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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编号姓名

(1)

性别

(2)

年龄

(3)

工作单位及职业

(4)

家庭详细地址和电话

(5)

监护

姓名

(6)

与监

护人

关系

(7)

符合“线索调

查问题清单”

第几条

(8)

诊断

(9)

精神科执

业医师签

名及日期

(10)

诊断复核

(11)

精神科执

业医师签

名及日期

(12)

注:1.本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填写(1)至(8)项后,报县(区)级精防机构。如果监护人拒绝接受诊断,则在诊断栏填写“拒绝”后,报县(区)级精防机构。

2.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确定重性精神疾病诊断的,在第(9)项“诊断”栏中填写疾病名称;对不能确定诊断的,在“诊断”栏中填写“待核查”;对排除

诊断的,在“诊断”栏中填写“排除”,并签名。

3.不能确定诊断的,请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复核,在第(11)项“诊断复核”一栏中填写疾病名称并签名。

4.本表原件保存在县(区)级精防机构,复印件反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填表机构名称:填表人:电话:日期:年月日

诊断机构名称:主管人员:电话:日期:年月日

诊断复核机构名称:主管人员:电话:日期:年月日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午)》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XX年-20XX年)》的相关要求,依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夏邑县《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登记制度,完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员防治能力。 二、项目范围和管理对象 ㈠项目范围:全乡。 ㈡管理对象:辖区内常住人员中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

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三、机构与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乡 村医生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市慢性病防治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井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 医疗处置。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人员及保障条件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对各乡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督导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我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与重性精神病人实际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充分认识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 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 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

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县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乡镇,我院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完成市卫生局和精神病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完成2015年度我院231人的患者筛查和录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精神病患者,要定期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微机。做好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门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专项化验、复诊、紧急住院治疗和病人家属的护理教育。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 2015年1月16日

江苏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2: 江苏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 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江苏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规范化管理,保障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用于说明该系统各级用户的权限。 一、用户及其职责。 (一)用户、功能点及角色定义。 1.用户:是指系统相关使用者。 2.功能点:是指用户能够进行的某项系统操作行为。例如:新增一条个案信息。 3.角色:在权限管理中,一个角色就是一组功能点的集合。例如:个案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点集合为一个角色。 (二)用户类型。 1.业务管理员 业务管理员指各级精防机构中负责建立系统用户账号、分配权限、履行用户管理职责的唯一责任人,为相关用户开设账号并分配权限。各市、县(区)应指定一名业务管理员。 业务管理员应由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网络使用与管理、了解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人员担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国家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参加任何非法网络组织,未经许可不得透露系统

相关信息。 2.本级用户 是指由本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同级用户。通常是指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精防机构中需要录入报表、查询、浏览数据报表等数据管理操作的人员。 3.直报用户 是指由县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承担患者个案信息录入及报告的用户。通常指从事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服务与管理的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数据质控员或责任报告人。 (三)业务管理员职责。 各级业务管理员分别负责管理下级业务管理员、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采用集中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管理 各级业务管理员集中管理本辖区内用户账号建立、角色权限分配工作。其中,省级业务管理员负责系统的角色创建和权限分配;市级业务管理员负责为下级业务管理员和本级用户建立账号并授予角色;县级业务管理员负责为直报用户和本级用户建立账号并授予角色。 2.分级负责 省、市级业务管理员承担下级业务管理员及本级用户的操作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县级业务管理员承担直报用户及本级用户的操作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各级业务管理员对本辖区内的系统安全负责。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重性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我市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 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 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 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 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 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 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 患者。 (二)下转指征 1. 诊断明确, 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经济开发区医院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流程图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的精神和《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的工作目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认真执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附件2),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和治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 1、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有效机制。 2、提高治疗率,降低肇事肇祸率。 3、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除西藏自治区外,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农村各建立1个示范区。示范区名单见附件4。 (二)项目内容(即示范区工作任务) 1、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登记示范区内常住人口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对登记的患者进

行精神科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全部资料建档立卡(电子版和纸质)。 2、随访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 从登记的患者中筛选出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由经过培训的个案管理员(精神科医生、社区医生、乡村医生和受过培训的专科护士等)对这些患者进行随访,做好随访记录。随访要求每月一次。 3、免费向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 根据本《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随访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免费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以下简称“免费药物治疗”)的患者每季度免费进行一次相关的化验和心电图检查,每半年由精神专科医生进行一次服药后免费疗效评价和治疗方案调整。 4、应急处置患者。 由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派精神科专业人员,对有急性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提供应急处置(具体见附件2)。其中,对免费药物治疗的患者,提供免费应急处置。 5、免费紧急住院治疗(以下简称“免费住院治疗”)。 在应急处置的患者中,按本《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需要住院的贫困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费用补助。 2005年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4。 三、免费药物治疗和免费住院治疗对象的申报、审批和管理 (一)申请免费药物治疗和免费住院治疗对象的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居住地在示范区内; 2、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采取逐一摸排的方式,排查确认后,建立详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性评估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严重精神障碍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通过乡村医生报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公安、民政、社区报告、家属自报、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反馈等渠道,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详细情况。 1、开展培训。组织对全体乡医进行培训,主要明确排查对象、危险性评估方法和标准、工作流程等,以保证排查行动的质量。 2、发现线索。由卫生院依托村(居)委会及乡村医生,采取分村包干等方法,逐村入户排查。按照《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附件1)进行调查,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淄博市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表》(附表2-1),然后与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的名单和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已掌握的名单进行审核比对,补充完善信息、剔除重复信息、错误信息,然后按已由专科医生确诊和未确诊的可疑患者名单分类上报区卫计局。 3、病例确诊。在预定日期将未经精神专科医生确诊的可疑人员组织到区级及以上精神卫生机构,由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或逐村入户对可疑人员进行复核确诊。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萧县疾控中心王伟 主要内容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 重性精神疾病随访内容及技巧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 重性精神疾病个案管理 一、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后果危害严重:主要是发病的时候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判断力,缺乏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控制的能力,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甚至出现自杀、自伤的行为。 2、患者数字庞大:我们国家15岁以上的重性精神障碍的病人,总约有1600多万人,而且15岁以下内各类精神疾病的患者是有3000万人。 3、家属及患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物质负担沉重,因此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例进行管理很有必要。 二、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对象 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患者;需要危机干预的人群。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1、危重情况处置一般的是危重情况如有暴力、自杀、自伤的危险的行为、有急性的药物反应,或者是出现严重的躯体疾病的患者,甚至服用精神科用药的期间,出现躯体疾病并发症,比如肺炎、脑炎、急性感染、败血症之类的需要马上处理。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对症处理之后,保持生命体征平稳,立即转诊。 2、病情不稳定者对于病情有波动的患者,对症治疗之后,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并在2个星期之内还需要随访。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3、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上处于不稳定和稳定之间,适当调整剂量,以减轻副作用,并观察4到6个星期。 4、病情稳定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目前的治疗方案,每3个月随访一次。 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治疗效果的不同,对患者的治疗策略是随时改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情况调整策略,并对转诊或会诊的病人及时做随访。 四、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基础管理 1、随访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2、针对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 3、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发现并避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区卫生局的精神,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落实我社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建立重性精神病防治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2009年启动本项目,将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做到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09年项目在本辖区范围开始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慢病管理科通过走访及查阅XX市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记录。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危机干预。 4、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与民政、公安、宣传、残联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规范化治疗管理水平。 (二)职责与任务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群情况调查、线索收集、病情评估、告知服务内容、预约登记、人员筛查、数据统计报告,并开展督促服药、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 四、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对慢病管理科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档案及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病管理率≥40%以上;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 本规范用于说明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 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各级用户的权限。 一、用户及其职责。 (一)用户、功能点及角色定义。 1.用户:是指系统相关使用者。 2.功能点:是指用户能够进行的某项系统操作行为。例 如:新增一条个案信息。 3.角色:在权限管理中,一个角色就是一组功能点的集 合。例如:个案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点集合为一 个角色。 (二)用户类型。 1.业务管理员。是指各级精防机构中负责建立系统用户 账号、分配权限、履行用户管理职责的唯一责任人,使用《用户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为系统的一个配套用户管理系统)为相关用户开设账号并分配权限。 业务管理员应当由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网络使用与 管理、了解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人员担任;应当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熟悉国家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参加任何非法网 络组织,未经许可不得透露系统相关信息。

2.本级用户。是指由本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同级用户。包括国家、省、市、县级精 神卫生医疗机构及精防机构。 3.直报用户。是指由县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承担患者个案信息录入及报告的用户。通常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 镇卫生院。 (三)业务管理员职责。各级业务管理员分别负责管理下级业务管理员、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采用集中管理与分级 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管理。各级业务管理员集中管理本辖区内用户账号建立、角色创建及权限分配工作。其中,国家级业务管理 员负责系统的角色创建和权限分配;国家、省、市级业务管 理员负责为下级业务管理员和本级用户建立账号并授予角色;县级业务管理员负责为直报用户和本级用户建立账号并 授予角色。 2.分级负责。国家、省、市级业务管理员承担下级业务管理员及本级用户的操作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 县级业务管理员承担直报用户及本级用户的操作培训、技术 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各级业务管理员对本辖区内的系统安 全负责。 二、用户建立 (一)用户建立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不同的用户。

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管理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罹患精神疾病的人群日益增多,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有效预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和随访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规范地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筛查、诊断与危险性评估,根据《凤冈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府办发…2013?1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 二、时间按排 (一)2013年9月20日以前,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线索患者进行再一次摸底、调查、统计;同时对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进行一次系统的访视,统计出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并将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的详细信息和调查出的线索病人信息报精防机构(疾控中心),精防机构及时报

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的信息根据工作要求报告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管理。 县直各单位的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本单位完成,并将线索调查结果按时报精防机构。 (二)2013年10月20日前,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精神病诊断资质医师对调查出的线索病人和已登记未确诊的可疑重性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复核。同时统计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按报告程序报告。 (三)以后管理的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随访管理中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随时发现,随时按相关程序报告。及时更新重精网络系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系统。 三、单位职责 (一)卫生部门 制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规划,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对全县的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筛查中的病例诊断和复核诊断,指导重性精神疾病病例随访,重性精神疾病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质量控制、督导、绩效考核、评价。根据上级要求,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维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 - 2 -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机构与职责 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 1.1. 2.1卫生部 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 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3)组织开展地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培训。 (4)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

XXX精神病制度与流程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流程图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应急处置流程 居委会、社区医生、病人家属、民警发现患者 病情波动、有危险行为倾向时 报告辖区应急处置组报告县、区项目办 实施应急处置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我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落实和督导。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落实上级项目办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包括管理网络和治疗网络,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三、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组、应急处置组、督导组和社区管理治疗组。 四、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相关规章制度。 五、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流程图。 六、各部门按照《郑州市686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项目人员培训、患者筛查、诊断评估、数据录入、随访、应急处置、免费药物治疗、免费住院治疗、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一)各基层医疗机构收集的病人信息。 (二)上级下发相关文件、资料。 (三)相关计划、总结、报表、分析资料培训资料。 二、归档整理制度 (一)归档整理工作,实行平时归档与年终整理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认真整理、年终装订成册。不须存档的文件材料,应登记造册后销毁。 (二)电子信息档案的管理:定期下载电子数据,并两处备份,文档和电子数据在安会可靠处长期保存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设置档案存放专柜,保持整洁,严禁存放其它异物。 (二)档案保管做到分类存放、美观整洁、管理科学、查找方便的原则存放。 (三)档案保管人员变动工作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保管档案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岗位名称: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岗位描述: (一)工作内容: 1、负责本地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严格遵照精神卫生管理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工作。 2、根据本地区特点,制定全年详细工作计划,年终对全年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总结。 3、全面掌握本地区人口学基本资料。 4、每月与居委会精防人员、管片民警联系工作并有记录。 5、全面掌握本地区精神病人的动态,做到底数清,去向清、精神状态清、治疗情况清。 6、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例会、培训;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资料、统计报表。 7、在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要及时上报,详细记录。 8、按要求开设精神科门诊,根据上级政策为本辖区符合标

准的精神病人发放免费抗精神病药品。 9、精神病人按四期管理,定期随访,规范使用各种表册。 10、在社区中开展精神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对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精防工作人员进行精神卫生工作培训和指导。 11、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实行社区精神病人信息化管理。 12、注意收集、整理各种工作资料档案,保存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并按年度装订成册。 13、根据上级要求承担其他精神卫生项目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区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2.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实行社区精神病人信息化管理,做好各项统计报表,按时上报。 3.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 4.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xx县2016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降低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排尽排、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患者排查、救治、救助、服务管控等服务管理工作,力争以县为单位患者检出率达4‰,在册患者达945人以上,登记在册患者管理率达95%;在册患者治疗率达80%,对在管患者全年随访4次以上,进行1次健康检查(完成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辅查);完成贫困患者治疗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23例,1-5级危险行为病人应急处置和专科医生提供对社区医生的随访技术指导10例,登记病人家属护理教育692例等686项目任务(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一)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建设 1.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的组织体系。建立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调整xx 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全县精神

病防治进行技术指导(见附件2)。 2.建立多方参与的患者管理联动机制。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综治、公安、财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确定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明确xx精神病医院为xx县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采集等管理工作。 (二)信息管理与质控 1.信息管理。按照《严重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xx精神病医院应依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遵照知情同意原则,登记患者信息。利用健康体检、随访等形式,动员患者接受管理,提高患者自愿登记比例。县疾控中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患者个案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逐级设置信息系统管理员,严格界定信息浏览及使用权限。 2.信息交换和共享。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探索建立与综治、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或组织的信息互换与共享机制。县疾控中心与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1次信息交换;乡镇基层医疗

2020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2020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一、管理目标 (一)基本建成覆盖全县、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争取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组织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

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市脑壳医院及市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市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市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及流程

梅河口市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1.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列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考核评估后下拨相应的经费,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工作经费。 2.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经费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 二、信息管理制度 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络

建立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三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网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区级精防机构),配备专职精神卫生人员;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 (二)职责分工 1.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解决重性精神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萧县疾控中心王伟 主要内容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重性精神疾病随访内容及技巧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重性精神疾病个案管理 一、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后果危害严重:主要是发病的时候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判断力,缺乏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控制的能力,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甚至出现自杀、自伤的行为。 2、患者数字庞大:我们国家15岁以上的重性精神障碍的病人,总约有1600多万人,而且15岁以下内各类精神疾病的患者是有3000万人。 3、家属及患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物质负担沉重,因此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例进行管理很有必要。 二、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对象 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患者;需要危机干预的人群。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1、危重情况处置一般的是危重情况如有暴力、自杀、自伤的危险的行为、有急性的药物反应,或者是出现严重的躯体疾病的患者,甚至服用精神科用药的期间,出现躯体疾病并发症,比如肺炎、脑炎、急性感染、败血症之类的需要马上处理。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对症处理之后,保持生命体征平稳,立即转诊。 2、病情不稳定者对于病情有波动的患者,对症治疗之后,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并在2个星期之内还需要随访。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3、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上处于不稳定和稳定之间,适当调整剂量,以减轻副作用,并观察4到6个星期。 4、病情稳定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目前的治疗方案,每3个月随访一次。 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治疗效果的不同,对患者的治疗策略是随时改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情况调整策略,并对转诊或会诊的病人及时做随访。 四、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基础管理 1、随访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2、针对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 3、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发现并避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总结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了确保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减少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一工作作为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县政府成立了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了县级各相关部门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情况,成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学习了《方案》内容,使各单位明确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范围、服务方式、职能分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年终卫生综合目标考评;各实施单位按要求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置了管理办公室,配备一至两名专(兼)职人员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使我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卫生主动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多方协调,确保资金到位 为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向县政府汇报,申请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我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稳步推经提供了经济保障。

XX年,我县委县政府拨付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工作,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中2%用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项目(包括重性精神病患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康复指导、信息更新、随访记录)。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了不断提高基层精防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工作,XX年,我中心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举办对基层精防人员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计100余人。重点对重性精神病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录入、随访记录更新以及重性精神病人在基本医疗、生活照料、功能训练等,有力地提高了我县基层精防人员业务能力,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四、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普及精防知识 为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县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我中心利用“世界睡眠日”、“世界预防自杀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卫生日,在车站、广场等人群密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车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核心内容、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知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宣传栏、展板、视屏等开展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单页10000余份,发放宣传画报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下午好!我代表xxx镇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我镇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日渐激烈,生活压力逐渐加大,精神疾病发病人数与日俱增,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依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提高精神病人生活质量,我镇充分整合医疗和社会资源,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位于位于xxx,距县城中心xxx公里,地处xxx。镇域面积xxx平方公里。全镇辖xxx个行政村,xxx个自然村,总人口xxx人,xxx户。 现有患精神病者xxx人。其中精神分裂症xxx人,住院xxx人,拒访xxx人,失访xxx人。纳入网络系统管理xxx 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作为11项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项目之一,被纳入了卫生工作重点,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卫生的副镇长任组长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监护小组。 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我镇为做好此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分人群进行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1、要求卫生院参与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精保院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以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工作要求、疾病症状等为主。 2、要求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等为主。 3、利用入户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疾病早期症状、护理知识等。 4、结合健康教育和各种宣传日活动,利用镇、村广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大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加强沟通,促进工作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财政、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格局。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与精保院、辖区派出所和村委会的交流和沟通,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了底数清、去向明。加强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 为规范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与利用,确保患者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信息对制定精神卫生政策的支持作用,制定了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调理,欢迎阅读!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第一条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范围包括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信息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纸质材料。 第二条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服务患者、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受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收集与报送任务,并对本部门信息安全负责。 第五条各级精防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部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 信息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单位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信息的收发、存档及管理;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信息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的审核、录入系统及质量控制等。 第六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信息管理知识和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保密意识,定期参加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培训及考核。 第七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备份系统中本辖区患者信息及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简报制度。各级精防机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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