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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置结果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此类案件不仅给被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xx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下面,列举了几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典型案例,请各班认真宣讲,让大家引以为戒。

1.被告人xx、xx某某均系某高二学生,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约场在学校门口打架。xx某某、xx各纠集多人持xx、镐把等物品参与斗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xx、xx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组织或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xx某某、xx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案发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犯罪后果及犯罪后的表现,法院依法认定6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对xx、xx某某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两名xx之间的小矛盾,最终演变成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特别是他们在学校门口,又是下晚自习期间斗殴,众多学生围观,xx、木棍打斗的场面引起学生恐慌,影响恶劣。

2.被告人xx某某,与被害人xx某某系同班同学。xx某某到xx某某的宿舍时,碰撞xx某某一下,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厮打中,xx某某持刀将xx 某某捅伤。经鉴定,xx某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投案自首,且已与被害人和解,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认定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同班同学,二人本应和睦相处,共同进步,却因一点琐事大打出手,甚至持刀捅刺,致使一人受重伤,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3.被告人井某某,与被害人xx某某均系在校学生。二人在路上偶遇,因xx 不合,xx某某等人殴打了井某某。同年4月1日,井某某到网吧找xx某某等人未果,随即离开,xx某某等人听说后即驾车追赶,井某某被追上后,见xx某某将车窗玻璃摇下,即持匕首捅刺车内的xx某某,xx某某亦持斧头将井某某面部划伤。经鉴定,xx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井某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井某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且被害人xx某某无故殴打、追逐井某某有过错,依法对井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典型意义:本案系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以暴制暴”而触犯刑律的典型案件。井某某本是受害人,但他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由被害人沦为被告人。xx某某虽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xx某某系某中学初中学生,因琐事与一同学发生矛盾,指使无业青年主父笑某、xx教训这名同学。笑某、xx等人赶到学校门口时,与xx某某有矛盾的同学已经离开学校。xx某某想起朋友xx某某与同学xx某某有矛盾,随即指使笑某、xx等人在学校附近对xx某某拳打脚踢,致xx某某轻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笑某、xx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和一年。

典型意义:该案系校内学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欺负、伤害校内学生的校园欺凌案件。同学之间偶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学会合法合理去解决矛盾,虽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学校对其严肃处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被告人笑某、xx作为成年人,不但不帮助未成年人正确处理

矛盾,反而逞强滋事,无故殴打未成年学生,不仅伤害了被害人身体健康,也伤害了被害人的心灵,其在学校周边滋事的行为也影响了校园安全,法院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5.原告xx与被告xx某某、xx某某、xx某某、张某某、xx某某均系某初中同班同学。在操场上体育课时,五被告将原告抬起扔到空中,摔落在地,致使原告xx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因五名被告均未满十六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据此,其监护人共同承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428.1元。

典型意义:同学之间嬉闹玩耍本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同学们应当约束自己的行为,把安全放在首位,避免伤人或伤己案件的发生。

6.从道县一民办学校辍学的15岁女孩xx,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14岁的六年级女生xx某心生怨恨。xx纠集xx镇中学八年级学生xx和七年级学生xx、xx、xx四人,尾随放学回家的xx某并胁迫其到偏僻处,五人轮流对xx某掌掴。同时,xx让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四年级女生xx某某用xx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xx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警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xx进行治安拘留(因其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监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xx、xx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监所);对不满14周岁的xx、xx、xx某某、xx,责令其监护人分别严加管教。

7.xxxx多名女xx对另一下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xx5分钟。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xx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涉案人员xx被刑拘。

8.xxxx县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6名涉案女生被当地警方刑拘。

9.14岁的初二女生xx被两名女孩从xx城北“掳”到xx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这4名嫌疑人被刑拘。

2017.4.20

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原因的分析和对策

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原因的分析和对策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行凶闹事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如2010年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恶性砍杀儿童的校园暴力事件,已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还有2010年4月12日,广西合浦县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2010年4月28日,广东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2010年4月29日,山东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2010年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小学内锤伤5人等血案惨剧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如何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笔者试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原因的分析 灵山法院2009年审理的校园暴力案件有2件,如陈某、邓某等4人于2009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开摩托车窜到灵山县伯劳中学,持刀对该校多名学生进行威胁、殴打及搜身,共抢得26名学生的人民币930元;又如刘某、彭某于2009年5月3日晚上9时许及5月5日凌晨4时许先后窜到灵山县那隆镇第一中学男生宿舍,以持刀、威胁、殴打等方法对学生进行抢劫,共抢得16名学生的人民币141元。灵山县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虽然不多,但严重威胁了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安定的学习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影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窜到学校制造暴力事件的被告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灵山县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只是全国校园暴力案件中的一敝。纵观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有: 1、案发凶手多为青壮年男性,这些人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他们收入状况都不太好,对自身生活环境不满意,案发前都处于无业状态。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所谓的“失意者”或正在经历挫折的人。这部分长期失业在家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最脆弱的,最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 2、极少数凶手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精神问题,对前景感到失望。在众多校园暴力案件中,犯罪人有精神问题的毕竟是少数,其他人均是精神正常人,只有少数凶手是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精神问题。如广西合浦凶杀案犯有精神病史,其他人均无精神病史。 3、一些凶手在成长中缺乏关爱,容易形成两种性格极端,一种是懦弱,一种是偏执。性格懦弱的人对自己没有信心,易忍气吞声,可以委屈自己而顺从别人,但其实心中会认为自己正遭遇不公平对待。这些人一般表现得胆小、老实、不爱说话,只在一些小事上会表现得偏执,所以当他们制造凶案后,周围的人会感到非常意外,这种懦弱性格最常见也最危险的。有专家分析认为,凶案的制造者不少都属于这种情况。内心的压抑、不平感长期得不到释放,若再加上在人生重大事件上不断受挫,积累到一定程度或遇到“导火索”就会爆发,就想用不择手段报复社会、报复他人。于是他们多选择对弱小、无力还手的学生或妇女、老人进行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 分析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校园周围的暴力行为以及对学校或师生财物的破坏行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率不断升高,暴力行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相关的研究表明,校园暴力的现状不容乐观,不仅表现为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也表现在暴力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很多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甚至在个别地方正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除此以外,同学起外号、语言讥讽、歧视等非典型的暴力形式也普遍存在。为此,分析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现状、探讨其中的原因,进而思考减少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策略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现状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比如,2003年美国关于危险行为的监测,其中有33.0%的高中学生在过去1年内打过架,4.2%的学生因为打架受伤而到医院治疗,5.4%的学生在调查前1个月内由于感到学校或途中不安全而不去上课。日本文部科学省2012年11月的调查显示,在4至9月的近半年时间内其国内中小学中已发现的校园暴力事件超过14万件,是2011年全年的两倍多。 从上面所列有限的资料看,校园暴力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相关的研究还显示近十年来校园暴力事件表现出情节越来越严重、暴力事件制造者和受害者的年龄越来越小的特点。在我国,校园暴力还表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即经济发达地区其校园暴力发生率更高、手段更加残忍、性质也更加恶劣。 2、校园暴力犯罪的特点。 ①、团伙性。由于青少年年龄与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他们具有强烈的模仿性。由于受影视、报刊中描写的“帮会”、“行会”的影响,有些学生在校园内拉帮结派,各自为政,形成各自的势力。这样的帮派是中学校园中的一颗毒瘤,让学校难得安宁,并且各团伙之间往往会为了一些各自的利益或者是为了扩大势力,就会出现打群架的现象,具影响了其他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又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 ②、偶发性。因受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所决定,他们的情绪、情感处于急剧变化的时期,易激动,重友谊,讲义气,好感情用事。这一切都表明了中学生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很多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只是为了一些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由于易冲动,往往一急,在气头上极易丧失理智,一念之差,而铸下大错。如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5岁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有哪些?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她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就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了解更多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条例,请见下文。 (一) 校园暴力的行为人责任 1、刑事责任 同学间因故瞧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就是: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她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就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就是未成年人,即使就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2、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她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九种人格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九种人格权就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家属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法侵害她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残疾或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至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 ;至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校园暴力的被害人如若死亡,就死亡本身来说并无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权利能力因而随之消灭,因此被害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不能以被

校园暴力案例剖析

兴仁县第六中学学生“校园暴力”典型案例 剖析材料 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可以称之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顽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尽管学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还是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杜绝打架斗殴事件一直是教育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一、具体案例: 2014年11月9日(星期日)下午15:30左右,正是我校学生陆续返校高峰时间,学校值班组人员分散在学校几个重要地点迎接学生返校,突然,有个学生慌张地跑来向值日组长报告,声称看见有一个人把一把1米左右长的刀丢在了学校宿舍区不远处围墙下的草丛中,听此消息后,值班组带领学校保卫人员立即展开搜查,经过大约十分钟的查找后,值班组果然在学生所说的大概位置找到了一把长约1米的形似日本武士砍刀。 值班组感觉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做了汇报。以黄贵忠校长为首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马上就此事展开调查,在大约两个小时的调查后,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这把刀是一个我校上一届毕业生带来的,目的是想找我校现在一名九年级学生打架,以报复他在上学期在宿舍区购买东西时被欺负之仇,随后学校对此事进行了善后处理。此事虽然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但它给我们以警醒,校园暴力事件是可能随时发生的。 二、案例分析: 凡事的发生必定有它存在的原因,针对上述事件,我们认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存在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父母疏于管教。这部分学生由于父母疏于管教而在外结交不三不四人等,成帮结派,惹事生非。不少学生家庭或因单亲、或因父母忙于打工挣钱、或因家长责任心较差而忽略了对子女的关心教育,致使学生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尚未具有明辨是非能力的孩子从所谓的“哥们儿”那里寻求到“温暖”,受他们挑唆、利用而参与斗殴。 2、父母管教手段过于暴力。这也是造成子女心理上的暴力倾向,多数表现为“在家是羊,在外是狼”,内向寡言,情绪易激动,喜用暴力解决一切。 3、早恋引起“争风吃醋”,这种颇有中世纪欧洲骑士决斗风格的打架斗殴事件是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早是屡见不鲜了的。 4、虚荣心作祟。死要面子,往往于“骑虎难下”之势,挥舞起拳头;这

当代中国_校园暴力_的法律缺位与应对_储殷

近年来,一系列恶性校园暴力事件接踵发生,中国校园暴力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与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在近几年中“校园暴力”逐步体现出 4个基本的发展趋势:第一,随着校园安全的加强,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基本被杜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北京市初高中基本都实现了封闭性管理,在上课时间外人如不经登记基本上无法进入校园。各个初高中学校的领导对于校园中的人身伤害事件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与关注),因此,校园暴力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与日本近似而不同于以陌生人间冲突为主要特征的美国校园暴力[1]。第二,由于学校对于校园内的突发安全情况控制较严,冲动性暴力行为逐步发展为团伙性的、计划性的、学校周边地区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未成年人之间运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工具组织、合谋现象较为普遍。第三,侵财案件高发,而且通常表现为未成年人之间、熟人之间恃强凌弱的长期性敲诈勒索。第四,未成年侵害者懂法、知法而不守法的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不再是一些学者想象中“法律意识淡薄”的产物,而是知道法律漏洞之后的理性行为。比如一访谈对象表示“我们打人的时候都知道轻重,避着能打出事的地方,扇几个耳光,踢几脚,警察根本不管,家长找到学校也最多就是道个歉、做个检查”。简单而言就是“不打死、不打残、不反社会就没事”。 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中的校园暴力正显现出西方国家校园暴力中“霸凌”现象的某些特征。主要为实力存在明显差距的同龄人之间,强者通过长时间、多频次地对弱者施加肢体、言语、心理等多角度的暴力侵害,以达到羞辱、排挤、控制弱者,给弱者造成身体、心理等多方面持续性严重伤害的行为。它的暴力程度虽然未必严重,但是其对受害者人格尊严、精神状态以及校园风气的危害性极大。然而,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对这一变化予以充分重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对于校园暴力普遍存在着反应迟缓、处置偏轻、应对不力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也许是执法者素质不高,执行不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相应的制度建设并没有跟上快速变化的社会事实,从而造成了在“校园暴力”现象中,较为普遍的法律缺位。 一、对未成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 估计不足带来的刑事责任缺位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 □?储 殷 摘?要: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现象在近几年中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除了教育体制、校园管理机制以及家庭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之外,我国在应对校园暴力上存 在严重的法律缺位。这种缺位主要表现在对法律保护对象的认识不清、对侵害 行为责任主体的判断不清、对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界定不清以及在司法实践 层面片面从轻等多个方面。 关键词:校园暴力;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校园暴力原因对策作文素材

校园暴力 ·新闻时事 2017年1月9日,湖南邵阳市城步四中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一中学几名女生在教室内轮番扇一名女生耳光。当天午休期间,城步四中七年级127班学生刘某因与124班同学王某有私怨,趁老师吃午餐时,纠集116班杨某及本班几位女同学到王某所在班级教室对其进行殴打。 2016年10月31日晚,丰顺县某中学宿舍内两个同班同学因纠纷发生打斗,其中一人被刀刺伤腹部,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5月13日,在枞阳某中学课间休息期间,小周与同学小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小周打了小方一巴掌,致小方左耳耳膜穿孔,经鉴定小方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校园暴力的原因 (一)个人因素 1.人格倾向。有学者指出,校园暴力的施暴学生通常有以下特征:(1)缺乏自我控制及自主负责的能力;(2)轻浮且缺乏挫折容忍力;(3)在团体中表现欲强;(4)以自我为中心且罪恶感淡薄;(5)同学关系不良。有关校园暴力与人格倾向关系的问题,目前国内研究得较少。 2.行为问题与行为困扰。国内的相关研究,发现暴力攻击行为愈频繁,其抽烟、喝酒的比例也愈高。这些研究结果都证实了暴力行为是一连串行为问题中的一环,往往和其他的行为问题合并出现。 3.对暴力的态度与信念。调查发现,学生对暴力的态度愈强,其攻击行为也愈多。高攻击性儿童特别重视控制被害者所带来的心理代偿,并且对于攻击所带给他人的伤害或痛苦较不关心。国内研究也表明,许多学生出于对电视上“黑帮老大”的崇拜,将施暴看作是“英雄”表现,对受害者的感受漠不关心,甚至以此为乐。 (二)家庭因素 一个人性格与行为的养成,大多受家庭影响,因此,不可忽视家庭因素对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影响。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教育不科学,家庭氛围不正常,家长行为不端正,家庭周边环境不健康,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暴力及非暴力少年犯的父母及亲属的不良行为较一般少年的多些;暴力及非暴力少年犯其家庭是单亲家庭或破碎家庭之比例高于一般家庭;暴力少年犯在儿童时期受虐的程度、目睹父母发生婚姻暴力的程度及受到手足暴力的程度,比其他少年高。 (三)学校管理的因素 我国目前的中学教育仍以应试教育为主,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分数,忽视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素质教育。部分学校对学生违纪事件简单地求助于行政处罚,滥用“劝退”、“勒令退学”等手段,随便开除学生,将矛盾推向社会。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传统教育方式的一个弊端,它会使学生形成敌视老师和优等学生的逆反心理。研究发现,当学校持续地对暴力学生施以粗暴的训练方式或体罚的,不但无法抑制学生重演同样的暴力行为,还会使学生对学校产生敌意和疏离感。

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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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浅谈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作者】白志仙 【关键词】校园暴力概念原因现状防治 【指导老师】向从武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正文】 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学校内,校园暴力相当突出,且呈蔓延发展的趋势,在众多学生的心灵深处蒙上了不安全的阴影。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本文就从校校园暴力的概念人手,剖析目前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从而为防治校园暴力提出相关的理论思考。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及现状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 199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正式宣布暴力为危害健康的重要原因,并从医学的角度将暴力定义为:“暴力(violence)是指蓄意地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力,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利剥夺的行为”。相对于暴力而言,校园暴力是个综合性问题,它涵盖了诸如社会学、伦理学、犯罪学、心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内容,目前国际上尚未给它做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一般而言,在国外提到校园暴力,通常使用的术语是“胁迫”,但这一定义未能包含所有的校园暴力行为。国内研究校园暴力现象的学者给校园暴力所下的定义与国外差别较大,仍未形成关于校园暴力的统一定义。有的研究者认为,“校园暴力,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校园及其附近的以学校教师或学生为施暴对象的恃强凌弱的暴力行为”①。也有的学者认为“校园暴力,亦称校园暴行,是指主要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暴力行为以及学生对学校设施的破坏行为”②。还有研究者指出,“校园暴力是指发生于学校内的暴力行为或犯罪行为”③可见,在我国学界,对于何谓校园暴力的看法仍是五花八门,争议很大。虽然国内学者关于“校园暴力”概念的表述有所不同,但是通过对各种定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校园暴力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校园暴力必然是发生在校园,但是对于校园这一概念我们应对它进行重新诠释。从目前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学校功能上来看,我认为这里的校园不应仅局限于校园内部,即校园不仅包括学校的教育、生活区域,也包括校园附近的其它一些范围。“校园”包括学校的教学区、生活区,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还当看到,现在学生上学时的活动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围墙内,学校周边的如小卖部、网吧、饭店等也成为学生经常光顾的场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这些区域里也很有可能发生暴力行为。因此我认为,在学校正常教学时期,学校附近的公共场所也应当成为“校园”概念的外延。其次,校园暴力不应当仅指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同时也应当包括师生之间、校外人员对在校师生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在师生关系中,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老师体罚、辱骂甚至殴打学生的事件出现,这也应该属于校园暴力的一种,因此校园暴力应当包括师生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最后,校园暴力的作用对象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校园周围的暴力行为以及对学校或师生财物的破坏行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率不断升高,暴力行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相关的研究表明,校园暴力的现状不容乐观,不仅表现为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也表现在暴力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很多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甚至在个别地方正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除此以外,同学起外号、语言讥讽、歧视等非典型的暴力形式也普遍存在。为此,分析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现状、探讨其中的原因,进而思考减少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策略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现状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比如,2003年美国关于危险行为的监测,其中有33.0%的高中学生在过去1年内打过架,4.2%的学生因为打架受伤而到医院治疗,5.4%的学生在调查前1个月内由于感到学校或途中不安全而不去上课。日本文部科学省2012年11月的调查显示,在4至9月的近半年时间内其国内中小学中已发现的校园暴力事件超过14万件,是2011年全年的两倍多。 从上面所列有限的资料看,校园暴力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相关的研究还显示近十年来校园暴力事件表现出情节越来越严重、暴力事件制造者和受害者的年龄越来越小的特点。在我国,校园暴力还表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即经济发达地区其校园暴力发生率更高、手

段更加残忍、性质也更加恶劣。 2、校园暴力犯罪的特点。 ①、团伙性。由于青少年年龄与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他们具有强烈的模仿性。由于受影视、报刊中描写的“帮会”、“行会”的影响,有些学生在校园内拉帮结派,各自为政,形成各自的势力。这样的帮派是中学校园中的一颗毒瘤,让学校难得安宁,并且各团伙之间往往会为了一些各自的利益或者是为了扩大势力,就会出现打群架的现象,具影响了其他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又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 ②、偶发性。因受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所决定,他们的情绪、情感处于急剧变化的时期,易激动,重友谊,讲义气,好感情用事。这一切都表明了中学生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很多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只是为了一些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由于易冲动,往往一急,在气头上极易丧失理智,一念之差,而铸下大错。如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5岁的初中生林岚由于把羽毛球打在一女生的头上,随之发生口角,便遭到了该女生及其同学的暴打,以至落水而亡。 ③、报复性。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个别学生心胸狭窄、个性孤僻,不能宽容他人,还容易产生报复心理的行为的习惯。这一类中学生在心理上严重失调后极易引发校园暴力的行为,我们在报刊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报道。报复行为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一方吃了亏,咽不下这口气,总想找个机会报复以求心理上的满足与平衡。 ④、侵财性。侵财犯罪在中学生校园中占首位,从侵财的方式上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校园暴力是指校园内的暴力行为,包括语言侮辱,运用躯体力量及机械对师生的身体造成伤害,以及对师生名利、财产的侵害等行为,校园暴力的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并会对学生造成永久的伤害,因此填补法律缺位,完善法律法规,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至关重要。 一、校园暴力的概述 校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校园暴力行为主要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或校外人员对师生造成的身体或精神伤害。广义的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对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到一定程度的侵害行为,暴力行为的发生范围较广,侵害程度较重。一般情况下,校园暴力会被分为五类,一是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是最常见的一种暴力行为,普遍存在于学校各处。二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主要是指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索要财物的行为,会使受欺辱学生产生心理阴影,致使学生胆怯,懦弱。三是恃强凌弱,恃强凌弱主要是指家世显赫或者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学生的暴力行为,属于常见暴力行为之一。四是性暴力,性暴力属于严重暴力行为之一,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严重的是会对受害者造成心理以及精神上的伤害,影响受害者以后的生活。五是凶杀案,凶杀案是严重暴力行为,影响极其恶劣,虽极少发生但近些年发生的概率有加大趋势。 二、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现状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行为发生几率较高,影响较恶劣,常见的校园暴力行为层出不穷,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也时有发生,如南安小学生被扇25巴掌事件,初中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事件,三名初中女生扒衣羞辱小女孩事件等影响都较为恶劣,对受害者的身体以及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由此可见,校园暴力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必须受到重视。校园暴力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即残忍性,团体性以及报复性。在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中都是二人以及二人以上的小团体实施暴力,且手段残暴,侮辱性极强,扒衣、拍裸照、按入粪坑等伤害性暴力行为对学生的心理伤害远大于身体伤害,严重影响学生以后的生活发展,甚至扭曲受害学生的人格,因此研究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提出应对方案,加强预防措施,遏制校园暴力至关重要。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教育的缺失,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都存在问题,父母对孩子缺乏关爱,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家长主张以暴制暴等因素都会使学生产生暴力行为,在加上学校主要以讲授知识为主,忽视对学生相关知识的教育,致使学生易产生暴力行为,校园暴力现象严重。其次,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在出现校园暴力时,学校采用的主要的管理手段是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记大过,写检讨,通知家长等方式,但是由于学校的这些管理手段的惩治力度不够,对学生没有约束力,学生的校园暴力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最后,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针对中国校园暴力现象,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了校园暴力的保护伞,由于施暴者普遍未满十六周岁,对施暴者会实施司法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由此可见由于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遏制校园暴力行为较为困难,校园暴力行为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暴力程度越来越严重,社会影响也越来越恶劣,现状不容乐观。 三、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 (一)刑事责任的缺位 当代中国校园暴力刑事责任缺位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相关立法部门对学生暴力行为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相关部门认为校园暴力只是学生由于理性不足,年轻气盛而引发的打闹行为,学生之间存在冲突矛盾是较平常的事情,学生只是处置方法不恰当。因此对于学生的学校暴力行为应以教育感化为主,除了在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下,采取惩治

校园暴力现象分析

校园暴力现象分析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引言: 在我们现在这个美丽文明的社会里,原本干净与纯洁的校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知何时那一片净土开始变得浑浊了,有了很多的校园暴力的发生。那暴力的行为开始走向纯洁的校园,由于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在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因此,学校安全并不是那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社会、国家多方面的力量,公共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安全的校园。下面就用一系列的案例来分析学校暴力事件,具体分析它暴力事件的原因、它的危害性、违法性、受害人的权利、和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法,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具体案例: 1、广东省因教师制止考试纪律被殴打 据华西都市报2010年4月26日报道:4月23日上午11时35分,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甲子第一中学,因制止考试中不守纪律的学生,该校一位姓范的语文教师被数名学生和家长

群殴导致昏迷,左眼几近失明,身体软组织严重挫伤。 2、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校园惨案 据《大众生活报》报道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2011年2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8号,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3、几句争吵酿校园惨案两少年被毁 2012年3月一位学生到大通县公安局自首,称自己捅伤自己的同班同学,经过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现年19岁县大通某高中高三学生。受害人王某某是其同班同学,两个人家住在一起,平时关系相当不错。3月6号11时张某某在教室里写信王某某好奇的在身后看了一下张某某回头大骂了一脏话,引起王某某的不满,两人遂发生争吵。在家里从来没有吃过亏的张某某感到在全班同学面前受到了奇耻大辱,就回家取了一把匕首,等在校门口伺机进行报复。这时其另一好友多次对张进行劝阻,让张某某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打一顿出出气算了。但红了眼的张某某根本不听劝告,执意要把王某某“捅下”。13时许,王某某放学后从学校出来,快走到校门口时,被张某某拦住。张某某持刀朝王某某左肋处猛刺一刀,王某某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4、四川岳池发生血案名学生校门口被捅伤 2010年7月收治受伤学生的岳池县人民医院了解到,三名伤势较重的学生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一名学生已被医院下了病重通知书。医生初步判断其伤到了肝部,目前仍在观察治疗中。 受伤学生中有一名叫曹更生的男生,他父亲曹昌云介绍说,曹更生是岳池县第一中学校高三的复习生。据曹昌云询问伤者曹更生获知的情况是,当晚自习快十点下课后,曹更生和几个

关于校园暴力的文章精选阅读

关于校园暴力的文章精选阅读 关于校园暴力的文章精选阅读:对校园暴力事件的思考最近国内接二连三的校园暴力事件,尽管是极少数的个案,可社会影响非常之大,令民众和执政当局手足无措。本不想触及这么敏感的话题,怕给社会和执政当局添乱,然公民的良知让自己不能再默然。 在日常生活中,我常常有恶人假设和坏事假设。为此朋友、妻女经常说自己神经过敏。几乎每天自己出门时,都提醒自己注意安全,人到中年背负的期望太多,但我从来也不觉得这样对自己有什么不利。由此推论,对校园暴力事件,掩耳盗铃,避而不谈绝不是什么上策。随着上层的重视表态及各大媒体新闻媒体对此的报道关注,自己才先知后言此类问题。 美国“9.11”之后,好像近年来世界范围的暴力恐怖事件频频发生。社会动荡地区发生,社会平稳地区也偶见报道;中东地区不平稳,可欧美也难逃厄运,特别环国周围国家的动荡,对此我们早该高度重视。过去总以为深处内地的我们社会很稳定,可校园暴力事件后,自己的危机感也由远及近了,公民不禁要问当下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何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反而不稳定了。 纵观近年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各类自残事件,各类暴力抗法事件,各类跷蹊古怪的事件,不难得出一个结论:经济发展与人

类的道德水准很难说是类正比例关系;总体经济总量的增加与社会稳定也很难说是同步。难怪老早各类社会学家就预测到,社会年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后,社会正处于各类矛盾凸显期。由此看来把社会经济这块蛋糕做大难,把这块社会这块大蛋糕分均衡更不易。 对针对校园的各类暴力事件,无论肇事者处于何动机,都是罪不可恕的,都应该用重典厉法严惩不待。我想关于这点有良知的公民都会拍手称快。但是仅凭这点能根除这种社会大患吗?广大网民的看法是未必奏效,我也持相同的观点。 各类群体性事件,各类自残事件,各类暴力抗法事件,是偶然事件,但偶然中就不暗含什么必然的因素吗?分析这类人为的灾难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由利益失衡,心理失衡导引的影子。对媒体公布的好像是精神失常者而为,我是及赞成又不赞成。赞成的是这类事件的肇事者,在实施这类行为过程中肯定是精神极不正常者,否则不符合“冤有头债有主”的报复性动机的常规。不赞成的是,把天旱的原因统统推给老天爷的过失的心理,其心理和论调导出的结果就是众生皆无过,唯有骂苍天了。 对于如何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我觉得应该采取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难在治本,立杆治标的防治原则。具体讲: 1、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尽量减少社会利益冲突,尽最大努力去化解各类积怨,但彻底根除很难,也不现实。关于这点如果不发动全体公民,单凭某几股社会团体的力量,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个策略说的简单,要执行起来非常之难,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

遏制校园暴力主要靠法律

暴力是一个法律名词 指使用武力或人身攻击或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纷争。暴力行为程度非常严重,级别为R级。校园欺凌 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近些年来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以及心理教育等非硬性教育,由于很多国家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会对受害者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调查显示;校园暴力比较主要原因校园的霸王们,他们社会有保护伞,欺负同学恐吓同学,殴打不听话同学。 李克强总理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

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的放纵 当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一个不切实际的高度之后,教育就成了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指手画脚的行业。教育的神圣外衣被媒体用尖刻的文字描绘成了一个令人望而生厌的黑斗篷。从事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的教师,也时常被定格成了一种“禽兽”。所以,绝大多数学校再不敢轻易地处分一个学生,哪怕这个学生已经无恶不作。更有的省份干脆由决策机构下文来统一规定,彻底废除中小学校沿袭多年的最高处分——开除。 然而,教育永远都不是万能的。失去了必要的惩戒功能后的校园,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那种人人知书达理的好现象,反而是因为没有了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利剑”,一些原先收敛的恶行便都敢于公开表现出来。这些校园病毒又相互感染,使得原本健康的校园文化肌体上开始出现块块腐烂的肌肉。 惩戒功能的丧失,催动了畸形心理的自由萌发,使得丑陋和猥亵都变得无所畏惧;反过来,这些个性中的丑陋,又在惩戒的日益退缩中越发的强大起来,并慢慢地自发凝结成一个个的团体,形成了带有明显江湖色彩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常常为了点滴小事而发生殴斗,甚至是团伙持械玩命,严重地干扰正常的学校教学,也直接危害了社会治安。但即使如此,

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校园暴力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既是一个新闻名词,也是一个社会名词。当你在百度键入“校园暴力事件”,便约有714个相关视频弹出来,没有影像的更是不计其数。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案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校园暴力”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十分普遍。在世界各地,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暴力的事件,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近年来所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 2011年5月27日,瑞安市陶山中学发生了一件暴力犯罪事件,三名学生在短短几分钟内打死了一名学生;2010年3月17日,遂溪县乌塘中学发生了一起歹徒闯校园殴打学生事件,造成15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2010年4月5日,南海九江中学校内一座山上废弃的防空洞内发生割喉案,一名高三男生怀疑同班女同学造谣将其杀死;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事件,该校的韩国学生赵承熙在宿舍楼及教学楼,使用两支手枪和大量子弹,导致33人死亡。2007年5月15日,广东电白第三中学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凶杀案:该校一名叫吴建国的初二级学生,用刀捅死两名学生、捅伤4名学生…… 硝烟没远,伤痛没去。面对如此之多的事件重演,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新反思校园暴力事件呢? 一、根据目前校园暴力事件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学生之间相互实施的暴力。在校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在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很高。有的学生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加入不良群体,以此来反抗校园暴力侵袭;有的学生为了自卫,不得不带上刀具,以防不测;有的则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第二、校外不法势力对在校学生实施的暴力。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校外的一些社会非法势力对在校学生勒索钱财,弄得这些学生往往害怕而不知所措的报道。学生上学受到社会非法势力的勒索和敲诈,已具有普遍性的一种社会犯罪现象。第三、师生之间实施的暴力。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老师和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在学校教学的过程中,有些老师对学生经常进行体罚,动手打耳光,挥拳头和踢学生,对学生身心发育造成很大伤害。此外,有些道德品质恶劣的学生对老师的真诚批评教育怀恨在心,便纠集他人一起对老师实施暴力,动手殴打老师,这种现象有蔓延的苗头。 二、校园暴力是学生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的外显。既是未成年人生理成长处于特殊阶段叛逆、逆反心理外化的反映,也是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中的蔓延和反映。校园暴力是“先天不良”与“后天失调”的混合产物,因而它的产生必然涉及到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它的成因主要可以归纳为: (一)学校因素:

校园暴力现状分析

校园暴力现状分析 近年以来,网络上屡屡频现有关校园暴力事件的视频和图片,这种以强欺弱,以多欺少的暴力行为触目惊心,施暴手段伤尽天良,深受其害的学生遭遇看的我是心如刀绞,为之又看的我怒火三丈。谁家的孩子不是宝,不知道到做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朗朗乾坤和法治社会里,在育人子弟的书香校园里,竟然还在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时,将会是这个家庭永远的痛。而那些从施暴现场过路人的冷漠,更是让人心寒。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份沃土,撑起一片蓝天,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职责。但是,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国各地从小学到中学乃至大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校园暴力事件,并且有蔓延之势,甚至致人死亡等恶性案例有增无减。 同学之间正常的磕磕碰碰,小冲突小摩擦,混同于以强凌弱成性、拉帮结派成瘾的暴力摧残,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学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威胁,更削弱了学校的教育成果,应当引起家长、老师、社会、学校高度的重视。也许你我身边的校园还算稳定,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恶劣的蔓延趋势会不会影响到我们身边的学校和

学生。因此,无声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参与到反对校园暴力,拒绝社会冷漠的行动中。将我们身边还没有发生类似事件的情况下,重视防范于未然。 首先,希望教育部门要努力提高对教育战线的教学质量,明确老师的责任承担范围的严厉性。老师要时刻灌输自己的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和价值观,认清形势,遵纪守法。加强学生德智体的正确发挥,同时,青少年必须树立正确道德观和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品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于拒绝校园暴力。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要勇于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或大声呼叫。对高年级学生和校外青年共同实施的暴力活动和收取“保护费”等各种校园非法活动要勇敢揭发。 无声总结分析诱发校园暴力事件的频发,其主观上跟现在学校走向商业化,重视收益成果,淡化了对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教育,其次同学生日聚会等进酒吧、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影响和聚集成帮派,捷径了受校外不良青年交往的引诱等综合影响。客观因素也不排除收看和接触一些暴力影片,恐怖游戏,社会黑势力后缺乏定律和错误理解而盲目崇拜,拉帮结伙,形成帮派,导致演变为现实暴力的可能性。而弱者在受到威胁、恐吓和虐待时,担心被接二连三的打击报复,最终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向学校老师和家长讲述自己的遭遇。使得这些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胆

作文时事论据素材: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作文

作文时事论据素材: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净土上,现在也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 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 因此,校园安全并不是哪一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 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具体案例:年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 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

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复习必备|海量免费学习视频资源尽在学而思轻课>>>点击了解]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 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 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的医药费。 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案例分析:、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 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 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 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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