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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般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般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般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般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单位

申报人所在单位

成果名称

成果所属学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填表前须看本“说明”)

1、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本届“评奖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该表。

2、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附页。

3、该表一律用电脑打印,并附表1-2的电子文档。

4、表1“编著”含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和工具书。

5、表1“学科子目”指申报成果所属学科子目,须对照本届评奖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填写。如《毛泽东建党思想研究》一书,应在“马列·科社类”栏下填“中共党史”及代码“008”如:

6、表1 “书、刊号”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批给的印在版权页上的书号和报刊上标记的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

7、表1集体成果作者排序一般应以成果上署名排序为依据,均须经前5位主要研究者签名同意,并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排序。(例:见下表“前五位作者署名的排序”栏)。

以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署名的集体成果,可在“集体署名成果情况”栏中填上该项成果名称,及联系

8、表4“申报人”指个人成果作者,或集体成果署名第一位的作者,或集体成果排在前5名的主要研究者。表5、表6、表7、表8填写集体成果排在前5名的主要研究者的基本情况。

9、表9“集体成果主要研究者或集体署名成果单位意见”栏,特指集体成果主要研究者的签名,并对是否同意表1作者排序所签署的意见,请集体成果作者务必签名和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如:

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

表1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书 参评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2008年4月

填写说明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单位(包括北京市与中央各部委双管单位)、学术团体、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政策研究机构、实际工作部门的研究成果; 2.中央、国家机关和军队系统在京单位研究北京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成果; 3.以北京市属单位为主,有北京市以外单位参加的研究成果。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在参评之列。 二、获奖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新观点、新论证、新方法或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较高应用价值。 三、参评成果范围: 1.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发表的除教材类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均可参加评奖。教材类成果需出版使用4年后方可参评(2004年-2005年成果可参评)。 2.参评成果须是合法出版物;对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须由作者单位推荐,上级领导机关批准,方可申报参评。 3.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四、参评成果的主要形式包括:专著、教材、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调研报告。 五、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作者一人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 六、申报成果均需提交3份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可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中文内容提要。申报成果的社会效果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报刊评论应提交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七、表中“学科分类”项,请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准确填写一级和二级学科,如哲学·中国哲学(请参见https://www.sodocs.net/doc/3d5954026.html,/公共信息、学科专业目录)。“成果形式”项须明确填写:专著、教材、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调研报告。 八、申报书各项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失实、剽窃他人作品等情况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直至取消下届参评资格。 九、单位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 十、本申报书一式3份,用A4纸打印。

湖南省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报告

湖南省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报告为了解全省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现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评奖、评家、立项、鉴定等工作,提高相关工作的公信度与权威性,切实为湖南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的竞争中赢得相对比较优势创造条件,省社科联根据春贤书记去年关于“整合社科界资源,发挥社科联作用”的讲话精神要求,由湖南省社科联巡视员刘晓敏带队,不仅开展了面向全省社会科学界五路理论大军的问卷调研和摸底调查工作,而且向四川、山东、安徽等兄弟省市等特别是一些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搞得好的省市进行交流学习,还走到重点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高专高职,党校、军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工作部门等四片,组织部分社科管理工作者和专家代表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并请他们到省社科联机关来商讨我省社科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大计。现对我省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从数据基本面分析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及其启示 近几年来,我省的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进步,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具有湖南特色、走在学科前沿、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长学科与特色学科,产生了一批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全面建设小康湖南、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战略的优秀成果和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形成了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素质优良、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社会科学工作者队伍,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指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一方面,这与省委政府对社会科学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省委省政府以中发[2004]3号文件为纲,从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划、管理层级、学术规

范等多层次全方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与实施方案,构筑了一个较完整的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政策支撑体系。另一方面我省的社会科学学科基础扎实,人才队伍开拓创新能力强,有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社会科学“领头羊”。其主要状况表现如下: 1、与自然科学学科相比较,社会科学学科地位相对较高。据调研座谈会高校的社会科学专家与研究管理层代表普遍反映:我省大部分高校的社会科学学科与自然科学学科相比较而言,社会科学学科地位较高,投入少,但产出极大、收较很快、影响也极为广泛。其中我省的几所重点大学尤为显著。对于我省其他大部分地方师范类院校升格而来的一般本科院校就更不用说了。而且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的收效极快,即便是理工科影响极为显著的中南大学,其社会科学学科建设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发展,目前也已有社会科学类硕士点12个,博士点2个,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与省部级研究基地7个。 2、学科门类齐全,研究领域宽广。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新的社会科学学科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八个大类,我省在所有上述学科领域,湖南社科工作者都有专业研究人员和专门性的研究成果,涵盖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0个一级学科,并据国防科大及其他民口军事学课题与成果的调查资料显示,军事学大类的八个一级学科中至少有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重大成果奖 经济学 规制经济学沿革的内在逻辑及发展方向 作者:张红凤(山东财经大学)杨慧(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管理学 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机制 作者:张玉明(山东大学)刘德胜(齐鲁工业大学)段升森(山东大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3月 一等奖 经济学 城乡一体化体制对策研究 作者:徐同文(齐鲁工业大学) 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 R&D资源约束下中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基于国际技术扩散和内生需求视角 项目负责人:李平(山东理工大学) 全国社科规划办2010年10月 管理学 基于前景理论和不确定语言变量的区间概率风险型多属性决策研究 作者:刘培德(山东财经大学)金芳(山东财经大学)张新(山东财经大学) Knowledge-Based Systems2011年第4期 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地区性行政垄断与经济增长——基于转型期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作者:张卫国(山东社会科学院)任燕燕(山东大学)花小安(广发银行南通分行) 经济研究2011年第8期 政治学 政党政治论 作者:王韶兴(山东大学)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1月 法学 法律绩效评估机制论 作者:汪全胜(山东大学(威海))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 量刑治理的模式之争 ——兼评量刑的两个指导“意见” 作者:周长军(山东大学) 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 哲学社会学 虚拟生存论

作者:贾英健(山东省委党校) 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 21世纪初中国人口的生育观念 ——基于对山东省一项问卷的调查 作者:陈岱云(济南大学)胡令安(山东省荣军医院) 清华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文学语言学 齐鲁古典戏曲全集 作者:陈公水(山东理工大学)徐文明(山东理工大学)张英基(山东理工大学) 中华书局2011年9月 中国古代文学史料学 作者:张可礼(山东大学) 凤凰出版社2011年9月 文化学 全泰山诗 作者:袁爱国(泰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泰山出版社2011年12月 教育学 制度道德教育论 作者:冯永刚(山东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 道德教育的非知识化路径 作者:谭维智(山东师范大学) 教育研究2011年第6期 中国体育组织文化建设与体育产业持续发展的研究 项目负责人:王玉珠(聊城大学) 全国社科规划办2008年10月 历史学 现代国际关系史:世界体系的视阈 作者:曹胜强(枣庄学院) 人民出版社2011年8月 儒家政治理论及其现代价值 作者:傅永聚(曲阜师范大学) 任怀国(潍坊学院) 中华书局2011年9月 乡遂之制与西周春秋之乡村形态 作者:马新(山东大学) 文史哲2010年第3期 应用与普及 山东“文化强省”建设战略研究 作者:王志东(山东社会科学院)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 中国城镇化进程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作者:朱孔来(济南大学)李静静(莱芜银监局)乐菲菲(济南大学)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社科基金用于开展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省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百人工程”项目。除一般项目中有一定比例的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外,其余项目均为省社科办经费资助项目。 第三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项目经费应主要用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以及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研究项目,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杜绝随意性。应当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三)权责明确,规范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办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五)一次核定,分期拨付。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doc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 量化评分所得的分数,是评价成果的参考依据。成果量化评 分由“学术评价量化评分”和“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分”构成。 一、学术评价量化评分 学术评价量化评分是评委根据成果的学术价值所评出的量化 分,包括难易程度、创新程度、完备程度、成果价值,为多位评 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值,分数可计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分 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分是根据成果主件和佐证材料所确定的 量化分,包括立项、出版、引用、转载、采用、批示等。 (一)立项 1.已结项的研究报告类成果,标注课题项目的著作类、论文类成果可加此项分。 2.参与多个课题的成果,只计一个最高级别的档次分。 3.课题级别认定见《关于课题级别认定的说明》,不在其列的课题不计分,评委在评价时可作参考。 (二)出版 1.一级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等级评估为一级,入选“全国百 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出版社(见《出版社评价认定等级表》)。 二级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等级评估为一级以下,未入选“全 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出版社。 2.一级期刊需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 期刊和 CSSCI 来源期刊(见《期刊评价认定等级表》)。 论文成果发表期刊是权威期刊的,其发表分在一级基础上加 3

分。 二级期刊需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 期刊、 CSSCI 来源期刊中任意一至两种。 三级期刊为低于二级的公开出版的期刊。 3.一级报纸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办的党报。 二级报纸为各部委主办的报纸和各省(区、市)主办的党报。 三级报纸为一、二级以外的报纸。 4.再版 著作成果如有多级别、多次的再版加印,只计一个最高级别 的档次分。 (三)引用 引用 ,是指一项成果发表后 ,其观点被其他作者在论著中引用 , 引用的标志是引号内的原文,或指出作者名字及观点。只列为参 考文献的不作为正式引用,计分时只计该档次分的一半分。 一项成果如有多级别、多次的报刊、著作引用,只计一个最 高级别的档次分。 作者引用本人成果的不计分。 转载 ,是指一项成果发表后 ,被其他报刊所转载 ,或被其他著作、文 献所收入。被转载成果的标志是注明转载文章的来源,未注明转载不 计分。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对成果的全文转载,按一级计分,《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对 成果的全文转载,按二级计分。 对文章部分转载或观点摘编的,只计该档次分的一半分。列为书目和文章篇目索引的 ,可按一级、二级和三级 ,分别计 4 分、 2 分、

《湖南社会科学》杂志社征稿电话编辑部官网地址

《湖南社会科学》杂志社征稿电话|编辑部官网地址 《湖南社会科学》杂志创刊15年来积极面向社科理论研究的前沿领域,面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求真,扎实开拓,相继编发了一系列思想性强、学术性精、创新性优、影响大、价值高的文章,得到了广大作者和读者的好评。 收录情况/影响因子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收录1、中文核心期刊:连续2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11)、中文核心期刊(2008) 2、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2014-2015) 3、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4、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5、影响因子: 截止2014年万方:影响因子:0.449;总被引频次:1135 截止2014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544;综合影响因子:0.308 6、杂志荣誉: 湖南省十佳社科期刊 湖南社会科学栏目设置

哲学科学、政法社会、经济管理、文教历史、学术交锋、新人新作、领导论坛 刊名:湖南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主办: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周期:双月 出版地:湖南省长沙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 1009-5675 CN: 43-1161/C 邮发代号:42-229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湖南社会科学 创刊时间:1988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投稿须知: 1.论文采用word格式发送到本站指定投稿邮箱:qingfan008@https://www.sodocs.net/doc/3d5954026.html,/262609847@https://www.sodocs.net/doc/3d5954026.html,(注明文章所投杂志名称) 2.投稿写明联系方式:电话、QQ邮箱等,以便确认联系,未附个人信息我们将视为无效投稿,恕不回复。 3.编辑会根据您的要求,安排审稿,1-2个工作日回复审稿结果。 4.在此期间请勿一稿多投,如因作者原因造成的稿件重复录用,我们不承担责任。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助金额万元下达单位(甲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资助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OO三年制

填报说明 一、《资助项目合同书》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计划执行和检查、评价的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均应按规定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汇报研究工作进展、取得成果、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情况。 三、项目计划执行期间所取得的有关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总结、评价书、及成果报道,均须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项目批准号。属联合资助的项目同时标注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名称。 四、项目合同书内容参照项目申请书,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外来词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合同书统一用A4纸张,复印件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未经省基金办批准,不得自行调整。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鼓励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优秀的研究成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理论发展、人才培养以及决策科学化,加快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更好地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本省个人和集体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普及成果(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四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省社科联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省社科联聘请有代表性的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并根据申报成果的学科和地区分布等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评审组。

第六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2年评选1次,每次奖励成果总数5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0项、二等奖不超过150项。 在同一次评选中,每位申报人只能获得一项奖励。 第七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额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第八条奖项设定和奖金数额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由省社科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评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审核安排。 第九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标准为: (一)获奖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二)基础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当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三)应用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当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特别是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普及类获奖成果应当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方面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用于支持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扶持新兴、边缘、交叉性学科的建设,支持具有重大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工作。 第三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突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努力拿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我省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凡有条件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是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办事机构,它的职责是: 、制订和发布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和推广。 、组织对基金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优秀成果进行评奖、表彰。 、组织本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评选、出版。 、具体管理和筹措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基金。 、负责本省优秀青年社科理论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的评选、宣传、培育。 、负责本省重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评选、管理。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一、需交材料: 1、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 2、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 3、成果简介一式4份 4、最终成果 (1)专著(如暂未出版,则暂交一份书稿,出版后补交)4套 (2)论文、研究报告(原件一套)2套 5、成果质量佐证材料 (即经与原件核对后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反响材料) 一式2份 二、注意事项: 1、表格下载 《专家鉴定表》和《结项审批书》均可在我校社科处网页下载。2、鉴定专家 项目结题,需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三位专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 三位鉴定专家需请外单位2人(含组长),《专家鉴定意见表》上需有专家的签名,并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需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 在《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有关结项工作规定摘要: 一、研究时限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如确有必要,经省社科办同意,可适当延长。 二、鉴定、验收 立项课题完成后应进行鉴定和验收。结项成果与立项承诺明显不符(最终成果形式不相符、成果名称与立项课题名称不相符)的,一律不能通过结项。 课题的鉴定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3-5名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 重点项目和基地委托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由省社科办负责;重大项目除由省社科办组织鉴定外,还要参考与项目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的参考意见。 专家鉴定劳务费每人200-500元。 三、撤项处理 1、成果质量:项目鉴定未被通过的,可允许课题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鉴定仍不合格的,按项目未完成处理,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予以撤销,并视情况要求退还或赔偿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 2、研究时间: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超过3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要予以撤项。 撤项项目,省社科办除内部通报外,并于网上公布,其续拨经费一律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成果出版、评奖 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最终成果正式出版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程序推荐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优秀成果参与全国和全省的评奖。

第十六届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041019133657

第十六届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拟奖励成果名单(289项) (按奖励等次、成果形式排序) 一等奖(24项) 成果题目成果形式作者《博弈视角下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著作王余丁等《连片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调查及对策研究——基于燕山-太行山和黑龙港流域的调查》著作王金营等《党章悦读》著作王玉平等《日本大学校发展研究》著作王文利等《宋代出版史》著作田建平等《日本教育史专题研究》著作朱文富等

《大学生心理资本积累及其教育管理》著作许海元《信息网络条件下执政党建设研究》著作孙英臣等《中国藏黑水城汉文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著作孙继民等《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研究》著作纪良纲等《燕赵文库?张申府集》《燕赵文库?张岱年集》著作杜运辉《河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研究》著作李彤等《跨部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著作杨会良等《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人力资本积累路径研究》著作陈亮等《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金融对策研究》著作康书生等《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与法制化治理研究》著作梁平等《中国儒学史》著作程志华《河北宗教史》著作鞠志强等《公共物品概念定义的缺陷及其重新建构》论文张晋武等

《社会治理创新中伦理作用现状与对策研究》研究报告王莹等《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略研究》研究报告王晓芬等《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研究报告李岚等《河北省食用菌产业扶贫经营组织模式研究》研究报告赵帮宏等《精准扶贫理论与实践》研究报告段洪波等 二等奖(95项) 成果题目成果形式作者《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理论、历史与现实》著作于春洋等《我国公共经济责任体系与机制研究》著作习亚哲《<津门诗钞>点校》著作王长华《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著作王利军等

关于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关于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部门: 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综合研究/交叉学科。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42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40项。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 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参评成果资格 2001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应视为系列论文而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3、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已获国家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部级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包括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中国经济学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以及孙冶方基金会、吴玉章基金会、陶行知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四、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表》(A4纸打印)、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 2006年2月21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六、本届评奖教育部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报部门注意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按时将材料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吴艳萍。联系电话:1290。E-mail:wuyp@https://www.sodocs.net/doc/3d5954026.html, 附件: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精品,不断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质量,更好地为当前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北京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第三条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组织 第四条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负责评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奖项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各人文社科单位的申报名额按照该单位科研成果统计数占全校成果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学校鼓励跨学科研究成果的申报。 第六条参评成果的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大类别。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不包括教材;论文类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七条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常设一等奖、二等奖,根据需要设立特等奖。各等级奖的标准是: 特等奖:选题上有重大意义,对开辟新兴学科有重大建树或填补本学科的空白,对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有突出贡献,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一等奖:选题上有重要意义,在本学科领域有新的突破,有新观点、新论证、新方法,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解决改革开放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贡献。 二等奖:选题上具有较大意义,在本学科内的某一方面有新的突破,或对某个理论问题做出正确、富有新意的阐述,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一定贡献。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八条评奖工作采取作者申请、单位初评、学部评审、评奖结果对外公示等评审程序。 各单位初评会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初评会对本单位申报成果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并从评审结果中推荐一定比例的成果作为一等奖以上候选成果,其余为二等奖候选成果。各单位初评会须对本单位初评入选成果做出书面推荐意见,陈述推荐原则与理由,由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对入选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承担责任。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转发: 湖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严格执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规定。明确结项验收标准,所有项目除了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提交一份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需附电子文档)外。 今后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本专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包括百人工程项目、奖励项目、委托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专著。 改革项目结项方式,参照我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项办法,取消专家鉴定,实行结项验收制,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审定。区分结项等级,将过去的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改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等级成果通过网上宣传、入选成果要报、出版成果集等方式给予鼓励,对不合格等级项目提出修改意见,修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一般在受理鉴定结项材料40天内审定批复。定期公布结项信息,每月在《湖南社科规划网》上公布一次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信息。精心制作结项材料,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完善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内容和格式。建立项目档案,对已经结题的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要保留一份立项申请书、一份结项审批表和一套结项成果。 湖南第一师范关于“湖南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流程:

1、申报: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交科研处,电子稿发至科研 处公共邮箱。 2、立项:通过的立项名单在科研管理群公布,主持人来科研 处拿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3、研究:主持人按省规划办结题的要求和时间进行研究,所有 项目成果的发表和出版,必须注明是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标注课题编号。 4、结题上报:从社科规划网下载结题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准备 结题材料(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3d5954026.html,/)。 5、上报备案:结题材料交科研处签字盖章,并多交一份给科研 处存档。 6、上报省社科规划办:主持人将结题材料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地址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7、上网查询结题情况:从省社科规划网(网址: https://www.sodocs.net/doc/3d5954026.html,/)查询结题结果,再去社科规划办领取结题证书。 8、结题备案:将结题证书的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以便科研处 落实课题经费的到账情况。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最新)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X社科强省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和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设立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省评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省级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省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90个,可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成果申报总量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评奖活动所需经费列入评奖当年省财政预算。

第八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坚持以X主义为指导,注重成果的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注重体现中国特色和X风格。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冷门学科创新发展,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制定明确的评奖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评选。达不到标准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九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按评审要求,组建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的成员从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库中抽选,实行完全回避制度,由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在我省工作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申报人向受理单位申报。 在职副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领导干部中,仅限于编制在高等院校、党校、社科院、行政学院和其他社科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并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主,其成果可以申报。 第十一条各设区市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各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及省直有关部门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申报受理单位。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量化评分所得的分数,是评价成果的重要依据。成果量化评分由“学术评价量化评分”和“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分”构成。 一、学术评价量化评分 学术评价量化评分是评委根据成果的学术价值所评出的量化分,包括难易程度、创新程度、完备程度、成果价值,为多位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值,分数可计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分 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分是根据成果主件和佐证材料所确定的量化分,包括立项、出版、引用、转载、采用、批示等。 (一)立项 1.研究报告类成果各级别立项的重点课题,在原级别应得分数的基础上追加一半分。 2.研究报告类成果有立项单位鉴定的,鉴定结果为国家级优秀的加10分;鉴定结果为国家级良好和省级优秀的加6分;鉴定结果为省级良好的加4分。 3.参与多个课题的成果,只计一个最高级别的档次分。 (二)出版 1.一级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等级评估为一级,入选“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出版社(见《出版社评价等级认定表》)。 二级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等级评估为一级以下,未入选“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出版社。 2.一级期刊需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见《期刊评价等级认定表》)。 论文成果发表期刊是权威期刊的,其发表分在一级基础上加3分。

二级期刊需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任意一种。 三级期刊为低于二级的公开出版的期刊。 3.一级报纸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办的党报。 二级报纸为各部委主办的报纸和各省(区、市)主办的党报。 三级报纸为一、二级以外的报纸。 (三)引用 引用,是指一项成果发表后,其观点被其他作者在论著中引用,引用的标志是引号内的原文,或指出作者名字及观点。只列为参考文献的不作为正式引用,计分时只计该档次分的一半分。 一项成果如有多级别、多次的报刊、著作引用,只计一个最高级别的档次分。 作者引用本人成果的不计分。 (四)转载 转载,是指一项成果发表后,被其他报刊所转载,或被其他著作、文献所收入。被转载成果的标志是注明转载文章的来源,未注明转载不计分。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对成果的全文转载,按一级计分,《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对成果的全文转载,按二级计分。 对文章部分转载或观点摘编的,只计该档次分的一半分。列为书目和文章篇目索引的,可按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计4分、2分、1分。 论文成果如有多级别、多次的报刊转载,可多次追加。 (五)再版 著作成果如有多级别、多次的再版加印,可多次追加。

关于公布江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关于公布江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我校获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经学科专家组评审,10月17日省社联主席办公会审定,共批准获奖项目264项,我校共获一等奖2 项,二等奖22 项,三等奖13 项,佳作奖1 项,现予公布。(获奖计算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 社科处 2007年11月19日

一等奖(2项) 成果名称发表出版单位、时间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目标激励对创业行动效能的影响研究(系列论文)心理学报等2005年第6期袁登华教育学院面向知识时代的教学设计框架——促进学习者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钟志贤课程所 二等奖(22项) 成果名称发表出版单位、时间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 科学社会主义视野下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 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5期王员政法学院统一论的现实针对性 简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光明日报理论版2005年1月张吉雄政法学院科学发展观研究论纲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2期祝黄河党办 追寻公正: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3期曾建平政法学院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刍议农业考古2006年第6期卓瑛政法学院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政治文化建设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3期李康平学科处 秦汉商品经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3月黄今言文旅学院清中叶以来的江南市镇人口—以吴江县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游欢孙文旅学院双语存贮模型的研究心理科学2005年第4期刘建平教育学院重建学校文化:优质学校建构的主要任务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第1期谢翌教育学院 规约的限度与个人领域的形成—基于儿童对 教育科学2006年第4期裘指挥教育学院个人领域理解的视角 大学: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兼谈美国著 中国高教研究2006年第12期眭依凡校办 名大学的成功经验 当前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几个问题高等教育研究2006年第5期胡青教育学院在“我”与“世界”之间——语丝社研究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6月陈离文学院 图像化扩张与“文学性”坚守文学评论2005年第2期赖大仁文学院 学习环境对中学生英语学习策略的影响国外外语教学2006年第4期饶振辉外国语学院 复杂现实中的文化选择—学院派批评的语 文艺报2005年4月颜敏文学院境、涵义及困境 王尔德:享乐主义道德与唯美主义艺术的契 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6期刘茂生外国语学院合——以小说《道连·葛雷的画像》为例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十二次评奖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市、高校社科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高质量完成广西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任务,自治区社科联于2011年12月29日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十二次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讨论会,广泛征求社科界专家学者对《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自治区社科评奖办拟定《实施细则(草案)》报自治区社科联党组审批。现将审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请有成果参评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做好参评成果的初审及推荐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第十二次评奖实施细则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高质量完成广西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奖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为: 自治区内作者的社会科学成果,以及自治区外作者以广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并有明显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 1.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要附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附中文翻译件。 2.通过专家组鉴定或者具有相关部门结项证书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环评报告、规划除外)。 3.被自治区或地级市党政部门以及相应的企事业单位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证明材料以地厅级以上党政部门以及相应的企事业单位下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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