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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申请表

创新学分申请表

XX学院学生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学分申请表

分院:年级:专业:班级名称:

姓名学号

申请学分的项目名称

申请学分评审组核准获取的学分

学生签字:年月日

组长签字(盖章):年月日注:此表由分院存档。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创新学分申请11071000

2011级创新实践学分申请 一、关于创新学分申请的相关规定 二、个人申请表(附件1) 三、创新实践活动的荣誉证书、奖状或证明、说明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实践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从2007级学生开始,取得5个创新实践学分作为所有本科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计划(SIRTP)项目(包括校和院两级SIRTP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发表作品(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录用或作报告);参加社会实践;参加文体活动;通过各种等级考试以及获得各种资格证书;其他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章学分认定 第三条参与教师科学研究,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一)参与申报、承担纵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国家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8人,每位学生可获1-6学分; 2.省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3.市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4.校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二)参与申报、承担横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课题经费10万元及以上,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2.课题经费5-10万元(含5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3.课题经费2-5万元(含2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4.其它横向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2人,每位学生可获1-2学分。 第四条参加SIRTP项目的学分认定: 学生申报科研项目每人可以获得0.5个创新学分,获学院批准每人可获得1个学分,获学校批准每人可获2个学分。如果院级批准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可以获得2个学分,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规定修订版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规定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西校〔2006〕34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单位: 为了配合和促进我校学分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5级本科学生开始,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2.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着、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模板

附表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2008 ~ 2009学年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注:本认定表必须同项目证明材料一同申报、存档。

归真堂“活熊取胆”的公共关系困局 https://www.sodocs.net/doc/344794601.html,作者:沈志勇pr文章来源:品牌中国网 2012-3-1 归真堂恐怕没有想到自己的上市之路会引发轩然大波,引发争议的不是产品质量本身,而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尽管归真堂及相关协会一再声称,目前的取胆技术,熊并不痛苦,甚至还很舒服。但很显然“舒服论”不能令人信服,反而招致舆论更猛烈的批评。而现在,对于归真堂的争议声音已经从最初的动物保护组织延伸到各界社会名流,各主流媒体也纷纷参与报道,归真堂陷入一场空前的公共关系困局。 成立于2000年的归真堂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经营以熊胆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品。据归真堂的官方网站介绍,“归真堂黑熊生态养殖基地作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承担国家林业总局的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养熊场符合规范标准的起草。”“2004年7月,公司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具备散剂、合剂、胶囊剂、口服液、含茶制品等品类的生产能力。”可以说,如果不论“活熊取胆”,归真堂是一家合法的优秀中药企业。 再看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据环境法博士杨朝霞介绍,我国目前既无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行国家立法也无直接规定动物福利保护的条款。所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取缔归真堂“活熊取胆”、阻止其上市的法律资源严重不足。 “合法”或许也是归真堂一直以来态度强硬的底气,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动物保护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批评。而作为企业经营而言,法律只是其最基本底线,企业的经营还需要考虑社会道德、普世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等因素。所以尽管从目前来看,归真堂虽然合法但是在公共关系层面却陷入困境并进而营销企业产品销售和经营。 笔者注意到,目前归真堂已经启动了一系列危机公关的行动,改变过去强硬的立场,邀请社会名流和媒体参观熊场,调动舆论领袖发出声音。但是,归真堂的公共关系危机不同于以往因产品质量,品牌形象层面的危机,归真堂的危机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的危机。 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或者二十年,归真堂或许都不会招致这么多的反对,在80年代,“活熊取胆”甚至被当做是农民致富的项目在部分区域推广,在那个时候NGO组织的力量还很弱小,舆论还不像现在这么活跃,没有强大的微博,社会对于动物保护的意识也不像现在这么强烈。但是,时代变了。

西南交大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交校教[2011]11号 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 第三条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按以下认定学分: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3学分; 2)校级SRTP项目:2学分; 3)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 4)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第五条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按以下认定学分: 1)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第一作者2学分,第二作者1学分;

2)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5000字以 上,每篇2学分;2000字以上,每篇1学分;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40万 字以上,每部4学分;20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10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第六条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可认定4学分,做展示可认定2学分。 第七条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按以下认定学分: 1)申请发明专利每项5学分;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2学分;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学分。 第八条学生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按以下认定学分: 1)通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国际领先5学分, 国际部分领先或国际先进4学分;国内领先3学分,国内部分领先或国内先进2 学分。 2)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 奖)的: (1)国家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4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 3)科技成果转让的按学校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执行:每项成果4学分。 第九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每人1学分。 第十条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被校团委认定为星级志愿者,按以下认定学分: 1)五星级志愿者2学分; 2)四星级志愿者1学分。

(创新管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

(创新管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壹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且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壹条为进壹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和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于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于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壹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于校生科研和实践成果、学习和竞赛成果、特长和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壹份。 3.申请和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关联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且于“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且于申请表内认定。 (3)每学期结束前第2周,各学院将《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批。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学分申请书怎么写

篇一:《学分申请报告》 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及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系专业班级 说明申请材料原件交所在系审查。 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由所在系保存,一份由科技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保存。 1 篇二:《学分转换申请书》 学分转换申请 尊敬的教务处领导 我叫杨小涛,系交通与工程系09级交通工程班学生,我的学号0913020028。由于我上学期(2011年9月-2012年1月)很荣幸被我校公派留学马来亚大学,故提出学分转换的申请。在马来亚大学学习期间,我顺利完成了所学课程,并获得了相应的学分,共计7学分,其中《初级马来语》7学分,《英语交流》4学分。具体学分详见成绩单。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给老师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此致敬礼{学分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与工程系09级交通工程班 杨小涛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录 本人在青海民族大学2011-2012学年应修的课程及学分 篇三:《学分认证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院、校领导

本人汤紫婧,系外国语学院日语系2011级学生,学号2011221103310004,我于2013年参加湖北大学与早稻田大学开展的本科联合培养项目,于当年09月赴日本学习一年。现已顺利完成对方学业,恳请学校认可我在早稻田大学所学学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篇四:《学分申报申请》{学分申请书怎么写}. 学分申报申请 单位盖章 2014年11月05日 篇五:《学分申请报告》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及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说明申请材料原件交所在系审查。 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由所在系保存,一份由科技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保存。 1 篇六:《课外学分申请书》{学分申请书怎么写}.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题目基于单片机与PWM的呼吸灯设计 姓名学号 专业通信工程实验室开发实验室组别同组人员设计时间 2013 年 9 月 5 日—— 2013 年 11 月15日审批意见指导教师 设计方案

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

关于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的说明 (学校团委认定部分) 各学院团委: 根据《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西大教字〔2011〕22号)的规定,学校团委负责学生学术讲座、社会实践、创业实践等相关学分的认定工作,为使认定工作准确、及时,现将由学校团委负责认定的工作说明如下: 一、提交相关学分申请材料要求 (一)学术讲座 1.内容:指由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总会等校级学生组织组织举办,由学生个人面向学生作的各种学术讲座(包括科普讲座、公布调查结果或研究发现等)。 2.提交材料要求:讲座文稿和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二)社会实践 1.内容:指参加社会实践、调查、志愿者服务等。 2.提交材料要求:相关荣誉证书(如系团队荣誉,需出具申请者为该团队成员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文件或相关组织出具的证明信函、志愿服务情况登记证、高质量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如系社会实践类,必须提交高质量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三)创业实践学分 1.内容:指注册公司、工作室、事务所等或经认可的其他创业活动。 2.提交材料要求:工商注册执照、资助创业主体出具的出资证明材料、其他创业活动证明材料。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学生提交相关材料 1.填写《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审核表(学校团委认定部分)》。 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将审核表与证明材料交学院团委审核。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原件备审。 (二)学院团委审核 1.对学生提交的审核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2.不符合要求的,退还学生;符合要求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注明认定学分数,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审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团委审核。 (三)学校团委审核 1.对学院团委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注明认定学分数,加盖学校团委公章。 3.将相关材料返还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返还学生。 三、审核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审核工作,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各学院团委必须对审核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准确、及时审核。 (二)专人负责。各学院团委务必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专门负责审核工作。 各学院团委选定负责老师后,报学校团委备案。 学校团委指定学生实践活动管理部负责审核工作相关具体事项。 附件:1、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审核表 2、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审核表(学校团委认定部分)填写说明 3、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审核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 分申请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

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3)每学期结束前第2周,各学院将《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批。 第五条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 1.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学院将已审批的创新教育学分及成绩统一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017年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2017年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要求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2013级学生执行学生手册中《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 二、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类别 (一)技能类 对于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二)科研类 1.研究成果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已经通过结题答辩的,由学校统一认定,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专利申请的,需提交报刊或授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课外实践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1.对于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且要附有总结材料; 2.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将相关成果用A4纸打印,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3.对于参加学术报告会(是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进行的讲座)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首先要填写《参加学术报告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报告写出不少于4000字的学习体会或论文(上报材料要按“申请表—学习体会—学习记录复印件”顺序装订)。此项申请只限定2013级学生。 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学号:必须在excel表格中选择,不得自行输入,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姓名、年级、专业会自动生成,无需更改。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及编号等填写完整。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注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成果是“项目论文”或“实验室开放论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此栏应填写“第几作者”。 (五)项目类别(表格内选择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期刊论文(a-2);非期刊论文等(a-3);专利申请(a-4);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论文(b-1);实验室开放论文(b-2);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b-3);科研获奖(b-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b-5);科研课题(b-6); 3.职业资格证书类(c-1); 4.社会实践活动(e-1);学术报告类(e-2);创新创业大赛(e-3);创业活动(e-4); 5.文体活动(f-1); 6.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7.汇总表中未录入学生信息的记录行,请先删除,再打印。不明事宜请打电话:82158341。 四、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7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7年5月上旬发到学院负责人,届时请负责人通知学生核对确认。对于学生在核对中发现的问

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模板

无原件需开证明者,同一项目的,统一以班级为单位,以学院名义开证明。 学生申报时间11月03日截至。 范例1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 兹证明我院级班全体学生成功参加****学年度英语阅读比赛。 其中获一等奖的有以下学生: 获二等奖的有以下学生: 获三等奖的有以下学生: 特此证明。 ; 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XX日 范例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 兹证明我院级班以下学生成功参加****学年度英语写作/合唱比赛。 成功参赛的学生有: 其中获****奖的有以下学生: 获****奖的有以下学生: 特此证明。 ! XXXX学院 2011年11月XX日

范例3: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 兹证明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级动物科学班以下学生在(比赛或活动要填写具体时间)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活动名称,获奖及级别情况)。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可获得创新实践学分(项目类别)1分。 特此证明。 【 附名单: XXXX学院(若校外单位名称) 2014年11月XX日 备注: 蓝色字体部分要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量化表》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如实填写。

范例4: <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 尊敬的学院老师: 我是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级动物科学班的***,学号****。本人在201*年*月参加校团委、教务处举办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校级三等奖成绩,活动证明材料附后。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向学院申请创新实践学分(学科竞赛项目)1分,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14年11月**日 备注: ^ 蓝色字体部分要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量化表》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如实填写。

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坚持社会主义人文精神和科学创新精神的培养,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创新实践等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关于大学生参加创新与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 ㈠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的对象是本校在籍本科生,学分获取时间为本科生在籍在校学习期间。 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创新实践学分项目,并取得相应学分才可毕业。2005级—2007级学生至少取得2个学分,2008级及以后各级学生至少取得6个学分(含课内、外)。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 ㈠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校区、学院、学生会、校团委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等。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大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 ⒉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⒊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⒋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 ⒌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⒍职业资格:获取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不能取得创新实践学分: ㈠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 ㈡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㈢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成果(或项目); ㈣证明材料不全的;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必备材料 ㈠学术论文发表以发表的正式刊物为准,未发表的以指导教师及相关教学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为准;各种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为准;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学校或个人收到的分成经费为准;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及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㈡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实践单位的证明、实践报告,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 ㈢文体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分值。集体项目的个人得分,按该项目分值乘以个人排名系数确定,最低为0.25分/人。 ㈣其它各项活动必须具备支撑取得学分的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各种学术报告、讲座由组织者负责记载学生参加情况。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活动学分认定由学生所属各教学单位负责,每年度二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各学院(系)要成立“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评审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教学院长(系主任)担任。 第七条学分认定程序 ㈠申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㈡审核:经项目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交学院(系); ㈢确认:对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由工作组组长组织认定; ㈣公示:经学院(系)确认后,由学院(系)统一向学生进行公示(张贴或网上公布)一周,若有异议,则须复查、调整,再确认; ㈤记载:经确认无误的学分,由学院(系)统一录入,记入学生成绩,并交一份总成绩单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实现“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创新实践等活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 ㈠、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的对象是本校2010级起的在籍本科生,学分获取时间为本科生在籍在校学习期间。 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创新实践学分项目,并取得规定的6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 ㈠、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教学单位、学生会(社团)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等。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1.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竞赛、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 2. 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大学生科研立项、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3.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4.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等。 5.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6.职业资格:获取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不能取得创新实践学分:

江苏大学创新学分申请

沙强教学院长(1522476844) 11:07:17 09、10级同学请注意 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一)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第4周前。 (二)申请与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江苏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 2、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小组对申请创新学分学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和认定。评审后报教务处审批。如遇特殊情况,报请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及时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3、在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学院根据教务处审批结果及时将学生所取得的创新学分上网录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将一份申请材料留学生所在学院保存,一份上报教务处备案。 江大校〔2009〕192号 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江苏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本科生创新学分办法通知 江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印发 江苏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规范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中创新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课外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外,必须取得一定的创新学分,理工医科类专业学生不得低于2个学分,人文经管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低于1个学分。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的评定。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第五条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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