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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多样性、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等特点。(1) 灵活性。表现为形式多样性和时间、标准的灵活。政府非税收入既可以按照受益原则采取收费形式收取,又可以以特定项目筹集资金而采取各种基金形式收取等。政府非税收入是为政府某一特定活动的需要,而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过渡性措施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时期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征收标准。(2) 不稳定性。由于政府非税收入是对特定的行为和其他特定管理对象征收,一旦该行为或该对象消失或剧减,某项政府非税收入也会随之消失或剧减。(3) 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总是和社会管理职能结合在一起,有特定的管理对象和收取对象。但不具有普遍性,未发生受管制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这一管理和征收范围之外。(4) 多样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有很多种,而且每年都有变化,为征收和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管理现状:

(一)非税收入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不规范。建国初期,我国预算外资金主要是为数较少的税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费收入。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42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30.6。在体制转轨和财政分权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非税收入在整个政府收入体系中的地位由“拾遗补缺”演

变为占据“半壁江山”,成为与预算内收入、税收收入并驾齐驱的财力资源。1992年预算外资金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7.7.1993年调整口径后,预算外资金收缩到相当于预算内1/3左右,但增长仍迅速,1996年预算外资金决算数为3893亿元,仍相当于财政收入的一半。

非税收入的过度膨胀和无序混乱有其直接的体制背景。主要原因是收费主体多元化、管理政出多门。现行地方收费主体主要有地方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公安、司法、检查、城建、环保、教育等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有收费名目,而且一个部门收取多种费,同时管理上职权分散,乱收费的现象较为严重。尽管经过了多年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减并、撤销,根据财政部综合司的有关数据,2000年全国性的收费项目仍有200多项,2002年上升为335项,其中仍不乏不合理和欠规范的收费项目。此外,更严重的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向企业和居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仍然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和部门的收费罚款甚至没有基本的标准,由具体执行人员掌握,收多收少、收与不收弹性大,随意性强。再有,尽管有关收费对收入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上的疏松薄弱,许多费用存在收用不符现象。

(二)非税收入无序膨胀、管理混乱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在体制改革以前,我国财政收入有一半左右来源于非税收入,其中绝大部分又

是国营企业的上缴利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非税收入绝大部分纳入国家预算,其透明度高,管理严格。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对地方政府和各部门“放权”,同时由于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等多种原因,造成政府非税收入无序膨胀,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资源配置的不良影响。乱收费等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体系,扭曲了合理比价关系,使正常的市场交易和公平竞争受到冲击。二是“费挤税”,预算外挤预算内,分散国家财力,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也不利于地方税体系的巩固、完善和发展。三是监督机制和协调统筹机制缺失。各项非税收入多分散在部门单位管理,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游离于监督之外。政府难以从整体上把握财政资金的收入信息,无法统筹调节其在各部门中的使用。四是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等消极现象。五是加重了企业和社会的负担。尽管现阶段我国实现名义税收负担率在17左右,与国外多数国家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是加上各种非税负担,企业和社会承担的社会公共负担已超30,各种名目繁多且无序的收费、摊派,使企业和居民不堪重负。

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原则:

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为消除“按需取费”和“收费养人”提供法律保障。二是

建立非税收入管理稽查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年度稽查制度,对各项收费和基金的征缴情况、票据使用、账户设立以及“票款分离”的实施,资金收取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一年一度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实现稽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推行收费政策公示制度。利用各种媒体对财政各类票证的式样及相对应的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填写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对不使用财政票据收费、罚款的,当事人可持违规收费票据到财政部门上诉并要求退款,对丢失票据的要严格查处,对乡镇财政票据定期实行清理检查。建立财政票据稽查监督网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责任连锁,强化对截留、坐支收罚资金逃避财政专户和金库管理,违规使用票据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对乱收乱罚或应征不征、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的违规想像,通过种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五是建立定期向人大报告非税收入征、管、用制度。财政部门主动将非税收入的使用、管理情况,认真向代表汇报,征得它们的理解、支持,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自觉置于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实施路径:

(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非税收入测算机制。财政非税收入征管部门要在掌握非税收入政策、项目、标准、范围及其变化的前提下,对本级非税收入

进行科学测算,制定切合实际的预算任务,在预算编制环节上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建立严格的非税支出管理制度。建立起“收支脱钩、政府统筹、综合预算、绩效考评”非税支出管理制度,以配合和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三是建立公平的征收成本核定机制。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均由财政非税收入征管处室核定,执行统一标准,同时财政部门通过核定征收成本,激励执收单位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鼓励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增长。征收成本核定后,可作为部门的项目支出,直接汇入部门预算,以保证部门预算的公平性。四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到实处。(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全面推行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除按要求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的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外,对其他非税收入,按照有利征收、方便缴款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随税收征收的各种附加仍由税务部门代为征收;收入数额大或征收对象在县以上城镇的统一实行委托银行代收;零星的非税收入或不具备委托银行代收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委托征收单位征收然后由征收单位按规定要求汇缴到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凡具备委托银行代收款条件的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开设的各类收入过渡账户要一律取消,改由应缴交有关款项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征收部门发出的缴款通知,直接将款项缴入指定的财政专户。对暂不具备委托银行代收款条件的非税收入,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给予设立收入汇缴过渡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收缴,不得用于征收单位支出。

同时,在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必须严格加强票据管理,健全财政票据监管网络,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严禁白条收费和无票收费,真正实现票管费的目标。各部门、各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应上解或下拨的非税收入,必须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拨付,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得直接对非税收入进行集中、提取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三)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模式。要按照非税收入的管理流程,改革现行分散征收、自主使用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建立“征收、预算、使用三分离”的新型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取消“收支挂钩”政策,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彻底改变对非税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收支挂钩的管理模式。除有特定用途的非税收入或个别非税收入需补偿征收成本支出外,非税收入原则上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不与有关部门的支出挂钩,不再实行结转部门下年度使用。非税收入按照资金性质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各种具有专项用途的专项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附加、资金)等,实行预算编制与统筹调剂相结合办法,资金结余实行结转下年度使用;二是用于执收单位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的收费,实行收支脱钩管理;三是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拍卖等所取得的收入,除安排相应的补偿征收成本和手续费(佣金)支出外,其余由政府统筹安排。总之,要充分发挥政府预算在非税收入资金调控和管理中的作用,强化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调剂功能。

非税收入政策法规常识

1、什么是政府非税收入? 答: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2、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哪些? 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资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3、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式有哪几种? 答:按照既有利于及时足额征收、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另外一种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 4、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意义: (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建立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 (二)是深化财政改革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三)可以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什么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答: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6、什么是政府性基金? 答: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7、什么是罚没收入?它由哪些项目构成? 答:罚没收入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 罚没收入的构成项目主要有罚款、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赃款赃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等。 8、什么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答: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

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执收单位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执收单位操作手册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是自治区财政厅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引入POS机刷卡缴款等新的缴款方式,方便执收单位收缴,实现非税收入分成、非税收入缴库、非税收入退付、调整和资金网上申请审批等新业务,于2011年组织开发的新软件系统。该系统涵盖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票据管理、收缴管理、非税收入缴库、资金拨付、非税收入退付、非税收入调整、非税收入分成、账务处理的8个方面的业务功能。 编写目的 本操作手册主要介绍各种业务的流程以及软件各项功能和详细操作方法,帮助执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用户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通过非税系统办理各种非税业务。 阅读对象 非税系统执收单位办理非税收入收缴,非税收入退付和调整、非税收入资金申请录入和审核业务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审核所属单位各种业务申请的工作人员。 手册约定 1、过程约定 ●■表示并列关系。 操作步骤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列出,如:1、2、3、……。 2、文字约定 〖〗中文字表示界面中的说明文字,如:在〖摘要〗中输入简要说明文字。 ??中文字表示界面中的按钮,如:单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中文字表示单据名称,如:《非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 “”中文字表示菜单名称,如:“收缴管理”菜单“缴款书录入”子菜单。 3、流程图约定 完成操作的部门、角色、人员 流程开始操作 操作 流向

第1章概述 (5) 第2章软件登录 (6) 2.1软件安装与运行 (6) 2.1.1JRE下载和安装 (7) 2.1.2非税系统下载和运行 (8) 2.2软件登录 (9) 第3章收缴管理 (11) 3.1缴款书录入 (11) 3.2前端票录入 (20) 第4章资金申请 (24) 4.1资金申请录入 (25) 4.2资金申请审核 (32) 第5章非税收入退付 (34) 5.1退付申请录入 (35) 5.2退付申请审核 (39) 第6章非税收入调整 (40) 6.1调整申请录入 (41) 6.2调整申请审核 (44) 第7章票据发放 (46) 7.1票据发放 (46) 7.2票据入库 (49) 第8章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票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缴款书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前端票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资金申请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5退付申请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6调整申请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9章统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票据发放统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情况统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非税收入统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非税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281 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教育局下属各学校(含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非税收入包括收费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收费收入是指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类学校 。 亮证收费。没有《收费许可证》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三)学校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发放的财政性专用票据,严禁使用市场购买的收款收据和自制白头单等非法票据。各种非法票据不得作为学校财务报销和记帐凭证。严禁收款不出具票据。 第七条教育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票款分离,采取集中缴款方式,即由学校将票据、收入资金逐一清算核对汇总后向代理银行(信用社)缴款,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缴入学校支出结算户。第八条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的拨付,必须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支出,由财政局按照学校每学期的收支计划以及学校的实际收入和用款进度,依据规定的返还比例和用途予以审核后拨付给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再 由该中心拨付到各学校。

(二)对各学校上缴财政专户的捐赠收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还。 (三)教育非税收入的拨付应遵守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校用款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保证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按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实施教育收费,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编报收支计划和决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用好教育资金,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学校要加强收支管理,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收支账户核算及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并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财政、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资金的追缴违法资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并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非税收入管理现状问题及建议

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建议 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一、非税收入与税收一样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按照非税收入的来源可分为:(1)行政事业性收费25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诉讼费、公证费、社会抚养费、人防费、不动产登记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测绘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卫生监测费、预防性体检费、殡葬收费、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考试考务费、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水资源补偿费、非刑事案件财务价格鉴定费、水土保持补偿费、非刑事案件物证鉴定费、计量收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2)政府性基金4项: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项:利息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专项收入8项:排污费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水资源费收入、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入、采矿权使用收入、采矿权价款收入、广告收入、育林基金收入;

项:公安罚没收入、法院罚没收入、工商罚没收8罚没收入(5).入、食品药品监督罚没收入、卫生罚没收入、交通罚没收入、审计罚没收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另外,还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教育收费及医疗收入,总计涉及收费单位117家。和票据台账制度,核旧领新”严格执行“限量领购、2016年,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使用、核销等关口,充分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作用。对新申请办理《财政票据准购证》的单位,严把审核关口,严格票据供给制度。完善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登记台账,实行领购票据“双向签字制”。办理465张,17000张,预算拨款凭证全年手工开具一般缴款书万11102现金业务笔。从省财政厅领回农村合作医疗收费票据万份;106万份,居民养老保险票据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票据本,机1000100万份,手工住院票据去市局领取门诊收费票据70007000本,行政往来结算票据打票据6万份,统一收费票据3000本,车辆规费票据10000本,住宅维修票据份,罚没票据1000本,村镇往来票据10000本,领票的时候亲自装卸,同时核销这些票据,交旧领新。换发新版票据准购证195本。 二、非税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难度较大。2016年,非税收入完成3.41亿元,占大口径收入7.05亿元的48.4 %,非税收入在整个政府收入体系中的地位由“拾遗补缺”演变为占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市县区实施方案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市县区实施方案 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省财政在原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于2006年8月开始试运行,2007年1月通过总验收。2007年2月,发出《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财库[2007]3号),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07年4月开展了全省培训工作,2007年7月在全省上半年预算执行分析会上再次强调,要求市县将实施非税系统作为今年工作重点。 2. 业务流程 2.1.总体业务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在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结构、统一编码、统一操作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财政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非税管理信息的传输、核对、对帐等工作都在网上进行。其总体业务流程为: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政务网连接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中心数据库,设置本区划内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等重要控制信息,代收银行归集行通过与省财政厅的专线网络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提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信息。执收单位根据财政设置的收入项目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银行网点缴款,银行网点录入缴款信息,校验确认后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缴款资金进入统一的代解缴科目,缴款信息通过银行内部网络汇集到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各代收银行归集行根据缴款地区、资金性质、分成方式等把缴款资金分解并划入相应的财政专户、金库,缴

非税资金在财政收入中的作用及管理——以山东省为例

2012年第6期总第216期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财税审计】 浅谈非税资金在财政 收入中的作用及管理 ———以山东省为例 刘春霞 (山东省金乡县财政局,山东济宁272200) [摘 要]非税收入是相对商品价格而言的,在不同历史时期,非税收入的名目不同,作用也不尽相同。 非税收入资金规模大,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很有必要。如果发生滥收多收、乱支乱用现象,就会发生国民收入的不合理转移, 将会诱发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形成严重行业不正之风,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干扰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因此,为了发挥好非税收入的积极作用,必须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其取之合法,用之有道。 [关键词]非税收入资金;政府公共财政;资金征收;资金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2.4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6-0159-02政府提供服务需要付出成本,而受益人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才能获得,政府各部门按一定标准收取的这部分资金就属于非税收入。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政府非税收入涵盖预算外收入,比预算外收入范围广,其主体是预算外资金,并有相当一部分已纳入预算内管理。政府的职责是管理公共事物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履行职能需要耗费财力。由于政府是民众的政府,民众有义务向政府提供相应的财力。当然,提供多少财力和如何提供财力,需要经过民众的认可。政府因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向公众收取资金时,可采取多种形式。 二、山东省非税收入现状 1.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2011年,山东省实现非税收入390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30%,为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支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其中, 缴入各级国库3749.36亿元,同比增长17.62%,占全部非税收入的96%;缴入 财政专户152.43亿元,下降22.40%,主要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以外的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了国库管理。 2.从收入结构看,2011年,山东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970.94亿元,比上年增长1 3.05%,占全部非税收入的76%,仍是非税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523亿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5%,增加239亿元,占全部非税收入增量的46%,仍是拉动全省非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此外,由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由原来“三税”的1%提高到2%,全年征收地方教育附加5 4.94亿元,同比增加33.57亿元,增长157%。专项收入实现130.36亿元,增长27.0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1.14亿元, 增长7.26%,其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增幅较大,全年实现收入24.43亿元,增长39.58%。罚没收入101.88亿元,增长33.28%,主要是从2011年6月1日起,山东省对罚没收入征缴方式进行改革,将“罚缴分离”与“票款分离”征缴方式合并,所有执罚单位组织的罚没收入全部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系统上缴国库, 统计范围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9.43亿元,增长51.63%,其中,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增长7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0.37亿元,增长75.68%,主要是2010年初省政府231号令颁布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管理方式更加规范,增长幅度达110.55%。 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分成管理体制问题。目前,非税收入分成项目繁多、分成办法各异。据不完全统计,现行非税收 9 51

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市级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一、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非税票据(或通过执收单位建立的业务平台向缴款人提供缴费渠道)。 二、缴款人通过银行柜台、收费点POS机刷卡、网上缴费等方式完成缴款。 三、非税代理银行依据非税票据、非税系统记录的开票信息、资金到账情况处理相应业务,日终将资金划入非税专户,非税信息于次日10点前上传非税系统。 四、非税系统对银行上传的数据进行核对清算,完成后将确认无误的数据推送至财政大平台。 此阶段主要完成两项工作,一是依据票据记载的原始信息进行数据清分后生成财政收入数据,在原始票据信息外补充预算科目、资金性质、主管部门、分成收入数据等;二是根据银行上传非税系统的报文(包含收入明细、专户收支、专户余额三个文件)与非税系统的数据进行对账。 常见问题: 1.系统处理收入数据差错,导致部分记账要素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如资金性质错误、预算科目对应错误、主管部门对应错误或缺失、非税项目代码错误、市区收入混淆、分成收入数据未处理等问题;

2.因对账周期较长,导致上传财政大平台的收入数据少于实际确认缴款的数据,不利于准确反映当期财政收入和收入的及时入库; 3.因总会计记账采取从财政大平台直接读取非税系统数据的方式,非税系统中预算科目、非税项目、执收单位、分成比例等的预设参数及相关对应关系在志诚总会计软件中无记载,总会计业务人员无法查看相关参数及对应关系设置情况,相关设置变动后会导致前后记账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五、国库处通过数据接口将要素信息完整的非税收入数据从大平台导入四方志诚总会计软件记账。 非税收入记账要素:执收单位代码、名称,非税收入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预算科目代码、名称,执收单位主管部门代码、名称,资金性质代码、名称,代理银行代码、名称,金额,记账日期,收入级次。 六、国库处根据帐套内已记账收入开具“缴款书”缴库,收入缴入国库后即反映为当期财政预算收入,收入数据正式确定,不可单方面更改。如后期需对已入库收入进行调整、更改,需通过调库、退库等方式通过人民银行办理。 七、国库处依据人民银行反馈的金库报表核对收入入库情况。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财综[2004]53号2004年7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各方面认识不尽一致,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界限不够明确,加之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滞后等原因,政府非税收入还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运行效率偏低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入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 二、分类规范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在依法筹集的基础上,努力挖掘收入潜力,实行分类规范管理。 (一)从严审批管理收费基金,合理控制收费基金规模。一是严格把好收费基金审批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规定执行,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其中,审批行政许可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一律不得批准收费。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越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禁止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变相批准征收政府性基金,严禁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将行政事业收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审批,不得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二是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基金。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合理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模。三是规范收费基金征收行为。符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

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的特点: 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多样性、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等特点。(1) 灵活性。表现为形式多样性和时间、标准的灵活。政府非税收入既可以按照受益原则采取收费形式收取,又可以以特定项目筹集资金而采取各种基金形式收取等。政府非税收入是为政府某一特定活动的需要,而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过渡性措施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时期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征收标准。(2) 不稳定性。由于政府非税收入是对特定的行为和其他特定管理对象征收,一旦该行为或该对象消失或剧减,某项政府非税收入也会随之消失或剧减。(3) 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总是和社会管理职能结合在一起,有特定的管理对象和收取对象。但不具有普遍性,未发生受管制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这一管理和征收范围之外。(4) 多样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有很多种,而且每年都有变化,为征收和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管理现状: (一)非税收入数额大,征收主体多元化,管理不规范。建国初期,我国预算外资金主要是为数较少的税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费收入。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42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30.6。在体制转轨和财政分权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非税收入在整个政府收入体系中的地位由“拾遗补缺”演

变为占据“半壁江山”,成为与预算内收入、税收收入并驾齐驱的财力资源。1992年预算外资金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7.7.1993年调整口径后,预算外资金收缩到相当于预算内1/3左右,但增长仍迅速,1996年预算外资金决算数为3893亿元,仍相当于财政收入的一半。 非税收入的过度膨胀和无序混乱有其直接的体制背景。主要原因是收费主体多元化、管理政出多门。现行地方收费主体主要有地方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公安、司法、检查、城建、环保、教育等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有收费名目,而且一个部门收取多种费,同时管理上职权分散,乱收费的现象较为严重。尽管经过了多年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减并、撤销,根据财政部综合司的有关数据,2000年全国性的收费项目仍有200多项,2002年上升为335项,其中仍不乏不合理和欠规范的收费项目。此外,更严重的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向企业和居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仍然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和部门的收费罚款甚至没有基本的标准,由具体执行人员掌握,收多收少、收与不收弹性大,随意性强。再有,尽管有关收费对收入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上的疏松薄弱,许多费用存在收用不符现象。 (二)非税收入无序膨胀、管理混乱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在体制改革以前,我国财政收入有一半左右来源于非税收入,其中绝大部分又

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2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教材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 入收缴管理办法第一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省直非税收入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实行网络建设,建立银行代收系统,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非税收入包括的范围是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单位其他非税收入。 一、建立新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在代理银行或分支机构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即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以下简称财政汇缴专户。取消原主管部门和所属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对于所属单位级次多、分布比较广的部门,可由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单位设立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财政汇缴专户只用于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收入收缴,不用于单位的支出。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 改变现行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通过过渡性账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定期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单一账户的收缴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三、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

省直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以下称《缴 款书》 , 《缴款书》由代理银行或执收单位填制,缴款人通过代理银行将非税收入 缴入省级国库、省级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缴款书》纳入票据管理体系,其 第六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 113信息包括,执收单位、开票日期、缴款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缴款人姓名、收入项目编码、缴款金额等内容。《缴款书》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发放、核销、管理。 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是负责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以及 《缴款书》、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代理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及所代理预算外资金收缴的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 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省级财政专户属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设立的用于记 录、核算和反映省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和支出活动的账户。该账户用于收缴省级 单位预算外资金,与省级财政汇缴专户清算,以及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拨付。省级财政专户的设立。省财政厅根据非税收入规模和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的缴款情况,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代理银行,并报厅领导审批,向社会公布。省直各执收单位可直接向财政专户缴款。 省级财政专户按执收单位设置收入分类账,并按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预算单位设置支出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非税收入学习资料

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非税收入分析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 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非税收入分析 罚没收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非税收入知识试题

竞赛试题 一、填空题(20道) 1、(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降低成本)、(方便缴款人)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政府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3、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账户体系,政府非税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或者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收取、上缴、存储、退付、支付、清算、核算)。执收单位不得开设政府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 4、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执收单位规定的(期限、数额),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纳有关款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的,或者经(财政部门)批准需要当场收取的,执收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 5、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可以减缴、免缴、缓缴政府非税收入的,缴款义务人应当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法定批准权限办理。对因调整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已收款项的,或者经依法确认属于误缴误征、多缴多征的政府非税收入,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退付程序及时退还缴款义务人。 6、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款项),不得(将所收款项存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以外的账户。 7、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内的资金,按照(收入级次和规定的类别定期划解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不得拖延、滞压、挪用。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可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财政、审计、监察、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9、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工作人员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11、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12、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山东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系统模板

山东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系统

山东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单位版) 山东省财政厅 二零一五年七月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票据领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票据计划录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票据发放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票据退回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开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单位开票录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单位开票列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单位开票补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退付申请录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票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1单位开票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2单位已开票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开票情况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核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票据核销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票据核销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销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代理银行接口开发指南(Socket)

☆重要资料、严禁外传☆ 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代理银行接口开发指南 河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北京兴财信息技术开发公司非税事业部 2011年03月

阅读指南 【阅读对象】 本手册是为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业务系统的技术开发人员编写的。阅读者应该具备一定的开发基础知识,对银行内部的业务系统有一定的了解。在开发银行接口前,请仔细阅读本手册的各章节并事先阅读“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代理银行业务描述.doc”。 【内容简介】 本手册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章:接口方案,详细介绍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系统与非税系统交换接口总体方案。 第二章:数据报文,详细定义了每一种业务涉及的数据交换报文格式。

目录 1接口方案 (6) 1.1总体部署 (6) 1.2技术架构 (7) 2数据报文 (8) 2.1报文种类 (8) 2.1.1请求报文 (8) 2.1.2响应报文 (9) 2.2报文格式 (9) 2.2.1请求报文 (9) 2.2.2响应报文 (10) 2.3报文体格式 (11) 2.3.1签入签出报文 (11) 2.3.2数据下载报文 (12) 2.3.3业务登记报文 (16) 2.3.4补录登记报文 (20)

2.4常数定义 (20) 2.4.1响应状态标志位 (20) 2.4.2日期和时间 (20) 2.4.3数量和金额 (20) 2.4.4结算形式 (20) 2.4.5缴库方式 (20) 2.4.6特殊标志 (20) 2.5字段说明 (21) 2.5.1单位信息 (21) 2.5.2项目信息 (21) 2.5.3网点信息 (21) 2.5.4票据信息 (22) 2.5.5票据批次信息 (22) 2.5.6专户信息 (22) 2.5.7项目标准信息 (22) 2.5.8单位项目挂接信息 (23) 2.5.9银行下载缴款书主信息 (23)

非税收入过高背后引发的问题

非税收入过高背后引发的问题——土地财政。 何谓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预算外收入,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插入脚注,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财政又被称为第二财政。 如今大热的“土地财政”主要是政府凭借自身的权利通过卖地来满足财政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希望所在区域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就不同程度的进行土地出让。我们的“土地财政”是从香港学来的,与香港不同的是,香港的土地是私有的,香港政府要先将土地买下,在进行出让以创造财政收入;而大陆的土地本为国家所有,政府只需凭借自身公权力,强行征地拆迁,低价收购他人土地使用权,便可通过出让使用权谋取巨大利益。在大陆很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第一财政。 土地财政的现状 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插入脚注,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 (插入脚注,图片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年鉴)上图为截至2010年土地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收入比重表。我们可以通过数据看出,2000至2010年间总体呈波动趋势,但自2003年起土地财政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都高于了百分之四十,在2003、2004、2007、2009这些年份土地财政占比地方财政收入都逼近百分之六十,而在2010年则超过了百分之六十。通过这样的比重图,我们看到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是十分大的。

(插入脚注,图片来源,财政部网站)上图为截至2012年底我国23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表。在中国大陆,地方政府的负债水平很高,而地方政府还债的有利途径则是:土地偿债。从上图可以看出仅仅北京地区,土地偿债的规模就达到了3601.27亿元;而浙江、上海、四川的土地偿债规模也达两千多亿元;天津、福建、重庆、湖北、辽宁、山东的土地偿债规模也纷纷过千亿元。可见,土地财政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极大的利润,政府通过卖地可以有效的缓解自身债务压力。再来看图的右侧,浙江、天津、福建、海南、重庆、北京这些省份土地偿债在政府负责偿还责任债务中的比例都过半,甚至在浙江、天津两省已突破百分之六十。在这些省份,政府靠土地出让得到的财政收入俨然已成为偿债的主要部分。 土地财政的原因 在现行的房地产税费政策下,房地产行业是非常有利可图的行业,而政府无疑成为了其中最大的利益分配者之一,它只需要靠很低的征地拆迁、收购的费用,便可以很高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并征收房地产税,这种巨大的利益驱使政府纷纷靠卖地来创造财政收入。然而,房地产开发商在最终售卖给消费者时将房地产税转换为了商品房成本,又攫取了大量利润,最终房地产税也转移至了消费者。 土地财政出现最多是在中东部不够发达以及沿海未形成自身支柱产业的地区,这些地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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