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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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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作者:韩玉竹李文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年第11期

摘要:“营改增”工作已经由试点地区推广到全国试行,并在2015年全部完成。这一举措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短期内对财政收入的冲击,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尝试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 地方财政收入税制体制

0 引言

“营改增”是指先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征增值税。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

年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到现在,营改增范围已经推广到全国试行,并且在2015年完成“营改增”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到交通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多个现代服务业。

1 “营改增”的积极影响

国家之所以做出如此的决策,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已经进入转型期的关键点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与制造业的增值税相比,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负面效应变得越来越突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业的税负较高,从3%到20%不等,相比较制造业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服务业的高税率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二是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服务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消耗了货物或劳务,这部分已经缴纳了增值税或营业税,之后还要再按照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计税的问题。因此,“营改增”成为必然,而且从理论上来讲,这样的改革有利于减少企业税负。从实际来看,很多企业通过这一改革,极大地减轻了税负,以《河南日报》列举的服务业为例,一家年销售额400万元的企业,依据原先标准,每年需纳税约20万元。但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将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每年只需纳税11.65万元,年纳税额下降了约40%。

2 “营改增”的负面影响

“营改增”在积极拓展税负空间的同时,财政收入的增长趋缓在一段时间里也成为了必然。特别是对地方财政收入的长久影响。

营业税为地方税,税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而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目前分享比例为中央占75%,地方占25%。所以,可以明显看出,“营改增”会使地方税收收入减少,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即使“营改增”后这部分税收收入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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