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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行政决策有效执行的必要手段,也是国家监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不仅关系到公共权力的行驶,也关系到切实的公共利益,随着行政管理内容的增加,行政监督在整个行政管理过程中显得极为重要。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完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仍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导致许多错误的发生。因此,我们需要针对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建立一个更加高效稳定的行政监督体制。

关键字:行政监督体制;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一个完善有效的行政监督体制,对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惩戒腐败,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洁勤政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起着极大地保护作用。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们使用权利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人名的委托行使公共权力,基于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国家管理的需要以及人性的弱点和不可避免的无知,更基于权力本身的特性,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和权力运作过程的监督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现状浅析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建立于新中国成立时期,在经历大半个世纪的发展建设后,已逐渐成为一个较为全面的、有着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从总体上,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是适应于当今的中国国情,但局部任存在较大问题: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所以行政腐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政治现象。一方面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资源的垄断权,拥有着广泛而实际的权力,对社会经济事务的某些方面仍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即过于深入、具体的干预,从而为权利与私人经济利益的结合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尚在转型过程中,难免在体制上出现“漏洞”,客观上也为行政腐败提供了机会。在此情况下,完善行政监督体制从而对政府行政活动进行监控从而抑制行政腐败,促进行政活动规范化,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现存问题

(一)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

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以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由于多元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权责关系并没有完全理清处理,各种监督主体又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造成了职责权限不清、职能要么交叉重复,要么监督缺位,以至于乱用权利力,推诿扯皮,互争管辖权等现象屡屡发生,这必然损害行政监督的权威和效率,削弱了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二)行政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我国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任命。所以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监督,上级监察机关处于“管得着”但“看不见”的状态,而本级监察机关是“看得见”但“管不着”。对这部分监察对象的监督,主要依靠群众的举报揭发。然而监察机构设置于政府内部,在政府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从整个行政管理系统来看,虽然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却没有实际上的独立性,所以对政府首长的监督显得责任大权力小,位卑言轻,结果是同级监察机关对行政首长的违法违纪行为无可奈何,有心监督但力不从心,甚至唯首长之命是从,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这使得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为了局部利益,从个人私利出发,对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对该立案的不立案,该清查的不清查,该处理的不处理,或者千方百计阻挠监察工作,使得违法违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严肃的查处。种种现象表明,我国专门的监督机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唯有是监察机关独立于权力机关之外,至少不能受到权力机关干预和影响,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下级监督人员的胆怯,也才能让监督机关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三)我国行政监督开放性不高,公众参与度不高

正所谓知情才能议政,行政决策的开放性不够、透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众的参与度或不能及时参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的特点就是封闭性,一方面,一些官员受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影响,忘记自己人名公仆的身份,拒绝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和吸收公民意见,公民参与权和决策权无从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信息透明度不够,在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真实性方面没有做到规范,有些政府公布的信息不全或避重就轻甚至故意隐瞒事实,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公民不能及时全面地对政策制定进行有效监督。此外,公民的参与及监督意识不强,当公民的利益受到主管行政机关的侵犯时,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

三、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措施

(一)完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性,强化监督主体的独立性

针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协调的弱点,应该建立简化的行政监督体制统一的领导机制。只有当行政监督体系发挥整体效能时,才会加强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权威。因此,要建立内部与外部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使各系统的监督主体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二)强化监督主体的独立性

只有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为此,应该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在组织上使现行的监督监察部门从行政机关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提升其地位,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监督同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首长。独立出来的监察机关是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体制,下级监察部门只受上级监察部门的监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级进行,并只对上级负责,不受行政部门的约束。要给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察权,而不至于受到其他权力不合理的干涉,影响监察效果。

(三)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强化公民监督体制

由于自古以来,官为百姓父母的思想始终贯彻百姓心中,使得老百姓都有一种惧官的心里。这使得官员们也渐渐的忘记了自身人名公仆的身份,不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从而轻视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但随着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我国公民主体地位和意识不断加强,公民越来越注重和保护自身利益。越来越多的公民意识到自己有能力影响那些与他们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并不断要求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获得发言的机会。所以针对公民的这种思想意识,我们要积极引导,加大宣传,让公民真正发挥当家做主的意识。并且,公民监督是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近年来,监察机关办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群众举报,所以,我们要重视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强化公民监督体制。

(四)强化行政行为开放性与透明度

政务公开是指在国家政务活动中,凡是涉及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只有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我们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有效监督政府。对外则加强宣传,让公民增强参与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人们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并且坚决曝光违法乱纪行为,真正做到行政的公开和透明,让“暗箱操作”、“报

喜不报忧”等现象做到真正的杜绝。

我想,要想促进祖国的经济建设,加快祖国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的步伐,就必须有一个稳定有效率的行政体制。然而要想使这个行政体制变得更加有效率,这就需要一个健全的行政监督体制的建立。所以,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抵制或削弱行政行为中的各种错误,就显得十分必要了。而这,需要全体公民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了。

参考文献:

(1)徐晓雯,丛建阁《行政学原理》

(2)周帆,何家倪《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思考》

(3)管博佳《浅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问题及改革路径选择》

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

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 摘要:在关键字:供应链企业物流研究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各国政治体系的变革,政治系统中越来越强调行政权力的地位,这既有利于政府处理日益增加的事物,也有利于加强行政集权化。在这种变化趋势下,行政机关开始集自由裁量权、行政司法权和立法权于一身,集权化的形式越来越明显。行政权在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较量中,其地位越来越突出,呈现出逐渐膨胀的趋势,即使以三权分立闻名的美国,也不能逃脱这种变化趋势。政府行政权力的无节制扩张必然引起民主的倒退,因此,当前世界的主流思想都要求对行政权进行制约,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减少对公民权益的侵犯,保护公民的自主地位不受干涉,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将政府的行政权纳入法律体系的监管下,建立健全的行政监督体制,对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的限制和约束,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念,也是各国采取的主要做法。 在我国,党和政府在行驶权力时,也非常重视民主的建设,决不允许官员滥用行政权力,因此历史非常重视行政监督工作,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之时,我国就认识到行政监督的重要性,并着手进行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民主观念的不断加强,人们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我国政府在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时,十分注重来自民间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在信息科技非常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到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中去,而政府也非常愿意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因为中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此外,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内部自体监督体制的建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地方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这种建设的成果。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来自行政组织的内部自体监督和来自外部的异体监督相辅相成的行政监督体制,这是行政监督体制的一大创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了行政机关抵御风险的能力,对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侵害民众权利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新旧体制的交接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旧的体制依然在发挥作用,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的建设还不完善,行政监督仍然存在许多法律上的盲区和漏洞,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然在滥用权力、牟取私利,这种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从当前我国反腐工作的成果可以看出来,行政机关中存在着很多的老虎和苍蝇。我国人口众多,行政机关庞大,监督体制的建设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国的监督体制目前还普遍存在制约无力、程序拖沓等问题,监督的效果也远没有达到民众的预期,频频见诸报端的官员贪腐事件一次次冲击着民众的心理防线。因此,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即使这条路再艰难,政府也应该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2、研究意义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各国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范围的扩张,政府职能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职能部门如何行使扩大后的职能范围时,需要有科学的理

浅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目录 摘要 (1) 导论 (2) 一、政府管理职能的概述 (2) (一)市场经济下西方国家政府职能 (2)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本国政府职能 (3)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变迁 (3) (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3) (二)当前政府行政管理主要弊端 (3) 三、推进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5) (一)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5) (二)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6) (三)科学设置政府机构 (7) (四)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 (8) 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2)

[摘要]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为适应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有效解决各自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世界各国相继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经济全球化和政府作用”是各国认真思考的课题。 文章以政府管理职能入手,简要阐述市场经济下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以及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的职能及其转变。文章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历程,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主要弊端。随着中国的入世,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此文章提出了可行性较好的推进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导论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市场全球化和竞争全球化,当前形势下世界各国为适应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客观需要,相继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经济全球化和政府作用”是各国认真思考的主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直接面临竞争的是企业,承受最大挑战的却是政府。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一,也越来越深入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为迎接这一严峻挑战,中国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努力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廉洁、高效、法治、有权威、有能力的政府。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一政治文明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但我们注意到,当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仍存在弊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文章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立足点,以地方政府为主要视角,对现阶段我国政府管理体制作了一些思考,并对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初步设想。 一、政府管理职能的概述 政府职能即公共行政职能,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换句话说,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度和方式。从现代社会和各国政府行政实践来看,政府的基本职能可以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角度,不同国家的政府职能各具特色。 (一)市场经济下西方国家政府职能 西方市场经济已有几百年历史,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职能,它大体经历了“守夜人”、“全面干预”到“混合经济”阶段,即从让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由调节经济运行到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混合型”经济。混合型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职能既不直接干预经济运行,也不放弃间接影响和干预经济运行。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与经济关系的模式也非一致的,比较典型的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德国模式和北欧模式。 尽管因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形成了各国政府职能上的不同特色。但综观各国,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职能作用大致表现为: 一是具有市场开拓的导航职能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必然使其表现出明显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其经济的发展必将付出昂贵的时间和社会成本,此时通过政府的导向力量,有利于促使市场经济系统整体抓住机遇,快速升级。 二是对市场运行的调控职能作用。西方各国政府纷纷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并逐渐使之成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同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消除社会收入的分配不公,通过政府的积极作用,可以大大缓解由此所引发的社会矛盾。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办法

姓名:吕兴伟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201002111067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办法

摘要:行政监督是现代公共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监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督体制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及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完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我们需要针对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我国构建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s the modern public administration process important link, also is the nationa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activity important component.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for administrative activities, achieve the legalization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and the maintenance of the party's principles, policies and national laws, regulations implemented correctly, the promotion of government organs and their staff diligent administration, improv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d the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ha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of China after long-term development has been gradually improved. However, due to various reasons,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of China still has some problems, so that its positive role can not be given full play. Therefore, we need to solve the problem put forward to perfect the countermeasure, make it play a positive role, for our country to build efficient, the authori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 问题; 完善对策

2016年《行政监督学》期中试卷

2014年《行政监督学》期中试卷

答: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简述腐败行为的基本特征:(1)腐败主体的特定性。即其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和能够利用职务之便的公职人员。(2)腐败行为的谋利性。谋利性是

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它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谋利包括为己谋利和为特殊关 系人谋利。(3)腐败行为谋取利益的客观性。客观性主要是指腐败行为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 位形成的便利条件。(4)腐败主体主观故意性。腐败主体在实施腐败行为时是知道其追求利益的行为将对他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仍然积极实施之。 简述腐败产生的根源:答:腐败的产生是处于不同地位的多种复杂原因造成的:(1)全能政府导致腐败。(2)分权不到位导致腐败。(3)民主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腐败。(4) 制度变迁中监督制度供给不足导致腐败。(5)心理的异化导致腐败。 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答: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出的一种 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配制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 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 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 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 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 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等,履行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责。 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的必要性与设计分析

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的必要性与设计分析 根据宪法关于“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检察监督的本质是防范、控制和矫正权力的扩张和滥用,保证国家意志的统一实现。传统理论认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就是对审判权进行监督,诚然,司法权是检察监督权的重要属性,但法律监督确是检察监督权的本质属性,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意义重大。基于此,冲破传统诉讼监督束缚,将监督视野拓展到行政领域对于民行检察而言大有所为,众多行政权力中,行政强制行为主动性、直接性、强制性、社会维稳性的特点,决定了其作为行政权力的重要形态将被纳入重点监督范围。 一、实行检察监督的行政强制措施内涵 1、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 关于行政强制的概念,理论上一直众说纷纭,直至《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法学概念与立法概念才得到高度统一,即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检察识别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首要考虑因素,是监督的前提,也是甄别行政强制权检察监督边界合理与否的重要考量。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强制行为,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如拍卖或其他依法处理财物、划拨存款汇款、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虽在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程度上存在本质区别,前者要求当事人履“容忍、不作为”义务,后者要求要求当事人履“作为”义务。但二者所指对象均为公民人身自由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控制处分,行使权力上先行后续,合二为一为行政强制。 2、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表明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且将其对象限缩为 “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因而检察判定的范围是“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事实上,《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各种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都可归入“涉及公民人身”或者“涉及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只要确认了其为行政强制措施,就可以将其归入检察监督的对象之内。将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检察监督的范围界定为“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可以避免超出检察机关能力范围的全面监督,既约束部分行政权力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尊重行政权力的运行的自身规律性。 二、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一)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检察监督的原因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策和思路

试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和思路 从年至年,我国先后进行了六次行政组织改革,但一直未能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年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国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行政组织改革。这是解放以来的第七次改革,也是历次改革中规模最大、力度最大、机构变化和人员调整最大的一次。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还给企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制化。 按照上述目标要求,这次改革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宏观调控部门。适应政企分开的要求,改革计划体制与投资体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培育与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实现企业市场化、投资多元化。因此,将经济综合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经济、法律手段,改善宏观调控机制。 ()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求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要满足企业与市场的这种要求,政府与企业之间就必须取消行政隶属关系,专业经济部门不再是企业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进行任何行政干预。政府与企业之间,只是政府国有资产部门对企业的资产产权关系,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中央与地方的专业经济部门要彻底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能与管理方式,逐步融人以产业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部门。改革后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本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要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职能,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是: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权益;向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监督企业资产运营和盈亏状况;负责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不能损害所有者权益。 ()适当调整社会服务管理部门。政府社会服务管理部门的任务是提供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这种社会服务原则上应由中央政府制定法律、法规与政策,具体事务由地方政府去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社会事务是由企业办理的,企业不堪重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事务要由政府办理,企业要摆脱社会负担,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组织,全心全意搞好企业。 ()加强执法监督部门。随着市场对资源配置与经济调节作用的加大,还需要加强政府对市场的执法监管,以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按照行政决策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分开的原则,行政决策机构制定市场运行规则,执法监管机构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市场与社会的统一执法监督。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改变目前部门立法、条条执法,或者地区立法、区域执法的条块分割局面,打破部门垄断、地区封锁,消除市场障碍,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部门。 这次改革首先对国务院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国务院由原来的个组成部门减少为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由个、个、个调整为个、个、个。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干部编制总数精简了一半。目前,正在进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的改革。当然,由于中国社

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

论行政监督体系的完善 摘要:我国当代行政监督体系和西方行政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并就两种监督体系下各自监督主体的地位和所能发挥的作用做了较详细的比较。根据比较分析的内容,总结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行政监督比较完善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机制。行政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作用,它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防止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保证行政管理活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总任务和总目标的实现。一个社会中,享有监督权力的所有主体之和构成该社会政府过程的监督体系。健全的监督体系的存在是政府正确决策、正确执行和保持廉洁的保障。 一、当代中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一)我国现有行政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 在我国,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为指向中心的全面的约束体系,主要包括主体体系和对象体系两个方面。 第一,从主体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两部分组成。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与行政主体及其活动相应的一个综合体系,

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摘要 当前,舆论监督已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人们翘首盼望舆论监督在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中以及反对官僚主义、行政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对这一社会形势,我们要做好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舆论监督中的难点,拓展舆论监督的路子,不断提高在行政监督中舆论监督的透明度。 关键词: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策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3) 二、舆论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3) 三、舆论监督的现状、重点及其特点 (3) (一)舆论监督是多种监督中的一种 (3) (二)舆论监督的重点 (3) (三)舆论监督的独特之处。 (4) 四、加强行政权力舆论监督的必要性 (4) 五、进行舆论监督所存在的问题 (4) 一、记者的心态、素质和舆论监督的需要不相适应 (4) 二、机关报体制和实行舆论监督的不相适应 (4) (三)媒体的关注与民众的关注产生错位 (5) (四)媒介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依赖 (5) (五)缺乏健全的舆论监督机制 (5) (六)媒介报道消息的真实性 (5) 六、加强我国行政舆论监督的实施路径 (6) (一)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 (6)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 (6) (三)减少行政权力对舆论监督的干预 (6) (四)优化舆论监督环境 (6) (五)健全舆论监督机制 (7)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化 (7) 结论 (7) 参考文献: (7)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否遵从规章、法律进行检查,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以防止和纠正管理中的失误和偏差,保证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它既包括专业行政监督机构对其他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行政机构的监督、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监督和行政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以外的政党组织、国家机关、大众舆论、社会团体和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依法所进行的监督。 二、舆论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舆论监督, 是指公众对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等,自由表达看法,从而对议论客体成形的一种客观效果。“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公众, 而新闻媒介通常是公众实施舆论监督的喉舌和代表。这种监督渠道多样,是一种无形的、自在的精神性力量。它是公众通过民主方式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管理的重要方式。舆论监督的矛头既可以对下(监督社会各界,包括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也可以对上(监督政府),但其主要指向是各级权力部门和政府。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在行政监督领域和反腐败的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立法、行政、司法外的“第四种权力”。通过新闻媒介的快速报道、揭露、曝光、评论等形式,引起社会的警觉和关注,产生对行政管理机构的社会压力,从而有效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制约并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 三、舆论监督的现状、重点及其特点 (一)舆论监督是多种监督中的一种 “舆论监督”这个词它应该是政治学名词,在传统的新闻学中很难找到。古今中外的历史告诉人们,政治离不开监督,权力离不开制约。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导致腐败。离开监督,任何英明的领袖人物都可能蜕变为尴尬人物在历史上。离开监督的政治必然会是腐败的政治。西方人认为,如果不加强监督,加以制约,政府权力很大,它就可能干蠢事、干坏事。现代国家有了多种监督形式,为了对权力机关进行制衡和对公务人员的活动实行监督,如议会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等。任何社会团体、政党都有不同程度的内部监督机制。还有群众监督,群众是所有监督的参与者。但群众监督似乎算不上一种独立的监督形式。群众监督或诉诸法律,或诉诸舆论,或诉诸行政部门。 (二)舆论监督的重点 舆论监督既然是从对政治进行监督、对权力进行制约的角度提出来的,是多种监督形式中的一种,那么其监督的重点自然是拥有权力的公务人员和权力机关。舆论监督是人民包括新闻工作者利用新闻媒介监督和批评各级公务人员的社会性的活动,评论政务、了解党务及一切公共事务。简言之,舆论监督的重点是监督权力,包括有权力监督政府、执政党的权力,乃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当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 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Theory Researc h 学论 理★★★★收稿日期:2012-11-10 作者简介:田爽(1988-),女,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田 爽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在我国,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现了很多行政腐败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改革发展步伐。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卓有成效,在法治政府不断发展的同时,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也在逐渐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适时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有效遏制行政腐败,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更进一步落实反腐工作的重要举措。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已经势在必行;否则,行政执法的权力会被滥用,行政执法的目的将难以实现,公众利益也必将会受到威胁。现行的行政监督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缺陷,需切实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监督称为行政监督。现代行政观念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学者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提出了“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的著名论断,将行政从政治中脱离出来,因此对于行政监督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1]。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与督促的活动[2]。狭义的行政监督就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与督促的活动。基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更倾向于从广义上理解行政监督,因为这样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无论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与组织或者新闻舆论媒体及公民个人,他们都是行政监督的主体,都依法享有各自的监督权力与权利。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可以更好地制约行政权力,有效地惩治腐败。二、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行政监督在促进政府依法办事、提高公务员素质 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3] 。我国已经形成了内外部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行政监督在实际的运作过程有很多值得我们注意和研究的问题。具体来说,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意识淡薄,公众参与意识差。监督意识包括监督主体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和监督对象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公众的监督意识不强,不能够正确行使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力,他们认为行政监督就是有权力的去管无权力的,而且由于当前我国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度不够,使得监督主体不能深刻认识到这一决策的危害性,因而不敢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以免得罪人。作为监督主体的行政执法人员,有些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坚持原则,有的则缺乏扎实的理论知识能力素养,面对当前腐败现象“国际化”的特点,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已经迫在眉睫。就监督对象而言,一些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缺乏对监督制约的重要认识,缺少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他们认为监督并不是针对他们而言的,反感甚至厌恶他人对自己的监督,更有甚者,竟然会对监督者进行报复,使得整个行政监督的法制化方面陷入一种混乱的状态。这些都说明了我国目前行政监督体制下的监督意识不够强。 (二)行政监督主体分散,尚未形成有效合力。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是主体多、机构多、方式多、渠道多的多元化行政监督体制。监督主体的广泛性是行政监督的特点,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新闻舆论媒体以及公民个人等。这些都是行政监督的主体,但是他们都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各自分散展开工作,没有形成高效统一的集合体,处于分散运行的状态。而这 摘要:行政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民主与法制 的重要内容。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监督体系,但是其本身仍存在许多的不足,因此,了解行政监督的基本内涵,认真分析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对于提高行政监督的有效性、科学性,完善行政监督体制,遏制行政腐败,有重要意义。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意识;监督机制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124-02 124

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及改革依我看

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及改革 依我看 10春行政管理ⅹ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中十分重要和关键的内容。由于教育本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和特点,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教育中其他领域的改革;而教育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对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关注与分析,有利于我国整个国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也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向前推进,但目前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下是对问题的分析和探讨。 一、目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 (一)僵化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现状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四个层次,从高层到中层再到基层,实现从宏观到微观的管理,形成教育行政管理的纵向系统。在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所属职权范围内还设有直属单位,按其职能管理相应的教育事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以教育部为首的纵横交织的完整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倾向于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就形成了不管哪一类教

育哪一类学校的管理,基本上是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比如统一的行政管理模式,统一的教育政策和措施,统一的教育大纲、课程设置标准,统一的考试和评价,正是由于这样划一的僵化的官僚的行政管理造成政教不分、政事不分、教育机构臃肿等弊端。另外这样僵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容易使下级管理部门或者学校层面深受权力的影响,使其或是依附于权力部门,或是屈服于行政压力而敢怒不敢言。 (二)不合理的行政机构设置 在机构设置方面,存在机构庞杂和职能划分不清的状况。有的职能部门“名不符实”,或者不同部门职能方面有交叉,容易造成权力分配不当,责任不清的现象。目前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还不是很合理,而且各部门的权责和功能还不是十分相匹配,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以实现功能和责任的一致性。 其行政方式方法又较单一。行政机关的职能要靠一定的具体的活动、手段、程序等行政行为来实现。但目前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形式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通过开会,制定公文,检查评比等方式来进行管理活动,“文山会海”十分严重,另外所发的文件中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性的文件比较少,更多的是关于指导、检查等内容。在教育行政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根据精简和高效的原则,必须科学地设计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部门,合理设置行政职位。 (三)不健全的法制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比较多,各个部门都会制定相关自

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性思考郭世英

2012年6月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June 2012  第12期总第262期 Inner M o ngo lia Science T echnolo gy &Economy N o .12T o tal N o .262 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性思考 郭世英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00) 摘 要: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国实施有效的行政改革,从而使管理活动落到实处。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在结构体系、监督主体地位、法制建设及其透明度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缺陷;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12)12—0010—01 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在我国,由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导致行政监督乏力,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作用的发挥,所以健全和完善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是当前行政改革的重要任务。1 行政监督体制及其主要缺陷 1.1 监督主体较多且缺乏有效沟通与协调 我国行政监督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组织自身,还包括政党、权力机关、社会团体、公民等等,因而有监督主体多、方式渠道多、环节也比较多的特点。虽然各类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但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权,沟通协调较少,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清晰,缺乏一个程序化、统一的有效法律规定加以制约,导致出现一系列矛盾和冲突,这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有效性。 1.2 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较好的独立性 监督主体的独立性是监督所必需的条件,是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在我国,监督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权威性,影响了监督的效果。专职的监督机构大都设在政府机关内部,在体制上和经济上都受制于人,无法达到监督效果,形同虚设。例如,在党政机关监督体系外,司法机关客观上由于人员编制、财政预算等问题受制于同级政府机关,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监督同级政府时会有很大顾虑。在党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体系中,类似的问题也突出地存在,结果导致行政监察机关受到其他职能部门的制约,难以独立开展工作,从而影响行政监督效果。 1.3 行政监督的标准不明确,可操作性小 行政监督应该依照法律进行,这样不仅能够保证监督权力的正确有效行使,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同时也是一种制度保障和行为规范,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在我国,行政监督的法制化程度还比较低,有关行政监督的具体法律法规比较少,而在已有的立法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对主体权限职责等规范缺乏精细化,标准过于笼统,不明确,没有对个案监督作出规定,因此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1.4 行政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 行政透明、政务公开是行政监督的前提。缺乏政 务公开,公众对权力的运行情况毫无概念,行政监督 也就流于形式了。目前在我国,缺乏政务公开方面的立法,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开其行政运行过程和政务信息,也没有公民对政务具体活动的知情权的明确法律规定,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而且不利于公民监督和参与,为暗箱行政的操作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滋生了权力和其他行政腐败等丑恶现象。 2 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对策 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相关各阶层利益的重新分化和组合,这个过程必然要触及到有关人员的既得利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将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保持各阶层力量结构的均衡,通过力量制衡来达到效果。2.1 保持行政机关的独立和权威,保证监督的实效性 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国的行政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地位不高且不独立、权威较小,受制于人,使得监督有效性难以实现。所以在组织上应该使现行的监督部门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体制经济上都不受行政部门的制约,只受上级监察部门上的领导,对上级组织与国家负责,这样以权力制约权力,保证权力结构的平衡和力量的均衡,相互制约,就可以避免失衡与无效,形成一股强大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应。2.2 加强监督立法,明确细则标准,提高可操作性 法制化是行政监督的根本要求,要从制度上预防和防治腐败。行政监督的立法需要制定基本法规和各类行政监督机关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并应用到实践中去,不断地完善和补充,使之更加符合具体现状,增强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为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2.1 要建立监督立法的框架。如确立宪法监督机制,对人大的个案监督进行规范;制定各类行政监督机关的具体法律,明确其职权、程序及方式,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相关问题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出来,做到程序化和法制化,如明确监督机关的监督权,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等。 2.2.2 要健全制度执行方面的机制。徒法不能自行。好的制度是根本,良好的(下转第12页) ? 10? 收稿日期:2012-04-16 作者简介:郭世英(1989-),女,在读本科生,就职于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浅谈我国基层行政组织-——-行政管理-论文

浅谈我国基层行政组织 ——乡镇行政管理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市场化,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农业税全面取消,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使得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功与否,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最后的胜利.本文通过对我国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进行分析,探索乡镇深化改革的目标.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接着分析了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然后纵观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演变,针对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出现的问题,总结出基本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 (3) 引言 (5)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 (6) (一)农村税费改革 (6)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7) (一)职能界定不够明晰..................................................................(7)(二)法定职权缺失 (7) (三)职能行使偏差 (7) (四)公共产品供给短缺 (8) (五)财政危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9)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10) (一)更新乡镇政府管理理念 (10) (二)规范乡镇政府的职责...............................................................(10) (三)整合乡镇范围内的公共资源......................................................(10) (四)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事权 (11) (五)理顺乡镇财税管理体制............................................................(11) (六)探索乡镇深化改革的目标.........................................................(12)参考文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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