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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气瓶的充装、定期检验、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改装等都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

第二条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具备《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条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其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更换。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

第四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液化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执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3591)。

第五条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的气瓶和未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一律不准充装。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2、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

标签。

6、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7、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性质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要进一步检验的。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7、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第八条充装液化气体的规定:

1、装瓶气体的杂质含量应符合相应标准气体的要求,否则禁止装瓶。

2、实行充装重量复验制度,严禁过量充装,充装过量不准出厂。

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称重衡器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称重衡器要设有超装报警和自动切断气源装置。

4、认真填写充装记录、气瓶编号、容积、实际充装量、充装者和复磅者的姓名、日期。

5、充装后应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6、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持证上岗。

7、严禁从液化气体槽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第九条气瓶充装后,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贴警示标志。气瓶的

警示标志,必须符合《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的规定。

第十条各类气瓶的检验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第五年检验一次。

第十一条气瓶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气瓶的检验应由气瓶充装单位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检验。

第十二条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气瓶的管理工作。宜采用条码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制订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订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对气瓶的运输(装卸工和驾驶员)、储存(仓库保管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气瓶的运输和装卸作业的安全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

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禁止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气瓶的道路运输。

6、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应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液氯气瓶不得超过一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7、严禁烟火。运输车辆应备有灭火器,运输液氯气瓶的还应备有防毒器材。

第十四条气瓶仓库储存的安全要求:

1、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内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2、离气瓶仓库10米以内,严禁储存任何易燃物品,禁止动用明火;仓库内应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配有适当数量、品种的消防器材。

3、气瓶仓库应干燥通风,温度不得超过35℃,超过时宜采取降温措施。

4、空瓶和满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与瓶内气体因泄漏会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也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5、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液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存放。

6、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最高不得超过五层,液氯气瓶不得超过二层,乙炔瓶只能立放。气瓶间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库内严禁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气瓶使用的安全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气瓶检验年限是否过期,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6、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并应距明火10米以外。

7、严禁在充压后的钢瓶上进行油漆,严禁对气瓶挖补、焊接等修理工作。

8、氧气瓶的瓶嘴、瓶身、气阀严禁沾有油脂,手上、工作服上和工具上有油脂的禁止接触氧气瓶。

9、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0、夏季防止气瓶曝晒,严禁敲击、碰撞。

11、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2、气瓶在可能造成回流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一目的 在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工业气瓶 1.要有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业气瓶与供应商的安全租赁协议。 2.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对工业气瓶管理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 3.瓶库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识,并配备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 7.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和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体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9.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10.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 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 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 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 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 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使用气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第一责任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 及时间,在得到许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 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 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 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 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 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 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 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 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 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 应防止滚动, 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 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 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 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 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瓶阀冻结时, 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 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 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 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 且必须安放稳固, 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 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 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 应拧开瓶阀, 吹尽出气口内杂质, 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 要缓慢开启阀门, 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 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 防止开气时脱落, 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 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 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 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 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 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以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4 管理要求 4.1 气瓶检查 4.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 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C气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 4.1.4 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4.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4.2 气瓶运输与搬运 4.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4.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4.2.1.2 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4.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4.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4.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4.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 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 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 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

涂敷工作; 3.4 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021)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明确压缩气瓶/罐的采办/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及定期技术检验的管理,消除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范围:适用于工用工业压缩气瓶/罐的安全管理。 定义:工业压缩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规定内容 1.0气瓶/罐的安全要求 1.1气瓶/罐体必须是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1.2气瓶/罐体外观不允许有锈蚀,撞击、电弧损伤等缺陷,有出厂合格证和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匚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4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 5 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通用规则 1、 2、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 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 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 - 1 %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 Pa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 般规定相距10 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 5 米以上。 11 、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 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定稿版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企业氧气瓶、乙炔、氮气瓶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气瓶领用 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如缺失或没有标签,气瓶不得进入厂区。 第四条气瓶搬运和装卸 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气瓶存放 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 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按种类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 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 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严禁横躺卧放,以防液体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检查

使用气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 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管理负责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及时间,在得到许 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 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 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 10米; 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13 059—2013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 3.1 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 3.2 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 3.3 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 3.4 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 3.5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 3.6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 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范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范 (ISO45001-2017) 1目的 工业气瓶(含蓄能器,下同)虽然结构简单,但瓶内承受压力高,使用介质性质、使用环境各异,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规范公司内以及相关方对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需要使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并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等)的公司各部门、相关方(外协施工单位)。 3管理职责 3.1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3.2气瓶使用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人,负责气瓶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气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3.4相关方使用的气瓶由发包方实施管理。 4工业用气体的分类 4.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氧气、氮气、氢气、氩气、一氧化碳。 4.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二氧化碳。 4.3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氯气、氨气。

4.4溶解气体:乙炔。 5工业气瓶检验 5.1工业气瓶应按规定检验合格,由检测机构在瓶颈或瓶圈上加盖钢印,并颁发合格证。 5.2检验周期:氧气瓶四年,乙炔瓶三年,惰性气体瓶五年。 6供应方管理 6.1工业气体采购部门应督促供气单位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业气瓶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复印件。并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 6.2供气单位提供的工业气瓶外表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6.3供气单位的工业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 6.4气瓶运输车辆应无安全隐患并配备灭火器;禁止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包括空瓶);气瓶应配备瓶帽和防震圈;立放时,气瓶必须妥善固定,且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卧放时,气瓶头部应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进入公司应减速慢行,并按指定线路行驶。禁止在防火、防爆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和有明火的场所附近停车,因特殊情况需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 6.5装卸气瓶时应轻装轻卸,禁止抛、滚、滑、碰和倒置;装卸现场禁止烟火,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7收发管理 7.1气瓶贮存保管单位需建立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及回收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考试题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考试题(2017年2月) 部门:岗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工业气瓶使用部门(含相关方)必须落实(),对使用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2.气瓶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及()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气瓶()投入使用。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米,氧气瓶、乙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米。 4. 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禁止()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受爆晒或烘烤,禁止用()℃以上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6.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和(),按规定放气流量、放气压力使用。 7.气瓶内气体禁止用尽,必须留有充足()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MPa。 8.工作现场的同类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得超过( )瓶,不同气瓶存放应保持( )距离。 9.氧气瓶是贮存和运输氧气的专用高压容器,它是由( )、( )、( )和( )4部分组成。 10. 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试验。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专用工具箱里。() 2.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3.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但禁止对在用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4.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在瓶体上引弧,禁止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 5. 气瓶禁止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 6.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 ) 7. 防震圈是为了防止气瓶受撞击的一种保护装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弹性。( ) 8. 氧气瓶在充装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造成超装,使瓶内压力升高,并超过它的许用应力,最后发生过量的塑性变形而爆炸。( ) 9. 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 10. 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 11. 氧气瓶上及贮存氧气的库房应有严禁油脂的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除了氧气瓶不准接触油脂外,包括与氧气接触的附件(如减压阀、焊接炬、输气胶管等),都不能接触油脂.( ) 12. 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 13. 高压气瓶可以在太阳下曝晒,但不能强烈震动需要且应远离火源。( ) 14.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5. 乙炔瓶可以与氯气瓶同库存放,但不能与氧气瓶、电石同库存放。() 16. 氧气瓶在贮存、运输时要戴上安全帽,防止油脂或尘埃的侵入或瓶嘴受到机械损伤。() 17. 对于使用、贮运操作及管理人员都不得穿戴沾染油污的工作服、手套等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工业气瓶(含蓄能器,下同)虽然结构简单,但瓶内承受压力高,使用介质性质、使用环境各异,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规范公司内以及相关方对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需要使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 MPa (表压),并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等)的公司各部门、相关方(外协施工单位)。 3 引用文件 3.1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3.2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3 GB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3.4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4 管理职责 4.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气瓶的综合管理工作。 4.2 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工业气体时的气瓶和气体符合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4.3 气瓶贮存保管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气瓶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4.4 气瓶使用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人,负责气瓶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气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4.6相关方使用的气瓶由发包方实施管理。 5 工业用气体的分类 5.1 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氧气、氮气、氢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5.2 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5.3 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氯气、氨气。 5.4 溶解气体:乙炔。 6 工业气瓶检验 6.1 工业气瓶应按规定检验合格,由检测机构在瓶颈或瓶圈上加盖钢印,并颁发合格证。6.2 检验周期:氧气、煤气瓶四年,乙炔瓶三年,惰性气体瓶五年。 6.3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应提前检验: 6.3.1 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6.3.2 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6.3.3 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7 供应方管理 7.1 工业气体采购部门应督促供气单位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业气瓶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复印件。并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 7.2 供气单位提供的工业气瓶外表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 3.1 安全办 3.1.1安全办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 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 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 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度有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 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办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

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 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 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2.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移动时最好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搬前要戴好瓶帽并旋紧,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避免气瓶直接受热,远离明火源。 3.2.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保留合格气压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由安全员组织本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气瓶安全常识; 3.2.10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附件损坏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气瓶,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伤及人身安全,及时上报车间安全员,安全员及时联系供应商开发部相关人员协调气瓶厂家负责维修,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安全附件确实是我厂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坏,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支付。 3.3 供应商开发部 供应商开发部对供应气瓶和气体的厂家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格运输资质及生产资质并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资质交到安全办存档;协调安全办与供应商签订气瓶安全协议协,更换供应商时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办与新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帮助协调和解决车间和供应商之间因供应商的过失在气瓶管理上产生的安全问题。

工业气瓶安全知识常识(通用版)

工业气瓶安全知识常识(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24

工业气瓶安全知识常识(通用版) 盛装压缩气体的钢瓶,按其盛装气体的性质,可分为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和不燃气体四大类。因其性质特殊危险性大,不同性质的气瓶有特殊的环境和安全措施要求,本期选择3个方面常见的消防安全知识,以供读者参考。 一、气瓶为什么要戴安全帽 充装各种气体的钢瓶,在瓶嘴上都有一个控制气体进出的瓶阀。在这个瓶阀上配戴上帽子,以保证瓶阀不受机械损伤,保证安全,它是气瓶的一个重要附件,人们称之为安全帽。 因为钢瓶的瓶阀大都是用铜合金制成的,比较脆弱,尽管有的是用钢材来制造,但由于它的结构比瓶体细小,旋在瓶体上面使瓶颈与瓶阀接头间形成一个直角,它既是瓶体的脆弱点,又是瓶体的

突出点,最易受到机械损伤或外来的冲击。如果在搬运、贮存、使用过程中,由于损伤不慎,气瓶的跌倒、坠落、滚动或受到其他硬物的撞击,易出现瓶阀接头与瓶颈连接处齐根断裂的情况。 瓶颈或瓶阀断裂的后果,造成瓶内的高压气体失去控制,使高压的气体喷出,其反作用力使气瓶向反方向猛冲,能使机器设备、建筑物受到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瓶内高速喷出的气体将由气瓶内气体的性质决定而带来更加严重的二次事故(如火灾、爆炸、中毒等)。如瓶内充装是可燃气体,由于高速喷射的激烈摩擦而产生的静电或遇其他火源便可引起燃烧爆炸。 另一方面:瓶阀暴露在外面,在搬运、贮存过程中,很易侵入灰尘或油脂类物质,从而带来危险。而戴上安全帽就可防止灰尘或油脂类物质的沾染和侵入。 为了消除上述的危险性,所以要求制瓶单位在钢瓶出厂时都要配有安全帽。用气时把安全帽旋下放到固定地点,用毕后及时把瓶帽戴上旋紧,切勿乱扔。在搬运装卸时切忌忘戴安全帽。充气单位对于钢瓶无安全帽者不得给予充气。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73-50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 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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