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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剩男剩女现象的制度原因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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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剩男剩女现象的制度原因

摘要:剩男剩女是指超过晚婚年龄仍未婚嫁的青年男女。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和实施的市场经济、计划生育、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和婚姻自由等制度对此有一定影响。

关键词:剩男剩女;市场经济;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一、引言

婚姻生活是幸福人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而且性别差异也不会影响到婚姻状况和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从总体上看,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有婚姻生活者的幸福感要高于无婚姻生活者。[2]不止于此,婚姻更是与人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未婚的女性比已婚女性的死亡率高50%,而未婚的男性比已婚男性的死亡率高250%。[3]“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也是我国的社会传统。令人不解的是,今日之中国却有众多过了适婚年龄仍未婚嫁的“大男大女”。据上海市结婚登记调查报告,2007年男性初婚平均年龄28.64岁,女性初婚年龄26.43岁。这已经大大高于国家提倡的晚婚年龄。另据倪晓锋报告,30-34岁和35-39岁这两个年龄组的未婚“大男”占同龄人口的比例分别达到9.71%和4.82%。30-35岁组女性大龄单身人口的比例也由1995年的0.8%上升到2.13%。在已婚有配偶的群体中,各个年龄组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24岁年龄组中,男性已婚有配偶者已从10年前的31%降低到21%,相应的女性也有近10个百分点的下降。25-29岁年龄组中,男性已婚有配偶者下降的幅度更大,从10年前的80.8%下降到现在的69.5%,下降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同1995年相比,中国大陆居民的结婚年龄有所推迟,晚婚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现象。[4]除了数量在不断增加外,中国大龄未婚人口现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规模不小,比海南省的总人口数还超出130多万;(2)年龄构成以30-39岁为主;(3)性别构成向男性倾斜;(4)城乡结构偏重农村;(5)文化和职业分布则显示出性别反差,低文化、低职业男性和高文化、高职业女性都相对容易成为非志愿独身人口。[5]

二、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利用市场交换关系,依靠市场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组织和调节社会经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的一种经济体制。[6]p137市场经济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市场目的的利益性、市场运行的开放性、市场活动的竞争性和市场关系的平等性。[7]p57-59

1.市场目的的利益性引起择偶时更关注经济利益

学者指出,人们在希望能过上正常人所希望过的那种婚姻生活时,不得不在其经济地位与性爱之间作一个平衡,哪一边更重要就优先照顾哪一边。[8]p416即,当年轻人收入水平提高

时,他们没有经济压力,就会倾向早婚;相反,当经济收入比较有限时,他们就会因为手头拮据不得不推迟结婚。[9]教育、住房、医疗、国有企业等改革,使得择偶时在各种因素中更看重收人的比例从1966年前的19.2%增加到1987-1996年的31.2%;更看重住房的比例从1966年前的16.1%增加到1987-1996年的34.7%;更看重学历的比例从1966年前的8.8%增加到1987-1996年的22.0%;更看重职业的比例从1966年前的17.8%增加到1987-1996年的36.1%。[10]根据中国婚博会组委会2006-2007进行的全国结婚消费调查,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城镇,结婚平均要花费56万元。[11]遗憾的是,财富并非旦夕之间可以获得。

2.市场运行的开放性改变了择偶的社会关系网和择偶机会

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择偶的社会关系网和择偶机会方面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首先,择偶的社会关系网存在着从亲缘关系、地缘关系到业缘关系的发展态势。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择偶的机会存在着越来越增多的趋势。[12]从亲缘关系、地缘关系到业缘关系的变化过程中,社会关系的稳定程度在不断降低,其可靠程度也在不断降低,在人们之间建立信任所需时间也就随之延长。此外,择偶的机会不断增加,导致决策过程随之延长。

3.市场活动的竞争性导致择偶过程的优胜劣汰

“价高者得”是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原则。择偶过程也是一个市场运作的过程,每个人依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在婚姻市场中进行讨价还价。[13]婚姻市场是指婚龄期男性和女性择偶关系的总和。[14]同其他高度发达的市场一样,婚姻市场中也存在大量的选择和竞争,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条件好的青年由于可以选择的机会太多,难以决定,主动推迟了婚期;而条件差的青年由于没有选择的机会,无人问津,被迫推迟婚期。而且,婚姻市场的易货性质等特征也加剧了这一结果。只由男女双方都被对方需要时才可能“交易”——缔结婚姻。婚姻市场的这种易货性无疑会缩小市场范围,降低交易成功机率。此外,在婚姻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十分严重。当事人有很强的动机去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编造虚假信息,这增加了甄别的难度,延长择偶的时间。

4.市场关系的平等性决定了择偶过程的交换性

市场关系的平等性意味着人们只能通过交换来获得对方的产品,互惠是交换的固有特性。在婚姻市场,择偶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自身拥有的条件是否符合对方的偏好。在择偶的过程中,男女双方有着不同的偏好。所有的男性比女性更强调未来配偶的身体吸引力和较年轻,而女性比男性则更重视未来配偶的经济能力、雄心和勤奋等特征。[15]而且,男性认为女性的身体吸引力是他们择偶的一个最基本的必要的因素,其他的属性如活跃、幽默感等则

居于从属地位。[16]女性在择偶过程中,社会经济地位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不仅存在跨文化的一致性,而且还存在历时的一致性。钱铭怡等人对征婚广告分析发现,15年间中国女性的择偶标准中,虽然经济地位在择偶中的重要性有变化,但一直处于各指标的首位。[17]由此可见,在婚姻市场里的平等交换过程中,男性是否掌握有重要的资源,女性是否具有身体吸引力,成为择偶成功的重要条件,这也是“低职位、低学历、低收入”男性择偶困难的重要原因。

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的自主性表现在当事人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例如,企业可以决定生产什么产品、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面向什么顾客)等问题。相应地,在婚姻市场,当事人的自主性表现在自己可以决定结婚或者不结婚、与谁结婚以及什么时候结婚等问题。当事人自主性对结婚年龄的影响具体见下文关于“婚姻自由”部分的讨论。最后,市场经济使社会分工愈益细密,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导致的结果是人力资本投资过程的延长。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影响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了女性的教育和就业水平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宪法第48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五条、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一条和第二条都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内容,形成了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在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后,国家采取切实措施和行动,使得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王瑛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文化程度越高晚婚现象越是普遍。[18]1992年全国生育率抽样调查的数据支持这一结论。1992年不同文化程度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依次为:不识字组22.2岁;初识字组21.2岁;小学组21.8岁;初中组22.5岁,高中组23.8岁,中专组23.7岁;大专以上组24.8岁。[19]受教育年限的增加提高婚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摆脱“早生孩子早享福”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且,教育使人们对未婚伴侣的要求更高,择偶更慎重。[20]最后,教育增加了妇女人力资本存量,为其顺利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妇女参与了劳动力市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具备了经济自立的能力,摆脱了对婚姻和男人的依赖。而且,妇女就业也意味着她获得了和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网络,婚姻也不再是妇女获得社会资本的惟一途径。随着社会资本的增加,提高了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扩大了妇女社会参与的范围,增加了择偶的机会,延长了择偶的过程。

除了普遍推迟婚龄,女性教育和就业还造成了结构性晚婚。择偶梯度理论认为,当男女处于恋爱或亲密的私人交往时,可以肯定女性将寻找地位相当或地位较高的男性,而男性会寻找地位相当或地位较低的女性。这种趋势被称为择偶梯度。产生于这种联想,即在上部的

男性比在下部的男性择偶面宽;而女性的情况恰恰相反,而顶部的女性比在底部的女性择偶面窄。[21]p299换言之,“地位高的女子不原意同地位低的男子结婚,所以,她们的择偶范围较小。另外,地位高的女子为了得到地位高的男子,必须既与同等地位的女子竞争,还要通地位低的女子竞争。地位高的男性在一定程度上,同地位低的女子结婚;所以,他们剩下了地位高的女性,并使她们成为了老姑娘。一般说来,地位较低的男子没有资格同地位较高的女子结婚。但是,地位较高的男人也许选择地位较低的女人为伴侣。因此,极不相称地,地位高的女人可能成了老姑娘;同时,地位低的男子也许成了大龄青年。”[22]p408

2.妇女获得性自主权后婚前性行为迅速增加

既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承认妇女和男性同样也是公民社会中的法律主体,那么,妇女在性权利方面的主体地位就应当为法律所肯定。毕竟,妇女的身体是自己的,妇女必须控制她们自己的命运。[23]p299性自主权是指个人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下处理自我的性表现、性关系和性行为方面的权利。[24]p302性自由主义认为只要性行为不涉及欺骗、利用、强迫等违反一般道德要求的情况,都是可以接受的。[25]“性分离论”更是使性交成为自然的独立的现象,不受宗教、道德、家庭、婚姻和爱情的约束。[26]如果说性自由主义为妇女的性自主权奠定了思想基础的话,在男女平等基础上实现的性别角色的变化则使它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别角色是由一定的文化所认定的适合于男性和女性的行为系统,同时还包括那些被看作是构成男性和女性的基本的态度和情感。[27]早期人们认为性别角色行为越符合自身生理性别,心理就越健康。[28]男性应是自信、坚强、勇敢的、主动的,能够完成较困难的任务及应付失败,不善感情的表露;应是事业上或经济上成功的,能挣钱养家的;女性则应是温柔的,关心他人的,是个好听众,敏感的,被动的,不太好强的;应是贤妻良母,以家庭和孩子的需要为首位。[29]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性别角色的限制已越来越少,社会赞许的男性化特征和女性化特征已成为当今男女都力求获得的特征。[30]传统的性别观念在当代大学生的意识中已经淡化。[31]性别角色发生变化后,妇女开始侵入男人的传统领地,社会参与程度大幅度提高。当妇女可以不依靠男性而独立生活,她会更主动地运用性自主权。“随着妇女工作机遇的上升,妇女对男子的经济依赖已经减少。结果是女子的性战略改变了。如今女性不再珍视男子提供的保护了,因此也就不那么情愿提供那种习惯用来购买这种保护的商品——女性的贞洁。……妇女有了更多的性自由。”[32]p226-2291998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所做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青年对婚前性行为的开放度有所增强。[12]虽然我们无法掌握婚前性行为的具体数量,但是从心里学角度,行为态度的变化时常会引起行为的变化,由此可以推知,对婚前性行为的宽容会助长婚前性行为。由于婚前性行为在某种程度

上构成了婚内性行为的替代,这会推迟结婚年龄。

四、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1.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性别比失衡,诱发婚姻挤压,进而导致部分男性被迫晚婚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现行政策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包括独女户,要求生二胎的,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胎;不论哪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提倡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可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33]在我国,无论城乡,无论受教育程度高低,无论是否有计划生育政策限制,无论年龄大小,均表现出一致的“男孩偏好”。[34]现行生育政策无疑会强化强化生育个体行动者的性别选择意识,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35]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活产男女婴之比,是衡量男女两性人口是否均衡的重要标志,正常值在103-107之间。[36]p159我国历次人口普查以及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了出生性别比不断攀升的趋势。[37]据“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更是高达120.56。过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引起婚姻市场供需失衡,导致婚姻拥挤。研究表明,当婚配性别比在101-110时,婚姻拥挤对夫妇年龄差和男、女初婚年龄会有一定的影响;当婚配性别比在110-120时,婚姻拥挤对夫妇年龄差和男、女初婚年龄的影响较为明显,而且会导致少数处于拥挤状态的人口终身不婚,但终身不婚人口的比例较小;当婚配性别比在120-130时,婚姻拥挤不仅会导致夫妇年龄差和男、女初婚年龄的显著变化,而且会导致相当比例的人口终身不婚;当婚配性别比在130以上时,婚姻拥挤会严重影响夫妇年龄差和初婚年龄的变化,而且会导致大量的人口终身不婚。[38]而据学者推测,从2013年之后,男性过剩人口达10%以上,其中2015-2045年期间,该比例达到15%以上。[39]严重的婚姻挤压的结果直接表现为大量男性被迫晚婚。

2.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的逆向淘汰,使得农村晚婚人口多为男性逆向淘汰是由于现代社会中的科学技术、法律、宗教、伦理道德等因素改变了“优胜劣汰”的环境,使一些本应被社会淘汰的弱者生存下来,而相对的,那些应该被选择的强者却遭到淘汰。在我国,对于城镇居民,最基本的政策就是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而且超生的成本十分高。但在广大农村,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在达到一定的年龄时,可以合法地生第二胎,并且超生的成本也要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这直接导致了农村生育率要大大高于城镇生育率。而从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如生活水平、教育状况、环境卫生等来看,勿庸置疑地,城市要优于农村。从客观的角度来衡量,城市人口的素质要高于农村人口。我国的

计划生育政策致使城乡之间生育率有很大差别,使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远低于农村,导致了我国人口素质的逆淘汰。[40]根据上文述及的择偶的梯度理论,条件较差的农村男青年难以婚配。

五、婚姻制度的影响

1.一夫一妻制度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条以及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同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和多妻多夫相比,一夫一妻制的实行明显提高了婚龄。首先,在前几项制度下,对男性或者妇女的需求数量更大,而在人口数量以定时,更可能通过早婚来满足对丈夫或者妻子数量的需求。而一夫一妻制明显降低了对丈夫和妻子数量的要求,更可能推迟婚龄。其次,一夫一妻制度增加了离婚的难度,这也起到了提高婚龄的效果。注意,离婚的机会成本往往是很高的,因为再婚的市场肯定要比初婚的市场小得多。因此,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不得不慎重地审视自己的再婚前景。如果他们对成功再婚没有十足的把握,那么他们就不会轻易地去冒离婚的风险。而且,自结婚时起,夫妻双方都会对婚姻进行投资,例如孩子,一旦离婚,这种对婚姻的投资往往就会大幅度贬值,甚至成为再婚过程中的障碍。正是由于再婚的风险和婚姻中的沉没成本的存在,使得许多当事人不愿意离婚。预期到离婚的困难,青年男女在结婚前的搜寻和考察最佳配偶的时间就会延长。因为一旦犯错,将付出非常高的代价,但在多夫多妻制下却并非如此。

2.法定婚龄的提高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确定法定婚龄的依据主要是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和智力发育成熟情况。这可能受到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例如热带地区人们发育成熟的时间要比温带和寒带地区的人们稍微早些。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状况等社会条件。例如,在我国古代,出于耕战的需要,有很多朝代都以严刑强迫民间早婚以发展人口生产。[41]p352自古以来,我国历朝历代的法定婚龄大都是男16岁、女14岁左右。[42]p94-95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法定婚龄虽有所提高,但法定婚龄为男女各18岁左右,是当今世界各国法定婚龄发展的主要趋势。[43]p885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除了通过利诱,有些地方政府更是通过强制的方式执行晚婚政策。这些年来,由于婚龄提高以及晚婚政策的执行,对初婚年龄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作用。陈友华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结论。[44]

3.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强制和干预,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我国古代并无“婚姻自由”,“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45]p267随着时代的变迁,婚姻自由成为一种主流趋势。1949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6条(2)规定:“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再次重申了上述规定。而今,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婚姻法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五条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都对婚姻自由进行了规定,为婚姻自由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在此前提下,我国青年择偶的自主程度明显增加。1986年在全国29个省的3402名农村青年的调查中,则有1857人愿意“自己认识,完全由自己做主”,比例高达54.58%,此后,经验数据普遍表明,“自主”择偶观念深入人心,普遍成为城乡青年在择偶时考虑的“权利”。[46]当青年男女自主决定婚姻时,由于比父母更了解自己对未来配偶的要求,择偶过程更加仔细,结婚的年龄开始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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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ystem causes of “left men and left women”phenomenon

LIU Ting-hua

(Yibin University Yibin 644000)

Abstract: There is a lot men and women who have not yet married, though they have passed marriage age in China. Studies have shown that the system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 are manifold. Market economy, family planning, gender equality, monogamy, and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and other system seemed to have a certain influence. Keywords: older unmarried men and women; market economy; family planning, gender equality, freedom of marriage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1、首问责任制 一、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经办单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三、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部门,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或部门职责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 六、在服务窗口推行AB角工作制,每项工作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严禁工作人员擅离岗位。 七、首问责任人如出现不履行职责,敷衍塞责,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相对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的,要追究其工作过错责任。 八、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2、限时办结制度 外单位及个人来我乡办理有关事宜,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应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规定,按时办理完结: 1、计生部门收到群众交来一、二孩生育证申请表审批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复。 2、其他事项均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并在延长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三、因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超时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办结时限界满或在延长办结时限内仍未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立即办结;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论企业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

论企业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 张春生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到了关键时刻。十六大召开后,伴随着企业制度创新这一历史机遇,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同样摆在了我们面前。充分认识和研究这一问题,对于企业改革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企业改革在经历了多年艰苦的摸索之后,已步入制度创新的阶段。改革愈是向前推进,愈是会面临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体制上的,也有管理上的,更多的是二者交织在一起。体制落后,管理就无法从根本上获得解放;而管理落后,也正在成为新制度建立的绊脚石。因 ---------------------------------------------------------精品文档 ---------------------------------------------------------------------

此,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 (一)制度创新是企业历史性机遇,管理创新则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战略目标,为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而企业管理创新,无论在任何体制下,都是企业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而不断追求的目标。企业只有牢固树立管理是生产力的观念,不断强化管理和实现管理创新,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获得市场和发展。尤其是当前,伴随着制度创新这一历史机遇,企业管理创新更显得紧迫和关键。 (二)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是统一的整体。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在这里,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要求。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落实投资者、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才能做到政企分开,企业才能真正成为法人实体。这些都依赖于企业要有新的观念、新的方法和新的思路。反过来,新制度的建立,为企业管理开辟了广阔的领域,成为深化和优化企业管理的强大动力。由此可见,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因此,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必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互相配合,双管齐下,才能获得双重效益。 ---------------------------------------------------------精品文档 ---------------------------------------------------------------------

“剩女现象”的经济学解释

“剩女现象”的经济学解释 离家不远有一家公园。每逢双休日,公园的一隅,大抵会有一群特殊的人们在此聚集。是饱经沧桑的老人,有男有女。在一旁两棵树之间拉起的一条细绳上,则挂着许多卡片,上书着“某男,35岁……”、“某女,28岁……”之类的信息。老人们在这里寻寻觅觅,不时相互间打听着:“男孩?女孩?”“多大了?想找什么样的?”。碰到感兴趣的,便会更深入地交谈下去,详细地介绍自己的孩子怎样,要求对方是什么条件……没错,这里正在发生的,是如今在中国各大城市中已经见怪不怪的“父母代子女相亲”的一幕。 在这样的情境中,事件主角的“某男”和“某女”照例是不出现的,因为他们不着急。着急的是“某男”和“某女”的老爹老妈,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上公园替儿女“找对象”去!可怜天下父母心,中国的父母总是格外地为子女操心,无论子女愿意不愿意。“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原本是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情,何以竟然需要劳驾父母代为相亲?乍听之下,仿佛又回到了以往父母包办婚姻的时代。自然,貌相似而实不同。老爹老妈的着急也不无原因。那背后,是一个日益庞大的人群——“剩男剩女”的出现。在这其中,尤以“剩女”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剩女云者,大龄未婚女青年之谓也。她们生活于现代大都市中,一般具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的“三高”特征,却失意于情场,找不到理想的归宿。这些年来,其人群数量规模呈现不断膨胀之势,以致成为一种现象。“剩女”一词,亦被收录于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中。而据坊间流传的笑谈,同是剩女,亦有级别之分:25--27岁为初级剩女,名曰“剩斗士”;28--29岁为中级剩女,别号“必剩

客”; 30--34岁为高级剩女,尊称为“斗战剩佛”; 35岁往上是特级剩女,尊之为“齐天大剩”。 因为种种原因,一个女性选择单身生活。这样的案例,其实在历史上也是并不鲜见的。但是作为一个群体,作为一种“现象”,“剩女”的出现是这个时代独有的“新生事物”,为以往所未见。然则“剩女”何以会在当下出现,并且成为一种现象? “剩女现象”在此时此刻的应运而生,以愚观之,与中国女性面临的两项重大局限条件的转变有关。其一是独生子女政策的引入。相对于以往,独生子女时代的女性获得的事实上而非法律文本意义上的地位的提升以及机会的平等,不必说传统社会中的女性,就是解放以后改革开放前的女性也难以望其项背。其二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前者是一国之政策,是明确的白纸黑字正式的制度安排的转变;后者可以归入风俗习惯一类,约束人们行为于无形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的转变。上述制度安排的转变,成就了“剩女”生长的土壤。 不难明白,在传统社会中,不会有“剩女”现象出现。因为那个时代的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没有独立的人身权利。在婚姻上,除了听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外,别无选择。鲁迅先生曾经借笔下的人物之口描述过传统社会的婚姻:“……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咄,你们好好的住在一块儿罢!’”是的,那个时候,一个年轻女子即使想“剩”也剩不下,因为父母会将其许配给一个陌生的男子,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建国之后,虽然法律文本上明确男女平等,但事实上的男尊女卑不容易消除。譬如说罢,一个家庭育有一子

WTO保障措施制度解析.

WTO保障措施制度解析 小耘律师事务所张毅 一、WTO保障措施制度概况 世界贸易组织(WTO)致力于通过多边谈判使各成员方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这使得各国难以再通过这种方式保护其国内产业,取而代之的是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符合WTO规定的手段。其中,实施保障措施的案件虽然数量相对较少,但却有着独特的调整范围,被视为保护本国幼稚工业,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安全阀”(safety valve),成为世界贸易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是指当某项产品进口急剧增长并造成进口方国内相关产业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方政府可对该进口产品实施的限制措施。可见,与反倾销、反补贴制度不同,保障措施针对的是正常贸易行为,而不是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行为。它所保护的,是那些因为技术水平较低、成本过高、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在正常的贸易条件下缺乏竞争力的产业,为它们赢得进行调整的机会。保障措施的适用,不需要证明存在倾销、补贴等违背WTO公平贸易规则的行为,在这一方面,其实施的条件要宽松一些,但是其在损害标准等方面的适用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它的实施要求无歧视性,而且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给利益受损方以“实质相等”的补偿,否则将面临报复。可见,在实践中保障措施的实施应当是非常慎重的,政策性更强。 WTO现行的保障措施制度主要包括《GATT1994》第19条和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保障措施协议》,两者共同构成了WTO保障措施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外在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做出的有关保障措施争端的裁决往往也具有“准法律效力”,即如果一当事方引用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以支持其

剩男剩女”英语怎么说

剩男剩女”英语怎么说? 近日,首份中国城市“剩男剩女”健康状况调查报告出炉。调查表明,“剩男剩女”长期单身,导致心理、生理问题频发,疾病隐患重重。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According to the survey, 21.6 percent of the leftover women and menare subject to long-term sexual repression, while only 17.6 percent have regular sex partners. Visiting prostitutes and having multiple sex partners have become two main causes of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uch as AIDS. 该调查显示,21.6%的剩男剩女长期处于性压抑状态,只有17.6%的剩男剩女有固定的性伴侣。而嫖妓和多性伴是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两大根源。 上面的报道将“剩男剩女”翻译成leftover women and men,带有明显的贬义,因为leftover一词的意思是“吃剩的食物,残羹剩饭”,不过中文原词也是带有贬义的。“剩男剩女”指的是大龄未婚男女青年,因为到了婚嫁年龄却还单身,所以被认为是“剩下了”。那些接近expiry date的“准剩男剩女”也有一个称号,就是doomed single(必剩客)。 不过,如果我们将一个二三十岁的大姑娘称为leftover woman,相信谁听了都不乐意。国外一般将大龄女青年称为3S lady,也就是Single(单身)、Seventies (大多数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Stuck(被卡住了)。不过这个词用来形容新一代的“剩女”就不大准确了。也有人用SAS来形容“黄金剩女”,即single(单身)、attractive(迷人),successful(成功)。 高三暑假备考-高考提分之完形填空 英语完型填空是很多考生丢分的地方,往往只要读文章的时候意思没弄明白,或者产生主观想象,那么会导致一错再错。以往大家认为,只有把文章读明白了,几乎把每个句子、每个单词弄明白了,才能有把握做题。而事实上,完形填空是有一定技巧的。 英语完型的技巧比较多,但对大家而言并不一定全部适用,我这列出一些大家常用的方法,并针对这些方法给出一套简单的解题思想。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同意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平。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布、公平、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想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咨询声、咨询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讲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阻碍公平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工作考勤制度 一、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刻: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刻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早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他在岗人员替岗的情形下,报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镇要紧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何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A岗请假由B岗替岗,安排A、B 岗以外的部门其他人员替岗须经镇要紧领导同意。无替岗人员或替岗人员不能办理业务以及未经要紧领导同意安排AB岗以外人员替岗的,作缺岗处理。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首咨询负责制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咨询负责人。 二、首咨询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畴内的情况,要介绍到有关窗口,直截了当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有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刻、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合同法律制度汇编

合同法律制度汇编 1 2020年5月29日

...../ 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教材的主要变化 教材在第九节新增了”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内容 教材根据新<物权法>( 10月1日生效)对第五节进行了重大调整教材基本未进行调整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格式条款(P311)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 2 2020年5月29日

4、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有( )。( )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 )。(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二、合同订立的方式(P311) 3 2020年5月29日

(一)要约(P312)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1】要约是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的,邀请她们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答案】× 【例题2】甲公司7月1日经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 4 2020年5月29日

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2

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2

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2 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计算机 121 倪天骄201210311021 摘要:公司注册资本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在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作为公司资信判断标尺的注册资本理应反映时代的要求。入世后,特别是05 年新公司法的制定实施,使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立法在宏观和微观上均有较大的改变。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再研究,已经成为我国公司现阶段理论学习与实 践应用的迫切任务。本文立足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基本理论着重论述了当前我国现有的注册资本制度以及其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和设想。关键词;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出资法定资本制最低限额立法经济体制正文; 一、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规范的历史演变过程 我国是从1983 年就开始了公司法的立法, 但当时,由于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模糊待定, 导致法制建设的长期困惑和分歧, 公司立法亦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直至1992 年小平南方讲话之后, 其立法步伐才得以加快。虽然《公司法》的制定历经十年寒暑, 立法指导思想经历了“治乱”到“治本”的转变, 立法形式也由具体的行政法规的“规范意见”上升到法律, 期间包涵了无数的讨论,汇集了不少人员的智慧, 基本上反映了市场经济体制对公司法的一般要求,但是严格地说,实际上制定《公司法》的时间还不到一年,由于立法时间过于仓促, 我国立法界和理论界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最新演变趋势缺乏相应的了解和研究, 结果是:公司资本制度严格恪守资本三原则,将公司资本三原则的功能定位过高,实行最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过分相信和信赖资本的债权担保功能, 忽视其他债权人保障机制作用的发挥但债权人的利益却得不到实质上的保护,导致公司的设立门槛过高、成本过大。对此,近年来, 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我国1993 年制定的《公司法》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讨和反思,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在中国成功的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现行《公司法》有关资本方面的规定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无法满足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进而阻碍了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进

“剩女”问题还是社会问题——从性别视角分析报道中的“剩女”现象

“剩女”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从性别视角分析报道中的“剩女”现象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力发展迅速,人民物质、精神各方面生活水平提高,女性地位相较之前也有大幅度提升,越来越多的女性都具备了高学历高收入,但是在婚姻关系上却得不到理想的归宿,这种现象也被媒体称为“剩女时代”,“剩女”的择偶难成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剩女”究竟为何而“剩”,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某种程度上客观原因影响着主观原因。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剩女”的报道内容分析,用社会性别的视角来对“剩女”问题进行探讨,说明由于社会性别敏感度不够,很多报道都是基于男性视角、男性的利益来提出并解决问题,从而忽略“剩女”本身的利益和这一群体出现带来的积极效应和影响。 关键字:“剩女”社会性别媒体报道内容分析 Who is to blame?The “leftover ladies”or the Social?——the Research of “leftover ladies” in media reports under the Gender Perspective 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national strength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people's material and spiritual aspects to improve living standards, women's status compared to before also have greatly improve, more and more women are highly educated, high income but in marriage is not the ideal end-result, this phenomenon also has been dubbed "leftover women age", "leftover women" mating difficult to become a prominent problem in today's society. "Leftover women" and "left", why there are subjective reasons, there are objective reasons, objective reasons to a certain extent affect the subjective reason. This article attempts through to the reports of "leftover women" content analysis, with a gender perspective to the problem of "leftover women", reflecting the social gender sensitivity is not enough, a lot of reports are based on the male perspective, the interests of the men to put forward and solve the problem, thus ignore the interests of the "leftover women" itself. Keyword:leftover ladies gender media reports Content analysis 一、前言

便民服务大厅制度

六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对各输事项按照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特制定六件管理制度。 一、即办件的管理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为即办件。 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二、退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件。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缺少主件的;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 3、申办事项经现场勘查、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凡属退回件的,须向服务对象说明退回原因。 三、补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1、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并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的管理 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均属承诺件。

承诺件收件后,应向服务对象明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承诺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同时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勘查。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五、联办件的管理 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应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审核办理的事项均属联办件。 联办件的办理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由牵头单位和大厅领导小组联合办理。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向申请对象进行说明,并向大厅领导小组提出联办意见。同时帮助指导申请对象为联办提供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大厅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六、上报件的管理 服务对象申请事项的审批权在县以上部门,需要转报、上报的,均为上报件。 上报件受理后,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协助申请人全过程办理。 AB 岗制度 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岗。 二、设立A岗和B岗,如A岗人员有事离岗,B岗人员立即顶替上岗。 三、A岗、B岗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交接班登记,在岗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四、工作人员不准串岗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项。

“剩女”现象的社会学分析

“剩女”现象的社会学分析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中国大城市出现年龄高\学历高\收入高的“三高”未婚女性青年群体,人们冠以她们“剩女”的称谓,并有关数据宣示,“剩女”现象现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针对这种社会现象,本文通过研究一些大龄白领未婚女性面临择偶难的困境进而引发思考,从社会学的视角对“剩女”现象的内在原因及其深刻本质予以发掘,同时,从择偶标准的性别差异对其做更进一步的阐释,并针对此种现象提出笔者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剩女”择偶梯度性别差异男权思想交换 一何谓“剩女”现象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出色的女人往往很难找到男朋友,她们受过良好的教育,独立自主,漂亮幽默,却总是形单影只,身边缺少男士相伴。有人将这些未婚大龄白领丽人称为“白大荒”,“白”:白领丽人;“大”:大龄女青年;“荒”:没有结婚、身边没有固定异性朋友,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身边“荒”着。那么,究竟什么是“剩女”?网上一位博友定义:剩女,也称“3S女”(single-单身,stuck-被卡住,seventies -生于七十年代)。“剩女”,简言之,其实就是大龄未婚女,她们大多在28至35岁,品貌出众,才能出色,收入稳定,但却迟迟嫁不出去。如果我们对“剩女”做近一步的解释,那么她们一般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首先,“剩女”是非常优秀的女人。主要针对社会的白领精英阶层分子,也是人们常说的“白骨精”。知识女性是这其中一个重要的群体,她们文化水平较高\素质较好\就业层次较高\社会地位较突出,这一系列的优秀后盾使成就意识成为她们的基本心向。在工作中,她们能够畅游自己生存的领域,受到别人的尊敬和崇拜,并且拥有一定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她们的成就甚至可以超越许多的男性;对于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她们可以标榜是“富阔”,所以外在的物质满足已经显得格外的表面化,她们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对人生有着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 其次,“剩女”是具有较高主体意识的女性。她们不甘于像传统女性那样做只能受动的被动存在的物,不相信命运对自己人生的摆布,她们对客体的认识不再是简单的被动存在,她们用积极的心态作用于自己的生活圈,主动的选择自我\完善自我,在理性认识层次上十分明确意识到确立主体意识的意义,[1]时刻关注自身的发展,有着较高的职业意识和成就意识,渴望得到应有的位置和承担必要的责任,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在生活中努力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自觉自愿的在工作领域创出自己的蓝天。进而她们有能力养活自己,有能力让自己生活的愉快。面对生活,她们整天在忙碌中度过,在匆促的生活节奏下,她们在潜移默化中,习惯了没有男人在身边的生活。在朋友的圈子里,在工作的环境下,她们是被崇拜的对象,不仅是女性,男人更是倍加崇拜,在这样的环境下,女人的心理也在逐渐的发生转变。她们有强烈的控制欲、较高的成就感、极大的自豪感,这些一直让她们的内心世界“变相”的发展,工作和精神领域的充实与现实生活的单调与空虚成为她们的交替心理,极度的内心渴望成为她们人生的导向。 第三,“剩女”大多个人眼光高,是完全的完美主义者。“剩女”的梦想是相当广阔的,对于很多“剩女”来说,她们大多生活在自己铸造的“虚拟环境”中。她们渴望自己能超越周围的人,成为女中豪杰,但现实社会对精英女性的排斥让她们不能容忍,以此她们就创造一个只属于她们的“虚拟世界”,让她们有种“悲伤的幸福”,在虚拟环境的氛围下,她们能够完全的享受自己的人生欲望,但同时这种虚拟的控制会让她们迷失自我,进而走向不归路。 最后,“剩女”闲暇时间少,工作压力大。社会层次高是很多剩女的一大特点,要么在热门行业任职,要么在单位任中层干部以上职务。生活对她们来说好像只有工作,面对生活,她们整天在忙碌中度过。她们有

剩男剩女的原因及其解决途径

Vol.33No.3 M ar.2012 第33卷第3期2012年3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人们的物质生活得以改善的同时,精神生活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热点话题。时下正热的“剩男剩女”称呼,预示着一个群体正逐渐壮大,反之,如不进行科学有效的引导和处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那么,“剩男剩女”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对于有可能产生的及已经产生的社会问题我们又能提出怎样一些切实可行的有效对策呢? 一、“剩男剩女”现象的存在及集中群体 “剩男剩女”是近几年流行的热门名词,指因一些客观和主观因素处于未婚状态的大龄青年。在网络上,更有一些人为此划定了“剩男剩女”级别:25-27岁为初级剩客,称为“剩斗士”;28-30岁为中级剩客,别号“必剩客”;31-35岁为高级剩客,被尊称为“斗战剩佛”;到了35岁往上,那就是特级剩客,当尊为“齐天大剩”。2006年教育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对“剩女”一词解析为“长的漂亮、学历高、有思想、有品位,十分自我和清高,却没有男朋友的那种女孩子”。[1]比她们大的已经生儿育女,比她们小的也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相比之下,她们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被剩下来了。“剩女”有多种类型,而本文中的“剩女”特指“三高”女性,即“高学历、高职务、高收入”的大龄女青年。“剩女”并非是因为自身不足等因素而导致,而是有着特殊的社会背景的,她们大都是经济上独立的大龄女青年。 “剩男”的概念没有统一的界定,虽然有人将其对照“剩女”概念为“剩男”做定义,笔者认为有所欠缺,他们存在于两个不同的群体中,一类“剩男”是因“低学历、低收入、低身材”而导致的,而这类”剩男“有着其重要的客观原因,下文我们会做具体分析;另一类”剩男“则是“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的男士,这类“剩男”很大程度上归结于其主观原因,但也存在着社会原因。介于此,笔者认为,“剩男”的定义应作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剩男”应为因穷困潦倒,虽然对爱情有十分的憧憬,因没房、没车、没相貌而不能如愿的大龄青年;广义的“剩男”应为除狭义的“剩男”之外的客观条件优越却因种种原因而没有走入婚姻殿堂的大龄青年。 二、“剩男剩女”产生的原因的具体剖析(二)“剩女”现象出现的原因 1.社会的前进推动女性地位的提高 近现代的工业革命后,女权主义兴起,女性地位的提高使得女性逐步走出家门,走入社会,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一部分,女性的自由逐渐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同,这是女性解放的革命性变化。 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的宽容度也随之增加,使得女性有机会和男性能够同台竞技,在肯定这一文明现象的同时,我们应看到其带来的不平衡。历史长河中,仍是以男性主导为主流,近现代女性地位提高,为女性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和舞台。但女性本身创造社会价值的行为不能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人们仍普遍认为男人是社会进步至关重要的推动者,而不是女性。女性经济地位的提升及其独立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也和社会传统的观念产生了冲突,传统女性应是“相夫教子”“家庭主妇”型,而独立自主的现代女性却会敢于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爱情,而不会再直接委身于有经济实力的男性[2]。 2.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和外来文化的渗透 “剩女”一般出生于70、80年代,因此她们还有一个新的称呼。“3S 女郎”-Single(单身)、Senventies and Eighties(大多数生于上世纪七十、 八十年代)、Stuck(被卡住了)。在中国,70、80年代是是一个新旧观念发生变革,固有观念遭到质疑的年代,计划经济年代单纯的盲目的价值观念一去不复返,市场经济培育了人们丰富的价值观念。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频繁,多元的各民族文化相互渗透,中西文化的相互交融改变了人们对待爱情、婚姻的观念。比如对待性的观念,在70年代之前的中国,对男女之事的态度是尽量回避,是张艺谋《山楂树之恋》中连牵手都会羞涩的单纯。而现在,很大一部分“剩女”在社会生活中对自己心目中爱情、婚姻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宁可单身一辈子,也不“低价抛售”。 3.高等教育的普及 “剩男剩女”的原因及其解决途径 李东风,陈海萌 (华东交通大学,江西 南昌330013) 摘要:当下存在的“剩男剩女”现象,有着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如不加以调整,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本文将从社会方面、制度方面等具体阐述,探求其深层次的原因及其解决途径。 关键词:剩男剩女;社会问题;解决途径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3-0066-02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项目《女大学生婚恋观研究》阶段成果(JD1035) 66--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优化流程,方便群众;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即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都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办事群众引导给具体经办人员处,直到有人办理为止。对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告知办事人后方为首问办结。 2、第一个受理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 3、首办责任人要及时向群众回复反馈所办理事项的结果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4、首问、首办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理。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和年度考核内容。

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群众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对群众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群众承诺办结期限。 4、承诺廉洁办事。对办事群众提出吃、赠送礼品、礼金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依法办事。对群众做到热情、和谦、有理、有节、文明。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 (2)全面认识和理解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本质和作用 (3)掌握合同订立、效力与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无效合同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初步了解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几种规范合同 第一节合同法的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性质 (一)合同的概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 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指民事法律关系。 2.《合同法》仅调整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中属于人身关系的部分不适用《合同法》。 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二)合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及其资格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合同主体,但是必须具备

论企业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论企业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治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一、私营企业治理的一般理论 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起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它是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产物。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企业经历了从单业主制到合伙制,再到股份制的发展过程。在单业主时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二为一的。而随着生产规模和企业交易范围的扩大,两权合一的单业主制度受到扩大投资规模的制约,单业主制企业逐渐让位于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一定程度地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问题,但是其内含的无限责任性质的责任承担形式,又使企业处于了高度风险的状态;另一方面,合伙制企业基本上实行的仍是两权合一的简单经营形式,而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本,并不能完全依赖于几个合伙人的资本积累和追加,资本“瓶颈”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这时,“无限责任”和“两权合一”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以“有限责任”和“两权分离”为根本特征的现代股份制企业形式应运而生。股份企业的最基本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可以说,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就是源于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这需要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使代理人在实现委托人目标的同时,实现自己的利益,达到“双赢”的效果。

两权分离是传统意义上企业治理产生的源头。按照这种理论,似乎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企业里,就不应该存在治理的问题。我们知道,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私营 企业最大的特征就是两权合一,而在私营企业中,治理问题一直是抑制其成长和可持续 发展的最大“瓶颈”。看来,传统意义上的治理理论已经无法解释私营企业的治理问题,为此,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私营企业的治理理论。笔者认为,现代企业治理源于企业具备 独立的人格。也就是说,企业人格独立是现代企业治理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因为,企 业只有具有独立的人格,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到生 产经营活动中去,也只有具备独立的人格,企业才能以法人的形式存在,相应地才有企业所有权安排问题,而治理结构正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没有独立人格的市场主体 是没有所有权而言的。企业具备独立人格的重要表现就是责任承担的有限性,即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企业的出现,在企业发展的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为它最大的贡献 在于把企业的独立人格,从投资者或股东的人格中完全分离出来,企业有了自己真正的“名义”,企业有了属于自己的真正财产,投资者或股东的财产与企业的财产分离开来,企业所有权安排问题才得以出现。当然,两权分离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引发了治理问题, 如“内部人控制”,但是这只是个表面原因,它是企业独立人格在所有权安排中的一个 表象反映而已,企业的独立人格才是治理问题产生的最深层次的原因。或者说,两权分 离只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一种形式,它本质上也可归结为企业的一种治理结构,不过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治理结构。 这种新的企业独立人格的治理理论,对于私营企业治理问题的解释,是很有说 服力的。对于具有独立人格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无论采用的是两权分离的方式,还是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得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与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与农民服务得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得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得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与纪律,维护良好得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与便民服务宗旨,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三、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得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五、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得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得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得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得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得监督与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就是我们应该做得”。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得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得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得手续”等文明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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