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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篇一: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2011-05-11 1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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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分类:公司对外融资与担保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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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9】24号

广东银监局:

你局《关于商业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个人有关问题的请示》(粤银监报【2009】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没有禁止性规定,转让合同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社会投资者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转让具体的贷款债权,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像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人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

三、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

四、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以形成公允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五、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附注:

银行债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总结

一、相关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

2001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商业银行将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行为是否妥当的请示》作出《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由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只能在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转让。未经许可,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3、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10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受让人或者转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主体或者执行主体。”

第11条规定:“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依照《规定》、《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银行通常先将债权转让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受让银行债权后再通过债权转让或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将债权转让予非金融机构。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涉及债权转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八条规定:“权利人享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并将该债权予以转让,只要该债权不属于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可该债权转让的效力。经相关人民法院审查后,

债权受让人可依生效裁判文书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该规定明确即使是银行债权,只要该债权不属于《合同法》第79条例外规定,就可以转让。

5、《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银行不良金融资产转让纠纷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规定:“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债权主体发生变更,受让人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第二,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第三,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同时,该行为也不是一种规避“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行为。第四,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必须操作规范: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对转让的贷款债权,应当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以形成公允的价格,接受社会监督;转让贷款债权的,应当向银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篇二:商业银行资产转让相关规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00.05.27 【法规类别】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府发[2000]26号【实施日期】2000.05.27【唯一标志】16795010

(二十五)鼓励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

1、对资产和负债基本持平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转让,但须明确界定收购方的法律责任,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收购方承担。

2、重组后的企业出口产品产值占企业产值的50%以上的,当年可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3、重组后的企业经省经贸委、省科技厅认定,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从认定之日起,5年内返还50%企业所得税。

4、托管或租赁、承包严重亏损的企业,其期限不少于5年。在经营期内,全部返还企业所得税3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2年。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5.06.17 【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4]378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汉口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家根据有关政策实施的,具有政府指令划转国有资产的性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商业银行就政策性金融协议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第二种意见。此复。

【发文字号】[2004]民二他字第25号【实施日期】2005.06.17【唯一标志】78231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日期】2009.03.17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政部令第54号【实施日期】2009.05.01【唯一标志】114559

第四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第五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包括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协议方式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第六条拟转让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应当明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禁止转让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不得转让。

第十条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子公司或者向企业投资的,由该国有及

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所设立子公司和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转让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国有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研究行为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审议所属一级子公司的事项,监督一级子公司以下的资产转让事项;

(四)向财政部门、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有关资产转让情况。

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国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转让活动:

(一)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

(二)转让方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或者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转让资产的;

(三)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以及未经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四)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转让方未按规定落实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非法转移债权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作为担保的,转让该部分资产时,未经担保债权人同意的;

(六)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以及资产转让协议签订的;

(七)受让方在产权转让竞价过程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六十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和债转股股权资产的,国家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银监发[2005]72号【发布日期】2005.11.18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银行综合规定

【实施日期】2005.11.18【唯一标志】105554

【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00.11.10 【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专业公

【唯一标志】34755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297号【实施日期】2000.11.10第十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取得的债权转为对借款企业的股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受本公司净资产额或者注册资本的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实施债权转股权,应当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有关企业的技术进步

和产品升级。

第十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取得的债权转为对借款企业的股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受本公司净资产额或者注册资本的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实施债权转股权,应当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有关企业的技术进步

和产品升级。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十八条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金融资产管理公

司对被推荐的企业进行独立评审,制定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并与企业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和协议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相关论文1篇)

第十九条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帮助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第二十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股权后,作为企业的股东,可以派员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二十一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企业股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也可以

由债权转股权企业依法回购。第二十二条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产权变更等有关登记。第二十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2001.07.30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商业银行将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行为是否妥当的请示》(上海银发【2001】1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关于合同债权转让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及其他权利一般原则上是可以转让的,但由于金融业是一种特许行业,金融债权的转让在受让对象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放贷收息(含罚息)是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一项特许权利。因此,由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只能在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转让。未经许可,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

【发文字号】银办函[2001]648号【实施日期】2001.07.30【唯一标志】110718

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

【发布部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日期】2005.03.21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评估【发文字号】中评协[2005]37号【实施日期】2005.07.01【唯一标志】57512

第十七条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包括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和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

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通常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也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通常是债权资产,也包括因受到限制、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法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十八条实物类资产主要包括收购的以物抵贷资产、资产处置中收回的以物抵债资产、受托管理的实

物资产及其所产生的权益,以及其他能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资产。股权类资产主要包括商业性债转股、抵债股权、质押股权等。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收益凭证等其他相关资产。债权资产主要包括本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所指不良贷款和不良债权。【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9.03.30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银行就政策性金融资产转让协议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二)债权人向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清偿债务的;

(三)债权人向已列入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并拟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清偿债务的;

(四)《纪要》发布前,受让人与国有企业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履行完毕,优先购买权人或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

(五)受让人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以不良债权存在瑕疵为由起诉原国有银行的;(六)国有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的国有森工企业不良债权而引发受让人向森工企业主张债权的(具体详见《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申请表》名录);(七)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中,国有企业债务人不能提供相应担保或者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发文字号】法发[2009]19号【实施日期】2009.03.30【唯一标志】116008

六、关于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

会议认为,在审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重点审查不良债权的可转让性、受让人的适格性以及转让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

(二)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定为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以及其他依法禁止转让或限制转让情形的;

(三)与受让人恶意串通转让不良债权的;

(四)转让不良债权公告违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处置不良资产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五)实际转让的资产包与转让前公告的资产包内容严重不符,且不符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

(六)根据有关规定应经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但未经评估的;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与债务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债务人以及三方之间恶意串通,低估、漏估不良债权的;(七)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处置,但未公开招标、拍卖的;或者公开招标中的投标人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或者以拍卖方式转让不良债权时,未公开选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的;或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拍卖的;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或者备案、登记手续而未办理,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能办理的;

(九)受让人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

(十)受让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

篇三: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转让问题的几个案例

农行河北衡水分行债权转让案

2005年11月,农行河北衡水分行将一笔本金1850万元、利息约600万元的不良债权以全价转让给一家公司,但债务人对这一转让提出质疑并将农行衡水分行告上了法庭。法庭援引央行2001年下发的银办函(2001)648号《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说法,判决转让行为无效。农行河北衡水

分行上诉到河北高院,河北高院则请示最高院,农行总行也以书面形式请示银监会,但至今

最高院与银监会均未给出正面答复,目前河北高院尚未作出判决。

此案中,涉及到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转让债权的效力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不

良债权”作出明确定义。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看,资产所包含的项目为:国外资产、储

备资产、中央银行债券、对中央政府债权、对企业或者其他部门债权、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债

权。其中,后四类属于债权;在债权中,贷款占主要部分。由于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主要集中

在贷款这一资产项目上,因此,银行不良债权主要指不良贷款。对于不良贷款的范围,根据

我国传统的贷款分类法,贷款被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俗称“一逾两呆”。由于传统的分类法不利于衡量贷款的真实质量,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

年和2001年相继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

通知》,借鉴国际通用的银行贷款划分办法,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

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项为不良贷款。

目前,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十分有限,主要为直接扣收、正常催收、债务重组、以

物抵债、依法清收、贷款核销等传统方式。自1999年起,国家决定组建东方、信达、华融、

长城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可以将特定范围的不良债权相应转让给

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竞标、竞价、拍卖转让或者

打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不良资产(包括不良债权),而且,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一般

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一般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虽不包含信用业务,但作为合

格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仍然可以受让债权。值得注意的是在债权受让方是否当然地取得

计收利息的权利问题上,目前仍存在争议。那么,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能否将不良债权转

让给不具有金融业务资格的企业法人吗?

目前业界对此持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商业银行可以将其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所享有的不良债

权亦是普通的债权,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

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

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当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而订立的委托合同、雇用合同及赠与合同等;(二)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只要当事人的约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该等约定应当有效。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商业银行将其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

的,目前尚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此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商业银行不良债

权的转让不在上述禁止转让的情形之列,即应当认定转让行为有效。即便中国人民银行对此

作出了相关的规定,由于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范畴,也不应影响转让行为的效力。另

一种意见认为,银行将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存在如下法律障碍:

第一,关于受让方主体资格。金融业是一种特许行业,放贷收息是经营贷款业务金融机构的

一项特许权利。因此,由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只能在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之间转让。未经许可,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有: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

构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金融业务是指存款、贷款、结算、保险、信托、

金融租赁、票据贴现、融资担保、外汇买卖、金融期货、有价证券代理发行和交易,以及经

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金融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业务活动”。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上述规定均明确指出,贷款等金融业务只能由具有特许资格的金融机构

来经营,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如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该受让方因不具有金融业务资格,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债权转让行为无效。

第二,可能构成企业间借贷。如果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则受让债权的企业成为新的债权人,对原借款人享有债权,原来贷款合同的主体将变更为非金融机构,将构成企业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如果认定商业银行与非金融机构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将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规定相悖。由此导致银行向其他非金融企业转让债权的合同无效。

第三,不良债权转让的定价问题。不良债权的定价问题属于世界性难题,目前尚未有国际公认的定价标准和程序,不良债权定价已成为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最大困难。况且,《贷款通则》规定,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未经国务院批准,贷款人不得豁免贷款。而既然是不良债权的转让,通常是回收有困难的债权,不管是作为转让方的债权银行,还是作为受让方的企业,均希望采取打折的方式进行,按照账面价值转让不良债权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在《贷款通则》如此严格的禁令之前,以市场化方式转让不良债权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第四,核销方面的障碍。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方可认定为呆帐:(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的;(二)借款人死亡;(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四)借款人和担保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终止法人资格的;(五)借款人触犯刑律,受到制裁,财产不足归还债务又无其它债务承担者的;(六)经法院对借款人、担保人强制执行、裁定执行终结的;(七)金融企业对抵债资产小于贷款本息差额的部分;(八)因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发生的垫款;(九)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由于财政部规定了严格的贷款核销条件,对除此之外的贷款损失,将导致无法核销的结果,因此,也在客观上限制了银行的不良债权转让操作。

第五,关于银行债权转让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既然是不良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资产的实际收回率就不可能达到100%,但是另一方面,在转让过程中,确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有的债权受让人以相当于不良债权百分之几、甚至更为低廉的价格购买不良债权,然后向债务人主张全额债权,成为另一种“一案暴富者”。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进行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时,违反国家规定或超越法定权限,将国有资产低价出让或无偿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者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的”,属于国有资产流失行为,将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查处。如果商业银行进行债权转让的,将涉及到债权转让给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通知》,把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到一定高度,而且对当前审理和执行涉及金融不良债权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不良债权转让过程中,可能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仍然面临着诸多障碍和政策限制,除政府相关部门特殊批准的情形外,商业银行不应与非金融机构进行不良债权的转让,即使进行了不良债权转让的,该转让行为应属无效。中国银监会公布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尚未实施)第六十四条规定:“贷款受让方必须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除此之外的贷款转让,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转让贷款债权合法有效吗【总行银行法制年度报告2008】

一、典型案例

1996年12月,内蒙古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某银行)向某县化肥厂(以下简称化肥厂)发放固定资产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4年,到2000年12月到期;化肥厂以其所有的1000万元房屋和1200万元其他财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化肥厂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02年 12月,某县人民政府与自然人王某签订《王某并购某县化肥厂合同》,约定王某整体购买化肥厂全部资产,承接某银行和化肥厂因购销与各企业和个人形成的有关债权债务关系,待企业好转后,逐年偿还。上述协议签订后,王某在工商部门重新登记注册了某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化肥厂被工商部门注销。2003年 12月,某银行与化工公司签订《承债协议》,约定原化肥厂所欠某银行贷款本金2000万元,从签订协议之日起由化工公司全部承担,并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本金从2005年开始分期偿还,至2018年全部还清。 2004年,某银行根据总行关于集中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精神,向其直接上级行请示处置原化肥厂不良贷款,其上级行批复“同意某银行对原化肥厂债权合理确定出售的保留价,尽快组织公开拍卖出售”。同年10月,某银行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该贷款债权,其中本金2000万元,利息297万元,委托拍卖保留价为840万元。拍卖公司在相关报纸上刊登拍卖债权公告,最终个体户吕某竟拍获得该笔债权,并按约支付拍卖价款840万元,拍卖结果依法办理了公证。拍卖成交后,某银行向化工公司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并将贷款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移交给吕某。11月,吕某以化工公司为被告、某银行为第三人,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化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297万元。一审中,被告化工公司辩称,某银行拍卖贷款债权给吕某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行为。某银行辩称,该债权的转让行为合法有效,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已将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被告化工公司,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化肥厂与某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法有效。王某购买并组建化工公司,与某银行约定承担化肥厂的贷款本息,符合企业债务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基本法律原则,化工公司应当承担该笔债务的偿还责任;某银行虽经法定拍卖机构,通过拍卖方式将其对化工公司享有的2000万元债权及利息转让给吕某,并就转让的事实通过公证履行了通知的义务,但某银行转让该贷款债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行为无效,原告吕某不能合法取得该笔债权,遂判决驳回吕某的诉讼请求。2007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二、分析与点评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加快,商业银行为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资本充足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降低不良贷款占比,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主要有依法清收、债务重组、以物抵债等。为尽快处置不良贷款,一些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债权直接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但此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议。本案即是一起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债权直接转让给个人而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争议焦点在于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债权直接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是否合法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债权转让违法无效。金融业是一种特殊行业,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放贷收息是经营贷款业务金融机构的一项特许权利,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经营的业务,金融债权的受让人必须是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案中,某银行自行转让贷款本金和利息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债权受让人的吕某不具备从事金融机构业务的资格,且该贷款债权有足额的抵押担保,即使属于不良资产也应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吕某与某银行的债权转让协议属无效协议,其要求化工公司偿还贷款本息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商业银行不能向公众出售贷款债权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合同法》也只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本案中,某银行出售该笔贷款债权获得其上级银行的授权批准,且其已按照要求委托拍卖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履行了《合同法》规定债权

转让应通知债务人的义务。某银行、拍卖公司和吕某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各方协商一致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受让人吕某支付拍卖价款后已合法取得该笔债权,化工公司应向吕某承担偿付债权本息的责任。

我们赞同债权转让合法有效的观点,不认同一、二审法院认为“某银行转让该贷款债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行为无效”的判决结果。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本案债权转让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人民银行相关禁止性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依法不能作为本案判决依据。本案转让合同标的是不良贷款债权,而非经营贷款业务的特许权利。而且,某银行以拍卖形式向吕某转让债权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亦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因此,该转让行为应为有效。在某银行向债务人化工公司履行通知义务后,化工公司受该转让行为的约束,应向债权人吕某履行还款义务。

二是商业银行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不属于特许业务。《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前述规定,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属于商业银行需要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才能开展的特许业务。除此以外商业银行实施的其他普通民事行为,则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行为,并不属于前述需要批准才能开展的特许业务。非金融机构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竞买等方式获得债权后,其受让的债权应理解为一般债权,不论是将债权再次转让,还是直接向债务人进行追索,都是对债权本身的一种管理或处分,也不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因此,不应以未经批准为由否定商业银行与非金融机构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

三是商业银行直接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债权并无本质区别。实践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一种是直接转让,即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将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给其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另一种是间接转让,先将不良贷款债权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将其转让给其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就债权转让行为的性质而言,上述两种方式并不存在本质区别,都将形成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最终持有债权并向债务人进行追索的局面。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行为已经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认可,如果在法律、行政法规未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完全否定商业银行直接转让不良贷款债权行为的法律效力,势必造成法理上矛盾。四是否定本案转让行为效力将导致不良影响。

目前,在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已经存在一些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处置不良贷款债权的成功案例。如果否定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势必对商业银行已经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处置不良贷款债权产生重要不利影响。因此,为保护和促进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方式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提高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效率和资产质量,避免因处置方式受限导致大量不良贷款债权沉淀于银行内部无法处理,应当肯定本案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是,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就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问题逐级向上级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在征求财政部、国资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最终认为不宜认定本案转让行为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倾向于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认定为无效,主要考虑到如允许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在有关部门未出台有关规范意见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商业银行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随意性,有可能形成金融风险,而且在实际转让过程中,因不良

贷款债权通常收回难度很大,按照账面价值转让的可能性很低,往往采取打折处理方式,转让价格低于贷款本息总额,按照现行规定商业银行不享有自行减免贷款本息的权利,如认可该类转让行为有效,有可能造成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三、相关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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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及股权回购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借款及股权回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出借人(甲方):北京世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回购人(乙方):李彦来,杜凤海,张瑞松,韩淑珍 鉴证人(丙方):北京谷成惠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乙方因解除所控制的丙方公司名下的抵押借款,需要资金周转,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资金,解除丙方公司名下的资产抵押; 2、乙方中李彦来系丙方的实际控制人,与杜凤海,张瑞松,韩淑珍四人系 丙方工商登记的股东;其中李彦来对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依法持有丙方 % 股权;杜凤海对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依法持有丙方 %股权;张瑞松对丙方 出资人民币万元,依法持有丙方 %股权,韩淑珍对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依法持有丙方 %股权。 3、基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资金,乙方自愿将所持丙方90%殳权依法转让给甲方,并于借款到期后由乙方回购;如果乙方到期不进行回购,则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金抵作股权转让价款。 基于上述背景,经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借款及股权转让回购事宜自愿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金 1、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人民币1.5亿元(即借款本金),使用期限:自股权转让至股权回购期间; 2、该笔资金应专项用于偿还乙方利用丙方公司名下资产向宝瑞通典当行抵押所借款项,包括本金1.25亿元,利息及罚息等款项,不得挪作它用; 3、基于对丙方公司名下房产未来的规划重建项目合作前景认同,甲方同意以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乙方同意提供丙方公司名下资产作为抵押

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The latest model of equity share transfer agreement (Standard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 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 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_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借款债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借款债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借款债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赵晶玉。女,系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山弯乡,七一组,身份证号:220402, 委托代理人:苑庆伟,男,现住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三合小区,身份证号:乙方:江女,现住辽宁省沈阳,身份证号: 一,甲方是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依法专门收购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于20xx年8月7日上午,委托公开拍卖所收购。 二,甲方根据不良贷款资产的特点,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似就其收购的不良贷款债权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甲乙方均具有本合同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三,不良贷款:在本合同中是指甲方在拍卖会直接收购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依法专门收购中国建设银行辽宁本溪分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甲方转让乙方的债权,乙方对债权享有并依法转让的权利。 四,甲方在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乙方受让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对受让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详细版

编号:YB-HT-021699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详细版 The contrac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详细版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最新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最新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

股权转为借款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股权转为借款合同 篇一:股权转让银行贷款协议书 股权转让银行贷款协议书 甲方:某某银行某某分行。 乙方:某某市某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某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上列甲、乙、丙各方,就股权转让、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相关事宜,为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经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各方按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转让数量及款项支付 1、丙方对其目标公司(即某某建设集团某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占有的94.29%股权(包括该股权及按股权股比应当享有的房地产等全部资产)作价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转让给乙方所有。乙方同意受让。 2、乙方对股权受让款的支付方法,采取向甲方贷款偿付给丙方。并委托甲方直接将乙方贷得的款项,全部直接支

付给丙方。并按丙方指定的银行和账号的汇款。 3、股权转让成立后,乙丙双方应当密切配合,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由于一方反悔或不配合导致股权转让无法进行的,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银行货款数量、用途及支付方法 1、甲方同意贷款给乙方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 2、乙方向甲方所货款项用途:必须全部用作支付给丙方股权受让款。 3、指定付款人付款、收款人收款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甲方付款银行及账号:丁方付款银行及账号:丙方收款银行及账号: 4、甲乙双方银行贷款和支付,采取分期方法办理,共分六次进行。 第一次万元;第二次万元;第三次万元;第四次万元;第五次万元;第六次万元。(注:第一期贷款人贷款,丙方收款成就后,再进行第二次贷款和丙方收款,以后各期均按此方法类推)。 5、贷款相对人对办理贷款手续应当密切配合。由于一方故意原因,导致贷款无法进行的,责任人应向收款人承担违约金。 6、本协议约定收款、付款的款额,必须按本协议指定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官方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官方版)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页共页第1 7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官方版)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根据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股权 第二章公司的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为: 1、甲方为_____%。 2、乙方为_____%。 3、丙方为_____%。 页共页第2 7 4、丁方为_____%。 第三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 丙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第四条股权转让后,丙方占有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 第三章转让价款 第五条丙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分别为: 1、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的转 让价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 2、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的转 让价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 第四章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丙方应按下列期限及方式分别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1、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变更登记 第七条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 借款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交易行为。那么签订借款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借款转让合同范文篇一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8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标 准版本

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20xx年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

小额贷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参考范本)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转让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是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小额贷款公司、 担保等新金融产业的股权投资; 2、乙方是公司,主要从事小额贷款投资与管 理等业务; 3、乙方和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 已经获得了()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主管部门的批准,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营运所需的各项有效证照和许可,已经正式营业; 4、乙方及公司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同意乙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甲方;5、甲方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按本协议约 定的条件受让乙方出让的股权; 6、各方均拥有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资格和/或有效授权。 各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概况 1.1 公司于20 年月日设立于省市区,获得了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批准文号是:; 1.2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运所需的证照和许可,分别是: 1.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号: 公司住所:市区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根据金融办批文和工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填写)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1.2.2税务登记证:发证机关为市地方税务局,证号为:; 1.2.3组织机构代码证:发证机关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证号为:; 1.3 公司的股东是:、、、、其中: 转让方出资万元人民币,持有公司 %的股权; 第二条标的股权 2.1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的股权,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条件依本协议的约定; 2.2公司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同意乙方出让 %的股权给甲方,某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股权价款与支付 3.1双方商定,甲方收购乙方出让的公司 %的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3.2甲方按下列时间支付股权价款:自本协议获得政府金融工作主管部门和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8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或等值港币(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汇率折算)。 第四条股权转让后的公司

有限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9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通用范 本

有限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二.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三.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一)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505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一)标准版本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一)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借款人即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

2020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2020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2020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相关阅读: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算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1]: 一、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二、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

(word完整版)股权转让协议(律师专用版)

股权转让协议(律师专用版)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署: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公司名称: 住所: 丙方(目标公司): 公司名称: 住所: 甲方、乙方及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鉴于: 1. 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持有丙方 % 股权。 2. 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其在丙方所持股权对应的全部、完整的权利,所持股权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者处于司法程序等情形。 3.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 %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甲方总共持有丙方 %的股权(“股权转让”)。 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的丙方股权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一、股权转让 1. 转让内容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 %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受让前述股权。 (2)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2.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让甲方所持丙方 % 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大 写)(¥元)(转让价款),上述价格均包含该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依附于股权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丙方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 (2)乙方应自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交割条件满足或经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豁免后10 个工作日之内(“交割”,交割之日称交割日),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二、付款和交割的前提条件 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 2 款的转让价款应以下列条件(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乙方书面同意豁免该条件为前提条件: 1. 丙方和转让方配合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业务、技术、知识产权、流程、合规性、许可、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且乙方对尽职调查结果满意,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按乙方要求适当解决或已确定解决方案; 2. 丙方和转让方已向乙方提供自公司设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丙方和转让方已经签署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有关本协议所涉交易的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并向乙方交付了其作为一方的经签署的交易文件; 4. 完成交易文件项下的事项所有必要的公司治理文件及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工商变更文件、股东会决议均已签署和准备完毕; 5. 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股权转让,决议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批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全体股东放弃对本协议项下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等其他类似权利;(3)同意公司章程根据股权转让情况作出相应修改。 6. 丙方已就股权转让及本协议涉及的其他内容等相关事项相应修改并签署了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订案(“新章程”);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 XXXX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XX%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X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备注:所转让的股权中如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约定如下:所转让的占X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XX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转让费XX万元人民币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XX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X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X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XXX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2021版)

YOUR LOGO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2021版)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agreemen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协议系列,下载即可用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2021版) 说明:本协议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协议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

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新版个人借款合同范本doc

新版个人借款合同范本doc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doc 你是不是在找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借款合同范本栏目小编为您提供《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doc》最新范文,欢迎浏览及下载! 点击下载:个人借款合同范本doc文件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篇一】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借款金额(大写)?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篇二】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简单版股权转让协议书

简单版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股权转让,在一定情况下为了保障,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方一般都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下面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喜欢的来收藏哦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 兹有_____公司是由出让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_____万。出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_____元,人民

币__________以__________(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次支付给甲方。 二、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_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陈述与保证 4、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出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出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出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4、1、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借款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 月___ 日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

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精彩链接: ________________ 2019年司法考试冲刺班课程开通 2019 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对比 2019年司法考试QC群

股权转让协议书:实例

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转让方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关于 转让方公司名称 之 股权转让协议200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200 年月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 深圳市签订: (1) (转让方股东(1)) 住址: 身份证号码:1 (2) (转让方(2))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中,转让方股东(1)、转让方股东(2)分别及共同称为“各转让方”或“转让方”) (5) (受让方股东(1)) 住址: 身份证号码: (6) (受让方股东(2))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中,(受让方股东(1))、(受让方股东(2))分别及共同称为“各受让方”或“受让方”) (在本协议中,以上各方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7) 受让方公司名称(“123 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转让方公司名称是一家在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以下称“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RMB¥0,000,000.00); 2. 各转让方为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分别合法持有50%、50 % 的公司股权及相应之所有权利和利益(以下称“转让股权”); 3.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各转让方有意向各受让方转让、各受让方有 意从各转让方受让各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及相应之所有权利 和利益(以下称“股权转让”);

4. 123 公司同意依本协议的约定就受让方于本协议下支付转让价款的义 务承担担保责任。 故此,各方及123 公司经过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出售与购买 1.1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并受限于本协议的条件,转让方股东(1)、转让方股 东(2)同意向(受让方股东(1))、(受让方股东(2))转让股份,(受 让方股东(1))、(受让方股东(2))亦同意购买转让方股东(1)、转让 方股东(2)分别合法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1.2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转让方将不持有任何公司股权,公司 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持股比例 (受让方股东(1))RMB----------- % (受让方股东(2))RMB----------- % 总计RMB----------- % 1.3 转让股权包括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益,且不得含有任何留置 权、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期权、请求权或其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以下合称“权利负担”)。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2.1 各方同意,作为基于本协议的条款受让转让股权的对价,受限于第2.2 条的规定,各受让方应向各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壹 百壹拾陆万元(RMB¥1,160,000)(以下称“转让价款”)。 各受让方同意根据附件二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数据,豁免各转让方借款人民币玖佰叁拾柒万玖千贰百柒拾柒元捌角肆分(RMB ¥9,379,277.84) 各方确认,转让价款是各受让方获得全部转让股权以及相应之所有权利 和利益的全部对价。 2.2各方同意,转让价款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分三期进行支付:

按揭贷款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

按揭贷款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签订地: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自愿将所其按揭购买的房产转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房屋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房产基本情况: 甲方所拥有的房产坐落在市区街(路)小区幢单元一号,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包括:车库平方米,座落在—幢楼号,(房产具体位置、面积、车库等都以“甲方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为准),以下简称房产。 二、房屋转让成交价格: 1、该房屋总价款:(小写:Y元),首付款:元(小写: ¥元),银行抵押按揭贷款人民币:(小写:Y元);银 行抵押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商定以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将此房屋转让给乙方。

2、甲方未付清银行按揭贷款期,每期元,合计人民币元整(¥元),上述银行按揭贷款自本协议签订后转由乙方负责偿还给贷款银行。 3、此转让成交价格包括房屋、车库、室内设施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切权益。本协议签订之前所有因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按揭贷款等)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签订之后所有因房产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按揭贷款等)由乙方自负。 三、付款方式:房屋转让成交价格按以下方式支付: 1、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 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款的30%即人民币 元整(Y元)。剩余部分房屋转让款,与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3、乙方按期向甲方购房时的银行偿还按揭贷款,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所造 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牵连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房屋交付: 1、本协议签订后,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笔房屋转让款之时将《商品房销售合同》、购房发 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所有相关手续交给乙方。 2、甲方授权如下:乙方有权全权代理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交付、验收、转让、过户以及 以甲方名义定期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甲方不得以未经甲方同意、签 字、授权等理由对乙方的上述行为提出无效或者其他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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