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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全站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站长负责仪器

设备购置、报废的批准;

3.2.各分析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

维护规程的编写;

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标识管理及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4.程序

4.1.购置

4.1.1.各分析室如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申购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

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站长批准。

4.1.2.对价值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外,分析室还应提

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各供方同类仪器设备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质量保证能力、同类仪器设备的价格比、用户使用情况等。

4.1.3.批准后的采购内容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实施,购置合同(或其复印件)由设备资

料管理室归档。

4.2.验收

4.2.1.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由技术负责人、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相关分析室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验收纪录。

验收内容包括:

4.2.2.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

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2.3.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

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4.2.4.验收后处理

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

4.3.1.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对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4.3.2.各分析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a)

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b)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c)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d)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e)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f)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g)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h)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i)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j)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4.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确保仪器设备档案的完整性。

4.4.使用

4.4.1.仪器设备放置地点应满足标准、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环境条件,注意电

源电压、温湿度、电磁干扰、有害气体、噪声与振动等因素,不应存在危及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安全使用的外界因素。

4.4.2.仪器设备应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或放置地点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设备

资料管理室,在《仪器设备档案》中记录。

4.4.3.凡对检测结果准确度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

定或校准。

4.4.4.当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或会对检测工作带来危害时,由仪器

设备使用室负责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室主任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批准。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为:

1)设备开机前要求:包括环境条件要求和配件安装、接线等要求。

2)接通电源开机后要求:包括开机步骤,预热时间、有关数据显示要求、状态记录等。

3)仪器设备状态检查及自校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零位、满量程调整及检查,与标准样品的比对及数据记录等。

4)正常测试时的具体操作步骤。

5)测试结束后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复位,相关数字指示、显示复零要求等。

6)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要求:包括关闭水、气、电源的顺序,电源插头的连接

及必要的后处理等。

7)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8)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处理。

4.4.

5.操作大型仪器设备人员应由本站最高管理层授权,仪器使用者应经过技术培训与

考核,熟悉使用说明书或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内容,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和设备事故。

4.4.6.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在合格或准用有效期内,并检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

使用要求,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中做好登记。《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每年底交设备资料管理室存档。

4.4.7.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停用”标志,

必要时进行有效隔离。相关检测室应核查由于上述缺陷对以前所进行检测工作的影响,并应执行《不符合的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4.4.8.外单位借用仪器应经站长批准,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做好借用前和归还时的功能

检查工作,必要时按《期间核查程序》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

4.4.9.必要时应进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详见《设备的期

间核查程序》。

4.4.10.因工作需要需运输仪器设备时(如外出采样、现场检测、送检、外借等情况),

在运输前后均应检查其功能,运输途中进行保护性包装,运输工具要合适,做到防震、防尘、防雨、防潮。搬动时应轻拿轻放,有放置位置提示要求的,按位置要求摆放,无放置位置要求的,按正常使用状态摆放。

4.5.维护

4.5.1.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和说明书要求,在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中明确维护要求和维

护方法。

4.5.2.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各分析室共同制定维

护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实施维护。

4.5.3.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注意防震、防

虫、防潮,使用后及时清理、保持整洁,保管好所有的附件和工具。

4.5.4.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用时,也应定期维护,并按说明书要求定期通电,检查其功

能是否正常。

4.5.5.仪器设备维护记录由设备资料管理室归档。

4.6.设备检定校准

参见《设备的量值溯源程序》

4.7.运行检查

对于不需要检定的实验室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编制运行检查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运行检查。

4.8.标识管理

4.8.1.本站控制下的所有仪器设备应有校准状态标识,根据下述状态,分别贴上相应标

1)合格证(绿色)

经计量检定、校准或比对证明性能指标符合要求者;

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冰柜、冰箱、空压机超声波提取器、振荡器、稳压器等)。

2)准用证(黄色)

经检定、校准或检验,证明其性能指标在一定量限、部分功能符合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且写明限用范围;

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

3)停用证(红色)

有异常或过载使用的设备

损坏的仪器设备;

计量检定/校准/比对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

4.8.2.每台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表明其状态,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有效证书负责

填写相应标识及其内容后交仪器设备使用室粘贴。

4.9.停用

4.9.1.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

应停止使用。分析人员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的控制及处理程序》。

4.9.2.填写仪器设备停用申请表,经使用室主任同意、报技术负责人批准、设备资料管

理室备案,在仪器设备贴上“停用”标识以防止误用。

4.9.3.停用后重新启用的仪器设备应填写仪器设备启用申请表,向技术负责人申报,经

检定合格并贴上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

4.10.修理

4.10.1.经检定/校准/比对不合格或检测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室填写

《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报设备资料管理室确认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使用室负责组织修理。

4.10.2.修复的仪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或检验,证明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10.3.修理情况需登入《仪器设备使用档案》。

4.11.报废

4.11.1.对因故无法满足检测要求并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由使用室填写

《仪器设备降级使用/报废审批表》,经室主任同意、报技术负责人审批、站长批准。

4.12.利用外部设备的管理

4.12.1.当仪器设备突然损坏、而工作又急需时,或对使用频率低且价值昂贵、本站尚

未配置的仪器设备,可租借外部设备。

4.12.2.租借外部设备必须由使用人书面申请,经室主任同意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必要时,相关室负责与对方签订协议并留档。

4.12.3.利用外部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12.4.量程、准确度等技术指标符合检测工作的需要;

4.12.

5.具备有效的合格证明,计量器具必须具备有效检定证书;

4.12.6.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检测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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