬的猕猴桃、肥大的豆芽等等,都有可能是使用激素促使其长熟的结果。这种做法不仅使培育出来的产品营养价值明显降低,而且也会给食用者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我国长期形成的食品经营形式。由于人文文化、消费习惯、体制机制上存在多头管理、无人愿管及交叉管理职责不清等原因,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一直是个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但生产条件及设备较为简单,一般都是从事炒货、糕饼、酿酒、豆制品和卤制品作坊等,其生产加工是主要环节,生产的食品是否卫生,质量是否合格是监管的关键。二是小餐饮,在固定场所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的经营户,多表现为早点店、小吃店、小餐馆等,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是显著特征,行业本质属餐饮。三是食品摊贩。一种是固定食品摊贩,指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临时指定的街巷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有摊位(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食品销售活动,以经营预包装为主、散装食品为次;另一种是流动食品摊贩,指以流动为主要经营形式,摆摊设点经营食品的经营户,没有固定场所,占用禁止摆摊设点的街巷和公共场所经营,不但食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难以达到要求,而且影响交通、影响环境和城市秩序。 二、恩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 (一)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脏、乱、差特点。食品生产小作坊大多都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的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大部分经营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以谋生为主要目的,流动性比较大。消费人群主要是低收入者、学生及卫生意识差的群众。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提出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l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1 食品安全的内涵 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2]。 1.2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由于农村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在单纯追求高产量、低成本的观念趋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现象较常见。二是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3]。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三是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4]。 1.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

品牌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原因的探究分析

文章骨架有了,可是有两个大的问题有待解决:1、论文中二、三点之间仿佛是割裂的、独立的两个部分,显得文章内在逻辑性有所欠缺。文章中提到“那么,为什么品牌企业会屡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呢?本文将基于不对称信息和交易成本两个视角来探究分析其原因。”这里读者就要问了:为什么选这两个角度、这两个角度之间有什么联系,对不对?实际上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因为存在交易成本,交易双方都不可能也无必要无限制地收集信息,还记得吗,理性行为的边界是MR=MC。由于机会主义行为,加大了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如果这些思想表述清楚的话,文章的脉络会更加清晰的。 2、看得出来你确实看了一些文献,只是在借鉴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如果一句话里和别人的文章有11个字重复,就被认为是抄袭哦,一定要把别人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这样也能修正文章的生硬感,表述不会干巴巴的了。 品牌食品企业产品安全问题原因的探究分析 ——基于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的视角 医药贸易与管理蒋凤银3102011039

摘要:近年来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品牌食品企业竟也不断爆发产品安全事故,其危害甚大。本文试图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视角,去探究分析品牌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产品安全事故的问题。 关键词:品牌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存与生活,是政府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我国最近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不少著名的品牌食品企业也不断爆发食品安全事故,如双汇瘦肉精事件,三鹿、蒙牛等的三聚氰胺事件,立顿稀土超标事件等。相对于民间作坊、中小企业而言,品牌食品企业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了更严重的社会损失和危害,所以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区别其间的引发原因从而能更好的找到治理机制。 一般来说,由于中小企业,民间作坊等生产专用性投资相对较少,规模经济没有形成,产品缺乏成本竞争优势,容易诱发经营行为短期化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产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品牌企业技术实力雄厚,规模经济优势明显,产品一般具有特色和成本双重竞争优势,决定品牌企业经营行为长期化,食品安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小(徐和清,2012)。品牌企业的品牌专用性投资较大,一旦实行机会主义行为必然会导致严重的损失。基于此点,消费者更倾向于认为品牌企业的可置信承诺更具保证,欲与过度信任,一旦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食品市场的诚信就会被严重破坏,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那么,为什么品牌企业会屡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呢?本文将基于不对称信息和交易成本两个视角来探究分析其原因。 二、引发品牌食品企业产品安全问题原因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1、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质量存在信息劣势,对品牌食品存在过度信任。 食品质量具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特征。品牌企业一般通过创建质量声誉、提供担保、发布大量广告等途径向消费者传递具有经验品特点的质量信息,但对于信任品,若果没有第三方的有效监督,企业就会存在利用信息优势欺诈消费者的倾向(McCluskey,2000 ,转引自沈宏亮,2012)。普通消费者一般不具备甄别食品质量高低安全的能力,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只能够根据品牌来选择,认为在市场声誉机制中,品牌的承诺可置信程度较高,过度信赖于品牌,这样的消费心理促成了品牌企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动力,容易过度看重品牌的价值而忽视产品质量。 2、品牌企业快速扩张,过长的食品供应链加剧信息不对称。 食品供应链的不协调造成成员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Vander,1998,转引自徐和清,2012)。食品供应链包括原料供应、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环节。食品供应链上的各环节利润特点决定品牌企业竞争,主要利用品牌价值在市场开发上的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占有率,加速品牌价值实现(徐和清,2012)。但是在市场扩张中,供应链越来越长,而上游原材料供给方多为分散的中小企业或农户,经营方式差异大,技术建设滞后,利益连接脆弱,不能形成利益共同体,易诱发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行为,较长的

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 【摘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食品中毒、假冒伪劣、出口受阻等不良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危害和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因此,探索、完善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管理体制 【正文】: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禽流感”还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要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根据我目前搜集的资料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分为如下几类:(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素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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