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东方企业文化·天下智慧 2011年5月

289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

张 坤 陆 强 蔡 强

(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211100)

摘 要:自《建筑法》与《招投标法》颁布施行之后,招投标制度作为国内建设工程最主要的承发包方式,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随着招投标制度运用的不断的深入,一系列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将从博弈的角度出发,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系统的分析,阐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原因,提出对策。

关键字:招投标 建设工程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1)05—0289—02

0 引言

自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施行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国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使用国家投资和外资的建设项目,从材料、设备的采购,到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提供,均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一方面,招投标制度的施行,促进了建筑行业公平、公正、公开和充分竞争,有力的推动了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招投标主体的业主、承包方、中介机构为了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竞相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博弈,同时由于目前国内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这些都使得一系列问题逐渐凸现出来。

1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1.1业主方

1.1.1招标文件的不科学编制

一方面,由于业主方缺乏经验,只是短期、偶尔的从事招标文件的编制编制,招标文件质量差、可操作性差、不规范、没有针对性、评标办法模糊。这导致招标文件对投标方的指导作用不大。另一方面,业主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在招标文件中添加不合理条款,侵害投标者利益。

1.1.2对潜在投标人的规避

一是某些业主单位借口 “政治工程”、“献礼工程”或“专业工程”而采用直接分包,指定和自己关系密切的承包商,以谋求经济、政治利益。二是有些业主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将其划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招投标法》规定的规模标准,从而达到指定分包的目的。三是业主单位给评标委员会做出暗示,进行人为干预,亦或是量身裁衣采用不合理的评标规则,将一部分潜在投标者排除在外。

1.1.3 阴阳合同

所谓“阳合同” 为业主单位、中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所谓“阴合同”则为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阴阳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使国家蒙受税收等损失,另一方面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1.1.4 缺乏有效地后续监管 业主方缺少法律、合同等方面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对招投标的后续工作不关心、不熟悉,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例如,有些业主不太注重对合同条款的斟酌,给承包方造成了可乘之机。

1.2投标人

1.2.1串标、围标、陪标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工程项目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为目的,以试图从中获得更多利益。承包方通过串标、围标、陪标,欺骗了招标人或投标人,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1.2.2 低报价高结算

一些投标人在投标时低报价以达到中标的目的,然后再谈判签订合同或者是在合同履行阶段,想方设法让业主方方追加预算,已达到高价结算的目的,最终造成对业主方权益的损害。

1.2.3投标人高昂的社会成本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没有中标。投标人的社会成本是指投标人为实现其中标的意愿所付出的财力、人力、时间等一切有形和无形成本的总和。如果投标人最终中标,则其能够通过所承包工程的利润进行补偿。而如果投标人最终没有中标,那么这一部分成本的大部分就转变成损失了。

1.3中介机构

当前我国的招标中介机构缺乏相应的独立行。一般情况下,在建设工程招标阶段都是业主处于优势和强势地位。某些中介机构唯业主单位是瞻,不能够抵挡业主单位的一些不合理、带有违规倾向的要求,丧失了中介机构存在的意义。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效长远的监督机制。一方面,某些业主单位隶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谓的监督也就变成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另一方面,某些工程项目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被冠以“献礼工程”、“模范工程”等名号,束缚了监督部门的手脚。除此以外,一些监督部门缺乏专业人才,对监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存在的原因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二点原因:

东方企业文化·天下智慧 2011年5月

290

2.1经济利益的驱动

这是招投标过程所出现的问题的最根本原因。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较高,招投标双方及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的边际成本远远小于边际收入。许多承包方为了中标不惜采取回扣、贿赂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目前国内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没有形成威慑力,很多承包商顶风作案。

2.2法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 尽管国内早已颁布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来规范建筑市场,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有一些违法行为在法律上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有些权责不明,缺乏相关的监督人才,监督管理不到位,给违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而且,部分领导不学无术、官僚作风严重、一味求稳,没有把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放到重要的地位上,只是当成了走过场。除此以外,投标人的监督权利一直被忽视,投标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3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对策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当前最成功的一种工程承发包方式,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充分竞争。虽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可以通过采取如下几点措施,促进其朝着规范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3.1推进法律体系完善,普及宣传

在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推进法律体系的完善。同时,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用实例教育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3.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由于招投标双方及中介机构违规、违法操作的边际成本远远小于边际收入,很多违规、违法现象层出不叠。因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基础之上,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对招投标阶段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努力将违规、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推进建筑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也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的职能,加大查处与处罚力度,在建筑行业形成一股威慑力。

3.3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是招标文件的规范化,即大力推行招标文件范本的使用。二是招标文件的全面化,即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应保证招标文件囊括所有内容,如评标办法、投标承诺、工程量清单、主要合同条款等。三是招标文件的科学化,即应根据工程本身的特点,拟定文件内容,如采用适当的评标办法。

3.4设立“投标人监督委员会”

彷照FIDIC 范本中的“争端裁决委员会”,在招投标进行过程中设立“投标人监督委员会”,如图1。由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协商组成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招标人和资信状况较好的投标人各出一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主管部门指定第三方担任委员会主任,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预防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并在委员会里设新闻发言人一职,并负责将工程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图1 投标人监督委员会

3.5异地中介机构原则

招标人在选取中介机构时可以采取异地中介机构原则,这样可以减少招标然在当地势力对中介结构的影响,增大中介机构的灵活性,预防和减少“中介不中”现象的出现。

3.6构建阳光建筑市场

构建建阳光建筑市场可以从源头预防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招标人要公开自己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是构建投标人信用体系,努力实现一次违规行为会对其下一次的投标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体系,是有关招标工程的信息展露在阳光下。

4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展望 今年是我国的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又将迎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小高峰。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充分竞争原则的基础之上,推进招投标制度走上完善,构建和谐有序的建筑市场必将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红霞.浅谈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若干问题[J].工程技术,2009(6):91-91.

[2] 靳云森.浅议我国招标投标现状及改进措施[J].工程管理, 2010 NO.25:148-148.

[3] 肖永建,罗安国,龙文武.关于加强招标投标监管的思考[J].时代经贸,2007(84):86-87.

[4] 陈占元.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探讨与研究, 1/2009:21-23.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