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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知识资料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知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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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知识资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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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3.3 风险管理......................................................

3.4 信息管理......................................................

3.5 质量管理......................................................

3.6 档案管理......................................................

4.决策阶段........................................................

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5.设计阶段........................................................

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6.交易阶段........................................................

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6.3 投标报价分析..................................................

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7.施工阶段........................................................

7.1 工程预付款....................................................

7.2工程计量支付..................................................

7.3 工程变更......................................................

7.4 工程索赔......................................................

7.5 偏差调整......................................................

8.竣工阶段........................................................

8.1 工程竣工结算..................................................

8.2 工程竣工决算..................................................

1.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宜选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编号),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1.0.6 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当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委托单位应指定主体承担单位,由主体承担单位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一、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0.7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应由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从业)印章,并承担具体责任。

1.0.8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除应遵循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是指需要一定的投资,经过决策和实施的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明确目标的一次性的活动,是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2.0.2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建设费用,即该工程项目从建设前期到竣工投产全过程所花费的费用总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2.0.3 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计算和确定投资估算价、设计概算价、施工图预算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竣工决算价的过程。

2.0.4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指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的过程。

2.0.5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是指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和技术,为寻求解决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等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最佳途径而提供的智力服务。

2.0.6 可行性研究: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系统分析方法。

2.0.7 投资估算:是指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预先测算和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包括工程造价和流动资金)的过程。

2.0.8 设计概算:是指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在投资估算控制下,根据设计要求和设计文件,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过程。

2.0.9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依据,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过程。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全部工作,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承、发包双方依据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最终计算和确定实际工程造价的过程。

是指在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编制综合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的过程。

2.0.16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2.0.17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3.一般规定

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3.1.1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的计价,实施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入,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

3.1.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3.1.3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

2、负责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3、负责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

4、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

5、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6、参与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7、负责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8、负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9、负责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10、参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11、负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12、负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13、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负责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1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15、负责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

16、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17、参与建设项目后评价;

18、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3.1.4 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可分为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和某一阶段或若干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3.1.5 承担全过程、某一阶段或若干阶段

3.1.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的,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力求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在相同的口径下,使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决算不突破设计概算。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采取必要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或进行投资调整。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3.2.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造价管理咨询项目后应编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项目工作大纲,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咨询项目本身的管理内容。工作大纲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咨询服务范围、工作组织、工作进度、人员安排、实施方案、质量管理等内容。

3.2.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组织管理和外部组织管理体系。内部组织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承担咨询项目的管理模式、企业各级组织管理的职责与分工、现场管理和非现场管理的协调方式等。外部组织是以咨询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核心,在确保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努力协调好与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3.2.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制定工作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服从整个建设项目的总体进度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

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与总体进度相协调,各类咨询成果的编制应有合理的工作周期。

3.2.4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人员包括现场和非现场的管理、编制、审核、审定人员。各类人员的安排除应符合咨询合同要求外,还应符合项目质量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3.2.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编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重点突出,内容全面,方法明确,措施具体,全面反应各阶段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造价的控制、投资分析方案或措施。

3.3 风险管理

3.3.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参与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关注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决策、设计、施工及移交的各个阶段可能发生的风险,正确分析和控制涉及人为、经济、自然灾害等诸多方面的风险因素。重点关注合同文件、建设条件、人工及设备材料价格、质量、进度、施工措施、汇率、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应进行正确的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影响和整个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

3.3.2 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时,应在工作大纲中拟定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方案,提出或分析主要风险因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的预测结果,向建设单位提出风险回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的措施。

3.3.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应进行风险的分析与评估,为处理风险事件、工程索赔等问题提出合理建议,降低风险损失,避免风险而带来的损失扩大。

3.4 信息管理

3.4.1 信息管理应包括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建立、工程造价软件使用及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建设,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为工程造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3.4.2 信息管理应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确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及竣工结(决)算,对所收集的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应及时处理,并应用于工程造价的确定、审核及成本分析等环节。

3.4.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自行建立或充分利用市场已有的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和工程项目各阶段积累的工程价格信息,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工程计价定额、市场价格、工程造价指标数据库等。

3.4.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通过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渠道,建立可靠的信息来源途径,随时掌握工程计价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时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的变化,利用编码体系,做好信息获取、分析整理、信息利用、信息更新及信息淘汰。

3.4.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循统一化、标准化、网络化的原则,应在工程项目各阶段有效地应用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软件,主要包括基础数据管理软件、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结)算编审软件、招投标管理软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软件等。

3.4.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逐步建立项目管理系统和企业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涉及咨询合同管理、咨询的核心业务管理等。企业管理系统在项目管理系统基础上,考虑自动化办公(OA)、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等内容。

3.5 质量管理

3.5.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和修改,成果文件的提交、报审和归档等,都要有具体的规定。

3.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委托者提供的书面资料(委托者提供的书面资料应加盖公章或有效合法的签名)进行有效性和合理性核对。应保证自身收集的或已有的造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全面、现行、有效。

3.5.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应在已评定的编制大纲基础上进行。成果文件应经相关责任人的进行审核、审定二级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审定人员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章或造价员从业资格章。

3.5.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无具体要求时应执行表3.1工程咨询质量精度标准的要求。

表3.1 工程咨询质量精度标准

定金额的预备费率应控制在行业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的合理范围内。无相应规定者执行表3.2工程咨询预备费费率参考标准。

表3.2工程咨询预备费费率参考标准

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咨询业务委托方进行回访,听取委托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及时总结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计划,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6 档案管理

3.6.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档案收集制度、统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

3.6.2 工程造价技术档案可分为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两类。过程文件应按照造价咨询项目的类别各自制定文件目录。主要包括:委托服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图纸会审记录、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施工过程中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款、甲供材料、设备清单、承包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等。成果文件包括: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支付文件、工程索赔处理报告、工程结算等。

3.6.3 工程造价技术档案应按委托服务合同建立,按服务项目分类整理归纳。

3.6.4 工程造价技术档案过程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一般为五年;成果文件保存期一般应自归档之日起,不低于十年。

3.6.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现代化管理,运用计算机对档案进行编目、检索、借阅管理和综合利用,为造价咨询工作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信息与服务。

4.决策阶段

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4.1.1 投资估算的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估算建设项目流动资金。

4.1.2 投资估算编制应内容全面、费用构成完整、计算合理,深度应满足建设项目决策的不同阶段对其进行经济评价的要求。

4.1.3 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的编制可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混合法、指标估算法。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应采用指标估算法。

4.1.4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应依据《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4.1.5 投资估算审查应审查投资估算编制内容与要求的一致性;审查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4.1.6 投资估算编制的有关表格宜参照附录A。

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4.2.1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的有关规定。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为财务评价。4.2.2 财务评价的内容应包括财务分析与财务评价两个部分,财务分析与评价工作包括项目盈利能力分析、清偿能力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

4.2.3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应遵循以下程序:

1.收集、整理和计算有关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等资料;

2.估算各期现金流量;

3.编制基本财务报表;

4.进行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5.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6.做出项目财务评价的最终结论。

4.2.4 建设项目盈利能力分析应通过编制全部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等基本财务报表,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指标来进行定量判断。

4.2.5 建设项目清偿能力分析应通过编制资金来源与运用表、资产负债表等基本财务报表,计算借款偿还期、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来进行定量判断。

4.2.6 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分析应通过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等方法来进行定量判断。

5.设计阶段

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5.1.1 设计概算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和调整概算的编制。

5.1.2 设计概算编制应内容全面、费用构成完整、计算合理;应按编制时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价格水平编制,应考虑建设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建设期价格水平,以及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间价值等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

5.1.3 设计概算的编制应采用单位工程概算、综合概算、总概算三级编制形式,当建设项目为一个单项工程时可采用单位工程概算、总概算二级概算编制形式。其中建筑单位工程概算可用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等方法编制;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概算可按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综合吨位指标法等方法编制。

5.1.4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应依据《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5.1.5 设计概算的审核应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内容与要求的一致性;审核设计概算的费用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5.1.6 调整概算编制深度与要求、文件组成及表格形式同原设计概算,调整概算应对工程概算调整的原因做详尽分析说明,所调整的内容在调整概算总说明中要逐项与原批准概算对比,并编制调整前后概算对比表,分析主要变更原因。

5.1.7 设计概算编制的有关表格宜参照附录B。

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5.2.1 施工图预算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施工图总预算。

5.2.2 施工图预算编制应保证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预算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全面性;应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应控制在已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范围内;

5.2.3 施工图预算编制应依据:

1.经过批准的设计概算;

2.经过批准和审定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图集和规范;

3.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现场勘查等文件;

4.现行预算定额和相应的地区单位估价表;

5.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和价差调整的有关规定;

6.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

7.造价工作手册及有关工具书。

5.2.4 施工图预算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可采用三级预算编制或二级预算编制形式。

1.三级预算编制形式设计预算文件组成:

1)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编制说明;

3)总预算表;

4)综合预算表;

5)单位工程预算表;

6)附件:补充单位估价表。

2.二级预算编制形式设计预算文件组成:

1)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编制说明;

3)总预算表;

4)单位工程预算表;

5)附件:补充单位估价表。

5.2.5 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应采用传统定额计价法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进行编制;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由组成本单项工程的各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而成;施工图总预算由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而成。

5.2.6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可采用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等方法;施工图预算审查应重点对工程量、资源要素价格、预算单价的套用、费率及计取等进行审查。

5.2.7 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有关表格宜参照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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