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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完整版)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完整版)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完整版)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新增了“关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船舶吨税”五个税种;(2)对“车船税、资源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需要说明的是:(1)2013年教材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转移至本章,但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教材内容,本书还是将其和“关税”均列入第四章讲述;(2)本章讲述的顺序和2013年教材并不一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

一、房产税(P299-P304)

(一)纳税人(★★★)(2008年判断题、2012年单选题)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2

年)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答案】A

【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三)应纳税额(★★★)(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解释】房产税按“年”计算。

1.从价计征

(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解释1】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试题中肯定会明确给出。

【解释2】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解释3】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解释4】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009年判断题)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解释】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特殊规定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例题1·单选题】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12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收取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2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A.24万元

B.22.80万元

C.30万元

D.16.80万元

【答案】B

【解析】(1)用于对外投资联营的部分,由于其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视同出租,其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即每年的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应纳税额=50×12%=6(万元);(2)剩余部分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2500×70%×(1-20%)×1.2%=16.80(万元);(3)该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房产税=6+16.8=22.8(万元)。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2012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3月3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4.8

B.24

C.27

D.28.8

【答案】C

【解析】(1)从价部分:2000×(1-20%)×1.2%+1000×(1-20%)×1.2%×3/12=21.6(万元);(2)从租部分:5×9×12%=5.4(万元);(3)当年应纳房产税=21.6+5.4=27(万元)。

(四)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解释】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解释】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

【解释1】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解释2】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房产投机行为,从2012年1月起,我国在上海、重庆两地进行了房产税改革。

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例题1·单选题】某企业2011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000万元;幼儿园用房原值400万元;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

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2年)

A.12000×(1-30%)×1.2%=100.8(万元)

B.12000×(1-30%)×1.2%+80×12%=110.4(万元)

C.(12000+400)×(1-30%)×1.2%+80×12%=113.76(万元)

D.(12000+400+600)×(1-30%)×1.2%=109.2(万元)

【答案】B

【解析】(1)企业办的幼儿园用房免征房产税;(2)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价计征房产税;(3)出租房产从租计征房产税。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12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12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12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

万元,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5.04

B.16.32

C.18.24

D.22.72

【答案】A

【解析】(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A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200×(1-20%)×1.2%×4个月/12=3.84(万元);(2)B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0×12%×4个月+1000×(1-20%)×1.2%×8个月/12=11.2(万元);(3)该企业2012年应纳房产税=3.84+11.2=15.04(万元)。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10年单选题)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二手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解释】只有第一种情形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对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2010年)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契税(P304-P307)

1.纳税人(★★)(2008年判断题)

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2009年单选题)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解释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解释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解释3】视同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特殊情况:(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筹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1·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2009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答案】B

【解析】(1)选项A: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2)选项CD: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2·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有()。

A.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幢楼抵押

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

C.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

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

【答案】BD

【解析】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3·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A.接受作价投资入股的房产

B.承受抵债房产

C.承租房产

D.继承房产

【答案】CD

【解析】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3.计税依据(★★★)(2007年判断题、2008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2年多选题)

(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无价格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有两个价格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补交契税的情况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例题1·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有()。(2011年)

A.房屋买卖

B.土地使用权交换

C.房屋赠与

D.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案】AD

【解析】(1)选项A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2)选项B: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3)选项C: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万元。(2012年)

A.15

B.45

C.60

D.75

【答案】D

【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甲公司应缴纳契税=(2000+500)×3%=75(万元)。

【例题3·单选题】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1年)

A.周某应缴纳契税3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2.4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答案】C

【解析】(1)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应当缴纳契税;(2)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题中,谢某是契税的纳税人;(3)谢某取得了90万元的房屋,应纳契税=90×3%=2.7(万元);(4)如果本题改为谢某与周某进行“房屋交换”,则以“价格差额”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4·单选题】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格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2010年)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答案】A

【解析】(1)契税由房屋权属承受人缴纳,周某将其70万元的房屋出售时,由对方缴纳契税;(2)房屋进行交换的,若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3)周某以100万元购置新住房时,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

【例题5·单选题】林某有面积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96万元。黄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7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交换,差价部分黄某以现金补偿林某。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黄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万元。(2008年)

A.4.8

B.2.88

C.2.16

D.0.72

【答案】D

【解析】(1)房屋交换,以所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2)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3)黄某应缴纳契税=(96-72)×3%=0.72(万元)。

4.税收减免(★)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耕地占用税(2013年新增)(★★)(P357-P360)

1.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解释1】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解释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征收耕地占用税。

【解释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解释4】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2.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

【解释】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率应当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当地适用税率的基础上提高50%。

3.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2)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5.税收优惠

(1)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

①军事设施。

②学校,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解释】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

③幼儿园,包括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或者备案的幼儿园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④养老院,包括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⑤医院,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单位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用于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解释】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

(2)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项目

①铁路线路。

【解释】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

②公路线路。

【解释】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

③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包括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和停放的场所。

④港口,包括经批准建设的港口供船舶进出、停靠和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⑤航道,包括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3)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可以按照当地的适用税额标准“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4)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2012年多选题)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

2.征税范围

(1)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解释1】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释2】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计税依据(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2年判断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具体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4.应纳税额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10年多选题)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

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缴纳

B.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

C.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

D.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获取土地使用权,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答案】BCD

【解析】选项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税收减免(2010年单选题)了解

(1)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一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特殊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①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

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单选题】某人民团体拥有A、B两栋办公楼,A栋占地3000平方米,B栋占地1000平方米。2012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将B栋出租。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人民团体2012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

A.3750

B.11250

C.12500

D.15000

【答案】B

【解析】(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A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出租的B栋应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栋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9个月/12=11250(元)。

五、土地增值税(P307-P319)不定项

(一)征税范围(★★★)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解释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解释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承受人均应缴纳“契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有圈的征税,无圈的不征税

(二)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1.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2.新建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4+1)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

【解释】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因承受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契税,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能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2)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并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应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扣除:

①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计算公式为: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例题1】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某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200万元,开发成本为2800万元,利息支出为5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甲公司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则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200

+2800)×5%=900(万元)。

②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公式为: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例题2】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某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200万元,开发成本为2800万元,利息支出为5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甲公司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则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5200+2800)×10%=800(万元)。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解释】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单独再扣除;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允许在此扣除。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解释1】该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均不适用,对此考生应特别注意。

【解释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只有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才适用20%加计扣除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销售使用过的旧房时,并不适用20%加计扣除的规定。

表6-1 新建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解释】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纳税人的前3项指标的处理完全相同,主要区别是:(1)印花税的处理方法不同;(2)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加计20%扣除”的规定。

(三)税率(★)

【解释】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考生不用死记硬背,会用即可。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四)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4.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5.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的税率

6.计算应纳税额

(五)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六)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2010年多选题)

1.纳税人“应当主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例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2010年)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尚未销售完毕的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六、涉及房地产的考点综述

(一)房地产的销售

1.出卖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买受人应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3.个人转让住房的特殊规定

(1)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2)营业税: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者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2013年教材未提及)

4.营业税的计算

(1)新房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而向不动产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二手房

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二)房地产的出租

1.出租人应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由于房地产的出租,未发生产权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承租人无需缴纳契税。

【解释】土地、房屋权属的出租,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3.营业税的计算

出租不动产时,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4.房产税的计算(从租计征、按年度征收)

(1)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5.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或10%)(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10%)【解释1】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解释2】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修缮费用800元,其余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解释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三)房地产的赠与

1.营业税

(1)单位

单位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个人

一般情况下,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的,暂免征收营业税(2013年教材未提及):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土地增值税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两种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3.契税

通过赠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1.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房产税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土地增值税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解释】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上述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4.契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发生权属转移,被投资方应当缴纳契税。

(五)房地产的抵押

1.抵押期间

(1)土地增值税

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的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2.抵押期满后,以房地产抵债

(1)土地增值税

对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契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发生权属转移,承受人应当缴纳契税。

(3)营业税

如果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六)房地产的继承

1.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的继承,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的法定继承,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七)房地产的交换

1.契税

交换房屋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2.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的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解释】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的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就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

(八)房地产的自用

1.营业税

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

2.房产税

(1)单位:用于生产经营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个人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

【解释1】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解释2】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房产投机行为,从2012年1月起,我国在上海、重庆两地进行了房产税改革。

3.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相关链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应缴纳房产税。

(九)其他规定

1.合作建房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相关链接】单位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其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2.房地产的代建行为

代建行为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相关链接】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房地产的重新评估

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因其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1·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其女儿

B.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他人

C.某市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将土地使用权赠与某学校

D.某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某养老院

【答案】B

【解析】(1)选项A: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2)选项C: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将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事业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3)选项D:房地产的出租,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例题2·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B.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的房地产

C.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赠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

【答案】D

【解析】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不征

暂免征收

)将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时:暂免征收

)联营企业将投资联营的房地产再转让时:征收

一、车辆购置税(P355~P357)(2013年新增)(★★)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解释】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种中,实行从量计征的是()。(2008年)

A.契税

B.车辆购置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属于从量计征。

4.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单选题】2013年4月,王某在某房地产公司举办的有奖购房活动中中奖获得一辆小汽车,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8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该类型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73000元。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元。

A.6239.32

B.6837.61

C.7300

D.8000

【答案】C

【解析】不含税价格=80000÷(1+17%)=68376.07(元)< 73000(元),王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73000×10%=7300(元)。

5.征收管理

(1)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二、车船税(P326~P333)(2013年重大调整)(★★)

1.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所有车辆和船舶,具体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相关链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车船税的税目

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1)乘用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车辆。

(2)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上的车辆(包括电车),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客货两用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3)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4)船舶包括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相关链接】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免征车船税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011年多选题、2012年单选题)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例题?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车船税的是()。(2012年)

A.载客汽车

B.银行运钞车

C.机关公务车

D.养殖渔船

【答案】D

【解析】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4.计税单位

车船税的计税单位,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

【解释】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例如游艇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日期的“当月”(而非次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题】张某2013年4月购买小轿车1辆,行驶证书上所载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已知该小轿车适用的车船税年税额为480元。在本题中:(1)车船税按年度缴纳,该小轿车的应纳税时间为4-12月,共计9个月;(2)应缴纳车船税=480÷12×9=360(元)。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进口货物,适用( )。 A.暂定税率 B.特惠税率 C.关税配额税率 D.普通税率 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000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000元,保险费3000元,支付卖方佣金2000元,支付从海关运往公司的运输费1000元。则该批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元。 A.41000 B.40000 C.39000 D.38000 3.2011年3月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12年9月完工,2012年1 0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12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12年9月 B.2012年10月 C.2012年11月 D.2012年12月 4.某国家机关2012年年初拥有A、B两栋房产,A栋房产原值为800万元,B栋房产原值为500万元。A栋房产为该国家机关自用办公楼,B栋房产自2011年6月起一直对外出租,20 12年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家机关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0 B.12 C.9.6 D.16.8 5.张某共有两套住房,2012年4月将一套市价为85万元的住房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差价;2012年6月将另一套市价为50万元的住房用于抵偿所欠李某的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上述业务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45 B.1.95 C.2.25 D.2.85 6.下列税种中,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征收税款的是( )。 A.房产税 B.契税 C.土地增值税 D.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7.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予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A.20% B.30% C.50% D.60% 8.某火电厂2012年占地100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70万平方米,厂区围墙外占地30万平方米(包括灰场占地12万平方米、输灰管占地3万平方米、生活区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占地15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万平方米年税额为1.2万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火电厂2012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万元。 A.84 B.102 C.105.6 D.120 9.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种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法规课件)第八章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

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打印本页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有税务总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 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房地产管理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 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 7.下列税种的纳税期限中,属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是()A.企业所得税 B.契税 C.耕地占用税 D.营业税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的是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 8.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来划分区段,并规定相应的税率,对每个级次分别计算税额的累进税率属于()。 A.差别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额 C.超倍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练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印花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定额税率的有()。 A.记载资金的账簿 B.权利、许可证照 C.产权转移数据 D.技术合同 2、某货运公司2011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挂车5辆,自重吨位均为20吨;拥有客车5辆。该公司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单位税额每吨40元,载客汽车单位税额为每辆360元。该公司201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9800 B.13800 C.2400 D.12400 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A.隐瞒虚报的成交价格加倍 B.提供的扣除项目金额加倍 C.重置成本价 D.房地产评估价格 4、天天玩具公司2011年11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各一件;天天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天天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为5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则天天公司应纳印花税额为()。 A.260元 B.265元 C.270元 D.2575元 5、下列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 B.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 C.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 D.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 6、李某2011年3月转让其2007年1月购买的一处住房,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5万元,购入时价格30万元。本次转让中李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0 B.3 C.4.5 D.5 7、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事业单位转让自用房产 B.甲工业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对乙房地产公司入股进行投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 8、某油田2011年3月份生产销售原油5万吨,销售人造石油2万吨,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已知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油田邻近的石油管理局规定天然气的适用税额为5元/千立方米。油田2011年3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万元。 A.40 B.49 C.41 D.50 9、下列项目中,属于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的是()。 A.机动车制造厂 B.车辆船舶的所有人 C.车辆船舶的管理人 D.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10、下列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的是()。 A.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B.专利申请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C.大型机器设备销售合同 D.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 11、某供热企业2011年度拥有生产用房原值3000万元,当年取得供热收入20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500万元。房产所在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A.7.2 B.21.6 C.27 D.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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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税的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三)关税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1.进口税率 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1)普通税率 ①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未与我国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和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②原产地不明 (2)最惠国税率 ①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 ②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③原产于我国。

(3)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4)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5)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以限制进口。对于在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对于配额之外的则适用较高税率。 (6)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是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货物,以及出于国际双边关系的考虑需要个别安排的进口货物,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关税进口税率的种类主要有()。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普通税率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涉及税务领域的具体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 A、停止出口退税权 B、监禁 C、罚款 D、没收非法财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税务违法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 权。 【该题针对“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2、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及省、自治 区、直辖市国税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A、财政部 B、国资委 C、国税总局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被称为()。 A、自行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简易申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邮寄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纳税申报”知识点进行考核】 4、以下情况符合发票的开具要求的情况是()。 A、对预期可能发生的业务开具发票 B、全部使用英文填写发票 C、拆本使用发票 D、按号码顺序填开【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开具要求。 【该题针对“发票开具与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 A、由税务机关上门征收 B、由个人自行申报 C、个人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D、由单位代扣代缴【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的方式。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某画家8月份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 C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讲课稿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4年9月进口一台机器设备,设备价款8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2万元,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纳进口关税为()。 A、80×10%=8万元 B、(80+2)×10%=8.2万元 C、(80+1)×10%=8.1万元 D、(80+2+1)×10%=8.3万元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14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周某计算应缴纳契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3、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B、国家因建设某省市之间高速公路而征用的土地 C、某合伙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 D、居民转让自有的营业房产 4、下列情形中,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5、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民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6、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1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37×1.5=55.5万元 B、40×1.5=60万元 C、(80-3)×1.5=115.5万元 D、80×1.5=120万元 7、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0+2000)×3=15000元 B、3000×3+2000×3×7÷12=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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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 C.收入再分配 D.配置资源 5.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9.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1.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法定式减免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16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16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 )特征。 A.无偿性 B.收益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无偿原则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练习题库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打印本页第八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有税务总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B 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房地产管理局 【您的答案】 B】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

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 7.下列税种的纳税期限中,属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是() A.企业所得税 B.契税 C.耕地占用税 D.营业税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的是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 8.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来划分区段,并规定相应的税率,对每个级次分别计算税额的累进税率属于()。 A.差别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额 C.超倍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C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假设某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计9. 税依据为1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当级税率的速算扣除数是25,该人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为()

教案 税收法律制度

学习情境三税收法律制度 一、教学目标 1.了解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掌握我国主要税种; 3.熟悉税收的法定程序。 二、课时分配 12课时 三、教学重点 税收;税法;我国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 四、教学难点 主要税种;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税款征收 五、教学手段 课件演示、视频课件 六、教学内容 单元一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税收是国家调控经 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税收的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按税收的计税根据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是否有单独的征税对象、独立征收分类;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单元二税法概述 税法的概念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类;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类;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类 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减免和法律责任 单元三主要税种 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与税率;增值税的其他规定;增值税征收管理 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概念;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税项目;税率;征收管理 单元四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种类 发票管理:发票的概念;发票的种类;发票的开具要求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 其中大纲要求: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 一、关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 (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税收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 3、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 1、税法是国家制定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法与税收的联系:

6、税法的构成要素有(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三个是最基本的要素,(纳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7、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其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 8、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三种,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超额累进),土地增值税税率属于(超率累进) 9、通常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如销售房地产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财产所在地) 10、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的是指(减税),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的是指(免税) 11、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即未到点不征),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减除后余额部分征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3500) 12、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3、《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变造、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偷税的税务关机除要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还要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型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4、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除销售不动产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个人,为应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 6、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销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 8、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9、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准予按买价的(13% )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杂费)不得扣除 1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000000元,外购货物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00000*17%-250000=260000元)

税收法律制度

标记题目 信息文本 一、单项选择题 题目1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1.下列税种中属于从量税的是()。选择一项: A. 所得税 B. 增值税 C. 营业税 D. 车船税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车船税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2.下列适用零税率的是()。

选择一项: A. 粮食、食用植物油 B.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C. 出口货物 D. 进口货物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出口货物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3.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选择一项: A. 增值税 B. 营业税 C. 城建维护税 D. 个人所得税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增值税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4.纳税人同时欠缴国家税款和对无担保的债权人负有债务,并且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其应优先支付的是()。 选择一项: A. 税款 B. 无担保的债务 C. 罚款 D. 没收违法所得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税款 题目5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5.我国增值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实行()。 选择一项: A. 购进扣税法 B. 简易征收法 C. 累进扣除法

D. 复合计税法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购进扣税法 题目6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6.我国增值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选择一项: A. 复合计税法 B. 购进扣税法 C. 累进扣除法 D. 简易征收法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简易征收法 题目7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2 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3 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10.67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10.67)×3%=3.2301(万元) (B)97÷(1—3%)×3%=3(万元) ) 万元5899(.=2%367)×.10—(97)C(. (D)97×3%=2.91(万元)

4 某企业本月签订两份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材料金额30万元,加工费10万元;(2)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载明被保险财产价值1000万元,保险费1万元。已知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0.5‰,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1‰。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A)30×0.5‰+1000×1‰=1.015(万元) (B)10×0.5‰+1000×1‰=1.005(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10×0.5‰+1×1‰=0.006(万元) 5 甲企业拥有一处原值560000元的房产,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60000×1.2%=6720(元) (B)560000÷(1—30%)×1.2%=9600(元) (C)560000×(1—30%)×1.2%=4704(元) (D)560000×30%×1.2%=2016(元) 6 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出租住房的李某 (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 (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购买房屋的王某D(. 7 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政府向企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B)企业将闲置房产出租 (C)企业之间交换房产

案例分析: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 案例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情简介】A公司经理李某与B公司经理邵某电话联系业务时谈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李某提出其公司有多余发票,如需要可商量。邵某同意开些发票进来。之后,邵某与李某联系开票事宜,2002年1月至2005年 4月间,邵某为B公司从12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4份,价税合计14990796元,其中税额2178149元,B公司均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B公司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律断案】B公司违反税收征管制度,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份,价税合计14990796元,其中税额2178149元,并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邵某直接决策并具体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律评析】利用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额的行为应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不允许恶意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更不得利用增值税发票逃税、偷税、骗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联系和反映的必须是真实的、实际成立的交易关系,假的交易关系是不受保护的。 表面上B公司与开票单位有货物买卖关系,实质上是虚假的,B 公司与开票单位无实际货物交易,实际货物交易存在于A公司与开票

单位之间,只不过李某与邵某具体操作了B公司与开票单位存在货物交易的假象而已,所以应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营业税 案例一:光看名头能否减免营业税 【案情简介】厦门市鼓浪屿水族博物馆主营水族生物展览、兼营零售工艺美术品等的企业。1996年6月10日,原告以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博物馆免税的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为由,向厦门市鼓浪屿区地方税务局提出减免税申请。同年8月16日,税务局通知原告:企业名称不能作为界定征免税的标准;对原告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原告不服该通知,向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复议,但维持了鼓浪屿区地税局做出的征税通知,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断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博物馆免税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是指经各级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博物馆,对其他虽冠以博物馆的名称,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不得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法律评析】这起行政诉讼的起因在于双方当事人对“博物馆”的涵义有不同理解。原告认为其经营的是“水族博物馆”,与《汉语大词典》对“博物馆”的释义相符,故应按“博物馆”的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营业税。 但从立法精神来看:(1)《暂行条例》规定的部份免税项目,都

第四章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练习 题及答案(2019、2)

第四章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练习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法构成要素的是 A、计税依据 B、纳税义务人 C、税收优惠 D、税务代理人 2、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A、税率 B、税目 C、纳税人 D、征税对象 3、下列各项中,()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A、对加工服装征收的增值税 B、对销售房屋征收的增值税 C、对生产卷烟征收的消费税 D、对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4、下列关于起征点与免征额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B、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C、当课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予征税 D、当课税对象大于免征额时,仅对免征额部分征税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的是 A、关税 B、进口环节增值税 C、船舶吨税 D、车船税 6、()是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洽的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 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A、税收 B、税法 C、支付结算 D、国家预算 7、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体现了税收的“”() A、强制性 B、无偿性 C、固定性 D、多样性

二、多选题 8、下列关于税法的内容表述正确的有 A税法以宪法为依据 B税法可以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C税法可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纳税秩序 D税法可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9、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的构成要素的有 A计税依据 B征税对象 C税目 D税率 10、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渐增大,按不同等级逐步提高的税率,它可分 为()。 A全额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11、下列关于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 A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 B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 C耕地占用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D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1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B规定纳税期限是税收强制性和固定性的体现 C纳税地点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 D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13、下列关于减免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A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 B免税是指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 C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D免征额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14、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有 A印花税 B个人所得税 C企业所得税 D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三、判断题 15.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16.纳税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17、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2020年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参照模板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1分,2009年的分值为8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2010年教材新增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减免”等具体规定,复习难度骤然加大。在2010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分析题。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P158)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解释】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自己的房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以押金形式换取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实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的行为。在此,房屋所有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现金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2008年)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B、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房屋,该集体单位为纳税人 C、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的房屋,该个人为纳税人 D、产权出典的房屋,出典人为纳税人 【答案】ABC 【解析】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P159)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资源税法律制度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资源税法律制度) 1、题干: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视同销售,应缴纳资源税() A、对 B、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矿产品的,不缴纳 资源税;那是因为没有转移风险且处于生产当中,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故本题表述错误。 2、题干: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A、井矿盐 B、金刚石原矿 C、黄金原矿石 D、柴油 答案:D 解析:资源税征税范围有原油无柴油。故选项D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其他选项ABC均符合规定 3、题干: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实行从量计征的是() A、原煤 B、天然气

C、砂石 D、原油 答案:C 解析:资源税绝大多数都从价计征,但是砂石是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到5 元。黏土、砂石均为从量计征 4、题干: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分别计算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低适用税率 C、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税率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者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D、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答案:B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 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5、题干: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矿产品等应按定额征收资源税的是() A、原油 B、天然气 C、黏土 D、稀土、钨、钼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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