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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一、思考题

1.试写出T/T、M/T、D/D、D/P、D/A、T/R、O/A的英文全文、中文译名,并分别简述其基本含义。

答:(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2)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的一种汇付方式。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票据作为结算工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给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4)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5)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6)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以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美、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的所有权仍属银行。

(7)货到付款也称“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简称O/A),是指在签订合同后,出口人先将货物发出,进口人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后通过银行付款。

2.“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买卖双方来说,汇付是一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这种认识不正确。理由如下:

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银行仅凭汇款人的指示转移相关款项,并不负责单据的传递,更不承担任何付款或担保责任。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通。

3.为什么说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但又都属商业信用性质?

答:(1)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的原因

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订立商务合同后,进口人(汇款人)通过银行向出口人(收款人)汇寄款项的做法。由于汇款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委托通知、票据)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所以汇付方式属于顺汇。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由于托收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托收指示书和汇票)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所以托收方式属于逆汇。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答:(1)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属于汇付方式,同属商业信用,具有汇付的共性特征。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其通常只适用于现货交易。

(2)凭单付汇与跟单托收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涉及单据的提交。具体来说,凭单付汇下,汇入行需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凭证付款给出口人;跟单托收下,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都涉及出口人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货运单据的环节。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作为汇付结算方式之一,属于顺汇;跟单托收属于托收结算方式之一,属于逆汇。

5.《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1)《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主要内容

《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其主要内容包括:①《URC522》的适用;②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责任;③银行对单据的责任与免责;④银行对货物的免责;⑤银行的其他免责;⑥交单方式;⑦拒付的处理;⑧银行费用。

(2)《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基本特点

《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协调各有关当事人在托收业务中发生的矛盾,促进贸易的开展;②涉及国际间的托收程序、技术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③新规则被许多国家的银行采纳,并据以处理托收业务中各方的纠纷和争议;④只有在托收指示书中约定按其行事时,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6.何谓托收?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它共有哪几种?其特点各如何?

答:(1)托收的含义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

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①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

②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

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跟单托收方式通常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3)使用托收方式交易时,我出口方应争取以CIF或CIP条件成交,办理保险。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

(4)要慎重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注意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的纠纷与争议。

(5)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谨慎使用托收方式。对于进口需要领取许可证的商品,在成交时应规定进口人将领得的许可证或已获准进口外汇的证明在发运有关商品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

(6)填写运输单据时一般应做指示抬头并加背书,如需做代收行抬头时,应先与银行联系并经认可后办理。

(7)严格按照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被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8)对于资信欠佳和诚信程度无充分把握的客户,如必须采用托收方式结算出口货款的,可要求对方预付不低于货物往返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的定金或预付款。也可采用部分付款交单托收、部分信用证,或由进口商同时开立银行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担保。

总之,在托收业务中,出口人的风险很大,资金负担也较重,在出口业务中必须慎重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此外,出口企业应对托收业务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做好催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保证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8.《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的负担是如何规定的?在实际业务中应如何掌握?

答:(1)《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负担的规定

《托收统一规则》第21条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负担作出了以下规定:

①如果托收指示书规定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应由付款人负担而付款人拒付时,除非适用第21条b款,提示行可视情况凭付款或承兑或按其他条件交单,而不收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此时,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将由发出托收的一方负担,并可从货款中扣除。

②当在托收指示书中特别注明手续费和/或费用不得放弃但付款人对此拒付时,提示行将不予交单,且对因延迟交单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当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被拒付时,提示行必须毫不迟延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时则以其他快捷方法)通知托收行。

③凡属按托收指示书明确规定的条款,或根据本规则,开支和/或费用和/或托收手续费应由委托人承担时,代收行有权立即向托收行收回其因代收而支付的费用和手续费,托收行也有权立即向委托人收回其因托收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包含其本身的开支、费用及手续费。

④银行保留向发出托收指示书的银行要求预付手续费及费用的权利,以支付执行托收指示所需的费用。在收到该费用以前,保留不执行托收指示书的权利。

(2)在实际业务中对银行费用负担的掌握

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银行费用的负担。

9.为什么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如争取不到,可用何种方法取得出口货物的安全保障?

答:(1)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的原因

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的原因在于,在托收业务中,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如进口方不付款赎单,则出口方风险很大、可能银货两空。

(2)如争取不到,取得出口货物安全保障可用的方法

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争取不到,则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即以防万一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付款

赎单时,可由我方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10.为什么在出口业务中不宜轻易按远期D/P方式成交?

答:在出口业务中不宜轻易按远期D/P方式成交的原因在于,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其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纠纷与争议。

具体来说,如有的国家的银行当收到托收银行寄来的载明按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的托收指示书时,习惯上均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随即将单据交付给付款人,即把远期D/P改作D/A 处理。其理由是付款人一经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就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代收行收回经过承兑的汇票而不将单据交给付款人,就有失公平,而且也不符合权利和义务应该相当的法律原则。这种做法虽然与托收指示书的指示相悖,但按《托收统一规则》规定,一国、一州或地方不得违反的法律对托收各当事人有约束力。

为此,国际商会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其用意就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如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P,则后果自负。

11.何谓国际保理?其主要作用何在?

答:(1)国际保理的含义

国际保理全称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或出口保理,也称为保付代收或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赊账等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况下,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包括对买方资信调查、百分之百的风险担保、催收应收账款、财务管理以及融通资金等的综合性财务服务。

(2)国际保理的主要作用

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将给贸易双方带来一定的好处,其主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增加进、出口商的营业额;②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得到保证;③节省成本和费用;④简化进出口贸易手续,提高效率;⑤扩大双方利润。

12.试述出口企业采用保理的具体工作程序。

答:出口企业采用保理的具体工作程序如下所述:

(1)供应商对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初步调查;

(2)供应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付代理协议;

(3)供应商与债务人签订买卖合同;

(4)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提出正式额度申请;

(5)供应商按合同交货、制单;

(6)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

(7)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提出委托;

(8)进口保理商到期向债务人索取应收账款。

13.何谓出口信用保险?为什么出口信用保险通常要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承办?

答:(1)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支持措施,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2)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原因

出口信用保险通常要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承办,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口信用保险本身是各国政府以国家财政为后盾支持出口的政策措施;②不同于一般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国外进口商等的道德风险,其风险复杂多变,不是一般保险公司所能够承受的;③为便于开展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国别贸易政策,出口信用保险只能由政府来承办。

14.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哪些特性?

答:与通常的商业保险相比,出口信用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政策性

政策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口信用保险本身是各国政府以国家财政为后盾支持出口的政策措施,其经营就必须符合国家的外交、外贸和产业发展等政策;②不同于一般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国外进口商等的道德风险,其风险复杂多变,不是一般保险公司所能够承受的;③为便于开展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国别贸易政策,出口信用保险也只能由政府来承办。

(2)保证性

出口信用保险属于信用保险范畴,具有保证性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单时,作出一种保证,当买方由于保单中规定的原因不付款时,保险公司即承担付款责任。

(3)专门性

专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口信用保险费率需根据进出口人的资信、规模和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历史状况以及进口国的政治、经济、外汇收支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带有很强的人为因素和相当的不稳定性;②出口信用保险与一国的出口贸易紧密相联,有其专门的目的性。

15.试简述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与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要求。

答:(1)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

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国际上,凡由官方机构承办的出口信用保险,一般只承保全部或大部分是本国制造或生产的出口产品,旨在鼓励本国产品出口;②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口的产品;③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一般包括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两部分。

(2)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要求

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保险机构根据出口企业提供的申请书,结合通过调查掌握的出口企业经营情况,作为制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依据。中长期保险则应对每一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

②短期信用保险一般实行全部投保原则,即出口企业必须将所有以商业信用方式的出口按销售额全部投保,不允许只选择风险大的国家和买方投保,以分散保险公司风险、保持业务经营的稳定性。

③严格控制买方信用限额,是保险公司承保短期信用保险的一项重要手段。出口企业通常要事先向保险公司申请每一买方的信用限额,经批准后作为保险公司对该买方风险所致损失的最高赔偿限额。

④对不同原因造成的损失,保单均规定一个不同的核定损失的期限,以便保险公司有时间调查损失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挽救损失的措施。保险公司也只有在规定的核定损失期限届满时,方予赔付。

⑤出口企业自己应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在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一般规定保险机构仅赔付实际损失的90%,其余的10%归出口企业自己承担,以促使其谨慎从事,并在发生损

失后努力挽救损失。

16.试简述我国保险公司有关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做法。

答:我国保险公司有关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做法如下所述:

根据现行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条款》规定,出口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是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在按出口合同规定的条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后,由于商业信用风险或政治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单适用范围,包括被保险人以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赊账(O/A)等一切商业信用为付款条件,产品全部或部分在中国制造,信用期限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合同。

此外,我国保险公司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单规定了责任限额。被保险人应就保险单适用范围内的每一买方的信用限额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的信用限额可以循环使用。被保险人向未经批准使用限额的买方出口货物,则保险公司按在保险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人自行掌握的信用限额内承担责任;保险单每十二个月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以前申报而于该十二个月内定损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明细表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案例

1.出口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为装运月前15天电汇付款,买方延至装运月中始从邮局寄来银行汇票一纸,为保证按期交货,出口企业于收到该汇票次日即将货物托运,同时委托银行代收票款。1个月后,接银行通知,因该汇票系伪造,已被退票。此时,货已抵达目的港,并已被买方凭出口企业自行寄去的单据提走。事后追偿,对方早已人去楼空。对此损失,我方的主要教训是什么?

答:我方的主要教训是应充分考虑到票汇业务中存在票据伪造的风险。因此,卖方收到汇票后,不要急于发货,应首先核对票据的真伪,最后收妥款项后再发货。

2.我一外贸企业向日本一进口商为出售某商品发盘,其中付款条件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对方答复可以接受,但付款须按以下条件:“付款交单见票后90天”(D/P at 90 days after sight)并通过其指定的A银行代收。按一般情况,货物从我国运至该国最长不超过10天。试分析该商为何要提此项条件?

答:日商之所以提出把“即期付款交单”改为“付款交单见票后90天”,可能是因为资金困难,通过将即期付款改为远期付款,获得资金融通的好处;日商之所以提出通过其指定的A银行代收,可能是因为其与A银行关系较好,方便其在远期付款交单下向代收行借单。

3.上海A公司与香港B公司按FOB上海、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达成出口某货物合同。A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香港C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并由该公司负责运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香港C公司在其驻上海办事处接管货物后即签发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bill of lading)正本一式三份通过其驻上海办事处交给A公司。C公司将货物通过海运运至香港,再在香港换装另一海轮运往伊斯坦布尔。联运提单所示的托运人

(consigned to order 为A公司,并在该提单的收货人项下载明货物“凭香港B公司指示交付”

of B Co.)。A公司随即将全套提单连同其他单据委托上海W银行收款。由于B公司到期拒不付款,接受W银行委托的香港代收行只得将全部单据通过W银行退回A公司。A公司经向香港C公司查询货物下落时才获悉C公司已按联运捷单所载“凭香港B公司指示交付”的文字将从香港把货物运至伊斯坦布尔的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交给香港B公司,货物也早已被土耳其的收货人凭香港船公司的提单提走。A公司遂以承运人无单放货为由,在上海

法院对C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理由和请求。但由于C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理,驻上海办事处也早已撤销停业。而B公司在不久前也已倒闭歇业,A公司要追回损失,事实上已无可能。后又查明,香港B公司实为土耳其收货人的代理人。试从此案全过程分析我方A公司应从中吸取的教训。

答:分析此案全过程,我方A公司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并吸取相应教训:

(1)支付方式的选用

本案中,“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表明我方选用了托收支付方式,更具体地说,选用的是远期付款交单。因此,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托收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按照《托收统一规则》,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出口人委托银行收取的货款,能否收到,全靠进口人的信用;而银行只以委托人的代理人行事,既无保证付款人必然付款的责任,也无检查审核货运单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对出口人来说,都存在很大风险。

②要慎重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注意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纠纷与争议。国际商会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其用意就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如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P,则后果自负。

(2)贸易术语的使用

本案中,买卖双方使用的是FOB术语,即由进口人负责运输和保险且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因此,在FOB术语下,承运人签发联合运输提单本身就存在问题。

我方应吸取教训,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特别是贸易术语等重要条款的实际情况或者在签约前就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运输方式及我方利益,慎重选择贸易术语。

(3)有关当事人包括付款人与承运人的资信因素

本案中,“进口人B公司到期拒不付款,承运人C公司却已无单放货”,“后又查明,香港B公司实为土耳其收货人的代理人”,种种迹象表明我出口方贸易前缺乏充分的准备,未对付款人与承运人的资信做出全面深入的调查,最终造成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资信及背景不熟悉的进口商应考虑采用信用证方式,或者电汇的支付方式。

(4)采用FOB术语与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的风险分析

本案中,我方同时采用了FOB术语与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选用FOB术语意味着我方将运输和保险全权交由进口人,而远期付款交单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加剧了我方钱货两空的风险。我方应吸取教训,在货物装运后,直到买方付清货款前,都应密切关注货物安全,在日后使用托收方式交易时,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即争取以CIF或CIP条件成交,订立合同。如限于对方所在国的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除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外,为保障我方利益,可由我方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以防万一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付款赎单时,可由我方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5)联运提单问题的分析(包括“联运提单”的性质、“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香港C公司”问题、提单抬头问题)

本案中,“联运提单所示的托运人为A公司,并在该提单的收货人项下载明货物‘凭香港B公司指示交付’(consigned to order of B Co.)”,只要B公司发一个指定函,收货人就可以凭空提取货物。而“香港B公司实为土耳其收货人的代理人”,这也不难解释“C 公司已按联运提单所载‘凭香港B公司指示交付’的文字将从香港把货物运至伊斯坦布尔的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交给香港B公司,货物也早巳被土耳其的收货人凭香港船公司的提单提走。”的存在。

事实上,联运提单与海运提单有根本的差别。联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的所

有权,即收货人在不需要提交联运提单正本的前提下就可以提取货物。

因此,我方在C公司出具联运提单的时候就应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出具海运提单。如果在开具海运提单的前提下,发生了无单放货,我方A公司就可以追究船公司的责任,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答案) 第一章 案例分析题:某年 3 月,A 公司与 B 公司按照 CIF 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某种日用品的合同。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 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 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 4 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 思考题: 1、EXW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 (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买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2、比较 FCA、CPT 和 CIP 的异同点。 相同点: 第一、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也包括海运。 第二、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照管。 第三、卖方自行负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必须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国际结算各种付款方式的比较

D/P,D/A,T/T,L/C,的付款方式 一T/T,L/C付款方式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LC 是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T/T与L/C的区别 (1)在T/T方式下,进口商不需向银行申请开发信用证,有关于信用证部分的流程都可省去。 (2)出口商在办完报关等手续后,不再采用"押汇"方式向银行交付单据,而是在"单据列表"页面中直接将单据送进口商。 (3)进口商收到单据可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可销货收回资金后再付款给进口商。 (4)进口商付款后,银行才能通知出口商结汇。 二D/P,D/A付款方式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商为了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出口商将作为货权凭证的商业单据与汇票一起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只有在承兑或付款后才能取得货权凭证。 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之分。跟单托收按交单条件的不同,又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之分,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又有“见票后××天付款”“提单日后××天付

款”和出票日后××天付款”3种规定方法。但在有的国家还有货到后××天付款的规定方法。所以,在磋商和订立合同条款时,须按具体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兹分别示例如下: 付款交单——即期D/P at sight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付款交单——远期D/P after sight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承兑交单D/A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承兑交单并不意味买方到期一定付款,这取决于买方的信誉。 A.托收的基本涵义 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货,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B.托收的种类托收是根据是否随附货运单据,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多为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有两种交单方式: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汇付和托收有答案

汇付和托收 一、翻译并解释下列名词 1.Remittance 2.T/T 3.M/T 4.Collection 5.Collection 6.D/P 7.D/A 8.D/P.T/R 二、问答题 1.简述汇付结算方式的特性。 2.简述托收业务的种类。 3.比较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异同。 4.为什么在出口业务中不宜轻易按远期D/P方式成交 5.D/P at30 days after sight和D/A at 30days after sight有何区别各有何风险} 6.简述托收方式的特点。 三、单项选择题 1.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 )。 A.顺汇方法B.逆汇方法C.反推方法D.信汇方法 2.在托收方式下,卖方委托银行收取货款,使用的汇票是( )。 A.商业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B.银行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C.商业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D.银行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 3.( )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A.付款交单B.承兑交单C.信托交单D.顺汇方法 4.在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来说,下面哪一种选择风险最小( )。 A.D/P 90天B.D/A 60天C.D/P 30天D.D/A 30天 5.我们所说的托收业务属于商业信用是因为( )。 A.没有银行参与B.出票人开立的汇票是银行汇票C.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的义务D.以上都对 6.使用托收方式时,托收行和代收行在收回货款方面( )。 A.没有责任B.承担部分责任C.有责任D.视合约而定 7.D/P和D/A支付方式下,就卖方风险而言,哪个正确( )。 - A.D/A>D/P B.D/P>D/A C.D/A=D/P D.不确定 8.合同中规定采用D/P 30天,如果托收日为8月l it,寄单邮程为7天,则此业务的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分别为( )。 A.8月8 13/8月8日/9月7 日B.8月1 日/9月6 日/8月1 日C.9月6 13/8月1日/8月1 日D.8月1 日/9月6 日/9月6 日9.承兑交单的起算日应为( )。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问题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思考与练习参考答案 主编:鲁丹萍(教授) 项目一 1.名词解释 备案登记:依法新成立或已成立的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在经营围中加上进出口容。 OEM:原意是指原始设备制造商,如今已经延伸至为客户按指定设计、原料、品牌定制生产产品的行为,即俗称的“贴牌生产”,港台地区称为“代工”。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采购方通常会授权其品牌,允许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的产品。 展卖:是利用各种形式的展览会和博览会以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一种行之有效的习惯做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China Import and Export Fair, CIEF),又称为“广交会”(Canton Fair),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举办,迄今已有五十多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目前,广交会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传统性、综合性、多功能的国际贸易盛会,对促进中外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被国际经贸界人士誉为“贸易的桥梁,友谊的纽带”。 2. 单项选择题 (1)D (2)D (3)B (4)A (5)B 3.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ABC (4)CD (5)ABC 4. 简答题 (1)答案要点:

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有:①语言。国际贸易涉及的双方一般跨越国界,因此跨越语言的障碍是从事这一职业必须具备的第一大技能。国际贸易从业人员至少要具备英语的日常交流能力,甚至具备将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②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国际贸易的操作较之国贸易,涉及面广、环节众多、不仅受国政策影响,也受国际经济形势及贸易对象所在国政策的影响,相当复杂。因此在从事国际贸易之前有必要学习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③特定商品知识。无论从事什么商品的国际贸易,也不管是从事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从业人员对于自身所从事的特定商品知识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④专业英语术语。各行各业都有一些本行业的专业英语术语,甚至许多是以缩写形式出现的,非专业人员一般都不理解其含义。⑤职业道德。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包括爱国、爱岗、敬业、守法、诚实、守信等。 (2)答案要点: 国际贸易客户寻找的途径有以下几种:①境外展览或交易会。这是最传统也是最有效的寻找客户途径,至今依然受到国际贸易业人士的青睐,是最主要的寻找客户方式之一。②网络。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各国都出现了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这已成为中小企业寻找客户的一种有效途径。③专业报刊杂志上的广告。这种方式可以较有针对性的实现专业买卖双方之间的对接,也是寻找专业客户的一种较好方式。④生意伙伴或客户的推荐。这种方式一般是通过向生意伙伴或客户支付佣金,以获得在与原客户非竞争区域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客户围的扩大。⑤市场营销调研。商机有时候隐藏在日常生活之中,靠调研来获取。比如籍著名旅美华侨叶康松先生就发现了国对于西洋参的巨大市场需求,将美国西洋参大量进口至国销售,从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⑥国外商会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协会是业人士聚集的场所和信息交换的平台,经常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的牵线搭桥来寻找对路的客户。⑦进出口商的询函。网络世界,信息顺畅。进出口商都可以通过网络搜索获得客户的联络方式,由此开始贸易接洽。⑧使领馆(贸易代表处)商务信息。使领馆(未建交的国家一般设贸易代表处)的商务信息是免费向本国进出口商公布的,一般我们可以通过登录使领馆查询获得。⑨行业名录。这是一种行业企业信息的集中汇总出版物,有纸质版也有电子版,里面涵盖了业主要企业的联系方式,是一种搜寻客户的便捷途径。 (3)答案要点: 展会的选择依据:①展会的影响力。任何企业参加展会的目的是获取信息、结识伙伴、开拓市场、达成交易。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展会的影响力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②展会的举办地。世界上举办展会的城市众多,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则集中在一些国际大都市、专业展览城市。③展会的专业性。对于发达国家的进口商而言,其专业性很强、专业化程度很高。④展会的费用。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预算作出相应的资金安排、选择适合的展会参展。5. 案例分析题 (1)分析要点: 详见建交信函的撰写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集附答案精简最终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集 第一模块货物的品质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卖方根据买方来样复制样品,寄送买方并经其确认的样品,被称为(BDE )。 A、复样 B、回样 C、原样 D、确认样 E、对等样品 2、在国际贸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适合于(A ) A、凭样品买卖 B、凭规格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产地名称买卖 )3、若合同规定由品质公差条款,则在公差范围内,卖方(A A、不得拒收货物 B、可以拒收货物 C、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D、可以拒收货物也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4、大路货是指(D ) A、适于商销 B、上好可销品质 C、质量劣等 D、良好平均品质 5、卖方交货是因采用GMQ 标准而发生争议,通常的解决方式是(C ) A、根据买方所在国法律解决 B、根据卖方所在国法律解决 C、同业公会一仲裁的方式解决 D、国际法庭解决 6、目前我国出口的某些工艺品、服装、轻工业品等常用来表示品质的方法是(A ) A、凭样品买卖 B、凭规格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产地名称买卖 10、凭样品买卖时,如果合同中无其他规定,那么卖方所交货物(B ) A、可以与样品大致相同 B、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C、允许有合理公差 D、允许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 二、判断题 1、在出口贸易中,表达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N 2、在出口凭样品成交业务中,为了争取国外客户,便于达成交易,出口企业应尽量选择质量最好的样品请对方确认并签订合同。N 3、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Y 第二模块货物的数量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以毛作净”实际上就是(B)。 A、以净重作为毛重作为计价的基础 B、按毛重计算重量作为计价的基础 C、按理论重量作为计价的基础 D、按法定重量作为计价的基础 2、我国目前使用最多的计量方法(B)。 A、按数量计算 B、按重量计算 C、按长度计算 D、按体积计算 3、国际贸易中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及部分工业制成品习惯计量方法(C )。 A、按面积计算 B、按长度计算 、按容积计算D、按重量计算C.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一、思考题 1.试写出T/T、M/T、D/D、D/P、D/A、T/R、O/A的英文全文、中文译名,并分别简述其基本含义。 答:(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2)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的一种汇付方式。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票据作为结算工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给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4)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5)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6)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以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美、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的所有权仍属银行。 (7)货到付款也称“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简称O/A),是指在签订合同后,出口人先将货物发出,进口人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后通过银行付款。 2.“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买卖双方来说,汇付是一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这种认识不正确。理由如下: 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银行仅凭汇款人的指示转移相关款项,并不负责单据的传递,更不承担任何付款或担保责任。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通。 3.为什么说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但又都属商业信用性质? 答:(1)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的原因 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订立商务合同后,进口人(汇款人)通过银行向出口人(收款人)汇寄款项的做法。由于汇款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委托通知、票据)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所以汇付方式属于顺汇。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由于托收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托收指示书和汇票)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所以托收方式属于逆汇。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第十九章 仲裁

第十九章仲裁 一、思考题 1.在进出口贸易中,解决争议的办法有哪几种 答:在进出口贸易中,买卖双方解决合同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1)友好协商 争议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和解,这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好办法。但是,遇到与合同当事人有较大利害关系的争议时,争议双方往往各持已见,难以达成共识,故此种解决争议的办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2)调解 若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达成和解,则可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出面从中调解。调解应在确定事实、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尊重合同规定,依照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根据客观公正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以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3)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这个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争议,如经友好协商与调解都未成功,而当事人又不愿意诉诸法律解决,则可采用仲裁办法。 (4)诉讼 争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与调解,都未达成和解,而他们又不愿采取仲裁方式,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端。 考虑到友好协商与调解的使用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诉讼也不是理想的途径,所以仲裁就成为解决合同争议广泛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2.何谓仲裁为什么仲裁是能为买卖双方所接受的一种比较常用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答:(1)仲裁的含义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这个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2)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争议重要方式的原因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解决合同争议有友好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考虑到友好协商与调解的使用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诉讼也不是理想的途径,而仲裁具有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费用开支较少,具有灵活性、保密性、终局性和裁决易于得到执行等优点,所以仲裁就成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广泛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3.进行国际商事仲裁,通常要经过哪些程序根据我国仲裁规则,仲裁庭是如何组成的答:(1)仲裁的程序 仲裁程序是指进行仲裁的过程和做法,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及作出裁决等。各国仲裁法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仲裁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 (2)我国仲裁庭的组成规则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本规则另有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4.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 答:按照我国和多数国家的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仲裁协议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仲裁协议约束双方当事人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1)

第一章货物的品质和数量 一、名词解释(略) 二、填空题 1.文字说明、样品 2.规格、等级、标准、牌号 3.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 4.溢短装百分比、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和溢短部分的计价方法 5.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 6.公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 7.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约定皮重、按习惯皮重 三、选择题 1.C 2.C3。C 4.C 5。B 6.B 7.C 四、判断题 1.× 2.√3。×4.×5。√6.× 五、问答题 1.答:主要有:按货物的主要用途命名、按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命名、按货物的主要成分命名、按货物的外观造型命名、使用褒义词命名、以人物名字命名、按货物的制作工艺命名。

2.答:品名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货物的名称;适合货物的特点;采用外文名称时,要做到译名准确,与原名意思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 3.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才能进一步确定货物的质量。而货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价格的高低、销售数量,而且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4.答: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具体包括:文字说明和样品。其中,文字说明的方法主要有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号、产地等。在使用是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市场习惯、实际需要和交易的具体情况选用. 5.答: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使用溢短装条款,多装或少装数量的价款在合同中作相应的规定. 6.答:国际贸易中重量的规定方法有: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7.答:有区别。《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表明数量可有上下10%的伸缩,因此,“About 500m/t”的交货数量可在450-550m/t之间,而“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多交或少交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 六、案例分析题 1.答: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品质是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条件,品质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也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重要依据,对双方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交易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就会造成违约,引起

国际结算——托收业务操作参考资料

国际结算——托收业务操作参考资料 1、托收的概念:是指由债权人(一般为出口商)开出汇票,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一般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托收的分类:托收方式的种类有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两类。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托收。 跟单托收:是指对下列单据的托收 a. 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 b. 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 3、托收的当事人及其责任 (1)出票人(principal):又称“本人”是委托银行取得国外付款人的付款或承兑后向其交单的人,通常就是出口方,出票人及托运人。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它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为委托人转托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托收的银行,通常为出口地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它是托收行的代理人,接受代收行的指示,在取得国外付款人的付款或承兑后向其交单,并最终得到付款的银行,通常为进口地银行。 (4)付款人(drawee) 它是按照托收指示作成提示的被提示人,通常为进口商。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它是向汇票付款人做成提示的代收行。如果托收行不指定一家特定提示行,多数情况下提示行就是代收行,但也有时提示行与代收行是分离的两家银行。 (6)需要是的代理人(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这是委托人指定的付款地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拒收货物时,代表委托人接受单据并处理货物。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下,点击观看托收结算方式一般流程: 4、托收特点: (1)属于逆汇范畴

(2)代表商业信用 (3)主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业务 5、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 跟单托收依据交单条件分为承兑交单、即期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3种。(点击黑体弹出) (1)跟单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2)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3)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点击观看承兑付款交单流程 6、跟单托收中的汇票与单据 (1)托收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付款人是进口商或买方。收款有三种情况: a. 受益人是收款人。当它把跟单托收汇票提交托收行时,受益人应做成托收背书交托收行。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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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 选择/判断 合同的商定与履行: 一、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 在国际贸易中,达成一项交易的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发盘和接受。()√ 2. 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限,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3. 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4. 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由买方作出的行为。()× 5.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发出后,发盘人可以随时将其撤销。()× 6. 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7. 一项接受,可以由受盘人作出,也可由发盘人作出。()√ 8. 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的接受,应以声明或行动表示,但在特定条件下,缄默也可以构成接受。(√)9. 逾期送达发盘人的接受,只要发盘人默认,合同即成立。()× 10. 因传递原因造成逾期接受,如发盘人未及时表示同意

间为()。BD A.发盘发出后 B.发盘生效前 C.发盘生效后 D.发盘到达受盘人的同时 E.受盘人表示接受前 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以下哪些内容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ABCD A.价格 B.付款 C.品质 D.交货时间与地点 E.不可抗力 贸易术语价格 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按CIF贸易术语成交,卖方的责任应在目的港交货。× 2.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3.我国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舶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4. 按DES 术语成交,卖方是否投保,由其自便,按CIF 术语成交,卖方则必须投保。√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陈平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 复习思考: 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 FOB、CFR、CIF的共同点: (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 (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 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

国际结算托收练习

国际结算托收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是出口商或委托人将金融票据连同商业单据或不带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交予银行,由其代为向付款人或进口商收取款项的托收方式。 A.跟单托收 B.光票托收 C.商业托收 D.票据托收 3.我行收到付款人交来的进口托收单据通知书第二联“付款委托书”(同意付款)后,或承兑到期时,应立即根据托收委托书的索汇路线缮制付款指令。一般情况下,收款人应为()。 A.托收行 B.委托人 C.代收行 D.出口商 4.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单据遭到拒付时,代收行应要求付款人()。 A.出具书面拒付书,并说明拒付理由 B.在汇票上注明“拒绝付款”字样 C.立即通知委托人托收单据已被拒付 D.办理拒绝证书 5.如果托收委托书规定代收行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代收行应()。 A.在对外付款后,向托收行收取 B.在对外付款后,向委托人收取 C.在对外付款后,向委托人的代理人收取 D.从对外付款的款项中扣除 6.因付款人拒付,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将单据退回,但单据在邮递途中遗失,这种责任与风险应该由()承担。 A.托收行 B.代收行 C.付款人 D.委托人 7.D/P at tenor 与D/A at tenor的区别在于()。 A. D/P at tenor 付款人承兑后取得单据,D/A at tenor 付款人于到期日付款后取得单据。 B.D/P at tenor 付款人于到期日付款后取得单据,D/A at tenor 付款人承兑后取得单据。 C.D/P at tenor 付款人出具付款保函后取得单据,D/A at tenor 付款人承兑后取得单据。 D.D/P at tenor 付款人承兑后取得单据,D/A at tenor 付款人出具付款保函后取得单据。 8.办理光票(出口)托收业务时,业务人员审核完票据后,应()。 A.在票据正面加盖“划线章”,背面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字 B.在票据正面加盖“划线章”,背面加盖“托收背书章”并签字 C.在票据正面加盖“财务专用章”,背面加盖“托收背书章” D.在票据正面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字,背面加盖“划线章” 9.以下选项中,()不是托收业务的交单方式。 A.付款交单 B.承兑交单 C.委托交单 11.信托收据所列货物()。 A.由出具公司所有 B.由银行所有 C.由运输公司所有 D.由出具公司和运输公司共同所有 12、跟单托收业务中,即期D/P、远期D/P、D/A做法步骤不同主要发生在()之间。 A.委托人与托收行 B.委托人与代收行 C.托收行与代收行 D.代收行与付款人 13、某公司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单据于2月5日到达代收行,同日向付款人提示。假如(1)D/P即期;

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程(第三版)课后答案

Unit 1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trade Key I. Answer my questions 1. International trade is business whose activities involve the crossing of national borders. It includes not only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oreign manufacturing but also encompasses the growing services industry in areas such as transportation, tourism, banking, advertising, construction, retailing, wholesaling, and mass communications. It includes all business transactions that involve two or more countries. Such business relationship may be private or governmental. 2. Sales expansion, resource acquisition and diversification of sales and supplies. 3. To gain profit. 4. To seej out foreign markets and procurement. 5. There are four major forms which are the following: Merchandise exports and Imports, Service Exports and Imports, Investment and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6. It is the account which is a summary statement of the flow of all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transactions between one nation (eg.the United States )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over some period of time, usually one year. 7. Merchandise Exporting and Importing. 8. Yes. There are grea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 1) direct investment takes place when control follows the investment. It usually means high commitment of capital, personnel, and technology abroad. It aims at gaining of foreign resources and foreign markets. Direct investment may often get higher foreign sales than exporting. And sometimes it involves two or more parties. 2) While portfolio investments are not under control. And they are used primarily for financial purposes. Treasures of companies, for example, routinely more funds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to get a higher yield on short term investments. 9. MNE is the abbreviation of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Its synonyms are NNC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and TNC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10. Examples are travel, transport, fee, royalties, dividends and interest. 11. The choice of forms is influenced by the objective being pursued and the environments in which the company must operate. 12. It is limited by the number of people interested in a firm’s products and services and by customers’ capacity to make purchase. 13. This is because at an early stage of international involvement these operations usually take the least commitment and least risk of a firm’s resources. 14. Royalties means the payment for use of assets from abroad, such as for trademarks patens, copyrights, or other expertise under contract known as licencing agreements.Royalties are also paid franchising. 15. It is a way of doing business in which one party (the franchiser) the use of a trademark that is an essential asset for the franchisers’ business. II Match each one on the left with its correct meaning on the right 1. J 2.A 3.E 4.B 5.C 6.D 7.I 8.G 9.F 10.H III Translate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phrases into Chinese 1 购买力11经济复苏;恢复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完整版.doc

第一章:贸易术语 1.这一合同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只要求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但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故卖方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超出了CIF的范围.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 2.美方此举不合理.一般情况下,使用FOB术语订立的合同,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清关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出口报关由买方负责.) 3.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这就涉及到有关“划拨”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在货物海运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4.拒绝买方此要求.根据FOB术语我们可得知,租船是买方的责任,既然买方是以委托方式要求我方代为办理租船, ,并且费用由买方负担,所以能否租到合适的船,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买方没有权利因此而撤销合同. 5.拒绝买方的要求.根据CIF术语,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弦时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我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之前的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保险费.并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将保险合同转让给买方.所以买方自己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没有退还全部货款的必要.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答案) 第一章 案例分析题: 某年 3 月,A 公司与B公司按照 CIF 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某种日用品的合同。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 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 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 4 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 思考题: 1、EXW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 (1)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 (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 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买方基本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2、比较 FCA、CPT 和 CIP 的异同点。 相同点: 第一、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也包括海运. 第二、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照管。 第三、卖方自行负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必须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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